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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通用26篇)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通用26篇)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

甲方: 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通用26篇)

乙方: 有限公司(下簡稱乙方)

因獨立除臭裝置安裝涉及高出地平(2米)為高空作業,為確保乙方人員人身安全,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程,甲方針對乙方本次安裝工程對乙方作如下制約,凡高空作業者必須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效監督施工人員的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的可以及時制止。

2、對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及其他規定的行為,有權根據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做出處理,處罰金額從工程款項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管理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關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高空作業禁止禁止打鬧喝酒。

3、不準帶情緒和帶病作業。

4、不準使用老弱病殘及童工。

5、如因高温特殊原因或自己身體承受不了的可拒絕施工。

6、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史及正在患各種病吃藥的施工人員不準在高空作業。

7、在施工中應注意施工周圍安全和隱患,如造成他人傷害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包人負責。

8、不準在所在施工廠區內吸煙,如發現吸煙情況甲方有權制止,並對乙方進行處罰,處罰金額200元/次,款項從合同總金額中扣除。

9、不準偷拿毀壞廠區內的一切材物,若出現偷拿、毀壞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如遇4級以上大風的原則上不允許高空作業,若乙方堅持高空作業,一切後果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11、遵守《雲南綠色能源有限公司》的一切相關規定。

12、乙方必須遵守以上條約,如有違反,輕者罰款處理,款項在工程款中扣除,重者或引發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及所轄的相關工作人員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期限與《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程合同》同時終止。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協議生效時間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時間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2

根據 有限公司《基本建設相關管理制度》和《地面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要求,結合《肖家窪煤礦工業廣場場外排洪溝工程合同》內容及肖家窪煤礦現場施工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責任雙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二、工程項目名稱:排洪溝工程

三、工程項目期限:合同工期

四、管理職責

(一)甲方安全管理職責

1.負責對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施工進行協調服務工作。

2.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和圖紙。

3.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4.負責對由乙方編制,並經其主管部門批准的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備案。

5.甲方委託監理人負責管理本工程的工程質量、安全施工。

6.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有權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安全整改意見,並限期整改完畢,同時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7.負責對乙方參加建設的施工隊伍或施工人員資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8.負責組織單項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

(二)乙方安全管理職責

1.對所承包的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中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負責制訂、完善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發揮自身安全管理體系的職能作用,確保工程施工安全。

2.乙方施工期間,在接受國家和其上級安全管理的同時,必須接受甲方和甲方所在地上級管理機構的安全監察和綜合安全管理。

3.乙方負責按照有關規程、規範、標準和甲方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4.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全面安全與施工技術管理,保證按照工程設計的要求組織施工。開展自身安全檢查,及時處理事故隱患,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5.乙方應保證其工人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6.乙方負責承擔施工組織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8.負責對施工設備、施工材料的配備與使用進行管理。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設備、材料不得使用。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器械、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10.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輕、重、亡),一律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概不負責。

五、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發佈開工通知。

2.按照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書的要求,為乙方提供施工安全管理的方便條件。

3.根據設計和施工的需要向乙方提供施工用地。

4.及時向上級彙報安全生產情況,發生事故時,積極幫助乙方做好搶險救災工作,並按照規定進行上報,積極配合上級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二)乙方義務:

1.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程和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書的要求履行應承擔的責任、義務。接受甲方上級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綜合安全管理。

2.按要求配齊各種安全設施和人員,嚴禁不符合安全設施條件要求的工程施工建設。承擔由於管理失控、設備設施配備不足或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欠帳而引起的事故損失和造成甲方工程損壞而引起的經濟責任。

3.承擔在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中,因失誤造成的一切事故損失。

4.當發生重大事故時,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和賠償責任。

5.為甲方和上級部門工作人員進入乙方施工區檢查工作提供方便。

6.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對使用或借用中的甲方設施(備)的管理,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當執行保護措施不力或沒有采取保護措施而發生損害時,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7.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8.當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搶險救災,防止事故擴大化。並及時按規定上報事故。

六、現場安全管理獎懲辦法:

1、不到安全監察部備案及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書而擅自開工的,安全監察部有權責令立即停止施工,並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對相關部門責任人罰款1000元。

2、所有新開工的工程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後向施工人員進行貫徹學習,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報安全監察部備案後方可施工,否則要求立即停止施工並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0元。

3、乙方不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會議和活動,甲方對其處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罰款。

4、乙方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規章制度不完善,經甲方書面通知後,仍不按期整改者,甲方對其處1000元罰款。

5、乙方要嚴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施工,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甲方並對其按5000--20000元/處進行處罰。

6、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不按期採取措施整改者,甲方對其處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7、乙方作業區域內若發生重大安全未遂事故時,甲方對其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並要追究其責任。

8、甲方根據合同規定,按合同總價的5%預留質量保證金,按合同總價的2%預留安全、環保和工人工資保證金,保證金劃入甲方財務部門安全基金賬户。

乙方若在合同期限內發生一起重傷事故,甲方扣除50%的安全質量保證金;若在合同期限內發生一起1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甲方按上級部門對其追查處理決定執行,同時扣除全部安全質量保證金。

9、對查出的“三違”人員,除對其本人給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外,另對其所在單位處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罰款;對查出的嚴重“三違”人員,除對其本人給予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罰款外,另對其所在單位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10、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安全、質量管理規定的,甲方按相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11、在施工過程中因突發不可抗拒事件的原因,將要造成安全事故時,由於及時採取了果斷措施,消除了安全隱患,制止了安全事故的發生,給予當事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獎勵。

12、各類安全獎罰由甲方安監部審核,財資部負責獎罰兑現,罰款存入安全基金賬户。

七.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或與上級規定相牴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當甲、乙雙方發生爭執時,應本着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否則,報請甲方所在地區的管理部門或司法部門進行裁決。

八.本責任書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各存貳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3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衞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施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協議內容:

1、乙方進入公司院內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人員,便於 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繫。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安全監督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範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過;

4、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於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 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或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 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 施工車輛進入公司院內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於5km/h,出門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

10、 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 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 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工程保證金:開工前乙方交納1000元安全保證金。驗收合格後,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保證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證金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鍋爐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廠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由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影響甲方或第三方電網、設備等事故,甲方有責任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對於檢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和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未按照規定時間整改的,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

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以下規程與規範:

(1)《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鍋爐水壓試驗技術條件》等壓力容器生產、安裝規程。

(2)《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

(3)甲方關於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並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在技術交底後,制訂《工程安全施工方案》,並報甲方備案。

5.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____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____同志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6.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7.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量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或第三方的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設備嚴重損壞;

(3)發生施工現場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4.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5.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當面通知或工作聯繫單、電話等形式聯繫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甲方通知後未按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罰款,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及當地安監部門的處罰。

6.乙方使用甲方或第三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協議執行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遵守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九條 協議有效期限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簽字認可之日止。

第十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協議份額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5

甲方:(設備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關於 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批覆》( 文號)(審查批覆文件)審查批覆,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轄的運營線路施工,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工程《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線 站 工程

2.作業內容:

3.地 點: 線 站(區間)

4.影響範圍:(指施工作業對甲方設備的影響) 區站 設備

5.施工安全等級: 級

6.臨近營業線施工類別: 類

二、施工地段: 線 區站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20__〕51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 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聯繫電話)任組長,甲方 (聯繫電話)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彙報,並立即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並相互籤認備查。

5.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⑴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⑵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⑶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⑷沒有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⑸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⑺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⑻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嚴禁在天窗點外進行天窗點內的作業項目,杜絕無計劃、超範圍施工,杜絕不具備列車放行條件放行列車。臨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做到“一機一人、車過機停”。

㈡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⑴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⑵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⑶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⑷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安全監督制度,對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設備相關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並進行檢查籤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並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設備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範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6.甲方根據乙方施工內容,按照臨近營業線A類、B類、C類施工要求進行現場監管。

㈢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並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設備損壞和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文件、《施工規範》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臨近鐵路營業線A類施工,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4.臨近鐵路營業線B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對營業線採取“防拋、防落、防撞、絕緣”等的保護措施,所設計的防護設施必須經鐵路局主管審查批准;對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防護設施設置及受鐵路營業線限界限制,確不能設置防護設施時,納入施工計劃管理,並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5.臨近營業線進行以下可能影響鐵路路基穩定、行車設備使用安全的施工,列為C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營業線設備安全限界,劃分工程機械的安全作業範圍,設置安全警戒標誌、標線,實行“一車一人”的專人防護,列車通過前停止作業;對路基填築,基坑、孔樁開挖、電纜溝、水溝開挖及棄土堆放等施工,必須對鐵路路基基礎採取“防溜、防坍塌”措施,並專人進行監護;臨近通信、信號及供電光纜溝、電纜溝、給水管路、電力架空線10米範圍內的挖溝、取土、路基碾壓等施工,必須對既有光纜、電纜等隱蔽設施進行探測,並須劃定安全作業區,在設備管理單位的監控下施工。必要時需對營業線運營設備進行遷改、過渡後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組織正式施工72小時前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施工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範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如甲方人員異地施工配合時需解決甲方人員的交通問題(解決方式由雙方現場協商)。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違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設備 和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因乙方施工緻使甲方設備不滿足規範要求或造成損害的,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予以及時恢復。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7.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儘快恢復正常使用。

8.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範》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設備和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對施工期間不能按期恢復正常狀態的設備應採取措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設備和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範,確保行車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合格證)上崗。

10.乙方改動既有設備,須停水、停電、開挖、爆破、封鎖線路等影響甲方設備正常運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設備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並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11.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

五、安全防範內容和措施

1.乙方必須安排專職防護人員與甲方配合負責人對口聯繫,分別在車站進行行車防護,辦理施工手續,做好施工登消記,及時傳遞作業命令,擔任行車防護,時刻傳遞列車運行信息。

