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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租賃合同

加油站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人):(全稱)

加油站租賃合同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加油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租賃標的物

本合同租賃的標的物為甲方所有的 加油站(以下簡稱加油站)全部資產、場地、及其經營權,該加油站坐落於河南省開封市(縣、區) 街(路),具體情況為:

1、土地情況。佔地面積為 平方米/畝,土地所有權狀況為:【國有】【集體】;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劃撥】【其他 】;土地使用權人為 ;宗地編號為: ;證件名稱為 ;證件號碼為 。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須提供土地所屬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賃及所佔用土地轉租意見書”。

2、房屋情況。房屋共 間, 平方米;登記機關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

3、該站共有加油機 台,加油槍 支;油罐 立方。

4、其他財產和附屬設施見《加油站財產清單》。(《加油站財產清單》為本合同附件)

5、特殊需要記載的財產情況:

6、現經營手續以實際辦理的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計XX年,暫定從 XX 年1 月 1 日起,至 2019年 12 月 31日止。實際從加油站改造至符合租賃條件移交給甲方並將該加油站合法經營所需手續辦理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算。如果因為租賃期內因道路施工、手續不合法或者租賃物出現嚴重問題等原因影響了乙方經營,影響經營的期間扣除,時間相應順延。

第三條 用途

加油站經營、成品油銷售、非油品銷售以及其他在乙方營業執照範圍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和為經營而進行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加油站的年租金為 柒拾 萬元(人民幣),摺合月租金為每月 元。本租金已經包含甲方利潤、折舊和應當向有關機關繳納的各種税、費及土地租金等。如本合同為加油站的轉租,則本合同還包括甲方向原出租方繳納的租金等。

租金付款以下列第 2 種方式執行:

1、按年度支付:每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時間:第一年租金在交付加油站前支付,以後年度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

2、一次性支付:租賃期限XX年共計 700 萬元,在雙方交接加油站且將雙方約定的各項證照手續辦妥後的45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90%。其餘10%70萬元,作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

3、其他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現金或支票

如果因甲方債務等原因,人民法院責成乙方協助執行,乙方交給人民法院的款項,視為已經向甲方依約支付。

甲方收到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監製的收繳憑證。無合法收款憑證的,乙方可拒付租金。

第五條 水電費及其他費用

由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獨立的供電水計量設施。

水電費由乙方交付,水電費的基數以水電錶記載的經雙方核實並簽字蓋章認可後的數字為準。

應當繳納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項,已經包括在第四條約定的租金內,由甲方自行向有關部門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產生的土地合法化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應當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辦理相關登記備案、變更手續,並自行交納有關費用和收益,需要乙方配合的,甲方應當書面向乙方報告。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因為甲方怠於履行法定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並相應延長租賃期。

第六條 甲方向乙方聲明並承諾如下:

1、甲方是依照中國法律設立的企業法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屬設施的資格。出租該加油站的行為如果需要股東或董事會批准,已經得到股東或董事會的書面同意,甲方保證該書面同意的真實性,並將該書面同意作為合同的附件。

2、甲方對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屬設施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對於出租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已經獲得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之上未設置抵押權、典權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權。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之上沒有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及國有土地使用權為甲方與其他人的共有財產,則甲方出租該不動產的行為已經獲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甲方保證該書面同意的真實性,並將該書面同意作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價款,視為向該不動產所有的權利人交付價款。甲方保證已經獲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授權,由其代為受領價款。甲方保證該書面授權的真實性,並且將該書面授權作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系合法建築,已經獲得相應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環保、衞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規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罰款,甲方承擔交付罰款的義務,並且有義務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符合有關規定,免於以後被處罰。

7、甲方保證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符合國家安全規定,並且符合加油站營業的安全要求。

8、甲方原有人員由甲方自行安置並已經安置完畢。

9、因為甲方承諾瑕疵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並相應延長租賃期。

第七條 加油站及附屬設施的修繕

經雙方協商,加油站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義務和費用承擔按照下列第2種方式確定:

1、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體結構、用電線路、上下水管道的維修保養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機、管線等主要經營設施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組織維修由甲方或乙方進行,從甲方交給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從應付甲方的租金扣減。

2、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體結構、用電線路、上下水管道的維修保養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機、管線等主要經營設施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是需要大修(修繕費用超過 元)的,以及設備超過使用期限需要更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其他方式: 無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在本合同期滿後,如無違反合同的情形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無利息)。

3、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對出租加油站的修繕義務或承擔修繕費用。

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外,甲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金,如果因此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負責賠償。

