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施工合同 >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精選17篇)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精選17篇)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1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精選17篇)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加項目經理及項目相關人員的收入,經甲方研究決定,對該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責任承包制。通過對乙方的執業資質、施工業績、管理能力、風險抵押等方面的綜合考評,確定乙方即某項目部為工程項目的承包人。雙方本着公開、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項目地點:

3、工程項目承包方式: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項目期限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工程項目結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甲方付______萬元(¥______元)工程預付款。

2、甲方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於收到工程月報______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工程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支付______%的款,留______%的質保金,保修期滿後支付結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時,應按本工程經辦銀行當時貸款利率支付給乙方。

5、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工程進度時,其造成乙方停、窩工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6、在驗收過程中,如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內,由施工單位修好。否則,超過一天按保留價款萬分之三罰款。

7、撥付工程款時乙方應到有關部門開“建築安裝專用發票”,甲方憑蓋有乙方印章的發票撥付工程款。

8、甲方應將工程款撥至乙方指定帳户內,不得直接撥至施工隊或班組,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質量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

四、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1、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2、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項目質量標準及驗收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質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2、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_______%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繫人: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一方的行為被視為違約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為總造價的___%,若存在數次違約行為,違約金分別計算累計相加,但總額不得超過承包價款的___%。

2、違約金的承擔不影響本合同規定的罰款、費用、損害賠償等其他經濟責任的承擔。

八、爭議解決

1、雙方在履行承包合同產生糾紛時,首先應協商解決;

2、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依據公司工程項目責任承包管理辦法,進行調解。

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在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份,承包人執___份。

發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 號: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 號: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2

發包人代表(甲方):簽名承包人代表(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方法》以及相關法律再結合具體情況,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將位於X市X區X小區的一件套房交由甲方裝修,總面積為120平方米。(甲方擁有對房屋的所有權)。

2、開工前,甲方需要清點現場傢俱等財產並與乙方交底,對不能騰空的設施實行保護措施,否則對於損壞、丟失的財務乙方概不負責。

3、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水、電、氣等相關設施並説明注意事項,在使用公共設施時要同鄰居等做好協調工作

4、甲方負責擬定好工程圖紙並向乙方説明具體要求,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及具體要求施工,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改造,否則承擔一切後果。

6、乙方要遵守室內裝修的管理規定,不得污染環境、不得擾民。

室內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7、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條約,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8、施工過程中如果出現變更甲方需要及時與乙方聯繫更改,其中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協商。

9、總工程的費用為_元,在工程結束後一個月內沒有質量問題,甲方須一次性付清。

雙方如果有其他條款可經商定後附加在合同後面,仍然有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X年X月X日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3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加項目經理及項目相關人員的收入,經甲方研究決定,對該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責任承包制。通過對乙方的執業資質、施工業績、管理能力、風險抵押等方面的綜合考評,確定乙方即某項目部為工程項目的承包人。雙方本着公開、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項目地點:

3、工程項目承包方式: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項目期限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工程項目結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甲方付______萬元(¥______元)工程預付款。

2、甲方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於收到工程月報______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工程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支付______%的款,留______%的質保金,保修期滿後支付結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時,應按本工程經辦銀行當時貸款利率支付給乙方。

5、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工程進度時,其造成乙方停、窩工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6、在驗收過程中,如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內,由施工單位修好。否則,超過一天按保留價款萬分之三罰款。

7、撥付工程款時乙方應到有關部門開“建築安裝專用發票”,甲方憑蓋有乙方印章的發票撥付工程款。

8、甲方應將工程款撥至乙方指定帳户內,不得直接撥至施工隊或班組,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質量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

四、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1、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2、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項目質量標準及驗收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質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乙方保修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繫人: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一方的行為被視為違約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為總造價的___%,若存在數次違約行為,違約金分別計算累計相加,但總額不得超過承包價款的___%。

2、違約金的承擔不影響本合同規定的罰款、費用、損害賠償等其他經濟責任的承擔。

八、爭議解決

1、雙方在履行承包合同產生糾紛時,首先應協商解決;

2、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依據公司工程項目責任承包管理辦法,進行調解。

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在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份,承包人執___份。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號: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號: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4

甲方單位(發包人)(蓋章):

乙方單位(承包人)(蓋章):

經市府基建辦施工處批准,本工程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開招標(協商議標或甲方委託),由乙方承建,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內容和承包範圍

(一)單項或單位工程類別、結構形式:_________;層幢;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建築面積M2,道路:_________;給排水管道:_________;構築物:_________。

(二)承包範圍:承包按_________號施工圖紙全部工程(包括圖紙説明及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基礎工程(含樁基)、地下室工程、主體結構、內外裝飾、機械設備、給排水、電力、照明、防雷、通訊、空調、液化氣管道、市政道路、橋樑、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額內未包含的工程項目: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額:按定標價或協商價,建安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辦法辦理:

(二)承包方式:

.按施工圖預算包乾或投標大包乾,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2.按國家規定繳納的承包工程收入營業税和城市維護建設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額內,由乙方支付。

3.工程質量標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工期

(一)按定標(或雙方)規定總工期___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二)開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況者,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按實際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場地,或障礙物和施工用水、電源未接通;

2.因設計圖紙修改(甲方或設計院提出修改),影響進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變更)設計通知書未在該修改(變更)部份施工開始前三十天送達乙方簽收而影響進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計劃進場、或向乙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電或因電力,水壓不能滿足施工需要,影響達連續六小時以上者;

6.甲方代表藉故不簽證,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展者;

7.甲方財力不足導致停工窩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設備由方自行採購供應至施工工地現場(倉庫)。

(二)工程材料及設備,由_________方採購供應至場地(倉庫)。

(三)工程設備,由_________方採購供應至_________向_________方交貨。

(四)鋼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協助解決,屬有價供料,供應價由雙方商定,與承包金額無關。

(五)購買三大材料所需的外匯由方負責解決;裝飾材料、電梯、空調機及水電器材,如設計採用進口時,其外匯由方負責解決,如由乙方採購時,其單價應徵得甲方同意。

(六)雙方供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應附有原出廠證明,否則應進行試驗,試驗費由供料的一方負責,對已有出廠證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異議時,應進行復驗,如複驗合格,其複驗費由持有異議的一方負責,否則由供應方負擔。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徵購、青苗等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搬遷及其它障礙物拆遷(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的障礙物資料;

