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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改造施工合同書(精選3篇)

加油站改造施工合同書(精選3篇)

加油站改造施工合同書 篇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甲方)

加油站改造施工合同書(精選3篇)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與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以下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方式、合同價款與承包圍

2.1發包方式:全包

2.2合同價款:預估價(已扣除甲方提供的設備與配件)。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2.3承包圍:/雙層油罐安裝回填、一、二次油氣回收管道安裝、滲漏檢測儀、液位計、潛油泵的安裝調試、防靜電帶的安裝。

(卸油密閉箱體,集液井不在本預算)

第三條雙方約定的工程量確認表等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合同價款支付:雙方約定,工程開工前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在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經營資料(包括油氣回收檢測報告)的當天,乙方將剩餘工程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4.1付款採用銀行轉賬或電匯。

(根據甲方實際情況確定)

第五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5.2.1乙方必須擁有相應的資質,相關材料辦理施工手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2.2負責地方關係與施工現場周邊環境的協調,如因地方關係等處理不當造成停工、窩工、工期拖延等,全部由乙方承當責任。

5.2.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拆隊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不得影響廠區交通和綠化景觀,其建築垃圾應集中堆放。

方可驗收。

5.2.4乙方在施工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能隨意更換現場代表。

5.2.5乙方必須給其所有人員配置明顯的標識,乙方人員憑此標識進、出施工場地。

5.2.6在每個單位工程拆除前,乙方應提前4小時將拆除的措施、時間報甲方認可,未經甲方認可不得拆除。

5.2.7除由於法律或實際上不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外,乙方應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達到使甲方滿意的程度。

乙方應嚴格遵守與執行甲方的指令,應服從甲方在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按照甲方的部署進行拆除工作,不得野蠻施工。

5.2.8拆除中對甲方指定的水、暖、電、汽、煤氣、化學等地上地下設與管線的隔離點,應採取專項防護隔離措施,並報甲方進行備案。

否則,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5.2.9施工時發現不明障礙物或者不明管線等,施工單位應當立即暫停施工,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並與時向甲方報告,經甲方處置完畢後方可恢復施工。

否則,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的損失,乙方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乙方應無條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損失由乙方承當,或因乙方原因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當違約責任。

6.2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當違約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

6.3雙方中某一方如不能按期付款應按銀行同期貨款利息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6.4因乙方施工、保管不善造成的自有與拆除的設備和材料的丟失、毀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6.5爭議解決方法: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要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生效、變更、中止和終止

7.1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作任何單方的修改。

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

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7.2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在本合同其它條款中有明確規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

7.3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本合同無常執行時,乙方或甲方可以向對方提出中止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7.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

第八條其它

8.1本合同所包括的補充協議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

任何一方不承當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8.3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8.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加油站改造施工合同書 篇2

發包人(全稱):賓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北京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北京市豐台區

3、 建築面積:暫估建築面積:4000 m2

第二條 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 分包工作內容及範圍:

本次承包範圍包括賓館消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聯動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含泵房設備、屋頂消防水箱供貨安裝)、防排煙系統及未明確的可合理推斷出的內容(每單項的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工程量清單中所列明內容)。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安裝消防噴淋系統,增加噴淋泵;安裝消火栓系統;安裝煙感報警系統及防排煙系統;安裝防火門;負責消防設計及費用;消防檢測及費用、單項驗收及工程完工後的消防總驗收及整改等手續及費用等。

特別約定:

其他涉及消防工程的內容:除甲方明確不屬於乙方工作範圍的內容外任何圖紙上顯示涉及消防工程的工作內容都屬於乙方的工作範圍,工程量清單內未明確列出的施工項目,乙方自願承擔該施工風險,如發生超出清單中所列內容的施工項目,雙方一致同意該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2.乙方還負責完成專業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包括進度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它相關配合工作、責任和義務,也包括完成成品保護、交工前的竣工清理、現場垃圾的清運,資料整理歸檔等工作。

3.乙方工程量清單説明:

3.1所有消防改造工程材料均有乙方供應。

3.2清單中所列工程量為圖紙淨工程量,損耗及預留部分含在清單綜合單價內。

3.3相同清單項單價應一致。

3.4消防清單中管道的各項試驗含在清單綜合單價內。

3.5清單綜合單價為完税單價,任何情況下不再發生變化。

3.6本次消防驗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不再另行取費。

3.7工程量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其內容及解釋如與本合同發生衝突,應以本合同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條 作業人員

乙方根據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作業人員共 名。

第四條 合同價款

1.本合同採用固定總價(一次性包死價):498065 元(人民幣)

大寫: 肆拾玖萬捌仟零陸拾伍元整 (人民幣)

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本合同價款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價款為固定總價合同(一次性包死),甲乙雙方均充分認識到自身在施工過程中的價格風險及施工內容及工程量風險,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價款不做調整。

2.1如在施工過程中的確需要增加或減少本合同價款的,須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並簽署補充協議,其他形式導致的價款增加或減少均無效。

3.對合同價款內容的明確:

3.1承包價格應視為是包工(含承包工程施工、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職業安全健康等)、包料(詳見材料、設備供應表)、包機械、包輔料、包工期、包質量、包驗收及整改幷包括所有有關的費用,如勞保用品費、生產工具費、自身隊伍人員的勞動保險費、醫療費、工期費、酷熱天氣施工費、成品保護費、超高層施工費、二次搬運、技術措施費、人工費調增、人工降效、管理費、利潤、企業經營費、調價、擾民調停費(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竣工調價、風險費、包乾費、技術資料費、趕工費、現場冬雨季施工防護費、治安保衞費(乙方自身施工範圍及生活區)、臨時設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臨時設施)、安全文明施工費、夜間施工費、垃圾清運至現場指定地點、竣工清理費、環境保護費、遠征施工增加費、材料的卸車保管費及與其他乙方的配合照管費、現場管理費、配合費、利潤及各項保險費、税金等。乙方應承諾,不得就上述各項費用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此報價的清單總價包含税金(即含營業税、教育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税、印花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及地方性税費等一切税費)。

3.2本工程税金、定額管理費乙方在合同價格中已計取此項費用;合同價格中已包含乙方所屬人員的勞保統籌費用及農民工支付保證金費用。

3.3所有合同外零工禁止發生,如發生由乙方自行負責及承擔。

3.4任何因市場物價波動、生活費用提高、人員工資的提高、政府税收與收費的調整以及政府與行業主管部門紅頭文件的頒發等因素引起的承包方的成本的增減,均屬於承包方自身經營風險,視為已經事先充分估計並已經包含在合同單價之中。

第五條 工程款的支付

1.預付款:

本合同生效後3日內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10%(49806.5元)作為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支付:

乙方每月25日上午將與甲方按月確認的工作量彙總後報甲方,經甲方確認後的工程量作為乙方當月完成的工作量。依據當月確認工程量,於次月10日前支付確認工程量的50%的工程款,消防工程經政府相關部門全部驗收合格後(如無其他應扣款項)付至合同額的95%(473161.75元),剩餘5% (24903.25元)作為保脩金,保脩金待本工程整體工程保修期2年期滿後,扣除相應扣款後一次性無息支付,保修期為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後2年。

3.合同價款調整方式:

本合同總價不予調整。

4.合同價款的支付必須以支票的形式辦理,付款時甲方不得以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辦理支付的手續為:乙方應向甲方出據(符合工程所在地地税局規定的工程專用發票)作為收款憑證。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甲方須將填寫齊全的、票據收款人為乙方全稱的支票或匯票支付給乙方指定的人員。

第六條 合同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技術要求

1.工期:

開工日期:20__年3月 日(實際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需獲得消防部門的施工許可為前提)

竣工日期:20__年 月 日(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並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

總工期: 日曆天

為確保工期的順利完成,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施工進度計劃書一份,明確每個時間節點應當完成的工程進度,並確保按期完成。

