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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買賣合同集合(精選30篇)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精選30篇)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1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精選30篇)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於昆明市號(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於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昆明市號,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14.5平方米。

(4)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各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並保證:擁有座落於昆明市三市街金碧輝煌大廈一層1060號商鋪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其它限制交易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第三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該商鋪單價為44827.62元/m(大寫肆萬肆仟捌佰貳拾柒點陸元/m2),總金額人民幣650000.00元整(大寫陸拾伍萬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乙方在商鋪過户手續辦完的當日將陸拾伍萬元整一併付清給甲方。

第四條上述商鋪的過户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户為準,過户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户後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六條甲方於商鋪過户至乙方後3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並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上述商鋪之完全所有權,並無任何權利瑕疵;

2、甲方負責提供辦理產權證轉移登記手續所需要的各種證件、材料,並承擔逾期提供或材料短缺、錯誤給乙方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已經對上述商鋪的坐落、面積、質量等狀況做了充分了解,自願購買該商鋪;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方式,履行付款義務;

3、乙方應依約及時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遲或不能辦理,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户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户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第十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2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房產及院落一事達成協議: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林西縣大井鎮中興村四組房屋及院落一處,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使用面積約為平方米左右,房屋建築面積約為平方米左右,雙方約定該房產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叁萬元整。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產的出售而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必須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及院落沒有產權和債權債務糾紛(與大經政府糾紛由大井信用社負責協調),此房屋院落內的樹木由甲方負責採伐;房屋由甲方負責拆遷;採伐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在房屋拆遷及採伐過程中一旦發生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與乙方無關。如由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糾紛給乙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全部款項(人民幣叁萬元整);屆時該房產必須無任何擔保、無抵押、無房產瑕疵,無產權糾紛、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甲方應自付款之日起五天內將房屋及院落拆遷完畢後交付給乙方。如自付款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沒有將房屋及院落拆遷完畢,則甲方雙倍返還合同款項。

第五條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林西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大井信用社

乙方負責人(簽字):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3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材料的名稱:砂、碎石、元石、連砂石(其中元石徑應達到0.5-4cm)範圍內。

砂:採用中粗細砂,砂子必須含泥量不得大於2%。 粒料:應當符合設計和施工規範要求,並先用質堅乾淨的粒料。

二、材料的數量和計算單位、計算方法

1、

2、計算單位、計量方法:計量的單位為立方米;計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點由甲方收料人員驗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材料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四、材料的`價格和貨款的結算產品的價格(單價以合同約定價格為準)

1、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2,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3、連砂石:

4、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5、此價格為現行價,如遇中途油料浮動超過10%,雙方再重議價。

五、驗收方式

1、驗收時間:乙方將材料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後,通知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方法:實際現場收方為準。

3、驗收標準:行業統一標準。

4、驗收人員:甲方指定人員。

六、對材料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材料的種類、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電話通知乙方提出異議。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造成的質量下降,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一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當日不能交貨部分的貨款的30%違約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須負責更換,並承擔調換、退貨面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逾期交貨,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的付款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質量、規格、型號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及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結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總結算時扣回。其餘材料採取先使用後付款的方式進行結算,材料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貨一個月後,甲乙雙方共同結算,結算價款在該工程辦公樓主體完工後三個月內分三次付清;

2、根據供應的材料的實際數量每月底結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對帳,貨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餘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或到達工地現場時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為乙方責任,並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主或主管部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加蓋手印後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價款付清後,該合同自動失效。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4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諾其擁有 輸油管線 到 段資產100%的所有權。甲乙雙方於天津市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該資產達成如下轉讓意向。

一、甲方的承諾及簽訂轉讓合同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甲方承諾其合法擁有 輸油管線 100%的所有權,任何第三方均不具有該資產的所有權。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合法擁有該資產所有權的全部文件、資料。甲方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3、如乙方提出該資產為甲方外的第三方所有,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該資產並非為乙方提出的第三方所有。

4、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保證書,向乙方保證與轉讓合同相關聯的一切訴訟、仲裁、糾紛絕不牽涉乙方。與該資產轉讓相關聯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自行處理及並承擔處理糾紛的全部費用。如與本合同所述甲方向乙方轉讓該資產所有權相關的糾紛牽涉乙方,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

5、上述條件全部具備,乙方則認可甲方的合法轉讓方資格並向甲方出具認可其為該資產的合法轉讓方的書面認可文件。如甲方最終未能取得乙方認可其為該資產的合法轉讓方的書面認可文件,則視為乙方不認可甲方為該資產的合法轉讓方。

二、定金

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定金人民幣 萬元整(人民幣萬元)。

2、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元整(人民幣萬元)的相應擔保並日內向乙方提供價值人民幣辦理完相應抵押手續。如甲方未能按期提供擔保並辦理完抵押手續,乙方無需向甲方交付定金。

3、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的日期為: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擔保並辦理完相關抵押手續後的三日內。

4、在乙方認可甲方的合法轉讓方資格後,雙方隨即展開轉讓合同的談判,此時任意一方拒絕談判或者拒絕簽訂轉讓合同,視為違約但因第二條第五款、第三條第二款所屬原因最終未能簽訂資產轉讓合同的除外。

5、若因付款方式、是否開具發票、擔保等問題甲乙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或不能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其他原因,甲乙雙方最終未能簽訂轉讓合同,雙方均不視為違約。在雙方最終確定不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後 日內日甲方必須無條件將人民幣萬元(人民幣 萬元)的定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6、甲方違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乙方違約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7、若甲方在20xx年3月16日前未能取得乙方出具的乙方認可甲方為該資產的合法轉讓方的書面文件,甲方必須在20xx年3月16日以前無條件將人民幣萬元(人民幣 萬元)的定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並按每日5‰的利率加退定金利息。

三、資產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初步商定,若乙方認可甲方具備合法轉讓方資格,上述資產的轉讓總價為不高於人民幣貳佰貳拾萬元整(人民幣220萬元)。

2、若甲方提出的最終轉讓價格高於人民幣貳佰貳拾萬元整(人民幣220萬元),乙方不予甲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的,不視為乙方違約。在雙方最終確定不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後 日內日甲方必須無條件將人民幣萬元(人民幣 萬元)的定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轉讓合同規定之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2、甲方若委託他人談判,需要出具正規委託書交乙方備案。

五、免責條款

若乙方最終沒有認可甲方的合法轉讓方資格,一切費用雙方均需自行負擔。

六、爭議處理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保密約定

雙方有關人士及其代理人負有保密責任,不對外泄露談判內容及進展。雙方在洽談投資事宜向對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文件、合同、合同最終價格等信息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八、排他性條款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資產轉讓意向書後的30天內,甲方的所有員工及代理人在未獲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就本意向書指定的資產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與任何第三方尋求轉讓項目的談判、邀約、及簽訂相關合同。儘管有上述規定,若乙方未在排他性條款有效期截止日五天之前發出希望終止談判的書面通知,則甲方應繼續與乙方進行排他性談判直至乙方發出書面終止談判通知。

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5

解決合同糾紛的解決有四種途徑,即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通過合同當事人根據法律和合同的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決,或者通過調解即由民間組織根據自願和合法原則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加以解決,這兩種方式最省事、最簡便易行。其次,依據合同仲裁條款或事後達成的仲裁協議,解決糾紛的方式,較之向法院起訴來講,也利於案件的迅速解決和減少解決費用。當然通過訴訟解決雖然耗時長、費用高,但這卻是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最重要、最權威的途徑。

一、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後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和費用,所以,應該更多地採用這種方法。

對於需債務人償還債務而其一時又無力償還的,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協商解決:

1)、分期償還。如果債務人因產品積壓或者因外債收不回來而暫時無力償還的,那麼可

以待積壓的產品推銷出去後,或者外單位的欠款收回後償還。如果因管理不善暫時虧損但尚未公告破產的企業,經過努力還可以通過改善經營管理儘快扭轉虧損的,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分期分批還款計劃。這樣做不僅可以使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實現,還可以使債務人積極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改變無力償還債務的被動局面。

2)、實物抵債。如果債務人因產品嚴重積壓沒有資金償還債務時,還可以經過雙方協商採取以產品抵債的辦法來解決。以產品抵債,既可以幫助債務人推銷積壓的產品,又能起到償還債務的作用,將“死物”變“活物”,這對國家、對當事人雙方都是有好處的。另外,以實物抵債也可以採取由債權人代理推銷產品的辦法,用實際推銷的貨款來抵償欠款。

二、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當事人採用仲裁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注意以下問題:

1)、仲裁期限。當事人一定要抓住時機,在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有效期限內,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避免因錯過時機而喪失自己申請仲裁的`權利。

2)、仲裁機關及管轄。根據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合同仲裁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的合同仲裁委員會。案件管轄原則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簽訂地的仲裁機關管轄。因此,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仲裁效力。通過仲裁機關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後,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如果調解不成,仲裁機關最後作出的仲裁裁決便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守,否則,法院則要強制執行。

三、訴訟解決

當發生合同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近幾年來,隨着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企業通過訴訟來解決合同糾紛的也越來越多。

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訴訟時效。合同的訴訟時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自己的權利即喪失了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也就是説,合同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不起訴的便失去了勝訴權。合同作為民事合同的一種,訴訟時效適用於民法通則中

一般的時效規定,即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確立訴訟時效制度,對於促使當事人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以及時結束法律關係不確定狀態,解決合同糾紛,穩定社會經濟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實行這一制度,要求合同當事人一定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及時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當然,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對方當事人自願履行的,可以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另外,民法通則還規定了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況。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訴訟時效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如果符合這兩項規定的,當事人仍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