2.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3.開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築紅線圖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源的聯結點應在紅線圖以內距離建築物不大於30-50米,市政管網工程為_________米。並能滿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質報告書兩套(有打樁和基礎、地下室工程),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5.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_________套(含設計院標準圖),樁基工程質量證明書兩份;

6.由於生產和使用的需要,甲方變更設計時,應提前三十天辦理工程變更和修改設計手續;

7.提供必須的施工臨時用地,辦理紅線外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許可證,並承擔上述所發生的費用。因建築物施工場地狹小,而導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等的二次或多次搬運,所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應按實計算),由甲方承擔,並按工程進度付給乙方;

8.組織有甲、乙方和設計院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與會審,做好經三方簽署的會審紀要,並按施工圖的份數發給乙方;

9.審核乙方編制的工程總進度計劃、工程進度月報表、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及時組織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並交乙方驗收安裝、對於有缺陷、質量不合格、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儘可能不影響工程進度;

(二)乙方責任:

1.施工界區內臨時設施,臨時道路、水、電、管線的修建安裝;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並送甲方及市質量監督檢驗站;

3.每月25日後四天內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完成工程月報(包括形象進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4.按施工圖紙、施工總説明、圖紙交底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的《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進行施工,作好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規範的規定和採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彙集施工技術資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清潔,道路暢通。器材的堆放整齊,並及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

8.做好對分包單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時),抓好分包單位的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

9.在交工後一年的保修期內,發現有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屬設計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費由甲方負責;

10.凡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立即書面報告甲方或主管單位備案;

11.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包括建築物周圍2米內的和堆到2米外的餘土及其它堆積物,生產和生活的臨時設施除拆),並將門窗、玻璃、地面擦掃乾淨,廁所、廚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乾淨,做到工完場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應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六條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施工中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應隨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院和甲方審核同意並簽證;

2.乙方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在現場設專職質量安全檢查員,做好自檢記錄;

3.凡隱蔽工程,經乙方自檢後,應分批填制確切的隱蔽記錄(即範圍、數量、質量),憑表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查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雙方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個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後4小時內仍未到現場驗收,則乙方自檢後確認合格,即可隱蔽,甲方代表事後必須補籤手續;

4.如確需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復查時,其複查結果不符合設計或質量不合格者,複查費由乙方承擔,若複查結果符合設計要求,質量合格者,複查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5.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罰款,返工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停工工期不予延長;

6.質量等級的評定應執行《深圳市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試行辦法》。

第七條 施工圖紙修改

1.施工圖的修改變更須經設計院和甲方代表簽證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單或圖紙發出的份數與設計施工圖發出的份數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費用按發生時深圳市執行的材料預算價格、預算定額、取費文件規定計算。由乙方編制,甲方核實後,報有關審計部門審查,確定增減造價;

3.若修改屬工程材料費用、施工質量問題等的乙方原因,則修改後費用的增(含返工損失等)減由乙方承擔,工期損失不予順延;

4.施工中發現設計有問題,或嚴重不合理的,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應順延;

5.施工中如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強行施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應順延;

6.已開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時,賠償施工單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先付不少於本合同承包總金額的(工期兩年的當年投資額的)25%予付款,計_________萬元;

2.甲方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於收到工程月報五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50%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支付4%的款,留 %的款待保修期滿後支付給乙方;

5.若甲方拖欠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應按本工程經辦銀行當時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結算拖欠工程款每超過一天,按拖欠款的萬分之三罰款;

6.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進度時,其造成乙方停工、窩工損失及欠款利息按有關規定均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7.在驗收過程中,如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內,由施工單位修好,否則,超過一天按保留價款的萬分之三罰款。

第九條 工程驗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作預驗收檢查,甲方應及時配合;

2.工程竣工時,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圖及報告兩套,甲方應及時組織驗收;

3.經驗收檢查工程有較大的翻修者,則以翻修合格後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質量標準者,從驗收之日起五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不得因有經濟糾紛而拒絕支付。

6.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個施工單位施工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依據。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二十天內將竣工工程結算有關資料送交甲方審核,關建行或審計站審定;

7.乙方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也應在竣工報告提交日期起 5天內全部撤離,並工完場清,如工完不清場,則收取地租費每日_________元m2在餘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條 獎與罰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獎罰: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獎不罰。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獎給乙方_________元。

3.無正當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元。罰款金額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或元,或罰款天數不封頂。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質量獎罰:

1.驗收後達到標準者,獎(罰)工程造價的。

2.驗收後達到標準者,獎(罰)工程造價的。

3.驗收後達到標準者,不獎不罰。

(三)工程驗收完畢後一個星期內獎勵與罰款,且必須兑現,如逾期不付,則按拖延的天數和銀行當時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條 其它

(一)不論新、改、擴建工程,施工單位在易燃易爆、動力設備、高壓線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車間附近,以及臨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時,必須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施工單位負責提出設施方案,並報建設單位或有關部門備案,若施工單位防護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颱風、地震、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共同對等承擔;

(三)甲、乙雙方合同簽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隨意轉包第三者而從中漁利,工程專業需分包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經甲方對承包者資信審查,工程質量、工期乙方負責;

(四)由甲方分包給第三者時,則應由甲方負責統一管理,安排場地,臨時水、電接點,質量檢查驗收及各方的協作配合。影響乙方工期時,由甲方負責。

第十二條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經濟特區有關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報原鑑證機關鑑證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有牴觸。

第十五條 在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經調解仍不能解決時,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送深圳經濟特區基建合同預算審計站鑑證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滿後,自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副本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審計站、經辦銀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章)代表:_________(簽章)

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5

一、 ­合同組成

第一條 本施工合同由五部分組成:通用條款(採用GF1999-0201範本通用條款)、專用條款(本協議約定的全部內容)、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安全承諾書和工程建設廉政責任書。除通用條款外,四份協議分別簽訂。

二、 開工審批

第二條 本項目實行開工審籤制度。工程在開工前由江北區教育局小型基建項目管理小組(以下簡稱小組)對施工合同等資料進行審查。批准後,向乙方下達開工通知書方能開工。小組提出修改調整意見的,經小組重審合格通過後方可下達開工通知書。乙方無開工通知書的,不能開工。

三、 質量控制

第三條 乙方對施工質量負有全部責任。小組運用國家有關法規及該項工程施工合同的有關約定條款,對施工質量進行抽檢監督。

四、 工程進度

第四條 本項目合同工期為____日曆天,自__年__月 __日至__年__月 __日。

第五條 無分包時工期按本合同約定起始日期計算;有分包且本合同甲方不是分包合同甲方的,分包合同工期必須經小組以指定方式確認後方有效。

第六條 工期提前獎勵標準:0元/日曆天;