上述工期均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業影響因素;

2.工期延誤:

2.1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應獲得甲方書面許可,工期可順延,但費用不予補償。

2.2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2.3工期延誤違約處理: 工期每延誤一天工期罰款10000元/天。(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書中每個時間節點的延誤,該時間節點延誤的,甲方有權視情況單獨解除本協議,在施工現場張貼解除通知即可)。

3.質量:

3.1本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達到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要求,以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為準。乙方採取各種措施的費用已包含於合同價中,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3.2如果圖紙和甲方的要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當地的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不一致或差異的地方,乙方應以標準較高者為準;

4.安全文明:

4.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4.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4.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自行承擔並採取緊急措施及防止事態擴大並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做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4.3.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雙方約定如下:按《建築施工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條款》及《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協議書》相應條款執行。

5.技術要求:

5.1.材料、設備供應:

設備、材料一無

分包方供應設備、材料1

金屬波紋管3

水炮、消火栓箱及附件5

廣播系統7

電纜、控制電纜9

其它由乙方供應未列明材料説明:

2、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無故更改分包材料採購範圍和品牌,確有更改必要時,甲方有權更改。

3、所有進場材料,應向甲方報送生產廠家資質及產品合格證明,獲得甲方書面確認及許可後方可使用。

第七條 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的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甲方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乙方應在取得甲方書面認可後,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2.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甲方予以經濟補償,因乙方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後3日內由乙方辦理書面驗收手續。

4.技術及質量資料:乙方應按工程所在地關於建築安裝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與乙方有關的技術及質量保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施工過程記錄、質量驗收記錄、質量評定記錄等。

5.隱蔽工程的檢查:隱蔽工程是指具備覆蓋、掩蓋條件的達到設計、規範要求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經自檢合格後在隱蔽驗收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及政府相關部門參加,通知時提供包括自檢記錄、隱蔽驗收的內容(資料)。驗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完畢重新驗收,達到設計要求、規範標準,報甲方及政府相關部門驗收簽字後,乙方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具體保修責任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保修期為2年,自甲方整個工程完成竣工驗收之日起算。保修服務期滿後,並不免除乙方施工質量責任。

7.保修: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時,不得因甲方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而延誤保修,並且如乙方保修不及時,甲方有權利將需保修項由他方施工,其工程量及價格視為乙方已確認,並同意在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 工期延誤

1.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甲方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應於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覆。乙方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

第九條 駐工地代表及職責

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駐工地代表職責:按分包合同約定及時提供施工指令,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與義務。

3.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4.乙方駐工地代表職責:按甲方批准的施工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工期控制計劃/質量目標以及甲方駐現場代表根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它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 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應嚴格執行工程所在地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第十一條 材料機具供應

本工程所需材料機具均有乙方自行提供,在採購及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甲方工作與職責

1.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凋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2.負責於20__年 2月 日提供施工圖紙 1 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3.負責監督乙方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

4.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乙方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甲方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5.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為 ,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

6.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三條 乙方工作與職責

1.乙方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60週歲。

2.乙方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於 2 %,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4.當甲方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乙方在不影響甲方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甲方出具書面通知並辦理變更手續。

5.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説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後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愛護使用甲方的機械設備及其工具。

6.乙方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工程、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並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7.乙方確認 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

8.乙方須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7日內,將計劃用於本工程的勞務用工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複印件編製成完整、真實的花名冊報甲方備案。本工程開工後,實際勞務用工人員必須是在甲方備案的花名冊以內的人員。乙方應保證及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如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有其他事由導致甲方支付農民工款項或被政府相關部門罰款的,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合同價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予賠償甲方損失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9.乙方項目經理易人,乙方應提前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所作出的各種承諾不得因為乙方項目經理易人而改變。

10.乙方應派出管理人員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並及時傳達會議精神,執行會議決定。

11.在本分包工程的履約過程中,甲方代表有權要求其認為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其工作的乙方任何管理人員及工人在其要求發出3天內撤場,乙方須重新派遣合格的人員接替被替換人員,以達到甲方代表滿意為準,乙方不得為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上及工期方面的要求。