2.禁止進行帶電作業,遠離作業必須保持與帶電部分足夠的安全距離。

3.站區內施工,特別是跨道運輸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並防止短接軌道電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車限界,並採取措施,防止他人人為移動侵限影響行車。

5.支柱基礎開挖,開挖處所不得超過規定開挖數量,並採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設置警示標誌。

6.如遇基礎開挖中涉及爆破,必須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規定,完善手續辦理,並由有爆破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過程中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飛石砸傷供電設施,並進行有效防護,在封鎖點內進行。

7.施工中涉及供電設備改變或施工範圍內可能因施工發生變化的設備,每日作業結束前,必須採取響應的措施進行測量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列車放行條件和設備運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須認真開展工前調查,制定詳實的施工方案,並做好應急處理方案,根據實際天窗時間,合理安排施工任務。杜絕延點影響行車。

9.各點開工前,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工區,並組織車間、工區人員踏勘現場。乙方向甲方車間、工區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講明對既有設備的影響,最後形成書面資料提交工區。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開挖、支柱組立、支持結構安裝等接供電線工程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作業推進進度,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加強施工監理,特別是隱蔽工程監理,做好施工配合記錄。

2.甲方配合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有權停止乙方的違章作業。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兩日報日停電施工作業計劃。包括:申請停電時間,作業內容及作業具體地點(含所涉及的支柱杆號)。

4.由甲方派專人配合申請停送電命令,乙方指派專人任駐站防護員,傳遞停送電命令。

5.由甲方派專人監護驗電接地,乙方派專人驗電接地。

6.停電作業結束後,由乙方負責撤出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及機具並確認,然後乙方駐站防護人員通知甲方配合人員消除停電命令。

由乙方人員負責檢查所有機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員和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後的接觸網參數進行檢查,檢調至標準。

7.臨近營業線B類不納入鐵路局施工計劃的施工以及C 類施工納入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管理,按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的要求:基建項目施工單位歸口各建設指揮部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其他項目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

8.配合程序:施工中凡有影響既有線設備時,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所屬工區配合施工(如實指明配合時間、區間、里程、作業內容等)。甲方所屬工區必須安排人員現場施工配合,按營業線施工規定進行登記等。(甲方調度傳真電話:)

9.甲方配合及監管人員到達現場的交通問題由乙方解決。若因交通問題配合人員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施工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甲方配合人員確需住宿的,住宿問題由乙方解決。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於發佈〈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113號)執行。

八、違約責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㈢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於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補充,與本協議一併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所、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後生效,協議原件返還甲方後方可開展施工配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6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20__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__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保衞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建設部和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有權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保衞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有權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專業分包等),分包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保衞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及不服從總包單位現場管理,一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與生產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主要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及興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總責。

2.施工現場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項目經理部領導小組的組長併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及每週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消防工作情況,佈置下一階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及繪製施工現場消防平面圖,並根據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定出易發生火災部位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建立並執行消防工作檢查制度,制定施工現場用火用電制度。

4.成立現場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經過培訓與定期進行演練及實行晝夜巡邏制度,當發生意外火情後可立即組織搶險滅火。

5.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於3.5米,並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佔臨時消防車道。

6.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設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佈局合理,成組設置,水龍帶齊全,要有明顯的消防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消防幹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設置要符合標準規定。

7.電焊工、氣焊工、防水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要按規定開具用火證,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後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後方可離去。

8.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建築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氣石油氣“鋼瓶”。

9.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存放與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庫房要採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顯的防火標誌並有專人負責。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3.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温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場時要進行檢驗,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築工程內設置宿舍。

15.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寒冷季節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6.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全體作業人員簽字手續,時要有具體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看護。

17.現場搭設的各種臨時建築,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廠方及安裝單位驗收合格證明後方可使用。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

18.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煤氣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三、施工現場一旦發生火災及其它生產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認定若干規定》執行。

四、本協議如與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範、規程、規定、標準等不符的,以其相關規定為準。

五、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門一份。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後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7

施工安全協議書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説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着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三、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月____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8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20 年 月 日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名稱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鍋爐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

____市 區 股份有限公司廠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由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影響甲方或第三方電網、設備等事故,甲方有責任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對於檢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和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未按照規定時間整改的,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

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以下規程與規範:

(1)《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鍋爐水壓試驗技術條件》等壓力容器生產、安裝規程;

(2)《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

(3)甲方關於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並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在技術交底後,制訂《工程安全施工方案》,並報甲方備案。

5.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6.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7.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量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或第三方的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設備嚴重損壞;

(3)發生施工現場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4.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5.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當面通知或工作聯繫單、電話等形式聯繫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甲方通知後未按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500元至20__元罰款,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及當地安監部門的處罰。

6.乙方使用甲方或第三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協議執行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遵守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九條 協議有效期限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簽字認可之日止。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協議份額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執行業主及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確保京九線大塘堡-定南段"四電"及房建施工中的人身、行車安全,確保京九線大塘堡-定南段"四電"及房建工程的順利施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安全防範範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所有施工項目

二、安全責任期限:與施工合同同期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中的安全技術交底;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2、施工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監督檢查,對危及行車、人身安全的事故隱患、苗頭或不按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違章作業等現象,有權制止並責令停止施工。

3、對施工中不聽勸阻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盲目蠻幹的現象,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資質證明(複印件),並根據工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規定、技術措施。

2、工程開工前,乙方要組織施工的職工、民工參加甲方進行的安全培訓教育,特別是在行車安全、搬運路料、運輸管理、爆破、土方開挖等方面加強教育管理。

3、乙方在提供本協議約定的勞務作業時,應為勞務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乙方勞務作業人員由於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5、在施工中教育職工、民工必須做到:

(一)、五做到:

(1)、做到上班必須戴安全帽;(2)、做到上班時精力集中,嚴肅認真;(3)、做到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4)、做到工作場所清潔文明施工;(5)、做到橫跨線路一站、二看、三通過。

(二)、十不準:

(1)、不準飲酒上崗;(2)、不準同一作業面上、下同時有人工作;(3)、不準工作時間打鬧;(4)、不準鑽車、爬車、跳車;(5)、不準穿戴紅、綠顏色服裝,使用紅、綠顏色物品及亂對火車、軌道車輛揮手;(6)、不準搶越線路;(7)、不準在車下休息;(8)、不準施工時人、物侵入鐵路限界;(9)、不準在邊坡、危巖處休息;(10)、不準走軌面、線路中心。

另外各專業工種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各專業工種《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6、施工中,遇有高壓線路、設備、地下管線、電纜、易燃易爆品等,乙方必須按要求進行防護、保管,必須按設計要求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行車及施工安全。

7、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貫徹執行落實鐵道部、建設單位有關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必須服從建設單位、運管單位及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協調、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施工中不得影響行車運營。特別強調施工不得對鐵路信號產生影響,禁止用鋼捲尺、金屬工具及金屬製品搭接軌道兩端,造成軌道電路短接,對鐵路信號造成影響,影響列車運行。

9、凡進入封閉網內的作業項目,必須按天窗修點內管理規定,並必須保證在本線來車前5分鐘,人員、材料及工具全部撤到安全地帶;施工後必須做到工完料淨;線路兩測不得留有路料。

10、本線封鎖施工時,封鎖點內鄰線通過列車時,本線必須停止作業,且兩線間不得存放任何機具、路料。

1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身着工作服,統一着裝。

12、對未完成的施工項目(如基坑開挖、接觸網架設、電力線架設等),必須按規定進行防護,要有專人進行24小時看守。

五、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理、處罰:

1、乙方施工前交納安全抵押金5萬元,對於不服從指揮,不聽勸阻者,使施工工具、物資、材料等物品侵入鐵路基本限界,由此發生的一般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事故費用,並處以一萬元元罰款,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對施工中違反《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則》及其他安全管理規定的違規行為罰款一萬元;

3、對違反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盲目蠻幹;挖壞地下光、電纜等設施隱瞞不報,危及行車安全,發生險性事故;施工中造成三人以上輕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事故費用,並處於兩萬元罰款;

4、對挖斷地下光、電纜及損壞在運營的設備、設施;發生中斷行車事故或人員重傷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事故費用,並處於兩萬元罰款;

5、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嚴,措施不得力,施工中造成重大行車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或人員重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事故費用,並處於兩萬元罰款;

6、對乙方發生安全事故,不總結經驗,不吸取教訓,連續發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員重傷事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結束終止。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人員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如下:

一、 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武廣線DK1265+540處跨武廣客專特大橋施工

2、施工作業內容:懸掛樑及其防護工程施工

影響範圍及計劃施工時間:

武廣線DK1265+500~DK1265+600跨武廣正線;

計劃施工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 施工責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前後50米範圍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 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30號);

2、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

3、《武漢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武鐵總[20__]331號)

4、《鐵路路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4-20__);

5、《鐵路軌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3-20__);

6、《鐵路混凝土與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24-20__);

7、《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0__);

8、《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運【20__】177號令);

9、《鐵路線路維修規則》(鐵運【20__】146號令);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1、甲方安全防護內容和措施

1)、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核查管內既有設備情況;

2)、甲方要建立施工安全監督體系,指派已培訓合格且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員必須嚴格執行施工安全監督相關規定,並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2、乙方安全防護內容和措施

1)乙方要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保障體系,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加強作業區的安全管理和督導,指派已培訓合格的防護員進行作業防護,有效的防止車輛、機具、器材等侵入未封鎖的線路限界,制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確保施工中的線路設備及行車安全。

2)乙方臨近營業線施工時,應經常檢查線路邊坡的穩定,每天收工前應對坡面、坡頂、路肩附近進行檢查,如發現裂縫和坍塌的跡象或有土質危害時,須立即向甲方報告並進行處理,凡施工對行走人員有威脅時應制定隔離帶,並作醒目標示,派人24小時監護,防止人員進入,造成傷害。