第七條 工期延誤懲罰標準:100元/日曆天。乙方工期因不可抗力延誤的,需要向甲方索填工程延期確認籤批單。

五、 工程量確認原則

第八條 工程量確認辦法。本工程工程量確認工作均由甲方指定人員現場簽字確認。甲方簽字經小組審核後做為結算依據。

六、 工程變更

第九條 工程必須嚴格按施工前約定施工內容施工,不得隨意增加、減少或更改工作內容。因特殊情況需要增加工作內容的,必須報小組審核同意並持有效簽證(存擋)後方可作為結算依據。涉及工作內容變更時,甲方簽字和乙方意願均不作為結算依據。

第十條 工程變更為增加工作內同時,先做預算或估算,如超過1萬元的,需做預算送小組報批,超過部分在1萬元以內的,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包死價格,以書面憑證計入結算總價。

七、 工程造價

第十一條 本工程決算價格確定原則及結算辦法:

本合同系固定總價合同。乙方一旦成為中標單位,其投標商務標預算報價將稱為結算的依據。結算時,除甲方簽證外,結算價格不再調整。

第十二條 結算日期: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按要求辦理竣工檔案移交和竣工結算手續後的一週內結算。

第十三條 下列材料按甲方籤批的價格決算,決算時以主材價格確認表為準:

(各校根據自己招標文件的工程做法和要求,確定需籤批的主材名單,一般為門、窗、瓷磚、塗料、地板等,不易過多。)

第十四條 經甲方簽證增加的工作內同和工作量結算辦法:經小組批准同意增加工作內容部分其工程量由甲方核實簽字,只計税金,不計管理費和規費,不做下浮。

第十五條 主材價格確定。主材價格需要由甲方以有效方式確認後方可購置材料,否則材料價格不做為結算依據。如甲方指定主材供應商和品牌的,材料價格不做為結算依據。

八、 材料管理

第十六條 建立材料驗收制度。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必須出具有效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性能檢測報告或其它有效質量證明,主要材料進廠必須經甲方指定相關人員確認簽字驗收。甲方有權拒絕“三無”材料及與學校建設要求不符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損失有乙方負責。

九、 工程驗收

第十七條 由甲方牽頭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有關單位參與驗收過程。

第十八條 凡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方能進行工程結算,不能通過驗收的,乙方要根據小組的驗收意見進行整改,整改合格驗收通過後方可結算。

十、 工程結算

第十九條 所有小型基建項目都必須在取得小組核發的准予結算確認單後方能結算。

第二十條 項目預算在2萬元以上且乙方出具由小組核發的開工通知書的,方予以結算。

第二十一條 不上交或不按有關要求交接齊全全部指定驗收資料的,不予以結算。

第二十二條 結算過程中,如小組審計認定是沒有辦理有關報批手續(工程延期報批手續、工作內容增加手續等)而造成不合理超支的,應由責任方(甲方或乙方)承擔責任,小組不予結算。

第二十三條 決算材料必須符合下列規定,否則不予決算:

(一) 決算材料必須包括編制説明、決算書、工程量計算書、材料調差表和相關附圖五部分;

(二) 建築預算和安裝預算分別編制;

(三) 決算書材料必須執行浙江省2019版計價規則,必須套用2019版相應定額,必須執行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取費定額(2019版)中規定的造價計算程序和施工取費計算規則;

(四) 涉及各種費率的,套用下限標準;

(五) 適用計價規則(應用造價計算程序、套用定額、取費)時,不得故意多列多算和重複計算。

第二十四條 除經小組同意的特殊情況外,套用計價規則時,故意多列多算和重複計算的,所涉及的計價項目均按“不計費(規費和綜合費)且不計税項目處理”,同時將相關乙方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電子檔案。

十一、 工程保修

第二十五條 執行工程保修制度,保脩金為工程結算造價的5%,有關事宜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

十二、 安全承諾

第二十六條 乙方對施工全過程(從準備到竣工驗收)的安全負全責。乙方必須按要求籤定安全承諾書。

十三、 廉政承諾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廉政責任書。

十四、 糾紛處理

第二十八條 優先採取調節方式,調節未達成協議的,採取仲裁方式。

十五、 其它事項

第二十九條 本工程招標文件為本合同的法定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 如本項目有分包工程時,分包合同必須經小組蓋章後方生效。

第三十一條 其它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第三十二條 合同設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發包人)(蓋章):

乙方單位(承包人)(蓋章):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6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工程規模: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l、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住所:南丹縣城關鎮龍泉廣場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項目經理: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中國建設南丹支行

帳  號:           帳 號:45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547200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的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日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日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安全保衞;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做出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由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l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辦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l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因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查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l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分部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l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參考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l.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l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l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l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l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事件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法: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上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以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l.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l.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l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的,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理。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l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宣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按通用條款第2條執行。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 國家標準、現行建築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無   。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無   。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開工前10天內提供4套圖紙。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      。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監理工程師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代表發包人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款撥付及施工安全進行監督。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

職權:負責協調發包人、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的聯絡。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無    。

7.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開工前7天內。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開工前接至施工現場。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已開通。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開工前7天內。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開工前完成。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現場交驗。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開工前7天內。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由發包人負責協調。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無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無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工程正式開工後,每月25日前提供施工計劃、已完成工程量報表一式三份。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按通用條款9.1(3)條執行。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設施的要求: 無 。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按通用條款9.1(5)條執行。

(6)已完工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未交付發包人之前,工程成品由承包人負責保護。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如有,承包人代為保護,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若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8)施工場地清潔衞生的要求:按現行文明施工規範執行。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每月5日前提交施工進度計劃。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收到施工進度計劃後3日內予以確認。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無    。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的其他情況:按通用條款13.1、13.2條執行。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地基基礎、每層樓板鋼筋、主體結構。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    無    。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條款第20條執行。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 (2) 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無 。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無        。

風險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無 。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本工程施工合同價中的主要材料(鋼筋、水泥、磚、砂及碎石等)單價,在工程竣工驗收結算時應按施工期的《河池市建築材料價格信息》南丹價取定結算。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無   。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無     。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承包人進入場地正式開始施工後15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合同價款的20%。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時間、比例:工程竣工結算時扣回。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問:每月25日前。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工程款原則上按月支付,合同內進度款支付限額為已完成工程量的70%,竣工驗收合格後,追加到80%;工程變更部分進度款支付限額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完工驗收達到質量要求,結算經南丹縣審計局審定後,支付到合同價的80%。工程款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發包人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脩金(工程保脩金無息),待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返還。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無     。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無              。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的材料:     無      。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無      。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無      。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無      。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無    。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所使用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鋼筋、水泥、磚等產品質量採取雙控制度。

