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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通用28篇)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通用28篇)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

江工商格式備案字_________-16-00-01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通用28篇)

管理單位:江山(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江山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户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_____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説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台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衞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_____,場內_____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_____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羣邦·新天地 區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 年,自公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 __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後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並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後,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範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範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並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並在裝修結束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並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瞭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後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後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佈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註明的乙方聯繫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註明的聯繫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電 話: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3

甲方: 陳鴻展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萬正慶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公開、公平、公正、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廣州錦潤製衣有限公司》特制訂一下具體事項:

一、合作項目:《廣州市錦潤製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二、合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東華村七隊106國道

三、合作條件:

①、甲方以《廣州市錦潤製衣有限公司》作為前期資本含公司現有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及該執照具備的法律法規效力。

②、乙方自帶現金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人民幣做為前期資金。

③、如公司因業務及其他因素需要再投入資金,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確定認可後,甲乙雙方各自出資一半。

四、合作項目的公司利潤分配

①、甲方為公司法人代表,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佔公司的總利潤49%

②、乙方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佔公司總利潤的51%50%③、在合作期間,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的份額。

五、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採取薪金制,雙方享有同等的酬薪待遇。具體分配由甲乙雙方商定認可。

六、職權職責

①、甲方主要公司外部訂單業務。

②、 乙方主要負責公司內部管理事務(含訂單外發必須經甲乙雙方確定許可方能執行)

七、財務管理

①、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借用、挪用公司資金

②、 合同簽訂之日起,公司所有票據,必須給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報銷。

③、公司所有的業務訂單合同,合同的款項歸納為財務管理的範疇。

八、違約責任:

①、在正常經營狀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變賣、轉租公司現有設備、場地,必須經甲乙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②、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合作經營,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否則,必須賠付對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且對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合作。

九、《廣州市錦潤製衣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簽訂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有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本合同有效期為二年,合同期結束後,甲方對前期出資廠房、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等擁有所有權,乙方合同期結束後,對前期投入的人民幣壹拾萬擁有所有權。(在合同期結束,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的份額。)。如有不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4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__農貿城(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户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説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台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衞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了資金有效運作,獲取投資收益,委託乙方就甲方的投資提供經營及管理服務。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為賬户管理人,全權負責賬户的投資管理和經營,乙方可以自行指定工作人員或外聘專家進行具體操作。

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賬户為甲方在美爾雅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開立的期貨交易賬户,賬户名為,賬號為。

在本協議履行期內,甲方不再另行委託他人為該賬户的管理人。

第二條、乙方以自己名義在美爾雅期貨公司開立的期貨賬户的起始資金不低於捌佰萬元,作為履行本委託管理協議的保證金,賬户名,賬號。

該賬户資金不得再為第三人設為保證金。

第三條、甲方保留委託賬户的資金密碼和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密碼及乙方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密碼,甲方不得操作。

乙方對委託賬户有操作管理權,可決定買賣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和方向。

乙方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原則,努力實現甲方投資收益化,但乙方並不承諾或保證甲方賬户的資金一定獲得收益。

乙方每個月定期向甲方通報管理操作情況,甲方有隨時瞭解投資賬户執行情況和乙方賬户結算權益的權利。

第四條、甲方資金以不定期不定額投入,利潤分配按年度計算的方式與乙方合作,甲方可以自由出入金,但累計出金金額不能大於累計入金金額,入金後乙方須進行操作;甲方出金前,出金金額在伍佰萬元以內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伍佰萬元以上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出金前一日保證甲方賬户權益高於出金金額,確保甲方在出金日能足額按時出金。

否則須鎖定甲乙雙方賬户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後類推;乙方出金後賬户金額不低於甲方賬户的50%以上。

當日甲方賬户結算權益低於總淨入金金額的80%時,乙方須在+1日交易開市前向甲方賬户注資至其淨入金金額,否則須在+1交易日9:00-9:05按市價對甲方賬户全部平倉,並鎖定甲乙雙方賬户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後類推;當日甲乙雙方賬户結算權益之和低於甲方賬户總淨入金金額的120%時,乙方須在+1交易日開市前向甲方賬户注資至其淨入金金額,否則須在+1交易日9:00-9:05按市價對甲乙雙方賬户進行平倉,並鎖定甲乙雙方賬户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以後類推。

第五條、對以上乙方補足給甲方賬户的資金,在甲方賬户盈利達到20%(含)時,甲方在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前將補充給甲方賬户的資金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本協議履行期內,甲方可以自由出金,但出金須提前告知乙方,特殊情況須雙方協商一致。

第七條、管理費是在甲方賬户有盈利時,甲方承諾支付給乙方的費用,該費用為淨盈利的70%。

第八條、管理費的支付條件:

1、本協議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時,甲方賬户有盈利。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因本協議規定而不應取得管理費的情況外,甲方應在本協議到期日、終止日的3個交易日內,將乙方管理費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户。

甲方出金時,乙方可以要求分配贏利,甲方必須同意。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後,要對雙方的資金、賬號、密碼等有關資料保密,不得泄露賬户操作策略和財務狀況,不得損害對方利益。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應在終止當日開始對甲方委託賬户進行清算,賬户資產以貨幣形式存在。

並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該賬户損益的處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上述第五條、第七條要求向對方支付款項時,除應向對方支付外,還應從應付日起按每日2。

1‰另行支付違約金。

2。

甲方依約終止協議後乙方強行交易時,所有盈利全部歸甲方享有,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甲乙雙方將約定資金劃入約定的賬户之日起生效,委託期限為壹年,屆時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授權簽字:授權簽字:

