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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精選24篇)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精選24篇)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甲方:供電段(以下簡稱“甲方”)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精選24篇)

乙方: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工務處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乙方承建___________________處立交工程施工,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鐵辦[_______號)、廣鐵(集團)公司《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廣運發[____________]_________號)的規定,為確保施工期間營業線的行車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行車安全防範內容

1. 項目名稱:立交工程。

2. 作業內容:靠近鐵路鑽孔樁基礎、墩柱、現澆樑、橋面系及附屬工程施工。

3. 施工地段:

4. 施工計劃起止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5. 影響範圍:施工地段的線路穩固、侵線,限速、《設備檢查登記簿》的填寫。

二、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公務安全規則》,《鐵路線修理規則》、《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廣鐵(集團)公司《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行車組織規則》;各相關車站的《站細》。

三、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應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制定確保行車安全的應急措施。

2.乙方須在正式施工前3天發出施工電報通知甲方。

3.乙方應派駐站聯絡人員、工地防護員和設專職安全員,並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註明有效的上崗證書和附有照片的上崗牌,同時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4.因乙方責任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督員發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書》,必須立即整改。

6.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督員發出的《營業線施工停工通知書》,必須立即停工整改。

7.由於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與甲方協商,制定工程過度安全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8.在汛期期間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搶險預案。

四、甲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施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影響行車安全隱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實施行車安全監督制度,派出技術業務熟練、責任心強並經培訓合格的路工擔任安全監督員。

五、安全防範措施及結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範區段內,因施工影響鐵路技術設備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負責,凡乙方發現影響技術設備正常使用的問題,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來不及通知時,乙方應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保證行車安全。

2.在防範區段內,凡屬影響鐵路技術設備正常使用危及行車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應急處理不當造成的問題和事故,列乙方責任。

3.甲乙雙方應加強施工地段的安全檢查,雙方安全員、安全監督員均應做好日常工作記錄。

4.其他安全事項:

(1)乙方應設工地防護員和駐站聯絡員(在施工期間不得更換)。

(2)甲方車站值班站長應對乙方的施工進度和施工安全防範措施進行詢問,遇有影響行車安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經甲方檢查合格後,方可重新開工。

(3)乙方的施工設備、機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線路機車車輛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設備、機具或施工人員造成行車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一切責任和後果概由乙方負責承擔。

(4)甲方根據乙方提出的施工項目(內容)和有關要求,在規章允許範圍和行調命令或口頭同意後,應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難。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強行施工。因違章作業或強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的車輛在移動時造成鐵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6)現澆和搭架施工時,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措施必須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墜落,如物件墜落,發生人身傷害、打擊列車,損壞設備設施,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一切經濟賠償。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承擔的法律責任):按《 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及有關對頂規定進行處罰。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自簽訂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

委託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法定代表人:(簽名)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需要,在甲方所轄高速公路________處佔用公路用地進行頂管施工,為確保雙方生產運營及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對施工期間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負責。在高速公路範圍施工作業,乙方必須制訂、實施嚴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並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門的審批,實施過程必須安排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督促一切施工人員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範圍。甲方負責對該項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

二、公路質量安全:

1.乙方該建設項目必須經相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並通過高速公路行政許可部門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須由具備相關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並通過高速公路部門組織的方案審查。

3.乙方必須嚴格對施工單位、施工工藝、材料等與施工質量有關的環節進行把關,確保施工期間及工程完工後高速公路的質量安全。

三、雙方生產運營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設的問題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安全督管所需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以上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個工作日內由乙方負責支付到位。

五、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3

甲方:電務段

乙方:項目經理部

為了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人員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如下:

一、施工項目:

二、作業內容:現澆連續樑跨越武廣客專鐵路施工。

三、地點和時間

施工地點: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單為準)

四、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信號維護規則》等有關規範。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共同的安全職責

各單位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格執行(鐵辦[20__]190號)、武鐵總[20__]331號《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及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要嚴格按照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時間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制定確保行車安全的應急措施。

2、乙方應派駐站聯絡員、工地聯絡員和設專職安全員,並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證明有效期的上崗證書和附有照片的上崗牌、同時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施工中應設主管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指揮聯絡,並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繫。

3、乙方在既有線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須有甲方安全監督員進行安全監督,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員的監督管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圖紙等資料。

4、乙方在施工時要提前一週書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體範圍、內容、時間。並將月度施工計劃及時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掌握瞭解施工進展和安全監督重點。

5、施工期間杜絕造成電纜損傷及兩根鋼軌短路,所有跨越兩根鋼軌的金屬器材均應採取良好的絕緣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對既有設施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損壞,甲方有指導乙方做好防護的義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防護措施。確保電纜完好。

7、橋墩基坑開挖前,必須開挖探溝,確認地下電纜情況。在電纜進行防護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遷移並防護號後乙方方可施工。電纜遷移及防護由乙方負責,甲方現場監督指導。

8、如開挖後發現電纜長度不夠無法遷移,乙方必須停止施工,需進行電纜割接時,由甲方編制預算,待產生費用落實後乙方方可繼續施工。

9、施工過程中,減速牌、撬槓等金屬工具嚴禁插在電纜徑路上。施工必須在計劃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除此時間外,不得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鐵路正常運營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時及影響行車安全的由乙方承擔責任,損失由乙方進行賠償,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乙方應現場設置防護人員,防止施工人員、材料等侵入線路,並負責及時清除施工剩餘的各種材料,恢復施工中損壞的既有線路設施。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鐵路交通事故的,視具體情況,施工單位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對未經設備管理單位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主違反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鐵路交通事故,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13、乙方施工完後,要將電纜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長期防護工作。