3)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設置“三位一體”施工防護,並每五分鐘進行互通一次,保證通訊不斷。

4)乙方在施工地段旁裝卸和搬運機具設備、材料時,應組織足夠的勞力,選用適當的工具,由專人統一指揮進行,並設好防護,且必須在天窗點內進行,封閉網內嚴禁存放機具設備及材料,保證行車設備及行車安全;

5)區間裝卸路料作業必須認真執行《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線施工卸車作業安全補充規定的通知》和其他安全措施,區間裝卸作業的路用列車啟動前,乙方必須派 防護員檢查確認區間線路情況,路料是否侵限,車輛未卸盡餘料時是否偏載,未達到開行條件,不準動車。

6)在既有線20m以內及路塹頂施工使用大型機械時,要有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使用安全護欄和防護繩進行防護,並指派防護員“一機一人,人隨機走”進行防護,來車時停止作業,防護人員要同大型機械司機一起上下班,下班停機時要檢查停靠位置是否在鐵路限界以外,施工機械車門是否加鎖,是否安全穩固。施工機械要進行編號,印在醒目位置,便於管理;

7)乙方在施工中儘量不拆除封閉網,如確需拆除事先和甲方聯繫,遵循“先立後拆”的原則,拆除封閉網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到現場制定封閉網拆除防護及改移方案,施工影響範圍,依據施工計劃,乙方在武廣線施工影響該責任地段封閉網,責任期限至移交前,施工期間乙方因加大力度對施工地段進行巡視,在責任期限內責任地段所發生的一切行車安全及人身及路外安全由乙方負責。

8)施工單位移栽、拆開封閉網必須在徵求所在車間、工區同意後經段安調科審核後方可開工,嚴禁擅自開工。開工前施工單位同時必須與公安部門下達局面配合通知書,要求到現場配合。改移、拆開封閉網必須聯繫所在工務車間、工區安排專職人員指導,指導人員堅持每天簽到制度。

9)封閉網移栽後,施工地段及前後50m路外安全由乙方負責,因施工需拆除地段及施工進出作業網口由乙方負責拉繩防護並24小時派人看守。施工完後乙方在24小時內將封閉網恢復到原始狀態。緊鄰既有線並行施工,在既有線路及新修建線路之間安設警示繩隔離防

護。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委託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工程全過程變形觀測監控,觀測數據每日進行統計並進行檢算並提供給甲方所在車間。

11)甲方定期對協議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未執行上述規定,甲方可隨時責令停工整改。

3、甲乙雙方安全防護卡控制度

1)乙方嚴格履行施工配合通知書制度,臨近既有線施工的作業內容,必須在開工72小時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發出施工配合通知書。

2)乙方堅持甲方工地簽到制度,將設備管理等配合單位簽到薄放在施工現場,專人負責落實配合人員的簽到和離崗時間,並在甲方派駐安全檢查員《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本》上籤認。

3)乙方嚴格實行施工作業書面調度命令制度,在線路路基兩側20m範圍內施工必須下達書面調度命令,必須在調度命令的範圍和時間內作業,嚴禁超範圍、超時間工作,不能隨意聽從其他任何人的指揮作業,參加施工的各類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在臨線作業的各類車輛(如挖掘機、裝載機),在臨線來車時要聽從防護人員的指揮,停止一切作業。

4)機械施工和車輛運輸物資嚴格實行“一機一人”監護制度,由乙方派防護員,甲方安全監督員上崗,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護員、安全監督員必須同時到崗,否則不得進行任何內容的機械施工作業和禁止物資運輸車輛進入施工作業區和臨近既有線路。對可能影響既有線列車運行安全的機械設備施工,施工單位必須在車站運轉室、施工地點來車方向前方不少於1000米處和施工地點派專人防護,密切掌握列車運行情況,在列車接近施工地點1000米前必須停止作業。

5)營業線施工工地的路料,每日必須做到工完料淨,嚴禁在道心內、道牀路肩和邊坡處存放任何路料、機具,所有路料、機具下線後,必須堆碼擺放整齊,不侵限,易於搬動的路料、機具施工單位必須派專人24小時不間斷看守。

6)施工地段防護、施工要點、慢行看守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作業時必須在天窗點內施工。

7)施工期間線路限速由乙方嚴格按武漢鐵路局文件及相關規範辦理。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有權隨時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狀況,發現施工中有危及行車安全和不安全隱患時,有權下發整改和停工通知單,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意見並簽字確認,乙方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整改或停止施工整改,待乙方整改後,經甲乙雙方共同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時,方可恢復施工。

2)與乙方建立定期安全通報制度,把安全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使乙方能及時進行整改,若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發生損壞,乙方請求甲方幫助時,甲方應積極予以支持、配合,確保行車安全,儘快恢復正常使用,配合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按照乙方下發的施工安全配合通知單,根據需要派出經過培訓合格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到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配合乙方共同確保設備和行車安全。

2、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每個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與甲方設備管理車間取得聯繫,雙方共同確認作業內容、影響範圍,安全檢查監控重點和開工時間,並向甲方安全檢查監控人員、乙方施工人員交底。

2)必須嚴格按照營運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時間組織施工,確保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乙方負有確保施工影響範圍內行車和設備安全的責任,甲方負有施工安全監督的責任,造成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3)乙方要認真貫徹落實鐵道部、鐵路局關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必須加強對營運線施工的組織領導,落實施工安全責任,按有關規定明確施工負責人相應級別的領導、幹部到現場組織指揮施工,嚴禁違章盲目施工。

4) 在甲方管區內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不得違反鐵路營業線施工有關安全規定。

5)雨水較多時應制定防洪措施,在施工前準備好防洪備品,並擬訂汛期防洪預案,防止堵塞既有排水設施做好疏通工作,確保鐵路營業線運輸安全。

6)乙方在開挖基坑時,邊坡的坡度必須按照設計和規範要求,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既有線路基坡腳(路塹坡頂)施工的防護方案》,按放好的邊坡線從上往下開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禁止掏底挖土。遇到滑層、裂紋、浸水等情況,基坑壁必須用撐木支撐或改緩邊坡。

7)乙方如施工需要,須移動和改變甲方設備狀態時,應提前72小時報告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動工前甲方應指派安全監護人員到現場進行安全監督並確認雙方安全責任區段(在現場辦理籤認記錄)。

8)因修建橋墩基礎施工而破壞甲方線路路塹兩側的邊坡,乙方必須在樑部施工完畢後,採用立即修建擋牆或漿砌片石護坡進行修復,同時清理疏通線路兩側水溝。

9)樑體吊裝、安裝施工時,不得將散亂的泥碴、碎塊、砂漿等廢

棄物墜落在線路上,必須採取相應防護措施,否則造成線路污染所發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0)不能砍伐線路兩側樹木,對影響施工的樹木,要辦理相關手續,造成綠化損壞賠償全部損失。

1、乙方在甲方管區施工中,應愛護行車設備,凡因施工作業不當造成設備故障影響行車安全由乙方負責。造成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進行維修,不能維修的按造價賠償。由於架空施工可能影響線路、路基穩定,為確保行車安全,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組建維修班組隊施工地段進行檢查、維修、養護作業。在施工結束後,乙方將負責對施工地段內的線路進行恢復並對道牀有污染的地段進行清理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能移交給甲方,如達不到甲方標準可委託甲方代維,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違約引起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以致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

七、附則

1、根據武鐵建函【20__】162號文件精神,乙方支付配合費合計 元(大寫: 元整)。

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現行鐵路規章辦理。

3、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按現行鐵路規章及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4、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分,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到期限自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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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1

甲方: 專用線項目部

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

因甲方工程需要乙方在臨近既有線段落內施工,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確保雙方作業人身安全和施工生產正常進行,根據《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和《玉蒙鐵路新鋪工程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二、施工項目:

三、施工期限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雙方共同的安全職責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把確保工程運輸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遵守鐵道部、滇南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本協議約定。

2、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安全生產的需要,杜絕違章、盲目施工。

(二)、甲方的安全職責和義務

1、在保證既有線施工安全需要的前提下,甲方儘量為乙方施工提供施工便利條件。

2、甲方安全負責人應積極受理乙方的施工請求,加強與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防護員的聯繫和溝通,確保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如因甲方施工原因不能滿足乙方作業要求時,甲方人員應做好解釋工作。

3、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下設安全質量監察室。對施工生產實施全過程安全監控。

4、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5、在完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編制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

6、開展安全教育,上崗前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施工安全規定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核實乙方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7、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包括由安全生產領導組組織進行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由甲方安檢工程師進行的日常檢查。

8、甲方必須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

9、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和安全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須積極配合整改。

(三)、乙方的安全職責和義務

1、乙方是施工的主體,承擔施工安全的主體責任。

2、乙方在線路上使用小平車、單軌車等軌行設備,須按照《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和《玉蒙鐵路新鋪工程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溜措施報公司安質部,施工現場應由施工負責人專人落實、監控。

3、乙方施工必須在施工前一天16:00前向甲方安全負責人提報次日施工計劃,內容包括施工地點(具體里程及線路)、施工作業內容、計劃施工時間、施工負責人及聯繫電話、安全防護員。尤其是使用小平車等作業前必須重點説明使用地點和用途。

4、乙方一切人員需認真重點學習《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玉蒙鐵路新鋪工程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甲方制定的安全卡控措施等規章制度,作業人員不得在鋼軌上、道心裏、灰枕頭坐卧休息,嚴禁在列車接近時搶越線路,施工材料、工具不得侵限,遇列車接近時必須按《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相關規定提前下道避車,確保人身安全和工程運輸安全。