日期:日期: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_________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上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小坑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山形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上庵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共計茶園_________畝。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設備、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

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設備、設施;

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

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等方式處置。

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______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

從________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_________%。

3.乙方應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台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

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並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_________萬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後,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置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__公證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所有制性質:     職工人數: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

合同執行期限:

一九八   年    月      日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

│              │一九  年經濟 │一九   年應承擔 │

│              │ 指標完成情況 │ 的經濟責任    │

│   1.銷售額(收入):   │        │          │

│   2.利潤額:      │        │          │

│   3.流動資金週轉天數: │        │          │

│   4.必備商品品種:   │        │          │

│   5.商品流通費用率:  │        │          │

│    (費用成本率)    │        │          │

│   6.流動資金利潤率:  │        │          │

│   7.流動資金佔用率:  │        │          │

│   8.毛利率:      │        │          │

│   9.利潤率:      │        │          │

│   10.全員勞動效率: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14.          │        │          │

│   15.          │        │          │

└──────────────┴────────┴──────────┘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範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

有權在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多渠道採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項目。

按國務院[1982]120號文件通知精神,對第一批開放的160種工業小商品及北京市開放的18種小商品,除由主管公司進貨的執行主管公司牌價外,由工業或外埠購進開放的小商品有權執行工業價格或與工廠協商定價。

2.財務管理權:

有權按照區公司“關於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權限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見附表)。

3.人事管理權:

有權在上級批准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範圍內,確定機購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

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200元的批准權。

對開放的178 種小商品中的質次價高,冷背呆滯的商品,有權進行削價處理,削價權限按一種商品一次削價不超過50元為損失標準。

5.工資,福利,獎懲權:

按國務院頒發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准。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潤定額時,按平均每人8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50%,企業發展基金12%,上繳公司3%,集體福利基金10%,職工分成25%。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調用。

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准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8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註: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佈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並徵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項目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税制改革,税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     (蓋章)      主管人籤:

乙方:     (蓋章)      主管人籤: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甲方經營管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具體如下:

一、經甲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全權負責酒吧的策劃經營管理。乙方的管理團隊最少由三位以上專業人士組成。團隊人員條件:原則有十年以上娛樂行業工作經驗和高層管理經驗,熟悉KTV和酒吧的管理和營銷策劃工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壹)年,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期滿雙方有續約之意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知會對方商定,在同樣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雙方責任、權限、

(一)甲方:

1、有權監督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

2、負責對外的一切公共關係;

3、積極支持乙方的經營管理工作;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乙方人員首外地過來的硬卧車票,憑票報銷

(二)乙方:

1、遵紀守法。依法經營,切實注意安全防患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2、全權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3、全權負責公司的人事管理,如員工招聘、調任、辭退(甲方指定的財務人員:會計、出納、收銀、倉管、採購人員除外)。

4、擬定酒吧員工的工資、福利、獎懲制度;

5、對酒吧財務收支有審核權;

6、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7、乙方個人債權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報酬、

(一)經營利潤計算

1、酒吧經營獨立核算,當月經營利潤應扣除當月的一切經營成本費用。經營成本費用不含固定資產折舊及裝修投資費用。

2、每月營收包括酒商贊助等營業外收入。

(二)乙方報酬計算

乙方管理團(三人)每月的額定工資總共為:(33000元)

職位與工資分別為:執行總經理1名、月薪15000元。

副總經理1名、月薪10000元。

營業副總1名、月薪8000元。

酒吧每月經營利潤目標任務是定為15萬元.

乙方的績效管理工資計算如下:

1、如當月酒吧經營沒有利潤時,乙方的保底工資總額為:26400元(即是:80%的保底工資)

2、如當月酒吧經營有利潤時(不虧損的情況下)乙方可領取33000元的額定工資。

3、如當月酒吧經營完成任務並超額完成利潤目標任務時,乙方每月可拿全額工資33000元外,並可收取以下經營利潤提成:

A、如當月酒吧經營利潤超10萬以上(含10萬元),乙方可收取10%經營利潤;

B、如當月酒吧經營利潤超15萬以上(含15萬元),乙方可收取15%經營利潤;

以此類推………

如連續六個月(入場頭兩個月不算)都沒有完成公司利潤目標15萬元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每月15日前結算支付乙方所應得報酬,否則逾期視作違約。乙方有權每天按應付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甲方的違約金。

2、甲方不能直接干預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如有不同的意見可由執行董事與乙方負責人商議解決,否則視作違約。

3、任何一方違反協議造成對方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擔並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否則,守約方有權提出終止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合同期內,雙方未經協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否則,必須賠償因此造成對方在合同期的全部經濟損失。

5、如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互不負責任。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具法律效力。在履行協議中發生不可互相調解的狀況,可通過當地勞動部門裁決。

七、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9

甲 方:高密市羣邦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東省高密市密水大街翰林苑對面

聯繫電話:0536-2322222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羣邦·新天地 區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 年,自公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 __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後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並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後,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範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 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範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並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並在裝修結束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並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瞭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後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後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佈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註明的乙方聯繫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註明的聯繫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述部分按《租賃合同》及《物業管理合同》執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蓋章):高密市羣邦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0536-2322222 電 話:

簽訂日期: 20xx 年 11月 13 日 簽訂日期:20xx 年 11月13 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0

經營管理合同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_____________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户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_____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説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台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衞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_____,場內_____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_____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1.銷售額(收入)

