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精選13篇)
- 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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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裝運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 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説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 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甲方:乙方:日期: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2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3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
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
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為準)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 )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3)
買方: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 簽名: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4
合同號:
簽字日期:
買方:中國 公司 中國,
(電報掛號: 電傳號: )
賣方: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並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
│項目序號│ 商品名稱及規格 │ 單 位 │ 數 量 │單價│總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值 │
└──────────────────────────────────┘
2.生產國別和製造廠:
3.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並能防潮,防濕,防震,防鏽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於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於採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鏽,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4.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淨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5.裝船時間:
6.裝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險:裝船後由買方負擔。
9.支付條件:
(1)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後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户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如以託收方式支付:交貨後,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後於七天內付款.
10.付款單據:
(1)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全套清潔無疵,註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裝箱單五份:註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由製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裝船條件:
(1)賣方應於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中國 公司(電報掛號: ),將作為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買方應於船隻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隻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後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如船隻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後,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貨物越過船舷和脱鈎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脱鈎以後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12.裝船通知:賣方應於貨物裝船完畢後,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於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採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製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為貨物抵目的港後 月。
14.檢驗和索賠:
(1)發貨前,製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製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貨到目的港後,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並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後 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並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若買方提出索賠後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覆,則認為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製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並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週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週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補充條款: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採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方: 賣方: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
(簽字)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合同號:
簽字日期:
賣方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2)數量│(3)單價│(4)總值│
├────────────────┼─────┼─────┼─────┤
│ │ │ │ │
│ │ │ │ │
│ │ │ │ │
│ │ └─────┴─────┤
│ │賣方有權在 %以內多裝或少裝 │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 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 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鑑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採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 買方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
(簽字)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5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項目 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 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地 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電 傳:22243 chemi cn 電 傳: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xx-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
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保存六十天。
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6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_________。
二、數量:
_________噸。
三、規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1.密度:_________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3.含水: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四、價格:
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年第1季度_________噸;第2季度_________噸;第3季度_________噸;第4季度_________噸。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
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
_________。
八、付款條件:
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1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1.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1)發票_________份;
(2)清潔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2.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_________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_________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2.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3.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1.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2.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3.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4.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_________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_________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_________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5.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6.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1.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2.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3.買方在本條1.項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4.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5.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6.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1.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1)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2)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3)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2.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3.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1)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2)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3)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4.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5.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1.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1.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2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2.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3.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4.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1.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2.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syb-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1.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i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2.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3.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
