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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授課老師聘用協議書(通用3篇)

培訓機構授課老師聘用協議書(通用3篇)

培訓機構授課老師聘用協議書 篇1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培訓機構授課老師聘用協議書(通用3篇)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在本機構工作滿________年後甲方為乙方交社會養老保險70%。

3.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標籤:

培訓機構授課老師聘用協議書 篇2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年。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一)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説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二)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户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説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説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三)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四)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衞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五)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

培訓機構授課老師聘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

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合作關係自然終止。

2、合作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作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合作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

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國小、國中、高中一對一)按約定取得 元、 元、 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國小、國中小班教學)按約定取得 元、 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

週一到週五的託管班工資方案:以月為單位,每月基本工資 元,另外每位同學 元(

第一個月每位老師限帶 人,從

第二個月起按個人教學能力增加學生人數)。

註明:

1、每次課 個小時。

2、國小生期中或期末考試每位同學達到 分以上者,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 元(一對一學生增加 元)國中生達到 線者每次課增加 元課時費,個別學生另作要求。

3、託管班的學生下個月續費者獎勵 元每人,流失一個罰款 元。

4、工作滿 年者每個月基本工資增加 元。

5、小班學生以六個為基準,學生每多出一個人,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 元。

特別情況另行通知,達到雙方意見統一。

6、學生試課成功,在交費的

第一時間將獎勵該老師 元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每週 晚上之前將本週末上課內容發送給甲方);按時到崗、認真上課;保證每次課時(45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合作合同即自行終止。

在合作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作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作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合作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作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條、其它事項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

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若乙方在試講和授課期間,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學生及家長達成協議帶走甲方資源,經證實,乙方給予甲方 元課時費的違約金或甲方在乙方課時費中扣除。

2、甲乙雙方因實施合作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4、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蓋章)法定代表人: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地址: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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