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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精選23篇)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精選23篇)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承包人)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精選23篇)

勞務(專業)分包人:(以下簡稱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工程建設方 天津市市政建設集團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 天津復康路立交橋樑工程第二合同段 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工程承包人與分包人已簽訂了與總包合同相關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雙方就合同的實施之安全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無責任死亡事故,杜絕重傷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輕傷事故率不超過2‰。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工程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1.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1.3確保安全生產管理費用的有效使用;

2.1.4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在現場項目部設立專職安全管理員;

2.1.5在現場項目部建立全套安全管理資料;

2.1.6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將其提交給分包人;

2.1.7接受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企業及項目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

2.1.8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分包人的施工場所,特別是事故易發的重點部位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通知分包人處理。

2.1.9工程承包人對分包人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可行使以下職權:

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進行檢查,調閲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瞭解情況。

對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或違規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針對分包人的違約行為,應當追究其違約責任,有權向分包人開具收取違約金通知單,並根據通知單金額在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可責令分包人立即排除; 對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可以直接責令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從危險區域內撤出,責令其暫時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安全審查有權部門的同意,方可恢復施工和使用。

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或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工程承包人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要求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拆除或運出施工現場的處理決定。

2.1.10工程承包人的檢查人員,在檢查時,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部位)、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包括收取違約金通知)的情況作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分包人的項目經理簽字,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拒絕簽字的,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分包人的負責人或分包項目經理,在通知到達時生效。

2.1.11工程承包人不得指令分包人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2.2分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2.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在工程現場須建立、健全分包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明細,並掛牆上榜,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包括其僱傭的其他參與本工程作業的臨時用工人員,下同))進行安全教育,附有安全教育記錄;

2.2.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在工程現場掛牆上榜或附着相應的操作部位,具體落實和實施;

2.2.3足額投入工程現場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分包人須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所導致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2.2.4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工程現場足額配備具有安全管理、監督資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2.5接受並服從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建設單位、監理及工程承包人依法或依據雙方合同、本協議對分包人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接受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處罰;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因違法、或違規或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的違約金。因分包人不服從管理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承擔責任;

2.2.6分包人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上述人員在進入工程現場時,須向工程承包人出示有關身份及資格證書原件,並將複印件提交給工程承包人。

2.2.7分包人人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承包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實施(對已由工程承包人提交安全技術措施的,應按工程承包人提交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由分包人委派的專職安全生 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①起重吊裝工程;

②腳手架工程;

③拆除工程;

④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或者建設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工程承包人指令要求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包人應當向工程承包人書面提出申請,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2.2.8施工前,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或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的書面説明及交底,並須由施工作業班組組長及其所有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

2.2.9分包人,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孔洞口、橋樑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工程承包人的要求。

2.2.10分包人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

2.2.11分包人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人承擔。勞務(專業)分包人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衞生標準。

2.2.12分包人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設施和河中高壓燃氣管線等,須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專項的防護措施方案,並經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施工,並按方案實施。

2.2.13分包人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部位)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2.2.14分包人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2.2.15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應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分包人須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書面告知,須經相應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

2.2.16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書面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分包人對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認為不符合安全規定或不具體安全條件時,應拒絕作業,並以書面的形式向承包項目經理提出修改意見或異議,由工程承包人重新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若承包人提供的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即使可能有安全隱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但勞務(專業)分包人未書面提出修改意見或異議的,視為分包人已對可能有安全隱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作了充分的估計,並作了相應的措施予以排除,若發生安全事故的,分包人承擔所有的後果和責任。

2.2.17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有權並應拒絕任何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域。

2.2.18分包人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2.2.19分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大型提升設備等設設施前,應當以書面通知工程承包人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分包人應將其安全使用證或安全等登記標誌置於或者附着於該設備的顯著位置;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應書面提請工程承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上述程序驗收,或驗收後尚有安全隱患,分包人未書面提請工程承包人通知有關單位整改、重新驗收的,分包人使用的,若發生安全事故,均 由分包人承擔所有的後果和責任。

2.2.20分包人應在工程現場對所涉安全的機械設備、用具、設施、周邊環境、職工健康狀況、現場安全交底教育及其記錄等安全生產狀況,至少每週檢查一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給承包項目經理,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2.2.21分包人應對其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在進入本工程現場前,分包人須對其作業人員重新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經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未經重新教育培訓或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由於分包人,對其作業人員未進行重新教育培訓,或無教育培訓記錄,或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未經重新教育培訓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後果,均由分包人承擔。

2.2.22分包人在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分包人未對作業人員培訓,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分包人承擔責任。

2.2.23分包人應當書面告知其從業人員,書面告知應有作業人員的簽收記錄,且確保其從業人員做到以下安全事項:

完全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分包人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應拒絕來自於任何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分包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完全瞭解並嚴格遵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工程承包人、分包人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停止作業,並向分包人項目經理或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書面報告;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有關人員在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分包人對其作業人員未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或其作業人員未做到上述安全工作事宜的,發生了安全事故,其後果和責任均由分包人承擔。

2.2.24分包人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始工作(開工日期)之日起至勞務(專業)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為止。其意外傷害保險的費用已包括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內,由分 包人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2.2.25分包人應將其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在進場後的5日內,向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提供附有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進場日期等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複印件;在退場前一天,應提交相應的退場花名冊。

2.2.26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繳納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額,按勞務(專業)分包人實際進入施工現場的人數,每人200元計算。繳納方式為在承包人向勞務(專業)分包人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支付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時,由工程承包人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收取,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專業)分包人出具收取其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收據。該履約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時,由工程承包人一次性結清(無息返還)。?

2.2.27分包人為履行上述義務和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已包括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內,由分包人自行承擔。

2.2.27分包人未履行本協議義務,應依據本協議及《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中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發生事故的應承擔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責任。

3.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3.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應及時向承包項目經理進行書面報告,由工程承包人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分包人的法定代表人須在24小時內抵達事故現場。由工程承包人組織分包人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分包人須全面配合工程承包人及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分包人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3.3工程承包人、分包人須根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結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相應的處罰與處理。

3.4因分包人未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導致事故發生或未杜絕事故的,工程承包人所遭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 其它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及其它直接經濟損失之總額,均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由分包人支付給工程承包人,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履約保證金或其它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款項中直接扣除。

4.違約責任

4.1工程承包人違約責任

工程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協議第2.1款項下義務的,承擔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與處理。

4.2分包人違約責任

4.2.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安全生產責任明細,或無安全教育記錄的,首次應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第二次檢查如故的,違約金按2倍計算,第二次如故的,違約金按3倍計算,以此類推。

4.2.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無操作規程的,首次應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第二次檢查如故的,違約金按2倍計算,第二次如故的,違約金按3倍計算,以此類推。

4.2.3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能配備或足額配備具有安全管理、監督資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按規定每少一員,勞務(專業)分包人須承擔1000元的違約,自檢查之起,每員每遲到崗一天,承擔200元的違約金。

4.2.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上崗的,每發現一例,分包人須承擔100元的違約金;進入現場時,未將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交工程承包人項目部交驗,未將其複印件在工程承包人處備案的,每發現一例,分包人須承擔50元的違約金。

4.2.5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沒有承包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指導下,已具體實施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等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屬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施工,分包人須承擔該工程造價的10%的違約金。

4.2.6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在實施工某分部或分項工程時,分包人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施工技術書面説明及交底,或其書面説明及交底記錄中沒有相應作業人員的簽字,每少一人在其書面説明或交底記錄上簽字,分包人應承擔20元的違約金。

4.2.7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施工作業現場,沒有按本協議第2.2.9款的約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該安全警示不論其它合同是否有約定屬於分包人負責設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業人員在施工,此類標誌,每少一處,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4.2.8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施工作業現場,沒有 按本協議第2.2.10款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約定採取相應措施,或暫時停止施工未做好現場保護的,每發現一次,分包人應承擔違約金1000元;因暫時停止施工未做好現場保護造成第三人傷害的,由勞務(專業)分包人全額承擔第三人的傷害責任。

