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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工程安全協議(精選3篇)

勞務分包工程安全協議(精選3篇)

勞務分包工程安全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工程安全協議(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乙方工傷事故賠償問題,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並嚴格按照本協議書條款執行:

1、乙方於今年進入甲方維修隊任職雜工員工。於20__________年5月19日在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時,由於乙方擅自操作抽水機並導致其右手被嚴重擠傷(第2-5指毀損傷)後甲方及時送往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人民醫院接受治療,治療期間甲方派專人對乙方進行護理,並已支付其在工傷治療期間的一切費用(含醫療費)現已癒合出院。

2、現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工傷事故給予其賠償並提出離職。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一次性工傷賠償款(包括後續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金、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貳拾萬元整(現金付款),以終結雙方有關工傷事故賠償問題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並放棄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責任。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賠償問題另行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如乙方違背上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賠償責任。

3、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後三天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賠償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賠償款之日搬離甲方維修隊。

4、本協議自簽訂時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按手模)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工程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守信用”的原則基礎上,且乙方已充分了解施工現場環境條件及工程情況後,為了確保安全、優質、順利地完成工程項目施工,雙方按照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承建滕州市篤山口周圍石灰巖礦區治理工程中爆破施工,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條、施工範圍及內容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巖石爆破、倒運、機械回填整平。

4、工程承包內容:

(1)爆破相關審批手續辦理(包括爆破單位管理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2)爆破點上層覆蓋土開挖、運輸至指定區域;

(3)爆破器材、物資購買和保管,爆破布孔、打眼、準備炸藥及裝藥,準備及添充填塞物,安爆破線,封鎖爆破區,爆破前後的檢查、爆破、清理危險巖石、撬開及破碎不規則的大石塊,修理工具,爆破作業面清理等相關石料開採的所有作業工序;

(4)爆破石方裝運、推平,整理修坡;

(5)場內臨時道路施工期維護。

(6)石料開採、運輸、回填施工所需的一切機械設備和人員。

第二條、承包方式

1、本合同工程項目實行單價承包。

2、由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機械設備、包安全生產、包工程質量。

第三條、合同單價

1、爆破石方(含税)綜合單價為 _______元/m3(不含税)。

2、非爆破區挖運土石方至指定地點堆填,整理修坡(運距2km以內)綜合單價為 元/m3(含税)。

3、乙方負責辦理分包工程所有税務事宜,開據發票。

第四條、工程數量

按甲、乙雙方現場確認驗收合格的工程數量為準。

第五條、合同工期及調整

1、合同工期

乙方分包工程工期為 4個月。乙方應保證其施工能力能夠滿足甲方施工進度計劃要求,並按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2、工期延誤

承包人應在甲方通知後,立即進場組織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節點工期或總工期的延誤所導致的建設單位、監理對甲方的罰款、索賠、賠償等,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設備、人員及費用的承擔

1、乙方按合同要求進場的施工設備,其性能應滿足施工達到的相應要求。並由乙方提供為達到設備使用性能和保障能力而必備的修理保養人員。

2、設備使用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工程施工合同單價之內。

3、乙方確保進場設備具備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性能和裝置及相關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提供相應的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4、甲方對乙方設備的性能鑑定不能免除乙方設備安全使用及安全性能的相關責任,由於乙方機械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按山東省有關部門規定為其屬下的全體人員及機械設備購買相關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

6、乙方為完成工程施工所發生的人員和機械設備等一切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單價中(甲方提供的設備除外)。

7、由於乙方不按施工規範操作、野蠻施工、爆破所用相關材料現場儲存管理混亂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應承擔的各項費用或罰款,由乙方直接支付或在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第七條、施工管理

1、甲方施工管理

1.1 工程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設計圖、技術資料和施工技術交底,並給乙方下達工程施工形象要求與月施工進度計劃。

1.2 協助乙方進行施工現場總體佈置規劃。

1.3 甲方有行使對乙方的施工指揮調度權、施工管理權、質量環保安全管理監督權;當施工進度滯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員、設備和提出措施保證施工進度要求,乙方不得拒絕。

1.4 乙方違章作業、不服從指揮,甲方有權制止施工、停工整頓,乙方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所有責任(包含法律責任)。

1.5 當乙方無視施工技術規程、規範和質量標準,野蠻施工、工藝粗糙,爆破造成新的危巖體,從而使治理區域超出設計治理範圍,回填量增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和更換作業人員,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1.6 乙方不得分包或轉包。如甲方發現乙方有分包或轉包情況,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清退分包或轉包隊伍,並自行清結相關債務,解除合同,同時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7 甲方負責向乙方施工人員提供臨時辦公及住宿。提供水、電的生活設施。

