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貨架採購合同範本(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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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貨架採購合同範本 篇1
購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酒類購貨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資質證明
1、簽訂合同前,乙方應提交具有國家相關認證部門確認的資格證書至甲方審核並存檔。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特殊商品經營許可證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等。
2、乙方須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以便甲方採購部核查。
3、簽訂合同的供應商(乙方)應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接受及配合甲方相關部門及財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對無法滿足酒店供應條件及違反酒店規章制度的供應商,將直接解除合作關係。
二、商品種類及價格見附表
三、雙方約定事項
1、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產品是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提供相應的產品報告或證書),乙方必須對所提供產品的質量負全部責任,若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一切責任事故或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及名譽損失,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2、乙方所提供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有價格變動,變動一方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
3、為了達到雙贏的目的,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搞好銷售渠道,提供相關的銷售信息。
4、在上述情況下,乙方不得以價格上漲或其他藉口(公共假期)等為由擅自延誤送貨或不送貨,阻斷甲方正常貨源,以致影響甲方營運,甲方一經發現,將扣除乙方當月貨款的30%作為處罰,若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合作關係。
5、甲方酒店試營業前乙方應提供相應數量的酒水贊助及促銷品。
四、訂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訂貨,應當提前個工作日發出訂單,雙方約定訂單形式為:電話或傳真。(電話:)乙方在確認甲方訂單後24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收貨時,商品應有甲方收貨委託代理人當面清點數量及質量並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商品驗收完畢後,如有差錯,乙方不承擔責任。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酌情扣除貨款。
五、到貨要求
1、甲方收到貨物後須開具收貨憑證給乙方(甲方簽字代表:餐飲部1人、倉庫保管1人,必須同時簽字生效),收貨憑證是甲方與乙方結算當期貨款的重要和不可缺少的憑據。未經甲方收貨驗收的貨物一律視為該貨物未送達甲方。甲方採購部門可隨時查驗貨物到貨情形。
2、如遇特殊情況到貨(工作日以外、甲方公眾假期等情況時),乙方送貨至甲方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值班總經理、餐飲部值班人員共同收貨,並一同在乙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乙方憑有效簽字送貨單到甲方收貨部門開具收貨憑證。
六、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商品結賬為“送二結一”模式,即乙方送甲方下單採購的第二批貨後結第一批已送貨款,以此類推。
2、為方便甲乙雙方核對及結清賬目,乙方應自覺遵循甲方財務結賬制度。每月最後三個工作日為雙方對賬日,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每月第三週的後三個工作日為付款時間,結上月貨款。
七、爭議與協商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自願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日期:
超市貨架採購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商品清單
二、採購方式及要求
1、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中:(1)有破損;(2)有殘缺;(3)經生效判決後確認商品或商標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一律退貨,退貨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提供符合產品運輸條件的簡易包裝。
3、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全部符合國家標準和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以乙方的質檢報告為準,如不符合,甲方可以要求全部退貨。退貨商品產生的運費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被國家行政部門處罰,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損失。
4、供應商所提供的商品如有吊牌與洗標、成分標不符時,乙方為甲方無償提供打印貼紙,符合標準的貼紙在五個工作日到達甲方指定處。貼紙收到後,甲方書面通知乙方。
5.如乙方所售產品和/或其包裝、標識上使用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乙方應事先取得該第三方合法有效的使用許可,按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許可使用登記,並嚴格在許可使用的產品範圍、地域範圍以及許可使用期限內依法使用這些知識產權。同時,乙方須確保其擁有銷售或者經銷所售產品的權利。
6、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產品質量和知識產權”的任何規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產品被美特好公司或門店發現違反了上述任何規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產品被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客户、政府機關、司法機關、媒體、任何單位及任何其他人)聲稱違反了本條的任何規定而美特好公司和/或門店因前述任何原因遭到投訴、報道、調查、查處、索賠等,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及相當於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立即將所涉產品下架或者撤櫃,並進行封存或者退貨。
7、其它
三、貨物交付
1、乙方交貨時間:乙方收到貨款後一週內發貨。
2、乙方交貨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小店經濟開發區龍城大街56號。
3、合同貨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採購的編號、顏色、數量進行裝箱,並附裝箱單,在甲方物流中心驗收完畢,甲方需以書面傳真方式。如發現包裝內有破損、髒、亂等與甲方需求不一致,經乙方書面確認後由乙方在驗收完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退換。退換的一切物流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應相互交換的文件清單
(一)乙方應提供的材料;
1、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乙方的税務登記證(地方的和國家的)複印件;
3、由乙方法定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併發給乙方談判人員和合同簽訂人員的授權書原件;
4、商標註冊證;
5、提供相應商品的國家權威部門出具的質檢報告。
(二)甲應提供的材料:
1、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甲方的税務登記證(地方的和國家的)複印件;
3、由甲方法定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併發給甲方談判人員和合同簽訂人員的授權書原件;
4、收貨地點和簽收人(身份證複印件)。
五、付款信息
1、付款方式:現金。
2、付款信息:甲方向乙方所作的所有付款應排他性地採用電匯方式支付至下述銀行帳號
部門編號:
乙方名稱: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3、本合同所述價格為含税價,乙方應向甲方提供17%的增值税發票。
4、如有價格變動,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未經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價格。價格變動在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六、物流費用承擔
乙方須承擔所在地至甲方物流中心的物流費用,甲方自行承擔物流中心至門店的物流費用。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或其它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並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損失擴大。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八、違約與責任
1、甲方如有退貨時(除貨品有殘次,破損,質量問題),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按時足量向甲方交貨,每逾期3天,須向甲方支付交貨不足部分金額的%的違約金。逾期7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已預付了貨款,乙方應全部返還,並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
3、在甲方未付清全額貨款前,乙方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所注時間按時付款,每逾費天,甲方應按已到期金額的%承擔違約金。
九、其它
1、本合同正本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超市貨架採購合同範本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1:經銷:
2:代銷:
3:聯營:扣點____,年保底銷售額_____元,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在乙方未結貨款中予以扣除,仍不足部分乙方應予以全額補齊,否則甲方有權撤貨。
4:租賃:租金____元(店);位置________________。x店xx店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1:交易文件
乙方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甲方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供應商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供應商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甲方已經同意了供應商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2:本框架合同
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達成的供應採購關係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二章:採購和供貨
1:合作經營品類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乙方應在甲方登記其將提供的商品信息清單。由此產生的錄入成本由供貨商予以支付。
3:乙方須保證其代理商品的各種證件及生產廠家的各種證件齊全,並將複印件交至採購部備案。
3:甲方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隨時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乙方應依據甲方發出的每一具體採購訂單進行供貨。如乙方交貨過量或交貨不足,或延期交貨,甲方均有權拒收並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4: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自付費用運送貨物。
5:乙方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如乙方無法按期供貨,應於收到訂單後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該通知方式包括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其他方式。
6:乙方如對其經營的商品持續間斷三個月未供貨者,甲方有權刪除該商品所有信息。
7:乙方如在合同有效期間對其所經營品牌喪失本區域代理權的,如仍能正常供貨,經甲方許可則保留其供貨權直至合同到期;如不能正常供貨,乙方則應向甲方交付該品牌因撤貨造成的銷售損失;如第三方(接替其本區域代理權者)與乙方已達成轉户協議,經甲方許可可以轉户,但需另籤合同,所有費用按新進店者收取。
8:乙方在合同到期後並已喪失其本區域品牌代理權的,如仍能正常供貨並已與持有本區域品牌代理權者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則甲方可以接受其共識結果。如雙方或雙方以上有正常供貨能力者未能達成共識且均有意與甲方簽訂供貨協議的,甲方可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如保底銷售額、扣點、毛利率等指標),採取統一競標的方式擇優簽約,並須交納一定數額的競標保證金。
第三章:驗收
1:甲方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甲方有權拒收全部貨物。
2:除上述規定外,如甲方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章:價格
1:乙方所供商品價格表必須由生產廠家蓋章方可有效。
2:乙方若提高供貨價格必須至少提前一週並以廠方正式調價單(加蓋紅章,複印無效)的形式向甲方提出,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乙方必須保證滿足甲方的要貨需求,不得擅自減少。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的銷售價格。
4:乙方必須承諾其向甲方提供的供貨價格為甲方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如發現乙方給予的商品價格高於他人,則甲方有權要求對於即將或正在採購的貨物乙方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對於甲方已經採購的貨物,包括已銷售商品乙方必須退補差價。並有權對乙方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
第五章:標價、展示及陳列
1:乙方應對其所供商品條形碼標註之正確性負完全責任。如果出現不正確的條形碼標註,乙方除應負責自行糾正並承擔費用外,還應承擔甲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2:甲方有義務將乙方提供並經過自己選擇的商品進行必要的陳列展示以達到銷售的目的。
3: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發出要求其清場或撤樣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清場及撤樣完畢,否則甲方代為清場及撤樣,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均應由乙方承擔。
4:乙方及其代表(即業務員、促銷員等)不應以任何理由干預甲方的陳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調整甲方的陳列方式。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並應立即由乙方恢復原狀。
第六章:退貨
乙方所供商品如出現滯銷、殘次、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甲方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乙方,並有權退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收回上述退貨。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七章:結賬
1:每月20——21日為甲方結賬期,乙方應嚴格按此時間及時、準確的提供增值税發票。
2:甲方應及時將乙方貨款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3:甲方所做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甲方對已付款商品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第八章:所有權及產品質量責任
1:甲方對依據本合同由乙方提供的貨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以及處置該貨物的絕對權利及權限;