6、因乙方施工安全管理、防護不到位或作業人員違章操作以及機具侵限而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損失。因乙方原因損壞管理單位設備時,由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7、對甲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落實,否則甲方嚴懲不貸。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單位下發的安全技術交底等施工。

9、乙方必須在甲方的指導下嚴格按規範施工,遵守施工協議和施工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國家和鐵路行業的有關法令、法規及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及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發生。嚴格服從甲方的安全組織管理,嚴禁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現場設專人指揮、調度。對甲方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對存在問題嚴重的或提出整改問題限期內仍未整改的,視具體情況處以700~70000元罰款。

10、乙方設專職安全員,生產班組設兼職羣眾安全員,協助甲方安檢工程師進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檢查。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安全方面的施工要求,服從甲方的指揮與調遣,做好工地的防洪防汛及文明施工工作,對於不聽從指揮、違章作業以及野蠻施工人員,甲方有權停止其施工,並做出相應處罰。

11、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佩帶安全帽,安全帶。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處理費用和損失,甲方概不負擔任何責任,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12、加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對自然環境、水源、植被造成污染和破壞。

13、開展安全教育,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嚴格訓練,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14、所有機械設備、機具定期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並設放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牌及具備合理有效的安全裝置。

15、加強勞動保護,根據國家勞動保護的相關法規,為施工生產人員發放勞保用品。施工生產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佩帶勞動保護和防護用品。因勞保用品發放不全或未正確使用勞保用品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6、乙方要保證所有參加施工人員熟知本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17、對一些機電設備、電力、電路、電線等設施,在沒有經過甲方同意之前嚴禁動用、使用時要加裝保護套。

18、乙方必須根據甲方和施工圖紙要求,做好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工程施工始終處於安全狀態。在施工中,乙方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設置安全警示標誌,高空作業要掛安全帶,設安全網,交叉作業必須戴安全帽,並在一切需要防護的地段區域按規定設置好施工防護。搭設腳手架、作業平台一定要按規定要求施工,以確保人身及施工安全。

19、乙方必須針對工程施工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編制相應的預防及應急措施,並儲備一定規模的應急物資,預防事故發生時,能夠快速有效的進行應急救援,並避免事故的擴大,盡最大能力確保人員、物資的安全。

20、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人員名單(人員簽名、年齡、性別),並附後,同時乙方必須與自身隊伍內所有施工作業人員簽訂安全施工協議,確保全員安全。

五、發生責任事故的處理辦法:

在施工期間發生責任行車事故、設備損壞事故等影響正常運輸、人身安全時,雙方本真以事實為依據,以《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和協議約定及現行有關規定為準繩的原則,進行定責、賠償處理。

六、雙方安全負責人及施工協調負責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電話:

甲方現場負責人: 電話: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施工全部結束乙方退出後自行廢止。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發生施工條件改變,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2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採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開展例行安全生產檢查和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每週一為安全生產例行大檢查,週二為安全生產例會,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

(3)加強對樁機、吊機等重型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嚴防機械帶病作業;

(4)及時清理場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塵土,控制揚塵;

(5)設立基坑外沉降監測點,嚴密檢測深基坑圍護作業對居民圍牆、樓房的安全影響,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防患於未然。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甲方廠區及施工場地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

(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並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6、乙方工地食堂整潔,有防蠅設備,炊事人員持證上崗,職工宿舍通風、明亮、整齊、衞生。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佈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對新人和變換工種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4、幫助乙方總結文明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5、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籤署意見。

6、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7、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提供的工具、設備,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週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衞生的生產指令。

8、參加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設備等驗改工作,合格後方可使用。

9、甲乙雙方在同一場地交叉作業時,雙方統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各自承擔由於防範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傷害及損失。三、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四、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建造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後本協議同時廢止。

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衝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3

施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建設方):

乙方(施工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為保證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具體以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為準)

1、項目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時間:

二、雙方權責

1、乙方保證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項目的資質,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隊人員具有相應的專業施工條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建築施工的法律法規和安全規定,建立完備的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

2、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試,並報給甲方備案。乙方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的,按前述規定執行。

3、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乙方應在開工前 日將安排參與施工人員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備案,凡已提交備案的工程施工人員,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補、調配人員,乙方應在   日內重新遞交甲方處登記。若乙方未按時備案、未將全部施工人員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備案、提交施工人員的虛假身份信息或增補、調配人員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記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施工權並另找施工單位合作。

4、乙方對其指派的施工人員的工作負有管理職責。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佩戴好工作證(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進入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按期足額發放施工人員的勞動報酬和各類補貼。乙方與施工人員之間發生的勞資糾紛,發生的全部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若因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事故、乙方與人員的勞資糾紛等造成甲方對外賠償擔責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對施工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應在開工前    日內製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核合格後方可施工。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自帶的用於施工的機械設備的出廠説明、安全技術檢測證明等技術文件,甲方有權在乙方施工前對乙方自帶或外租的機械設備、電動工具、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等進行檢查。

乙方每次開工前應對施工現場的環境、操作設備、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且不超過檢驗週期。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並通知甲方檢查後方可繼續施工。乙方保證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性能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設備,必須撤離施工現場進行更換。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相應位置設定安全防護設施、遮欄、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設置明顯的安全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方損害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對乙方施工現場,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和提出整改建議。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指導,若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產的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對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乙方糾正,乙方應當立即整改。造成人身傷亡等安全責任事故的,乙方負責善後處理及經濟賠償事宜。

8、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9、乙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範圍。約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項目,乙方不得再行轉包、分包給第三方施工,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費用,並有權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雙方確定以本合同尾部載明的地址為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寫的地址錯漏、需變更電話或地址時未及時通知另一方導致送達不能的,由其承擔一切不利後果。

四、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約定所產生的有關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合同不一致之處,經雙方商議,按的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該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必須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因此,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乙方進駐甲方廠區工作的安全、環保職責,以及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的處理程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關企業規定的情況下,雙方簽訂本安全生產、環保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責任

1.1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定乙方單位為獨立法人並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2負責對乙方進入甲方工廠內施工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

1.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情節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3甲方安全主管人員負責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檢查與協調,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制定防範措施,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緊急措施。

第二條:乙方責任

2.1乙方進駐甲方廠區應遵守甲方的安全、環保規定。

2.1.1必須遵守國家及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1.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1.3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1.4廠區不準亂停車輛,並限速行駛15KM/H。

2.1.5臨時用電、動火作業及危險作業必須到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

2.1.6從事動火及危險作業,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2.1.7乙方應保證進入甲方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精神狀態良好,不得安排有作業禁忌症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2.1.8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檢查,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級安監部門強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後果由乙方來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1.9必須接受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違章行為按照甲方相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理決定。

2.1.10乙方工作人員只允許在規定的作業現場工作,未經甲方允許嚴禁進入甲方廠區的其它區域。

2.1.11乙方應加強施工過程水電利用管理,節約能源,嚴禁跑冒滴漏、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的發生。嚴禁使用碘鎢燈、大功率電器照明取暖,嚴禁使用電爐,違者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2.2、乙方進駐廠區應遵守的安全生產職責

2.2.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乙方應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2.2.2危險作業(易燃易爆場所、高空作業等)需制訂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報甲方。

2.2.3乙方對所承包工程若進行分包,乙方須與分包方簽訂施工安全、環境協議。

2.2.4乙方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2.2.5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刻上報甲方安全主管部門,保護好現場,配合調查,並及時組織搶救。不得瞞報、謊報、遲報。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2.6當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以救護傷者為第一責任,包括籌措資金、安排人員救護等,甲方視情況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貨款)代乙方處理安全事故。

2.2.7乙方責任人負責對進駐甲方廠區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境教育,使其瞭解並掌握國家、甲方的安全生產、環境管理制度,杜絕“三違”現象,切實做到三不傷害,確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2.8乙方必須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實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2.2.9乙方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有賭博、偷竊、打架鬥毆等違法行為,將按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2.10乙方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並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日常性的檢查。

2.2.11乙方必須愛護甲方的公物和綠化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同時必須遵守甲方內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則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處理。

2.2.12乙方的設備、工具、物資等進入甲方區域時,必須提供物資清單,經門衞檢查無誤後方可進入施工區域。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區域後,必須自行妥善管理,謹防失竊,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2.1.13乙方必須確保進入甲方施工現場設備為完好設備,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進行施工作業。

2.2.15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須為國家規定環保產品,施工過程產生的廢棄物按甲方要求處置,危險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清理,保持清潔有序。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乙方在甲方工廠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乙方責任),除承擔由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外,並對乙方處罰100-100000元,嚴重的加倍負激勵,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3.2未簽訂相關安全協議或在工廠內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規進入生產現場,或給工廠造成隱患,對乙方處罰100-10000元。

3.3乙方施工人員在作業現場存在“三違”現象的,且違犯施工安全協議規定的,對乙方進行處罰500-10000元。

3.4 乙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明,嚴禁弄虛作假、偽造、塗改資質證明;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進廠施工資格,並對責任單位處罰200-5000元。

3.5 甲方為保證相關方在廠區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過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監控工作,杜絕“三違”現象,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相關方施工安全狀態,乙方應繳納兩萬元安全質量保證金。

3.6 如若乙方在合作過程中,未發生“三違”行為與野蠻施工現象,按規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檢查通報考核,合作結束後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原數返還乙方;如若乙方合作過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業現場存在施工“三違”現象,而被工廠安全檢查通報,則由甲方按協議要求沒收乙方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

3.7 如若乙方年內累計被甲方通報負激勵處理達三次以上(含三次),將取消乙方進入甲方廠區施工資格,永不錄用。

第四條:其他

4.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無法達成一致,則由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4.2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5

由於施工中存在交叉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傷事故的認定》有關規定,就工程項目的交叉作業安全防護等相關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特別註明:施工現場閒人免進,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

若施工人員因沒有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帶造成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交叉作業的管理原則:

1、施工各方在同一區域內施工,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聯繫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並儘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施工條件、作業環境。干擾方應向被幹擾方提供施工計劃,被幹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如雙方無法協調一致,或被幹擾方必須停工時,則應報請管理公司幫助協商解決。

2、在同一作業區域內施工應儘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儘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

3、因施工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向對方現場負責人當面申請;説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設備、作業區域範圍、需要配合事項。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土石方開挖、起重吊裝、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焊接(動火)作業、施工用電、材料運輸、其他作業等。

4、雙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作業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做到“三不傷害”,各工種交叉作業有衝突時必須報公司現場工長協調,嚴禁發生爭執或打架鬥毆現象,如有發現任何後果自己承擔,並且我公司將處以重罰。

5、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單位施工作業的內容、安全注意事項。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各方要先停止作業,保護相關方財產、周邊建築物及水、電、氣、管道等設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負責人或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施工作業中各方應加強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可預見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具體落實事項:

1、雙方單位在同一區域內進行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時;應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區域採取全封閉、隔離措施,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警戒線或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電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所有料具、建築垃圾等任何東西必須集中後由塔吊運吊,嚴禁高空拋物。

2、在同一區域內進行土石方開挖時;必須按設計規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現場的防護,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做好現場排水措施,並及時清理邊坡浮碴,不準堵塞作業通道,確保暢通,棄碴堆放應安全可靠(必須有防石頭滾落措施,如防護網、擋碴牆、滾石溝等)。

4、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應充分考慮對各方工作的安全影響,制定起重吊裝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專業人員負責統一指揮,檢查現場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起重吊裝作業。與起重作業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作業現場,吊物運行路線下方所有人員應無條件撤離;指揮人員站位應便於指揮和了望,不得與起吊路線交叉,作業人員與被吊物體必須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索具與吊物應捆綁牢固、採取防滑措施,吊鈎應有安全裝置;吊裝作業前,起重指揮人通知有關人員撤離,確認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線範圍無人員及障礙物,方可起吊。

5、在同一區域內進行焊接(動火)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作好防護,並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易燃物品時,應與焊接(動火)作業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並採取隔離和防護措施。上方動火作業(焊接、切割)應注意下方有無人員、易燃、可燃物質,並做好防護措施,遮擋落下焊渣,防止引發生火災。焊接(動火)作業結束後,作業單位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焊接(動火)現場,不留安全隱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6、各方應自覺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暢通,不得隨意佔道或故意發難。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項目部審批,且一般應在30分鐘內恢復交通。運輸超寬、超長物資時必須確定運行路線,確認影響區域和範圍,採取防範措施(警示標識、引導人員監護),防止碰撞其他物件與人員。車輛進入施工區域,須減速慢行,確認安全後通行,不得與其他車輛、行人爭搶道。

7、同一區域內的施工用電:應各自安裝用電線路。施工用電必須做好接地(零)和漏電保護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各方必須做好用電線路隔離和絕緣工作,互不干擾。敷設的線路必須通過對方工作面,應事先徵得對方得同意;同時,應經常對用電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施工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切實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衞、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須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確保設備運行、維修、停放安全;設備維修時,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誌,必要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派專人看守、切斷電源、等),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9、由於一方施工不當對另一方造成損失時,所有損失均由施工不當方承擔。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6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承攬商在作業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作業項目名稱:

工程/作業地址:

工程/作業範圍: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工程/作業項目發包前,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廠作為工程主管單位,並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特種設備具備有效的特種設備使用證。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標準。

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現場配有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現場設有兼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

2.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發包部門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和環安部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3. 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發包工程/作業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的,不得驗收;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更改狀態頁碼 C2/6

承攬商環安衞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作業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措” (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童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上崗證》。

4.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證後方可進廠施工。

6.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動火、吊掛、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作業許可證》,並派專員監督。採取適宜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7.對預期會觸發甲方的消防系統,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統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業,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消防隔離許可證》,經甲方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依《消防隔離許可證》內容隔離相應的消防系統後方可施工,當天收工後通知消防監控室將隔離的消防系統復歸後方可離開。

8.工程/作業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作業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須派專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人員行為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應對施工場所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負責;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主管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主管單位。

12.乙方作業過程中需排放施工廢水的,事先必須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環境方面的要求,並妥善管理,嚴禁隨意浪費。

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產生的污水、廢氣、粉塵、廢棄物、噪聲、振動等污染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制定相應的防止或減輕措施,禁止隨意傾倒廢棄物及危險化學品。

15.乙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作業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甲方相關部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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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商環安衞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16.乙方簽訂合約後繳納工程/作業承包款項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給甲方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繳納的則將工程款項或主合同押金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主要用於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責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風險抵押金內扣除。待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作業款結算時,甲方將結餘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給乙方。風險抵押金帳户信息:

賬户名稱:

人民幣帳號:

開户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主管單位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對於違反附件《承攬商違反EHS規定罰則》中的規定,有權依罰則中規定的數額對乙方罰款。乙方收到甲方開出的罰款單後,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訴,申訴期限為一天,超過申訴期限未申訴或申訴後經雙方共同確認確為違規行為的,罰款單生效。甲方依罰款金額從乙方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三、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限從工程/作業合約生效日至工程/作業完工竣工驗收合格止,本協議與工程/作業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發包部門及環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廠商違反EHS規定罰則

甲方(章):      乙方(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承攬商在作業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作業項目名稱:

工程/作業地址:

工程/作業範圍: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工程/作業項目發包前,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廠作為工程主管單位,並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特種設備具備有效的特種設備使用證。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標準。

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現場配有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現場設有兼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

2.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發包部門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和環安部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3. 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發包工程/作業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的,不得驗收;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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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作業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措” (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童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上崗證》。

4.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證後方可進廠施工。

6.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動火、吊掛、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作業許可證》,並派專員監督。採取適宜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7.對預期會觸發甲方的消防系統,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統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業,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消防隔離許可證》,經甲方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依《消防隔離許可證》內容隔離相應的消防系統後方可施工,當天收工後通知消防監控室將隔離的消防系統復歸後方可離開。

8.工程/作業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作業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須派專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人員行為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應對施工場所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負責;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主管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主管單位。

12.乙方作業過程中需排放施工廢水的,事先必須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環境方面的要求,並妥善管理,嚴禁隨意浪費。

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產生的污水、廢氣、粉塵、廢棄物、噪聲、振動等污染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制定相應的防止或減輕措施,禁止隨意傾倒廢棄物及危險化學品。

15.乙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作業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甲方相關部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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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乙方簽訂合約後繳納工程/作業承包款項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給甲方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繳納的則將工程款項或主合同押金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主要用於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責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風險抵押金內扣除。待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作業款結算時,甲方將結餘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給乙方。風險抵押金帳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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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主管單位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對於違反附件《承攬商違反EHS規定罰則》中的規定,有權依罰則中規定的數額對乙方罰款。乙方收到甲方開出的罰款單後,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訴,申訴期限為一天,超過申訴期限未申訴或申訴後經雙方共同確認確為違規行為的,罰款單生效。甲方依罰款金額從乙方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三、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限從工程/作業合約生效日至工程/作業完工竣工驗收合格止,本協議與工程/作業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發包部門及環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廠商違反EHS規定罰則

甲方(章):      乙方(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工務處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乙方承建________在管內承建________工程施工,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鐵辦[2008190號)、廣鐵(集團*公司《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廣運發[20__]165號)的規定,為確保施工期間營業線的行車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行車安全防範內容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計劃起止時間:________________

5.影響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公務安全規則》,《鐵路線修理規則》、《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廣鐵(集團*公司《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行車組織規則》;各相關車站的《站細》。

三、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應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制定確保行車安全的應急措施。

2.乙方須在正式施工前____天發出施工電報通知甲方。

3.乙方應派駐站聯絡人員、工地防護員和設專職安全員,並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註明有效的上崗證書和附有照片的上崗牌,同時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4.因乙方責任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督員發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書》,必須立即整改。

6.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督員發出的《營業線施工停工通知書》,必須立即停工整改。

7.由於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與甲方協商,制定工程過度安全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8.在汛期期間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搶險預案。

四、甲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施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影響行車安全隱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實施行車安全監督制度,派出技術業務熟練、責任心強並經培訓合格的路工擔任安全監督員。

五、安全防範措施及結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範區段內,因施工影響鐵路技術設備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負責,凡乙方發現影響技術設備正常使用的問題,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來不及通知時,乙方應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保證行車安全。

2.在防範區段內,凡屬影響鐵路技術設備正常使用危及行車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應急處理不當造成的問題和事故,列乙方責任。

3.甲乙雙方應加強施工地段的安全檢查,雙方安全員、安全監督員均應做好日常工作記錄。

4.其他安全事項:

(1)乙方應設工地防護員和駐站聯絡員(在施工期間不得更換)。

(2)甲方車站值班站長應對乙方的施工進度和施工安全防範措施進行詢問,遇有影響行車安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經甲方檢查合格後,方可重新開工。

(3)乙方的施工設備、機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線路機車車輛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設備、機具或施工人員造成行車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一切責任和後果概由乙方負責承擔。

(4)甲方根據乙方提出的施工項目(內容)和有關要求,在規章允許範圍和行調命令或口頭同意後,應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難。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強行施工。因違章作業或強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的車輛在移動時造成鐵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6)現澆和搭架施工時,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措施必須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墜落,如物件墜落,發生人身傷害、打擊列車,損壞設備設施,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一切經濟賠償。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承擔的法律責任):按《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及有關對頂規定進行處罰。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自簽訂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法定代表人: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8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提高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保證三方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甲乙丙三方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乙方和個人必須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範圍內全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施工無事故。

