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木買賣簡單合同(精選20篇)
- 買賣合同
- 關注:1.26W次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願將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鎮村(實際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所種林木顆(佔地三畝)出售給。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2、林木價格:3、林木數量:4、總價款: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在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後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後,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後,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後,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餘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三】畝,四至為:東,南,西,北。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2
甲方(出賣方):張
乙方(購買方):我我我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願將其位於平旺鄉馬營新村十里河林場以東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及馬營新村十里河大橋低以南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共計40棵出售給乙方,總價款為3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照約定收取乙方購買柳樹押金5000元人民幣及貨款。
2、甲方承諾有出售上述柳樹的絕對的、合法的、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願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為乙方提供採挖樹木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採挖、運輸樹木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人員阻礙、干涉、刁難等不利於採挖、運輸、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願意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費、機械租憑費等一切經濟損失。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甲方收款應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法字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自行採挖樹木,所挖產品均歸乙方所有。採挖開始時,付給甲方押金5000元,採挖過程中每運走3、5棵柳樹付給甲方相近的款項3000元,收尾時與押金一併結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簽字):張小(手印) 聯繫方式:1
乙方(簽字):我我我(手印) 聯繫方式:
二0xx年四月22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現就在甲乙雙方買賣樹苗相關事宜經協商,相關事項簽訂如下協議:
一、根據乙方的需要,甲方組織保質保量的貨源,由乙方在場地內自由選購發育正常的樹苗,達到乙方滿意。乙方購買樟子鬆(5000)株,油松(2200)株。(樟子鬆每株240元,油松每株250元)樹苗共計1750000元整。
二、付款方式:簽訂合同時首付(樟子鬆、油松)款(捌拾五萬元)¥:85萬元。餘款玖拾萬元整,在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違約責任
在正常或預約收購時間內,乙方無故不收購,造成種苗變質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外,應向甲方償付苗款金額的____%違約金。
四、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如不按規定供應苗木,乙方有權拒收苗木
五、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由法院機關制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以雙方簽字生效,
四、此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明確買賣時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願意將位於___市___村___有限公司舊廠區內規定的樹木出售給乙方,總價款萬元人民幣。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承諾所有出售的樹木有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採伐的便利條件。
3、乙方負責到辦理採伐證等相關採伐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採伐手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需在採伐前一次性支付甲方萬元的樹木價款,並預先繳納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採伐完畢後,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返還全部保證金。
5、乙方負責樹木的採伐及運輸以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乙方只能採伐雙方約定的樹木,甲方指定保留的樹木乙方不得采伐。否則每棵樹包賠甲方元人民幣。
7、採伐過程中所產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乙方應與20年 月日前完成採伐工作,逾期按 元/天包賠甲方損失。
9、乙方在採伐完畢後必須在2日內將採伐現場清理乾淨。否則甲方有權酌情在保證金中扣除場地清理費用。
10、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乙雙方違約,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
甲方代理人簽字:
乙方代理人簽字:
20年 月日乙方簽字: 20年 月 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5
協議訂立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縣)鄉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區(縣)鄉村(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因為的原因,準備將本户土名,座落在鄉村的山場林(鬆、杉)出賣給乙方,經雙方商量,特訂立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土名山場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山場面積:_________________約畝,與林權證(蓮林( )______號上登記相符,四至清楚,權屬無糾紛。
2.甲方出賣的林(鬆、杉)款為____________元,乙方在訂立協議時預付訂金____________元,在上山砍伐林之前付清林款。
3.林審批手續委託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負責提供林權證,申請簽章等相關手續,乙方在沒有林審批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不得砍伐林。
4.林砍伐後的造林任務由方(甲方乙方)負責完成。
5.其它不盡事宜由雙方再行商定。
6.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村委一份備案。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後生效。此協議協議訂立簽證村委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協議訂立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協議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6
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杉__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山__位於省縣鄉村組小地名為的地方,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共畝,約為株,此片杉__為,由户人家於__________年共造,林裏面不雜其他人造的林。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願將此片杉__以總價款為:元的價格出售給乙方。
三、雙方同意:
1、乙方付清總價款之日起,甲方此片林地上的土地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此片林地上的所有林木所有權即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做任何形式的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2、工程林還款由乙方負責。
3、若有糾紛、界限不清引起的各種問題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提供林權證、身份證、造林合同證等證件給乙方辦理砍伐許可證
5、此山砍伐期至__________年底,若辦不到砍伐許可指標可延期至__________年底砍完,租地養樹費由乙方負責,由乙方按每年每株一元補付給甲方。
6、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發現有人有意偷盜、滅失、毀損林木的,甲方有責任及時告訴乙方。
7、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有意偷盜、滅失、毀損林木的,甲方承擔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聯繫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對方,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砍伐林木時要主動告知甲方並提供其合法證明文件。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訴訟解決。
七、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閲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手印或授權代表簽字蓋手印後生效。
九、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名蓋手印:
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名蓋手印:
電話:
乙方簽名蓋手印:
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名蓋手印:
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的承包林地內的杉木、松木、櫟木出售給乙方,經雙方共同協議特立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 的承包林地內的已成材的杉木、松木、櫟木出售給乙方採伐,四界以林權證為準,乙方在砍伐中不得越界。
二、乙方買甲方樹木價人民幣 元整( 000.00元)砍伐到一半時乙方一次付清全款。
三、從訂立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必須在201 年 月份砍伐完畢,越期不得繼續砍伐。
四、乙方負責向當地林業管理部門申請並辦理合法的出售手續,甲方提供相關配合。乙方負責向當地林業管理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等機構申請並辦理合法的運輸手續。
五、砍伐過程中所有的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進場施工不得損傷他人樹木。
