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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精選28篇)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精選28篇)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1

甲方(出賣人):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精選28篇)

乙方(買受人):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甲乙雙方就甲方出售、乙方受讓甲方名下房屋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房屋位於:;建築面積:;房屋結構為。房屋所屬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該地塊土地面積為,土地使用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保證責任

1、甲方以自有資金合法取得該房屋所有權,用於自住,未出租,無抵押等它項權利設置;

2、該房屋為甲方獨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權,無共有權人;

3、甲方保證就該房屋不與第三人發生任何糾紛和訴訟;

4、甲方保證辦理該房屋所有權證的所有手續齊全。

第三條:成交價格:

第四條:房屋交付時間

甲方尚未居住使用該房屋,於年月日交付乙方佔有;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有關該房屋的《房屋土地使用證》、《房屋購買協議》、有關付款發票或收據、有關證明、證件及其它一切手續的原件。自房屋交付時起,與該房屋有關的`所有權益隨之轉移於乙方擁有。

第五條: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

採取一次性全額的現金付款方式;乙方的具體付款時間為年月日。

第六條:房屋交付時的狀況

該房屋尚未裝修使用,無任何動產存在。

第七條:甲方的有關配合義務

1、由於該房屋產權證尚未辦好,在以後辦理產權證過程中,甲方有積極協助配合的義務;若因行政或其他非因甲、乙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房產證時,甲方不得索回與本房屋有關的一切權益,並應積極配合乙方行使該房屋權利。

2、若甲方已經將户口住址落於該房屋內,應於交付乙方房屋前將户口住址遷出該房屋;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在該房屋落户事宜。

3、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協助將在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登記的該房屋户主變更為乙方名下;

4、在房屋交付的同時,甲方協助乙方在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業交接手續;

5、在必須甲方出面協調有關該房屋的其他任何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出面協調有關事宜。

第八條;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誠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房屋總價款的違約金;乙方也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總價款,並要求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的違約金;

2、乙方遲延交付房價價款(銀行正常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房屋總價的違約金;甲方也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房屋總價款的違約金。

3、除以上特別約定的違約責任外,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均應承擔違約金元;

4、因任何一方違約的原因,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相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5、若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了房屋質量問題或者房屋受損,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視情況,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價款,並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未列明的違約責任,依照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2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買賣雙方在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該轉讓之房地產具體情況如下(附件一)

(一) 該房地產坐落在廣州市 區 路 街 巷(裏、弄、坊) 號 樓 房,房地產權證號:

(二) 房屋類型(使用性質)為【住宅】【商鋪】【其他 】,建築結構為【鋼筋混凝土】【磚木】【其他 】,層數 ,建築時間 ,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面積 平方米,違章部位及面積

(三)該房屋佔用國有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用途為【居住】【商業】【其他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地籍圖號為圖(區) 幅(段) 地號,此國有土地使用權年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此房地產上存在【共有】【他項權利】【租賃】【其他 】關係。關係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同意該房屋買賣的證明(附件二)。

甲方保證以上內容為真實;保證擁有上述房地產的合法權利;保證上述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説明的其他權利。

第二條 上述房地產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商定房地產交易價格為幣元,大寫 仟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佔有使用。

第四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申請辦理交易登記手續。

第五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自該房地產【核准登記】【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房地產交易的税費按照國家及廣州市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繳。

第七條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佔有、使用的,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第八條 因甲方的原因,使得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在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辦理交易登記手續的,按照以下方式處理因乙方的原因,使得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在房地產交易登記所辦理交易登記手續的,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第九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給付房款的,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訂立補充條款或者補充協議;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是房地產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和本合同正文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約定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立之時起生效。

第十三條 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有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簽章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關係人聲明

【共有】【他項權利】【租賃】【其他 】

關係人意見 同意甲方出售本合同確定的上述房地產並放棄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共有人(簽章)

承租人(簽章)

抵押權人(簽章)

説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國有土地範圍內已核發房地產權證的房地產買賣。

二、合同內的空格部分由房地產買賣雙方當事人商定後如實填寫;內容為並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三、不需填寫的空白處應寫無。預留空白不夠填寫,當事人協商一致,可另立附件,附件必須簽字蓋章。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3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合肥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4

出賣人(甲方)

出售方 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制定房地產買賣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

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通過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居間介紹,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產權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1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購房合同號為: GF-20xx-0171。

(二)房地產座落:貴陽市小河區樂街小區櫻花園2座5單元6層10號

(三)房地產建築面積:70.96 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 / 平方米。

(四)隨該房地產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見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交房、租賃、户口等其他關係)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條 甲方保證該房地產權屬無爭議,在將房地產出售前,已經與其配偶及房地產權證內的權利人協商一致,若出售後配偶再提出異議的,由權利人承擔法律責任,並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叁拾壹萬玖仟元整(淨收價),小寫:(¥319000.00)。(若與到產權處和地税局申報的.過户價格有衝突的,以本合同協定的價格為實際成交價格)。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給乙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時間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約定明確,甲方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 20xx 年 4 月 15 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委託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向小河區房屋管理局申請辦理轉讓過户手續(若遇特殊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5

立合同人以下簡稱 賣 方: 甲 方

買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雙方議定房地產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建築結構:多層磚混結構,總層數: 層,建築面積(平方米),用途: 民用住宅。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二、甲乙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後,甲方正式交付乙方房屋鑰匙以及房屋產權證書。

三、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甲方應已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告知乙方。從正式交付乙方之日其起由乙方負責交納,該房屋所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雙方中途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辦理房產過户手續所繳納交易税費、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提供辦理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的材料。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物及裝修設施為: (以及之前約定的所有物品)。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乙方(買方):身份證號: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6

甲方(賣方):A,女,一九七二年四月十二日出生,現住X鎮XX街路58號。

乙方(買方):B,男,一九七三年三月一日出生,現住X鎮XX街路48號。

甲方將坐落於XX市XX鎮路B9—18.19的兩透連體房屋中屬於甲方自有的.一透(兩透連體房屋的總建築面積596。10平方米)賣給乙方。為了今後無爭議,本着互助互利、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特訂立如下條款:

一、甲方將坐落於XX市XX鎮路B9—18.19的兩透連體房屋中屬於甲方自有的一透(兩透連體房屋的總建築面積596。10平方米)賣給乙方。經雙方議定該房屋賣斷價計摺合人民幣玖拾萬元正(¥:90000000元)。

二、付款方法:乙方先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叁拾萬元,本合同簽訂後兩個月內乙方再付給甲方伍拾萬元,餘下壹拾萬由甲方名下移户到乙方名下時乙方即付給甲方。

三、辦理房地產證移户手續的地税由乙方負擔,契税、兩權證工本費由乙方負擔。若需甲方提供辦證相關的證明材料(包括簽字等等),甲方應及時給予無償幫助提供;否則,甲方每拖延一個月,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兩萬元正,並逐月支付。

四、乙方屆時若不能及時支付餘下壹拾萬元購房款,每逾期一個月,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兩萬元正,並逐月支付。

五、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XX年內若未及時申請辦理房地產兩權證,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合法,界地清楚,不存在重複轉讓或典當、抵押行為;若發現產權有異議、權界不清等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料理並承擔民事責任,不涉及乙方;若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將上述房屋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八、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之間所簽訂其他文書與本合同內容有牴觸的,一律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六份,買賣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二0xx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7

一、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除了適用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等一般法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外,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建設部相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幾種情形也可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效:

(一)房屋與土地分開轉讓的。建設部頒佈實施的《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城市房屋的產權與房屋佔用土地的使用權實行權利人一致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不得分離”《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這是因為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間具有不可分離性,否則,極易引起損失或導致糾紛。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合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則該類買賣合同應當是無效的。

(二)侵犯優先購買權的。房屋所有人在轉讓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有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條也有相應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這就是説,所轉讓的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或已對外出租的,必須徵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賣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應為無效。

(三) 因欺詐而轉讓商品房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

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四)商品房預售違法的。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縣級以上人民的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如不符上述條件,買受人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該買賣無效。

(五)在商品房轉讓過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權轉讓違法的。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以下合同應為無效: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沒有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沒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沒有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的政府審批而沒有報批或不予批准的;有批准權的人民的政府准予轉讓的,應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六)其他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禁止轉讓的。如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屬有爭議的等。

二、房屋買賣效力認定中的一些特殊情形。對這些特殊情形,應具體分析而不宜一概認為無效。

(一)房屋買賣未採用書面形式。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 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我國也《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

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即使未採用書面形式,也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如買賣雙方均實際履行了主要義務,買受人已交付了房款,並實際使用和佔有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該買賣合同沒有書面形式的,應認為買賣關係

有效。但為了過户的需要,應補籤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賣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如雙方未履行口頭合同的主要義務且並不能就此達成一致,則該合同應認定為無效的合同。

(二)賣方轉讓沒有所有權證書的房屋買賣合同。

對沒有所有權證的房屋,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規定不得轉讓。但從該條立法目的上看,其規定應當是屬於行政管理性的,違反這一規定,僅是產生房屋轉讓不能及時頒證或不能如期過户的結果。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 “ 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可見,只要標的'物合法且有權處分,對於標的物是否有相關證照,合同法並無特別要求。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也可以推導出: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儘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 對此應理解為:房地產權利人沒有現實房屋的產權證而不能辦理房屋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的登記過户手續,但不應據此認為預購房買賣合同必然無效。如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對房屋權屬證書尚未領取的狀況是明知的,且當條件或期限成就時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產權亦無其他爭議或購買的房屋已交付原告入住時,一般應認定為有效。如賣方隱瞞無證的事實或因存在屋建造存在違法行為且已被有關機關確定,根本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此類合同應為無效。

(三)沒有辦理過户手續而引起發一方反悔的。

1990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私房買賣的成立一般應以產權轉移登記為準的覆函》強調:“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以後,提出解除買賣協議,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應認為該民事法律行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許的。”

199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範懷與郭明華房屋買賣是否有效問題的覆函》答覆:“房屋買賣系要式法律行為,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應具備雙方訂有書面契約、中人證明、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辦理契税或過户手續的地方,還應依法辦理該項手續後,方能認定買賣有效。”

與此不同: 20xx 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我國《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九條中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手續,或者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如果原告請求被告交付該訟爭房屋,則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繼續履行其合同,並責令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是否進行登記已在法律上確認不是生效條件,僅是未辦理有關手續之前,不具有將合同指向標的房產權屬變更的效力。本質上説,這涉及到的債權行為和物權行為二元劃分的理論,只要雙方簽訂的不動產轉移合同(債權行為)依法有效,當事人雙方就應按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物權行為)手續。因合同一方原因未辦理過户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責令其繼續履行,辦理過户登記。

(四)房屋共人擅自轉讓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第(二)項“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九條“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可見,我國法律已確立了我國物權的善意取得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即買方受讓房屋時出於善意,不知有其他共有人或無從審查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或有充足的理由人認為其他共有人並不反對,支付了合理的對價,並進行了登記。則從保護善意第三人、維護交易秩序的目的出發,應當認定合同的效力允許買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五)城鎮非農業户口居民購買農村居民房屋的合同。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禁止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20xx〕234號《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第(十三)款重申:“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總的來説,從我國國家的政治基礎和純粹的法律規定來看,我國現行法律是不允許農村房屋買賣的。加之其又涉及到多方利益博弈,要改變此類規定也很困難。但由於從法律的合理性及此類合同的涉及到的問題廣泛性及複雜性來看,又沒有充足的理由支認定此類行為全部無效。

且農村村民出售住房後,只是不能再次申請宅基地而已,購買房屋的城鎮居民也可以行使房屋的居住使用權,只是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雖然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但其卻明確了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既然是物權,權利人當然有相應的支配權包括處分權。所以對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效力的認定,司法實踐中認定不盡相同,對該類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認定就不能簡單的一律為無效。如符合規劃要求和用地條件,買房自用的,就應認定為有效。且如當事人一方提出無效要求因其違反了誠實信用的民法原則而具有惡意也更不應得到法律支持。

(六)城市公房私自買賣的問題。

根據建設部及各地政府的規定,此類公房是禁止私自轉讓的。但這些規定畢竟屬於行政規章性質,並不是法律的直接適用淵源。另外,從現實看,私自買賣或者繼承公房的行為已非常普遍,且在一定程序上相關公房管理機構也默認了此類行為。所以,如果所涉及的公房轉讓如在合同簽訂前或履行後已經得到出租人的同意或買方以自己的名義交付了租金並且實際佔有了該房,則這種轉讓行為是有效的。反之,則為無效買賣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8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律師該怎麼做?

二手房買賣在實踐中很常見,也是經常引起糾紛的類型。那麼,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律師該怎麼做?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律師應該給購房者提供哪些意見?怎麼才能避免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第1條 本指引的定義及提示

1.1本指引所稱“二手房”,是相對開發商開發銷售的商品房而言,是指房地產產權交易市場中產權明晰、經過一手買賣之後再行上市的房屋,包括商品房和已購的各類政策性住房。

已購的政策性住房主要包括職工個人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所建房屋和合作建設房屋等。

1.2本指引所稱二手房買賣,是指出賣人將自己享有的商品房和已購政策性住房的所有權通過合法程序轉讓給買受人,買受人接受該房屋所有權並支付價款的民事法律行為;二手房買賣合同就是在該買賣過程中,出賣人與買受人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1.3本指引所稱買受人,是指二手房買賣行為中通過支付價款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交易方;本指引所稱出賣人,是指二手房買賣行為中通過轉移房屋所有權換取價款的交易方。

1.4本指引所稱房地產登記機關,是指房地產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

1.5本指引所稱房地產中介服務,是指為房地產交易提供服務的房地產諮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等活動的總稱。

房地產諮詢,是指為房地產活動當事人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信息、技術等方面服務的經營活動。

房地產代理,是指專業服務機構接受當事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辦理房屋買賣、房屋產權登記過户等方面的服務的經營活動。

1.6本指引所稱房地產諮詢人員,是指具有房地產及相關專業中等以上學歷,有與房地產諮詢業務相關的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取得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

1.7本指引所稱房地產經紀人,是指具備經紀人條件(經過考試、註冊並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組織和個人。

1.8本指引的有關內容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二手房交易。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房屋(含港澳台)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初次出售的房屋,不適用本指引。

1.9本指引所描述的工作內容,僅作為律師從事二手房買賣合同業務操作時的參考,不作為評判律師執業能力及過錯的依據。

第2條 對買賣合同主體狀況的審查

2.1二手房的買受人可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出賣人應當是依法登記在房屋產權登記簿上的房屋所有權人。

2.2基於各種財產目的和利益,買受人可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也可以他人的名義購買,還可以設定房屋信託持有和管理房屋。

律師可以根據委託人的購買目的,提供優選方案供委託人參考,但是不能代替委託人決策。

2.3律師應當注意:除了國家法律、國務院行政法規、國務院所屬部門規章外,還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及地方政府規章、具體的行政措施、辦事流程及規則等。這些地方性法規及各類規章對買賣主體作了一些資格限制,雖然未必導致合同無效,但可能導致當事人所簽訂買賣合同無法履行或受到行政處罰,或承擔不利的訴訟結果,因此必須充分注意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具體行政措施的涉及面。