八、工程變更

按通用條款第29、30條執行。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按通用條款第32、33條執行。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提供竣工報告後15天內提交竣工圖壹套。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無     。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無            。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無             。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無             。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無       。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每超過中標工期1天,按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的萬分之四賠償發包人。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全部返工處理,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無     。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 建設主管部門 調解;

(2)採用第 一 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經濟合同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南丹縣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無   。

分包施工單位為:         無        。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按通用條款第39條執行。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桂建計字[20__]第41號文的規定,向南丹縣建設局上交建築工程安裝勞動保險費。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無     。

(2)承包人投保的內容:建築工人人身保險。

41.擔保

41.3本以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無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無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無     。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伍份 。

47.補充條款:

附件1:

單位工程

名 稱建設

規模建築面積(平方米)結構層

數跨度(米)設備安裝內容工程造

價(元)開工

日期竣工

日期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號材料設備

品 種規格

型號單

位數

量單

價質量

等級供應

時間送達

地點備

附件2: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附件3:

工 程 質 量 保 修 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南丹縣永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

(工程名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外牆防滲漏和部分裝修工程。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l、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

年;

3、裝修工程為 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年;

5、供熱及供冷系統為       個採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築裝飾工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已就本工程有關事宜協議一致,特簽訂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範圍:

1、大廳部分牆面,大廳頂部、服務枱、小賣部、大廳部分擴大、商務中心、樓梯口的處理、餐廳門、電梯間門、庭維修改造。

2、二至七樓客房共計六十一套(其中大套房四套)全面改造。

3、各層過道、各層安全出口門窗做套、二樓公共衞生間,三、四樓走道陽台門窗做套,會議室門、樓梯間、大廳電梯門、庭維修改造。

4、西向外置樓外牆塗料粉刷。

三、工程發包方式:

雙方協定為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

四、施工工期:

1、商定為七十五天(日曆工期)。

開工日期:20_____年__月__日

竣工日期:20_____年__月__日

2、開工前三天,承包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鑑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屬甲方責任範圍的進場準備工作(如場地騰空、停水停電)不及時影響正常施工。

(2)、經雙方商定有重大設計變更。

(3)、連續停水、停電在2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隱蔽工程,接乙方通知,甲方24小時未到現場距理簽證,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備料施工。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五、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部頒(GJG73-91)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監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是甲方指定產品,並經甲方驗收,同意使用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3、房間維修,施工質量不得低於現已完工的樣板房質量要求,甲方要求樣板房需要改進的地方(如起居鏡框、衞生間鏡框、衞生間工藝玻璃規格、牀靠背邊框造型、衞生間鏡燈、排氣扇電源開關改位到衞生間內等),各種電器線路的改造必須穿管埋牆內,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改進,並確保質量和工藝效果。

4、隱蔽工程乙方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工程經甲方代表鑑定、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5、甲方接到乙方竣工驗收通知後,乙方應向甲方同時提交工程竣工資料,經甲方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15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一個月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

6、工程竣工後,乙方接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鑑證之日算起,保修期為壹年。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及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派員審定預算,按總造預算價包乾,為105、75萬元,在其工程量變更,核定在±5%以內不予調整,超出廠價5%以上部分,雙方協商調整。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先付乙方備料款10萬元,以後每月甲方按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到85%,待工程驗收合格後再付總額的5%。

3、工程保脩金,按工程結算金額的10%由甲方扣留,保修期為壹年,待保修期滿後,一次支付給乙方。保修期有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當日來現場盔行處理,否則甲方可自行處理,所需材料、維修、管理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將保脩金中扣除。

4、匯款方式:甲方只按合同中提供的一家指定銀行帳號匯款。

七、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所屬責任範圍內的場地騰空,停電停水。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質量要求各條款組織施工,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爭創優質工程。

3、乙方施工隊伍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必須做到文明施工。

4、非乙方施工隊伍嚴禁進入大樓施工場地。

5、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裝修以外的設施、設備、物品,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安全責任

乙方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質量事故由乙負責調查處理並承擔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九、工程質量

如乙方施工質量低劣,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並有權劣質工程的總造價10%進行處罰。甲方如未按規定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影響乙方施工進度,由甲方負責。

十、其他約定

1、按施工合同規定,在保證工程優良的前提下,提前一天獎1000元,每推後一天罰款1000元。

2、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造成糾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3、其他未盡事宜及施工中出現其他問題的處理由雙方協商溝通解決。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雙方各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後終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時間: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維修工程項目施工任務,甲乙雙方本着分工協作,相互合作的原則,為確保工程質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共同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

四、建設規模:石方77.243、樓梯維修17步、鋪設石頭地板482、碼頭步道71.822、河中炸石頭、天鍾洞廁所維修等。

五、工程總造價:伍萬陸仟壹佰貳拾元(56,120.00元)整。

六、開工時間:201年月日

七、竣工時間:201年月日,工期為天,如有新的要求變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順。

八、工程質量要求及責任

甲方責任:甲方負責辦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開展。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施工圖紙、建設方案及有關工程建設規範的規定進行施工,並無條件地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管理。

2、乙方必須做好環境保護和施工場地的衞生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地點和要求進行土方開挖、施工垃圾堆運輸和處理,並保護周圍環境林木植被,不得隨意破壞。

3、工程竣工後,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驗收前要保證建設工程的保護工作,不能發生損壞,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須加強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當和技術問題造成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口頭或書面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報告及相關材料,甲方應按乙方通知時間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結論。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視乙方工程進度,分期付款,待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税務票據一次性結算工程款。

十二、保質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後,保修一年。

十三、以上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9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______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_________部分工程。

二、工程期限

1、工期總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_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三、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後,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户後三天內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費後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________年後,據實返還。

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____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四、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1、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2、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

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並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3、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採用包乾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六、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

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2、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號: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號: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10

合同一:

經市府基建辦施工處批准,本工程於_年_月_日公開招標(協商議標或甲方委託),由乙方承建,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內容和承包範圍

(一)單項或單位工程類別、結構形式:_;層/幢;_;建築面積_;建築面積M 年 月 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50%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支付4%的款,留 年 月 日        _年月日

合同二:

一、-合同組成

第一條本施工合同由五部分組成:通用條款(採用GF 年 月 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條無分包時工期按本合同約定起始日期計算;有分包且本合同甲方不是分包合同甲方的,分包合同工期必須經小組以指定方式確認後方有效。

第六條工期提前獎勵標準:0元/日曆天;

第七條工期延誤懲罰標準:100元/日曆天。乙方工期因不可抗力延誤的,需要向甲方索填工程延期確認籤批單。

五、工程量確認原則

第八條工程量確認辦法。本工程工程量確認工作均由甲方指定人員現場簽字確認。甲方簽字經小組審核後做為結算依據。

六、工程變更

第九條工程必須嚴格按施工前約定施工內容施工,不得隨意增加、減少或更改工作內容。因特殊情況需要增加工作內容的,必須報小組審核同意並持有效簽證(存擋)後方可作為結算依據。涉及工作內容變更時,甲方簽字和乙方意願均不作為結算依據。

第十條工程變更為增加工作內同時,先做預算或估算,如超過1萬元的,需做預算送小組報批,超過部分在1萬元以內的,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包死價格,以書面憑證計入結算總價。

七、工程造價

第十一條本工程決算價格確定原則及結算辦法:

本合同系固定總價合同。乙方一旦成為中標單位,其投標商務標預算報價將稱為結算的依據。結算時,除甲方簽證外,結算價格不再調整。

第十二條結算日期: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按要求辦理竣工檔案移交和竣工結算手續後的一週內結算。

第十三條下列材料按甲方籤批的價格決算,決算時以主材價格確認表為準:

(各校根據自己招標文件的工程做法和要求,確定需籤批的主材名單,一般為門、窗、瓷磚、塗料、地板等,不易過多。)

第十四條經甲方簽證增加的工作內同和工作量結算辦法:經小組批准同意增加工作內容部分其工程量由甲方核實簽字,只計税金,不計管理費和規費,不做下浮。

第十五條主材價格確定。主材價格需要由甲方以有效方式確認後方可購置材料,否則材料價格不做為結算依據。如甲方指定主材供應商和品牌的,材料價格不做為結算依據。

八、材料管理

第十六條建立材料驗收制度。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必須出具有效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性能檢測報告或其它有效質量證明,主要材料進廠必須經甲方指定相關人員確認簽字驗收。甲方有權拒絕“三無”材料及與學校建設要求不符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損失有乙方負責。

九、工程驗收

第十七條由甲方牽頭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有關單位參與驗收過程。

第十八條凡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方能進行工程結算,不能通過驗收的,乙方要根據小組的驗收意見進行整改,整改合格驗收通過後方可結算。

十、工程結算

第十九條所有小型基建項目都必須在取得小組核發的准予結算確認單後方能結算。

第二十條項目預算在2萬元以上且乙方出具由小組核發的開工通知書的,方予以結算。

第二十一條不上交或不按有關要求交接齊全全部指定驗收資料的,不予以結算。

第二十二條結算過程中,如小組審計認定是沒有辦理有關報批手續(工程延期報批手續、工作內容增加手續等)而造成不合理超支的,應由責任方(甲方或乙方)承擔責任,小組不予結算。

第二十三條決算材料必須符合下列規定,否則不予決算:

(一)決算材料必須包括編制説明、決算書、工程量計算書、材料調差表和相關附圖五部分;

(二)建築預算和安裝預算分別編制;

(三)決算書材料必須執行浙江省20__版計價規則,必須套用20__版相應定額,必須執行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取費定額(20__版)中規定的造價計算程序和施工取費計算規則;

(四)涉及各種費率的,套用下限標準;

(五)適用計價規則(應用造價計算程序、套用定額、取費)時,不得故意多列多算和重複計算。

第二十四條除經小組同意的特殊情況外,套用計價規則時,故意多列多算和重複計算的,所涉及的計價項目均按“不計費(規費和綜合費)且不計税項目處理”,同時將相關乙方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電子檔案。

十一、工程保修

第二十五條執行工程保修制度,保脩金為工程結算造價的5%,有關事宜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

十二、安全承諾

第二十六條乙方對施工全過程(從準備到竣工驗收)的安全負全責。乙方必須按要求籤定安全承諾書。

十三、廉政承諾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廉政責任書。

十四、糾紛處理

第二十八條優先採取調節方式,調節未達成協議的,採取仲裁方式。

十五、其它事項

第二十九條本工程招標文件為本合同的法定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如本項目有分包工程時,分包合同必須經小組蓋章後方生效。

第三十一條其它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第三十二條合同設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發包人)(蓋章):

乙方單位(承包人)(蓋章):

小型基建項目管理小組(簽字):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1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一條合同依據

本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合同及施工條例);工程內容及工程量是按貴州能達電力設計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的(清鎮寒坡嶺____________新建工程電氣部份第一卷第六冊全所照明及第一卷第七冊防雷接地)施工圖為依據進行計算及核定。

第二條工程名稱、地點和範圍及內容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範圍及內容:

1、_________防雷接地安裝

2、_________全所照明安裝

第三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將工程以包工包料按實結算下浮__%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結算定額採用____年___地區價目本;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執行貴州電力公司黔電定字(____)04號文件頒發的(關於發佈____省電力建設裝置性材料綜合預算價格(____年價)的通知);費用構成執行(電力工業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及規定)(____年版);根據貴州省電力公司電技經(____)43、44號文件:其它相關費用依據其它相關資料計算。

第四條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方式

1、該工程以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____________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預算書(其中工程款_____元))為依據簽訂施工合同。

2、預付款方式:按工程預算書的工程款129760萬元的%即萬元(萬元整)付給乙方。

3、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審計後的結算工程款將餘款在一個月之內付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質量標準、驗收和保修條件

本工程參照國家(110kv及以下電氣安裝規範)進行施工,相關驗收標準執行國家及電力行業規定,並通過相關職能部門驗收,本工程的保修期一年。

第六條雙方協作事項

甲方負責:

1、甲方應協調好該工程與有關單位的聯繫,確保該工程的施工進度。

2、甲方應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隱蔽資料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中間驗收、

乙方負責:

1、乙方在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反應。

2、乙方應按時按期完成該工程內的所有工作內容,不得影響其他工程。

3、竣工資料報有關部門審核。

第七條違約責任

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發生經濟糾紛處理方式

如發生經濟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若不能達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第九條施工工期

本工程年月日前完工。

第十條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價款是該工程的:人工費、機械費、輔材費、主材費。

第十一條安全責任

施工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獨立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造價