2.利潤額:

3.流動資金週轉天:

4.必備商品品種:

5.商品流通費用率:

6.流動資金利潤率:

7.流動資金佔用率:

8.毛利率:

9.利潤率:

10.全員勞動效率:

11._________

年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範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多渠道採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項目。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公司“關於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權限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准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範圍內,確定機購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准。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蠖ǘ釷保?雌驕?咳薩________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調用。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准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註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佈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並徵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項目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税制改革,税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監督單位(蓋章):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2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 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鑑於: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後,下列之各措辭,用於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 建築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户外及户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 傢俬,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枱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税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 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税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准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僱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係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於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 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範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税項、關税、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註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 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税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税,固定資產税和利得税。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築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於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 建築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築、佈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築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於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築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築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 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後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 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採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並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係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採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 要之牌照和准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於不遲於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 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 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於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准許 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於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户,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於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 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 (a) 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户,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説明所有發生於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於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

如本合同於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於開業 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 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 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採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後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4.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夥紙後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於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5.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後決定,並應在:

(a)傢俬、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後。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後。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後。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 有關更正酒店建築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 並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i)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裏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後勤等區域。

(ii)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説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徵。

(iii)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於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築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遊局準證等等)

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範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佈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佈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於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 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i)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佈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ii)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傢俬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佈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採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牆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傢俬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傢俬、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範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後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i)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後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ii)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採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後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iii)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iv)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後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

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於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

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範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

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誌

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註冊使用名為“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

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註明___之服務標誌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

或解約後,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於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則在解 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5.3.1 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係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准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係 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 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 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敍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於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於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

行完税)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 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並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 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佈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 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於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 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5.5.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徵得監審

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

僱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僱所有僱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僱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僱員在開業後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

不可多於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僱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

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僱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 發服務費予僱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

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

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 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採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准後,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採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並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僱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採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

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範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

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後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 會計

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

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

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

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税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

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5.5.3 常年計劃

(a)開業日後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

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僱員,包括全部行政僱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 貼之支出。

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後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

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後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准。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

不能過於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

未有酒店業主批准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5.5.4 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於每月後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後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准。

5.5.5 集團服務及利益

“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

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僱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

意後,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

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傢俬、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佈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固

定資產標準內屬於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於固定資產範圍的物料用

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範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於增添和更換傢俬、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户,並存

入明確定於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户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於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後,每年為百分之四。

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 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所 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户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户。

6.2 建築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

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准。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餘,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儘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

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業主並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於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

修葺,依此酒店於修葺完成後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

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於第7條上,那麼,如於事件發生後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並直

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 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於三十天前用掛號郵

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 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主的税務

於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有關規定納税,並要

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税項和關税。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税項,酒店業主所得税,固定資產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

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税項和關税,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於收到所有税項和關税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後之 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税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

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後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户扣除。

第7條 保險

7.1 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 保險,並在投保單上註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 財產保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 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即僱主對其僱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 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其 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 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並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在以上保險範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於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並非由於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 財政項目

8.1 銀行帳户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

行户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户。

上述帳户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 “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核准簽署後方能蓋章,按照第

3.2條,該同一帳户將用於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於更換及增添傢俬“經營再無 用之傢俬,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户開設人民幣

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户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僱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 業帳户”中收取一個相等於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

税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 %)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 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於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於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於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註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後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於酒店業主之款項將於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稽核後加 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 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後,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 一般規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

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並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並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税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户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 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並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後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於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採取行使權利的行動,並不能被視為放棄其於 對方隨後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採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 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 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於__年__月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 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兑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僱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 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 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

號信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 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 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於下列條款:

……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取得中國當局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僱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 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 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 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夥人,或獨資

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 雙方關係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 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 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夥之關係,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户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託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註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於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並將會盡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條 其他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

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後,通過標明日期並由雙方簽字的文件並經審批機構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並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 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____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3

名義出資人: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實際出資人: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以甲方名義投資入股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事由,達成如下協議,以此共同遵照執行;

一、目標公司的概況:

目標公司系出資人向工商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中記載的股東為:_______________,其中以甲方名義出資500元,佔目標公司的1%的股權,但實際出資人為乙方。

二、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以甲方名義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份,其實際出資人為乙方。甲方為該股權的名義出資人(顯名出資人),乙方為該股權的實際出資人(隱名出資人)。甲方在公司註冊成立時未出任何資金。以其名義持有的股份,全部系乙方實際出資形成。

三、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為目標公司的實際股東,承擔投資風險,享有投資收益;乙方享有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所享有的所有資產受益、收取股息和其他股權財產利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全部股東權益,並承擔全部股東義務。

四、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甲方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不承擔投資風險、經營風險等一切股東義務。

五、甲乙雙方均知曉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及的目標公司其他名義股東與實際股東的關係。

六、甲乙雙方一致確認,自目標公司註冊、成立以來,乙方有權且實際均由乙方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或者以股東名義向公司主張權利;甲方無權且甲方未曾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也未曾以股東名義向公司主張過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署時生效。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名義出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出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見證方(目標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縣電力公司_____________供電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營銷人員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供電所_____________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努力降低經營成本,全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行業服務工作質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轄區內電力設施維護、巡視、表計抄收經營管理特簽訂本內部管理協議。

一、管理形式:工效掛鈎、月核年兑。

二、管理範圍:

甲方將 _____________台區的10KV網絡、配電設備設施及其0.4KV以下的線路、户表等項目的維護、巡視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負責執行。

三、經濟指標和考核辦法:

(一)經濟指標考核表(見附表)

(二)考核辦法

1、指導性指標考核

考核按售電收入、售電均價、線損、抄表户數、主管業外收入、維護等六項指標進行。

(1)售電收入工資:佔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按完成售電收入的_____________%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收入工資,完成計劃售電收入可拿_____________%售電收入工資,超出計劃售電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電收入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_____________%。

(2)售電均價工資:佔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售電均價=售電收入÷售電量,以完成售電均價的_____________%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均價工資,完成計劃售電均價可拿_____________%售電均價工資,超出計劃售電均價仍按比例增加售電均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_____________%。

(3)線損工資:佔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線損工資,完成計劃線損可拿_____________%線損工資,超出計劃線損仍按比例增加線損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_____________%。

(4)抄表户數工資:佔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按照每抄表一户獲取抄表户數工資。

(5)主營業外收入工資:佔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按完成主營業外收入比例獲取相應的主營業外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_____________%。

(6)維護工資:佔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對稽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每起扣減維護工資費用的_____________%,因維護不善造成經濟損失、社會影響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維護工資。

(7)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各項考核指標加權平均數的_____________%的,做待崗處理,只發_____________元基礎工資,並限班學習直至重新上崗。

2、約束性指標考核

(1)服務與投訴:

對用户反映或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所領導,未及時處理和未上報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其相關規定追究其經濟責任。

若投訴屬乙方工作範圍內的問題,投訴到供電所並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投訴到巴東縣電力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按其相關規定處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_____________%。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現象,每户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3)增供擴銷及停電工作:用户新增容量、變更用電地址、臨時用電及停電工作(事故處理按規程規範執行的除外)等未經所領導批准,擅自停電及開展業擴業務的,除按規定補交損失電量電費外,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4)“三代”管理:不得請人代抄、代收、代維,一經發現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發現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崗處理。版權所有

(5)“三亂”管理:不得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每出現一次扣_____________元/次,出現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崗處理。

(6)電力設施保護:加強責任區內電力設備的巡視檢查工作、線下建房、被盜竊或遭破壞的電力設施未及時發現並上報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7)非表計抄見電量所收款項不得折算為電量收入,可抵台區總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經查出從月兑現工資中全額扣除,扣完為止。

(8)安全生產:按《安全責任書》等內容標準進行考核。

四、工資兑現:

月兑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

(1)基礎工資為_____________元/月。

(2)月績效工資=售電收入工資+售電均價工資+線損工資+抄表户數工資+主營業外收入工資+維護工資。 版權所有

(3)月實際發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80%,其餘的年終兑現。

五、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巴東縣電力公司規定執行。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變更協議。

3、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___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______一至六層範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______全體業主的委託對______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______樓號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築面積是___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___元

第三條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商場經營

第四條乙方購得______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託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户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係,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税前收益。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__年___月___日開始在每月的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賬户。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税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用以支付國家税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税費後再支付乙方。委託期限內如國家税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商場管理

第九條委託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託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併、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託期限結束後,乙方如不委託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委託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於為有利於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佈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税務、商品檢驗、衞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並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通知

第二十條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註冊地址送達後,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屬文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屬文件: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或收據複印件、______平面圖、房產證複印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授權委託人: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通訊地址:

日期:日期: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6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羣邦·新天地 區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為 年,自公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為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 __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後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並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後,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範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為經營 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範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並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並在裝修結束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並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為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瞭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後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為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後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為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佈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眾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註明的乙方聯繫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註明的聯繫地址為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為準)起第三天,視為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電 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7

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户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

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

3.在經營場所的顯着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説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台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衞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

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和平、自願和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在規定區域內銷售甲方提供的產品、配件以及就為用户提供售後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授權與認可

1.1甲方授權乙方為起授權區內經銷商,負責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熱泵各型號產品在___________經銷,如乙方要求新增轄區,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轄區內經銷。

1.2甲方負責提供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及合法的銷售合同書及授權書給一方,乙方在所下去內積極開拓銷售網點,努力促銷,完成雙方認可的銷售計劃。

第二條 經銷條款

2.1、甲方嚴格執行授權,對乙方獲得的甲方授權銷售的康特姆熱泵系列產品,在完成合同規定的銷售量並無違規的前提下,甲方無權在乙方經銷區就此係列產品另行設定其他經銷商。

2.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認可乙方經銷區域內銷售量為每年___________,銷售量為各型號銷售量累計之和。

以上銷售量為甲方要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且得到乙方認同的最底銷售量。

因此乙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為止的銷售量為___________台。

2.3、乙方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訂購首批產品。

首批進貨量為合同規定年銷售量的 ___________% 。

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2.4、在本合同簽訂的前_________個月,為甲方對乙方的考察期。

在此期間,前____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月乙方定貨需達到___________台,後___________個月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月乙方定貨量累計需達到_______台。

考察期屆滿時,乙方達到上述定貨量,為考察合格,方可執行本合同以下條款,否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經銷商。

2.5、如果在合同的任何階段裏,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夠達到適用階段訂貨量的定單並且甲方收到相應的貨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這些訂單而沒有滿足乙方定貨量,則甲方不得行使2.3,2.4 條的權利。

第三條 預約訂貨和退貨

3.1、訂貨時,乙方應提前向甲方下書面訂貨單(以傳真件為準),訂貨單應有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每份訂貨單均構成一份獨立的購銷合同,該訂單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生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為該訂單的當然條款。