5、甲方允許乙方不必徵得甲方的同意即可對租賃加油站進行改造、重修、擴建,只要這種改造、重修、擴建是乙方經營管理的需要。

6、甲方允許乙方不必徵得甲方的同意可以將承租加油站直接轉租他人或承包給他人。

7、甲方不得繼續從事與乙方經營項目雷同的經營活動。

8、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加油站經營管理所需要的各種正常手續,並應乙方要求辦理變更手續。具體證照清單見本合同第十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屬設施完全的使用權。按照乙方規劃與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權對出租加油站進行改造、重修、擴建,對該站的站容、站貌、設施、環境等進行改造和維修;有權更換該站名稱,懸掛“中國石化+朝陽圖案”的標識,乙方的該項權利不必徵得甲方同意,只要這種改造、重修、擴建是為了使加油站和附屬設施適合經營管理的需要。

3、由於上述改造、重修、擴建而給出租加油站增加價值的,在出租期滿後,按照下列第 1、2種方法處理:

(1)繼續租賃加油站的,新增財產的產權無償歸甲方所有,但是不得因此而提高租金;

(2)不再租賃的,新增財產的產權無償歸甲方所有,由甲方折價予以補償。

(3)由雙方協商解決。

(4) 。

4、乙方有權在出租加油站內外設立自己的形象標識,有權以加油站及其附屬設施作為發佈廣告的載體。

5、乙方有權使用構成出租房屋主體的設施及附屬設施。

6、乙方可依據自己的安排設立安全保衞設施。

7、乙方可以將承租加油站轉租,轉租不必徵求甲方的同意,但是,轉租期限到期日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間屆滿前。

8、租賃期滿,乙方有優先承租加油站的權利。

9、在租賃期間或者租賃期滿兩年內,甲方轉讓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10、乙方應當向甲方如數按時交付租金,但依據本合同做出扣減的除外。

11、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內依法經營,不得進行非法活動。

13、租賃期間,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賃加油站。

14、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有關規定,健全防火、防盜措施。

15、水、電、煤氣、暖氣、電話、有線、衞生、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按規定自行承擔。

第十條 加油站資產、證件完善

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對該加油站所有資產登記填表,經乙方對所有財產進行驗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設或設計規範的,甲方應在合理期限內按照乙方要求進行整改,該站財產以雙方簽字確認的登記表為準。

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應對該加油站經營應具備的各種資料、證件原件、附件等有關證照進行清點,證照包括但不限於:

租賃加油站需備手續表(其中*是必備的)

序 號

名 稱

必備(*是必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

2

税務登記證(國税正副本)

*

3

税務登記證(地税正副本)

*

4

化學危險品安全許可證(危經字)

*

5

消防驗收合格證

*

6

出售人或代售人身份證複印件

7

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

*

8

加油站立項批覆

9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

10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11

企業法人代碼證

*

12

環境保護合格證

*

13

計量合格證

14

施工圖紙(工藝、電照、防雷、靜電)

15

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

16

土地使用權證

*

17

房屋產權證

*

18

儲油罐檢定證書

19

儲油罐容積表

20

資產無抵押、無擔保證明

21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22

其它物品明細表

23

車輛明細表

24

建設項目資料(設計、施工單位及資質證書)

25

加油機計量鑑定證書

26

道路開口有效文件

經甲乙雙方對證照進行清點後,認為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60天內,對下列的證照進行完善,並將完善後的證照交付乙方,由此產生費用乙方不承擔任何給付義務。完善的標準為將名稱辦理至乙方名下。需要完善的證照清單:1、 2、 3、 4、 5、 6、 7、 8、

經雙方協商,乙方委託甲方將下列證照變更至乙方名下,費用由甲方承擔,該委託事項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 180 天內無償辦理完畢。需要委託甲方予以變更的手續有:1、成品油經營許可證 2、危化證 3、

第十一條 加油站資產和證照的交接

本合同簽訂後 30 日內,雙方對該加油站進行交接,交接包括財產交接和證照交接,交接中形成的《財產交接清單》和《交接紀要》等文件屬於本合同的附件。

當甲方交付的加油站財產和證照不符合合同約定時,乙方有權拒絕支付其餘款項,並且該拒付行為不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乙方隨時有權要求其補齊,且該項權利屬於不可抵消的乙方單方享有的獨立的權利,無論合同各方是否有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水、電

加油站交付後,甲方應保障為乙方提供加油站運營所需的水、電等全部配套設施,確保水、電的暢通使用;水源、電源應當接入國家供水、供電部門的統一網絡。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無法正常使用水、電而導致該站無法正常經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該情況持續超過 10 天或累計時間超過30天以上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增補租賃時間、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保險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當為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租賃加油站辦理財產意外毀損保險,這種保險應當按照期限由甲方予以續費,直至租賃合同期滿。