2)、訴訟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這一規定,當事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保全。訴訟保全是一種民事訴訟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而對一方當事人的財物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提供擔保等措施。根據這一制度,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有可能很快滅失或被隱藏、轉移,使自己申請給付的訴訟難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為判決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請訴訟保

全,以保證自己權利的實現。當然,申請訴訟保全的一方,應有勝訴的把握,否則,如果將來敗訴了,則要賠償對方當事人因訴訟保全所遭受的財產損失。

4)、調解及判決。法院受理一方當事人的起訴後,首先要進行調解,如果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了協議,調解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認真執行,否則,法院將強制執行。如果法院調解不成,則要作出判決或裁定,當事人對判決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或接到裁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超過了上訴期當事人沒有上訴的,那麼一審判決或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執行。當然,如果當事人認為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在不停止判決、裁定執行的情況下,還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6

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策略

蔡從雲

我們簽訂合同如果簽訂成對對方沒有任何約束的合同或者對方違約時我們沒有制裁手段,那是非常鬱悶的事。我們公司從小到幾千、大到幾百萬近千萬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相當多的,出現糾紛無法維護公司的利益;或者違約責任太籠統根本無法追究對方責任,如有個買賣合同把違約責任定為不履行退款,那麼實際上對方根本就沒責任,更沒有約束力。維權是需要成本的,對方也會權衡守約與違約成本,如果違約無成本那麼對方守約就只能看自己單方利益和心情了;合同無約束力對公司來説很多交易就顯得不確定,對公司經營存在較大風險。

所以簽訂合同必須有違約責任條款。如果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會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懾,促使對方儘可能的依約履行合同;如果公司具有一定的實際控制能力,公司就可以直接依違約金條款扣款、壓款,取得進一步的談判主動權。

那麼違約責任條款怎樣約定?那就是違約責任的策略問題:

1、全面:所有在合同上要求對方承擔義務方面都應該有違約責任給予保證。我們要求再多,

談判再辛苦,合同條文再美好,如果沒有違約責任保證那都是一句空話,違約責任是保證公司利益的尚方寶劍。合同簽訂時應當爭取到起草權,把違約責任具體化,那麼我們權益更容易落實到條文上。

2、具體:違約行為有拒絕履行;不完全履行,又稱部分履行;遲延履行;質量瑕疵,我們應在約定、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否則,後果自行承擔;不正確履行。所以必須針對上述每一種違約行為來制定違約條款;也可把違約責任條款可與相關的如數量條款、質量責任條款、付款條款、遲延交付責任條款一併約定。

3、明確,如果根本沒有針對對方違約約定相應反制措施,簡單一句違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不明確,可以有多種理解,沒有可操作性的條款是很難解決問題的'。違約損失賠償也是一樣,除了要證明對方違約,還需證明己方的實際損失,而實際損失恰恰不容易證明。所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十分必要。

4、方式:違約金約定是違約責任最好的表達方式,適用廣泛。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責任相對簡單明確,由於是金錢給付,適用於各類合同;同時違約金用數字表示,也可用公式表示,一般不會出現爭議。

支付違約金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在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所要做的只是按照合同規定執行,若合同約定得更加詳細,那麼執行起來就更加方便。

請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守約方在訴訟中的證明責任要小得多,守約方只需證明對方違約即可;也保證在可能發生的訴訟中,不存在舉證上的困難,其訴訟請求能夠最大限度得到法院支持,提高勝訴的機率。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7

訂購方(甲方):四川南方烽潤食品有限公司

出售方(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生豬單體品種、毛色由雙方協商議定。

品種;毛色 ;

第二條 雙方合作期限為2年,即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條 交貨時間、數量、重量及價格:

1、乙方交貨時間以甲方提出的時間為準,生豬數量及重量以實際交貨為準,價格隨行就市;

2、乙方出售的'生豬單體重量每頭不得低於 公斤;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提貨與交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四條 交貨、驗收、檢疫、結算方式:

1、生豬由甲方上門收購或乙方送貨上門,雙方當面驗收,乙方出售給甲方的生豬必須是經當地檢疫部門檢疫合格的生豬;

2、貨款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現金當場結算,錢貨兩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雙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後,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生豬如因生長、養殖等原因不能出欄,交貨日期可協商提前或推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無故退貨,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5%支付違約金;甲方無故拒收生豬,應向乙方償付拒收生豬總值的5%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總值的5%支付違約金;乙方在交貨中,出現病死或其他問題生豬,甲方有權拒收。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電話:

年月日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8

合同編號: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乙方(賣方)___________

證件名稱及證號:________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電話(手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丙方(第三方)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注:第三方是指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紀公司或拍賣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車輛基本信息(由乙方填寫)

第二條價款、定金及支付方式

一、車輛成交價款(未含税費)為______元。成交價款已考慮車輛折舊及損耗。

二、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按成交價款的_____%(不超過成交價20%)即_____元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在合同開始履行後抵作購車款。

三、丙方應按照成交價開具發票。

四、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其餘價款:

1、一次性付款: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地點)與乙方、丙方共同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後,並自驗收、審驗無誤起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餘下價款,即______元。

2、分期付款:甲方在交付車輛時,支付_______%的價款,即____元;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轉移登記受理回執時,支付_____%的價款,即_____元;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新機動車行駛證時,支付餘款,即____元。

第三條車輛轉移登記、保管及交付

一、車輛的轉移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丙方應當予以協助並在____日內提交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所需的證件和相關資料。甲乙雙方應在___日內辦理完畢車輛轉移登記,轉移登記手續費(包含税費)由____方承擔。

二、合同簽訂後,在車輛轉移登記完成及正式交付前,選擇以下第__種方式保管車輛:

1、甲方使用和保管;

2、乙方使用和保管;

3、丙方代為保管。

三、車輛正式交付的時間為: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的地點為:_____。車輛交付時應當由三方共同簽署《車輛交付證明》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車輛交付證明》應註明車輛實際交付時間,該實際交付時間應準確到分鐘。

第四條車輛的風險承擔

本合同簽訂後,車輛在轉移登記完成及正式交付前,與車輛有關的一切意外風險和責任按下列方式承擔: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擔風險和責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擔風險和責任;

三、丙方負責保管的,由丙方承擔風險和責任。

第五條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車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二、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構,並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證件。

三、甲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和地點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資料,並支付購車款及提交車輛轉移登記的相關資料。

四、甲方應確認車輛在轉入地能辦理轉入手續,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

五、乙方承擔和負責處理車輛交付前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規費不齊、交通違法行為;甲方承擔和負責處理車輛交付後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規費不齊、交通違法行為,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丙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和惡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並應當為甲乙雙方保守商業祕密。

七、對交易違法車輛的,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信息不真實,或未按合同的約定將車輛及其相關憑證交付甲方,或者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還所收款項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其中的定金部分應當雙倍返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購車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定金並要求甲方返還車輛。

三、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定金並要求甲方返還車輛。

四、甲方逾期支付購車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五、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按車輛成交價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車輛的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如無請註明“無”)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廣州市汽車服務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或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或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__________路_____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廳、衞生間、廚房、陽台、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首付____________(人民幣)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剩餘____萬元由乙方替甲方償還許昌銀行按揭貸款(時間從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必須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銀行貸全部還清並同甲方辦理過户手續。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

第五條、房屋過户

房屋交付乙方後,甲方應當在商定時間內辦理該房屋的過户手續,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過户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首付購房款、房屋維修基金款、天然氣管道安裝費、契税及其他應當交納的.費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承諾保證

乙方保證按時替甲方償還許昌銀行按揭貸款,還款日為每月的_____日,還款時限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並保證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餘款全部還清和配合甲方辦理過户手續。合同生效後,之後所產生費用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_____%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替甲方償還許昌銀行按揭貸款,未能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餘款全部還清並配合辦理過户手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10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1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鋼筋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注:合同單價一欄不得調整;合同數量為預估數量,結算數量以雙方籤認的(對帳單/結算單)為準,但總量不超過本合同總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權拒付。結算金額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2、 質量要求

乙方所供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低碳熱扎圓盤條執行GB/T701-1997、熱紮帶肋鋼筋執行GB/1499-1998、熱扎光圓鋼執行GB13013-91,碳素結構鋼執行GB/700-88或GB/702-86標準。

3、 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3.1 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甲方應對產品進行驗收和檢測,如出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情況,應於貨到甲方工地之日起 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換,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及損失。

3.2 如雙方對產品質量問題存在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或國家法定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3 甲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的處理期限為貨到甲方工地之日起

4、 供貨方式及期限

4.1 乙方負責將產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4.2 具體供貨時間、數量按甲方通知;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供貨。

5、 驗收標準、方法

5.1 產品外觀、質量驗收

貨到現場後,甲方依據國家標準驗收,如發現產品外觀、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並要求乙方進行退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產品數量驗收

數量驗收依據檢斤進、檢斤收,檢尺進、檢尺收的原則:

5.2.1檢斤驗收:貨到現場,甲方依據國家標準進行數量驗收,數量誤差與乙方提供送貨單數量在3‰以內的,按乙方提供數量簽收;數量誤差超出3‰時,雙方或由第三方復磅處理,復磅費用由 方承擔。

5.2.2檢尺驗收:貨到現場,甲方依據技術規範檢尺換算。如有數量誤差,按實際驗收數量簽收,或要求乙方補齊不足部分。

6、 結算程序、方式

6.1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甲方收到結算報告後,由甲方項目相關人員在15日內審查完畢並簽署意見,同時將簽署意見的報告送交甲方物資部及審計部,審核確認後,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額度支付貨款。貨物供應完畢,雙方最終應以書面形式,辦理結算手續,未經雙方結算確認的,甲方有權停止支付餘款。屬於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6.2支付方式:

7、 違約責任

7.1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交付產品,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合同總價款的0.05%/天,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7.2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應按銀行同期*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

7.3 違約金累計至合同總額的3%時,如違約方繼續或再次發生違約,對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自書面解除通知到達違約方之日起發生效力;合同因違約解除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若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應向對方賠償。

7.4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 7.5 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8、 不可抗力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當不可抗力發生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在十五日內將負責該方面事情的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交給甲方。

9、 合同的變更

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貳_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第貳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補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標的額10%的違約金。

買受人向出賣人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及指令,按以下出賣人提供的聯繫方式均應被認為已經送至出賣人。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12

需方(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及誠信的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編號、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格(元)等

説明:以上報價含運輸、卸車及普通銷售發票等費用。

二、包裝標準:簡單包裝。

三、產品質量:按照雙方確認的產品樣式及圖紙(附件x),本產品質量要求説明: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

1、交貨期限: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額貨款後 天內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2、交貨地點: 交(提)貨雙方聯繫人:

五、結算方式:款到發貨(憑乙方提供的產品銷售發票的掃描件一次付清),乙方收到貨款後,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將產品運送至甲方交貨地點。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交貨的 ,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貨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運費由______方承擔。

3、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提貨。

4、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包裝與運輸

1、包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貨後,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乙方付款後,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驗收

1、乙方應對種子進行驗收,如發現種子數量、質量(發芽率、淨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日內提出異議;如發現種子純度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_日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______日內處理。

2、雙方對種子同時取樣、各自封存,樣品保存至生產收穫。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因種子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3、其他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13

1[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佔有返還請求權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二:第一,請求人系物權人;第二,被請求的對象系現時的無權佔有人。②本題中,甲系所有權人,乙系無權的間接佔有人,丙系無權的直接佔有人,甲可對乙主張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正確;甲亦可對丙主張返還原物請求權,故B選項正確。③根據《物權法》第245條,佔有返還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四:第一,請求人系佔有人;第二,佔有人的佔有被侵奪;第三,須於佔有被侵奪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四,被請求人系侵奪人或者自侵奪人處繼受佔有的佔有繼受人。④本題中,甲的佔有被乙侵奪,且乙仍為現佔有人(間接佔有人),甲可對乙主張佔有返還請求權,故C選項正確。⑤假設丙系佔有的概括繼受人(通過繼承或者企業合併自乙處繼受佔有),則無論丙系善意或者惡意之概括繼受人,甲均可對丙主張佔有返還請求權。假設丙系佔有的特定繼受人(通過買賣、贈與、租賃、借用、質押等自乙處繼受佔有),則僅在丙為惡意的特定繼受人時,甲才可對惡意的丙主張佔有返還請求權,在丙為善意的特定繼受人時,甲對善意的丙無佔有返還請求權(對佔有的保護弱於對物權的保護)。本題中,丙系善意的特定繼受人,甲對丙不得主張佔有返還請求權。故D選項錯誤。

2[考點]佔有推定

[解析]①根據佔有權利推定,佔有人主張其對佔有物享有某種以佔有為內容的權利,推定佔有人享有該權利。換言之,“佔有人於佔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A選項正確。②根據佔有狀態推定,佔有人的佔有在法律上被推定為自主佔有、善意佔有、和平佔有、公然佔有。故B選項正確;C選項正確。③根據佔有權利推定,佔有權利的推定屬於證明規則,具有消極性。佔有人不能利用此種權利推定,請求為所有權登記的積極證明。故D選項錯誤。

3[考點]主物與從物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188條,甲的汽車抵押權未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乙的汽車質權優先於甲的汽車抵押權。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②《擔保法解釋》第63條規定:“抵押權設定前為抵押物的從物的,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方某是在甲的汽車抵押權設立之後才取得備胎所有權的,故備胎不是甲的汽車抵押權的客體,甲對備胎不享有優先受償權。故C選項錯誤。③《擔保法解釋》第91條規定:“動產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的從物。但是,從物未隨同質物移交質權人佔有的,質權的效力不及於從物。”據此,乙的汽車質權的效力不及於備胎,乙對備胎不享有優先受償權。故D選項錯誤。

4[考點]物權請求權

[解析]①《物權法》第34條規定:“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物權法》第35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這兩條規定了物權請求權制度,物權請求權制度為物權的物權法保護方法,有別於物權的債權法保護方法。法律設立物權請求權制度,目的在於維護物權人對物的圓滿支配狀態,只要物權人對物權的支配受到侵害或者妨害,物權人即可行使物權請求權,無須證明侵佔人、妨害人具有過錯,無須證明自己受有損失,這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同。A選項正確,不選;B選項正確,不選。②根據民法理論,物權請求權中的排除妨害請求權、消除危險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返還原物請求權或者不適用訴訟時效,或者適用長期訴訟時效,C選項正確,不選;D選項錯誤,當選。

5[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佔有返還請求權

[解析]①該狗系遺失物、盜髒,丙以自己的名義出賣給不知情的丁時,善意的受讓人丁不能善意取得。該狗的所有權仍歸甲所有。丁系無權佔有人。甲可對丁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乙曾經是無權佔有人,但乙飼養的狗被盜後,乙不再是無權佔有人(非現時的無權佔有人),甲對乙不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②乙雖非狗的所有權人,但乙系狗的佔有人,乙對狗的佔有被丙侵奪,丙出賣給不知情的丁。因侵奪人丙不再是現時的佔有人,故乙對丙不享有佔有返還請求權。同時,丁屬於侵奪人丙的善意特定繼受人,乙對善意特定繼受人丁也不享有佔有返還請求權。故C選項錯誤;D選項錯誤。

6[考點]無權佔有人的責任;概括繼承

[解析]①根據《繼承法》第33條的規定,高某死亡後,若小高未放棄繼承,小高應當法定承受周某與高某之間的耕牛借用合同。現耕牛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高某有權基於借用合同請求小高承擔違約責任。故A選項正確,不當選;B選項錯誤,當選。②小牛屬於天然孳息,所有權歸屬於周某,小高對小牛的佔有屬於善意自主佔有。但是,小牛不屬於借用合同的內容,因此,周某不能基於借用合同請求小高承擔不能返還小牛的違約責任。同時,因為小高對小牛構成善意自主佔有,所以,根據《物權法》第244條的規定,周某不能請求小高對小牛死亡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C選項錯誤,當選;D選項正確,不當選。

7[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的規定,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三:第一,請求人為物權人;第二,被請求人為現時的無權佔有人;第三,請求時原物尚存在。甲的畫被乙盜竊,甲依然享有該畫的所有權,但乙將該畫出賣給了丙,乙的無權佔有已經喪失,乙不再屬於現時的無權佔有人,甲只能對丙主張損害賠償或者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不能對乙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②由於該畫屬於盜贓,丙雖為善意,但丙原則上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權,丙屬於無權佔有人。丙將該畫交給丁保管時,丙屬於間接佔有人,而無權的間接佔有人可以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B選項正確。③丁為無權的直接佔有人,可以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C選項正確。④戊雖在客觀上管領、控制該畫,但屬於基於僱傭關係並受僱主的指示管領、控制該畫,戊在法律地位上屬於佔有輔助人,畫的佔有人為丁。戊既然不是佔有人,自然也不是無權佔有人,不能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D選項錯誤。

8[考點]善意取得

[解析]①異議登記的效力在於減損錯誤登記的公信力,阻礙善意取得的發生。但是,《物權法》第19條第2款規定:“登記機關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異議登記失效”據此,異議登記後,申請人未在15日內起訴的,異議登記自動失去效力,不再發生減損錯誤登記的公信力,不能阻礙善意取得的發生。故A選項不當選。②根據《物權法》第107條,盜髒、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其佔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受讓人原則上不能善意取得。須注意:因欺詐、脅迫喪失佔有的,不屬於盜髒(儘管可能構成贓物。盜髒≠贓物),該動產的佔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只要受讓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仍可善意取得。B選項中,甲遭乙的欺詐喪失花瓶的佔有,但該花瓶不屬於盜髒,甲的撤銷具有溯及力,甲撤銷後,乙將花瓶出賣給丙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但因丙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因此丙善意取得該花瓶的所有權。故B選項不當選。③在本質上,善意取得仍為一個交易行為。所以,民法通説觀點認為,若該善意取得的交易行為(即該無權處分行為)被撤銷,受讓人不能善意取得。在C選項中,乙將花瓶出賣給丙的行為屬

於因脅迫實施的無權處分,丙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但是,若乙撤銷乙、丙間的買賣合同,丙仍不能善意取得。故C選項當選。④根據民法理論,禁止流通物不發生善意取得,禁止流通物的佔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受讓人不能善意取得。故D選項當選。

9[考點]抵押權順位的變更;拋棄與讓與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199條的規定,甲、乙、丙的抵押權分別為第一、第二、第三順位。正常情況下,實現抵押權變賣房屋得款300萬元時,甲分得150萬元,乙分得150萬元,丙不能分得。②根據《物權法》第194條第1款,甲、丙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無須經乙同意,且已經辦理的順位變更登記(該順位變更已經發生了效力)不會對乙產生不利影響,即按變更後順位清償,丙作為第一順位分100萬元,乙作為第二順位分150萬元,甲作為第三人順位分50萬元。故A選項正確。③根據民法理論,若甲對丙讓與自己順位,則甲作為第一順位分得的150萬元,優先滿足丙的100萬元,甲得剩餘的50萬元,乙仍作為第二順位分得150萬元(不受影響)。故B選項正確。④若甲對丙拋棄其順位,屬於甲相對放棄對丙的順位,即甲作為第一順位分得的150萬元,甲、丙作為同一順位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甲分五分之三(90萬元),丙分五分之二(60萬元)。故C選項正確。⑤若甲對乙和丙放棄其順位,屬於甲絕對拋棄抵押權順位,其法律效果是,乙升進為第一順位,丙升進為第二順位,甲降至第三順位,這樣,乙分得150萬元,丙分得100萬元,甲分得50萬元。故D選項正確。