3.2、合同期內,如乙方未能銷售全部的訂貨產品並對未實現銷售的部分要求退貨,或乙方未達到銷售目標被取消經商資格而要求退貨。

乙方應保證所退貨物包裝完好、附件齊全且無任何損壞。

3.3、貨物抵達地為銷售地物流倉庫,從倉庫到安裝地的短程路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價格和價格保護

4.1 甲方產品價格的制定權和發佈權均在甲方,甲方實行全國統一批發價格。

4.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報的庫存清單和年近期訂單通知後,必須在7日內以傳真方式向甲方彙報庫存和近期訂單,以報表的形式提供庫存產品的總數量和每台產品的序數號,並保證其報表的真實性。

否則,乙方將失去根據 4.3 條可以要求的任何權利。

4.3、如果甲方在發出產品之日_______天內,甲方降低了產品的進貨價格,甲方將對降價之日前_______天內的訂貨給予價格保護,甲方按_______天內核定的訂貨數量補償乙方老價格與新價格之間的差價。

第五條 履行保證金和加盟金

5.1、為了更好的規範市場,保護經銷商的利益,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_______周內交納保證金。

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户(現金或承兑匯票)。

保證金按各經銷商合同銷售額(按批發價核算)的_______%交納,加盟金為保證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證金內),乙方不按時交納保證金視同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利另外選擇經銷商。

5.2、經銷商在合同期內如無違約行為,合同履行期終止時,甲方歸還保證金(不含加盟金和罰金)的3/4,一年後交付剩餘的1/4保證金(不含加盟金和罰金),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當年年利率退還當年利息。

5.3 加盟金為保證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證金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不再退回。

第六條 市場推廣和市場保護

6.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體系進行銷售,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低價拋售或抬高售價均屬違約行為。

一旦違約,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決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6.2、甲方實行區域經銷規定。

乙方只能在授權區域內銷售本合同規定的產品,禁止跨區銷售。

乙方直接或通過轄區內第三方將其訂購的產品在其授權的區域之外銷售應徵得甲方同意,並及時通知貨物售出地區域經銷商,違反前述規定擅自銷售的,需以雙倍的零售價格回購違規銷售的產品,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視輕重進行懲罰性罰款直至終止本合同。

6.3、乙方應積極有效的開拓市場,並監控其被授權銷售區域內的違規銷售行為,一經發現,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義務對舉報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在_______個工作日完成調查並出具書面處理意見。

6.4、為確保區域化銷售、一體化價格的順利實施,甲方在產品出廠之前對產品編列產品序號,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全程對產品實施監控,且在開具銷售發票時,必須將產品的序號標列在產品的銷售發票上,並且每3月向甲方彙報一次。

第七條 店面陳列及廣告投放

7.1、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區內不小於_______的店面,至少陳列兩種類型產品,並在顯要位置張貼由甲方提供的統一的宣傳條幅和海報。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廣告及宣傳資料,甲方負責全國性的廣告和宣傳展示,乙方負責經銷區域內的廣告宣傳,宣傳內容必須符合甲方整體企業形象,並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安裝培訓

8.1、甲方負責各經銷商的安裝培訓工作及工程設計的培訓工作,由各經銷商申報培訓人員人數,人員組成情況,由甲方視總體情況統一安排培訓時間、地點,並及時通知乙方。

8.2、方負責所經銷區域的產品安裝工作,如有技術難題,可向甲方請求支持,甲方有義務協助解決。

8.3、乙方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暖通工程設計和安裝人員,上崗人員應經培訓並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崗合格證。

第九條 維修和售後服務

9.1、甲方承諾康特姆產品終身維修,售後2年內因產品質量問題可免費維修,無法維修可申請退貨保修期到期後8年維修只收工本費,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搞好當地的售後服務工作,對確屬甲方產品質量問題,依據保修卡內容的有關規定實行保修,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簡單維修的相關事務;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機器損壞等後果並給甲方帶來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9.2、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關產品的技術信息、技術支持和人員培訓,並建立完善的售後服務系統,以便為用户更好地服務。

第十條 責任賠償條款

10.1、工程設計由甲方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工程設計由乙方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工程設計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乙兩方負連帶責任。

10.2、在安裝和售後服務過程中,由於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乙方負賠償責任;由於甲方違規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甲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

11.1、乙方應保證:明確知道“_______”為甲方商標,乙方僅為銷售、推廣和宣傳甲方產品,並以甲方認可的方式使用該商標。

11.2、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對有關“康特姆”相關的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指導加以使用。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甲方產品及其包裝進行修改,不得隨意加貼其他商標。

11.3、對於乙方的錯用和侵權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

11.4、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有權利、有義務在其經銷區域內積極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對發現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應及時制止並通報甲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乙方不得違反甲方的價格政策,低價傾銷或抬高價格銷售甲方產品(附價格體系表)。

12.2、乙方不得跨越本合同規定的經銷範圍,向轄區外第三方銷售甲方產品。

12.3、經銷商授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發展經銷商。

12.4、乙方不得與其他經銷商串通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12.5、如甲方發現乙方有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性罰款直至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 保密條款

13.1、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各項技術保密。

13.2、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經銷制度、合同及往來的合同、商業信函保密。

13.3、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制定的價格體系保密。

13.4、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整體營銷戰略和具體的營銷戰術部署保密。

第十四條 期限和終止

14.1、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期限_______年,從_______至 _______年。

如果乙方能夠完成雙方簽訂的合同銷售額並無嚴重違約行為,甲、乙雙方可以續簽合同,但雙方須根據當地、當時的市場情況另行簽訂銷售合同。

14.2、當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後,任何一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書面通知另一方。