2:乙方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不應存在任何第三方的請求權、爭議、債權擔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3: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或行為本身不會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或行業標準及規範,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也不會存在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能;
4: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危險。特別是,應與貨物包裝或貨物本身商標標示的質量標準相符,或者與產品説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4:若無論何種原因,甲方被有關國家政府機關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據本合同採購的全部或部分貨物,乙方應負責以甲方的採購價格或國家政府機關要求的召回價格將此等貨物購回或召回並承擔費用。
5:為保障消費者利益,甲方在與乙方終止合作時,有權推遲三個月支付乙方的最後一筆貨款(限額三千元)。該筆貨款將作為質量保證金。但乙方對產品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不受上述金額的限制和時間的限制。
6:有關職能部門如需對乙方商品進行抽樣檢驗者,其所產生的損耗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八章:乙方人員管理
1:乙方必須保證杜絕場外交易發生。乙方代表及其促銷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誘導、唆使顧客進行場外交易,一經發現,甲方將處以查實的場外交易金額100倍的罰款。並禁止乙方的上述人員再次進入有關場地。
2:乙方為促進銷售派駐甲方的促銷人員,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乙方及非甲方管理人員提供甲方其他供應商的商品價格、銷售數據等相關信息。一經發現,甲方將禁止相關促銷人員進入有關場地,並對該供應商處以人民幣20xx元罰款直至清場。
3:乙方人員在未經甲方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在甲方範圍內進行拍照、攝像等活動。
4:乙方促銷人員須接受甲方統一管理,嚴格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
5:乙方應負責其促銷人員的工資、養老金(若以增加提成的方式讓員工自行掌握,則需對員工明示,並應積極動員其繳納養老保險金),税收、自用水電費等費用。
6:乙方及其促銷人員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收銷貨款,否則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私收金額100倍的罰款。
第九章:其他
1:甲方如因賣場改造等其他不可抗力需臨時調整乙方商品陳列位置、面積等,乙方應配合甲方,並接受甲方的統一調度安排。
2: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尋找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該不可抗力的後果減至最低。
第十章: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如仍未能通過仲裁解決,可將爭議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法律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供應商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超市貨架採購合同範本 篇4
倉庫貨架採購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採購、供方向需方供應附件一中所列產品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方式
1.需方以貨架採購合同為定單的方式下單給供方,供方按需方的具體要求(見貨架要求附件一)進行供貨。
2.供方與需方簽定合同,供方支付定金後20日內完成所有貨物並安裝完畢。
二、產品的質量要求
1.貨架質量嚴格按附件貨架方案中相關材質要求、質量要求、安裝要求執行。
2.所有立柱、橫樑、層板均要噴防鏽漆,顏色按貨架標準清單中相關配件顏色噴塗。如需方另有要求,在合同簽訂8日內書面通知供方。
3.每個貨架承受重量按電商倉貨架-體量數據表中要求執行。
4.所有貨架均為可隨意拆解可隨意組合的款式。
三、品質保證
1.貨架在承受貨物重量要求的情況下保證使用5年以上不變形,不開裂。
2.貨架的防鏽漆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保證3年以上不出現脱塑掉漆現象。
3.貨架的焊接處或連接處在承受規定重量的情況下5年以上不得有開裂或變形現象。
四、包裝要求
1.供方自己負責設計採用包裝防護措施,必須保證貨架安裝完工後是完整的才能被驗收。
2.供方使用的包裝防護物料在安裝結束後必須給需方清理出需方的安裝場所。
五、交貨地點及運輸、裝卸費用承擔
1.交貨地點:需方指定的倉庫內。
2.運輸費、裝卸費用、安裝費、安裝設施設備所需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
六、價格及付款方式
1.按照能滿足第二條、第三條的質量要求的情況下貨架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 元)(包括所有的運輸、裝卸及安裝費)。
2.付款條件:合同簽訂後需方支付貨架總價款的 %作為定金,安裝結束經需方驗收合格後,一週內支付貨架總價款的 %,質保金為貨架總價款的 %,一年後無息支付。
3.隔板層總價人民幣(大寫) (¥ 元)。該隔板層暫不採購,若需方採購,則以電話方式通知供方,供貨方式及付款方式同合同約定。
4.需方在向供方支付任何一期款項前,供方需事前依規定提交等額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否則需方有權順延支付而無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供方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合同。
七、交貨及驗收
1.供方按需方要求的質量和數量安裝在需方指定的地點。
2.供方安裝好所有的的貨架後,由需方項目負責人驗收合格後開具入庫單。
3.供方在交付使用後的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將主要對貨架的承載能力進行驗證。
4.貨款必須經一個月試用後項目負責人簽字驗收確認方可付款。
八、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費用。
2.供方交付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顏色等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無條件進行更換或重做,因此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供方不能調換或重做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供方貨架經試用後出現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三條的任意一款要求,需方有權要求退貨或更換;同時,因此造成需方損失的,由供方全部承擔。
九、需方違約責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貨款,須事先與供方聯繫,説明原因及解決方案,獲得供方同意後,並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付款金額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十、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供方從需方得到的圖紙、規格書、技術文件、模具和樣品等,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絕不允許把需方提供的圖紙、技術文件和模具轉讓給第三方加工、製作產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供方負全部責任。
4.本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2)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需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3)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給予處分時。
2.協議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後,應立即歸還需方所提供的圖紙、技術文件等,並償還一切債務。
3.因違反合同條款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損失。
十二、合同糾紛解決
供、需雙方之間產生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當事人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其他
1.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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