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要委派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持證上崗,對各種施工涉及行車安全的方面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單位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以主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

2、甲方要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施工,按時到達施工現場並在施工簽到薄上簽字,告之乙方電纜所埋入地下的地點及路徑走向。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為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或行車責任事故,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七、違約責任經濟賠償辦法

在施工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實際損失賠償發生的費用。

八、關於施工安全監督檢查費用

根據《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配合計費標準的通知》武鐵建函( ) 號文件,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監督檢查費共計: 元( 元)整,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嚴格遵守鐵路法律法規規定,產生爭議的均提報路局協調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併執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路電: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4

工程名稱________用房工程

工程地址:

甲 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用房工程項目部

乙 方:________設租賃公司

為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為,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後必須經項目安全教育後,方可作業。

2、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並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後,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置,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一、乙方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項目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項目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弔”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並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運行。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週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後,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弔”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項目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由乙方承擔施工的 新菏兗日鐵路電氣化改造封閉網 工程項目,需在新菏線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段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運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對乙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定如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立柱埋設、封閉網安裝、站內圍牆

二、施工地段及範圍:

1、新菏線上下行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

2、新菏線新鄉東站內、塔鋪站內、延津站內、封丘站內、長垣站內、滑縣南站內、文莊站內

三、施工期限:20__年2月20日至20__年6月31日

四、安全防護內容:

1、嚴格按設計及甲方技術、安全措施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安全和質量,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2、施工時不得損壞路基上各種供電標示、標誌。開挖基礎作業,必須在有關配合單位人員指導下,避開錨坑、支柱坑、接地極溝。不得損壞接觸網柱、錨固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各種施工機具的存放,必須在供電設備限界以外存放,施工機具、物料堆等導電物品必須遠離供電設備,並派專人看守。

4、所有材料的裝卸運輸必須要有專人負責統一安排。

5、乙方在施工前詳細瞭解施工區段內既有設備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作好施工組織工作,施工方案及施工內容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6、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書面保送施工配合通知書,甲方根據現場派安全防護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施工期間,乙方施工負責人應及時與甲方現場配合人員加強溝通、聯繫,協商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施工隊不得開工。

五、雙方在施工中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和設計部門核查既有設備的情況,提供各種設備的具體位置、限界要求及在施工範圍內設置警示,並負責向施工人員進行相關安全防範教育無法具體位置時,設計單位應會同甲方、乙方共同探察、核實劃定防護範圍,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2、乙方應及時將施工的地點、進度、範圍起止時間向甲方通報。在對隱蔽設備施工時,要通知甲方派員參加,檢查施工質量。

3、乙方在施工點施工期間,甲方派專人負責到現場與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配合費用。

4、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對既有設備的影響,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質量不合格及危及鐵路交通安全時,有權停止其作業,並向上級報告,如乙方不聽勸阻,繼續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協議造成鐵路交通事故或故障,由甲方負主要責任;因甲方監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關單位外,同時追究甲方的責任。

5、在施工地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鐵路交通安全,構成事故,乙方負全部或主要責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設備發生活損壞時,乙方要及時組織人員搶修處理,甲方要積極配合,儘快恢復正常使用。

6、在施工地段內,凡甲方發現影響設備正常使用的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處理,乙方不得拖延。

7、甲方配合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不符合施工標準及甲方要求的情況時,應及時向乙方指出並要求改正,必要時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的整改通知書後應按甲方要求及時組織整改,問題克服情況應書面反饋甲方,否則視為未整改。

六、質量標準

按有關文件規程規範進行説明。

七、安全責任及獎罰考核辦法

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協議,發生的事故,按部、局有關規定定責考核。

八、相關配合費用由新菏線建設指揮部統一支付。

九、施工中涉及水利、電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時,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十、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2份,轉施工工程隊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車間各1份。雙方蓋章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併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聯繫人: 乙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儘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執行業主及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確保京九線大塘堡-定南段"四電"及房建施工中的人身、行車安全,確保京九線大塘堡-定南段"四電"及房建工程的順利施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安全防範範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所有施工項目

二、安全責任期限:與施工合同同期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中的安全技術交底;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2、施工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監督檢查,對危及行車、人身安全的事故隱患、苗頭或不按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違章作業等現象,有權制止並責令停止施工。

3、對施工中不聽勸阻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盲目蠻幹的現象,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資質證明(複印件),並根據工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規定、技術措施。

2、工程開工前,乙方要組織施工的職工、民工參加甲方進行的安全培訓教育,特別是在行車安全、搬運路料、運輸管理、爆破、土方開挖等方面加強教育管理。

3、乙方在提供本協議約定的勞務作業時,應為勞務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乙方勞務作業人員由於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5、在施工中教育職工、民工必須做到:

(一)、五做到:

(1)、做到上班必須戴安全帽;(2)、做到上班時精力集中,嚴肅認真;(3)、做到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4)、做到工作場所清潔文明施工;(5)、做到橫跨線路一站、二看、三通過。

(二)、十不準:

(1)、不準飲酒上崗;(2)、不準同一作業面上、下同時有人工作;(3)、不準工作時間打鬧;(4)、不準鑽車、爬車、跳車;(5)、不準穿戴紅、綠顏色服裝,使用紅、綠顏色物品及亂對火車、軌道車輛揮手;(6)、不準搶越線路;(7)、不準在車下休息;(8)、不準施工時人、物侵入鐵路限界;(9)、不準在邊坡、危巖處休息;(10)、不準走軌面、線路中心。