2、乙方施工管理

2.1 乙方必須按甲方月進度計劃的要求、施工強度組織施工,提供滿足施工需求能力的人力、設備資源確保工程總工期目標。開工前,必須書面向甲方提交勞動力清單及工期保證措施。

2.2 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文件和適用的施工技術規範、規程和質量標準等組織施工管理,嚴格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藝,在工程中發生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必須返工返修達到設計的質量標準,所發生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此延誤了總工期,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2.3 乙方的負責人應確保常駐工地指揮生產的時間每月不得少於25天,離開工地須甲方項目經理批准。

2.4 乙方的施工管理、技術負責人及關鍵崗位、特種作業人員調離或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

2.5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

第八條、安全生產

1、乙方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等相關法律法規施工。

2、根據本工程特點,乙方嚴格爆破參數控制選擇,採用設計要求的爆破方式,嚴禁隨意更改設計,嚴禁使用自制炸藥,爆破施工採用的所有材料的申報、領取、存儲、使用、銷燬等都必須符合第1條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爆破前應全面瞭解存在的風險,做好現場安全巡查警戒,按要求設置警戒線;安排專職警戒人員,防止外來人員進入爆破安全距離以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控制爆破震動、飛石、衝擊波等方面的危害影響。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4、乙方必須保證進入作業面的工作人員的崗前安全培訓。開工前和每項工程前必須對全體員工分工種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

5、 必須保證進入作業面的工作人員安全着裝及安全防護(費用已含在項目單價中),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設專人監護。

6、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法定部門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後上崗。

7、乙方應認真落實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加強職業防護,在有危險性的施工生產區域作業,有可能造成機械傷害、倒塌、爆炸、觸電、中毒、窒息、設備毀壞等各類生產事故時,乙方應主動制訂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安全預案。

8、乙方負責購買建築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及附加建築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險費已包含在承包單價中。

9、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監督並承諾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獎懲制度,如違反甲方規定和制度,根據甲方的獎懲規定接受甲方的相應處罰。

10、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隸屬關係立即上報所屬上級並通知甲方,按隸屬關係組織事故處理和進行善後工作,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造成事故的責任方承擔。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

11、乙方施工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對於現場打架、鬥毆人員,每人每次罰款500元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並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12、乙方負責所有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技術、安全資料的編制整理,上報甲方。

第十條、工程計量、結算與支付

1、在施工前,甲、乙雙方應對具體工程範圍區域進行地形斷面、剖面或地形原狀進行測量,爆破區上方覆蓋土和強風化巖石清理後,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並作為結算時的計量依據。

2、在工程竣工後,有設計圖的部分按設計圖,其他的按甲、乙雙方現場負責人對具體工程施工內容進行地形斷面、剖面或地形原狀進行測量,並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作為最終結算時的計量依據。

3、結算時通過兩次地形斷面、剖面或地形原狀測量的結果、並依據設計圖紙進行計算土石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因乙方施工不當造成的超出設計範圍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4、每個月(即每月的28日)按實際工程量(經甲乙雙方現場測量籤認的工程量)結算月進度款,並於甲方收到建設單位支付工程進度款後的七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 %的工程進度款。

5、乙方按甲方所發聯繫函內容及設計圖紙完工後,建設單位、監理和甲、乙雙方按規範標準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付清結餘款項。

6、甲方如在乙方正在施工且未驗收的工程內施工其他配套工程時,甲、乙雙方必須現場對已具備驗收的工程進行驗收簽字認可合格後方可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確實需進行配套工程施工,乙方必須配合,對於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但乙方必須負責返工修復,費用由甲方或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1、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決定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1 乙方原因工期嚴重滯後,在甲方規定的趕工期限內仍達不到要求;

1.2 乙方原因發生質量或者安全事故,拒絕返工、整改或者返工、整改驗收不合格;

1.3 出現本合同其它約定解除情形的。

2、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2.1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2 甲方與建設單位合同終止或項目取消;

2.3 因工程設計變更導致合同內容不存在。

第十二條、附 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且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他人。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員工工資發放情況。乙方應及時發放所僱員工工資,並按期向甲方提供其員工工資發放清單。如果乙方無故拖欠員工工資,甲方有權利用乙方工程結算款予以代發,乙方無異議並應積極配合。甲方因乙方拖欠員工工資受到當地勞動部門處罰,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若損害甲方形象的,將按1萬元/次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4、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補充修訂,發生合同糾紛時,應儘可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向項目所在地申請仲裁或起訴。

5、合同雙方應對合同內容保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泄露給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 話: 開户行:

傳 真: 帳 號:

電 話: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分包工程安全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1、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託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 )、《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種:

( )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次進行 撥款% 金額

6.3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0.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2.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2.2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2.4 附件

( )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2)工程項目一覽表(3)工程預算書(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5)會議紀要(6)設計變更(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碼: 郵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户名: 户名:

帳號: 帳號: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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