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買賣合同 >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精選13篇)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精選13篇)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1

甲方(出賣方):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精選13篇)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 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儘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設備驗收

1、乙方應於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後 日內進行驗收設備,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乙方驗收認可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 設備交付

1、甲方於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後 當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設備交付地址:甲方工廠內。

3、乙方同意將上述設備租賃給甲方繼續佔有並使用,雙方另行簽訂《設備租賃合同》。

4、上述設備的所有權自本合同生效時起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 付款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設備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並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第七條 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時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20xx年7月1日

賠償責任。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2

項目名稱: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買 方: 賣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

税 號: 税 號: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買方向賣方購買相關設備等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 合同設備

1.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設備(見下表),包括但不限於為保證合同設備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產品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設備裝配、安

1.1.1賣方提供設備的詳細清單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1.1.2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1.1.3賣方提供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對本合同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1.1.4賣方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稱職的技術人員到買方工廠對合同設備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等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1.1.5本合同簽訂後,根據買方的要求,在合同約定以外的全部備品備件賣方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給買方,詳細備品備件價格表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1.1.6賣方提供的設備的具體質量標準,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2 合同價格

2.1 賣方按本合同第一條規定提供合同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2.1.1設備和材料費:

2.1.2備品備件費:

2.1.3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費:

2.1.4設計和技術資料費:

2.1.5技術服務費和培訓費:

2.2上述合同總價中還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裝車費以及將貨物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以前的一切費用和技術資料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3 結算:

3.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之日起 5 日內,買方應將合同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賣方。

3.2 賣方發貨前,買方將合同總金額的50%即人民幣 元作為第二期貨款支付賣方。同時賣方在收到第二期貨款後七日內開具合同總額的100%增值税發票郵寄給買方。

3.3買方自收到賣方設備按本合同第7.9條驗收合格後,將合同總金額的25%,即人民幣 元作為第三期貨款支付賣方。

3.4質保期滿後,在賣方履行了質保期義務的前提下,買方支付預留合同總金額的5%,即人民幣 元的質保金。

3.5買方同意賣方對上述款項開具以下第(A)款規定的發票。

A增值税專用發票; B普通銷售發票。

3.6賣方需在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前須向買方核實開票信息,以書面資料為準。

3.7 付款方式:銀行電匯/銀行轉賬/銀行承兑匯票。

4 合同設備運輸

4.1 雙方約定,本合同設備的運輸方式為:賣方負責合同設備的運輸,其運輸費、保險費已計入應由買方支付的設備總價內統一結算。

收貨單位: 郵編:_______ _ _____

地址(交貨地址):_ _

電話:_ _傳真:________ ______ 聯繫人:_ _

4.2 所有設備的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技術材料、易損備件應隨主設備一同交付。賣方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採取特殊保護措施(如加上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4.3 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本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 2 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 4 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應附詳細裝配圖一式 4 份。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 4 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或代號、名稱和頁數。

4.4凡由於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車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5 設備交付與查驗

5.1 本合同設備為買方工地交貨。賣方可根據特殊情況,在徵得買方同意的條件下, 將合同設備分批交貨,以配合合同設備的安裝和保證交付使用的時間。

5.2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方提交由生產廠家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5.3買方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異議,賣方應充分考慮並自費採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後,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5.4賣方提供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買方指定交貨地點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將開箱日檢驗期通知賣方。在雙方同時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賣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如賣方未派人蔘與檢驗,則買方單方檢驗記錄效力等同前述約定。

6 產品質量保證

6.1賣方須按合同規定的合同設備規格向買方提供合同設備,並保證滿足合格質量標準(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賣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並能滿足設備的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並符合附件的規定。

6.2賣方按 板車裝車 標準提供合同設備包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全抵達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

6.3買方應在到貨後48小時內在到貨現場配合賣方就貨物的裝箱數量和包裝箱外觀進行查驗,如發現數量不符或者包裝箱破損的,買賣雙方應在到貨後48小時內辦理書面證明手續,以便賣方及時補貨。