另外各專業工種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各專業工種《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6、施工中,遇有高壓線路、設備、地下管線、電纜、易燃易爆品等,乙方必須按要求進行防護、保管,必須按設計要求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行車及施工安全。

7、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貫徹執行落實鐵道部、建設單位有關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必須服從建設單位、運管單位及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協調、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施工中不得影響行車運營。特別強調施工不得對鐵路信號產生影響,禁止用鋼捲尺、金屬工具及金屬製品搭接軌道兩端,造成軌道電路短接,對鐵路信號造成影響,影響列車運行。

9、凡進入封閉網內的作業項目,必須按天窗修點內管理規定,並必須保證在本線來車前5分鐘,人員、材料及工具全部撤到安全地帶;施工後必須做到工完料淨;線路兩測不得留有路料。

10、本線封鎖施工時,封鎖點內鄰線通過列車時,本線必須停止作業,且兩線間不得存放任何機具、路料。

1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身着工作服,統一着裝。

12、對未完成的施工項目(如基坑開挖、接觸網架設、電力線架設等),必須按規定進行防護,要有專人進行24小時看守。

五、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理、處罰:

1、乙方施工前交納安全抵押金5萬元,對於不服從指揮,不聽勸阻者,使施工工具、物資、材料等物品侵入鐵路基本限界,由此發生的一般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事故費用,並處以一萬元元罰款,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對施工中違反《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則》及其他安全管理規定的違規行為罰款一萬元;

3、對違反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盲目蠻幹;挖壞地下光、電纜等設施隱瞞不報,危及行車安全,發生險性事故;施工中造成三人以上輕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事故費用,並處於兩萬元罰款;

4、對挖斷地下光、電纜及損壞在運營的設備、設施;發生中斷行車事故或人員重傷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事故費用,並處於兩萬元罰款;

5、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嚴,措施不得力,施工中造成重大行車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或人員重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事故費用,並處於兩萬元罰款;

6、對乙方發生安全事故,不總結經驗,不吸取教訓,連續發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員重傷事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結束終止。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長沙湘江樞紐王家咀泵站低排管涵工程建設需要,在甲方所轄高速公路K0+200處佔用公路用地進行頂管施工,為確保雙方生產運營及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對施工期間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負責。在高速公路範圍施工作業,乙方必須制訂、實施嚴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並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門的審批,實施過程必須安排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督促一切施工人員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範圍。甲方負責對該項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

二、公路質量安全:

1、乙方該建設項目必須經相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並通過高速公路行政許可部門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須由具備相關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並通過高速公路部門組織的方案審查;

3、乙方必須嚴格對施工單位、施工工藝、材料等與施工質量有關的環節進行把關,確保施工期間及工程完工後高速公路的質量安全。

三、雙方生產運營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設的問題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安全督管所需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_______________,以上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後七個工作日內由乙方負責支付到位。

五、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9

甲方單位名稱(發包方):乙方單位名稱(承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確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電監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發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鐵路專用線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區間路基、橋涵、拆除工程、大臨設施及過渡工程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與                  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結束,協議自行終止。

三、總則

1.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在發包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工程建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制定以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度,明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五同時”原則,杜絕“三違”行為,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

5.工程建設期間,承包人指派專方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施工的監督、管理工作,發包方指派專人檢查施工現場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以及規程、制度執行情況。

6.本協議雙方主要負責人是該方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該方安全管理負全責。

7. 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安全、順利完成。

8.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四、發包方安全責任

1.對承包方的各項安全相關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 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有施工簡歷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1.2 相關負責人、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 配備的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等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1.4 人員超過300人的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超過50人的專職安全員的數量達到相關要求,50人以下的設有專職安全員。安全管理機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學歷和經歷符合相關要求,持有資質證書。

1.5 人員名單、年齡、身份證、健康證明。

2.開工前發包方、監理工程師對承包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 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在開始施工前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報發包方批准。

4.發包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並督促承包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承包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5.發包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承包方聯繫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聯繫電話    。

6.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五、承包方安全責任

承包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事故承擔安全責任。承包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承包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鐵路安全規程、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用工的合法性。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承包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承包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聯繫電話 。

5.承包方施工前,結合本工程項目實際,必須編制“三措一案”(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交發包方審核,對“三措一案”不合格的,不允許開工作業。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承包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承包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承包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資格證書。

8.承包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立即組織整改,對危及人身和重要設備安全的隱患,要停工整改,經檢查確認隱患確已消除後方可准許繼續施工。

9.承包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拆除、更改防護設施及標識。

10.承包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1.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對發包方、監理單位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2.承包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發包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3.承包方對工程施工中發生的人身、交通、火災、環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全責。

14.承包方對工程施工中發生的設備(含造成向莆線既有結構損壞等)事故,由承包方負全責。

15.承包方因施工原因影響向莆線聯調聯試等問題,由承包方承擔所有責任。

16.承包方施工中造成第三方發生安全事故或出現損失,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

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七、施工安全保證金

項目開工前,發包方在與承包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明確預留工程款的1.5%作為施工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發生有承包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或違章違規行為,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八、考核管理

1.發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安全保留金的100%,並對其項目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按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發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100萬元;

3.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處罰50萬元;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每台次處罰20萬元;

5.發生較大設備事故,每台次處罰8萬元;

6.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每次處罰10萬元;

7.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每次處罰5萬元;

8.發生承包方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處罰10 萬元;

9.發生承包方負主要責任的較大交通事故,每次處罰5萬元;

10.發生一般事故,每次處罰1~5萬元;