10[考點]保留所有權買賣;共同抵押

[解析]①《買賣合同解釋》第34條規定:“買賣合同當事人主張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關於標的物所有權保留的規定適用於不動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物權法》第9條第1款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乙和甲關於乙保留房屋所有權的約定違反物權法定原則,不發生物權效力。同時,由於乙、甲之間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乙享有處分權,且給甲辦理了過户登記,甲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故A選項錯誤。②《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2款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乙對甲的汽車、丙的房屋、丁的房屋享有的抵押權構成共同抵押,未約定抵押權人乙行使抵押權的順序與份額,構成連帶共同抵押,乙行使抵押權不受順序的限制,即使乙未對甲的汽車行使抵押權,仍可直接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優先清償200萬元。故B選項錯誤。③《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3款規定:“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據此,若乙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清償200萬元,丙可不對甲追償,直接按照內部份額比例向丁追償100萬元。故C選項正確。④《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1款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據此,若乙放棄對甲的汽車抵押權(價值100萬元),當乙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時,乙有權請求免責100萬元。故D選項正確。

11[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無權佔有人的責任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的規定,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三:第一,請求人為物權人;第二,被請求人為現時的無權佔有人;第三,請求時原物尚存在。甲的手機被乙盜竊,甲依然為手機的所有權人,但由於乙已經將盜竊的手機贈與丙,乙對手機的佔有已經喪失,乙不屬於現時的無權佔有人(乙只是曾經的無權佔有人),甲對乙的返還原物請求

權不能成立,故A選項錯誤,當選。②乙的行為構成對甲的所有權的侵害,甲有權對乙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故B選項表述正確,不選。③乙將盜竊的手機贈與丙,丙不能因此取得手機的所有權,丙對手機的佔有屬於無權佔有,同時,由於丙已經將手機丟棄,丙不再屬於現時的無權佔有人,甲對丙的返還原物請求權亦不能成立,故C選項錯誤,當選。④丙對手機的佔有屬於善意、自主佔有,根據《物權法》第244條的規定,丙對於手機的毀損滅失無論是否具有過錯,均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D選項錯誤,當選。

12[解析]①根據《合同法》第134條,動產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保留所有權。

甲、乙約定自乙支付完全部價款時才發生所有權移轉,故甲將畫交付給乙時,乙不能取得所有權,一直到乙支付完畢全部價款時,乙方才取得古畫所有權,故A選項錯誤。②甲、乙關於“10年內乙不得轉售該畫”的約定,違反了物權內容法定,該約定不發生物權效力,故乙取得該畫所有權後,將畫出賣給丙的行為屬於不折不扣的有權處分,自乙向丙交付該畫時,丙取得該畫所有權,故B選項正確。甲、乙關於“10年內乙不得轉售該畫”的約定雖然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但並未違反其他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妨礙該約定在甲、乙間產生合同效力,故乙10年將該畫出賣給丙的行為構成違約,故D選項正確。③由於乙將畫出賣給丙的行為屬於有權處分,丙是否知情是不相關的,故C選項錯誤。

13[考點]物權法定

[解析]①《物權法》第5條規定:“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這是關於物權法定原則的規定。②質押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和法律明定的權利,王某和甲質押房屋的行為違反了物權內容法定,甲對房屋不享有質權。③優先受償權系物權性質的權利,王某與丙關於丙對房屋享有優先受償權的約定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不具有物權效力,如果涉及第三人,則丙對房屋的變價款不享有優先於王某一般債權人受到清償的權利。④王某為丙設立抵押權的行為符合物權法定原則,乙為房屋的抵押權人,對房屋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⑤綜上,就變賣房屋所得的60萬元,抵押權人乙享有優先受償30萬元的權利,剩餘的30萬元,由甲和丙按照債權比例受償,各得15萬元。本題唯一正確的答案為B選項。

14[考點]善意取得;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損害賠償

[解析]①本題中,因乙無權處分,丙善意取得該相機。若此後乙取得該相機所有權,原所有權人甲有權請求乙返還該相機。這種現象稱為“回首取得”。故A選項正確。②乙的無權處分對甲構成侵權,甲有權請求乙承擔賠償責任。故B選項正確。③不當得利的返還範圍有一個限定:“得利大於損失的,以損失為準;得利小於損失的,以得利為準”。所以,若甲對乙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甲只能請求乙返還不當得利10萬元,而不是11萬元。故C選項正確。④根據民法理論,對於甲、乙間的關係,可類推適用“不正當無因管理”制度。若甲主張類推適用不正當無因管理,則甲有權請求乙返還出賣相機的11萬元,當然甲也因此負有在“收益範圍內”補償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費用的義務。故D選項正確。

15[考點]基於法律行為的動產物權變動;天然孳息

[解析]①甲將母牛出賣給乙,且以佔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乙已經取得母牛所有權。②5月15日,甲將母牛出賣給丙,又以佔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但是,佔有改定方式完成交付的,不生善意取得的效果,故5月15日丙不能善意取得母牛的所有權。③6月1日,該牛產下一隻小牛犢,小牛犢是天然孳息,根據《物權法》第115條第1款,無約定時,天然孳息的所有權歸原物的所有權人,故小牛犢的所有權歸屬於乙。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④6月16日,甲將該母牛交給仍不知情的丙,此時,甲使善意的丙取得了對母牛的直接佔有,且此時丙認為善意,丙自此善意取得母牛的所有權。故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

16[考點]區分原則;返還原物請求權;雙方虛假行為

[解析]①甲、丙間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虛假行為,無效,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丙對乙無返還原物請求權,故B選項錯誤。②根據區分原則,未給乙辦理過户登記,不影響甲、乙間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乙系基於有效的買賣合同產生的債權佔有該房屋,繫有權佔有,甲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對乙無返回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③甲、乙間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甲給乙辦理過户登記未陷入履行不能,故乙有權請求甲給自己辦理房屋的過户登記。故C選項正確。根據合同相對性,乙無權請求丙給自己辦理房屋的過户登記,故D選項錯誤

17[考點]非基於法律行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放棄繼承權;共有

[解析]①《物權法》第29條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通過繼承和受遺贈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變動,無須公示。故A選項錯誤。②《繼承法》第8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甲死亡後,乙、丙對房屋形成共同共有,所有權不適用訴訟時效。此外,乙並未實施侵犯丙繼承權的行為,丙的繼承權之2年訴訟時效期間未開始計算。故B選項錯誤。③《繼承法意見》第49條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後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 《繼承法意見》第51條規定:“放棄繼承的效力,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放棄繼承具有溯及力。據此,C選項正確。④《物權法》第102條規定:“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係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係的除外;”《侵權責任法》第85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據此,對於丁遭受的損害,共同共有人乙、丙應承擔連帶責任。故D選項錯誤。

18[考點]非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解析]①甲、乙合法建造房屋,根據《物權法》第30條,無須登記,在事實行為成就時,甲、乙取得房屋所有權(共同共有)。②甲、乙離婚的判決系形成判決,根據《物權法》第28條,無須登記,在判決生效時,乙取得該房屋所有權。③根據《物權法》第29條,在乙的死亡宣告判決生效時,無須登記,丙取得該房屋所有權。《民通意見》第36條第2款規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時間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後果相牴觸的,則以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準。”因乙未宣告撤銷死亡宣告的判決,又未對該房屋作其他處分,故該房屋仍歸丙所有。④根據《物權法》第31條,丙經由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未登記即處分該房屋的,不發生物權效力。同時,有關丙、丁間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判決系給付判決,須經丙給丁過户登記後,丁才能取得該房屋所有權。⑤綜上,唯一正確的答案是C選項。

19[考點]共有

[解析]①《物權法》第30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據此,甲、乙自事實行為成就(房屋封頂)時取得房屋所有權。A選項錯誤;B選項錯誤。②《物權法》第9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14

一、買賣合同的漏洞及欺詐

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欺詐行為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中間,主要表現形式為: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副本或複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註冊資本,無實有資金,並沒有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未參加工商局年檢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範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後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

3.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買賣活動中當事人不瞭解買賣物品在法律上有無限制、禁止買賣的規定,盲目簽訂合同卻因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導致合同的無效。

4.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a.質量約定不明確;b.履行地點不明確;c.付款期限不明確;d.違約責任不明確;e.付款方式不明確;f.履行方式不明確;g.計量方法不明確;h.檢驗標準不明確。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字眼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5.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並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a.藉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b.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c.在發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d.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6.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為。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户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户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兑現。另一種形式是故意製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兑現,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鑑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鑑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塗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偽,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於十分不利的局面。

二、買賣合同漏洞及欺詐的防範對於買賣合同中易出現的漏洞及欺詐行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從以下方面採取防範措施:

1.訂立合同前應儘可能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

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範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營業績、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並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

2.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

對於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瞭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範圍、授權期限、所開立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瞭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3.注意提高具體業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在合同訂立過程中許多漏洞的出現是由於經辦人員對業務不熟悉,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瞭解所致,因此應注意提高業務人員及領導人員的業務能力及素質,熟悉本行業的業務情況切實反映和保護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瞭解法律是否對該交易行為有禁止或限制性規定。對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可以讓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員提供幫助。