第二條: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並嚴格組織實施;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乙方應針對施工項目的重大危險因素建立安全預案,並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第三條:乙方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乙方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四條:乙方在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為承建商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在進行施工作業開始,因根據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並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和範圍,每天對施工地點進行安全檢查。

第五條: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季節或天氣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並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二)現場各類危險警示標誌齊全、整潔、設置合理。對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險施工現場,夜間要懸掛警示燈。

第六條:在公司重點防護場所使施工,乙方在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施工機械、機

具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設施安裝前,應當由乙方專業技術人員向作業管理部門提供有關設施數據的資料,並辦理相關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安裝;

(二)在設施使用前,乙方施工負責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能試驗,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三)在設施使用期間,乙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安全。

第七條: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

乙方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並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和處於安全、可靠的使用狀態,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

(二)乙方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三)確保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範,施工現場必須備齊足夠的消防器材,擺設位置合理,並對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四)乙方在動用明火前,到作業管理部門辦理動火許可審批,動火證辦理後,方可動火施工,否則公司有權責令承建商停止一切施工作業;

(五)乙方在動火前應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隱患,待確認安全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後及時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險品;

(六)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要制定防火應急措施,備好滅火器或其他防範設施,並指定專人監護;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動火;

(八)高處焊割作業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九)禁止焊割有壓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處理過的各類油桶油罐;

(十)施工現場搭建的臨時房屋,應符合防火規定。消防通道經常保持通暢,寬度不少於3.5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要專人保管,專庫存放;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第八條:勞動防護用品及保險

(一)乙方應當及時向所屬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塵面具等。

(二)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所屬施工作業員工購買意外傷害等保險,確保所屬員工的保險權利。未夠保險造成損失,由承建商承擔全部責任。X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達到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二)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着裝符合有關施工規定,特殊作業要按國家有關要求着裝;在機械轉動環境中作業的着裝要防止纏繞,女職工長髮要盤入工作帽內;進入現場戴安全帽,超過2米的高空作業必須要系安全帶;

(三) 發現施工現場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並向安全管理員或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施工人員對管理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指令,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或安全管理員報告。

第十條: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管理

乙方應當加強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和檢查,乙方施工管理人員應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的安全規程、制度,安全施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十一條:安全監督檢查

公司負責施工管理部門或工程管理人對施工單位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發現安全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作業,可以責令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施工人員生活設施的管理

(一)施工現場禁止設置宿舍,現場生活管理措施、衞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責任到人;

(二)臨時設施必須符合政府、公司的有關要求,搭設整齊,內外整潔;

(三)現場配備急救藥箱,能夠緊急處置突發性急症和意外人身傷害事故;

(四)施工現場禁止做飯。飲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確保無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第十三條: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項附件:

(一)提供施工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二)提供承建商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三)提供承建商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四)提供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操作規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六)三方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十四條: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前,應向X繳納安全抵押金,按合同額的5%繳納,凡安全施工無違章者施工結束後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五條:對違反以上規定和標準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糾正,以後每發現一次,按情節輕重扣罰安全押金100-500元,連續三次受到處罰者責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罰安全押金1000-5000元,並由肇事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嚴重違反規定,屢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權取消施工資格。

第十六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原則,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七條: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

第十八條: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9

施工安全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 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政策,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説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着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 月___ 日___年___ 月___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20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更好的提高和改善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施工有序進行和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以及不斷的改善施工現場的環境狀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北京市、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制定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安全文明施工、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管理目標:

1.杜絕安全生產因工重傷、亡人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責任事故的發生;

2.工傷事故頻率控制在6‰以內;

3.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100%;

4.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5.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考核率達到100%;

6.現場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標準;

7.杜絕揚塵、污染事件,不發生曝光和罰款事件,環保達標率100%;

8.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二、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負責審查乙方的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書;

3、負責協助乙方做好危險源的辨識與評價,監督檢查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負責將本工程存在的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書面告知乙方;

4、負責將本工程作業區域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乙方;

5、負責對本工程實施協調、監控和管理,統一規劃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協助乙方嚴格按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CIS企業形象設計要求管理施工區、辦公區、民工生活區和現場圍擋;

6、當遇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分包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或存在交叉作業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負責組織協調並督促分包方相互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7、負責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並對其中的安全生產管理等措施、方案的可行性負責;

8、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存在的違章行為、安全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9、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工作,現場發生事故後,協助乙方積極處理搶救,並按規定程序上報;

10、負責協調、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情況;

11、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以及文明安全施工的培訓;制定有關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及文明安全施工措施和有關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如乙方由於管理不力達不到甲方要求,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並承擔相應費用。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標準、規定,並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服從甲方的協調和監督管理,嚴格按照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做好施工區、辦公區和民工生活區的管理,自覺維護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整體利益和社會信譽;

3、配合甲方及時簽訂工程分包經濟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4、不得將分包工程以任何名義再次分包或非法轉包;

5、負責編制分包工程具體的施工方案,經乙方主管單位審批後報甲方備案。其中: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應符合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做到切實可行有效;

6、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配備相關專業管理人員,按規定建立相應專業管理資料。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信號工、捲揚機司機、塔吊司機、電梯司機、攪拌機司機、電動吊籃、電葫蘆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7、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真實、合法、有效;

8、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用具;

9、乙方應根據所分包工程項目情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及配備合格的專職安全員(少於50人可設兼職),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10、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前向作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

11、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具、電器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滿足安全使用需要,經檢查、驗收(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使用,相關資料手續報甲方備案,並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

12、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核,並將考核成績單和操作證書複印件報甲方備案;

13、開工前,乙方應組織施工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甲方提供的電器、機械等設施設備進行檢查、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後雙方簽字確認;

14、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應劃定施工區域,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的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原有的防護設施及標誌;

1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時整改並反饋;

16、乙方根據所分包工程需要,必須使用持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人負責對防護架、支撐體系架進行支搭和拆除,非專業架子工嚴禁從事其作業。

1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必須嚴格按照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24001環境管理體系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建立健全安全和環保組織,遵守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未按照要求執行,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和停工處理。被上級檢查處罰或曝光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8、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方必須具備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資質要求,凡分包方故意隱瞞其施工資質致使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的資質等級與總包方、業主及北京市政府的要求不符,均視為分包方違約,由此造成的違約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

19、乙方必須遵守並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20、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必須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做好檢查、複查、整改等記錄;

21、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中小型機械電器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執行自檢、驗收合格後方準使用;大型防護設施(腳手架、消防泵等)和大型機械設備(塔吊、外用電梯、提升架、吊籃等)須申報甲方接受有關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

22、乙方必須執行勞動防護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採購制度,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廠家必須為甲方的合格供應商名冊內的廠家;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及廠家的資質證明;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進場後,必須經過現場隨機抽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23、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和中毒事故,保證現場塵毒作業達到國家標準。其中聘請專業機構對現場的塵毒作業環境進行驗收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24、乙方必須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事故後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的擴展,並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及現場拍照: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25、乙方必須教育並約束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26、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其它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對安全生產責任進行分解,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27、乙方滿足並遵守甲方關於甲方城建CIS形象設計的要求,並完成甲方所要求的所有相關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主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義進行對外宣傳,或以工程的名義聯繫或擴展業務。

28、乙方必須按甲方的IS014001環境保護體系及OHsAsl8001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求進行分包方施工的實施及運行。

29、施工現場應實行封閉式管理,圍牆堅固、嚴密,高度不得低於1.8米。圍牆材質應使用專用金屬定型材料或砌塊砌築,嚴禁在牆面上亂塗、亂畫、亂張貼;施工現場的大門和門柱應牢固美觀,高度不得低於2米, 應標有企業標識;

30、施工現場在大門明顯處設置工程概況及管理人員名單和監督電話標牌。標牌內容應寫明工程名稱、面積、層數,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及聯繫電話,開、竣工日期。標牌面積不得小於0.7米×0.5米(長×高),字體為仿宋體,標牌底邊距地面不得低於1.2米;

31、施工現場大門內應有“一圖兩牌四板”(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安全管理體系牌、安全生產記數牌、安全生產、消防保衞、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現場的各種標識牌字體正確規範、工整美觀,並保持整潔完好;

32、現場必須有采取排水措施,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區域、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有明確劃分,設標誌牌,明確負責人。現場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根據合同要求進行綠化。辦公室、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清潔有序。施工區域內不得晾曬衣物被褥;

33、施工區域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時清理。施工現場暫設用房整齊、美觀。宜採用整體盒子房、複合材料板房類輕體結構活動房,暫設用房外立面必須要美觀整潔;

34、 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必須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攪拌傘及現場內無廢砂漿和混凝土;

35、現場內各種材料應按照施工平面圖統一佈置,分類碼放整齊,材料標識要清晰準確。材料的存放場地應平整夯實,有排水措施;材料保管應根據材料特點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杜絕長流水和長明燈;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密閉式施工垃圾站,施工垃圾應集中分揀、回收利用並及時清運。

36、辦公區、生活區衞生工作應由專人負責明確責任;辦公區、生活區應保持整潔衞生,垃圾應存放在密閉式容器,定期滅蠅,及時清運;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不得混放;生活區宿舍內夏季應採取消暑和滅蚊蠅措施,冬季應有采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並建立驗收制度。宿舍內應有必要的生活設施及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高度不得低於2.5米,通道的寬度不得小於0.9米,應有高於地面30釐米的牀鋪,每人牀鋪佔有面積不小於2平方米,牀鋪被褥乾淨整潔,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室內保持通風:生活區內必須有盥洗設施和洗浴間。應設閲覽室、娛樂場所;施工現場應設水衝式廁所,廁所牆壁屋頂嚴密,門窗齊全,要有滅蠅措施,設專人負責定期保潔;

37、乙方如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食堂,必須具備食堂衞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衞生知識培訓證。建立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和有關管理規定。施工現場的食堂和操作間相對固定、封閉,並且具備清洗消毒的條件和杜絕傳染疾病的措施:

38、乙方應為作業人員保證供應衞生飲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專人管理,並定期清洗消毒;應制定衞生急救措施,並自行配備保健藥箱、一般常用藥品及急救器材。為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配備有效的防護用品;發生法定傳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時應立即報告甲方,同時按有關規定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要積極配合衞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現場工人患有法定傳染病或是病源攜帶者,應予以及時必要的隔離治療,直至衞生防疫部門證明不具有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負責對自有員工中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做職業健康檢查;

39、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防治揚塵、噪聲、固體廢物和廢水等污染環境的有效措施,並在施工作業中認真組織實施;乙方應建立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到人,並保證有效運行;乙方對施工現場防治揚塵、噪聲、水污染及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按甲方規定的週期進行自檢;乙方應定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知識培訓考核。

40、乙方需確定一名主要領導負責此項工作;應當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治安、消防的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要有保衞、消防措施方案及設施平面圖,並按照有關規定報公安監督機關審批或備案;乙方對施工現場應實行區域管理,施工區與生活區要有嚴格明確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及火災事故要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立即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公安部門,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乙方使用的作業人員必須手續齊全,建立務工人員檔案,非施工人員不得進住現場,特殊情況要經保衞部門負責人批准。

三、事故處理: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和設備事故後,應立即報告甲方,由甲方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乙方積極配合事故調查;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上報,並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妥善處理好善後工作,並接受相關部門和乙方的處罰;

3、屬於甲方或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按上級主管部門的事故批覆共同承擔對傷亡職工或家屬的經濟補償,但具體的善後工作由乙方進行,甲方不直接對傷亡職工及家屬。乙方應當承擔因甲方事故的善後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甲方工作的事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

4、因乙方全部或部分責任造成甲方員工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甲方負責具體的善後工作,但是對傷亡職工或家屬的經濟補償,根據責任由乙方全部或部分承擔;

5、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各類機械設備及生產工具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或)財產損失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因此為甲方造成損失的後果。

6、對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於乙方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採取防範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安全、文明施工違約責任

1.乙方發生死亡事故,除上級主管部門罰款外,另行罰款10000元/人,發現瞞報加倍罰款;

2.乙方發生重傷事故,除上級主管部門罰款外,另行罰款20__—5000

元發現瞞報加倍罰款;

3.乙方輕傷事故頻率高於8‰,每超一個千分點罰款5000元;

4.因乙方原因造成環保曝光和處罰的,每次罰款5000元;

5.未達到合同要求的文明安全工地要求,罰款10000元;

6.乙方現場佈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沒有達到規範標準要求,被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專業機構限期整改或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獨自承擔;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隱患整改率,以甲方統計資料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於合同標準,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8.乙方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現場消防器材、設備,現場臨時用電電器元件、配電線路完好率,以甲方資料統計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於合同標準,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9、乙方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現場消防器材、設備,現場臨時用電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以總包方資料統計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於合同標準90%,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10.乙方安全文明施工各專業資料,以甲方資料檢查表統計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於合同標準,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11.乙方應獨立承擔因自身違規或違章被上級單位和(或)政府部門處以的罰款,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12.乙方因自身違規或違章造成工程工期的延長,應獨立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同時承擔由此給總包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13. 乙方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合格專職安全員的;未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的;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電器、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或要求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1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甲方有權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1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電器、機械設備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1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每條100元/天進行處罰;

五、補充條款(由甲方根據分包工程具體情況,進行具體條款補充)

六、其他

1、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3、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進場施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止;

4、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司經營部門和安全部門各一份;

6、本協議書中凡屬國家、地方政府已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地方政府沒有規定的,雙方可隨時協商進行補充;

7、 以下二項為本協議附件(附於協議書中)。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21

甲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工程項目區域: 負責人: 簽字

甲方安全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安全、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施工區域: 負責人: 公章

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衞管理協議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精神,確保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項目施工(以下簡稱甲方)、相關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衞管理責任,規範作業行為,使工程安全優質地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協議。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雙方簽字加蓋公章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防火、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及鞍鋼集團公司、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制定的有關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衞等各項管理規定。

2、從事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特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的有關要求。

3、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制止威脅安全的違章行為;對安全、火災隱患有權責令限期整改。

4、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內安全、環保、廠容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5、所有施工設備(工用具)禁止超負荷運行(使用)。

6、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非作業區域逗留,禁止隨意動用非作業區域設備(設施)。

7、需要配合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各自工作範圍內的要求及相關規定。

8、工程結算時,必須通過甲方安全、防火、環保管理部門審核驗證,需乙方承擔的事故損失費及各項罰款,甲方可由施工工程款中扣除,並保留追償權利。

9、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交底內容要與並由施工方負責人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10、此協議由甲、乙雙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簽字後交安全部門簽字蓋章。

二、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鞍鋼集團公司、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工程開工前要認真審查有關圖紙和資料,並熟悉施工現場,依據施工作業內容進行危險辨識,制定一圖三表,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作業活動內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辦理好一切開工手續。

2、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提前到集團公司環保處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辦理施工佔地(綠地)、佔道、伐樹等相關手續。

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按照甲方相關要求內容,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指吊工、起重工、危化品等)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同時施工單位要組織施工人員建立互保對子。施工區域要設有明顯的安全標誌及安全護欄、安全網、夜間安全警示燈等防護設施,否則不予開工。

4、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管道部位動火時,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天辦理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執行動火票制度)。切斷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來源,並處理乾淨殘餘氣體(包括長期閒置的易燃易爆氣體設施)經取樣分析含氧量≥20.5%,必須可靠方可動火。對動火周圍的建築物和設備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並且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必要時,可請消防車到現場監護。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票簽發的時間、地點進行。

5、乙方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識的教育(必要時可請建設單位專業人員進行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不亂竄,不動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各種閥門,不準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逗留、睡覺、更不準吸煙和點火燒廢物,以免發生天燃氣中毒和火災事故。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的現場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6、在天燃氣(氮氣)區域檢修、搶修、施工作業必須攜帶煤氣檢測警儀(氧氣檢測儀)和防毒面具,特別是在天燃氣設施或管道、容器內施工作業必須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如確因生產或施工需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並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所規定的時間進行作業,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監護。

7、在拆除設備、設施時,特別是拆除天燃氣設施,對於天燃氣設施的動火,應採取封閉式,並備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車現場配合。拆除下來的物體要進行餘火處理,確認無危險時,方可施工。

8、在安裝和拆卸構件(設備)時,施工單位要擬定好可行的方案,經甲、乙雙方有關部門充分討論後,制定出相應的防護措施,確認具備條件時,方可進行施工。施工單位要設專人指揮、專人監護,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構件和設備,不準在可燃氣體管道,不牢固的管道支架、設備和其它構築物上捆綁和設吊具,以免發生碰撞損壞其設施、設備。

9、在高處(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時,施工人員要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高處作業搭設的跳板必須相互綁紮牢固,一處作業鋪設不能少於三塊跳板,同一區域多人作業時要設置圍欄,不許搭設探頭跳;高處平台邊沿及孔洞處要設圍欄和明顯標誌。上層施工要做好保護下層的措施,下層人員(包括地面)受落物傷害,追究上層作業人員的責任,防止高處墜落和落物傷人及砸壞公共設施、設備,施工單位要指派專人檢查和監護。如在鐵路、公路段施工時,要提前與鐵路、公路部門取得聯繫,辦理好一切必要手續。並按上述部門要求去執行,否則不予施工。

10、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如遇到各處障礙或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各有關部門進行會籤,待障礙或問題處理後,方可施工。

11、施工單位或人員進入要害部位施工時,必須辦理要害證,要與所屬單位簽訂要害部位補充規定,並按協議的要求落實,否則不準施工。

12、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集團公司有關環境保護規定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施工過程採取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產生污染。嚴禁向排水系統、土壤中傾倒油類、酸類、鹼類、化學品類及其它污染物,嚴禁火燒各種廢物。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清運、處置施工中產生的廢物,廢物收集、運輸要防丟散、防泄漏、防飛揚,保持周圍環境的清潔,做到文明施工。

13、施工單位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不準放在室內使用,嚴禁放在易燃氣體管道正下方及有明火區域使用。氣瓶施工使用停止後,不許在作業現場放置應及時收集存放到專用庫房,氣瓶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靜態狀態下(未使用)氣瓶間隔為5米,動態狀態下(正在使用)氣瓶間隔為7米,氣瓶使用時必須單獨從庫房中分離開使用,不準在庫房集中存放時開啟使用。

14、施工單位要保證施工所在區域的安全通道暢通,方便生產操作和正常巡檢,維護工作。正常放置的備品備件等,在生產出現問題時,施工單位應將物件及時撤離為生產創造條件。

15、在地下挖掘施工時,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會籤,作業時,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電纜、管道等原有設施,一經發現,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協商處理後再繼續施工。

16、需要停電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停電相關要求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安全標誌、操作牌管理辦法》和停送電制度,停電的線路及設備要進行雙方驗電,待雙方確認無電後,方可施工作業。

17、乙方在吊運設備或構件時捆紮必須牢固,所用吊具要合乎標準,稜角部位必須加墊,嚴防抽籤或吊具斷落物傷人。施工單位的工具、器具、吊具、繩索、材料、設備等均由施工單位自行保管,並確保其安全性能,做到安全可靠好用。如有損壞、丟失等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18、施工期間,乙方施工安全員,必須在每天施工作業前,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施工作業安全交底。

19、施工動火作業前必需開具動火票,施工單位動火要自備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則不準施工動火。施工單位在當日施工完畢後,要徹底檢查動火源是否熄滅,施工用電是否切斷,以免發生起火,引起火災。