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由_________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此合同。
一、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二、工程名稱:成都鋭凱機電有限公司生產車間A1、B1
工程地點:清白江工業園區施工工藝要求:防火塗料塗膜厚度必須符合國標。備註:質量及施工標準:按國家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執行。
承包方式:包公包料
工程內容包括:按圖紙和實際需要。
三、合同單價x元/㎡
合同總價:工程量暫定x㎡,總價款x元,大寫
注:結算經實際鋼結構展開面積發生的塗刷面積為準。
四、甲方主要責任
1.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工程、技術、質量、工期、安全交底,監督焊工處理好焊口(焊口乾淨、飽滿、達到現場監理驗收標準)
2.為乙方提供施工條件,其中包括現場的水、電、腳手架等。
3.向乙方提供其現場施工人員的住宿和材料庫房。
4.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檢驗和驗收。
5.甲方在乙方進場後,向乙方出示鋼結構電焊驗收報告,以證明現場已具備塗刷作業條件。
五、乙方的主要責任
1.乙方對其僱傭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有責任保證其人員的人身安全。施工現場因違章作業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其經濟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賠償。
2.僱傭人員的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能夠滿足工作需要,工人最小不得小於18週歲,不得超過55週歲。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3.乙方必須提供材料廠家的檢驗報告、合格證及相關資料。
4.乙方嚴格按照鋼結構塗刷施工工藝操作,保證施工質量。
5.在質保期間內,如屬於乙方質量問題需要維修,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服務;如因認為破壞或者其他一切非正常損壞原因需要維修,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終身成本維修。
6.乙方負責防火塗料施工消防驗收。
7.乙方進場後,嚴格遵守現場管理制度,配合甲方項目經理的管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進場3日內,甲方預付總工程款的30%作為定金;
2.工程完工50%,甲方支付30%;
3、全部面塗刷完畢3個工作日內雙方按照驗收標準驗收,驗收合格後5日內甲方應付清工程餘款,即工程總款的40%。
4.變更工程項目的,甲方應按雙方協商好的價格支付塗刷完成工程款的同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七、工期
1.合同工期:按甲方進度要求,從進場施工之日起個晴天內,完成本工程。
2.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雙方確認後可以順延。
(1)不可抗力,其中包括地震、江澇、戰爭等。
(2)設計變更原因。
(3)業主原因。
八、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擅自撤除合同一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
2.無正當理由,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乙方催討時仍不付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遲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價款的1‰支付給乙方。
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質量達不到國家規範要求,乙方必須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則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九、附則
1.本合同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單方無權終止合同。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與矛盾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補充條款,之後補充條款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8
立貨樣買賣契出賣人__商行負責人___稱為甲方,同承買人__商店主___稱為乙方,茲為_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__貨物,如契約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貨樣同品同種類同質的貨物___件,甲方應於_日內義付乙方。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於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契約。
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本件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仟_佰元共人民幣__萬_仟_佰元於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並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契約。
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得為契的解除如有損害亦可請求賠償。
第六條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契約,甲方無異議。因此,乙方致受有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契約等情況。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___
身份證號: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地址:
____年_月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9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買受人(簡稱:甲方): 出賣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採購文件及藥品集中採購代理機構向乙方發出的成交候選通知書,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具體協議。
一、藥品品種、數量、價格
(一)採購藥品品種和數量:甲方向乙方所採購的藥品品種、劑型、規格、數量等詳見藥品成交品種買賣電子訂單。
(二)藥品的價格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是不高於成交候選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本價格為甲方的入庫價格。
2、成交藥品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執行期間,遇國家或省價格主管部門下調價格或其他情況時,對未供貨部分,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供貨價格。
二、質量標準 乙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並與供應時的承諾相一致,附有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以備驗收檢查。
三、藥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藥品的有效期應與文件中規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藥品的有效期不得少於12個月;特殊品種雙方另行商定。
四、包裝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一份詳細裝箱數量單和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進口藥品應提供進口藥品註冊證和口岸藥檢所的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複印件,並加蓋經營企業公章)。如為拼裝箱件,箱內應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種藥品數量單和藥品質量證明材料複印件,並加蓋配送企業公章。
(二)特殊要求:
五、配送服務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組織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對甲方提供或組織配送服務,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通知為準。原則上在乙方收到供貨通知後36小時內送達,屬急救及加急供貨的應在4小時內送達。(具體做法見第十一條)
六、伴隨服務 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或組織提供下列伴隨服務:
(一)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二)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三)對進貨驗收時發現的破損、有效期少於12個月或不符合特殊約定期限的藥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裝的藥品及時更換; 驗收方式:
(四)在甲方指定地點(甲方醫療服務範圍內)為所供藥品的臨牀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採購成交藥品品種;除本條第四項規定外,甲方不得采購其他非成交藥品替代成交品種。
(二)甲方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實際入庫的藥品數量及時結算貨款;並在貨、票驗收後____日內結清貨款。
(三)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於當日對藥品進行驗收入庫,對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種、數量、質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四)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交付的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以省、省轄市藥監部門的檢驗結果為準)或延期交貨等不按合同約定交貨時,可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該藥品的供貨;並可以另行採購替代藥品;同時將選擇的替代成交藥品名稱、價格、數量清單或另行採購替代藥品的協議,在____日內由甲方送____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管理辦公室和藥品集中採購代理機構各一份備案。(具體做法見第十一條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產品達成此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1)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______提供,包裝費用由______承擔。
(2)甲主產品的運輸由______辦理,運輸費用由______承擔。
(3)甲方產品的保險由_____辦理,保險費用由_______承擔。
(4)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_______承擔。
四、產品交付
(1)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
(2)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_____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後______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3)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後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1)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籤訂_______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______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______元,餘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_______天內付清。
(2)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兑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3)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祕密
(1)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祕密。
(2)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1)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2)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繫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繫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繫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繫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閲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1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二、品質保證:原廠包裝、原廠標準。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供方負責送貨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驗收並簽字確認。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
五、產品保修責任: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主機保修24個月,人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壞除外,保修期滿後供方負責使用原廠配件進行有償維修。
六、付款方式:貨到當日內支付總額的80%,十日內付清其餘20%。
七、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遲一天需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需方於付款之日不能按時付款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12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説,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模板 篇13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 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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