4.合同訂立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範本。

我國《合同法》雖然允許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避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儘量採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儘量參照合同範本,並結合具體情況訂立。內容應儘量詳盡、明確。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佈有標準的合同範本可以進行參照。若有條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進行鑑證。一方面可以對內容進行把關,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合同的嚴肅性和可信度。

5.對惡意履行的防範。

對合同進行惡意履行的情況非常複雜,但在訂立合同時如能進行積極的事前防範將極大的減少合同風險。如,對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有所懷疑,應儘可能要

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現問題,應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並保留相關證據。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6.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

防止虛開支票的欺詐有兩個方法較有效,一種是款到交貨,根據支票轉賬所需時間,要求買方款到賣方賬面後才交貨,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使買方接受除非貨物較為緊俏。另一種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開户銀行去持票入賬,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現,如能兑現可以即行轉賬,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發貨,從而避免損失。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15

出賣人:福建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招標銷售處理本合同項下的廢舊物資,甲方確定乙方為中標人。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招標銷售處理的廢舊物資買賣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信守:

一、廢舊物資品名、數量、規格或型號及價格

1、品名:;2、數量:;3、規格:以現場堆放招標前乙方現場看貨為準(若招標前乙方未到現場看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價格:(中標價)。

二、交提貨地點、方式、期限及費用承擔

交提貨地點為甲方現場堆放地,乙方自備運輸車輛到甲方現場堆放地提貨。拆除費、裝車費、運費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在合同正式簽定之日起 日內提貨完畢(若遇節假日順延)。

三、結算方式及期限

款到提貨。按照招投標要求,乙方已交納了履約保證金 元,在提貨時若乙方無違約行為,履約保證金可抵扣乙方應交納的尾款。若有剩餘款,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退還。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貨完畢。逾期不提貨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中標資格並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逾期未提貨完畢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元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履約保證金直接扣除;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按照逾期寬限期提貨完畢的,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履行,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在撤除、裝運本合同項下的廢舊物資時,不得將不同類別物資故意摻混裝運,或以不正當手段在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或計量上弄虛作假,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若甲方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並經甲方查證,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其不合法侵佔甲方物資價值的3~5倍的違約金或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其它

1、本合同若發生爭議,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由三元區法院管轄。

2、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三明市三元區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16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舉證指引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户口薄、暫住證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註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併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買賣合同關係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買賣合同;

2、訂(定)貨單;

3、證明要約、承諾生效的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4、證明擔保合同關係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三、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2、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票等;

3、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4、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客户投訴、退貨和索賠的證據;

5、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提交第三人關於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四、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並註明計算方法、公式、依據等。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17

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應包括哪些?是僅限於實物還是包括未來之物和權利?對此,大陸法系許多國家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我國合同法則沒有明確規定。實體物作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在各國立法上的規定是一致的。但對於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否包括將來之物,以及是否包括權利的問題,國外立法也存在不同的立法例,國內法學理論界和司法實務界均存在不同認識。

1.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否包括將來之物

將來物,是相對於現在物而言的,在德國民法中,它被稱為“將來財產”。它是指“現時不存在,將來才能存在的物,有時也指事實上已存在,不過訂約時還不屬於當事人所有的物。”就大陸法系國家而言,立法明確規定買賣標的物的,當以日本和俄羅斯為代表。如日本民法典第506條就規定:“以他人權利為買賣標的時,出賣人負有取得該權利並轉移於買受人的義務。”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455條則明確規定:“買賣合同可對賣方現有的商品簽訂,也可以對賣方將來製造或將來取得的商品簽訂。”不僅如此,將來物為買賣標的的`觀點已為有關的國際公約所接受。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3條第1款規定:“供應尚待制造或生產的貨物的合同應視為銷售合同。”

在我國,買賣合同標的物是否包括將來之物呢?依合同法第130條的規定,買賣合同實質是買賣雙方進行所有權交換的合同;第132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有權處分。據此,從理論上,法律並不承認正在製造中和合同訂立後將有的物能夠成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但是,在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實踐中,存在着大量以將來之物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許多工業製品定購合同,也是要在合同訂立後再組織進行生產加工的;許多技術開發合同,也是要在合同訂立後才進行研製開發的。對於這些合同,不論是原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還是合同法,都是予以確認和保護的。因此,雖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我國實際上是承認未來之物可以成為買賣合同標的物的。

基於上述分析,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出賣人在訂立時並不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可以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合同,不能以標的物不合法為由否認合同的法律效力,而要依法予以確認並保護。如關於“期貨”買賣的合同,只要不違背其他有關法律的特別規定,就要予以確認、保護。否則,就違反了市場經濟運行規律,制約着市場經濟的發展。

2.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否包括權利

對於買賣合同標的物是否應當包括權利,歷來有不同的理解。一種觀點認為,作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指具有特定物或種類物特徵,並允許進入民事流轉的有體物;其他類型的財產流轉(如有價證券、智力創作成果、請求權和使用權的轉讓等),則歸入其他合同類型研究。另一種觀點認為,買賣的標的包括物和權利兩種,物指有體物,物附着所有權,物的買賣即是所有權買賣;權利指所有權以外的其他財產權利,包括其他物權、債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不含人身權和繼承權。上述兩種觀點均有其各自的道理,世界各國立法對此也有不同的規定,大體上有兩種觀點。英美法系國家大都認為,買賣合同是關於有體物移轉財產所有權的活動,權利不能成為一般買賣合同的標的,而需接受其他法律的調整。大陸法系國家,大都承認權利作為買賣合同標的物。如德國民法典第433條規定:“因契約買賣,物的出賣人負有向買受人交付其物,並使其取得該物所有權的義務。權利的出賣人負有使買受人取得權利的義務。”

我國合同法基本上沿用了英美法上的規定,其所規定的買賣合同制度基本上只調整以有體物為標的的買賣合同活動,而不調整以權利為標的的買賣合同活動。而有關權利的轉讓、買賣分別由特別法予以調整和規範,如專利法調整有關專利轉讓合同、證券法調整股票和債券的買賣活動、技術轉讓合同則在合同法中列出專章作出專門的規定。這就形成了將實物買賣與

權利買賣區分開來的,實物買賣由合同法調整,權利買賣則由其他特別法來調整的立法格局。對於沒有特別法或其他法律沒有規定的,則參照適用買賣合同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合同法第174條對此也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參照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根據上述分析,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以權利為標的的轉讓、買賣合同,應當首先適用有關專門法律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在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沒有具體規定和處理原則時,才參照適用合同法中買賣合同的規定處理。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商定下列條款作為雙方簽訂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補充條款:

第一條、 雙方代表

在施工期間,甲方如因出差等原因不便聯繫,應委託其他人為代表配合乙方施工,並需事先向乙方提供書面授權委託書,如甲方不能提供委託人授權,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工作針對主體仍為甲方,由此造成的配合,延遲等問題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雙方義務

1.開工前三日,甲方應當提供原土建水,電施工竣工圖。在此基礎上,竣工時乙方應當提供水,電改造圖。

2.有關物業管理部門收取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任何名目的'物業管理費、物業押金、施工管理費、電梯使用費、配合費、垃圾外運費等。)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受到扣款的,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工程變更

1.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涉及修改意見及增建工程項目時,必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繫,在簽訂書面變更單後方可進行該項目施工。所有口頭承諾均無效。

2. 合同簽訂後,甲方變更後減少金額超過合同總額10%以上的部分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該部分金額的10%作為變更損失費。若甲方所減項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訂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材料來回運費,搬運費,材料損耗及退貨費用。

3. 合同簽訂後,當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徵得對方同意並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的10%作為損失賠償。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為客户提供委託購買材料服務,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委託購買材料協議書》。此外,乙方工作人員以任何方式為甲方購買或推薦材料均屬個人行為,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 應當由甲方購買的材料,設備以及須經甲方確認的材料,設備等,甲方應當及時購買和確認。否則由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每日按合同金額的0.2%支付給乙方作為誤工損失。

第五條、工程進度

1. 工程進度過半,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中期預決算,預決算金額是根據工程項目變更,工程量增減及水、電工程量的核實加以確定。

2. 在辦理驗收手續前,若甲方收回外屋門鑰匙或自行更換外門鎖,即示為甲方入住。

3. 施工工程中雙方產生爭議,可由北京市建築裝飾委員會家裝委員會作為第三方參與協調解決。若協調不成,可以通過行政、司法、仲裁等途徑解決。雙方均同意解決爭議期間不屬於合同延遲履行期間,不對此期間計算延遲違約責任。

第六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甲方按照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付款時間

付款百分比

總金額

首期款

簽訂合同當日即付

合同總額的55%

中期款

工程進度過半,中期預決算後即付

中期預決算總額的95%—已交首期款

結算款

竣工驗收合格後即付

竣工結算總額—已付款

2. 甲方應在中期預決算後兩日內到乙方財務部繳納中期款。甲方拒絕參加中期預決算或未在兩日內付款,乙方將暫時停工,由此延誤的工期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若甲方在繳納中期款後提出工程變更,除簽訂變更單外,還須一次性將變更費用的95%交到乙方財務部後,乙方予以變更。

3. 甲方應在竣工結算後兩日內到乙方財務部繳納結算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竣工結算款後,向甲方交回鑰匙,並開具工程保修單。甲方如在工程驗收後七日內未辦理結算手續,則視為自動放棄保修權利。

第七條、 特別提示

1. 砂灰牆(包括加白灰的混合砂漿、麻刀灰等)、輕質隔牆均存在較嚴重的開裂因素,需加貼玻璃纖維布處理,凡外牆內保温必須加貼石膏板。以上費用均由甲方另行支付,否則乙方無法保證牆面不會大面積開裂。