11.對承包人在施工中習慣性違章、嚴重違章的人員和單位,監理單位或發包方有權處罰50元至1000元。

12.由於發包方或承包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3.合同履行中,發現承包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承包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4.承包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15.特種人員無證上崗,處罰承包方800元/人次。

16.承包方對發包人、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處罰承包方按20__元/天。

17.作業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處罰10萬元/次。

18.承包方在作業中,如果違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規定,無須承包方簽字同意,發包方按發包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關標準進行處罰,承包方在2日內將罰款交到發包方,超時未交按2倍罰款金額在保留金內扣除,對超出保留金部分從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承包方對安全文明考核不得有推諉、搪塞、講情、討價等現象,如發生上訴現象按照罰款金額5倍處罰。

19.本標段所有工程竣工後實現安全目標,未發生事故及施工不文明行為,發包方根據實際情況對承包方進行適當獎勵。

九、本協議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承、發包雙方簽章後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承、發包雙方各執二份。

十、其他事項

承、發包雙方約定的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安監負責人:               安監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儘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11

甲方:(下簡稱甲方)

乙方:(下簡稱乙方)

因獨立除臭裝置安裝涉及高出地平(2米)為高空作業,為確保乙方人員人身安全,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程,甲方針對乙方本次安裝工程對乙方作如下制約,凡高空作業者必須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效監督施工人員的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的可以及時制止。

2、對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及其他規定的行為,有權根據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做出處理,處罰金額從工程款項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管理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關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高空作業禁止禁止打鬧喝酒。

3、不準帶情緒和帶病作業。

4、不準使用老弱病殘及童工。

5、如因高温特殊原因或自己身體承受不了的可拒絕施工。

6、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史及正在患各種病吃藥的施工人員不準在高空作業。

7、在施工中應注意施工周圍安全和隱患,如造成他人傷害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包人負責。

8、不準在所在施工廠區內吸煙,如發現吸煙情況甲方有權制止,並對乙方進行處罰,處罰金額200元/次,款項從合同總金額中扣除。

9、不準偷拿毀壞廠區內的一切材物,若出現偷拿、毀壞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如遇4級以上大風的原則上不允許高空作業,若乙方堅持高空作業,一切後果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11、遵守《雲南綠色能源有限公司》的一切相關規定。

12、乙方必須遵守以上條約,如有違反,輕者罰款處理,款項在工程款中扣除,重者或引發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及所轄的相關工作人員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期限與《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程合同》同時終止。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協議生效時間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時間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1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力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

二、施工地址:。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甲方生產區內作業時由甲方負責簽發作業票證,甲方對作業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作業票證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8、發生以下情況必須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廠區作業安全規程》和《鄯善分公司登高作業規定》等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建隔離牆或隔離網與甲方生產區隔離開,並設置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力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五、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工程竣工驗收款中的2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力和設備損失等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力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力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乙方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無證上崗的,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20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力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_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促進安全管理,依據《安全生產法》、《民法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一條 雙方共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以及公司和甲方制定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雙方都有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糾正不安全行為的責任。

甲方的安全責任

第三條 應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相關資料。

第四條 應當為乙方提供防治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和安全施工所需的水文地質、地勘等資料。

第五條 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並備案。

第六條 對乙方人員的身份、特殊工種證件、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等項目進行檢查。

第七條 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責令其及時整改。

第八條 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範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並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乙方的安全責任

第九條 在安全生產過程中負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履行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按照甲方劃定的作業範圍施工,並搞好施工範圍內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十條 開工前,到甲方辦理入井安全資格證和人員定位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在開工前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批並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期間使用的電、水、氣源,應按照甲方指定地點接入,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水、氣源。

第十三條 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施工期間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處理,若沒有能力處理時,應立即報告甲方,同時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涉及高危作業、高風險作業,在作業前,由甲方進行作業許可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第十五條 應在施工範圍安設臨時圍欄或警示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潔,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七條 制定本施工單位的現場處置方案,參與甲方組織的應急演練。

第十八條 發生安全事故時,事故現場的人員應當立即向甲方調度室報告,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與安全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

1.乙方承擔甲方管路、電纜安裝回撤等機電安裝工程任務時,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如下 :

從管路、電纜安裝起點至管路、電纜安裝作業點以外50米範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從管路回撤點向前50米,向後30米範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

第二十條 安全責任追究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自身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於自身原因發生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乙方,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於甲方管理原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管理區域內,由於甲方的人員或設備等原因造成乙方人員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且管理責任不明確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雙方相應處罰。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僅為模板,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在乙方施工期間有效。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14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 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説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着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六、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七、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15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甲 方

乙 方:

為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為,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後必須經項目安全教育後,方可作業。

2、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並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後,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置,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一、乙方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項目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項目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弔”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並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運行。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週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後,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弔”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項目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儘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17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提高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保證三方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甲乙丙三方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乙方和個人必須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範圍內全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施工無事故。

第二條: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並嚴格組織實施;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乙方應針對施工項目的重大危險因素建立安全預案,並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第三條:乙方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乙方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四條:乙方在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為承建商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在進行施工作業開始,因根據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並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和範圍,每天對施工地點進行安全檢查。

第五條: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季節或天氣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並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二)現場各類危險警示標誌齊全、整潔、設置合理。對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險施工現場,夜間要懸掛警示燈。

第六條:在公司重點防護場所使施工,乙方在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施工機械、機

具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設施安裝前,應當由乙方專業技術人員向作業管理部門提供有關設施數據的資料,並辦理相關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安裝;

(二)在設施使用前,乙方施工負責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能試驗,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三)在設施使用期間,乙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安全。