6.4買方負責合同設備到貨後的保管工作,確保到貨時完整無損,合同設備包裝箱體在開箱前維持原樣。

6.5 在本合同設備安裝調試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於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説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賣方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

6.6自設備安裝完畢並交付買方使用之日算起,賣方提供產品免費保修責任期為24 個月,由賣方履行免費保修服務。

6.7在質保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的,則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請求後,應在2日內無償換貨,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6.8 在保證期內,如由於賣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設備停機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買方重新驗收後 24 個月。

7 安裝、調試和驗收

7.1“安裝”係指合同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聯接等安裝工作。“調試”係指機器和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考核”係指檢查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驗收”係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即為買方驗收。

7.2 買方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賣方對其提供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7.3 設備的調試、試運行和考核應在買方組織安排下和賣方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買賣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設備從安裝到驗收期間有關設備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

7.4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賣方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賣方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賣方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7.5 安裝完畢後,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安裝工作記錄為基礎。

7.6 如調試勝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 5 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籤字日即為合同設備安裝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賣方在設備試運行、考核期間和質保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7.7 設備試運行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賣方在安裝及調試完成日前提出,並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7.8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賣方可以使用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於賣方責任賣方使用了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賣方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7.9 試運行期為首次通電運行開始之日起的 1 個月。在此期間,當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後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規定在賣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每次考核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後 3 日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報告上簽字確認。如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技術協議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 5 日內簽署設備驗收證書一式 四 份,雙方各執 二 份,此即視作設備為買方所驗收。

7.10 如因賣方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賣方應儘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維修、更換後應重新按照本合同規定儘快再次考核,買方應大力協助。如上述修理、更換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設備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修改記錄最後一次結算並由賣方負擔。上述記錄在每次發生修理、更換後由雙方代表會籤。如因賣方原因,需將任何設備返廠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賣方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買方工地現場交貨。

7.11如由於賣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延長試運行週期 1 個月,以便賣方對設備進行改進並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再次延長的 1 個月期滿時,由於賣方原因,考核仍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有權退貨,賠償損失,並在延長的 1 個月內改進設備所需全部費用和賣方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7.12 前述規定的設備驗收,並不免除賣方對設備在質保期內應負的產品質量責任。 8 維修保養

8.1 維修保養是指不增加或減少本合同設備或功能,為保持設備原有的運行狀態、功能而進行的維修與保養。

定期維修保養:是指賣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定期派遣維修保養人員,按照設備保養週期定期對設備所進行的維修保養。緊急維修服務:是指設備發生停止運行或其他必須由賣方進行緊急維修的嚴重故障時,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日內派遣維修保養人員對設備進行的緊急維修保養。

8.2賣方保證其維修人員均為具有相應設備維修保養知識與技能並受到良好訓練的合格技術人員。賣方保證每 3 個月派遣維修保養人員到場,按照設備定期維修保養要求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工作。每次維修保養完畢後,賣方應向買方提交工作報告

8.3緊急維修服務,賣方保證提供24小時緊急修理服務,遇到設備停止運行,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之時起 48 小時到達現場,若發生困人事故或其他威脅人身安全的意外事件,賣方須在接到買方通知後 24 小時到達現場進行搶修。

8.4 賣方的所有維修工作內容,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件等應作書面記錄,並應得到買方確認,並填寫維修記錄。

8.5 賣方為確保設備正常運行,認為有必要進行因任何原因包括正常磨損在內導致的修理及更換零件時,應得到買方同意後方能進行修理或更換,修理或更換零件費用由賣方承擔。

9 違約責任

9.1 由於賣方違約不能按時將合同設備交貨時,賣方應提前15日告知買方,並徵得買方同意,否則買方有權拒收並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應向買方支付違約金,支付辦法是,每延遲一日,違約金為遲延交付合同設備價款的千分之五,違約金總額最多不超過延遲交貨設備價款的百分之二十。