2. 客户簽單時若享受優惠,發生退單或減項時要扣除相應優惠金額(以現金形式扣除)。

第八條、本補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屬《合同》中的其它約定,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補充條款簽訂前,乙方已明確地向甲方解釋清楚,雙方對條款理解無歧義。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19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瀝青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結算單價:見單價附表 (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許變動 )

瀝青混凝土單價

上述單價已包括為了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費(含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職業安全健康等)、材料費、設備機械費、節假日加班加點費、措施實施費、勞保費、環境保護及文明施工費、調遣費、安全及保險、小型工具使用費、管理費、規費、利潤、税費等,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結算數量:以甲、乙雙方現場簽字確認的混凝土發貨單數量為準。 計劃供應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日

2瀝青混凝土技術質量要求

2.1原材料

瀝青:採用重交通道路石油瀝青70號,各項技術指標滿足JTGF40-20xx《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中對重交通道路石油瀝青的質量技術要求。

集料:瀝青混凝土骨料選用質地堅硬、質量較好的`石灰巖加工碎石,壓碎值不大於30;礦粉由石灰巖加工;各項技術指標滿足JTGF40-20xx《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中對瀝青面層用粗集料、礦粉的質量技術要求。

2.2瀝青混合料技術要求

外觀:拌合均勻,所有礦料顆粒全部裹覆瀝青結合料為度,無花白料、結團和離析現象。

混合料出場温度:165-175C,運輸到現場温度不低於140-150C。

瀝青混合料的各項技術指標必須滿足JTGF40-20xx《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要求。

乙方出具出場檢測報告。

3、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3.1乙方供應甲方的瀝青混凝土應執行現行有效的《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等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約定。

3.2甲方應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瀝青混合料外觀質量、數量等內容進行核實、並在瀝青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確認。

3.3如經外觀檢驗質量明顯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4現場甲方對瀝青混合料質量及温度進行檢驗。

4、供貨方式:交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乙方每天以甲方前一天的申購量及供貨時間,準時、連續的供貨。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保證原料來源的安全,特向訂購_____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價格及規格:甲方向乙方收購生產須要的`_____規格甲方按市場時實價向乙方收購

二.數量:根據甲方需求收購,直至甲方生產不再需要或乙方無貨為止

三.時效: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四.資金結算:甲方須於當天結算乙方貨款;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當天結清貨款,甲方須事先與乙方協商

五.原料來源保證:乙方提供甲方的_______不得以其他場的______替代,一旦查實,甲方可以拒付乙方貨款

六.原料安全保證:乙方在養殖過程必須遵循《無公害食品養殖技術規範》要求,並接受甲方和官方的日常監督;運輸過程應確保原料不受污染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21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職業:________

住址: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鑑於:________

1、甲方單位現準備通過集資方式建設住樓,甲方根據其單位的規定,具有參於建房的資格。

2、甲方願意將其單位本次建房的資格轉讓於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甲方單位繳納集資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繳納的集資款項,並以自身的名義向其單位繳納,若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

5、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本次集資建房房屋產權屬於乙方所有。

6、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房屋產權過户於乙方名下期間,甲方只是該集資房的名義產權人,乙方為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位於房的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集資房屋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1、甲方單位集資建設的房屋坐落於

;甲方依據其單位的規定,可通過集資建房取得位於第_________層,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產權。

2、自協議簽訂之日始,乙方即為上述第1款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第二條:集資款項繳納

1、甲方根據其單位集資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資建設款項,在收取每筆集資建房款時應向乙方出具相應數額的書面收據,並按其單位要求及時繳納於該單位;在繳納每筆集資款項後,應在繳納當日向乙方交付該單位開具的收款憑證原件。

2、若甲方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取得的交款憑證自行保存。

3、若甲方單位將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直接扣劃作為應繳納的集資建房款項時,則在甲方出具單位扣劃證明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扣劃款項相同數額的資金(該部分資金視同乙方向甲方單位繳納的集資款項)。

第三條、集資建房手續辦理

甲方應按本單位的要求,及時辦理其單位集資建房過程中所需各種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提交各種資料,以確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響乙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

第四條、集資房屋交付、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若協議約定的房屋建成後,若甲方單位將房屋交付於甲方,則甲方應在其單位交房日即行將該房屋轉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使基於實際產權人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二)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單位允許以乙方名義直接取得該甲方名下的集資房屋的產權,則甲方有義務,及時和乙方共同提交單位所需辦理房屋產權予乙方名下的各種文件和資料。

2、如果甲方單位不允許直接將集資房屋的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則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後,將以其名義取得的房屋產權協助乙方轉讓過户至乙方名下(該轉讓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致該房屋產權暫時無法辦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間,乙方基於實際產權人仍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任何異議。

第五條、甲方轉讓報酬

因甲方出讓其單位集資建房名額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給付甲方相應轉讓報酬(元)。

第六條、除集資款外的費用承擔

本協議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轉讓本次購房資格的轉讓報酬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資款外的'任何費用,因辦理房屋產權而發生的各種法定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甲方擅自終止協議,除應退還乙方全部向甲方單位已繳納的集資款和轉讓報酬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與甲方單位所建設房屋(協議約定的房屋)應繳集資款和收取乙方轉讓報酬款項數額相同的違約金。

2、協議簽訂後,乙方無故不履行協議,除有權取回其已交購房款外,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收取的轉讓報酬。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鑑於本協議履行中,若由於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時,對此協議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員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於協議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22

甲方(購買方):

乙方(供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自乙方處購買葡萄酒等相關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明物名稱、價格

1、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價格向甲方提供下列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

2、協議中訂購產品為實時報價,乙方有義務將最新的價格調整信息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第二條、產品質量

1、乙方有義務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

2、因產品本身的質量原因及乙方儲運不善等產生的問題,乙方需及時配合甲方調換。

第三條、產品包裝

產品的包裝應符合國家規定和甲乙雙方約定,並且達到環保、安全和衞生條件。

第四條、產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託的貨運代理人將產品運至雙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派指定的收貨人即時對貨物數量、編碼、外觀、包裝、質量等情況進行檢驗,如有任何異議,會立即告知乙方,乙方需及時配合甲方妥善處理。驗收完畢後,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在送貨單上簽字蓋章,表示已經收貨。

2、甲方需將計劃用量按實際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計劃進行備貨,不能備齊的貨品,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計劃的24小時內反饋。

3、 如因產品不符合本協議約定質量標準外,甲方有權拒收。

第五條、 貨款的.結算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採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 現款現貨結算(□是; □不是);

2、 批結(□是; □不是),乙方按每批 件為一送貨單位向甲方供貨,次批貨

到時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批次貨款;

3、 甲方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樣品和批

次的所有貨款。

第六條、 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

1、甲方有權自行使用乙方商標標識以及任何相關的文字和圖片資料。

2、甲乙雙方對於本協議內容、以及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對方情況、產品信息、客户資料、營銷計劃、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雙方應保證其僱員、管理人員、代理人等接受本保密條款約束。

4、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後,本保密條款持續有效。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遵循平等誠信的原則,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而給第三方造成損失時,違約方應自行向第三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可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第八條、協議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1)一方明確聲明或以實際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主要義務;

(2)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的義務;

(3)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項下義務,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產品報價清單

甲方: 乙方:

籤(字)章籤(字)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23

甲方(賣方):趙 升

乙方(買方):張沙沙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 ),空調兩台(型號: ),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台(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印) 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台子長石村24號 電話:

**年**月**日

乙方(買方):張沙沙 (印)身份證號:

住址:四川省達州市南壩鎮23號 電話: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24

賣 方(甲方)

買 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稻穀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品種、數量、等級

品 種: 。

數 量: 。

等 級: 。

生產年份: 。

縫口標準: 。

第二條 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 。

第三條 包裝

包裝要求: 。

包裝費用由 方承擔。

第四條 價款

單 價: 元/公斤。

總價款: 元。

第五條 交付方式

1.時間與數量

(1)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 公斤。(2) 。

2.方式

按照下列第 項方式執行:

(1)乙方自行提貨。

(2)甲方按照約定的地點 交貨。

(3)其他: 。

3.運輸費用

運輸費用 元/噸,由 方承擔。

第六條 驗收

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標準進行驗收,並開具驗收單。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以權威機構檢測的結果為準,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在稻穀交付後 內結清。

3.其他方式: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約定稻穀數量的,應向對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穀價款 %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應當按照逾期支付價款每日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的稻穀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調換,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5.其他違約責任: 。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者申請工商部門調解解決;或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簽字) 乙 方(蓋章簽字)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2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本着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承建施工的工程供油事宜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1、產品名稱:甲方承建的工程所需的0#柴油、潤滑油(脂)。

2、數量:按甲方實際需求量均衡分批供應。

3、價格:依據國家發改委公佈的零售價執行,價格變動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

二、質量與計量

根據國家相關標準。乙方加油機須經市技監局檢測所定期檢測;油品質量須符合國家標準。雙方對油品質量計量有異議時,依國家法定機關檢測結果為準。

三、供貨時間、地點、運輸及費用

1、供貨時間:甲方將供貨數量以書面形式提前天傳真或其他方式送達給乙方,乙方接到供貨通知單後在當日內供貨到工地現場,逾期不能到達的,每次支付違約金200元。

2、運輸及費用:運輸、裝卸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貨物收貨

1、甲方應在收貨時及時核對數量, 甲方指定現場收貨員 姓名: 電話: 。每批貨物送貨單由雙方人員簽字後作為結算憑證。

2、乙方送貨到現場按甲方現場指定地點堆放,並要求碼放整齊。

五、付款方式

1、轉賬方式結算:每次加油款達到人民幣萬元時結算,以此類推,工程結束時結清全部貨款。

2、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之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17%税率),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且不視為違約。乙方須在每月十號前向甲方公司項目管理部提供供貨清單,若因未按時提交供貨清單影響財務核算而未及時付款,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甲方從乙方取得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抵扣聯、進項税抵扣憑證經税務機關交叉稽核比對無誤抵扣以前,甲方有權暫不支付相當於前述抵扣税款的那部分款項。甲方在收到發票後三個工作日內付清發票內全部貨款。

