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買賣合同 >

個人擔保買賣合同(精選3篇)

個人擔保買賣合同(精選3篇)

個人擔保買賣合同 篇1

債權人:

個人擔保買賣合同(精選3篇)

債務人: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乙方與

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借款範本二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住址: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住址:

鑑於甲方向乙方借款 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 市 區 路 號 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息

每月 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 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 收取。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七條

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 %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地址: 地址:

銀行及帳號: 銀行及帳號:

年 月 日訂立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借款範本三

借款方

貸款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的現值為萬元,擔保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 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 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名:

地址:

電話:

還款保證人簽名:

地址:

電話

個人擔保買賣合同 篇2

借款人(全稱):地址:聯繫電話:擔保人(全稱):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電話:擔保人(全稱):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電話:擔保人(全稱):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電話:貸款人(全稱):地址:聯繫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由雙方協定,先期支付。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貸款方規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第二部分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貸款人(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月

個人擔保買賣合同 篇3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經過充分協商,自願就乙方借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和時間: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X佰萬元整,期限為 一個月,從X年X月 X 日起至X年 X月 X 日止。

二、利息約定:乙方應當於每月借款對應日前支付給甲方利息(大寫) 元,(經雙方協商確定的利息)借款到期日歸還本金。

三、借款用途:本人做生意資金週轉,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新的借款,直至收回已借給的款項。

四、違約責任: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額度,付息、還本,以及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按日違約金額的萬分之十五承擔違約責任。

五、擔保方式:

1、為保證按時還款自願將其坐落於房屋作抵押;

2、為保證按時還款,擔保人自願用本人全部資產(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存款、有價證券、車輛、機械設備、房地產、公司股權及其他動產和權利等)為乙方的借款本息及違約金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乙方和擔保方應當對甲方實現債權的行為無條件積極配合。主要財產有: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借、貸及擔保人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maimai/nyj68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