2.4對於有資格限制的交易主體,律師應當提示審查相關主體的資質、許可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其中:

(1)交易主體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師應當提示審查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同意交易的書面文件。

(2)交易主體是國有的,應當提示審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3)交易主體是集體企業的,應當提示審查職工代表大會的批准文件。

(4)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投資購買非自用房屋的,律師應提示審查其是否已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

(5)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在境內投資購買自用房屋的,應當提示審查其是否持有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設立境內機構的證明和來境內工作、學習的證明。

(6)對於在境內沒有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境外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一年以下的境外個人,律師應提示其購買房屋存在的法律障礙與風險。

2.5律師應提示: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依法徵用,只能出售給本集體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第3條 對於權利狀況的調查與審核

3.1權屬審查

3.1.1律師應當提醒買受人審查二手房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對於沒有依法進行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地產權證書的房屋或權屬有爭議的房屋,應提示其法律上的風險及可能的後果。

在有些情況下,儘管沒有房產證,但是在評估風險後,可以通過信託設計進行交易或在有擔保的前提下交易,對此應當有當事人的另行委託。

3.1.2為慎重起見,律師應建議買受人向房地產登記機關調查核實權利證書及其記載內容的真實性、同一性,以瞭解擬交易的房屋是否有產權爭議。

不同的城市設定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的名稱不一致,如北京是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天津是天津市房屋管理局。律師提供諮詢意見前,應當瞭解本地的房屋登記管理機構。

土地使用權登記機關是二手房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但是應當加蓋人民政府的印章,以人民政府的名義發證。

律師在審查土地使用權證時應知曉房屋所在地的規定,瞭解土地登記機關是否已向轄區的所有房屋發放土地使用權證還是向部分房屋發放了土地使用權證。如果有土地使用權證,應提示買受人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相關事宜。

3.1.3律師應對房屋所有權證的真偽進行審查,及時發現證書的真偽。律師還應對出賣人的身份進行核查,確定是否存在冒名頂替的出賣人。

3.2共有財產審查

3.2.1律師在審查房屋所有權證書時,應當關注擬交易的房地產是否存在共有權人。

3.2.2二手房屬於兩個以上(含兩個)主體共有的,應當審查(提交)共有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必要時律師應出具範本文件。

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律師應提示不得買賣。

3.2.3律師應當注意:我國婚姻法規定,實行夫妻共同財產制為主,約定個別財產製為補充的婚姻財產製度。儘管房地產登記簿記載或者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為一人,也應徵求其配偶的書面意見或者由出賣人提交個別財產協議。如賣方稱單身,應要求其提供單身證明,如賣方稱離婚則要求其出示離婚協議、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審查離婚法律文件對所售房屋的處理情況,必要時應到出具離婚法律文書的機關進行核查。

3.2.4律師應當注意:交易的房屋若是發生繼承的房屋,應提醒委託人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繼承人,辦理繼承公證後,由所有繼承人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簽訂買賣合同。

3.3權利限制審查

3.3.1交易前,律師應當審查二手房有無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或者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權的情況,必要時律師應向登記機關和有關部門查詢。

一般説來,有權查封的司法機關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有權對房地產採取查封或限制措施的行政機關包括税務機關、海關、建設行政管理機關等。

3.3.2無法取得獨立證據的,律師應提示當事人作出沒有權利限制的説明。

3.3.3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權利的,律師應提示不得買賣或告知買賣的風險。

3.3.4律師要提示委託人,出於國家安全和軍事安全的考慮,國家安全部門規定:有些地域的房屋是不能出售給境外人士的,如出售,需相關項目辦公室出具准予購房的證明。律師可向房屋所在地有關政府部門、街道辦事處或居民委員會進行調查。

3.3.5律師應提示委託人,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購房,需取得外交部的批准。

3.3.6律師應就交易房屋的類別及性質進行審查,確定房屋的類別。如是央產房,律師應提示委託人,央產房出售需符合房改政策,上市出售的前提是原售房單位已到央產房交易辦公室辦理了登記備案,否則買賣雙方無法進行交易。

3.3.7律師應提示委託人,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或回遷房等按照經濟適用房政策管理的房屋交易在政策方面的限制,具體的限制包括是否能自己流轉、流轉的時間限制、主體資格的限制等。

3.3.8律師應提示委託人,出售人或買受人行為能力,以是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為準,如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關的代理或監護手續是否完備、合法。

3.4他項權利設置審查

3.4.1律師應當提示買受人,審查二手房有無抵押等他項權利設置情況。

若有抵押,應當取得出賣人已經通知抵押權人的書面證據,或者取得抵押權人等他項權利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證明。

律師應當提示:買房人有承擔所購房屋被追及償還債務的風險。

3.4.2律師應當提示出賣人,在出賣二手房前,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內將要出售的情況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果沒有履行通知義務,買賣合同無效。

3.5優先購買權審查

3.5.1律師應當提示買受人,在同等條件下,二手房的共有人和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應當審查優先購買權人有無放棄優先購買權或同意出售的證明。

3.5.2律師應當提示出賣人,如果房屋出租的,應將要出售的情況在合理的期限內提前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通知的合理的期限一般為3個月。

3.5.3如果沒有取得優先購買權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律師應當提示買賣合同存在可能被宣告為無效的風險。

3.5.4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律師應提示買受人購房後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並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3.5.5通過拍賣購買二手房的,律師也應當關注共有權人、承租人是否放棄了優先購買權。如果沒有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有效證明,應當關注拍賣程序是否規定了優先購買權人的權利行使條件。

3.6其他權利限制情形的審查

3.6.1律師應當關注和提示買受人注意,二手房若存在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的,不得買賣。

3.6.2若是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買賣,還要審查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有無下列禁止買賣的情形之一:

(1)以低於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

(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準,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準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者補足房價款及裝修費用的;

(3)處於户籍凍結地區並已列入拆遷公告範圍內的;

(4)上市出售後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

(5)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6)有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出售情形的。

3.6.3律師應提示: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滿5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出售住房,確需出售的,可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出售單價不得高於購買時的單價。

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住滿5年的,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以簽訂合同時間為限;有些即使住滿5年,也不能上市出售。有些經濟適用房可以按市場價格出售,但需由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地區、縣國土房屋管理局按成交額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

第4條 房屋質量的審查

4.1律師應當提示買受人查看或調查所購二手房的質量狀況。

4.2二手房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繼續使用的,律師應提示買受人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鑑定機構鑑定。

4.3律師應當提示委託人,律師不對房屋質量承擔任何責任。

第5條 買賣合同文本的擬訂和審查

5.1律師應提示:二手房買賣應當訂立書面形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當事人既可使用示範文本,也可參照示範文本自行擬訂合同條款。

自擬合同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法定責任、加重對方責任及排除對方權利的內容。

5.2自擬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1)買賣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二手房的坐落地點、面積、四至範圍;

(3)土地所有權性質、土地使用權獲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房的規劃使用性質;

(5)房屋的平面佈局、結構、建築質量、裝飾標準以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

(6)二手房買賣的價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7)二手房的交付和驗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8)出賣人户口的遷移;

(9)維修基金的處理;

(10)物業管理費的結清責任;

(11)違約責任;

(12)爭議的解決方式;

