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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房屋買賣是指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進行買賣、自己的名下的房產必須具備房屋產權所有證、對於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你又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歡迎參考閲讀。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範文一

甲方(賣方):

姓名:張貴山 身份證號:1134912

乙方(買方):蘭葉梅 身份證號:410052X 為了確保樓房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閆家巷路北1號樓北1單元401室112平方米,地下室2號12.33平方米,住宅樓一套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住宅樓一套賣於乙方,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樓房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糾紛。

第二條:上述住宅的出售價為人民幣叁拾肆萬陸仟元(小寫:346000元),此價格自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雙方不得變更。

三條: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甲方交給乙方鑰匙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購房款。

第四條,乙方支付甲方的購房款時,甲方需把此房的所有權相關證件,《山陰縣青年東街閆家巷段房屋拆遷補償、補助(編號: 213)》和房屋補差價收據和各類收據9張,收據票為準,由乙方擁有和保管。

上述住宅樓一經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樓房的產權由乙方完全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其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五條,自甲方售樓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樓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受和承擔,在此之前此房產的權利義務及其它糾紛,均有甲方享受和承擔。

第六條,上述住宅的交易過户及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協助辦理給予需要出據的一切證明。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甲、乙雙方付款成交後,房屋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範文二

賣方: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 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第 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伍萬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柒萬零叁佰玖拾壹元陸角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10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水電、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網絡電視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税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乙方承擔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10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10日內應把乙方所付定金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見 證 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範文三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號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 。

三、付款方式: 。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五、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 方承擔。

六、甲方應在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七、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標籤: 買賣合同 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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