1、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

2、任何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

3、因任何一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15.3、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和解決的方法

15.1、如果因為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宜引起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書面通知另一方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

15.2、如果雙方在一定的期限內,彼此無法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爭議的方法,則甲乙雙方均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經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甲方授權的經銷權轉移給其他方,但受讓方必須和甲方重新簽訂經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託標的標的物:位於___,面積:___平米

第二條委託權限

1、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託期限為年,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止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0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以及《實施條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市建立合營企業。從事生產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資料製品,供出口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經多次商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1.本合同的各方為:

_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代表甲方對本合同負責。

_____、_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乙方),由_____代表乙方對本合同負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訂。

2.雙方同意成立的合營企業定名為: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中 文:_____

英 文:_____

地 址:_____

3.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有利發展中國國民經濟,而從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製品的設計、生產和內外銷售。

合營企業將盡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採購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如遇無貨供應或質量、價格不符合要求時,也可由合營企業進口解決。

4.雙方本着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在產品質量、規格品種、包裝裝璜及經濟效益等方面力求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

合營企業的初期生產規模為:年產_____套符合_____國_____標準的_____反射器,接受訂單生產年產值為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負責_____反射器的返銷,保證投產後的前_____年使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達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後返銷比例不低於_____%,乙方負責為合營企業每年從中國境外承接不少於_____元產值的注塑模具訂單。合營企業產品的內銷由甲方負責。

5.合營企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則,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二章 註冊資本

6.合營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的經濟責任以註冊資本為限,並按資本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7.合營企業總投資為_____美元。注資本總額為_____美元,其中甲方佔資本額的_____%,乙方佔資本額的_____%。

8.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 方:_____美元,其中:

(1)機器設備,價值約_____美元;

(2)廠房,價值約_____美元;

(3)現金,相當於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

乙 方:_____美元外匯現金。

第三章 批准及註冊

9.本合同應由_____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

10.合營企業接到上述批准證書後,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甲、乙雙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別繳付資金,每期各方須繳付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各方繳資後,由合營企業發給投資證明書。

第四章 資本轉讓

11.註冊資本轉讓時合營者擁有先買權,未經合營者同意,不得轉讓或抵押給他。但當一方提出轉讓時,合營者應在_____個月內給予答覆,否則作為放棄先買權論。

12.轉讓註冊資本的價格,應根據合營企業中該方投資的帳面價值,由合營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13.註冊資本轉讓時,應_____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批准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註冊手續。

第五章 董事會

14.合營企業領到營業執照之日,即為合營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人數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選由雙方各自委派和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長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擔任。

15.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權力機構,其職權在合營企業章程內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

16.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應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的決議應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過。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也可以在董事會同意的其他地點舉行,合營企業不負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旅費。董事會會議期間的膳宿由合營企業安排並支付費用。

17.董事不從合營企業支付薪金,他們的酬勞將在合營企業的全年淨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會議定)作為董事會的分紅。並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長_____%

副董事長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 總經理 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並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文件由總經理簽署後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 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中國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的土地使用費,定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其後,土地使用費可按市政建設發展的情況而調整。

第八章 技術合作

23.合營企業與_____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4.合營企業根據技術轉讓協議,向_____支付技術轉讓費_____美元,技術轉讓內容及技術轉讓費的支付辦法,在技術轉讓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九章 採購及銷售

25.合營企業與乙方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6.合營企業所需的原材料應儘先在國內購買。對無法供應的品種或質量、價格不符合合營企業要求時,可由合營企業從國外進口。

27.根據雙方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合營企業在中國國內銷售的產品,在由甲方負責通過其銷售部門銷售。合營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乙方負責在中國國外銷售,具體辦法在採購與銷售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十章 利潤

28.合營企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税法》規定繳納所得税後,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儲備基金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_____%。

繳税與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後的淨利潤,每年根據合營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9.對於乙方分得的利潤,應根據合營企業的外匯結餘情況,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原則下,此利潤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一次或幾次支付,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30.合營企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規定,必須建立完整、嚴格的財務制度。

31.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均使用中文記載,同時應用英文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的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有權查閲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並直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32.合營企業以人民幣為記帳單位,人民幣與其他貨幣間的換算,按同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_____分局匯率牌價結算。

33.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税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折舊年限。

34.合營企業應在中國銀行_____分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户和人民幣帳户,並接受開户銀行對外匯支出的監督。

35.合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流動資金不足時,總經理可根據董事會規定的權限,向中國銀行或國外銀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彌補虧損。

36.合營企業的財政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

37.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38.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必須做到:

(1)保證合營企業的每年外匯收入大於支出。

(2)外匯結算人民幣時,應按照當時規定的牌價辦理。

(3)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內支付費用、貨款、勞動報酬等,除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外匯者外,一律以人民幣結算。

39.根據《合資法》的規定,下列外匯可以匯出:

(1)乙方分得的利潤及技術轉讓費。

(2)乙方資本轉讓後所得的資金。

(3)合同期滿或合同期滿前應清償給乙方的資金。

(4)用於進口原料、設備、備件所需的外匯,以及派往國外人員的旅差費。

(5)其他按有關規定可以匯出的開支。

第十三章 税務

40.合營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41.合營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 職工錄用和辭退

42.合營企業所需職工,由甲方或中國勞動管理部門採用公開招聘方式,經考試擇優錄取後,簽訂勞動合同。

43.如因生產技術等變化,職工確有多餘,或經培訓後仍不能適應要求,也無法改調其他工種時,合營企業可按勞動合同解僱並給補償。

44.合營企業應制訂規章制度和職工守則,對違反者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扣薪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五章 工資標準和獎勵