本工程的工程款:暫定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實結算。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執正1份。

第十四條該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12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份 總則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參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 事項協商一致,制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工程內容: 。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

三、承包方式: 。

四、簽約合同價為: 。

五、合同工期: 天, 年 月 日前完成現場施工。

六、工程質量標準:工程施工質量等級達 合格 等級,並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

七、工程造價: 。

第二部份基本條款

第一條 雙方責任

1.1甲方責任

1.1.1甲方委派_ 同志為駐施工現場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和付款的原始資料、設計圖紙的變更以及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現場協調等其它事宜。

1.1.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有關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及其他施工上的方便。

1.1.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原設計圖紙壹份並組織設計圖紙交底,及時解決影響施工順利進行的有關問題。

1.1.4協調工地各承包單位和乙方的相關施工配合和治安防盜工作。

1.1.5 協調乙方工程資料簽字及公司蓋章工作。

1.2乙方責任

1.2.1乙方必須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施工任務,嚴格按國家消防的有關消防規範、技術標準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1.2.2乙方要遵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發佈有關對市區交通及噪音和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場地的清潔衞生;負責交工前的現場清理工作,

1.2.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的各種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甲方監督檢查,顧全大局,自行協調與其它施工隊伍的關係

1.2.4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施工現場代表,負責本工程的現場施工管理和安全等問題。

1.2.5乙方必須做好進場材料的保管工作,專人負責,做好工程驗收前本專業施工成品的保護工作。

1.2.6乙方在保證本消防工程的質量達到並通過消防部門驗收,在消防驗收合格前提下可進行優化安裝,如不能合格自行承擔二次驗收的費用及一切損失。

1. 2. 7負責在工程驗收後30個工作日內移交竣工資料壹套。

1. 2. 8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而造成工程延誤和工程損失的,應對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給予經濟賠償。

1. 2. 9乙方負責所做工程通過消防驗收合格並承擔費用。

第二條 材料供應與質量驗收

2. 1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採購。但是所有產品必須有廠家合格證並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使用。

2. 2乙方採購的主要材料及設備應為經國家消防部門認可的產品,並向甲方提供樣品、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

2. 3 消防系統工程的調試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範進行。

2. 4消防系統工程竣工驗收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按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進行。乙方在工程竣工後向甲方提供竣工圖壹套。

第三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3.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消防系統工程規範、技術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3. 2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3. 3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3. 4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並採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3. 5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3. 6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通知甲方或監理人員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包括監理人員)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

3. 7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四條 安全及文明施工

4. 1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並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五條 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結算

1、每個月甲方按乙方安裝工程量的90%支付給乙方,餘款在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7天內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第六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工程保修

6. 1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有關設計、施工規範和標準進行驗收達優良等級。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6.2 隱蔽工程及中間驗收按合同條件辦理,在施工中,各道工序、施工工藝要符合國家有關部門標準要求。

6.3工程保修期為24個月。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後滿24個月。

6.4 在保修期內由於乙方的材料和施工質量所出現的質量問題或存在的質量缺陷,接到業主通知24小時內由乙方負責更換和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若由甲方維修,所發生的該項維修費用在工程保脩金中扣除,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甲方人為損壞或使用不當原因所產生的質量問題,乙方維修,甲方支付費用。

6.5系統竣工調試運行後,乙方免費向甲方的專職人員提供管理、操作和維護培訓並協助甲方按有關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和試驗,以確保系統正常運。

第七條 工程驗收

7.1工程驗收以施工圖及説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以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按實際工程量相應計算工期的順延。

b)每天白天(8: 00~18: 00)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6小時,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工期按誤日順延,不增加工程價款及其它費用。

c)不可抗力:

?合同寧納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他情況;

8.2乙市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會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個工作日內給予確認、答覆,逾期不於籤復,乙方即可視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九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9.1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事件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情況,直到事件結束。甲方應對事件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9.2因事件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a)因違反有關規定和相關操作規程施工引發的一切安全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因其他原因引發的安全經濟責任由引發事故的責任單位負責;

第十條 終止執行合同的條件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0. 1 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甲方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甲方可以提出終止合同的建議和措施,除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外,並處以合同價款1%的罰款。如:

a)材料規格和質量不符合預算及圖紙的要求,經甲方提出,乙方沒有正當理由又拒絕整改時;

b)工程質量達不到設計工藝規定,經甲方提出,乙方又不採取有力措施予以補救時;

c)其它由於乙方的責任而導致甲方造成嚴重損失時。

10. 2 如因甲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乙方的利益受到嚴重的損害,乙方可以提出終止合同的建議和措施,除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外,並處以合同價款1%的罰款,如:

a)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並超期過久,而又無正當理由致使工程無法正常進行,經乙方提出,甲方仍不能及時支付或無法支付時。

b)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必須的施工條件(如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場地的清理、施工用地、材料堆放地、水電等)致使無法開工,經乙方提出,甲方仍不能解決時;

c)其它由於甲方的責任而導致乙方造成不可挽救的損失時。

10. 3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調解或當地經濟仲裁機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保修期滿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

開户帳號: 開户賬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地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圖紙》)。

6、質量標準:質量驗收標準按國家頒佈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工程造價:總承包價為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裝修工程包含的項目詳見《工程預(結)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除合同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方可作調整:(1)甲方提出設計變更、材料變更和項目變更;(2)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因素。

第三條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曆天。

2、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第四條工程保修

1、保修內容、範圍:工程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內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為壹年。

保修期內,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費維修服務。

工程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後的24小時內到場勘查,並在三天內維修完畢。

第五條施工圖紙雙方同意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六條工程款撥付和結算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預算表》。

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2、工程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表》。

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並核對無誤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信息為: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收款賬號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通過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款項轉賬至上述賬號,即視為乙方收到相應款項。

第七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等進行檢查、監督,並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內容進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應積極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符合相關質量要求,並在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後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查驗。

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保證擁有承包該工程的合法資質,並應按相關要求及標準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6、乙方保證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並留存施工記錄。

7、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規範、防火安全規定、施工規定及質量標準。

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乙方應保護好原場所的辦公設施、設備,保證施工現場整潔,工程完成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八條工程驗收乙方在工程完成後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查驗後對工程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應配合重驗,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並在整改完成後及時通知甲方進行復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未全面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糾正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不良影響並賠償守約方所遭致的損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工程項目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每遲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工程總承包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遲延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當於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或糾紛處理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除,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_貳__份,雙方各執__壹__份,合同自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正式生效,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14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雙方就修繕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中心辦公樓地板、天花板修繕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資金來源:乙方自籌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承包。