該保險合同應當按時送乙方處備案。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後事宜

1、租賃期滿後,加油站的不動產歸甲方所有;動產部分屬乙方投資的歸乙方所有,其餘部分歸甲方所有。

2、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經營,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簽轉讓加油站經營權合同;如乙方不願繼續經營,應將加油站移交給甲方,並保證其連續性。

3、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不再繼續租賃加油站且甲方沒有違反合同情形,乙方應當在加油站交回甲方後30日內返還履約保證金。

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不再繼續租賃時,乙方有權拆除“中國石化+朝陽圖案”標識。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下列行為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行為: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向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加油站財產和證照;或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加油站。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超過60日沒有足額交付租金。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證照的完善、變更、代辦義務,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加油站的。

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作出虛假聲明或未履行承諾。

5、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辦理土地合法化手續,影響加油站正常經營的。

6、雙方違反合同其他規定的。

違約救濟措施:

1、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並採取補救措施。

2、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根本違約,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對自己重大不利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4、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賠償因此而受到的實際損失。

5、雙方特殊約定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

(1)違約金: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700萬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700萬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2) 順延租賃期限 。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本合同的條款內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非公開的商業信息和技術信息(以下統稱“保密信息”),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人員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對於本合同的條款內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未經合同雙方或提供方的書面同意,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員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如相關政府部門或監管機構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合同內容或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該政府部門或機構要求的範圍內做出披露而無需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但披露方應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確保該等被披露的信息獲得有關政府機關或機構的保密待遇.

在任何情形下(其中包括本合同終止、解除的情形),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永久持續有效。

第十七條 事前事項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因該加油站與其他法人、自然人發生的一切未盡債務關係,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接管該加油站後,由於甲方事前原因(如:未結民事糾紛、未結行政處罰等)致使該加油站無法正常經營,甲方對此負有排除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增補租賃時間、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

1.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消除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消除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確認不可抗力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響持續超過1個月,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與對方取得聯繫,以便解決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問題。如果不可抗力的影響持續超過6個月,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5.因地震、戰爭、洪水、火災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違約責任。甲方按照實際租賃加油站的時間收取乙方租賃費,多收部分,由甲方退回乙方。

6.經營期間,如遇國家規劃變更、道路改建、拆遷、政府徵收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甲乙雙方應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政府拆遷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經營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減去乙方的實際租賃期限,退還乙方剩餘年限的租賃費。如果政府行為實施完畢後合同目的依然可以達到乙方同意順延合同的,扣除停止經營期,合同期限順延。

第十九條 協助義務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遇到需要使用加油站鄰近馬路、場地時,甲方應給予及時協助幫助處理好相鄰關係。

第二十條 通知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第二十一條 特殊條款

鑑於本轉讓加油站經營權合同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加油站,須符合開封市相關城建、土地規劃,在租賃期內,如出現不符合城建、土地規劃或因城建、土地規劃變更,而使出租物發生部分拆除或湮滅的,甲方應返還乙方預交的租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700 萬元。

2、甲方在向乙方出租加油站時,須保證該加油站及房產和附屬物之所有權人為甲方,並保證沒有債務糾紛或出租物被抵押之情況。

3、加油站所有經營及與正常經營所需的各中證照及手續全部由甲方負責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辦理至乙方名下,並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且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4、租賃起始時間,自甲方將所需證照辦理並交付給乙方,且乙方書面確認能夠正常經營之日算起。

5、凡由於經營證照手續不合乎規定,造成的一切罰款和損失、費用等,全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有權根據中石化管理規範及經營管理需要,對加油站進行形象裝飾和改造,甲方不得干涉,並須積極配合乙方協調各種關係,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條件。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7、甲方須保證加油站水電正常供應和加油站出入口的暢通;在乙方進駐前,清理經營場地,和周邊環境,並保證經營期內不受周邊環境、出入口等原因影響甲方經營;水電路“三通”費用由甲方承擔。

8、在該站租賃期內,甲方負責協調消防和安監部門的關係,確保加油站正常經營,發生非乙方經營發生的消防和安監部門查處交納罰款或停業的,由甲方承擔全部經濟和行政、司法責任;由此致使加油站無法正常營業或者停業者,甲方必須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同時還需退還乙方預付的租賃費或相應延長乙方的租期。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着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在調解和仲裁、訴訟過程中,雙方應保證本合同正常履行。

1、 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由 乙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雙方應按本合同書全部條款所約定的事項完整全面地履行合同。

3.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應當以書面方式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4.如果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説明。

5.合同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説明。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四份。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説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

標籤: 加油站 租賃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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