(13)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5.3律師應當提示:房屋的地點和四至、面積、土地使用權、房屋性質、户型、結構、配套設施、附屬設施、裝飾等,應在合同中敍述清楚,並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批准文件上的記載一致。

出賣方應當出示土地使用證或者提供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原件。

5.4有關街道、樓號等應當使用地名管理機構核准的名稱。

5.5價格、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房屋的交付和驗收時間、公共維修基金的處理及違約責任等應當明確。律師應提示先行支付房款對買受人的風險,後支付房款對出賣人的風險。

如果出賣人户口所在地是所出售房屋地址的,還應當明確約定出賣人遷出户口的時間。

5.6律師應提示:如委託人購買小產權房或城市居民購買農民的宅基地所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並應告知合同無效的後果及處理方式。

5.7律師應提示買受人瞭解所購房屋是否出現過非正常影響買受人的極端事件,如火災、嚴重的刑事案件等。

5.8律師應提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裝修、附屬物及傢俱、電器等是否包括在房價款中。

5.9律師應提示委託人在合同中約定詳細的合同解除條款。

5.10律師應提示委託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辦理過户的時間及違約責任,並告知在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受理後、房產證取得之前出賣的房屋仍有被查封的可能,如在此期間被查封,出賣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11律師應提示房屋一房兩售或多售的法律後果,並建議委託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發生此類違約行為的違約責任。

5.12因國家實行用地性質管制和建築工程使用管制制度,住宅用房未經小區內區分所有權人(業主)的一致同意,不能改做餐廳、歌廳等商業用途,因此律師應提示買受人注意審查房屋的使用性質。

5.13由於税收上的考慮,律師應提示委託人,有關裝飾特別是可移動的裝飾物的轉讓可以另行簽訂合同。

5.14律師應提示買受人注意:購買的房屋未經房地產登記機構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為防止出讓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為的.出現,應在合同中約定及時辦理備案登記和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還應約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定時間內,應當由出賣人結清房屋交付前所欠的物業管理費,並應將房地產轉讓情況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完成後辦理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户名的變更手續。

5.15律師應當提示:當事人可以選擇爭議的處理方式和機構。

若當事人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律師應提醒當事人選擇的管轄法院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專屬管轄。

若當事人選擇仲裁的,律師應提醒當事人準確書寫仲裁機構的名稱,如選擇“北京仲裁委員會”的,不能寫成“北京市仲裁委員會”。

律師還應當提示:仲裁是按照選定的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而且是一裁終局。

5.16律師應當及時關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的變化,並應提示委託人,在辦證中發生的各種税費應據實支付。

5.17律師應提示委託人,二手房買賣中發生或應繳納的税費及繳納税費的主體。税費繳納的標準各地有一定差異,且因國家對房地產的調控政策時常變化,一般買方在交易時應繳納契税、印花税,如辦理貸款應繳納與貸款有關的保險費、評估費等費用。賣方一般繳納營業税、城市建設維護税、教育附加費、個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費用。律師應提示委託人購買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還會發生出賣人與開發商之間辦證的費用,應在合同中約定費用的承擔責任人,並同時告知委託人税費標準隨時可能會變更,實際費用應以登記時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規定為準。

5.18合同簽署應以書寫簽名為準,但房屋登記機關有特殊要求的應加蓋印章。

5.19如果是賣方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應當附有經過公證的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如果是買方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也應附有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

第6條 中介服務合同審查

6.1律師提示:在接受二手房中介服務中,委託人注意核驗中介服務人員的資格證書,以確保相關人員具有房地產中介服務資格,具有與職業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6.1.1要核驗房地產經紀組織和執業經紀人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備案手續和註冊手續證明。

6.1.2應當提示委託人注意房地產經紀人和經紀人員按照下列程序執業:

(1)向委託人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員資格證》,校驗委託方提供的有關文件資料;

(2)從事需要簽訂房地產經紀合同的業務項目,應參照當地房屋登記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制定的示範合同文本與委託人簽訂房地產經紀合同;

(3)履行合同期間,向當事人各方如實、及時報告訂約機會和交易情況;

(4)記錄經紀業務交易情況,妥善保存有關資料;

(5)按合同規定收取服務費,開具統一發票。

6.1.3應當提示委託人注意,房地產經紀人和經紀人員有無下列禁止行為:

(1)無照經營,超越其核準的經紀業務範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2)隱瞞非商業祕密的有關經紀活動的重要事項。

(3)弄虛作假,提供不實的信息,或簽訂虛假合同。

(4)採取引誘、脅迫、欺詐、賄賂和惡意串通等手段,招攬業務或促成交易。

(5)偽造、塗改、轉讓《房地產經紀人員資格證》或允許他人利用自己名義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

(6)利用已經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或他人掌握的經營信息,採取不正當手段,轉移業務,背棄合作,侵吞勞動成果,或損害委託人利益。

(7)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從事本公司開發建設的房地產經紀業務。

(8)房地產經紀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房地產經紀組織內兼職。

(9)索取或收受委託合同規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財物,包括房地產經紀組織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託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佣金以外的報酬;房地產經紀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利用執業便利,在委託的客户之間,通過壓低賣出價格,自行收購,再抬高價格出賣給購房者,牟取不當利益。

(10)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11)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6.2政府制定了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的指導價。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服務費由房地產經紀人與當事人在下列收費標準內自行議定,並在房地產經紀合同的履行期限內交付:

(1)居間介紹或者代理房屋買賣的,按成交價的3%以下收取;

(2)居間介紹或者代理房屋租賃的,按月租金的70%以下一次性收取;

(3)居間介紹或者代理房屋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1%以下收取。

提供諮詢服務的,服務費標準由雙方協商議定。

6.3律師應提醒委託人注意:凡委託具有房地產經紀資格的專業公司提供代理、居間介紹等服務的,受託居間、代理的房地產經紀公司應在合同中標明名稱、地址、電話和房地產執業經紀人的姓名、執業證書號碼,並簽字蓋章。

6.4二手房買賣應當訂立書面形式的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當事人既可使用示範文本,也可參照示範文本自行擬訂合同條款。

6.5律師應提示委託人注意,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中介服務項目的名稱、內容、要求和標準;

(3)合同履行期限;

(4)佣金金額或者計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時間;

(5)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

(6)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6.6實踐中各房地產經紀組織通常使用自行制定的含有格式條款的房地產經紀合同,律師應提示不應含有以下條款:

(1)中介合同不應捆綁全權代理條款;

(2)中介合同不應含有強制締約條款;

(3)中介合同不應含有分享違約金條款;

(4)中介機構無權收取定金。

6.7律師應提示委託人:

(1)中介機構如果受託代理銷售,無權向買受人收取佣金;

(2)中介機構現金收購或者變相收購中存在的陷阱;

(3)中介機構無權禁止和限制委託人與對方當事人見面和談判,如果拒絕,律師應提示注意交易中的不實成分。

第7條 抵押貸款合同審查

7.1本項審查一般僅對委託人作為買受人、需要申請購房貸款的合同。

律師應協助買受人審核有關貸款條件和文件、簽署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或組合貸款協議、抵押協議。

7.2貸款銀行一般均要求買受人提供公積金貸款的住房貸款置業擔保公司擔保和商業貸款的保險公司保險。律師應協助買受人審核有關文件,指導買受人簽署擔保協議、保險協議,根據有關規定核對擔保費、保險費。

7.3如果委託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律師應審核: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是否為國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權的住房,並用於本人家庭自住;

