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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副產品買賣協議(通用26篇)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通用26篇)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1

___________縣農產公司.,以下簡稱買受人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通用26篇)

_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簡稱出賣人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必須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向買受人交售__________________斤,。

2.買受人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向出賣人計付貨款。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___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無上述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2.______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出賣人供應,包裝物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交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___,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驗收期限;驗收手段;驗收標準;由誰負責驗收;在驗收中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交售的____________經驗收合格後,買受人應在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賬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於合同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並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出賣人在交售______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徵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並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______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2.買賣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買賣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選擇優良玉米種子——“______________”由乙方種植,玉米成熟後由甲方收購,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玉米種植面積_______畝,玉米種子由甲方統一進購,種子款先由甲方墊鋪,待玉米收購後扣回。

二、鮮玉米收購價格和標準:鮮玉米穗顆粒均勻飽滿,果穗長度在________釐米以上,無病蟲害的按________元/kg收購。有病蟲害的,禿尖嚴重的癩頭玉米及收過老過嫩的另行定價。(以上價格一律為到廠價格,包裝袋由甲方無償提供)

三、 付款辦法:現金支付,不打白條。貨款兩清。

四、 合同簽訂後,甲方必須保證收購乙方由甲方提供種子的浙甜20__所種植的鮮玉米,乙方的玉米也不能轉賣與他人。

五、 合同期間,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技術進行監督指導。

六、 合同雙方必須互守條約,若有違反者必須補償對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鎮農辦留存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3

簽約地點: 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

買受人(甲方): ______

出賣人(乙方): _____ 鎮(街道) 村 户

經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現就桑苗的種植和收購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種植桑苗的產品名稱、品種、數量、交售時間。

產品 名稱 品種 規格計量

單位訂購數量其中:交售時間及數量

一、 質量標準、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收購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收購地點、時間及方式。

1、收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購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工具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貨款結算辦法按以下 項執行。

1、當場結清乙方貨款,貨款兩清。

2、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無權要求退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違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

2、乙方應當按本協議約定的數量(面積)進行種植並如數交售桑苗,乙方因非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客觀因素而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按合同應交部份貨款的 %償付違約金。

3、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收購或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按未收或者拒收部份貨款總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甲方) 出賣人(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4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額 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

物屬於 所有。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和地點: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九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

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

GF-20__-0151

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 賣 人 買 賣 人 鑑(公)證意見: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 帳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

出賣人:____縣____鄉_____村______村民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內),向買受人交售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除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以外,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賣(買)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約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出賣人交售的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買受人應在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並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

3.出賣人在交售(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買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徵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做出處理(買賣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約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並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XX銀行……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___(章)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訂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6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 (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地區標準執行;

(4)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____ (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2)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送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第四條 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第五條 驗收辦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六條 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7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

品種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 售 時 間 及 數 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獎罰標準及兑現方式:超售 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 元

十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鈎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質量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供應交貨時間及地點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8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

5.質量等級: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或地方衞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或地方衞生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 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_________;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籤清楚;

5.包裝費用由_________(甲/乙)方負擔。

6.包裝物由_________(甲/乙)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 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四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_________%,餘款在貨到後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税率為17%的增值税發票。

(2)税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2.保險: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第六條 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_________%誤差,允許含水分為_________%。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並在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風險負擔

1.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產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必須及時驗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格的農副產品,但必須向乙方説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做好生產採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產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品。

3.乙方的農副產品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_________%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4.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後,有權自行向第三方出售產品。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_________。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如其品種、顏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產品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產品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產品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留存一份。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9

簽約地點:金字塔飼料有限公司

簽約時間:年月日

賣方:農副產品經營部

買方:塔飼料有限公司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產品買賣具體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本合同。

一、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產品質量應符合:水份不高於14%,雜質不高於5%,蛋白含量大於或等於16%,無發酵、黴變、異味異嗅、摻雜摻假等,其他指標符合(1999)國標一等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時間

