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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用人合同(精選3篇)

外商投資企業用人合同(精選3篇)

外商投資企業用人合同 篇1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

外商投資企業用人合同(精選3篇)

性質: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籍貫:____

現住址:____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臨時工  □

身份證號碼:____

勞合 號    單位勞同書  號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後,同意招、聘、僱  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  ,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工作任務,為  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於適應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週實行  日工作制,每日為  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  小時,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後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實行,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  元×25.5=月工資  元。晉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  元至  元不等。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  天以上,或月累計  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生意安拖欠工資的  %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  元至 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公休假日和平時為  %。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  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須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  元,先由甲方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現行規定、辦法執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  年以下的  %,  年至  年為  %,  年至  年為  %;  年的以上為  %,其醫藥費報銷  %,或每月發給乙方  元包乾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准,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③乙方為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

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  天;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  天,在批准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乾制。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超過幾天數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舉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____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____。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污、盜竊單位財物;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雙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本條下述第3項和第5項規定的;③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願意供職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不能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⑥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主管部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餘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產;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④有貪污、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⑤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外商投資企業用人合同 篇2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宅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

第二條乙方工作地點為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作,承擔相應工作

任務(該崗位的主要工作任務及範圍是:

經甲方披露並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已經知曉甲方的經營範圍及上述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隨着今後的發展,根據甲方生產或工作需要、或經營方式調整、或根據乙方的能力表現,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期內對乙方的上述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進行調整和變更。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或調整工作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及培訓時間不在此範圍內)。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於每月10日前以貨幣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金額見本合同附則中的工資明細;

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已經知曉並同意執行甲方參照市場標準、結合甲方經營狀況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具體工資標準與乙方的崗位性質和崗位責任相適應,並隨崗位變動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加班,應按甲方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無審批手續不得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補休或加班工資的計發,按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和甲方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五、社會保險

第八條甲方應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創造安全的工作環境,有關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標準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乙方勞保用品待遇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其他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員工貪 污、受賄、私吞截留,擅自挪用公司款項的、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財產的;

第十四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上述第十四條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除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20日通知甲方。乙方在完成工作交接後方可離開崗位。

第十八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乙方應辦理完工作交接、結清各項費用的手續。甲方應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其它事項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不得向任何個人或單位泄露甲方的經營、管理、技術等商業祕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保留索賠權利。

九、附則

第二十二條公司規章制度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通讀上述規章制度並理解其內容,知曉應該遵守的勞動紀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乙方的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乙方經試用期考核後達到甲方崗位要求的,甲方將正式錄用,轉正工資為元,明細如下: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

第二十七條附則:在甲方允許乙方發生的違反第十三條之第6條的情況下,公司不做任何處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

年月日

外商投資企業用人合同 篇3

甲方: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户,並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户。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户。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後,--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一九--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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