45.合營企業職工工資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幣計算,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向中國政府指定的部門繳納國家對職工的各種保險費、補貼費和福利措施費等。隨着合營企業生產發展,職工工資應逐步增加。今後中國政府對工資、福利、補貼等有新的規定時,合營企業應據此相應調整。

46._____方高級職員工資、社會保險、旅差費標準參照_____方國家或地方標準,由董事會核定。_____方高級職員原則上與_____方高級職員同工同酬。

47.按照合營企業的經營結果,年終從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數目的基金,獎給工作好的職工,對於在技術上、生產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貢獻者,由董事會決定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六章 合營期限

48.合營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期限為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期滿前一年經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長,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並在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辦理延長報批手續。

49.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在一個適當的開始期後,合營企業因嚴重虧損而不能繼續營業;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3)由於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4)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並看不到發展的前景。

提前終止合同必須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

50.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董事會應組成清算小組負責清理。董事會在清算完畢後才能解散。清算辦法按照《合資法》的《實施條例》第103 ̄105條所規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續辦理。同時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手續,繳回營業執照。清算後應還給各方的財產,必須按照各方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比例計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項

51.合營雙方履行下列事項:

_____方:

(1)負責向政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

(2)負責將廠房及租用的場地等,交給合營企業使用。

(3)負責招聘職員職工。

(4)負責合營企業的產品及原材料國內運輸。

(5)負責辦理保證提供水、電、煤氣、燃料、電話、電報掛號及電傳的工作。

(6)負責辦理乙方人員的簽證及其辦公、交通、生產等安排。

(7)負責向所在地的環境衞生管理部門申請許可證。

_____方:

(1)負責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機器設備。儀器、原材料、技術資料和文件及原料、產品的國外運輸。

(2)負責提供建廠規劃,並負責設備安裝、試車、試生產的全面技術指導。

(3)負責按照生產的需要,對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4)負責提供有關合營企業產品在國外市場上銷售趨勢的報告的技術資料。

(5)按照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提供技術和設計,如有任何關於侵犯第三者權益的爭議時,由簽訂該協議的轉讓方負責,_____方將不分擔任何法律責任。

(6)負責_____方人員到_____方國內學習、培訓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在董事會內本着互相信賴、平等互利的精神進行協商,求得解決。若不能解決時,可以邀請雙方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調解。

53.調解不成時,則申請仲裁解決。仲裁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按該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辦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54.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屬協議的修改。須經董事會協商同意,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均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58.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辦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籤。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1.銷售額(收入)

2.利潤額:

3.流動資金週轉天:

4.必備商品品種:

5.商品流通費用率:

6.流動資金利潤率:

7.流動資金佔用率:

8.毛利率:

9.利潤率:

10.全員勞動效率:

11._________

年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範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多渠道採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項目。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公司“關於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權限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准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範圍內,確定機購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准。投資合同:財貿系統經營管理責任制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蠖ǘ釷保?雌驕?咳薩________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調用。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准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註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佈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並徵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項目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税制改革,税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監督單位(蓋章):_____

主管人(籤):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2

甲方:天拓石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運輸市場不斷變化的形式需要,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購置的重型油罐車二輛,自願加入寧夏天拓石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從事運輸經營。加入後牌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號為寧A31556、寧A31081。

二、經營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經營期內每月向甲方交納經營管理費20xx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宣傳和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

2、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不符合安全行駛要求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3、對嚴重損壞國家和企業利益,拖欠應交税費者,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4、義務

(1)按有關財務規定,向乙方提供定額貨運票據[代扣税]。

(2)在乙方按時交納足額的各項税費的前提下,按照乙方代辦車輛所需的證照手續。

(3)為乙方代辦年檢、年審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協助乙方處理行車事故、商務糾紛,切實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費用由乙方承擔。

(5)為乙方有償提供油、材料供應、車輛維修保養及停車場地、冬季加水及車輛用水。

四、乙方的權力

(1)管理經營期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有權選擇車輛維修、保養車廠點、燃油材料。

(3)按規定交納各項税費後,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處理各種證明手續,由於其他原因未按其辦理時,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甲方給予一定的賠償。

五、乙方在承擔載客載貨所發生的死、傷、貨損、貨差、交通事故、商務糾紛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並承擔事故引起的一切刑事、民事、經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六、定期進行二、三級保養,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完好,按時參加年審、年檢和安全學習活動,保證行車安全,發生行車事故費用自理,造成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外,其餘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罰,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處罰從保險公司賠償中扣除。

七、必須無條件接受國家指令性計劃任務和搶險救災等重大政治任務。

八、乙方經營車輛必須參加司乘、車損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投保額必須在二十萬元以上,乙方在及時交清各種税費辦理規定的保險後,甲方再予辦理所需的證照手續。

九、乙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必須在24小時內電話、電報通知甲方,同時報告保險公司和當地交警隊,對隱瞞不報案者或自行延誤者後果自負。甲方接到報案後即派人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派出人員的交通費、差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十、乙方因故造成停運、無論何種原因應交納税費不予核減。必須承擔車輛的債權、債務、民事責任及經濟糾紛。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雙方必須共遵守,全面履行,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對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

A、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合同期的產權轉讓他人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一切有關車輛證照,報車管部門註銷車。