9.2買賣雙方均不需對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違約負責。

9.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該方沒有過錯或過失的情況下發生的任何事件、條件或情況,包括暴風雪、閃電、洪水、颱風、火災、颶風、地震、山崩、戰爭、封鎖、恐怖主義事件、暴亂、動亂、罷工、破壞活動或其他類似的自然或社會事件及一方供應商所遭遇的類似事件。且在該等事件發生後,儘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採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發生或將事件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但該等事件仍導致該方延遲或中斷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4不可抗力發生後,受影響方(買方或賣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通知另一方(賣方或買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2 日內提供有效證明。責任方應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 2 日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閲確認。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儘快以電傳或傳真通知雙方,並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9.5若賣方向買方交付的設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賣方應無條件接受退換並且對再次安裝不收取任何費用;如經調試或修理該設備質量仍不符合合同約定,買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無條件接受退貨並返還買方已支付的合同價款,同時足額賠償因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

10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0.1合同履行中,如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則應於合同規定交貨日5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書面同意。因合同變更而增減的成本和費用在雙方結算時隨之增減。合同變更後需重新確定交貨期。合同變更的事項雙方需另籤合同補充協議,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2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打印文字。對任何條款所作的手工修訂都應由雙方在本合同第13條“另行約定事項”中註明並在蓋章確認後生效。

11 技術資料及保密

11.1在合同簽定後,買方應向賣方提供買方確認簽字的設備佈置圖一份,賣方按此佈置圖確認生產安裝。

11.2如佈置圖紙上所標註的技術參數與合同的附件所規定的技術規格有不符,買賣雙方協商處理。

11.3 賣方保證其對轉讓設備的設計、生產工藝和操作規程等均具有合法知識產權,相關專利技術使用許可及資料包括在本合同附件中。

11.4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方使用本合同設備過程中涉及專有技術或專利許可提出任何異議時,賣方應負責處理,買方對此無任何責任。

11.5 本合同生效後 2 年內,如賣方對本合同提供設備使用專利或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賣方均應向買方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方有權將上述資料用於設備使用。如有必要,賣方應給予技術指導,以便這些資料能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後用於設備實際操作中。

11.6 本合同生效後 2 年內,買方應對本合同規定的專利許可和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設備的安裝和運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在保密年限內,若專利技術或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後,買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7 買賣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對方提供的商業和技術信息 ,雙方均應限定於為履行本合同目的的範圍內使用並採取保密措施,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做其他用途或披露給任何第三人。

12 其它事項

12.1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買方執兩份,賣方執兩份。

12.2 本合同雙方簽署、蓋章後立即生效。買賣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互相寄送合同文本原件。

12.3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可提交買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12.4 本合同技術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另行約定事項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籤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賣方:(蓋章)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3

出賣方: 公司(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 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儘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設備驗收

1. 乙方應於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後 日內先行驗收設備,並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 乙方驗收認可後,雙方將上述設備進行封存。

3. 乙方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無異議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 設備交付

1. 甲方於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後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 雙方應在交付設備清單上簽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設備。 第五條 付款

1.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設備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2. 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設備協定款後,乙方將擁有此設備的一切權利,從此舊設備與甲方無任何關聯,乙方一次性付清購機款,表明甲、乙雙方對此舊設備的買賣協議正式生效,舊設備買賣程序結束,舊設備全部產權實現了自動轉移。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 買受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4

單位名稱: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購買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

第三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出賣人代運交付的產品 規格、型號、數量及完好程度,由買賣人在收貨時按發貨明細表驗收。若有異議,應於收穫當日電話通知出賣人,並在發貨通知單上填寫清楚。

第四條 隨即的必備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隨貨到現場,依照產品隨機明細表現場點數驗收。

第五條 標的物所的權自買受人付清全部貨款時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部價款的,標的物仍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六條 交貨地點: ,交貨期限: 第七條 運輸方式: ,運費負擔:

第八條 出賣人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自買方收到產品第二日起,產品質量保修期六個月或 (易損件、電器件除外):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出賣人負責修復。因買受人造成的事故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對產品實行終身服務(併合理收費)。