4.2.9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不符合有關衞生標準或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規定標準的,按有關規定或工程承包人項目部的規定,對分包人的處罰額,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或其它任何人員,在未竣工的建築物內住宿的,每發現一員,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4.2.10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無專項防護措施方案,或專項防護措施方案未得到相應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在可能造成損害毗鄰在建工程或地下管線等處施工作業的,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定,未採取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的,按工程承包人項目部的規定的處罰額,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因此被有關部門對承包人處罰的,該處罰額也作為勞務(專業)分包人的違約金。

4.2.1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由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責任,分包人未按本協議第2.2.14款的約定設置齊全的安全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或在入口處無明顯標誌的,該類安全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及其入口處標誌,不論其它合同是否有約定屬於分包人負責設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業人員在施工的,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罰款。

4.2.13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每發現一員(件),分包人應承擔50元的違約金;分包人對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無書面告知,若其書面告知未經作業人員簽字確認的,分包人應承擔每人次200元的違約責任。

4.2.1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明知或應當知道其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或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存在安全問題,但仍然有作業人員從事施工的,每發現一處,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5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或以來自其他任何一方的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未予拒絕的,每發現一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責任。

4.2.16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無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或無查驗記錄的,不論是由勞務(專業)分包人還是工程承包人或是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每發現一件(台),分包人應承擔200元的違約金。

4.2.17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使用的施工超重機械或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施,無驗收記錄或驗收未合格的,不論其提供者是何方,勞務(專業)分包人已在使用的,每台(套、件),由分包人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8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所涉安全的機械設備、用具、設施、周邊環境、職工健康狀況、現場安全交底教育的檢查記錄少於每週一次的,每少一次,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4.2.19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其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在個人工作檔案中無記錄或記錄不足每年一次的,每人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對進入本工程的作業人員,無安全教育培訓及已考核合格記錄的,每人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50元的違約金。

4.2.20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無具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的,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4.2.2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其從業的作業人員未按本協議第2.2.23款履行告知義務,或其告知內容不齊全,或其告知的書面文件無相應作業人員簽字的,分包人應承擔按每人次50元的違約金。

4.2.2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為其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無相應保險單,按其未辦理保險單的人數,分包人應承擔每人50元的違約金。

4.2.23工程承包人依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或工程承包人及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的規定,對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及其現場管理人員的處罰金額,均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

4.2.2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已進場人員,未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附有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進場日期等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複印件的,分包人承擔的違約金(按未提交花名冊的人數,第人每延誤的天數10元計算);退場前,未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相應的退場花名冊的,由分包人承擔違約金(按未提交花名冊的人數,第人每延誤的天數10元計算)。

4.3分包人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時,由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安全管理員,或工程承包人安全主管部門向分包人發出《安全協議違約約金繳納通知單》(詳見附件格式),分包人應在接到此《安全協議違金繳納通知單》後的5個工作日,到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門繳納。若分包人接到《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未向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門繳納違約金;或分包人拒收《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的,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的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應付分包人的任何款中直接扣除。

4.4分包人若對工程承包人發出的《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不服的,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爭議的辦法解決。分包人完全同意 並接受,在《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下達後,其違約金先行向工程承包人繳納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其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按分包人通過本協議約定的爭議解決辦法,工程承包人的《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被駁回的,由工程承包人在被駁回後的5個工作內,將分包人已繳納的違約金或工程承包人已在其它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的違約金,退回給勞務(專業)分包人。

5.爭議

雙方應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均應向工程承包人的工會提請裁決,也可向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由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裁定。

6.其它

6.1本協議已有約定的按本協議約定,尚未約定的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或行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6.2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副本由雙方分別各自提交主管單位和工程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2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1.4承包範圍:。

1.5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工程結構:。

1.7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2工程質量

2.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__)

2.3約定標準:

3工期

3.1總工期:日(為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開工日期:年月日。

3.3竣工日期:年月日。

3.4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工期順延

3.6.1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設計

4.1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於開工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設計變更

4.2.1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4.2.3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3

防火封堵工程施工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職責和義務,做到相互協調配合以便順利完成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施工工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_______所有需要消防防火封堵的部位。

4、合同承包範圍內包人工、包材料、包機具、包措施、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包括乙方各種税、費在內。

二、工程工期

1、合同工期:總工期為______日曆日,開工日期暫定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施工進度完成本工程,每延遲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工期延遲累計達到10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乙方承諾無條件退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遲,經甲方書面確認後,僅工期予以順延。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

(1)本合同採用包乾單價方式計價,包乾單價為: ______元/平方米,合同面積為______㎡,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包乾單價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包括主材、輔助材料、週轉性材料)、機械費、施工設備費、管理費、施工用水電費、保險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檢測費、利潤、税金、承包商應交納的各種政策文件規定的費用及本工程所包含的各種風險因素、責任等。

(2)工程施工用水、用電由總包單位提供接口,乙方自行裝表計量,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施工用水、用電計費標準向總包單位繳納或由乙方與總包單位自行協商繳納。

2、付款方式:

(1)通過消防部門驗收並辦理完結算後5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總價的97%;

(2)剩餘的結算總價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在一年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後一次付清,質保金不計息;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時,需向甲方提供國家足額正規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實施甲方權利,對乙方的工程質量、材料、進度、施工管理進行監督及管理。

(2)甲方應及時確認有關的方案、圖紙,協調與工程有關的問題。

(3)甲方應及時提供施工所必需的各種資料。

(4)甲方應積極、及時、主動參與決定相關技術方案。

(5)甲方應確保施工場地、水、電等方面滿足乙方進場需求。

(6)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防火封堵施工記錄報告後一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執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服從甲方及監理對工程質量、材料、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2)從總包單位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用電,與總包單位協商好水電費。

(3)合同簽訂後3日內將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報監理及甲方確認,按監理及甲方同意的方案組織施工。

(4)工程需要的材料由乙方供應和運輸至現場並保證產品質量,乙方負責材料保管。乙方材料進場前,須提前1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進場時經甲方、監理共同驗收並作書面記錄。

(5)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遵守有關環境保護規定,採取措施控制和防範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做好成品和相鄰物品的保護(如房屋結構、各種管線等);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各分部分項工程,按規範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標準執行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及成都地區消防部門的驗收標準,最終以消防部門通過驗收並出具驗收合格證為準。

2、乙方所進場的各種原材料、設備必須有出場合格證書,試驗、化驗報告單,使用説明,檢測、檢驗報告和設備驗收標準。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可以隨機抽檢原材料和設備,並有全部對其進行化驗、檢測(化驗、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允許進場使用和安裝。

3、完成所有的工程內容,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乙方按工程竣工的有關規定提請甲方進行竣工驗收。提請竣工驗收應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防火封堵施工記錄報告報告各2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防火封堵施工記錄報告和相應的資料後組織有關單位、部門(包括消防部門)進行驗收。

六、材料的提供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產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樣板給甲方、監理方看樣板認可同意後,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除外)。

2、所有材料設備供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及生產許可證件,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要求進行檢驗,並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質量標準。

3、施工中,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給予乙方適當的補償後,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4、材料設備採用投標文件承諾採用的品牌或同類產品(採用的產品品牌須經過甲方的書面確認)。

七、保修責任

1、雙方約定為:

保修期:____年;保修範圍:所有施工項目。

2、保修期從具體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間發生維修,該維修項目從維修完成之日起另行計算保修期。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但累計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違約金,若乙方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能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並退還甲方已付全部款項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用料、施工規範和甲方的指令嚴格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且對乙方進行處罰,金額為_____元/次。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整改完畢。

4、乙方如將甲方的技術或資料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公章):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4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上海市保護消費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祝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區(縣)___路___弄(村)___號__樓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房型____房___廳___套,施工面積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其中材料費:______,人工費:______管理費:______,設計費:______垃圾清運費:______,税金(3.41%):____其他費用:______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六、其它事項

七、違約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簽訂日期:年月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5

甲方(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表: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施工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地址:

茲由甲方將 工程 樓的 泥工 分項工程委託乙方承包制施工,為了明確雙方職責,便於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及如期完成,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共識,特立以下協議: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建築面積: m2;

層 數: ; 結構形式: 框剪結構 ;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工作內容:

本工程施工圖紙所包含的從基坑開挖時人工修土(不含基坑排水)、砌築磚胎模(不含粉刷)、接樁頭、澆築墊層砼、基礎至屋面一結構砼澆築、二結構砌體、構造柱、墊塊、預製及安裝過樑構件、砼養護(澆水和覆蓋塑料薄膜等)、補地下室外牆穿牆螺栓孔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機械不能挖到位和爛樁土方挖除運出基坑外等工作)。

澆砼和砌體施工所需臨時操作架的佈設與拆除(不含外牆腳手架),操作架的佈設應符合安全施工規定。

澆築混凝土前的模板根部塞縫。混凝土澆築完畢後多餘混凝土殘漿清理,漏漿處修補,(包含模板拆除後的樓層清理)。

商品混凝土接拆泵管(包括鋼管固定架、汽車泵就位墊木塊等);攪拌機操作;本工種材料場地內運輸及二次搬運。

按照甲方關於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化工地的要求,做好標化文明工作,製作場內設備、機具的佈置,泥工加工場地及樓層的日常保潔及維護工作;施工樓層和泥工作業有關的建築垃圾清理、運輸。

指派一名技術員參與放線,工程施工前,乙方應對甲方測量人員的放線結果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方可組織施工,若乙方未對甲方的測量放線結果認真複核,所造成的工程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條件返工並承擔相關責任及費用。

參與砼、砌體工程技術方案的編制;完成甲方安排其他和泥工相關的工作。

乙方應提前上報工程所需材料規格、數量計劃和進場時間,作為甲方採購及進場的依據。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充分利用現場材料,不得隨意浪費材料。

本工程泥工單項範圍內閉口包乾,不存在任何點工。受項目指令發生的點工,按大工 元/小時,小工 元/小時。

三、施工機具、材料:

1、本工程甲方提供以下施工機具,除此之外的所有機具、材料應有乙方自行承擔。以不影響甲方的總體施工進度為前提,若發現乙方自購的機具、配電箱、零星材料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時,甲方有權自行採購,並提供給乙方使用,以保證工程施工進度的正常進行,有關費用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提供的機具、材料:

1)、機械使用總配電箱、樓層配電箱、照明設施(不含移動小太陽);

2)、混凝土攪拌機、砂漿攪拌機、垂直運輸機械、潛水泵、回填土打夯機;

3)、施工用腳手架鋼管、扣件、升降架、跳板等材料;

4)、永久用於工程所需的水泥、砂石、砌塊、混凝土等主要材料及施工週轉材料(工具易耗品除外)。

3、甲方提供的施工機具、材料在進場時需經甲乙雙方共同檢查、驗收,確認數量及可正常使用後由乙方負責保管、使用、保養並承擔相應費用。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完好、足額移交歸還甲方,如有損壞、丟失,乙方應負責維修及賠償。

4、原材料及週轉材料的使用應控制在甲方規定指標範圍內,超出將承擔相關費用。

四、工期要求:

1、本工程結構施工工期為 天,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結構封頂日期______年 月 日。

2、暫停施工:如果出現停水、停電、機械故障、停工待料、自然危害、設計變更等情況,視為在乙方承包風險範圍內,不向甲方計取任何損失費用。

3、工期延誤: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逾期,每延誤一天支付 1000 元的違約金。

4、如工程出現與建設單位解除合同停止施工,乙方相應解除協議條約,按完成工程量,約定合同單價結算,並在15天內撤離施工現場。

如甲方計劃工期另有規定,按最新規定執行。

五、工程質量:

乙方應保證工程施工質量達到以下標準:

1、達到國家《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______]要求;

達到《建築優質結構質量評審標準》中混凝土、砌體工程質量評審要求;以江蘇省建委管理部門評定為準。

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質量管理條例。

1)、乙方應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進度、質量、安全的監督指導,及時修正工程質量上的紕漏,保證工程達到優質。

2)、混凝土質量:表面平整度超出8mm,每點罰款100元,在5-8M超出所測點的10%每點20元;樓面標高超出5mm罰款100元。

3)、表面裂縫按每平方米超出3條裂縫罰款100元;出現蜂窩麻面0.1--0.2m2 罰100元,0.2—0.4 m2罰300元,0.4--0.6 m2罰500元,0.6 m2以上罰1000元。並派人整改到優質為止。

4)、每次混凝土澆搗完畢後,多餘混凝土使用必須聽施工員安排,私自處理、隨意浪費的處罰500元,並賠償混凝土材料費,單價按市場採購價。

5)、現場落收清,須經幢號施工員及下道工序班長一起驗收,達不到要求,予以一天整改時間,一天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叫下道工序施工班組或項目部直屬點工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視情節輕重予以200—1000元罰款。

6)、每層砼、砌體完成後,需經甲方依據質量評定標準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證明。

7)、無論是質量、安全、進度、落手清等方面的工作,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口頭提出、甲方予以警告;若出具書面通知,則以200元/次以上/次經濟處罰。

8)、所有處罰金額在進度款中直接扣除。

六、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價款

1)、採用固定單價方式,按照工程:地下室建築面積 元/m2;1#樓主樓建築面積 元/m2;1#輔樓、2#、3#房建築面積 元/m2;建築面積 元/m2(RMB /m2)包乾,建築面積計算規則執行工程所在地建築安裝工程定額標準。

2)、設計變更造成的建築面積增加,按照第1)條規定的單價據實調整。

3)、設計變更造成泥工工程量的增、減,累計在本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一以內的,則包含在平米造價內,結算時不予調整;超出本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一的予以按實調整。

4)、業主等原因引起,導致設計使用功能變更,造成已做工作返工時,經甲方確認返工部位按實際發生單項調整。

5)、上述價格均已考慮了乙方管理人員、工人工資、機具、施工技術措施所用的附材、零星材料、本工種安全文明施工用工、落手清、趕工費、夜間施工、加班、勞保等所有用於本工程的費用開支;乙方施工人員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保險費用(綜合保險除外)及乙方應向相關主管部門、國家政府機關所繳納的各種費用及税金。

6)、該單價內含 3% 的安全生產基金,若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發生責任安全事故,所發生費用:貳仟元/次以內,班組自行解決;若貳仟元/次以上,則根據事故分析評判,由責任方承擔。乙方費用在該安全基金內支付,超出部分在乙方工程款內扣除。

7)、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支付本單項工程合同造價 5% (約計 萬元)的合同履約保證金(以實收憑據為準),若施工過程中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所規定條款,在工程結算時,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不計利息)。

2、支付方式:

1)、結構施工出地下室+-0.000線後,支付經甲方審核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若工資發放超過該比例,則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解決。

2)、月工資的發放按照現場實際施工人員出勤15天/月以上的工人為發放基數,在每月5日前上報、10--15日支付。所有發放人員名單經甲方相關主管人員確認後報項目財務,憑身份證和胸卡由財務發放。

3)、未跨年度時,主體結構封頂經驗收,質量達到本合同第五節要求標準後,支付到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5 %;其餘 15%為質量保證金,待年底(春節前10-15天)付清。

4)、跨年度工程,在年底支付到按已完工程量的 85 %暫結工程款;待來年分項工程內容全部完成主體結構封頂經驗收,質量達到本合同第五節要求標準後,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5 %;其餘 10 %為質量保證金,待年底(春節前10-15天)付清。

七、雙方現場代表:

1、甲方授權 為現場管理代表,負責在本工程中行使總承包管理權,對工程實施全面管理及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協調施工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2、乙方委派 為常駐現場管理代表,負責本工程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

八、甲方管理職責:

1、負責向乙方傳達學習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文件、會議精神。組織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後安全教育和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新工藝、新技術的安全學習,分項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聯繫特殊施工人員崗位安全培訓學習的單位,和職工就業證、暫住證、健康證、工作卡的辦理。

2、組織項目部每月兩次的安全例檢活動,落實例檢中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監督分項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安全防護、隱患整改,違章行為的糾正執行,定期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檢查、監督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等工作的執行。

3、向乙方職工提供足夠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等勞動防護用品,以及向乙方施工人員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帽、工作服不回收(費用雙方承擔一半)。