(2)買受人是否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並具備相關證明文件。

律師應當及時關注有關公積金貸款的限定性條件的變化,並及時提示委託人。

7.4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和期限,律師可提供參考方案,但不能替委託人決策。

7.5若委託人購買非居住房屋,律師應提示只能申請銀行商業貸款,具體貸款條件、金額、期限、利率可與具體貸款銀行談判確定。

7.6若二手房轉讓存在貸款,律師應提示:

(1)出讓人已全部還清貸款並已註銷抵押登記,或沒有貸款抵押,購房人可直接申請貸款。

(2)如出讓人未全部還清貸款且尚有抵押登記的,購房人可採用轉按揭或先全額還清貸款註銷抵押登記後重新申請貸款。轉按揭貸款的一般流程為:

①出賣人取得貸款銀行轉讓抵押房屋的同意;

②買賣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③提交買賣合同及買受人貸款資料交申請銀行審核;

④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後與受讓方簽訂借款合同;

⑤辦理房屋過户、抵押登記手續。

(3)律師應提示借款人(房屋的買受人)辦理貸款的流程及對買受人主體資格及貸款額度的限制,告知不能取得貸款或不能全額取得貸款的後果,並告知應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不能全額或不能取得貸款的處理方式。

(4)律師應提示出賣人,如買受人通過貸款支付房價款應協助買方辦理貸款手續,包括配偶共同出面對銀行面籤相關的貸款資料。律師同時也應提示買受人,出賣人的共有人不配合辦貸款對買受人所具有的風險。

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麼怎麼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複印件很容易作弊。籤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範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採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瞭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籤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户。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裏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户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買房籤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事項: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裏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裏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裏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裏通常沒有説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複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

4、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麼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説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説買家電什麼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就和大家分享到這裏了,買房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情,會花費我們大量的精力財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對待,買房籤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明確裏面的內容,這可都關係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條款細節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希望以上小編整理的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能夠幫助到您,讓您在買房籤合同時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9

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説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户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説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説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划算。

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瞭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瞭解詳細情況。

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範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衝突。

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房屋買賣合同應具備的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

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的坐落位置;

(二)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三)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四)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後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總之,應對房屋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房屋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10

深圳房屋買賣合同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佔份額: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佔份額: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佔份額: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11

房屋買賣協議書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三、乙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將該樓房購房合同及樓房一併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屆時將剩餘款項一併付給乙方(乙方在付款時,為確保在以後的房產過户順利,將暫時暫扣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待該樓房的房產證順利過户給乙方時,乙方再把此款項付給甲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户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户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八、經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把剩餘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應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併交給乙方。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九、雙方違約責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房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房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房訂金。

十、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宜昌市有關地方性法規,甲乙雙方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房屋基本情況:房產證號: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面積:________(房屋面積為原產權證面積,新產權證面積以房管實測為準)。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該房產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小寫:________),過户費用由相關部門計算。

第四條、支付條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應於過户當日支付房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小寫:人民幣________元整)。

2、抵押付款:在簽訂抵押合同時,乙方支付人民幣首付款和人民幣貸款

第五條、甲方承諾在收到全部房款後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逾期交房,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總房款的2%。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延期交付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確認不可抗力的證明,方可免除前款責任。

第六條、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所有權不存在爭議。如發生與甲方有關的`財產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違約後果和責任。

第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總房款的10%。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當據實賠償。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四份用於辦理過户手續。本合同應在各種手續完成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13

一、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在房屋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的時候就將房屋交付給了買受人,而買受人接收了房屋。如果房屋達到交付條件的時間超過了合同約定的時間,買受人能否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處理方法】

按照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約定,買受人在接收房屋時應當有權察看房屋達到合同約定交付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因此,無論是出賣人在交房時沒有出示這些證明文件,還是買受人明知房屋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而同意接收房屋,雙方當事人都以自己的實際行為變更了合同關於房屋交付條件及程序的約定,那麼,如果房屋達到交付條件的時間超過了合同約定的時間,買受人不能再依照合同的約定追究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逾期履行違約金如何確定

【處理方法】

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為標準來計算違約金;合同沒有約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數依逾期貸款利息標準來確定。

三、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如何處理

【處理方法】

按合同約定來處理。如當事人能舉出證據説明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具體數額,則違約金按是否超過損失30%為限來進行適當調整。

四、對於出賣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買受人可採取的救濟措施有哪些

【處理方法】

買受人採取的補救措施有:

(1)實際履行。買受人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如果通過加固等能夠修復,且確保建築物安全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依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內容履行義務。實際履行是我國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是一方違約以後另一方可以採取的一項主要補救措施。但要考慮違約方能否繼續履行及其繼續履行的合理性,如果違約方確無力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會付出更大的代價等,均不宜採取此種補救措施。

(2)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現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後,難以通過修復辦法解決的,買受人可請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種較嚴厲的措施,一般禁止當事人在沒有任何法定或約定根據的情況下任意解除合同。

(3)違約金及損害賠償。出賣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買受人不論是請求實際履行還是解除合同,均不影響請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違約侵權責任。

五、出賣人交付不合格房屋,買受人採取違約侵權責任措施予以補救的,應注意哪些問題

【處理方法】

(1)不法行為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和精神傷害的,即使當事人之間存在着合同關係,也應按侵權責任予以處理,因為合同責任不能對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和精神損害提供補救。

(2)當事人之間存在合同關係,而不法行為僅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則按合同糾紛處理對受害人更為有利些。

(3)責任競合的情況下,若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約定了雙方僅承擔合同責任,原則上從其約定。但當事人的約定不能免除其應承擔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侵權責任,在此情況下,受害人享有兩種權利。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14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房屋設施使用費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

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委託代理人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電話及傳真:__________ 電話及傳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1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該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框架結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含公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大寫:元整,小寫:元。

二、 付款方式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元整,小寫:元。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三、 交付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五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四、乙方逾期未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在規定日期內付清房款,才能進場裝修。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行裝修或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乙方所預交的購房款的年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後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託甲方代管,並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保修半年,暖氣保修一個採暖期)。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度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佔用土地範圍圖

2.度假村別墅暫行管理方法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1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代理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經紀人代理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於武漢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結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字第______號”,“土地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價人民

幣(大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約定:

一、一次性付款:

1、由甲方委託丙方代收的

(1)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2)丙方待房屋全部手續辦理完畢,且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楚並在結款通知單簽字後______日內(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結清全款。

2、乙方直接付款給甲方的

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二、分期付款:

1.由甲方委託丙方代收的

2.乙方直接付款給甲方的

第四條房屋交易税費用承擔方式: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登記、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權交付等居間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代理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代理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如因單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由違約方支付經紀代理費的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平均分擔經紀代理費的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之日,甲、乙雙方須提供相關證件(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户口本、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等)交由丙方,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關證件齊全後_______日內協助辦理過户手續。交易不成,由丙方將上述證件全部退還給甲、乙方。

第七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設定抵押、租賃等行為應告知乙方,並自行約定解決。如因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發生產權糾紛、債權糾紛或租賃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甲方應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日內,(2)房屋過户完成後______日內,騰空該房屋,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應結清水、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水、電存摺等由甲方過户給乙方。甲方應保持房屋現狀和結構及水錶、電錶及配套設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單附後)

第九條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且應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並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給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丙方在甲、乙雙方提供資料齊全情況下,在__________時間內協助雙方辦理房產過户手續,如果未履行義務,應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丙方在乙方按約定交付房款後,未按約定及時進行房款交割,應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因此給無過錯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含附加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方簽字,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賣方及配偶):乙方(買房):房產所有權人:代理人:

房產共有權人:身份證號:

代理人: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丙方(經紀人代理方):

經紀人: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蓋章: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17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業務代理人:

代辦人身份證號/執業證號: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件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依據地區關於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轉讓的相關規定:,甲方所購保障性住房業已具備上市出售條件。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達成如下條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房屋1、權屬與坐落

於竣工,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房產建築面積的計算以土地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為準。

2、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出賣人對該出賣房屋享有合法權利

該房屋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出賣人對標的房屋未抵押、未出租。

該房屋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甲方承諾所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其購買期限已滿年,符合地區關於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資格條件,房屋出售後所需另行向政府部門補交的土地收益金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房產經紀人特別承諾,就本合同交易標的房屋,已徵求地區房屋管理部門意見,已取得經紀該房屋的同意。

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款,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以下第種方式的賠償金:

已付房價款一倍;

買受人全部損失。第二條計價方式、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該房地產價款:

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地產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為人民幣。

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地產房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為人民幣。

按照套計算,該房地產總價款為:人民幣

按照計算,該房地產總價款為。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人民幣,該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

時【抵作】房屋價款。

2、買受人採取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年月日前支付該房屋全部價款。

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該房屋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人民幣,應當於年月日前支付;以後各期分別於每月日支付該期款項

元。

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買受人應當於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人民幣

,佔全部房價款的%。餘款人民幣向申請貸款支付。

其他方式:。

3、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户:

賬户名稱為:;

賬號為:。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應於接收到第期購房款後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2、甲方在交付乙方房屋時,如建築面積發生變化,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實行長退短補。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維修基金

1、甲、乙雙方同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2、雙方一致同意,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本息隨本買賣合同之主物一併轉移給乙方。買方與毗鄰房產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產權登記及税費承擔

後的日內,協助乙方辦理不動產產權轉移登記。產權轉移登記費用

由乙方負擔。但依照本協議第一條房屋出售後所需另行向政府部門補交的土地收益金等費用,由甲方承擔。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2、甲、乙雙方在辦理上述房屋買賣交易過户手續時所需交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本地房產管理部門的規定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忠實履行合同義務,遵守相關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違反合同約定的一方,應當依據本合同及《民法典》相關規定,承擔包括但不限於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罰則、違約金責任、賠償損失等相關違約責任。

權通知對方解除合同,並按照合同交易價款的30%向違約方主張違

約金,並依法主張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八條風險負擔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取得合同標的房屋登記過户前,甲方不得以該房屋另行轉讓或設定財產抵押,甲方因涉及司法強制執行,標的房產被查封、凍結、拍賣的,乙方依據本合同和相應付款憑證,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取得物權期待權,甲方應予積極配合。

第九條買賣雙方應共同遵守市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有關政策及規定,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精神,協商不成,選定下列種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18

出售人:姓 名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房屋產權共有人:姓 名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姓 名户口所在地:

買房人:蘇建華 身份證號碼:5111219 户口所在地:四川省仁壽縣清水鎮郭家巷38號附11號

經出售人與買房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售人所賣房屋的基本情況:出售人房屋位於雙流縣勝利鎮 村 社,其房屋面積 。 配有房屋前的壩子、水井、自來水、電源及線路、光纖、圍牆機圍牆內的所有配套設施。

第二: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一併出售起房屋的所以配套設施,以房屋滴水和圍牆基礎為界。

第三條:買賣房屋及配套設施的價格及付款方式:經雙方協商其總價為1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款。

第四條:如遇政府徵地、房屋拆遷安置的情況下,買房人同意將所買房屋中的150m2用於出售房屋方安置抵扣面積或買房人用其他方式確保安置能夠實現,在拆遷補償時出售方享受本社人均附着物、林園補

償(按户口薄上人員)費。在確保安置後,其餘房屋的拆遷費由買房人享受領取,出售方不享受。

第五條:在買房人一次性支付買房款後,房屋及配套設施歸買房人所有,買房人享有改造、永久使用、出讓的權力。

第六條:交接:出售人在收到買房人全部付款壹拾捌萬元以後,當面辦理交接手續,出售人將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在本社法人代表(社長)的見證下交接證件。並將房屋交給買房人。今後出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房等。

第七條:關於產權登記:如果有條件變更房產證時,在確保合同內出售人利益的前提下,出售人負責協調辦理村社手續並配合買房人變更房屋產權證書。

第八條:違約責任:買賣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買房人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如不確保出售人合同內的利益,無條件退還房屋及證書;賣房人在今後如不按合同內容執行,按照改造後房屋及設施總價價值的三倍賠償買房人的經濟損失,及其間接經濟損失。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買房人、見證人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售人簽字: 買房人簽字:

房屋共有權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19

立合同人以下簡稱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註明:甲方於20  年  月  日以按揭的方式向園置業有限公司夠買商品房一套,總金額          元。甲方已付房款的30%付款金額為        元。其餘          萬元,向中國工商很行股份有限公司潁上支行,以按揭方式貸款購買。貸款期限為  年。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已支付   個月的貸款。

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甲方自願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

購房條款

甲乙雙方現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按揭房屋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         元整)

二、乙方同時應付給甲方購買按揭房屋時的相關費用,以下費用按發票為依據支付

1.甲方已付   個月銀行貸款      元。

2.抵押登記費          元,

3.貸款公證費          元。

4.契税         元。

5.房產費用     元,

6.水入户     元,

7.電入户     元,

8.物業費     元,

9.防盜窗   元。

10.公共維修金   元。

以上費用合計       元:

三、本合簽字蓋章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

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               元整)

甲方並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其餘費用在乙方搬入房屋居住後付清,付款方式為金錢支付。

五、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甲方簽定的《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向銀行支付借款。直致還清借款為止。還款期間為20   年  月到20  年  月。共計      月。

六、乙方還清借款後,甲方應在    個月之內及時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

房屋狀況

七、1、房屋狀況

房屋座落:

幢號室號建築結構總層數建築面積(平方)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3、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八、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違約條款

十、本合同簽訂後既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户之前甲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

十一、房屋在乙方付清借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潤,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二、因房屋升值後甲方拒絕辦理過户手續,乙方有權要甲方返還購房款,所支付的銀行借款,房屋升值款。房屋裝修款等因違約引起的相關費用。

十三、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30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乙方 20__年付清房款後甲方不能按期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過户,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2的違約金。

十四、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協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户有關的相關手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潁上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20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國籍: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電話:____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國籍: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電話:____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位於第___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不包括±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包括±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簽字):

聯繫電話:

乙 方(簽字):

聯繫電話:

見證人: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21

售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居間方:(簡稱丙方)

甲,乙,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區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所有權人:面積:樓層:

產權證號:土地證號:丘號: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小寫)該房屋的配套設施,過户的相關費用由承擔。

第三條:佣金支付

甲方按照總房價款的%支付,即為人民幣元($元)

乙方按照總房價款的%支付,即為人民幣元($元)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須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佣金,守約方已繳納的佣金將予以退還。

甲乙雙方惡意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對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房款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約定:

(1)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的定金。計人民幣元(大寫)$(小寫)

(2)乙方於年月日過户當日交付該房款人民幣元(大寫)$(小寫)

(3)待該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且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楚並在物業實驗單簽字七日內(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結清餘款。

第五條:相關事宜

1,乙方需要貸款並請丙方為其承擔他項權辦理之前擔保責任,乙方需承擔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

2,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並促成交易成功,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3,甲方承諾於年月日前騰空該房屋,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户口遷移等過户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如有共有權人,甲方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户手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均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2)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等個人原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貨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第1,2,3,款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房屋實際成交價的25%數額的違約金,並賠償守約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違約方應向丙方支付總房款的2%違約金。