第九條 (1)出賣人應提供砼基礎的圖紙(圖紙必須有出賣方專業技術人員簽字),買受方應嚴格按出賣方提供的圖紙和專業技術要求,製作砼基礎,並承擔相關費用。

(2)出賣人負責卸車費用,買受人應負責協助卸車。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合同簽訂首付貨款總金額 即: 貨到指定地點後,付款總金額 ,即:付款卸貨:安裝調試完畢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三日內付款至總金額的 即: 餘下總貨款 即:作為質量保證金,六個月內付清。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逾期付款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逾期交貨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

第十三條 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出賣人所在地為訴訟管轄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備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5

出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誠實、信用、互利原則,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就買賣 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除非本合同其它條款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單價已包括但不限於: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製造、包裝、税費、關税、商檢費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等甲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費用。

(二)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單價。合同履行期間,若設備、材料、人工等價格和政府有關税費標準發生變化時,甲方不得請求調整合同單價或主張索賠,也不減少或免除甲方應承擔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

(三)本合同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合同總價不一致時,則以合同談判的最終單價為準並修正合同總價。

第二條 質量

(一)整體質量、性能應當達到:

(二)以下部件的質量、性能標準或參數為:

1.部件 : 。質量標準或參數:

2.部件 : 。質量標準或參數:

(三)特殊要求:

鑑於本合同標的為用於 工程的 設備,故甲方除嚴格遵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外,尚須滿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產的要求。

第三條 安裝調試、服務與維修響應

(一)安裝調試:

(二)培訓、指導服務:

(三)維修響應:若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在接到通知後 小時內響應到場, 小時內完成維修或更換,並承擔修理調換的費用;如經甲方兩次維修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視作甲方未能按時交貨,乙方有權退貨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貨到現場後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問題,甲方亦應負責修復,但費用由乙方負擔。

甲方須指派專人(姓名: 身份證號: )負責與乙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

第四條 包裝

(一)包裝要求: 。

(若產品屬於供至國外項目,且須甲方包裝時,則包裝: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檢驗檢疫局(CIQ)有關規定進行產品包裝,木料包裝尚應有“IPPC”標記或提交CIQ燻蒸證明)

(二)甲方所交付的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情況下安全運抵設備安裝現場。

(三)甲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四)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如有)各一份。

(五)凡由於甲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甲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

(六)包裝物回收: 。

第五條 風險及所有權轉移

(一)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前由甲方承擔,交付後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中的貨物交付是指甲方將乙方所採購的貨物運至乙方指定地點並經乙方驗收合格後,對驗收合格的貨物視作已經交付

(二)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並且即使貨物已經移交乙方仍應由甲方承擔。

(三)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四)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違約責任和產品侵權責任的主張。

(五)貨物交付後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運輸、交付時間、地點、收貨人

(一)本合同所售設備由 負責運輸,運輸費用 承擔。

(二)運輸方式為: 。

(三)交付時間: 。

(四)交付地點: 。

(五)收貨人: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

(六)甲方運至交付地點後,由 方負責卸車。雙方根據合同的規定辦理驗收及交付手續,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第七條 驗收

(一)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甲、乙方雙方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數量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甲方責任後,由甲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雙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格和質量,如檢驗時,甲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乙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

(二)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甲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乙方向甲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非甲方原因也非乙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甲方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費用由甲方自負;如果由於乙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費用由乙方自負。

(三)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 進行商檢。 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 質量保證

(一)保證期限:自本合同設備經雙方初步驗收籤認之日起 年。如甲方未一併提交相關證照等附隨資料,則保證期限自乙方提交全部相關證照等附隨資料之日起計算。

(二)在保證期內,如發現甲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甲方責任,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如甲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3日內派員到乙方處查明產品缺陷原因,確定屬甲方責任的,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直至無償退貨,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響應則即認為甲方負有產品責任,應立即對乙方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直至無償退貨並可視為未按時交貨而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收到乙方索賠文件之日起 3 日。