第七條: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

乙方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和處於安全、可靠的使用狀態,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

(二)乙方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三)確保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範,施工現場必須備齊足夠的消防器材,擺設位置合理,並對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四)乙方在動用明火前,到作業管理部門辦理動火許可審批,動火證辦理後,方可動火施工,否則公司有權責令承建商停止一切施工作業;

(五)乙方在動火前應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隱患,待確認安全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後及時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險品;

(六)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要制定防火應急措施,備好滅火器或其他防範設施,並指定專人監護;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動火;

(八)高處焊割作業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九)禁止焊割有壓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處理過的各類油桶油罐;

(十)施工現場搭建的臨時房屋,應符合防火規定。消防通道經常保持通暢,寬度不少於3.5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要專人保管,專庫存放;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第八條:勞動防護用品及保險

(一)乙方應當及時向所屬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塵面具等。

(二)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所屬施工作業員工購買意外傷害等保險,確保所屬員工的保險權利。未夠保險造成損失,由承建商承擔全部責任。X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達到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二)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着裝符合有關施工規定,特殊作業要按國家有關要求着裝;在機械轉動環境中作業的着裝要防止纏繞,女職工長髮要盤入工作帽內;進入現場戴安全帽,超過2米的高空作業必須要系安全帶;

(三) 發現施工現場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並向安全管理員或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施工人員對管理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指令,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或安全管理員報告。

第十條: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管理

乙方應當加強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和檢查,乙方施工管理人員應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的安全規程、制度,安全施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十一條:安全監督檢查

公司負責施工管理部門或工程管理人對施工單位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發現安全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作業,可以責令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施工人員生活設施的管理

(一)施工現場禁止設置宿舍,現場生活管理措施、衞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責任到人;

(二)臨時設施必須符合政府、公司的有關要求,搭設整齊,內外整潔;

(三)現場配備急救藥箱,能夠緊急處置突發性急症和意外人身傷害事故;

(四)施工現場禁止做飯。飲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確保無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第十三條: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項附件:

(一)提供施工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二)提供承建商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三)提供承建商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四)提供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操作規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六)三方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十四條: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前,應向X繳納安全抵押金,按合同額的5%繳納,凡安全施工無違章者施工結束後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五條:對違反以上規定和標準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糾正,以後每發現一次,按情節輕重扣罰安全押金100-500元,連續三次受到處罰者責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罰安全押金1000-5000元,並由肇事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嚴重違反規定,屢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權取消施工資格。

第十六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原則,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七條: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

第十八條: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18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力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 儲罐鋼結構塗漆工程。

二、施工地址: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甲方生產區內作業時由甲方負責簽發作業票證,甲方對作業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作業票證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8、發生以下情況必須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廠區作業安全規程》和《鄯善分公司登高作業規定》等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建隔離牆或隔離網與甲方生產區隔離開,並設置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力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五、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工程竣工驗收款中的2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力和設備損失等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力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力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乙方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無證上崗的,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20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力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6月4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19

一、施工現場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

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

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製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

並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

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

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

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

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術交底書。

(3)安全設施任務單(複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4)安全設施驗收書。

(5)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6)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7)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1)經審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佈置落實,責任到人。

(2)完成後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後才準使用。

(3)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

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

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

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

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

(2)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並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 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② 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

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

瓶閥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

③ 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並根據其性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

(1)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① 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

瞭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發生事故後,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② 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瞭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

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③ 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瞭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2)特種作業教育

①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② 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並取得操作證後,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③ 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④ 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

(3)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後應進行從新教育。

① 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② 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③ 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 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⑤ 經教育後,方準上崗操作。

(4)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着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①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②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③ 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④ 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⑤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後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5)採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① “五新”的基礎知識。

② “五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③ 採用“五新”後新的操作方法。

④ 為避免事故而採取的防範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⑤ 採用“五新”後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採取的應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後,才能上崗操作。

(6)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於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① 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文件、指示。

② 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③ 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④ 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⑤ 班組應每週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後進行。

(7)安全管理幹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幹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 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瞭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 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 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

並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 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並如實反映情況。

2、安全生產製度

(1)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2)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3)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4)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5)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6)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鑑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衞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後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週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後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每年至少檢查4-6次,項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週、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務範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程、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和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採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於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

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羣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複查制度。

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五、施工人員安全注意規定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增強安全意識,確保人身安全。

3、員工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好安全帽。

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4、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選擇有安全保障的巡視線路。

5、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與設備及施工車輛、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離。

6、嚴禁在吊裝區域逗留。

7、嚴禁飲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8、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

9、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合理的指揮和建議。

10、與施工人員溝通應文明友善,主動協調好雙方關係。

11、所有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六、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20

為規範施工,安全生產,特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施工現場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製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並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術交底書。

(3)安全設施任務單(複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4)安全設施驗收書。

(5)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6)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7)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1)經審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佈置落實,責任到人。

(2)完成後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後才準使用。

(3)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

(2)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並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 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② 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

③ 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並根據其性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

(1)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① 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瞭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後,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② 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瞭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③ 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瞭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2)特種作業教育

①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② 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並取得操作證後,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③ 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④ 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

(3)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後應進行從新教育。

① 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② 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③ 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 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⑤ 經教育後,方準上崗操作。

(4)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着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①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②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③ 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④ 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⑤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後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5)採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① “五新”的基礎知識。

② “五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③ 採用“五新”後新的操作方法。

④ 為避免事故而採取的防範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⑤ 採用“五新”後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採取的應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後,才能上崗操作。

(6)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於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① 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文件、指示。