4、根據工程總進度計劃的要求,確定乙方施工的合理期限,督促乙方施工進度。

5、及時對乙方負責人進行圖紙內容、工程質量和安全等技術交底,並督促實施。監督和檢查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工程質量,如發現問題有權提出糾正整改。

6、提供乙方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及機械設備(見本合同第三條)

7、甲方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審定乙方報送的工資表,簽字後上報財務,並監督乙方將工資直接發放到職工本人。

8、負責提供乙方施工人員的寢食條件。協調乙方與其餘各工種間的關係。

九、乙方管理職責:

1、乙方分項承包人是本工程該分項的第一責任人,對該分項的文明施工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負責乙方人員在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檢查、監督和落實項目部安全例檢時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宣傳落實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文件、指示精神。

2、乙方應組織每週不少於一次的本工種人員安全思想意識教育,堅持每日崗前教育。

3、乙方在招用工人時,應上交3張一寸照片,有效身份證登記複印,接受安全三級教育、經培訓考核合格,辦理崗位胸卡,簽訂勞動合同後方可上崗。

4、嚴禁使用未年滿18週年及無有效身份證的人員進場務工。乙方職工不得帶家屬,若帶家屬者均不得佔用甲方所供的食宿,生活設施必須自行解決。乙方人員應到甲方指定員工食堂就餐,嚴禁私自開伙。

5、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由項目部統一採購,按規定佩戴和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採購和使用不合格及與項目部規定要求不相符的勞防用品。

6、乙方應遵守項目部的施工現場安全、治安消防、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管理規定(詳見項目部具體規定),積極配合並支持項目部消防、抗洪救災等方面的義務用工,做到隨叫隨到,積極配合項目部做好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化的各項管理工作。

7、認真做好各施工部位施工前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或彙報項目部生產部門,將隱患整改後再安排人員施工;有權拒絕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違章指揮,有權對違章指揮者越級上報。

8、對項目部提供的機電設備和勞防用品,不符合安全規定要求的有權拒絕使用或有權提出要求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

9、乙方須根據甲方的進度計劃合理安排施工人員、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根據施工進度需要,及時增加工人。

10、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整改,並承擔整改的人工、材料費及連帶相關的一切費用。

11、乙方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乙方施工人員的工資表報送甲方項目部。負責自有工人的工資發放,若工資發放超出上述約定的比例額度,由乙方自行解決。在施工期間由於工作原因辭退施工人員,需結清的工資由乙方自行支付。乙方施工人員不能直接要求甲方發放工資。

12、乙方負責人必須駐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方能離崗。乙方須安排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工作,專人領料、收料工作。及時對進場退場材料、租賃物資安排專人清點數量,此人工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人員在甲方安排就宿的,工程款中暫扣財物保證金200元/間,在人員撤離時,無損壞的如數退還。乙方應完全服從甲方對宿舍的各項管理,包括限額用電等。

14、嚴防偷盜行為,被抓獲者,當事人和班長分別處罰1000元/次,並追究賠償財產損失,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部分,不得再行轉包,經查獲,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及損失。

2、乙方應按本協議要求配備足夠勞動力按需進場施工,若不能滿足施工需求,經甲方督促後仍無法及時組織人員進場,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

3、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現場管理未達標,不能保證工程質量或進度要求的,在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無條件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以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70 %單價進行結算;如整個工程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標準,則合同單價自動下浮至70%作為結算單價。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管理人員所提出的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乙方必須及時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處以罰款。若乙方拒絕返工的,甲方有權派點工落實整改,點工工資按 原價雙倍 計算。

5、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影響安全生產的處罰 200元以上/次,發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6、施工期間絕不允許出現施無理取鬧、打架鬥歐現象,否則對班組長和當事人分別處以1000元和500以上/次的罰款,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連帶責任。

7、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能滿足甲方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權安排其他班組施工,相應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包費用中扣除。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內容、結清尾款後自行失效。

未盡事項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的企業規章制度、項目管理條例、技術交底、安全協議、工作聯繫通知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6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規劃批准文件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天。

從 年 月 日開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小寫): 元。

(大寫):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按以下第 條的約定。

(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2款。

(2)本合同第三部分專用條款第2條。

七、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

發包人、承包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於 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月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停車場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2工程內容:停車場交通安全設施工程。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價及工程付款方式:  

2.1本工程預算總造價為:叁佰陸拾萬元整()。工程預算總造價包括採購、製作、安裝、税金等費用。(如工程量增加,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工程結算時單價不變,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2.2本協議簽訂,現場具備施工工作面後,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進場施工,甲方應於施工進場前,支付人民幣陸拾萬元給乙方作為預付款,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開具全額的工程款發票後5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餘款給乙方。  

三、技術質量要求  

3.1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  

3.2交通標誌製作安裝、交通標線施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768—20《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的要求。  

四、工期  

4.1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的工程預付款後10天內進場開始施工,進場後90天內完成所有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時完工,工期順延,順延時間不能超一個月,超過此期限的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工程預算總造價款0.2%的違約金給乙方)。  

五、甲方責任  

5.1負責與有關部門溝通好本項目的方案。  

5.2負責組織工程量現場確認工作。  

5.3貨物的使用與保管在驗收合格移交甲方後由甲方自行負責,但甲乙雙方應做好相應的移交書面手續。  

5.4負責按時支付工程款。(如未能按時付款,在寬限期內經催促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權拆除並回收所提供產品,不予退還預付款,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責任  

6.1乙方對甲方負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項目。  

6.2本協議中,項目施工的安全防範所需的施工安全設施由乙方自行負責並對整個工程的施工安全負責。  

6.3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時間內完成所有施工,否則每延期一天應支付甲方已付工程款0.2%的違約金。  

6.4如工程的施工需要總包方進行配合的,甲方協助乙方進行協調,相關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39;,可以向當地仲裁部門請求仲裁。  

八、其它  

8.1本合同以人民幣計價。  

8.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主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及簽約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約完畢後自動失效。  

九、未盡事宜  

9.1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8

一、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6、組成合同的文件

6.1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的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 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書,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安全保衞;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限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商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以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經國家或行業的質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和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交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 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及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在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和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 ,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 ,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 ,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制。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製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以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按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制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商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院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吏。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 、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工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變更工程的價格 ,按合同已有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 ,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該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年在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 ,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 。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於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限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報告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者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的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 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工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交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當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該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報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交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程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 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 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41.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權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 .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至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 (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 合同文件組成

2、 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 。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 。

二、雙方一般權力和義務

5.1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7、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開通時間和要求: 。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守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

(4)向承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

(8)施工場地清潔衞生的要求: 。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9、 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內的要求: 。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情況: 。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

19、工程試車

19.1試車費用的承擔: 。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 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計算方法: 。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 。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範、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

27.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

32.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 33.3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具體責任如下 :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同通用條款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幾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單位為: 。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

40.保險

40.1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 。

發包人委託投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

(2)承包人投保內容: 。

41.擔保

41.1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但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的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它擔保事項: 。

42.合同份數:

42.1雙方約定合同份數: 。

43.補充條款: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9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准或備案,包括但不限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佔用土地等許可和批准。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准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規劃展示館布展工程的相關事宜協調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4、建築面積:

5、承包方式:

6、工程內容: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關於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並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天。

三、質量標準布展質量標準:質量標準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四、合同價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人民幣):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應預付項目總款的______%。

2、方案優化通過發包人審核、施工人員進場正式開工後一週內,支付合同價款25%。

3、內裝飾主體工程過半、隱蔽工程、佈線工程初步完工,電子設備進場,待甲方在上海對模型初步驗收合格後進場安裝前,經甲方核對籤認,支付乙方項目總款的30%。

4、布展工程竣工驗收達到合格標準後,經甲方核對籤認後____日內支付乙方項目總款的10%,審計結算後付至合同價款的98%。

5、工程餘款為項目總款的,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本工程布展施工含多媒體(虛擬、數字影院)、模型、展板等自竣工驗收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____年,投影、液晶電視等設備的保修期以該產品保修期限為準(投影儀燈泡等易耗品除外)。保修期滿後兩週內支付。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補充協議書