交貨地點:眉山市金字塔飼料有限公司

交貨方式:送貨到需方倉庫

交貨時間:年月日前必須交貨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費用負擔

五、結算方式:交完貨7日之內付款。

六、違約方式:

1、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合同未完成,由賣方負全部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賣方:買 方:金字塔飼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傳真: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於_______所有。

第六條交貨方式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11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 (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地區標準執行;

(4)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____ (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2)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送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第四條 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第五條 驗收辦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六條 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12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品種產地商標計量單位金額交(售)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 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和地點 :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 地點及期限:

第九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______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運輸方式和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14

瀋陽農副產品買賣合同書

___________縣農產公司.,以下簡稱買受人

_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簡稱出賣人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必須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向買受人交售__________________斤,。

2.買受人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向出賣人計付貨款。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___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無上述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2.______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出賣人供應,包裝物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交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___,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驗收期限驗收手段驗收標準由誰負責驗收在驗收中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交售的____________經驗收合格後,買受人應在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賬向出賣人支付貨款。第四條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於合同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並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出賣人在交售______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徵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並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______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2.買賣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買賣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

出賣人:

日期: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15

合同編號:

出賣方:

買受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

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八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

發生爭議, 由雙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請       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浦口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鑑證方留存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户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買受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户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16

___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買受人

_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簡稱出賣人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必須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內),向買受人交售___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買受人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向出賣人計付貨款。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乾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出賣人(買受人)供應,包裝物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交售的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買受人應在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賬(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於合同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並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出賣人在交售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徵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並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2.買賣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買賣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日期為準。

第八條 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17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 (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地區標準執行;

(4)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________ (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2)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送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第四條 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第五條 驗收辦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六條 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並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18

有關農副產品買賣合同範本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編碼: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乙方(賣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編碼: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____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數量:  

4.計量單位和方法:。  

5.質量等級: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或地方衞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或地方衞生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 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籤清楚;  

5.包裝費用由(甲乙)方負擔。  

6.包裝物由(甲乙)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 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X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四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餘款在貨到後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項規定辦理。  

(1)税率為17%的增值税發票。  

(2)税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2.保險:(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六條 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____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並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風險負擔  

1.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產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必須及時驗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格的農副產品,但必須向乙方説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做好生產採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

第三方出售產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品。  

3.乙方的農副產品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4.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後,有權自行向

第三方出售產品。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如其品種、顏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產品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產品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產品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當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19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

產品名稱:

數量:

價款:

第二條:檢驗檢疫

雙方應按照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種子檢驗檢疫。

第三條:交貨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後,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貨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運費由______方承擔。

3、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提貨。

4、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與運輸

1、包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貨後,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乙方付款後,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

1、乙方應對種子進行驗收,如發現種子數量、質量(發芽率、淨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日內提出異議;如發現種子純度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_日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______日內處理。

2、雙方對種子同時取樣、各自封存,樣品保存至生產收穫。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因種子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3、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20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

(示範文本)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

名稱

品種

產地

商標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和地點: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九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21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和地點: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九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22

編號:第號

委託保證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保證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鑑於甲方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編號為________《買賣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 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後日。

3.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變更後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法院起訴;

9.2向提起仲裁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2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產品名稱:____

品種: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

數量:________

單價:________

總金額:______

交售時間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用途_____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_____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_____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_____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_____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_____

十一、違約責任_____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_____

十四、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在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供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需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24

出賣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品種

產地

商標或品牌

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位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______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運輸方式和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買受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25

___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買受人_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簡稱出賣人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必須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內),向買受人交售___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買受人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向出賣人計付貨款。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對某些乾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包裝物由出賣人(買受人)供應,包裝物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___為驗收地點。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期限;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

(5)在驗收中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交售的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買受人應在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賬(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於合同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並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_____財政。

3.出賣人在交售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徵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並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___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2.買賣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買賣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日期為準。

第八條 其他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 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XX銀行、鄉政府、______ 、______ 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公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公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協議 篇26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 (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地區標準執行;

(4)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____ (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2)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 交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送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第四條 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第五條 驗收辦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六條 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並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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