② 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③ 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④ 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⑤ 班組應每週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後進行。

(7)安全管理幹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幹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 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瞭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 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 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並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 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並如實反映情況。

2、安全生產製度

(1)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2)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3)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4)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5)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6)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鑑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衞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後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週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後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每年至少檢查4-6次,項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週、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務範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程、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和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採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於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羣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複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五、施工人員安全注意規定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增強安全意識,確保人身安全。

3、員工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4、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選擇有安全保障的巡視線路。

5、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與設備及施工車輛、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離。

6、嚴禁在吊裝區域逗留。

7、嚴禁飲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8、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

9、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合理的指揮和建議。

10、與施工人員溝通應文明友善,主動協調好雙方關係。

11、所有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六、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21

施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建設方):

乙方(施工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為保證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具體以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為準)

1、項目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時間:

二、雙方權責

1、乙方保證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項目的資質,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隊人員具有相應的專業施工條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建築施工的法律法規和安全規定,建立完備的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

2、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試,並報給甲方備案。乙方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的,按前述規定執行。

3、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乙方應在開工前 日將安排參與施工人員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備案,凡已提交備案的工程施工人員,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補、調配人員,乙方應在   日內重新遞交甲方處登記。若乙方未按時備案、未將全部施工人員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備案、提交施工人員的虛假身份信息或增補、調配人員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記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施工權並另找施工單位合作。

4、乙方對其指派的施工人員的工作負有管理職責。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佩戴好工作證(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進入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按期足額發放施工人員的勞動報酬和各類補貼。乙方與施工人員之間發生的勞資糾紛,發生的全部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若因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事故、乙方與人員的勞資糾紛等造成甲方對外賠償擔責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對施工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應在開工前    日內製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核合格後方可施工。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自帶的用於施工的機械設備的出廠説明、安全技術檢測證明等技術文件,甲方有權在乙方施工前對乙方自帶或外租的機械設備、電動工具、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等進行檢查。

乙方每次開工前應對施工現場的環境、操作設備、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且不超過檢驗週期。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並通知甲方檢查後方可繼續施工。乙方保證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性能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設備,必須撤離施工現場進行更換。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相應位置設定安全防護設施、遮欄、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設置明顯的安全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方損害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對乙方施工現場,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和提出整改建議。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指導,若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產的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對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乙方糾正,乙方應當立即整改。造成人身傷亡等安全責任事故的,乙方負責善後處理及經濟賠償事宜。

8、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9、乙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範圍。約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項目,乙方不得再行轉包、分包給第三方施工,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費用,並有權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雙方確定以本合同尾部載明的地址為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寫的地址錯漏、需變更電話或地址時未及時通知另一方導致送達不能的,由其承擔一切不利後果。

四、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約定所產生的有關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合同不一致之處,經雙方商議,按的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該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22

甲方:

乙方:

由 有限公司許禹地方 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乙方)承擔施工的許禹地方鐵路改建(鄭州局管內Ⅲ標段)工程項目(合同號:鄭工管外施合【 】 號),需在洛陽通信段管轄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根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貫徹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定如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

二、施工地段及範圍:

區間所涉及的設計內容。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四、安全防護內容:(設備和人身)

1.施工期間既有通信段設備的安全;

2.人身安全雙方各自負責;

五、雙方在施工中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和設計部門核查既有設備的情況,提供電、光纜埋設的位置。無法提供準確位置時,設計單位應會同甲方、乙方共同探查、核實,規定防護範圍,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包括設備圖紙、説明書、地面電碼化碼序圖、信號連續顯示圖、電、光纜埋設路徑圖等)。

3.乙方應將每日施工的地點、進度、範圍、起止時間向甲方通報。在對隱蔽設施施工時(如光電纜),要通知甲方派員參加,檢查施工質量。

4.乙方開工前7天,應向建設單位(禹亳公司指揮部)提交開工報告,開工報告要經甲方會籤經批准後發開工電報。

5.乙方在施工點施工期間,甲方派專人負責到現場與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配合費用。

6.乙方對施工範圍內的行車、設備、人身安全全面負責,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對既有運用中設備的影響,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質量不合格及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停止其作業,並向上級報告,如乙方不聽勸阻,繼續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由甲方負主要責任;因甲方監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關單位責任外,同時追究甲方的責任。

7.在施工地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乙方負全部或主要責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設備發生損壞時,乙方要及時組織人員搶修處理,甲方要積極配合,儘快恢復正常使用。

8.在施工地段內,營業線既有設備的日常養護維護由甲方負責,凡乙方發現影響設備正常使用的問題,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甲方不得拖延。

六、雙方具體施工安全措施

1.乙方進點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路局批准的《施工安全技術組織促使》及具體的《施工方案》,甲方積極協助乙方核查光電纜的徑路的位置。

2.乙方現場施工前要與甲方現場車間人員一起對乙方施工位置進行具體確認,乙方應對施工位置提前作出明確表示,不得隨意變動,經甲方確認簽字後,乙方方能進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甲方光、電纜或設備影響到施工的情況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按甲方要求對光、電纜及設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或遷改,遷改後(遷改或防護用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方能進行施工。如防護遷改工作不到位,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進行施工。

4.乙方作業須嚴格按照計劃及《鐵路通信施工規範》有關標準執行,在通信光電纜徑路2米範圍內,禁止使用大、中、小型機械挖坑取土,確保有關通信光電纜及相關設備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時不得損傷光電纜及相關設備。光電纜及相關設備與施工位置有衝突時,乙方負責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防護或遷改。