3、中標通知書

4、招標文件、投標書及其附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相關技術文件

7、施工圖紙

8、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記要、協議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10、原標書,中標方案投標文件中提及的內容要求雙方有關本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甲方工作

1、開工前物,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協助辦理布展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指派____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項目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協助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3、甲方有權利在正式開工前就乙方所提供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工程量清單進行修改和確認,並在合同簽訂一週內向乙方提供符合製作要求的展覽所需圖片及相關資料,經乙方整理設計完善,文字方案需經甲方確認。如因甲方方案確認工作的延誤,不應由乙方承擔責任。進場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臨水、臨電接口。

4、在施工中如有因甲方的原因所產生的工程量增加、變更等情況,乙方向甲方遞交工程量簽證單,甲方應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自甲方收到之日起____日內應給予認可或有關意見,____日內沒有認可或書面意見,則視為該手續已被認可。

八、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或做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____為乙方項目經理,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布展所需的圖片和文字材料,因乙方整理和設計的原因影響工期,責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並處以合同價款每日千分之五的罰金。

4、在施工中如有因乙方的原因所產生的工程量增加、變更等情況,由乙方承擔費用。

5、嚴格執行施工規範、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6、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因甲方原因未能提供乙方準確的設計要素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款項,否則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誤及相關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如甲方逾期不支付工程款,則從逾期當日起,每天按合同總額的1%向乙方賠償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施工而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施工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經濟損失。

5、在質量驗收前發生的工程質量問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十

一、合同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2、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並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後在15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3、本合同甲乙雙方蓋章後,傳真有效。

4、本合同末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處理意見。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0

鑿井工程施工合同書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委託乙方承建鑿井工程。依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就本鑿井工程施工具體事項協商一致,並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及井位:

二、水井數量、深度及價款

1、井暫定眼,深度暫定米左右。

2、單價每米元。

三、技術要求及質量標準

1、鑽井直徑700。

2、井管直徑360.

四、出水量及水質標準

1、出水量每小時不低於30方。

2、水質標準:無異味、無沙粒、無色,經權威部門鑑定符合生活飲水標準。

五、承包方式及付款方法

1、承包方式為包工。

2、付款方式為鑽機到位甲方付給乙方費用每眼井造價的70%,工程完工後結清。

六、甲方職責:確定井位挖沉澱池提供電源

七、乙方職責:乙方負責其餘一切工作,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均有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所產生的費用。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任何一方單方中斷合同,要向另一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九、合同糾紛解決辦法

1、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按合同解決,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院解決。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簽訂後,雙方須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1

房主人

承建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主體工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建築項目:私人住宅主體工程。

二、建築面積及房屋方位: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準備:

1、甲方將其住宅主體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2、乙方必須按合同施工,提供以下建築材料,所有材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

⑴地槽深度1000,外包圍寬度1600,內三牆寬度1800,主鋼筋12,混凝土高度250,副鋼筋8,間距150-160;以上所用鋼筋應用標準沙鋼或永鋼,水泥用常熟金貓425#標準水泥。

⑵地樑圈樑立柱為底3_18,中間2_12,頂3_14,間距180-200,鋼筋混凝土上面有400_500的地樑。鋼筋用標準沙鋼或永鋼,水泥用常熟金貓425#標準水泥。

⑶圈樑:220_250,鋼筋用標準沙鋼或永鋼,水泥用常熟金貓425#標準水泥。牆體的高度和門窗位置大小根據圖紙確定,如無圖紙根據雙方協商決定。

⑷樓面,樓梯一次性現澆,樓板厚度不小於120,鋼筋雙層網8;樓板承重樑:250_600,鋼筋25.鋼筋用標準沙鋼或永鋼,水泥用常熟金貓425#標準水泥。

⑸樓面屋頂木頭橫條小頭不小於180,掛瓦條3_4,屋面板厚度不低於25,屋面用防水油氈。油毛氈用牌標準油毛氈,厚度3-4.

⑹工程中用到的所有黃沙用中沙和粗沙,不允許用細沙;石子用符合標準的石子;磚頭用質量優良符合標準的磚頭,其它副料也應用符合標準的材料。乙方應做到水泥與其它材料配比合理,所有材料不得影響工程質量。

⑺除水電村料及安裝,門窗材料及安裝由甲方負責;衞生間,廚房的貼面,以及圍牆波形瓦和外牆塗料,防水塗料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負責施工。除此條以外的任何材料及人工都包含在工程總價內。乙方不得在工程期間任意加價,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材料及工程結構,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必須備有遮雨帆布,避免在搗制樓面時下雨影響樓面質量。

四、建房工期:建房工期為150天。

五、承建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本住宅工程總造價為18.6萬元人民幣,大寫:拾捌萬陸仟元整。

2.付款方式:

開工時首付3萬,基礎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2萬,第一層樓面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4萬,第二層樓面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2萬,屋面封頂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3萬,工程竣工後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2萬,其餘款項工程竣工一年後付清。

六、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明確自己有與承攬建設的私人住宅工程相應的建築資質,而且明確其施工人員也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和資歷,以確保乙方所承攬建設的工程符合建設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必須重點抓好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施工,嚴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設標準建房,在施工期間,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

3、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甲方無關。

4.乙方負責辦好勞動保險,施工中如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另何責任。

七、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後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達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後的牆體、窗户安裝、門等要做到平整、光滑,牆磚、地板鋪設要做到平滑,杜絕空鼓,符合相關標準。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並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4、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

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十、其他。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2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_______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施工工程基本信息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施工地點:

3、工程承包範圍: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期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可相應順延的情況:

1、發包方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運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三條 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按工程節點付款。基礎完成時付總工程款的25%,完成二層付總工程款的15%,主體驗收合格付總工程款的15%,初驗合格付到總工程款的90%,最終付款依據審計為準,乙方按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詳細驗收資料,並經甲方簽收後經第三方審計單位審計,雙方確認工程量後30天內付至總工程款95%;剩餘5%作為工程保脩金(不計利息),在保修期滿一年後14日內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餘款。

2、以上付款時間為乙方上報已完工程款7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修復,若拖延不修或者維護達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安排人員修復,修復費用從質量保險金中扣除。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時應向甲方提供諸暨市建安發票。

4、辦理施工許可證時的乙方承擔建設工程交易費、工程質量檢測費、工程保險費、建築施工安全服務費、定額編制費等所有政策性規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則乙方自行承擔,如甲方代行繳納,扣除上述費用時,應向乙方出具相關繳費單據。

第四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一、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標準及驗收

1、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規範驗收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開工前須提供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表及各專業施工方案,每月___日提供當月施工進度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

3、每週進行工程例會,對質量、安全、進度進行分析、調整,並形成會議紀要。

4、為保障該項目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簽約後的施工進度,乙方自願向甲方繳納履行保證金拾伍萬元。

5、履約保證金退還:如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無違約行為,則在該項目工程竣工合格後,十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上述保證金不計息)。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清場撤出(在乙方初驗整改結束後_____天內甲方須組織竣工驗收)。

第六條安全施工

1、根據本市安監站規定和標準,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和安全教育工作,以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紮實做好安全基礎工作。

2、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設立工程項目部,項目部管理班子組成必須由該工程項目經理負責組成,配施工員、安全員等五人大員,並要求乙方必須全員到崗。

第七條 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 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_______%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繫人: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的工程款按逾期時間計算,違約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天未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協議的,甲方將以應付工程款的日_____支付違約金。乙方還可以經過法律途徑追索。

2、工程質量經驗收未能達到國家現行驗收規範要求所出現部分或全部返工、重建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期。乙方未能按本補充合同約定按期完成工程並交付的,每滯後一天按合同價的______金額賠償,賠償總額一般不超過總造價的______%。

3、乙方如有違反本補充合同約定的行為的,履約保證金無權要求返還。

4、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日內提交施工備案的全部資料。逾期按合同價的日萬分之二承擔違約金,還應按本補充合同第八條第3、4項承擔有關責任。