(三)質量保證金:乙方保留合同價款的 %的質量保證金,期滿無質量問題後無息返還甲方。

第九條 結算及支付

(一)價款的結算依據: 

(二)價款的支付方式: 

若乙方以承兑匯票形式支付給甲方的貨款視同以現金支付,甲方不得拒收或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承兑匯票的貼息費用。

(三)價款的支付時間: 

第十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通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郵、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2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二)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三)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7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書面同意後,雙方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若甲方不能按約定交貨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甲方所交產品的型號、規格、性能、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乙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而支付的實際費用,或者由乙方選擇退貨,且甲方要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各種損失,包括按本合同約定時限可以施工的誤工損失等。

3.甲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甲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

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若甲方逾期交貨的,則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千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給乙方,並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5.甲方提前交付貨物、多交貨物,如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約定,乙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甲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尚應承擔乙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但若乙方購買產品用於施工的工程進度款沒有被支付時,甲方承諾可以延長付款時間至乙方的工程款得到支付之時,且乙方不承擔相應利息和違約責任。

2.若甲乙雙方沒有在本合同中約定該產品是用於某具體工程時,則乙方逾期付款的,應以尚欠貨款為計息依據,以人民銀行公佈的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 %計息,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知識產權保護

甲方承諾所供產品未侵犯任何國家或企業、個人的知識產權,並保障乙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識產權而遭受的訴訟、仲裁、索賠或其它經濟損失,否則,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附加條款

(一) (二) (三)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約地點: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6

出賣人(乙方):

買受人(甲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製造商:

2 數量

2.1 數量:

2.2 供貨內容: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 技術及設計製造標準:(可詳見技術附件)。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大寫: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後 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後 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 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需審計處審查項目)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機關職能處室、直屬部門已經領導審批的不經過此步驟)→買受人企管法規處(需企管法規處審查項目)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後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4.6.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 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 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 %,其餘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後 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範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 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户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户銀行:

賬 號: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説明書、商檢證 。

5.5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後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 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

8.2 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後 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後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鑑定。

9 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於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設備,並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 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 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 違約責任

12.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 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12.3 如發生15.3.3情形,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 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其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3.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爭議的解決

14.1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4.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項確定:

14.2.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2.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15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5.2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15.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5.3.2 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3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4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5.4.1 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15.4.2 雙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6 其他約定

16.1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並經買受人驗收合格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隨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16.2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第三人就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爭議,並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3 買受人能夠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直至出賣人依法提供相應的擔保。

16.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5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6 本合同一式 份,買受人執 份,出賣人執 份。

買受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户行及賬號:

出賣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户行及賬號: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7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貨物內容

1、貨物名稱:計算機設備

2、型號規格及數量:詳見附件《設備清單》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整(¥元整)。

三、交貨期、交貨方式及交貨地點

1、交貨期:年月日前。

2、交貨方式:乙方自行送貨到甲方所在地,並提供安裝服務,運輸工具級運費由乙方負責。

3、交貨地點:。

四、貨款支付

簽訂購貨合同後付總款的30%(整),設備安裝完畢後一次性支付項目總貨款的67%(整),剩餘項目總貨款的3%(整)作為保證金,待三個月後乙方所的質量及售後都得以良好的兑現並繼續實施後,再由甲方將剩餘保證金(整)支付給乙方。

五、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至交貨驗收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十二個月(具體按清單要求)。

2、在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

3、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現場。

4、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按公司廠家的標準,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

六、調試和驗收

1、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3、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並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七、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2、甲方未按時支付貨款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時付款逾期超10個工作日,經雙方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收回所有設備,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代付貨款中扣除。逾期超過約定日期10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5%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八、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九、訴訟

1、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和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報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方可執行。

3、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貨清單。

4、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合同法》有關條文執行。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電話: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一、名稱:______________塔吊起重機/4台,金額合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______月,其它保修______年。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五、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六、塔吊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貨款起轉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塔吊屬甲方所有。

七、交貨方式、地點:甲方代辦託運,乙方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八、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乙方負責卸車費用。