4、乙方收款單位賬户:

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乙方在運輸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或裝卸貨時發生安全事故的`;

2、乙方供應的貨物經現場送檢後為不合格產品的;

3、收貨單非甲方指定簽收人簽字的;

4、乙方未按約定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提供供貨清單;

5、因乙方提供的發票不符合税務部門的要求,導致甲方從乙方取得的增值專用發票不能報驗抵扣進項税金,或雖可通過報驗但報驗後被税務機關以“比對不符”或“失控發票”等事由追繳税款,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6、乙方開具的票據在送達甲方以前如發生丟失、滅失、或被盜,乙方應負責按税法規定向甲方提供有關丟失發票的存根聯複印件,應負責提供乙方所在主管税務機關開具的“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丟失防偽税控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已抄報税證明單”,並確保甲方順利獲得抵扣,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26

立合同者:(以下簡稱甲方)

光明園藝場(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雙方更好的發展,保證各種水果供應,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水蜜桃8000,鴨梨10000及紅富士蘋果15000。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種水果在八成熟採摘後,一星期內分三批交貨,乙方負責以柳筐包裝並及時運到甲方地點,包裝筐費和運輸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各類類水果的價格視質量好壞,按國家規定當地收購牌價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貨當日通過銀行託付給乙方。

四、如遇突發自然災害不能如數交貨,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互相協商修訂合同。

五、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甲方拒絕收貨,應處以拒收部分價款20%的.違約金;乙方交貨量不足,應處以不足部分價款3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各自的上級單位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27

甲方 (買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 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選定室內門產品款式,購買之前乙方負責上門測量,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 元, 此款可抵充價款;乙方在測量尺寸後並提供色卡,經甲方確認無誤,開始製作產品。

第二條、訂貨及付款方式

在貨物到達現場,安裝完成驗收後支付全部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 元;(依據結算清單據實結算)

第三條、送貨及查驗

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將產品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並負責安裝。

第四條、安裝與驗收

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安裝説明進行安裝,於___年___月_

__ 日完成安裝; 甲方應在產品安裝完畢後與乙方共同驗收, 如甲方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乙方無條件返工,返工安裝後,重新交予甲方驗收。

第五條、質量保證

1. 乙方保證所銷售的產品質量符合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 國家標準及行業相關標準; 如產品經質量檢驗機構檢驗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 乙方則無條件給予處理或更換。

2. 產品保修期自產品安裝、驗收合格當日起 __個月內,如產品出現變形,翹曲,漆面起泡,顏色不均勻等所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並保證在___日內派專人上門解決問題; 如因甲方人為引起產品損壞, 其所需更換的材料費用及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合同簽訂後,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2. 甲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價款總額的 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責任

1. 合同簽訂後,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 如乙方所交付的產品品名、顏色、數量、規格與合同內容不符時, 甲方有權拒絕收貨,或者向乙方要求換貨、退貨。

3. 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安裝的產品如不符合安裝質量標準和使用要求,乙方未及時維修或重新安裝的.,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訂附件(詳見 結算清單) 與附件於本合同之內, 所訂附件在法律上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聯繫人: 乙方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28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

二、產品的交貨時間、地點、交貨方式及裝運:

1、交貨時間:甲方在接受乙方訂單後三個工作日內發貨。

2、交貨地點:

3、交貨方式:貨到乙方指定交貨地點後乙方應組織人員進行驗收,乙方指定工作人員 身份證號: 負責貨物的簽收,上述任意人員在甲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的貨物數量及金額視為代表甲方。

4、產品裝運:貨物裝車費和運費由甲方負責,卸車由乙方負責,甲方送貨的車輛和人員在工地的行動必須服從乙方的指揮。

三、產品的技術標準

甲方交付產品應符合乙方訂單對尺寸的具體要求,質量按相關國家標準執行。

四、產品的驗收

1、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後,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要求進行外在質量驗收。外在質量驗收合格的`辦理簽收和入庫手續,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材質等外在質量不合格規定的,應即時提出異議,否則,乙方工作人員在送貨單上簽字即視為初檢合格。

2、乙方在使用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不能在驗貨中發現的問題),乙方最遲不得自產品收到之日起七日內書面提出異議,甲方在接收到乙方異議後,應在4天內負責處理完畢。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產品符合規定。

五、付款規定

若乙方未按時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以欠付款項為基數支付日率為3‰的違約金。

六、其他約定

1、如在甲方供應材料的同時,乙方不得從事其它供貨渠道購進木方、模板、材料如下不能按時付款給甲方,都視為違約。甲方不能按時交貨給乙方,同視為違約,如違約方給雙方造成損失,應付對方總貨款10%的違約金。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或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終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鑑定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2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定,結合本院審理此類案件的實踐經驗和相關法學理論,就審理相鄰關係糾紛案件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審查

1、所有權人可以直接成為相鄰關係案件的當事人。

2、使用權人是否可以作為原告應區別對待:

(1)使用權人取得使用權前已產生的相鄰妨礙,原則上使用權人不能作為原告起訴,但使用權人能夠證明自己事前不知道的除外。

(2)使用權人取得使用權後產生的相鄰妨礙,使用權人可以作為原告起訴,如果相鄰妨礙是經所有權人同意,使用權人面臨侵權之債和合同之債的競合,使用權人可以選擇訴權。

在使用權人作為原、被告後,所有權人是否是必要的共同訴訟參與人,應區別對待:

(1)在作為相鄰權利人主張權利救濟的訴訟中,應徵求所有權人的意見,如果使用權人訴請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的,所有權人可以不作為共同訴訟參與人蔘加訴訟,如果使用權人訴請賠償或補償,應視所有權人的意見決定其是否作為訴訟參與人。

(2)在作為相鄰義務人被訴承擔民事責任的案件,所有權人均應作為必要的共同訴訟人。

3、相鄰一方的不動產利用行為侵害的是小區業主的共同相鄰權益,小區業主可以採用訴訟代表人的方式提起相鄰關係訴訟。

二、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據和舉證責任分配

1、證明當事人自然情況的證據:

(1)公民:居民身份證;户口簿;其他。

(2)個體工商户:户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其他;工商登記證書;營業執照;工商字號。

2、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情況的證據:法人登記證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他組織負責人姓名、職務。

3、證明相鄰關係糾紛原因的證據:

(1)流水:糾紛時間;糾紛地點;糾紛原因;後果。

(2)用水:糾紛時間;糾紛地點;糾紛原因;後果。

(3)排水:糾紛時間;糾紛地點;糾紛原因;後果。

(4)排放污水:糾紛時間;糾紛地點;污水所含物質名稱;影響程度。

(5)危害:因危害引起糾紛的時間;因危害引起糾紛的地點;危害物質名稱;危害影響程度;危害造成的後果。

(6)危險:因危險引起糾紛的時間;因危險引起糾紛的地點;危險性質;危險面積、間距。

(7)採光:影響他方採光的時間;影響他方採光的地點;影響他方採光建築物名;影響他方採光的高度、面積、間距;影響他方採光的範圍、程度;影響他方採光造成的後果。

(8)音響:音響的種類和引起糾紛的時間;音響引起糾紛的地點;音響的影響程度;音響造成的後果。

(9)震動:震動的種類和引起糾紛的時間;震動引起糾紛的地點;震動影響程度;震動造成的後果。

(10)鄰地、通道、道路、渡口、橋樑、堤壩:因使用鄰地、通道、渡口、橋樑、堤壩引起糾紛的時間;因使用鄰地、通道、渡口、橋樑、堤壩引起糾紛的地點;因使用鄰地、通道、渡口、橋樑、堤壩引起糾紛的原因;因使用鄰地、通道、渡口、橋樑、堤壩影響的範圍程度;因使用鄰地、通道、渡口、橋樑、堤壩造成的後果。

(11)通風、日照、鋪設管線等:糾紛時間;糾紛地點;糾紛原因;後果。

4、請求人民法院判令相鄰義務人承擔相鄰民事責任的一方當事人,一般應當舉證證明。

(1)雙方之間存在不動產相鄰關係。

(2)相鄰義務人實施了妨礙不動產所有權延伸權益的行為。

(3)該擴張行為具備違反民法相鄰關係的法律規定,對相鄰權利人利用不動產造成妨礙或妨害的事實。

(4)相鄰權利人主張的具體民事責任承擔方式符合法律規定。

5、否認承擔相鄰民事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應舉證證明根據法律的抗辯事由,即相鄰權利人主張的相鄰侵權請求權未產生、受阻礙或已消滅的事實。

三、案件的主要爭議焦點

1、相鄰權利人的相鄰權是否有受到損害的事實及損害程度。

2、相鄰權利人的訴訟請求是否合理及要求賠償的數額如何確定。

四、法律關係的性質和效力認定

1、相鄰關係在性質上屬於所有權的範疇的,但不是一種獨立的物權,而是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

2、審理相鄰關係案件時,應注意與其他權利的區分,主要是地役權、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環境權等。

3、相鄰關係與其他法律關係的調整

(1)違章建築不構成相鄰妨礙的,相鄰方要求拆除的,不予支持。

(2)一方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和房屋結構的行為,如果對相鄰方造成相鄰妨礙,相鄰方可以主張排除妨礙,恢復房屋原狀;但其主張恢復房屋使用性質,不屬於民事相鄰關係的調整範圍。