5、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乙方施工隊伍素質、施工力量、機械設備、現場文明施工和安全防護投入及管理不符合施工規範、規定及甲方要求,造成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進度和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達不到預定計劃,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整並充實施工力量,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當上述措施仍無效時,甲方可視情況進行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並且對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第十一條 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承包人執____份。

發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 號: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 號: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5、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每公里____萬。單位造價每平方米____元(竣工後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進行結算)。

二、技術要求

1、路面為____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寬____米。

2、天然級配砂礫石墊層,厚度cm天然級配砂礫石,寬度6M。

3、cm厚灰土墊層。

三、施工及質量要求

1、路基處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礎上,對高低不平路段,採用推土機或裝載機整平,並清除地表雜草,然後用壓路機壓實。

2、嚴格控制路面材料質量,墊層必須夯實,否則返工。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發包人委派的業主代表:

姓名:職務;

職權:對施工階段質量、進度以及現場工程質量進行監理與控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以及保修階段的相關工作。

2、發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場地三通一平;

3、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項目負責人姓名:

項目負責人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項目全權對發包人負責。

4、承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現場施工記錄,配合發包人和監理單位進行質量檢查: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

本合同簽訂之日付%,工程竣工驗收完後分階段視情況支付下剩款項。工程質量保證金為總造價的%,質保期一年,質保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計算,期滿後一次性支付質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七、竣工驗收

承包人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錢24小時通知發包單位組織竣驗收。發包人在收到通知後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後2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整改,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項目工程有關款項全部計算完畢後自行失效。

發包人:(簽章)

年月日

承包人:(簽章)

年月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由乙方承擔甲方地塊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第一條、施工範圍: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為準,施工工程量詳見工程清單。(注:所有工程量按圖紙要求,一次性包死,如有增補,甲乙雙方向業主協商解決)。

第二條、工期要求及開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曆天數

2、工程竣工時,由甲方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交驗收報告。驗收合格後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施工要求

1、合格。

2、雙方簽定合同後,乙方將施工技術、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進度計劃等資料經甲方審批後,乙方進入現場施工;

第四條、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額為(大寫):壹拾陸萬元整(160000元)。(注:開票按總價179000開,如有增補,按工程量最終結算開票)。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額的90%;

2、保質期滿一年,甲方付清餘款10%。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工作及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期間及後期養護的供水、供電電源。

2、負責對乙方各種進場材料的查驗及施工質量的監管。

二、乙方工作及責任:

1、負責按甲方提供圖紙要求的規格,樣式,質量等施工

2、施工期間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3、遵守有關管理部門及施工現場管理的要求。堅持文明施工,安全作業,材料機具應堆放整齊,建築垃圾應及時清運,竣工時做到工完場清。

4、對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負責保護工作,承擔保護期間發生損害的修復工作及費用。

5、所提供苗木必須按圖紙設計要求,規格、品種,並保證樹形豐滿,生長旺盛,無病蟲害,確保種植後成活率,必須制定具體的措施並進行後續期內養護管理工作,確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長,保持良好的綠化景觀。

6、工程結束由乙方負責聯繫竣工驗收,(甲方協作乙方聯繫業主,組織驗收)並將所有詳細的資料竣工圖備齊,做備案驗收。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和現場有關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第六條、竣工驗收與保養

1、竣工驗收以相關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紙為依據。

2、綠化苗木、植被養護管理壹年(自竣工之日起算)。

第七條、違約責任、索賠及爭議

1、乙方不得將工程進行轉包。否則視為乙方合同違約。

2、乙方必須保證工程達到本合同要求標準。

3、爭議及解決:如合同雙方因本合同的內容、解釋或履行等方面發生爭議,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共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5

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了: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完成國家建設任務,甲方將部分工程項目委託給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除按公司制訂的土建與水電施工配合暫行規定執行外,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項目、造價及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對承包方要向發包方單位全面責任,履行承包合同。

2.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全面負責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

3.統一工程部領取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並提供給乙方。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直接從工程部領取圖紙資料,組織設計技術交底,辦理各種變更洽商,或者委託乙方直接向發包方單位辦理變更洽商。

4.統籌安排現場平面佈置,為乙方提供生產、生活場地和臨時設施、水源和腳手架,其管理費用在竣工結算時由公司預算部門裁決,在造價中扣除。

5.參加乙方工程質量和竣工驗收,編制總包竣工資料。

6.統一組織乙方分包工程的預算編審、撥款及結算。

二、乙方責任

1.保證分包工程項目質量和工期要求。

2.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編制分包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參加甲方綜合平衡。

3.編制分包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設備計劃,編制工程預結算書。

4.乙方提供分包工程項目的有關技術、質量統計、經濟協商等有關資料,負責分包工程保修一年。

5.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衞、場容等規章制度的管理。

第六條項目物資供應

1.分包項目所有的設備、材料由發包單位供應,乙方直接與發包單位辦理交接手續,憑結算單與甲方和發包單位結算,超預算部分,由乙方找發包單位辦理增賬手續。

2.乙方分包工程項目需用公司內部供應材料,由乙方編制計劃,直接送公司物資設備部,由物資設備部直接供應給乙方材料。

3.非標準件由乙方自行解決,其費用按預算價格計算。

超預算的,由乙方直接找發包單位辦理增賬洽商。

第七條上報工作量與結算

1.施工圖預算由公司預算部門編制,分包單位由甲方以棟號或以單位工程一次性簽字後報量,否則不得報量。

在預算沒有出來時,乙方可在估算範圍內報量,一定要留有餘量,不能突破總量。

2.設計變更的增減賬凡屬發包單位的,由甲方直接向發包單位辦理洽商,但變更洽商必須及時送甲方主管技術員和預算員各一份,以免土建和水電矛盾。

屬甲方給乙方辦理洽商的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

3.結算由甲方彙總乙方的增減賬和調價,雙方共同和發包單位結算。

4.甲方和乙方的報量數,以最後結算為準,平時報量到結算時採取多退少補辦法,乙方結算應由甲方簽字認可報工程部,否則不能報量。

第八條工尺功能質量和交工驗收

1.本工程項目質量要求達到____________質量標準。

2.質量驗收標準均以施工圖紙、設計説明及國家現行施工技術規範為依據。

3.隱蔽工程驗收和壓力實驗,由乙方直接找發包單位和有關人員辦理簽字手續。

第九條獎勵與罰款

1.施工工期:按棟號承包合同工期為準,凡屬年度竣工棟號的,甲方應在二月十九日前,排出總施工進度計劃,應交乙方安排施工,竣工標準為水通、燈亮、地淨、窗明配套,每提前一天或推遲工期一天,按承包費用總額的萬分之二獎罰,在施工過程中各工序間的穿插作業時間,由現場調度會議定。

在制定計劃時,必須貫徹分包服從總包、總包關心分包的原則,計劃一經形成,各方都要遵循計劃安排施工,否則負拖延工期責任。

2.質量:乙方創一個分項優良工程,按土建與水電產值比例的100%分享甲方的質量竣工獎;乙方創兩個分項優良工程,按土建與水電值比例的150%分享甲方的質量竣工獎;乙方只保兩個分項合格工程,甲方按實際的質量竣工獎(罰)金額_水電產值比例處罰乙方。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否則甲方有權按公司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罰款,如有糾紛,由公司裁決。

4.分包工程的其他考核與獎罰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其他

1.合同在執行中所發生的問題和矛盾,由雙方按規定協商解決,如雙方解決不了,報公司主管部門仲裁。

2.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包括報送公司預算、工程、財務、材料、經營各一份)。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_______分包單位:_____

負責人: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

工程代表人:_____工程代表人:___

內部銀行賬號:___內部銀行賬號:_

___年___月_____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6

發佈時間:-07-15

水溝工程施工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水溝工程施工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伊____市安興排水渠工程。  

2、工程地點:安興。  

二、工程工期及施工標準、要求  

1、合同工期:本工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程期共計20天。  

2、施工標準:  