12.乙方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以應有的精心和努力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如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審閲分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果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技術要求存在任何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甲方。

13.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一份詳細的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書,在甲方批准後,乙方予以執行。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批准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調整或修訂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乙方須在甲方總體計劃下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編制月度、周生產計劃和材料需用計劃;

14.本工程正常的擾民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乙方承擔因其自身施工不當或違反操作規程等自身原因引起擾民及民擾造成甲方、其他所有參與本工程的分包商的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包括調解民擾的費用支出),確保甲方免負由乙方引致的所有責任和損失;

15.對其他分包商及供應商(包括甲方的其他分包商、供應商)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現場的文明施工、臨水及臨電設施的維護、腳手架的維護、洞口及臨邊安全防護的維護、垃圾的清運、完工清理等,其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中,且其配合照管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分包合同期滿。

①提供恰當的保護措施以適應工程總體冬雨季施工;

②服從甲方協調安裝於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供其他分包商合理使用。

1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對已完分包工程進行保護。該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行予以修復。

18.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自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運至施工場內用於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以及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包括:

18.1應對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現場的全部僱員的人身安全及自有機械設備等財產辦理保險;

18.2乙方應保持保單的有效性,對於償付上述分包工程的所有僱員及其它人員的損失或補償費,乙方負完全責任。在乙方僱員的任何人員為分包工程工作的整段時間內,乙方應延續此保險。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本分包合同履約期間,應妥善保存此保單及保險費付款收據;

18.3如果乙方未能投保並保持上述保險,甲方可以拒絕其到現場施工或代替乙方投保並維持此保險的有效性,由此產生的費用甲方將從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所發生的任何意外傷害均有乙方自行承擔及解決。

19.工程通過驗收後,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 套

第十四條 違約

1.甲方違約責任

1.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乙方賠償損失。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面洽商,方作為支付依據。

1.2甲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合同價款的,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乙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乙方有權書面告知甲方理由,撤走其人員,並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

2.乙方違約責任

2.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在施工現場張貼終止合同的通知即可,下同),並要求乙方在3日內退出施工現場,乙方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並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包括改造費用的增加)。

2.2乙方未按甲方備案的施工人員進場,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更換、調整,乙方無法調整時,甲方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乙方自負),滿3日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3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2.4乙方施工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直至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經驗收合格為止。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如連續兩次驗收無法通過,視為乙方根本違約,未支付工程乙方無權要求支付,甲方可另行組織分包施工,由此而受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增加的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工期階段目標及總目標,乙方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誤違約金的額度為:每延期一天按10000元支付違約金。

2.6合同中約定的乙方項目負責人每週不少於六天(每日相當至少八小時)在施工現場,如未保證每週在施工現場時間,則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將從任何乙方應得的款項中處以每天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2.7為滿足工期、質量要求,乙方須投入足量的設備、機具、輔材、安全設施及人員,若乙方無力或不願投入上述資源,甲方將自行投入該等資源,並按該等資源實際投入值從乙方合同價款中扣除其費用。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2.8若乙方工作不能滿足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等方面要求,甲方有權將本分包工程範圍中的任何工作內容另行分包給第三方,由於另行發包產生的費用,甲方將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9乙方須在進場前自行辦理完進當地地區施工手續,並交納當地政府規定的有關費用,如因未辦完或未辦理進當地地區施工手續而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賠償甲方因此而發生的損失。

2.10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隱蔽驗收,否則,每違約一次甲方將給予乙方5000元的違約金,並保留其它索賠的權力。

2.11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或隱患須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處理,如在施工中發現乙方對質量問題隱瞞不報的,甚至未經甲方允許自行處理的,每次乙方向甲方每次 5000 元的違約金,並保留其它索賠的權利;

2.12乙方必須按時向其所有工人支付勞務費用,如因乙方未按時支付勞務費而造成的任何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種損失由乙方承擔。