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十、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乙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十一、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物到達後,乙方全部貨款付清後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十三、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受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合同標的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設備名稱、品牌、型號: 。

2、產地、生產廠家、生產日期: 。

3、質量標準:

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説明書為準。説明書所載明的質量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第二章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條 合同價款:

1、本合同所列 設備 台的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

2、該合同價格包括:設備主機價(含200米管件)。

第三條 支付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後 20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100 %。

第三章 設備驗收

第四條 設備的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後,在20個工作日內使用正常,乙方付清全部款項。

2、設備進場後,在20個工作日內由於各種原因,使用不正常,乙方按萬每月付甲方一個月租金,設備進場費由乙方負責,設備出場費由甲方負責。

第四章 其他

第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10

購貨單位:瀋陽久利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瀋陽漢威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設備名稱:DH-213D大型塑膠機

數量:2台

單價:370萬元 安裝費:16萬元 總計:756萬元

二、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756萬元人民幣 大 寫:柒佰伍拾陸萬元人民幣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合同二次付款:在合同生效後15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60 %貨款;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並初步驗收一週內,設備正常運行,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 35 %的貨款;質保期滿後付清餘款

2、在合同款項支付前2 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税票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 20 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汽運

5、乙方將合同設備運至企業並經安裝調試、投入使用並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為設備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如規定供方將設備安裝調試、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設備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設備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後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設備發運後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設備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後及時將乙方所託運合同設備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設備時,應檢查合同設備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設備外箱包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設備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設備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 2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設備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設備,均應妥善接收並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於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乙方應於合同生效後30 天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應在 2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設備於合同生效後2 天內通過雙方的合格驗收並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 甲方設備車間

3、驗收標準: 企業標準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制度,如有違規,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請供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予協助。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設備保養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設備。(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視具體情況加以約定或在技術協議詳細約定;如無必要,可不約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 5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後 3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2、保修期內,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設備材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設備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九、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3、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貨超過 10 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違約金。

4、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乙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設備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後,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5、設備未按照合同之約定通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驗收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並在事件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 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十一、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瀋陽久利建材有限公司 甲方:瀋陽漢威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代表:劉家深 代表:李軍

時間:20xx年5月15日

20xx年5月15日 6 時間: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11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第二條:質量標準:符合國標2820-97。

保證全套設備是原廠全新設備,機架要求光滑美觀規範。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產品質量保修壹年或運行

小時(以先到為準)人為責任除外。

第三條:交(提)貨地點、時間:需方現場,提供現貨。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費由供方承擔。

第五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第六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裸裝。

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現場驗收,如有異議現場書面提出。

第八條: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隨機備件袋1個,電瓶2只,消聲器1只,油桶1個。

第九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供方負責調試。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後,需方付元作為定金,貨到現場需方付元后下貨,剩餘元在安裝調試完畢後一次性付清。

第十一條: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無。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違約方負全責。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其它約定事項目:消音、降噪、排風等項目待需方廠房修建完畢後再安排安裝。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供方:委託代理人(簽字):開户行:賬號:電話(傳真):

需方:委託代理人(簽字):開户行:賬號:電話(傳真):

日期: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出賣方負責拆卸裝車,裝車費用由出賣方負責;買受方負責車輛運輸,運費由買受方負責。

第三條設備交付設備拆卸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出賣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任何質量瑕疵等責任。

第四條設備付款簽訂協議後,買受方預先交付定金2萬元,餘款裝車完畢後一次性付清,裝車付款後後續一切質量及其他問題均與出賣方無關。

第五條合同爭議本合同生效後,若買受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處理爭議。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設備買賣合同模板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自願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並共同遵守:

名稱:______________焊機

數量:___________台

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元),預付金額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

2、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設備安裝調試後,買方付清剩餘貨款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元整;

3、如買方不能再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訂的型號相符。

2、符合製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並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必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並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後服務:以上設備免費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註: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範圍內)。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銷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maimai/r3xx96.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