(1)井口至聯合建築段水渠為暗渠,水渠淨高90c,淨寬90c,混凝土澆築厚度為10c,混凝土比例4:2:5,鋪設6鋼筋,水渠上面加蓋板。  

(2)炸藥庫至礦門崗段水渠為明渠,水渠淨高為80c,下口淨寬80c,上口淨寬130c,混凝土澆築厚度為10c,混凝土比例4:2:5,鋪設6鋼筋。  

3、施工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圖紙等相關要求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總體堅實、牢固,砌體砂漿配合比準確,砌縫內砂漿均勻,勾縫密實,水渠伸縮縫為5,水泥砂漿抹面,保證抹面的厚度,砌體內側及溝底表面平整光滑、直順,排水順暢,不得有裂縫、脱落、空鼓現象,整體外觀達到直線段順直、曲線段圓滑,無折點、起伏。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  

1、工程單價  大寫:叁佰捌拾園整平方米,小寫:380平方米。  

2、本工程造價以實際工程量為準,按工程單價據實結算。  

3、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施工初期甲方預付部分工程款,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價款的98%,預留2%的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後未出現質量問題,如數退還質量保證金,價款支付為現金支付。  

四、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負責對乙方施工質量抽檢和監督,對不合格的材料責成乙方調換,對不符合施工要求和標準的施工段有權要求乙方拆除並重新施工建設,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負責施工地點的社會協調,保持有一個安全的施工環境。  

(3)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7天內組織驗收。  

2、乙方:  

(1)根據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做好施工工作。  

(2)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嚴格實行自檢制度,做到完成一項,合格一項,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儘量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3)自行採購本工程所需材料,採購的`材料必需符合設計、施工標準、要求。  

(4)清整出的土方應合理堆放,不得隨意亂放,更不得向溝內堆土,待工程結束後,負責將清整出未使用的土方清理到指定地點。  

(5)在施工期間,必須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驗收前未經甲方允許,設備不得撤離場地,否則視為違約。  

(7)在工程驗收合格後將工程決算書編制完畢,並遞交甲方進行審核,確認後形成正式的工程決算書作為價款結算的依據,並提供相應數額的正式發票。  

四、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五、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設計圖紙為依據,按照施工標準和施工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保修期。  

六、保修期限  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施工建設的工程項目,負有保修責任,保修期________年。本工程在交付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砌體裂縫或倒塌、抹面脱落、空鼓現象等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事宜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我方對多個施工隊伍認真考察、對比、研究選定了施工隊伍。

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甲方委託製作安裝一批店外門頭裝修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工程名稱:店外鋁塑板門頭製作安裝

二、安裝地點及範圍:黃河路鐵路橋以東至嶽城辦事處辛集行政村東頭327公路兩側,佃户屯辦事處佃户屯行政村菏商公路兩側。

三、門頭安裝位置 :根據甲方提供的店家地點,乙方實際測量經甲方及店主確認為準,高度:1.2米,長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詳見圖紙)。

四、材質:要求用5*5CM鍍鋅角鋼, 76*44厚1.2MM的鋁方管,外貼4mm紅色鋁塑板黃色芙蓉板字2mm厚(黃色鋁塑板為紅色芙蓉板字),四周壓76*25鋁方管外貼白或黃色鋁塑板。

五、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工程造價:約

2.製作安裝費約定:製作角鋼架,安裝鋁合金框架、外貼鋁塑板幷包邊及字安裝完成費用,每平方展開面積計算。

3.支付方式:簽訂合同乙方機械人員進場甲方預付款,工程進行一半時付 元進度款。竣工驗收合格留 % 質保金,餘款15內一次性付清。

六、 施工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家名單之日起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七、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向乙方提供門頭安裝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3、負責施工現場的樹木、花、草可以移動。

4、甲方負責拆除原有門頭,提供良好作業面。

5、提供水電並承擔相關費用,社會干擾甲方負責解決。

乙方:

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合同約定日期及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施工中出現所有的人身安全問題均有乙方自行負責。

八、關於驗收

1.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成一批門頭後即向甲方提交驗收單,甲方應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驗收合格,進入保修期。

2.工程質量驗收以國家有關裝飾裝修標準為依據,結構製作安裝應當牢固,抗風力應達到8級。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門頭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並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繼續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十、保修期限: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項目整體質保一年。牢固性保證三年,三年內,若因牢固性未達標準造成門頭脱落傷人或物,由乙方負全責。

2、保修期滿後,雙方另籤維修協議進行維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8

僱主(甲方):

法人代表:

僱工(乙方):

性別:

年齡:

民族: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決定與乙方簽訂勞務合同,根據民法、經濟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用工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工作內容

雙方協商確定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臨時工作任務。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員工守則。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與乙方協商。如乙方不同意,可解除合同,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第三條、勞動時間與勞務報酬

1、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日,每日__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協商確定加班加點費。

2、勞務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為每日______元,每月__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元。

第四條、勞動保護

1、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2、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及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__元。

3、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__元。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3、上班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4、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甲方應提供乙方合適的工作環境。

(2)按照合同的規定,支付各種補貼。

(3)按照合同的規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2、乙方職責

(1)服從甲方的員工守則,盡職盡責完成分內的工作。

(2)遵照甲方負責人的指揮,不擅自決定工程的各種事項。

七、勞務合同的變更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雙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提前半個月通知,並負擔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2、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全部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3、因合同的履行,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代表人:

住址:

聯繫方式:

工程所在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聯繫方式:

工程所在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甲方將市場的破混混凝土地面、外運碎石、灰碴、鋪設管道、打混凝土地面工程交給乙方施工,具體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上述工程施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工期15天,(雷雨天順延,乙方不得無故延誤工期的施工日期,需按約定時間完成)。

2、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應符合國家質量要求及規定,所需用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合格證書,施工結果須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對所施工項目認真細緻地做好每一項工程,工程完工後做到現場清潔,無堆放垃圾。

4、工程量的核實與確認:工程結束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工程進行驗收(包括工程質量驗收及工程量的實際驗收)。

5、工程造價:破混凝土、外運碎石灰碴、鋪設管道、打混凝土,每米700元(包括人工費及材料費)。壘泥下水道,沉澱井每個20__元(包括人工費及材料費)。下水道預測96米,沉澱井暫定6個(施工後按實際米數計算)。工程總造價約計79200元,大寫:柒萬玖仟貳佰元整。

6、質量要求:工程質量達到省市建委對鋪設下水道工程的要求及甲方的要求。工程竣工後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使用過程中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施工過程中所出現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7、付款方式:乙方材料工人進入工地後,甲方需支付乙方工程造價的20%,便於乙方備料,鋪設完管道付工程的40%,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30%;保修期滿15日內支付10%。

8、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委託人:委託人: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為了優質高效地完成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施工任務,明確甲乙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形式:

4、工程內容: 成孔、砼攪拌與澆注、鋼筋籠製作與安裝;

5、工程量:實際完成工程作量結算(樁長含0.5米樁頭)

二、工程造價及工期

1、樁基檢測: 元/棟

2、工程總價:

3、施工工期:自年日竣工,施工工期為 天。

三、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開工前,將與施工項目有關的設計圖紙、地質勘察報告以及書面的技術要求交付乙方;並對施工現場及技術資料做一次性技術交底。

2、在乙方開始施工前,甲方應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並負責清除施工場地的地下隱蔽物。

3、施工過程中,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與周邊有關各方面的關係;負責提供乙方施工現場辦公室 間;提供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用場地及施工用料堆放用場地,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4、按有關規定及技術規範檢查、督導乙方的施工質量及工程進度,在發現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對已完工部位及時予以驗收;在施工現場出現未曾預料到的情況時,及時對乙方對此提出的技術措施予以審議,並提出書面意見。

5、對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窩工,甲方負責按實際發生補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甲方按雙方約定及時向乙方劃撥工程款,以確保工程按正常進度進行。

(二)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及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及時向各技術管理部門提交完整無缺的技術資料。

2、按設計圖紙及國家頒發的現行技術質量標準,認真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驗收一次合格。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機械、人身事故及工程質量事故,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4、因乙方施工組織管理及施工設備配置不當而造成的停工、窩工、待料等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若出現工期延長時,乙方應補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5、施工過程中,遇地質情況與原勘察報告不符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因素出現時,在及時向甲方報告的同時,應立即提出技術處理措施,在取得甲方、監理的同意意見後,按調整後的方案進行施工。