2.13乙方應採取適當的成品保護措施,如因乙方管理上的失誤,成品保護工作不及時、不完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對其他專業的成品造成破壞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還須承擔由此引致的甲方的損失。

2.14安全罰則:如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甲方將從任何乙方應得的款項中扣除以人民幣10萬元/次的違約金。甲方可視情節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2.15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甲方可以在通知乙方後,立即終止對乙方的僱傭:

1乙方無正當理由,未能按分包合同約定開工或實施分包工程;

2在甲方做出要求乙方清除有缺陷的材料或修補有缺陷的工作的指示後,乙方拒絕執行或忽視此類指示;

3乙方無視甲方的事先書面警告,反而固執地或公然的忽視履行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其任何義務;

4根據分包合同的組成文件的要求,乙方未能完成必要的登記或從有關機構獲得必要的認可;

5在完工之前沒有合理的原因中止完成分包工程;

6乙方將本分包工程進行轉包或再分包。

如果根據上述情況終止合同,甲方可佔有乙方帶至現場的所有材料、乙方的設備或其它物品,並由甲方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分包商將上述物品用於施工和完成分包工程以及修補其中任何缺陷。如果甲方認為適當,可以將上述物品全部或部分出售,並將所得收入用於補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款額。上述佔有或扣押並不影響甲方採取其它維護其利益的權利。

在上述條件下合同終止日期的當期應付款項,甲方將不予付給。對於因終止僱傭而導致的甲方的所有損失將由乙方來承擔,包括甲方必須重新僱傭其它分包商而發生的額外費用。

3.本合同項下所有債權債務,甲方方與分包方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轉讓,單獨轉讓無效且轉讓方將無條件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五條 乙方的撤場

1.乙方在完成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並接到甲方要求撤場的通知後5天內應將其在施工現場的所有僱員及財產全部撤出施工現場。

2.本分包合同提前終止後,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撤場的通知後5天內應將其在施工現場的所有僱員及財產全部撤出施工現場,並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甲方財產和已完工程,對於乙方在施工過程當中搭設的臨時工程或臨時設施,如果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拆除並將現場清理乾淨直至甲方滿意為止。

3.如果乙方拖延撤場,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乙方還須承擔因為乙方拖延撤場而導致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其它損失。如果乙方逾期撤場達3天,甲方將強制乙方撤出施工現場,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保修

1.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乙方免費提供維修、更換等服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答覆並指派人員到現場解決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保修期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執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保修期為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年。

3.乙方藉故推脱或無理由拒絕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服務請求,甲方可以自行解決並對維修或更換服務以實際發生費用或市場價從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脩金中扣除得到補償。甲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並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4.維修或更換後的部分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相應延長。

第十七條 爭議與裁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北京市豐台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分包合同。

2.如在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甲方與業主的承包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如因乙方在工程質量、安全與工期等方面無法達到要求時,甲方可以向乙方發出通知解除合同或在施工現場張貼解除通知。乙方接到通知或應當獲悉通知後應儘快撤離現場。乙方不按要求退場,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成立,在取得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施工許可及審批後生效。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款後,即宣告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執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頁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 月 日

加油站改造施工合同書 篇3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道路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施工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職責與責任和付款方式:

(1)機械進場後要向乙方付款:

(2)在施工過程中付款:

(3)施工完成後一次付清:

(4)甲方負責技術上的問題:定點、放線、標高和一切的技術上的問題,如出現技術的問題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

(1)清廢料;

(2)起方磚、鋪路巖石、清表皮;

(3)上二灰要達到甲方的要求,厚度、壓實度要達標;

(4)保證機械按時進場;

(5)攤鋪要達到甲方所要求的質量、安全標準;

(6)攤鋪瀝青要平整、厚度、壓實度要達到實際標準;

(7)乙方負責一切的機械、燃油、人工。

(8)以上所有的工程費用共計165元/平米。

三、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項目完成後、帳目清終止。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工程不含各種税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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