5.乙方在施工前要與甲方聯繫,共同到現場探測光電纜徑路,若徑路不準時,由乙方出工在甲方施工人員指導下開挖確認。

6.乙方在開工三天前,應將各處施工的具體地點、範圍、起止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安排專人配合施工;開工後,每天施工結束前,協議施工範圍內各處施工現場負責人要將第二天施工內容向甲方交代清楚,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期間,乙方在不同階段施工都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甲方安排專人進行配合,確保通信光電纜安全。如乙方未通知甲方,施工造成的通信光電纜故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施工期間因施工配合造成甲方現場人員的交通及就餐問題由乙方負責。

七、質量標準

按有關文件規程範圍進行説明。

八、安全責任及獎罰考核辦法

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的事故,按部、局有關規定定責考核。

九、有關施工配合費用及設備損壞費用

安全監督檢查、施工配合人員的費用應按有關文件規定支付。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對既有設備造成損壞,應按規定進行賠償。

十、施工中涉及水利、電力、公路等其他方面時,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十一、施工安全協議期限在本協議到期後,可續簽至 年 月 日。若工程在 年 月 日前結束,則提前終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6份,雙方各執1份,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2份,轉施工工程隊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車間各1份。雙方蓋章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併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簽字)

(乙方公章)

甲方聯繫人:乙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日期: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23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 〕 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 ] 號)、《呼和浩特鐵路局電務部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電〔 〕 號)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3.線名里程:

4.作業時間: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以鐵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鎖計劃時間為準。

5.影響行車設備使用範圍。

區間影響設備:

站內影響設備:

具體施工影響範圍以當月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為準。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 施工責任地段:臨策線。具體施工地點以呼和浩特鐵路局物質採購招標書(標書編號:12-118-5)標註的維保鐵塔地點為準。

2.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

2.《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呼和浩特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

3.《鐵路通信工程設計施工規範》、《通信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鐵路通信維護規則》等有關施工安全規章標準。

4. 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 〕 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 ] 號),《呼和浩特鐵路局電務部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電〔 〕 號)。

5. 鐵道部、呼和浩特鐵路局有關施工安全的其它規章、標準、文件、紀要、電報等。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安排、施工內容、施工範圍,為甲方提供具體施工時間、地點、內容,並將每日施工範圍、內容開工前告知甲方配合人員。

2.甲方派 參加施工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通信設備運用情況,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通信設備運用情況制定施工安全預防措施,確保甲方通信設備的安全運用,否則不準施工。

3.凡在既有線範圍內的作業,必須在“天窗點”內或“封鎖點”內進行。

4.甲方監護範圍為協議寫明的施工內容和線名里程所規定範圍。超出協議規定範圍作業造成通信設備損壞,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在施工前,乙方與甲方現場管轄通信車間簽訂《施工安全監管方案》,明確雙方配合方式、監管人員、現場負責人、雙方聯繫協調方式、施工範圍內設備防護方式等具體事宜。《施工安全協議》經甲、乙方雙方主管部門、領導簽字、蓋章後,與簽訂的《施工安全監管方案》、《通信設施排幹方案》一同生效。

6.甲方指定 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7.乙方明確 為施工現場負責人,協調解決涉及有關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8.乙方應嚴格按鐵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安排施工,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決不允許超計劃、範圍、內容施工。如施工計劃需要變更,乙方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準變更。

9.施工前,甲、乙雙方共同確定施工範圍內鐵塔下方的安全防護範圍並拉安全警戒線進行防護,乙方應專門設立防護員,禁止行人鐵塔附近通過及在鐵塔周圍逗留。

10.每次鐵塔施工作業,必須經甲方監管防護人員同意方可進行施工作業,未徵得甲方監管防護人員同意,乙方不能進行施工作業,杜絕點外施工作業。

11.乙方施工必須有甲方人員在現場進行監管防護,甲方監管防護人員未到現場乙方不能進行鐵塔施工作業。

12.乙方登高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持有有效登高證件上崗,乙方登高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13.無線鐵塔毗鄰接觸網及電力高壓線帶電部分作業最小接近距離不足2米,迴流線不足1米時,必須在接觸網或高壓電力線停電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14.高空作業使用的工具、器材不得上下拋遞,必須用繩索吊上、吊下。

15.在天窗點內和封鎖點內的施工,施工前乙方現場負責人和甲方施工監護負責人要分別下達施工作業單。施工作業人員和配合施工監護人員都要明確施工及監護的內容、地點、時間和影響範圍,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到崗。並提前40分鐘到達施工地點做好施工和配合前的準備工作。

16.乙方申請施工計劃時應充分考慮甲方配合作業時間,同時與現場車間加強溝通確定配合工作量,在作業中預留甲方恢復設備時間,如甲方能力無法配合乙方大量作業時,乙方應調整作業量,以便甲方順利完成監護配合工作,否則甲方不承擔施工延時開通責任。

17.甲方現場監管、巡視人員發現現場施工對既有通信設備有可能造成妨害時,應立即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現場負責人籤認後留存備查。乙方應按照通知書要求及時整改。如發生乙方未籤認、未整改、繼續野蠻施工的,甲方監管人員有權終止乙方施工,並將《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報通信段調度。

18.施工期間,施工人員要嚴格執行電務基本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既有通信設備正常運用。施工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裝通信設備或進行可能對既有設備造成損害的作業。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完成和監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務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規章制度。