20、在電氣、計量等要害設施上施工時,遵守上述協議內容的基礎上,還必須遵守電氣、計量施工、動火的有關規定,以保證安全施工。

21、對檢修、搶修工程施工的立體交叉、多層作業必須做到聯繫確認到位,上層保護好下層,特別是在在線生產運行的設備上方進行拆除、安裝、切割、焊補等作業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22、在施工區域內,嚴禁非施工人員逗留,否則造成事故,後果責任由事故單位或個人負責。

23、乙方施工用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包紮,露天設置的臨時用電設備應有防雨設施,臨時用電設備要有接地保護,手持行燈、金屬容器內部、地下室、潮濕地區等臨時照明採用安全電壓,電氣開關處應設明顯標誌,

24、乙方施工作業中對環境污染因素要加以控制,作業中應優先採用無污染或低污染作業方式(方法),作業中禁止產生新的二次環境污染。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和定置管理,各種工程物資和設備,要按甲方工程部門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不準隨意亂堆亂放,不能混放。施工物品擺放不準佔用安全通道,施工中產生的固體(液體)廢料、廢棄設備要隨時清理乾淨,做到施工結束廢料清理結束,場地平整。

25、施工過程中不準向廠區道路及硬鋪蓋地面區域、草坪裏隨意排放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污水、化學原料等廢棄物。

26、在現場油漆地面上不準拖拉任何對地面產生磨傷的硬件物品,在作業、搬運、吊運物品時將地面損傷,將按照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廠容、環境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考核。

2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或終止施工,並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給予考核。

28、凡在取向硅鋼建設項目施工區域內作業的單位,均遵守執行本協議,因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而發生安全、防火、環保人身傷害事故,由違規方負全責。

29、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防火、治安保衞法律、法規,遵守鞍鋼股份公司和甲方有關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安全防火管理、現場管理、治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火環保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在工作中嚴格貫徹執行。

30、其它條款,按照具體施工內容填寫 (補充內容) :

三、乙方對甲方的要求(乙方填寫)。

1.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

2.甲方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繫,經同意後方可進入。

3.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吊車、電動葫蘆吊等起重設備,甲方應在施工前確保完好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人員嚴禁動用乙方的設備、動力線路及工具、用具。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繫,經同意後方可使用。

5.乙方施工前甲方必須將施工區域內的水、電、風、等介質處在符合施工作業條件狀態。

6.甲方必須嚴格遵守電氣工作票制,停送電甲乙雙方要確認。

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沒有檢修作業票及安全交底的作業項目;搶修作業甲方必須開具臨時作業票並進行安全交底。

8. 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於安全、防火隱患及整改意見,甲方應給予重視,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由於不能及時整改,要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向乙方説明原因,確保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

9.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施工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排放區域及存放地點。

10.甲方制度與國家、集團公司相關規定不符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1.甲方必須執行設備操作牌制度,乙方有權拒絕無牌作業。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22

甲方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衞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施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協議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進廠(站、庫)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繫。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站(廠、庫)安全監督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範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過;

4、 施工人員進廠(站、庫)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於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 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廠(站、庫)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 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 施工車輛進廠(站、庫)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於5km/h,出廠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出具經甲、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的出廠(站、庫)物品放行單,方可放行;

10、 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公司、站庫、崗位員工三級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 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23

我公司是火災重點防護單位,為保障工程施工、動火的安全,確定雙方安全防火的權利與責任,特規定以下要求,乙方必須遵章守法,如乙方違反以下規定,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違反相關作業,並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動火前“八不準”

(1)未辦理《動火證》,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準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準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準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未經排除殘存的易燃液體並洗涮乾淨不準動火;

(5)凡內存易燃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不準動火;

(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準動火;

(7)動火監護人未到位或人員配備不夠不準動火;

(8)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準動火;

動火中“四要”

(1)動火中要有保安作現場安全總指揮,動火和監火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總指揮的統一調配;

(2)現場安全責任人和動火人員要隨時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動火後“一清”

動火人員完成動火作業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經安全總指揮人員和動火監護人檢查合格以後才能離開現場。

當班值班保安作為現場監護的總指揮,有權對動火現場的監護人員進行合理的調度安排,有權對違反動火“八不準”、“四要”、“一清”的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對制止不理者上報人力資源部處理。

進入生產區域:手機一律不能開機,手機一律放在保安崗亭處保管。我公司安排保安現場監督,對違反規定的,一律按我公司規定處罰。

嚴禁攜帶煙火;車輛必須佩戴防火罩,車輛限速5km/小時;

外來人員只允許從2#崗亭進入生產廠區,嚴禁從其他區域出入;

進入2#崗亭的,必須按照我司規定佩戴“綠牌”,違者每次處罰20次;

未經批准,嚴禁在廠區各區域內拍照;

工程施工人身安全由承建單位自行管理,如發生安全事故,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承包單位名稱:

代表(或委託人):

簽訂日期: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24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甲 方

乙 方:

為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為,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後必須經項目安全教育後,方可作業。

2、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並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後,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置,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一、乙方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項目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項目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弔”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並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運行。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週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後,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弔”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項目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25

甲方:

乙方: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施工過程中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施工生產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北京鐵路局安全管理規定,就施工現場安全制定本施工安全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施工內容:

地點(範圍):

施工日期:

二、對乙方的安全要求

1、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規定,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3、施工現場乙方必須設安全負責人,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和雙方聯繫等事宜;如有緊急情況或非正常情況要迅速處置,同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在鐵路營業線(或臨近營業線)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北京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京鐵師[20__] 755 號文件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並構成行車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作業前的安全教育培訓,負責檢查指導從業人員施工中的安全規章的執行情況,以及本協議安全內容履行情況。

6、乙方在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噪音聲擾民。如由此出現糾紛或投訴,乙方應負責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應確保施工現場的甲方設備安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許可他人碰觸、使用或者破壞甲方設備。否則,凡因造成甲方設備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並賠償全部損失。

8、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設置施工區域張貼警示標誌。

9、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如施工內容需要動火作業,乙方應辦理動火證,明確消防負責人,做好動火區域的防火措施的落實方可動火作業。

10、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按要求佩戴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用具,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11、特種設備操作和特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安全規定。

12、乙方施工結束後,要檢查施工現場工料具和施工作業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確認沒有問題後方可離開。工程完工後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13、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並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

14、乙方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隱患問題,甲方指出後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15、由於乙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乙方施工人員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施工期間,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員工或第三人的人身損害、財產毀損或滅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責任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2、乙方施工安全必須保證,甲方有權予以監督。一旦甲方發現施工中的問題,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暫停施工。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導致甲方損失或責任的,乙方還應全部予以賠償。

3、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依據本協議就工程施工事宜向乙方提供工程安全監督服務的,並不免除乙方依據本協議所應承擔的施工等責任,且甲方無需就監督服務的提供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施工完畢日終止。

2、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所有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其它未盡事宜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甲乙雙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空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26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由建設單位統籌,以施工單位、各管線權屬單位及管線施工單位為主體共同推進管線建設,統一簽署管線安全保護協議。各管線建設相關單位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在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查詢和探測施工區域的既有管線情況,並根據查明的情況形成既有管線情況一覽表,各參建單位共享。既有管線的產權單位以及相關勘測單位對查詢和現場探測工作必須給予支持和配合,不提供或不配合現場探測工作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在工程開工前,參建各方應制定管線保護措施方案,簽定管線安全保護協議,明確各方的管線保護責任領導和現場責任人,編制處理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在開挖施工前,項目規劃紅線範圍內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的管線保護責任人必須及時到現場進行管線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四、建設單位統籌、監督其所委託的施工和監理單位嚴格執行管線保護方案和保護協議;管線權屬單位必須安排現場責任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管線權屬單位未派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導致施工損壞管線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協 議 內 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規劃紅線範圍內已探明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既有管線,為確保現狀管線運行安全,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管線安全保護協議:

一、各方職責

(一)前期準備

1、管線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提前通知建設單位,向其取得各類既有管線的圖紙等相關資料,建設單位在合理時間內配合完成資料提供,並委派專人進行現場既有管線情況交底。

2、管線施工單位必須在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的指導下制定管線安全保護措施方案和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並交道路建設單位備案。

(二)施工過程

1、在施工中,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管線安全保護方案及本保護協議。

2、在施工前,各施工單位必須結合既有管線資料及交底內容進行人工探挖,確切掌握地下管線的實際走向和埋設深度。當管線實際情況與資料內容不符時,暫停施工並立即向既有管線權屬單位和建設單位反映。相應單位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安排現場責任人到場指導,管線施工單位需在現場責任人的監護、指導下繼續施工。

3、在遇到既有管線較複雜、施工難度較大的情況下,管線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既有管線權屬單位和建設單位,請其安排現場責任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相應單位要給予配合支持。

4、既有管線監護人員須積極配合支持施工單位,負責指導其在既有管道附近開挖探 管及施工的監護工作,同時在既有管道設置警示標誌,並進行監護。對連續施工需要跟蹤監護項目,須派人24小時做好監護工作。

5、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設置警示標誌,積極配合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監護人員工作,嚴格按其指導施工,如有危及既有管道安全的行為,既有管線權屬單位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施工單位不得強行施工。

(三)事故處理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管線損壞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相應管線權屬單位進行搶修並做好原始記錄,嚴禁晚報、瞞報。管線權屬單位在接到通知後應無條件做好事故搶險和處理工作。在事故處理完成後,各方應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武漢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以及本安全保護協議的規定做好責任認定,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與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二、專項補充內容

本協議參建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於施工工程驗收合格之日止。

各方確認的管線圖作為本協議附件附後。

三、安全責任人

本協議參建各方安全責任領導及現場安全責任人如下:

單位名稱

安全責任

領導聯繫電話現場安全

責任人聯繫電話

四、簽章確認

建設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施工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權屬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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