2、工程範圍:

三、質量標準

本工程施工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工程質量標準達到良好。地板磚:121、88m2

四、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元。

五、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20______年___月___日

六、工程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時間:乙方完成合同約定之全部過程內容並經驗收合格,且提供符合規範要求發票後的三日內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即__________元。

七、違約責任

1、工程延誤:如乙方未能在約定日期內完成工程任務,按預期之日算每日賠償合同總價3%;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支付人工工資,予以補償。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不合符要求,除無條件進行維修更換外,應當違約承擔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承擔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家法規,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包括民事、行政、刑事等全部責任。

八、工程驗收

1、本工程施工全部竣工後,由甲方代表及監理人員、有關設計人員進行驗收。

2、不符合涉及有關規範時,不許限期整改。

九、責任範圍

1、乙方對施工質量負責,凡因施工質量問題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乙方保修期為三年)

2、乙方負責施工期間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在施工中發生的各種安全事故,其責任和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時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15

經市府基建辦施工處批准,本工程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開招標(協商議標或甲方委託),由乙方承建,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內容和承包範圍

(一)單項或單位工程類別、結構形式:______;層/幢;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建築面積,道路:___________;給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構築物:____________。(二)承包範圍:承包按 _____號施工圖紙全部工程(包括圖紙説明及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基礎工程(含樁基)、地下室工程、主體結構、內外裝飾、機械設備、給排水、電力、照明、防雷、通訊、空調、液化氣管道、市政道路、橋樑、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額內未包含的工程項目:

第二條 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額:按定標價或協商價,建安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辦法辦理:

(二)承包方式:

1. 按施工圖預算包乾或投標大包乾,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2. 按國家規定繳納的承包工程收入營業税和城市維護建設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額內,由乙方支付。

3. 工程質量標準要求:

第三條 工期

(一)按定標(或雙方)規定總工期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二)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況者,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按實際相應順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場地,或障礙物和施工用水、電源未接通;

2. 因設計圖紙修改(甲方或設計院提出修改),影響進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變更)設計通知書未在該修改(變更)部份施工開始前三十天送達乙方簽收而影響進度者;

3. 由甲方提供的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計劃進行或向乙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4.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造成停工者;

5. 因停水停電或因電力,水壓不能滿足施工需要,影響達連續六小時以上者;

6. 甲方代表藉故不簽證,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展者;

7. 甲方財力不足導致停工窩工者;

8.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 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設備由 方自行採購供應至 施工工地現場(倉庫)。

(二) 工程 材料及 設備,由______方採購供應至 場地(倉庫)。

(三) 工程 設備,由______方採購供應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貨。

(四)鋼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協助解決,屬有價供料,供應價由雙方商定,與承包金額無關。

(五)購買三大材料所需的外匯由 _____方負責解決;裝飾材料、電梯、空調機及水電器材,如設計採用進口時,其外匯由 _____方負責解決,如由乙方採購時,其單價應徵得甲方同意。

(六)雙方供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應附有原出廠證明,否則應進行試驗,試驗費由供料的一方負責,對已有出廠證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異議時,應進行復驗,如複驗合格,其複驗費由持有異議的一方負責,否則由供應方負擔。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辦理土地徵購、青苗等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搬遷及其它障礙物拆遷(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的障礙物資料;

2. 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3. 開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築紅線圖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源的聯結點應在紅線圖以內距離建築物不大於30-50米,市政管網工程為______米。並能滿足施工需要;

4. 提供工程地質報告書兩套(有打樁和基地地下室工程),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5. 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______套(含設計院標準圖),樁基工程質量證明書兩份;

6. 由於生產和使用的需要,甲方變更設計時,應提前三十天辦理工程變更和修改設計手續;

7. 提供必須的施工臨時用地,辦理紅線外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許可證,並承擔上述所發生的費用。因建築物施工場地狹小,而導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等的二次或多次搬運,所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應按實計算),由甲方承擔,並按工程進度付給乙方;

8. 組織有甲、乙方和設計院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與會審,做好經三方簽署的會審紀要,並按施工圖的份數發給乙方;

9. 審核乙方編制的工程總進度計劃、工程進度月報表、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及時組織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並交乙方驗收安裝、對於有缺陷、質量不合格、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儘可能不影響工程進度;

11.甲方應在現場組織地盤管理機構,按《市基建工程地盤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管理。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2.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竣工結算。

(二) 乙方責任:

1. 施工界區內臨時設施,臨時道路、水、電、管線的修建安裝;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並送甲方及市質量監督檢驗站;

3. 每月25日後四天內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完成工程月報(包括形象進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4. 按施工圖紙、施工總説明、圖紙交底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的《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進行施工,作好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合同工期;

5. 按施工安全規範的規定和採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 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彙集施工技術資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 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清潔,道路暢通。器材的堆放整齊,並及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

8. 做好對分包單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時),抓好分包單位的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

9. 在交工後一年的保修期內,發現有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屬設計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費由甲方負責;

10.凡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立即書面報告甲方或主管單位備案;

11.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包括建築物周圍2米內的和堆到2米外的餘土及其它堆積物,生產和生活的臨時設施除拆),並將門窗、玻璃、地面擦掃乾淨,廁所、廚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乾淨,做到工完場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應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六條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 施工中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應隨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院和甲方審核同意並簽證;

2. 乙方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在現場設專職質量安全檢查員,做好自檢記錄;

3.凡隱蔽工程,經乙方自檢後,應分批填制確切的隱蔽記錄(即範圍、數量、質量),憑表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查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雙方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個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後4小時內仍未到現場驗收,則乙方自檢後確認合格,即可隱蔽,甲方代表事後必須補籤手續;

4. 如確需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復查時,其複查結果不符合設計或質量不合格者,複查費由乙方承擔,若複查結果符合設計要求,質量合格者,複查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5. 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罰款,返工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停工工期不予延長;

6. 質量等級的評定應執行《深圳市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試行辦法》。

第七條 施工圖紙修改

1. 施工圖的修改變更須經設計院和甲方代表簽證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單或圖紙發出的份數與設計施工圖發出的份數同;

2. 修改部分的工程費用按發生時深圳市執行的材料預算價格、預算定額、取費文件規定計算。由乙方編制,甲方核實後,報有關審計部門審查,確定增減造價;

3. 若修改屬工程材料費用、施工質量問題等的乙方原因,則修改後費用的增(含返工損失等)減由乙方承擔,工期損失不予順延;