(3)一方的行為經過行政許可,但對相鄰方構成相鄰妨礙,可告知其先進行行政訴訟,否則不予受理或裁駁。

五、案件相關事實的認定

此類案件的事實應主要把握以下幾點:

1、相鄰義務人存在違法性的加害行為,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過程、結果。

2、相鄰權利人的相鄰不動產權益受損害的範圍與程度,主要是是否造成損害、損害的範圍與程度、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等。

3、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有因果關係。

4、相鄰義務人有無過錯,主要是認定相鄰義務人侵權時是故意、過失還是不可抗力。

六、對有關責任的認定

1、相鄰關係案件以過錯責任為原則。在特殊情況下可以適用無過錯責任,主要是民法通則貫徹意見第99條第1款、第100條、第103條規定的情況。

2、在認定相鄰義務人的責任時,法官應根據一般人的心理狀態,運用注意義務理論,結合案件具體事實對相鄰義務人是否存在過錯作出判斷。

七、實體處理的一般原則和尺度把握

1、當事人合意的效力問題

當事人雙方就相鄰關係問題達成合意的.,只要不是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只要另一方沒有新的相鄰妨害行為,應當有容忍的合同義務。

2、二手房買賣的遺留問題

(1)出賣人擅自搭建的建築物給相鄰方構成了妨礙,相鄰方訴請買房人拆除的,買房人以該搭建物非自己所有抗辯,理由不成立。

(2)買房人為正常使用房屋之需要,欲恢復出賣人改變的房屋原始設計結構,相鄰方以買房人買入房屋時已接受既成事實為由進行抗辯的,如不形成相鄰妨礙的,抗辯理由不成立。

3、訴訟時效問題

相鄰關係案件中的排除妨害請求權和停止侵害請求權不適用時效,而損害賠償請求權則適用訴訟時效。

4、相鄰關係案件的賠償或補償標準

(1)採光妨礙的補償標準,應當綜合所在地經濟水平和生活水平,房屋面積和房價及受影響的程度予以確定。可以用房屋價格(每平方米)×影響面積×影響時間×10-30%的係數,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可以提高5-10倍。

(2)一方安裝的設備發出的噪音,超過規定的標準,對相鄰方造成妨礙的,如果其同意進行整改又可以進行整改的,可判令在一定期限內整改,對原告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不予支持。

(3)一方的行為給相鄰方形成相鄰損害,其賠償標準應以恢復到損害前的情況,所需成本為計算標準。

5、妨礙程度與容忍義務的界定

(1)認定是否構成相鄰妨礙,應從平衡雙方當事人利益的角度出發,如果一方使用不動產的行為有利於其生活質量,而對相鄰方影響輕微,相鄰方應本着團結互助的精神予以容忍。

(2)為彌補房屋設計建築缺陷,並注意貫徹最小影響原則的排氣孔設置,應屬相鄰方容忍義務的範疇。

(3)一方安裝室外懸掛物,如不影響相鄰方的安全和衞生,相鄰方應容忍。

(4)拆除、損壞承重結構的行為,應判令當事人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而拆除非承重結構對安全而言無影響的,應允許當事人行使受限制的財產權利。

6、建築物反光等不可量物侵害糾紛的處理

隨着經濟的發展,工商業活動所產生的噪音、煤煙、震動、臭氣、光線、放射性等侵入鄰地導致相鄰不動產權利人權利受到干擾性妨害或損害的,被稱為不可量物侵害。不可量物侵害屬於相鄰關係範疇。相鄰方因不可量物侵害提起訴訟的,應考慮相鄰人之間對不可量物排放容忍義務的程度確定是否應支持其訴訟請求,具體應衡量以下幾方面因素:

(1)生存權的優先性。當相鄰近的各方都為了自己某種利益行使而引發衝突時,其他權利的行使應當讓位於生存權。其他權利的權利人此時就負有容忍的義務,其限度應是滿足他方的生活需求。

(2)紛爭的地域性。相鄰關係中,不同區域的居民便負有不同的容忍義務。居民區與工業區、商業區相比,其居民容忍限度較小。

(3)不動產利用的先後關係。在考慮容忍義務時,必須將不動產相鄰各方利用不動產的先後順序作為一個重要的因素。相鄰各方中使用在前的一方容忍義務較少,而使用在後者則有更多的容忍義務。但此義務僅存於可預期的範圍,超過此範圍,則可提起侵權之訴。

(4)損害的迴避可能性。迴避可能性,是指以相鄰一方的使用給他方造成的侵害能否迴避作為考慮容忍限度大小的標準,本可迴避而不迴避的,相對方就承擔較少的容忍義務或不承擔容忍義務。

建築物反射的光可視為不可量物的一種。建築物反光糾紛構成環境污染的,當事人既可選擇要求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相鄰方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建築物反光既構成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又構成相鄰關係糾紛的,發生相鄰關係物上請求權和環境侵權損害請求權的競合,當事人擇一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根據當事人行使請求權的不同,分別處理。

7、建築物遮蔽糾紛的處理及補償標準

(1)通風、採光標準的確定

確認影響通風、採光的標準,應根據發生地(市區還是農村)的不同適用不同的標準。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考慮或衡量:

a、市區內的建築物應審查其建造是否符合有關部門關於建築物的高度、層次、間距的規定。對於不符合規定的建築物,應視為對通風、採光有影響,反之則無影響。

b、農村的建築物應審查其建造是否符合當地羣眾“公認”的通風、採光標準(如村規民約)。如無此標準,則可參照有關部門關於城市建築物的高度、層次、間距的規定確定是否影響通風采光。

c、審查新建建築物是屬於翻建、擴建還是新建。如屬在原住宅基礎上翻建,既未擴大面積,又未增加建築高度,相鄰方以影響通風、採光為由阻撓翻建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屬擴建或新建,相鄰方提出影響其通風、採光的,則應結合其他各方面的條件加以確認。

d、審查提出影響通風、採光一方的建築物是否屬於違章建築。一般來説,未經批准的違章建造的房屋不應享有通風、採光權,對其要求保護自己通風、採光的要求不應予以支持。農村中沒辦理房產證明但有選址意見書或準建證的不應認定為違章建築。

(2)關於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問題

根據不同的情況,當事人應以不同的方式承擔民事責任。具體有以下幾種處理辦法:

a、新建房屋一方屬於違章建築或者超過批准設計範圍施工的,一般應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降低建築高度減少建築層次等。

b、對經過合法批准手續的新建樓房,或者雖屬違章建築,但已建成的,如拆除將給國家或公民造成的經濟損失大於受影響一方利益的,可以其他方式承擔民事責任,如判令侵權方給受害方妥善安置住房或工作場所,或者給予受害方賠償等。

8、因空調安裝問題引起的相鄰糾紛的處理

(1)因空調噪音引起的糾紛的處理

目前,空調室外機造成噪音超標的主要原因是安裝不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生活噪音不得超過55分貝,可以此作為空調噪音是否合理的標準。凡超出此標準的都應認定空調室外機安裝不合格,應判令使用人重新安裝。重新安裝後仍達不到標準的,應判令其限期拆除。

(2)因空調排水不當引起糾紛的處理

造成此類糾紛的主要原因是空調使用人安裝不當,應判令其重新安裝;造成損害的,應予以賠償。

(3)因空調室外機排氣引起糾紛的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房屋空氣調節器安裝規範》中的有關規定:空調器的室外機組應儘可能的遠離相鄰方的門窗和綠色植物,與相對方門窗距離不得小於下述值:

1、空調器額定製冷量小於4.5KW的為3米;

2、空調器額定製冷量大於4.5KW的為4米。根據此規範,空調設備應當儘可能遠離相鄰方的門窗。在有多種可選位置時,應選擇與相鄰方固有門窗距離最大或對相鄰方影響最小處。違反上述標準對相鄰方生產生活造成妨礙的,應判令其排除妨礙;造成損害的,應予以賠償。

9、根據國家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住宅側面間距:條式住宅,多層之間不宜小於6米,高層與各種層數住宅之間不宜小於13米。

八、判決主文的標準化表述

1、請求停止侵害: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X行為。

2、請求排除妨礙: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X日內為某行為。

3、請求賠償損失: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X日內賠償或補償原告元。

4、請求消除危險: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X日內為某行為,消除……危險。

精選買賣合同集合 篇30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

乙方(供方): 身份證號:

雙方本着保護動物,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以誠信、公平、合理之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着為上述寵物提供合適之生存環境,愛護寵物之目的`,與乙方訂立該買賣協議。

2.甲方承諾購買的寵物交接完畢後,盡飼養人之義務,對被買寵物的生命存續期間的防疫、疾病、生育負有照料之義務,並對被買寵物的非正常滅失、受傷、疾病、死亡負有嚴格的、完全的過錯責任;

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告知寵物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情況,為甲方飼養購買的寵物提供必要的諮詢和協助;

4.乙方承諾該合同犬隻為純種薩摩耶犬,並保證該合同犬隻出售之時健康狀況良好,無“犬瘟熱”、“犬細小病毒”。

5.寵物在出售後十五天內出現傳染性疾病“犬瘟熱”、“犬細小病毒”致命傳染病問題,乙方承擔犬隻的全部治療費用或為乙方更換同等價格的寵物或賠償全部購買款。

5.若非寵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購買該寵物後五天內請求退換,應繳納該寵物出售價格50%的違約金。

6.寵物的買賣採取一次性付款,現金結算,款到交接。

7.本合約之解釋權歸甲乙方所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為準。雙方因合約所致之任何爭議,若經協商仍無法達成共識,雙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8.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手機: 手機:

20xx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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