B、拖欠交税款兩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牌、證、照交主管部門,扣留車輛。

C、嚴重違反本合同條款。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和解除合同。

A、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不損害國家家、企業和個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許變更和解除合同。

B、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C、由於國家政策調整。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有一方不履行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金20xx-5000元,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合同期內,雙方發生糾紛,應通過平等協商、調解解決。

2、協商調解無效,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執行中雙方協商解決,可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合同,做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兩,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解釋權屬寧夏天拓石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寧夏天拓石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的`有關規定,就“東方商廈”項目委託經營管理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項目

位於新將北路華山公園對面,項目總面積約平方米。“東方商廈”項目,

若“東方商廈”名稱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執行。

甲方委託乙方對該項目進行商業經營管理,乙方願意接受委託。

二、項目實施原則:

1、全程合作:

從招商階段及後期的商業經營管理階段由乙方全程規劃和實施。團隊組建以及管理:

三、經營管理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合作期限和管理費用:

合作內容:

招商階段由商業經營公司公司全程負責,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對象的選擇及招商執行。

開業最初的3個月為開業調整期階段,調整、修正各運營環節中的偏差,協調商户,測算各項運營指標。

乙方履行項目商業經營管理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職能,努力實現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各項經營指標。

乙方履行“制定公司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

合作期限:

雙方約定合作期限為3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止。

人員配置:

乙方根據項目體量設立公司組織架構包括但不限於:營運總經理、人事及培訓專員、招商負責人、營運負責人,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後7日內,乙方出各部門職能內容,以及負責當地招聘的各部門相關人員。擬定各公司薪資框架。

合作方式:

開業前的合作方式:

招商階段由甲方全程委託乙方,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對象的選擇及招商執行,並且所有工作內容需有詳細的文字報表呈報甲方負責人,乙方嚴格按照擬定時間計劃完成招商相關工作任務,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後7日內,乙

2、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作計劃出工作計劃內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4

甲方:地址:電話:

乙方:地址:電話: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共同經營________酒店,相關合作協議如下:

一、合作出資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甲方出資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萬元。雙方各佔酒店資產______%和______%。

二、合作時間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收益分配

1、酒店經營所得利潤根據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______%,乙方佔股權分成______%。在保證酒店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________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酒店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各方認可,且不得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______%。該提留按各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為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2、在共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在酒店消費,應從其個人賬款中扣除。

3、因業務需要或雙方共同朋友來在酒店消費,從公款中扣除。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雙方對酒店的商號、商標及其一切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擁有專有權。

2、甲方負責酒店的裝飾、陳列等事宜

3、乙方開業時邀請當地知名人士進行剪裁,相關人員的食宿、車票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4、乙方負責酒店經營的行政管理工作,甲方負責日常經營。

5、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酒店的經營情況和營銷辦法。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保密原則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户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關本協議內容項目下的任何信息。

七、爭議解決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5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_____________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户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_____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説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台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衞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_____,場內_____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_____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6

第1條 定義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築及設備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 保險

第8條 財務項目

第9條 合同期限

第10條 一般期限

第11條 雜項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市___路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鑑於: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後,下列之各措辭,用於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 建築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户外及户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 傢俬,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枱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税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税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准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僱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係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於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範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税項、關税、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註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税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税,固定資產税和利得税。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築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於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 建築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築、佈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築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於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築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築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後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採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並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係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採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於不遲於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於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准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於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於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户,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説明所有發生於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於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於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於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 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採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後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 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夥紙後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於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後決定,並應在:

(a)傢俬、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後。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後。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後。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築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並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裏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後勤等區域。

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説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徵。

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於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築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遊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範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佈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佈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於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佈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傢俬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佈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採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牆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傢俬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傢俬、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範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後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後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採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後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後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於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範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誌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註冊使用名為“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註明___之服務標誌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後,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於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5.3.1 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係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准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係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 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 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敍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於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於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7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公開、公平、公正、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廣州錦潤製衣有限公司》特制訂一下具體事項:

一、合作項目:《廣州市錦潤製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二、合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東華村七隊106國道

三、合作條件:

①、甲方以《廣州市錦潤製衣有限公司》作為前期資本含公司現有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及該執照具備的法律法規效力。

②、乙方自帶現金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人民幣做為前期資金。

③、如公司因業務及其他因素需要再投入資金,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確定認可後,甲乙雙方各自出資一半。

四、合作項目的公司利潤分配

①、甲方為公司法人代表,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佔公司的總利潤49%

②、乙方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佔公司總利潤的51%50%③、在合作期間,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的份額。

五、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採取薪金制,雙方享有同等的酬薪待遇。具體分配由甲乙雙方商定認可。

六、職權職責

①、甲方主要公司外部訂單業務。

②、 乙方主要負責公司內部管理事務(含訂單外發必須經甲乙雙方確定許可方能執行)

七、財務管理

①、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借用、挪用公司資金

②、 合同簽訂之日起,公司所有票據,必須給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報銷。

③、公司所有的業務訂單合同,合同的款項歸納為財務管理的範疇。

八、違約責任:

①、在正常經營狀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變賣、轉租公司現有設備、場地,必須經甲乙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②、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合作經營,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否則,必須賠付對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且對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合作。

九、《廣州市錦潤製衣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簽訂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有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本合同有效期為二年,合同期結束後,甲方對前期出資廠房、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等擁有所有權,乙方合同期結束後,對前期投入的人民幣壹拾萬擁有所有權。(在合同期結束,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的份額。)。如有不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篇2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的經營和管理,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户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 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着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説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台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衞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 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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