5,如因一方違約引起訴訟,守約方為訴訟支出的相關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他事宜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終止,並由丙方收回。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22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街道___號(樓)單元號(室)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税費承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及產權過户手續費甲方承擔。

第五條產權過户及入住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____日內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手續,並按約支付相應税費。

2、甲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過户完畢之日起兩天內騰退房屋,辦理完物業更名等移交手續,結算所有有關費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協助的,乙方應當協助。

第六條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未設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權利瑕疵;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處分權;保證該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説明該房屋使用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提供購房、物業、公共修基金等手續及合同;結清房屋所有權過户前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供水、電力、供暖、煤氣、有線電視、網絡、電話、公共維修基金等),出示有關交費證明。

3、甲方應當共同與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過户手續,為過户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便利。

第七條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房款,如未能在合同規定時間能交付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定金。

2、乙方應與甲方共同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過户、物業移交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

(1)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價款,並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_

3%的違約金。

(2)甲方不如實告知乙方有關情況,存在欺詐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

(3)甲方未按約結清有關費用,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甲方應當自行及時結清有關費用,並向乙方支付未結費用__%的違約金。乙方已經代為支付該費用的,甲方還應當全額返還。

3、乙方違約

(1)乙方未按約支付合同價款的,自支付期滿次日起按照未付金額的日萬分之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的,甲方履行期限順延,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如需辦理,經國家機關____處。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23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層,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拆遷安置房,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付款於本合同簽訂三天內。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交房當日( 年____月____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和該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文件及票據為證明)。甲方於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違約金為房價總額的2%。

第八條、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本房屋五年後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甲方無條件協助辦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如發生雙方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

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應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24

以下是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範本,也可作為其它地方房屋買賣合同的參考。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委託丙方代理並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願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北京市,該房屋用途為,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註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字第號,所有權人為 。

二、房產權屬轉移時,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二。

三、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該房產已做充分了解,並願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成交價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該房產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元),此價格包括:房價款□ 公共維修基金□ 室內不可移動之裝修□ 空調□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認可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付款:

1、 現金支付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該定金待過户當日,自動轉為購房款;

2)甲乙雙方在丙方協助下辦理立契過户手續的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6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 甲方在繳清本合同第五條第三項房屋交付前各項費用後,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10%人民幣**元整支付給甲方 。

2、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日內,另外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整(¥**元),連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併作為首付款。乙方應將該房產的首付款(該房產的成交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採用以下三種方式:1、暫存丙方指定帳户,待房屋產權過户當日,劃入甲方帳户□;2、乙方將首付款直接劃入甲方指定帳户□;3、暫存銀行開立的監管帳户內,由銀行監管該部分資金,待房屋立契過户手續完畢 日內,連同貸款額一併支付給甲方。此業務必須由甲乙雙方與丙方另行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委託協議□。

3)在銀行批貸手續完成時,甲乙雙方必須配合丙方辦理相關過户手續,由丙方持相關證件材料,協助甲方辦理剩餘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銀行貸款額會由銀行內部自動轉入甲方所開帳户。

三、關於税費

1、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乙雙方自行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各項税、費,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相關税費的確認及計算工作。税費分擔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見附件一;

2、甲乙雙方所交税費可由丙方代為繳納,相關部門所開具的完税憑證、行政事業性收據、工本費發票等單據,待代理事項完成後,由丙方交付給付費的一方。

第三條 居間服務報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雙方基於丙方的媒介服務而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丙方有權收取相應的居間服務報酬,因此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按附件一約定的數額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及代辦過户費。

第四條 權屬過户委託事項及相關費用

一、甲乙雙方辦理權屬過户的所有證件資料準備齊全,由丙方提供權屬過户代理服務,權屬轉移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税費的繳納以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的約定為準,甲乙雙方按約定內容繳納。未做出約定的,以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二、如需要辦理銀行貸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銀行及貸款服務,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金額見附件一。

第五條 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户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並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的物業交割手續。

二、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物業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評估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該房產交付前,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產交付並簽訂《物業交接單》後,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產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繳費憑證。

四、如該房產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户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並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五、甲方交付該房產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產資料的真實性和齊全性,並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託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

2、甲方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則,除應支付給乙方的違約賠償外,還應支付給丙方總房款的3%作為居間服務報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給丙方,則甲方應按此比例和數額支付給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請銀行貸款,甲方應保證隨時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時到銀行提交資料並簽字。

4、在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户手續,按期如數繳納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約定的由甲方繳納的税費,超過期限視為違約。

5、甲方保證該房產在交易時沒有權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繳税費等情況。若有銀行按揭,手續應已在本次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導致第三方主張權利,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承諾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期如數支付購房定金、購房款及由乙方繳納的税費。

3、提供該房產過户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户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4、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併到場簽字。

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三、丙方義務

1、見證並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户、貸款的相關手續。

3、在甲乙雙方已交付丙方過户所需各項税費的前提下,代為繳納。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調;協調無效時,應採取中立態度,並證明事實。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將上述房產出售給乙方或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合同無法全部執行或被迫解除,甲方應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雙倍金額賠償乙方;若應乙方原因違約,不購買該房產,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甲方義務”除第(2)條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及額外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給乙方和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產,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違約條款處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違約條款處理。

五、在辦理立契過户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該房屋買賣事宜最終沒有達成,甲乙雙方所付的服務代理費均不予退還,應由責任一方承擔全部丙方服務代理費,如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則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丙方服務代理費。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乙方,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相關過户所需證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務費退還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的爭議事項,三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該紛爭。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一:相關税費明細;附件二:傢俱裝修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補充:1、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後甲方協助乙方與物業溝通進場裝修事宜。

2、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90日內過户,如不能如期過户則甲方支付違約金的比例為:首期付款的每天萬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丙方:

公司蓋章:

經紀人簽字: 聯繫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25

房屋買賣合同協議合同書

出賣人(以下略稱甲方)姓名:

買受人(以下略稱乙方)姓名:__

根據《中華羣眾國合約法》及有關法令、法例的劃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約。

第一條 甲方誌願將其房屋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並志願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次:

(一)座落於___,建築平面或物體表面的大___平方米;

(二)房屋的佔有權證號為___,國有地盤使用權證號為___;

該房屋佔用規模內的地盤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上面所説的房產的生意業務價格為:單價:羣眾幣___元/平方米,總價:羣眾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條 乙方在___前應向甲方給付定金羣眾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上面所説的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於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日內將該購房合約範本房屋全部價款給付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

第五條 甲方承諾在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日將房屋交給給乙方,並在交給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甲方應在___前將其落户居住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第六條 甲方承諾幷包管,依法享有本合約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掛號構造申請管理房屋佔有權變更掛號手續,依法取得房屋掛號在乙方名下的《房屋佔有權證》;並在乙方領取《房屋佔有權證》後,按有關劃定向地盤治理部門申請管理當房屋地盤使用權變更掛號手續。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管理: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地盤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約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為劃撥材料購銷合約範本取得,根據有關劃定,其轉讓需繳納地盤出讓金或地盤收入金的,雙方約定,該用度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管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度劃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 房屋毀損、滅失的危害自□房屋正式交給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 該房屋正式交給時,物業治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信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置懲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包管已如實陳述本合約所售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包管該房屋在生意業務時沒有產權糾紛或影響雙方生意業務的不論什麼法令障礙,有關按揭、抵押、租賃、税項等,甲方均在合約發生效力前辦妥。發生效力後如有上面所説的未清事變,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過期支付房價款的,每一過期裝備購銷合約範本一天,按應付未付房價款的極其之___支付違約金。乙方過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日,甲方有權排除本合約,甲方在排除合約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甲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履行義務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過期交給房屋的,每一過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極其之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過期交給房屋超過___日,乙方有權排除本合約。甲方應在乙方排除本合約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2、如因甲方的存心或不韙造成乙方不克不及在本合約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購銷合約範本大全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約未央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和本合約的附件均為本合約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 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不論什麼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處理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依法由羣眾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約一式___份。此中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提交處理房屋權屬掛號構造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26