6、委託秦皇島市建築主管部門認可的樁基檢測單位進行樁基工程檢測。

7、支付施工水電費。

五、付款及結算

1、日內甲方向乙方付工程總價的%,做為乙方的備料(預付)款。

2、工程進度達到時,甲方向乙方再付工程總價的 %,做為乙方施工的進度款。

3、工程量全部完成時,甲方向乙方再付工程總價的%。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在日內將尾款一次性對乙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同等效用。

2、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並結清工程款後自然失效。

3、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情況發生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4、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違約造成的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5、受現場實際條件制約,需增加工程量或加大乙方責任時,甲方按乙方中標時取費原則,甲方給乙方增加工程施工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友好的協商,同意乙方掛靠甲方企業資質,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項目,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如下條款:

1、 乙方作為甲方具有一定施工能力的施工隊伍,代表甲方在 鄭州移動市區分公司內負責各單項預埋管線及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按照施工合同的開票金額(每個單項合同)向甲方交納 %管理費。

2、 乙方通過甲方所承接施工的工程,根據工程建設單位要求,按期保質保量如期完成,凡是用包工、包部分材料的工程項目,自購材料部分工程協調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應自覺向國家交納各種税費。完善工程管理,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工程施工。

3、 乙方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設方提供的工程所有材料,乙方負責施工中材料領取,及剩餘材料的核對移交,辦理相關的簽字手續,同時報甲方備案,甲方可根據乙方審計後工程核對乙方工程使用材料,如發現乙方倒賣工程材料、剩餘料,凡因工程材料嚴重影響到甲方形象及信譽者,甲方將按照司

4、 乙方從事的工程施工活動應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有違法行為,否則後果自負。乙方要維護好甲方的形象,不得做有損甲方形象的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5、 乙方經營要符合國家《合同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乙方使用人工,必須與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明確乙方為用工單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為用人單位。乙方與其人員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6、 乙方的業務費自行承擔。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債權債務自行承擔。

7、 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包,否則,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 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在其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承接任何工程,工程施工中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如有上述情況情節嚴重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9、 乙方應認真負責進行施工,確保各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安全,

10、 乙方施工全過程嚴格要求進行施工,確保現網網絡安全、穩定運行,如果由於乙方施工造成現網網絡故障,乙方要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照通信技術規範向建設單位提交合格的通信工程,工程驗收及工程保修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有上述情況情節嚴重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11、 乙方應為參與施工所有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與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乙方要確保民工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並保證將工資發放到每個民工手中,方可進行工程施工。

1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一年,一年內雙方若有異議,可提前一個月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如果一年內本合同所涉工程未竣工,合同的有效期順延至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項目竣工交接完畢之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2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地址: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手機號碼: ;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地址: 乙方代表人: 工程監理及電話: 本工程設計師: 聯繫電話: 本工程項目經理: 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裝飾裝修工程(以下均以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及面積 ; ;

1.2工程造價:¥ 元,大寫(人民幣): ; (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結算)

1.3工程承包方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有效期限 天;

預計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預計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第三方監理,甲方(或乙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3.1如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交圖時間為 年 月 日,圖紙為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六: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圖紙);

3.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六: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3.3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開工前 天內,甲方應為乙方入場施工提供施工條件, 全部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應採取自行保護措施,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乙方應對甲方施工現場的物品應認真清點及保護;

4.2開工前應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4.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物業、鄰里等之間的關係;

4.4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確需拆該建築的承重、非承重結構或遷改廚、衞位置及設備管道管線,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根據有關部門規定執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造暖氣、燃氣管、户外主供水供電設施及線路;

4.5參與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及對材料進場、工程階段性與竣工的驗收;

4.6工程所在的物業管理部門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項物業管理費用,由甲方交納(出入證除外),乙方協助提供物管所需相關資料手續。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規範及驗收標準》執行,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前,嚴謹改動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暖氣及燃氣管線等,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5.3嚴格執行施工區域內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4保護好住宅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住宅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5.5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理施工現場;

5.6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物業管理規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5.7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諮詢、設計、報價等相關服務。合同簽訂後,乙方執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為乙方派出的項目經理。甲方關於工程的相關事宜均與乙方的項目經理聯繫,以確保工程中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為確保甲方工程質量、工期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後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須由雙方協商後簽署書面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6.2合同簽訂後,甲方工程減項超過____%以上時,須向乙方支付減項總額_____%的項目變更費用。若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貨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進行施工(含未完成),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人工

6.3甲方第二、三次支付工程款後增加的施工項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該增加項目80%的工程款後方予以施工。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其他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按時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並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若甲方未按時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

7.2乙方應將所提供的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的時間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規格、質量與報價單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擔。

7.3甲方確定材料品牌、規格、型號或價位標準,由乙方負責為甲方代購的,在材料運至施工現場並經甲方驗收認定後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購費為材料採管費(材料款的 %)+材料運輸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若施工過程中因甲方自購材料造成質量問題引起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方案變更;

(2)不可抗力因素(國家法定假日、物業規定、停水停電、惡劣氣候及自然災害);

(3)甲方未按時參加各階段驗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要求增項或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以及乙方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相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甲方未按時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1)《 GB50210-20xx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2)《 GB50327-20xx 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3)《 GB50325-20xx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

(4)其它規定:

9.2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

(1)可向市消費者協會家庭裝飾裝修投訴中心或市建築裝飾協會投訴進行調解;

(2)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側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等隱蔽工程的驗收:

(2)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各階段驗收,若甲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時參加驗收,乙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10.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餘款後,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易手續(見附件九:工程結算單),並填寫工程保修單(保修期為隱蔽工程伍年,其它貳年)。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2)其他支付方式及説明:

11.2工程驗收合格後7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結算單,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3日內如未有異議,雙方應在工程結算單上簽字,甲方並同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合同簽訂後,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無論因何原因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辦理終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工程造價 %的違約金;若因此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12.2工程未驗收合格或未結清尾款及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視為合格,由此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並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保修維修權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權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停工,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12.4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由乙方負責修理,所需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2.5由於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由責任方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____‰/天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內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市建築裝飾協會或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13.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約定

14.1 工程地在市區以外的客户,乙方加收工程總造價3% 至10% 的遠程施工費;

14.2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到指定的垃圾堆放點,如沒有相應的垃圾堆放點需遠程甲方應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 元,(此費用不在工程款內); 14.3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 把,交給乙方施工負責人 負責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 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

上午: 點 分至 點 分;

下午: 點 分至 點 分;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5.2 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內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有關部門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15.5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23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專科學校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學校醫院門衞房工程

2、工程地點:校醫院大門口。

3、工程內容:以雙方認定的施工圖紙為準。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材料、包人工。

二、工程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圖紙施工,必須符合有關規範及標準要求,質量達到國家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三、合同確認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合同固定單價為:___________元/m2.大約總造價_________萬元,最終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

2、工程竣工後,經甲方代表或工程監理人員驗收合格後,付至工程總價款的95%,剩餘5%作為質量保證金, 如無質量問題,一年後付清尾款。

四、工期:

合同生效後自乙方簽發開工報告之日正式開工,工期為35天,若遇不可抗拒力,工期順延;若因甲方行為或失誤造工期拖延,順延延誤的工期,並對乙方賠償因工期施延造成的損失。

五、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施工方案及技術文件及資料,進行技術交底。 負責工程進度監督管理、工程質量監管、文明施工管理。

2、 負責及時辦理結算、付款手續。 及時驗收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施工質量,並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工程的監督。

3、 工程完工後在乙方提出申請驗收3個工作日內,甲方進行驗收,逾期視為驗收通過。

六、 乙方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税務登記證等企業資質的複印件為資質證明文件。

2、 保證提供的材料符合報價表中品種規格、價格要求。乙方應做好施工記錄,整理好竣工資料並及時辦理竣工及移交手續。

3、 乙方必須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及施工安全措施。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大小安全事故,其責任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 工程保修:

工程完工即日起,維護保修期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保修期為五年。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報菏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五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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