2.雙方聯合成立協調小組,由乙方項目經理 鄭子瑞 任組長,甲方分管領導 主管副段長李成祥 任副組長,甲方 安全科科長趙小平、調度科科長石建國、無線通信科科長王承中、賽汗通信車間主任張禕、集寧通信車間主任何全勝、呼和通信車間主任路明華、呼和G網車間主任陳勇、包頭通信車間主任郭旭華、包西G網車間主任閆培忠、臨河通信車間主任文天雲、烏海通信車間主任白玉堂 和乙方 路洪忠、王景葉 任組員。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3.當發生危及行車安全問題、隱患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行車安全。

4.建立聯合安全檢查和信息聯繫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互通施工安全情況,掌握施工安全動態。

5.發現事故、險情情況時,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參與救援搶修工作,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施工封鎖計劃審核蓋章),3日之內予以答覆(施工組織、方案審查適當延長)。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委派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鐵塔設備、設施的核查和鐵塔設施的防護工作,並對核查工作做成書面記錄交乙方。

3.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施工安全監督員,到現場對施工現場的鐵塔維保施工進行安全監督檢查,防止由於乙方施工作業造成對既有鐵塔設施、通信設備、引線、饋纜的損壞,影響設備正常使用。

4.對乙方施工範圍內的設備、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督促整改。

5.發現施工質量不合格及危及既有通信設備安全的隱患應責令乙方立即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或停工通知書)。

6.施工完畢後,甲方應組織技術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按規定及時辦理驗收手續。

(三) 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並制訂確保施工行車安全的對策、措施。

3.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信息等情況,經常保持與甲方的聯繫。

4.凡在既有線施工範圍進行的施工作業,必須提前3日以《營業線施工監護(配合)申請書》【附件9】書面形式告知甲方車間負責人或工長,內容包括施工地點、里程,作業內容、作業時間,雙方籤認生效後,甲方指派配合人員進行配合。乙方在既有通信設備影響範圍內施工必須在甲方安全監督(配合)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否則對其行為所導致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責。

5.做好責任區段既有設備、設施的巡視養防和必要的安全防護工作,對現場作業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7.施工作業工具、機具、器材不得侵入鐵路限界,在站內運送器具必須保證旅客和行人的安全。

8.在施工期間對施工範圍內的網圍欄及其門、鎖和路外安全負責。

9.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10.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時,按有關規定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違反雙方約定的條款,造成行車事故、險情,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並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20__〕280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20__]426號)的相關規定的標準,對違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情況而定)。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報鐵路局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室核審各一份。

八、聯繫方式

甲方: 乙方:

供電段施工安全協議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裝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安裝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施工安全,預防各種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吊籃安全合同。

一、出租方責任

1.對出租吊籃完好性和安全性負責,當接到承租方報修通知後,應及時維修,維修後應對故障或損壞情況、產生原因、更換零件內容、事故性質等做好書面記錄。

2.出租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安裝指導與拆卸,並對承租方吊籃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3.出租方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並做好書面檢查記錄。承租方吊籃移位後必須經出租方專業技術人員檢驗認可方可運行。

4.當出租方技術人員對設備檢查時,發現有帶病運行或違章操作時,有權指令停工或檢修。對不聽勸告的操作人員及負責人,出現安全事故及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承租方配合安裝或操作人員出現的非吊籃機械故障出現的意外事故,出租方不負任何責任。

6.出租方維修技術人員在工地時,嚴禁酒後作業,戴好安全帽等。必須遵守吊籃安全操作規程。

二、承租方責任

l.吊籃操作人員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標準,規範,規定製度執行使用吊籃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並嚴格執行高處作業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説明書》,杜絕違章作業。

2.吊籃操作人員上吊籃前,必須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酒後、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3.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施工中嚴禁打鬧,必須精力集中。

4.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煙,並遠離電焊火種。

5.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症。

6.吊籃作業人員必須有兩人,不允許一人上工作平台。

7.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及樓頂的懸掛機構,配重數量進行檢查,並在距地面1米左右上下升降數次,確定安全無誤後方可使用。

8.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安全鎖內嚴禁進入砂漿、膠水、廢紙,油漆等異物。

9.發現鋼絲繩被卡在提升機內時,操作人員必須立即關閉電源,嚴禁繼續操作電器箱,按下按鈕,並通知出租方搶修。

10.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工作台,不得在空中攀窗出入,嚴禁人員從一台吊籃直接進入另一台吊籃。

11.吊籃額定載重量ZLP630(630kg),嚴禁超載運行。工作平台內荷載應大致均布(荷載包括人體重量)。

12.建築材料和工具上、下吊籃工作平台應從緊靠工作平台的樓層窗口、陽台進行。

13.電器箱不得作為其他電器的配電箱使用,箱內嚴禁擺放雜物,吊籃內嚴禁電焊操作,嚴禁將電焊機打鐵線搭在吊籃上。並嚴禁電焊火花濺到鋼絲繩上。必須對鋼絲繩等作好安全防護。

14.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鎖和提升機,當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情況,電器箱出現電器元件燒壞、工作鋼絲繩斷裂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止並切斷電源,撤離工作平台,並通知出租方及時搶修。

15.工作平台懸掛在空中時,不得拆卸。

16.因安全因素,嚴禁夜間操作,違者自負。

17.5級以上大風、大雨、雷雨、霧天和大雪天,應停止使用吊籃,風雨過後,操作人員應配合檢修人員全面檢查吊籃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

18.吊籃電源為380 V/220V,必須可靠接零(接地)保護。吊籃內如需設置照明,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

19.吊籃不使用時應停放在地面上,必須切斷電源,電器箱應採用防火、防雨措施,如吊籃不能下降到地面停放,應用繩索固定好工作平台方能離開。

20.每天使用結束後,應將工作平台降到地面。

三、其它事項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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