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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合同範本

道路施工合同範本

施工合同範本一

道路施工合同範本

經市府基建辦施工處批准,本工程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開招標(協商議標或甲方委託),由乙方承建,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內容和承包範圍

(一)單項或單位工程類別、結構形式:______;層/幢;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建築面積,道路:___________;給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構築物:____________。(二)承包範圍:承包按 _____號施工圖紙全部工程(包括圖紙説明及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基礎工程(含樁基)、地下室工程、主體結構、內外裝飾、機械設備、給排水、電力、照明、防雷、通訊、空調、液化氣管道、市政道路、橋樑、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額內未包含的工程項目:

第二條 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額:按定標價或協商價,建安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辦法辦理:

(二)承包方式:

1. 按施工圖預算包乾或投標大包乾,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2. 按國家規定繳納的承包工程收入營業税和城市維護建設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額內,由乙方支付。

3. 工程質量標準要求:

第三條 工期

(一)按定標(或雙方)規定總工期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二)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況者,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按實際相應順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場地,或障礙物和施工用水、電源未接通;

2. 因設計圖紙修改(甲方或設計院提出修改),影響進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變更)設計通知書未在該修改(變更)部份施工開始前三十天送達乙方簽收而影響進度者;

3. 由甲方提供的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計劃進行或向乙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4.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造成停工者;

5. 因停水停電或因電力,水壓不能滿足施工需要,影響達連續六小時以上者;

6. 甲方代表藉故不簽證,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展者;

7. 甲方財力不足導致停工窩工者;

8.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 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設備由 方自行採購供應至 施工工地現場(倉庫)。

(二) 工程 材料及 設備,由______方採購供應至 場地(倉庫)。

(三) 工程 設備,由______方採購供應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貨。

(四)鋼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協助解決,屬有價供料,供應價由雙方商定,與承包金額無關。

(五)購買三大材料所需的外匯由 _____方負責解決;裝飾材料、電梯、空調機及水電器材,如設計採用進口時,其外匯由 _____方負責解決,如由乙方採購時,其單價應徵得甲方同意。

(六)雙方供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應附有原出廠證明,否則應進行試驗,試驗費由供料的一方負責,對已有出廠證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異議時,應進行復驗,如複驗合格,其複驗費由持有異議的一方負責,否則由供應方負擔。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辦理土地徵購、青苗等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搬遷及其它障礙物拆遷(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的障礙物資料;

2. 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3. 開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築紅線圖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源的聯結點應在紅線圖以內距離建築物不大於30-50米,市政管網工程為______米。並能滿足施工需要;

4. 提供工程地質報告書兩套(有打樁和基地地下室工程),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5. 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______套(含設計院標準圖),樁基工程質量證明書兩份;

6. 由於生產和使用的需要,甲方變更設計時,應提前三十天辦理工程變更和修改設計手續;

7. 提供必須的施工臨時用地,辦理紅線外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許可證,並承擔上述所發生的費用。因建築物施工場地狹小,而導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等的二次或多次搬運,所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應按實計算),由甲方承擔,並按工程進度付給乙方;

8. 組織有甲、乙方和設計院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與會審,做好經三方簽署的會審紀要,並按施工圖的份數發給乙方;

9. 審核乙方編制的工程總進度計劃、工程進度月報表、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及時組織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並交乙方驗收安裝、對於有缺陷、質量不合格、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儘可能不影響工程進度;

11.甲方應在現場組織地盤管理機構,按《市基建工程地盤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管理。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2.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竣工結算。

(二) 乙方責任:

1. 施工界區內臨時設施,臨時道路、水、電、管線的修建安裝;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並送甲方及市質量監督檢驗站;

3. 每月25日後四天內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完成工程月報(包括形象進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4. 按施工圖紙、施工總説明、圖紙交底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的《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進行施工,作好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合同工期;

5. 按施工安全規範的規定和採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 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彙集施工技術資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 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清潔,道路暢通。器材的堆放整齊,並及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

8. 做好對分包單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時),抓好分包單位的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

9. 在交工後一年的保修期內,發現有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屬設計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費由甲方負責;

10.凡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立即書面報告甲方或主管單位備案;

11.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包括建築物周圍2米內的和堆到2米外的餘土及其它堆積物,生產和生活的臨時設施除拆),並將門窗、玻璃、地面擦掃乾淨,廁所、廚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乾淨,做到工完場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應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六條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 施工中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應隨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院和甲方審核同意並簽證;

2. 乙方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在現場設專職質量安全檢查員,做好自檢記錄;

3.凡隱蔽工程,經乙方自檢後,應分批填制確切的隱蔽記錄(即範圍、數量、質量),憑表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查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雙方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個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後4小時內仍未到現場驗收,則乙方自檢後確認合格,即可隱蔽,甲方代表事後必須補籤手續;

4. 如確需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復查時,其複查結果不符合設計或質量不合格者,複查費由乙方承擔,若複查結果符合設計要求,質量合格者,複查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5. 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罰款,返工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停工工期不予延長;

6. 質量等級的評定應執行《深圳市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試行辦法》。

第七條 施工圖紙修改

1. 施工圖的修改變更須經設計院和甲方代表簽證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單或圖紙發出的份數與設計施工圖發出的份數同;

2. 修改部分的工程費用按發生時深圳市執行的材料預算價格、預算定額、取費文件規定計算。由乙方編制,甲方核實後,報有關審計部門審查,確定增減造價;

3. 若修改屬工程材料費用、施工質量問題等的乙方原因,則修改後費用的增(含返工損失等)減由乙方承擔,工期損失不予順延;

4. 施工中發現設計有問題,或嚴重不合理的,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應順延;

5. 施工中如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強行施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應順延;