4. 施工中發現設計有問題,或嚴重不合理的,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應順延;

5. 施工中如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強行施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應順延;

6. 已開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時,賠償施工單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先付不少於本合同承包總金額的(工期兩年的當年投資額的)_____%予付款,計____________萬元;

2.甲方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於收到工程月報五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予付款;

4. 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滿後支付給乙方;

5. 若甲方拖欠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應按本工程經辦銀行當時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結算拖欠工程款每超過一天,按拖欠款的_____分之_____罰款;

6. 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進度時,其造成乙方停工、窩工損失及欠款利息按有關規定均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7. 在驗收過程中,如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內,由施工單位修好,否則,超過一天按保留價款的_____分之_____罰款。

第九條 工程驗收

1. 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作預驗收檢查,甲方應及時配合;

2. 工程竣工時,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圖及報告兩套,甲方應及時組織驗收;

3. 經驗收檢查工程有較大的翻修者,則以翻修合格後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4.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日期;

5. 竣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質量標準者,從驗收之日起五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不得因有經濟糾紛而拒絕支付。

6. 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個施工單位施工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依據。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二十天內將竣工工程結算有關資料送交甲方審核,關建行或審計站審定;

7. 乙方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也應在竣工報告提交日期起15天內全部撤離,並工完場清,如工完不清場,則收取地租費每日_____元/m2在餘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條 獎與罰

(一) 工期提前或拖延的獎罰:

1. 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獎不罰。

2. 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 天、由甲方獎給乙方深圳元。

3. 無正當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深圳元。罰款金額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 深圳%,或深圳元,或罰款天數不封頂。

(二) 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質量獎罰:

1.驗收後達到標準者,獎(罰)工程造價的 。

2.驗收後達到標準者,獎(罰)工程造價的 。

3.驗收後達到標準者,不獎不罰。

(三) 工程驗收完畢後一個星期內獎勵與罰款,且必須兑現,如逾期不付,則按拖延的天數和銀行當時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條 其它

(一) 不論新、改、擴建工程,施工單位在易燃易爆、動力設備、高壓線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車間附近,以及臨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時,必須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施工單位負責提出設施方案,並報建設單位或有關部門備案,若施工單位防護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颱風、地震、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共同對等承擔;

(三)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隨意轉包第三者而從中漁利,工程專業需分包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經甲方對承包者資信審查,工程質量、工期乙方負責;

(四) 由甲方分包給第三者時,則應由甲方負責統一管理,安排場地,臨時水、電接點,質量檢查驗收及各方的協作配合。影響乙方工期時,由甲方負責。

第十二條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經濟特區有關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報原鑑證機關鑑證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有牴觸。

第十五條 在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經調解仍不能解決時,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送深圳經濟特區基建合同預算審計站鑑證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滿後,自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審計站、經辦銀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代表:

職務:職務:

鑑證:深圳市基建合同預算審計站

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補充説明:

“補充説明”篇幅不夠時可加附頁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16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方、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1、承包方式:機械成孔,甲方提供水、電、扎絲、焊條、鋼筋、混凝土,其餘機械設備、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

2、合同價款:

按實際施工樁數,以65元/米按有效樁長進行結算。

3、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1)工程進度款:1#、2#、3#樓按每棟樓載體樁完成後,付每一棟樓載體樁合同價的50%,1#、2#、3#樓載體樁全部完工後付至合同總價的70%,載荷試驗完成合格後付至合同總價的90%,剩餘10%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付清。

(2)合同價款的調整:合同價款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合同價款按實際情況進行增

1)甲、乙雙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條工期

施工現場達到“三通一平”,基坑開挖至標高,具備開工條件後,以監理書面簽署的開工令日期為開工日期。有效工期為日曆天,雨天除外。

第四條工程質量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樁基施工驗收規範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合格。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樁基施工所需的圖紙、勘察報告、測量成果等有關資料負責放線、乙方人員配合。

2、甲方負責在開工前施工現場達到“三通一平”,水、電接入施工現場相應位置,保證滿足施工期間的需要。

3、甲方委託樁基檢測試驗、材料試驗、水電費、税收並承擔相關費用,協調處理好周邊關係,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4、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質量安全的監督和檢查。

5、甲方負責放主軸線,乙方負責放線施工。

6、嚴格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在施工前認真熟悉施工圖紙,並按圖紙要求進行放線

2、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範施工,接受甲方與監理的監督和檢查,服從甲方的現場管理;

3、保證施工機械正常工作;

4、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5、負責載體樁施工資料的現場記錄、收集、整理、負責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簽字蓋章。並按照山西省地方標準20______裝訂,裝訂完成後交付給甲方。

第七條雙方施工現場代表

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為現場代表,共同解決施工中的有關問題,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各自合同條款,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如任何一方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合同發生的會議紀要、簽證、各種通知文件、委託、證書等書面形式資料均應作為合同條款的補充內容,與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若解決不成,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2022 篇17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加項目經理及項目相關人員的收入,經甲方研究決定,對該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責任承包制。通過對乙方的執業資質、施工業績、管理能力、風險抵押等方面的綜合考評,確定乙方即某項目部為工程項目的承包人。雙方本着公開、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項目地點:

3、工程項目承包方式: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項目期限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工程項目結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甲方付______萬元(¥______元)工程預付款。

2、甲方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於收到工程月報______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工程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支付______%的款,留______%的質保金,保修期滿後支付結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時,應按本工程經辦銀行當時貸款利率支付給乙方。

5、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工程進度時,其造成乙方停、窩工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6、在驗收過程中,如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內,由施工單位修好。否則,超過一天按保留價款萬分之三罰款。

7、撥付工程款時乙方應到有關部門開“建築安裝專用發票”,甲方憑蓋有乙方印章的發票撥付工程款。

8、甲方應將工程款撥至乙方指定帳户內,不得直接撥至施工隊或班組,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質量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

四、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1、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2、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項目質量標準及驗收

1、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2、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項目質量標準及驗收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質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2、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_______%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繫人: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一方的行為被視為違約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為總造價的___%,若存在數次違約行為,違約金分別計算累計相加,但總額不得超過承包價款的___%。

2、違約金的承擔不影響本合同規定的罰款、費用、損害賠償等其他經濟責任的承擔。

八、爭議解決

1、雙方在履行承包合同產生糾紛時,首先應協商解決;

2、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依據公司工程項目責任承包管理辦法,進行調解。

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在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份,承包人執___份。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號: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shigong/mqxye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