六、乙方不得采伐未成材的小樹木。因放成材樹的需要的除外。
七、以上樹木買賣的相關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甲方所收樹木價款為淨得價款。此協議自雙方鑑字後生效,雙方互不反悔,如有哪方反悔後果自負。未盡事宜和糾紛問題雙方協商解決。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8
出賣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自願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林木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賣給乙方___________畝林木,小地名___________,樹種為雜木。
2、甲方賣給乙方林木資金共計___________元整,乙方先付_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剩餘資金必須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資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則甲方將報告林業部門、林業森林公安按盜伐林木進行處置。
3、乙方負責到林業相關部門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甲方提供給乙方此片林木林權證辦理採伐手續。
4、乙方必須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林木砍伐結束,超過砍伐期限甲方有權對此片林木進行重新拍賣。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
6、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元。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9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桂花活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位於富貴園門前桂花活樹賣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桂花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桂花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後一月內取走上述桂花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桂花樹的出賣價格,共計39336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39336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桂花樹的相關事宜,並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雙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明確買賣時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願意將位於___市___村___有限公司舊廠區內規定的樹木出售給乙方,總價款_萬元人民幣。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承諾所有出售的樹木有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採伐的便利條件。
3、乙方負責到辦理採伐證等相關採伐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採伐手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需在採伐前一次性支付甲方萬_元的樹木價款,並預先繳納_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採伐完畢後,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返還全部保證金。
5、乙方負責樹木的採伐及運輸以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乙方只能採伐雙方約定的樹木,甲方指定保留的樹木乙方不得采伐。否則每棵樹包賠甲方_元人民幣。
7、採伐過程中所產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乙方應與20_年_月_日前完成採伐工作,逾期按_元/天包賠甲方損失。
9、乙方在採伐完畢後必須在2日內將採伐現場清理乾淨。否則甲方有權酌情在保證金中扣除場地清理費用。
10、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乙雙方違約,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
甲方代理人簽字:
乙方代理人簽字:
20_年_月_日乙 方簽字:20_年_月_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11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願將其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兩旁所有柳X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低以南水渠兩旁所有柳X共計40棵出售給乙方,總價款為_______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照約定收取乙方購買柳X押金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及貨款。
2、甲方承諾有出售上述柳X的絕對的、合法的、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願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為乙方提供採挖樹木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採挖、運輸樹木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人員阻礙、干涉、刁難等不利於採挖、運輸、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願意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費、機械租憑費等一切經濟損失。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甲方收款應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法字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自行採挖樹木,所挖產品均歸乙方所有。採挖開始時,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_________元,採挖過程中每運走
3、5棵柳X付給甲方相近的款項________________元,收尾時與押金一併結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願將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____鎮____村(實際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所種林木____顆(佔地三畝)出售給____。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
2、林木價格:
3、林木數量:
4、總價款: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在__ 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後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後,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後,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後,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餘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三畝,四至為:東,南,西,北。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願將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_____鎮_____村(實際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所種林木_____顆(佔地三畝)出售給_____。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
2、林木價格:
3、林木數量:
4、總價款: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在_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_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後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後,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後,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後,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餘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_____畝,四至為:東_____,南_____,西_____,北_____。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14
買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黃角樹達成如下協議:
一、樹木的品種、價格及數量
(1)黃角樹:樹木規格直徑約__________公分左右,不限樹冠的大小和樹高。
(2)數量: 壹棵。
(3)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元。)
二、樹木的要求
(1)甲方要提前對樹冠進行修剪、對樹根進行切割,有可能對樹木周圍作物造成一定的損傷,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2)因甲方要對樹杆進行草繩保護處理,所挖的樹木土球不小於_____公分,並進行草繩纏繞保護,乙方要無條件的協助配合。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樹木的栽培現場對符合要求的樹木進行標識後支付__________元的預付款。餘款 元在甲方驗收樹木完成並上車後就立即支付。
四、違約責任
(1)除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的,應以合同價款的 2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即賠付對方違約金 元。
(3)違約方遲延履行超過定日期_____日以上或有其他行為嚴重損害守約方利益導致守約放訂立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的義務。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有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 :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15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購買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杉樹林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山樹林位於 省 縣 鄉 村 組小地名為 的地方,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共 畝,約為 株,此片杉樹林為 ,由 户人家於 年共造,林裏面不雜其他人造的林。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願將此片杉樹林以總價款為: 元的價格出售給乙方。
三、雙方同意:
1、乙方付清總價款之日起,甲方此片林地上的土地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此片林地上的所有林木所有權即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做任何形式的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2、工程林還款由乙方負責。
3、若有糾紛、界限不清引起的各種問題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提供林權證、身份證、造林合同證等證件給乙方辦理砍伐許可證
5、此山砍伐期至 年底,若辦不到砍伐許可指標可延期至 年底砍完,租地養樹費由乙方負責,由乙方按每年每株一元補付給甲方。
6、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發現有人有意偷盜、滅失、毀損林木的,甲方有責任及時告訴乙方。
7、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有意偷盜、滅失、毀損林木的,甲方承擔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聯繫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對方,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砍伐林木時要主動告知甲方並提供其合法證明文件(砍伐證)。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閲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手印或授權代表簽字蓋手印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簽名蓋手印:
電 話:
委託代理人簽名蓋手印:
電 話:
乙 方簽名蓋手印:
電 話:
委託代理人簽名蓋手印:
電 話:
年 月 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16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買賣桂花活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願將位於富______門前桂花活樹賣給乙方。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桂花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桂花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___月內取走上述桂花樹。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桂花樹的`出賣價格,共計39336______元。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39336______元。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桂花樹的相關事宜,並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 如有違反,雙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個人樹木買賣協議【3】 協議訂立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縣) 鄉 村 組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區(縣) 鄉 村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為 的原因,準備將本户土名 ,座落在 鄉 村的山場林(鬆、杉)出賣給乙方,經雙方商量,特訂立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土名 山場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 山場面積:_________________約 畝,與林權證(蓮林( )______號上登記相符,四至清楚,權屬無糾紛。
2.甲方出賣的林(鬆、杉)款為____________元,乙方在訂立協議時預付訂金____________元,在上山砍伐林之前付清林款。
3.林審批手續委託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負責提供林權證,申請簽章等相關手續,乙方在沒有林審批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不得砍伐林。
4.林砍伐後的造林任務由 方(甲方乙方)負責完成。
5.其它不盡事宜由雙方再行商定。
6.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 村委一份備案。 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後生效。 此 協 議 協議訂立簽證 村委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協議訂立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17
甲方(出賣方):
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 以 出售給乙方,總價款為 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按照約定收取乙方購買柳x押金5000元人民幣及貨款。
2、 甲方承諾有出售上述柳x的絕對的、合法的.、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願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為乙方提供採挖樹木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採挖、運輸樹木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人員阻礙、干涉、刁難等不利於採挖、運輸、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願意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費、機械租憑費等一切經濟損失。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甲方收款應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法字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自行採挖樹木,所挖產品均歸乙方所有。採挖開始時,付給甲方押金5000元,採挖過程中每運走 付給甲方相近的款項3000元,收尾時與押金一併結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願將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實際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所種林木__________顆(佔地三畝)出售給__________。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______
2、林木價格:______
3、林木數量:______
4、總價款:______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在__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__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後,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後,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八、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後,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餘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三】畝,四至為:東,南,西,北。
十、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一、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19
甲方(出賣方):張
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願將其位於平旺鄉馬營新以東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及馬營新低以南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共計40棵出售給乙方,總價款為3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照約定收取乙方購買柳x押金5000元人民幣及貨款。
2、甲方承諾有出售上述柳x的.絕對的、合法的、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願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為乙方提供採挖樹木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採挖、運輸樹木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人員阻礙、干涉、刁難等不利於採挖、運輸、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願意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費、機械租憑費等一切經濟損失。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甲方收款應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法字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自行採挖樹木,所挖產品均歸乙方所有。採挖開始時,付給甲方押金5000元,採挖過程中每運走3、5棵柳x付給甲方相近的款項3000元,收尾時與押金一併結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簽字):張(手印)
聯繫方式:137x0709
乙方(簽字):(手印)
聯繫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買賣簡單合同 篇20
甲方(出賣方):
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願將其位於平旺鄉馬營新村十里河林場以東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及馬營新村十里河大橋低以南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共計40棵出售給乙方,總價款為3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照約定收取乙方購買柳樹押金5000元人民幣及貨款。
2、甲方承諾有出售上述柳樹的絕對的'、合法的、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願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為乙方提供採挖樹木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採挖、運輸樹木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人員阻礙、干涉、刁難等不利於採挖、運輸、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願意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費、機械租憑費等一切經濟損失。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甲方收款應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法字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自行採挖樹木,所挖產品均歸乙方所有。採挖開始時,付給甲方押金5000元,採挖過程中每運走3、5棵柳樹付給甲方相近的款項3000元,收尾時與押金一併結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maimai/pz8dr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