6. 已開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時,賠償施工單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先付不少於本合同承包總金額的(工期兩年的當年投資額的)_____%予付款,計____________萬元;

2.甲方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於收到工程月報五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予付款;

4. 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滿後支付給乙方;

5. 若甲方拖欠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應按本工程經辦銀行當時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結算拖欠工程款每超過一天,按拖欠款的_____分之_____罰款;

6. 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進度時,其造成乙方停工、窩工損失及欠款利息按有關規定均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7. 在驗收過程中,如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內,由施工單位修好,否則,超過一天按保留價款的_____分之_____罰款。

第九條 工程驗收

1. 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作預驗收檢查,甲方應及時配合;

2. 工程竣工時,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圖及報告兩套,甲方應及時組織驗收;

3. 經驗收檢查工程有較大的翻修者,則以翻修合格後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4.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日期;

5. 竣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質量標準者,從驗收之日起五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不得因有經濟糾紛而拒絕支付。

6. 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個施工單位施工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依據。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二十天內將竣工工程結算有關資料送交甲方審核,關建行或審計站審定;

7. 乙方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也應在竣工報告提交日期起15天內全部撤離,並工完場清,如工完不清場,則收取地租費每日_____元/m2在餘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條 獎與罰

(一) 工期提前或拖延的獎罰:

1. 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獎不罰。

2. 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 天、由甲方獎給乙方深圳元。

3. 無正當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深圳元。罰款金額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 深圳%,或深圳元,或罰款天數不封頂。

1.驗收後達到標準者,獎(罰)工程造價的 。

2.驗收後達到標準者,獎(罰)工程造價的 。

3.驗收後達到標準者,不獎不罰。

(三) 工程驗收完畢後一個星期內獎勵與罰款,且必須兑現,如逾期不付,則按拖延的天數和銀行當時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條 其它

(一) 不論新、改、擴建工程,施工單位在易燃易爆、動力設備、高壓線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車間附近,以及臨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時,必須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施工單位負責提出設施方案,並報建設單位或有關部門備案,若施工單位防護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颱風、地震、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共同對等承擔;

(三)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隨意轉包第三者而從中漁利,工程專業需分包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經甲方對承包者資信審查,工程質量、工期乙方負責;

(四) 由甲方分包給第三者時,則應由甲方負責統一管理,安排場地,臨時水、電接點,質量檢查驗收及各方的協作配合。影響乙方工期時,由甲方負責。

第十二條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經濟特區有關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報原鑑證機關鑑證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有牴觸。

第十五條 在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經調解仍不能解決時,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送深圳經濟特區基建合同預算審計站鑑證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滿後,自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審計站、經辦銀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施工合同範本二

一、 工程項目

1.1 工程名稱:*****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總平面圖中 標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實、碎石壓實、路基排水溝)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1.5 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暫定) 元 單價 (綜合單價包乾)

1.8 質量標準:合格。

1.9 工 期:工程總日曆工期 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二.技術標準及圖紙

2.1 圖紙

2.1發包人提供:

2.2 技術標準:

2.2.1 執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現行國家、上海市相關技術標準、規範;

2.2.2 質量評定執行相關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廠證明質量保證書、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3.1 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1.2發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場地三通一平;

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並進行現場交驗;

提供地下管線佈置圖、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負責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紙會審工作,並作好各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

進行工程協調、管理、驗收與及時安排下道工序;

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2.1承包人主要工作:

本合同簽訂後收到發包方通知 2 天內,承包人進場完成施工準備。

嚴格按照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設計要求及工程內容。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工程進度計劃、用電計劃,並報送發包人及監理單位審核批准;

負責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現場施工記錄,配合發包人和監理單位進行質量檢查;

工程竣工驗收後2周內向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供肆套竣工圖及竣工資料;

四、工程價款

a、本工程採用綜合單價方式,此價格涵蓋了完成該工程項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裝費用、質檢費用、水電費、管理費、利潤、税金、勞務、監督、趕工措施費、開辦費、機械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為完成合同約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費用。該單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保持不變,不受市場價格及政策性價格的調整而增減。

b. 設計變更所增加的費用,有合同單價的按合同單價,沒有合同單價的根據上海市93土建定額再結合上海市有關文件進行編制,如93土建定額中沒有的子項,可套用市政定額中相應的子項,費率按93土建定額四類下浮 計取.設計變更中所增加的材料:報價書中有的按報價書,報價書中沒有的承包人應報所需材料的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產地、價格,經發包人審定後方可使用,並作為結算依據。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75%;

5.2 工程結算後,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其餘5 %的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期滿一年後支付,如保修期內由於承包單位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單位免費維修,如承包單位2天內不到,由發包人處理,所發生費用加10%的管理費由承包人承擔;

六.竣工驗收

6.1承包人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組織竣工驗收。發包人在收到通知後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後2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整改,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

6.2承包人在通過竣工驗收合格後7天內向發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資料肆套。竣工資料包括文字資料、竣工圖、工程照片,並提供相應的電子文檔資料。

七.違約責任

7.1發包人違約:

7.1.1因發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費用不計。

7.2承包人違約:

7.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條所示工期按時竣工,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發包人支付逾期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全部損失。

7.2.2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承包人無條件進行返工、整改、修復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達到合同質量標準,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重新檢測所需費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並且向發包人賠償本工程項目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後7天內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有權另行安排單位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7.2.3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弄虛作假,採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責令返工並賠償損失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畢後,未能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及開通,招標方將不予以支付剩餘的工程款,直到驗收合格並開通後,發包人無息支付。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8.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且加蓋法人公章後生效;

8.2合同訂立時間: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上海市。

8.3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九、合同份數

9.1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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