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__(大寫)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號 室號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 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元, 大寫__,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房款支付具體約定為:

1、於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2、於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3、於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和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户口於 年 月 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如有產權共有人的已徵得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 叁 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__元。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不能按期將户口遷出,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壹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税由__方承擔,營業税(包括帶徵税收)由__方承擔,印花税由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税由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__承擔。其它税費約定情況: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如是受產權人或共有人委託,在簽訂本協議時,甲方必須保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經簽署,即對此買賣行為負有連帶責任。甲方如隱瞞事實,未經產權

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讓該房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雙倍返還定金和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甲乙雙方約定成交價已包含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六、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27

賣方: (附身份證複印件)(甲方)

買方: (附身份證複印件)(乙方)

一、甲方將其位於民族路120-1號的合法房產一四層半樓房一棟賣給乙方。該房屋土地使用面積和建築面積均以合法證件上的'標示數據為準。該房屋房產證編號: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

二、房屋買賣價格雙方確定為人民幣捌拾捌萬元整。乙方分兩期向甲方付清。

三、因甲方需另行購房,乙方一期向甲方付房款人民幣陸拾萬元整,二期等甲方搬遷後,乙方再付餘下的貳拾捌萬元房款。

四、乙方一期向甲方付款陸拾萬元後,甲方即將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交由乙方保管。

五、根據甲方另行購房和裝修的實際,乙方給予甲方一定的過渡期。甲方應在20xx年9月20日前搬出,全部移交房產,同時過户水電等。

六、在過渡期內,甲方應保護好房屋及設施現狀,不得造成房屋和設施新的損傷。如有損傷,按市場價格予以賠償,乙方從餘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20xx年X月XX日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彙編 篇28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烏魯木齊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丙方居間見證之下,經甲乙雙方一致協商後,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1.甲方自願將坐落於 市 區(縣)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做了充分了解並實地驗看,對該房屋狀況無異議,願意購買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屋性質:產證房( ),一次性未領取產證( ),按揭房( )所有權人( )建築面積( )(該房屋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登記為準)權屬證件的編號為:( )

3.是否設立抵押:是( ) 否( )

第二條 甲方承諾

1. 甲方因本合同而向乙方,丙方提詳的全部證件,文件等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

2.甲方保證該房屋屬於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中允許交易的房屋:並在本合同所涉及的交易中,甲方對該房屋j擁有完整的處分權。備:(按揭房除外)

3. 如該房屋存在共有權人,則如本條第二款所述,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經獲得共有權人的授權,擁有對該房屋的完整處分權:同時,甲方承諾:在雙方辦理過户或公證手續當日,全部共有權人均親自到場或委託他人到場(並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委託手續),辦理相關轉讓籤學手續。

4. 甲方保證該房屋無權利瑕疵,即:無產權糾紛,未拖欠税項,未查封扣押等。(銀行抵押除外)。

第三條 房屋成交價格

1.如屬產證房或一次性未領取產證房,甲、乙雙方確定的一次性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 )

2.如屬按揭房,甲乙雙方確定的總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其中首期支付轉按揭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截止到該月銀行貸款本金餘額為 元(大寫: )以銀行對賬單為準。

3.如本合同無相反約定,則甲方已支付給房地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相關部的契税,維修基金,水電裝修等管理分押金,電話初裝費,燃氣管道初裝費,有線電視初裝費等已包含在房價款內,不再另行結算,但以上各項的更名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該房屋內的固定裝修均已包含在房價款內,並隨該房屋交付時一併轉讓乙方。

第四條乙方付款方

1.一次性付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定金。

(2)乙方應幹年月日前,支付除定金外的剩餘房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同時可押元為房屋物業交接保證金,於甲方騰空房屋交接鑰匙及結清物業欠款當日付清。

(3)辦理公證過户所產生的相關税費全部由方承擔,並於過户手續當日直接向有關部門繳納。

(4)丙方在乙方交齊全部房款,且甲乙雙方辦理過户所需證件齊全後通知甲乙雙方辦理過户或轉讓手續。

(5)交款方式〃按銀行資金監管方式支付。

2貸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2)乙方應於.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上兩項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首期.房價款。但本合同約定,並不改變上訴第(1)款所列項的定金性質。

(3)甲方同意其餘房價款乙方以貸款方式支付。甲乙雙方同意委託丙方辦理該房屋的貸款手續,甲乙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後—個工作日內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將辦理貸款所需的全部證件資料交予丙方。待丙方收齊全部貸款資料後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協助甲乙雙方辦理過户和貸款的相關手續。

(4)辦理過户和貸款所產生的系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銀行的最後審批放貸額度不足乙方的貸款申請額度時,順乙方需與甲方再到借款銀行面籤借款和抵押合同之前將其差額補足。

第五條:丙方居間服務費收取。

本合同由丙方居間足成簽訂,故丙方依法向甲乙雙方收取信息服務費,甲方應向丙方繳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一方在簽署本合同時付清給丙方,丙方在收齊上述費用後開始辦理相關手續(備:如甲乙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行的所售信息服務費不退)如乙方辦理貸款,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由乙方向丙方繳納貸款代辦費人民幣(大寫: ).

第六條相關約定:

1.在本易容覆行過程中,如甲方若出示的有效證件為商品買賣合同的有效證件, 方保證去相關部門領取員產權證的手續和證件齊全,領取原產權證的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全 部甲方自行承擔,如有面積上的差價額,由 方自行承擔。過户所產生的費用按現時政策標準計算。

2.該房屋產權或租憑權過户時相關税費的計算基數:既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和甲乙雙方商定的成交價格。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相關費用的結算

1.辦理完所有相關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交房,交房手續由甲乙雙方自行交接。

2. 甲方保證房屋交驗之前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雜費(如:水,電,暖氣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寬帶上網費有線電視費等)均已結清,並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相關附屬配套設施的更名手續,相關更名費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 該房屋時以現狀受予乙方而乙方或乙方的授權代表驗看過該房屋,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覆行該合同。

2. 如乙方在簽署合同後未能覆行本合同之相關義務而導致本合同不能順利覆行,則屬乙方違約,則乙方所付定金歸甲方所有。

3. 如甲友T簽署合郎未能覆行本合同之相關義務而導致本合同不能順利覆行,則屬甲方違約,則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4.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付款,經甲方同意繼續覆行該合同,則乙方向甲方按照説房款的日前分之五支付帶納金,但期不應該超過20天,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款的百分之十作為違約金,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如貸款購買該房屋,則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和證明,乙方不得有銀行不良記錄(黑名單)如因乙方不能按照相關管理部門規定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及交納相關的税費導致貸款不能在約定時間辦理的,乙方需要按照一次性付款的方式20日內向甲方補齊剩餘房款,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如甲方逾期騰房,則甲方向乙方按照總房款的日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但逾期不應超過20天,否則視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百分之十作為違約金,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全額退還給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房款。

7.甲乙方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户或貸款之相關手續,如不按照約定時間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自到場辦理過户或貸款手續或不按照本合同條款約定時間向丙方提供相關有效證件材料的,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按照總房款的百分之十五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因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則本合同自行終止履行,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時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丙方(居間方):

經辦店面;

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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