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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精選13篇)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精選13篇)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1

合同雙方當事人: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精選13篇)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台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 。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247合同約定面積215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國籍: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國籍: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 (套)(間),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實際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 。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包括± %)時,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 ;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為(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

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計算。逾期超過 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個月內按 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 公證(指涉外房屋買賣))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3

賣方:

姓名:國籍:

地址: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國籍:電話:

地址:

買方:

姓名:國籍:

地址: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國籍:電話:

地址: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位於第層,共,房屋結構為,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為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為。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金額為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計算。逾期超過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個月內按利率計算自第個月起,月利息則按利率計算。逾期超過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籤於: 籤於: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資源、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坐落於的房產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保證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國家有關房地產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且不存在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無抵押擔保。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購房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按過户要求提供相應過户資料、證件到房屋交易部門辦理房產過户手續。

第五條、雙方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户手續中所產生的契税、印花税、工本費、過户費等税費及費用均由乙方來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六條、房屋產權過户到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購房款元,大寫元。產權過户之時,甲方保證該房產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入網費等。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或訴訟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條為了降低辦理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甲乙雙方另簽訂一份購房款為元的虛假合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 房屋,儲藏室一間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手續的轉給乙方(集資建房收據)。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屋及附屬物(水、電、暖、閉路、太陽能、天燃氣等設施)及簡單傢俱,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 。

三、乙方截止 年 月 日前將所有房款付清。

四、乙方需辦理房屋手續,甲方應全力無償協助辦理,相關費乙方承擔。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七、以上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該協議同等效力。雙方協商不通事宜訴訟至本地司法機關,城市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賣方):(印) 身份證號: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買方):(印) 身份證號:

電話: 年 月 日

見證人: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房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附平面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公證手續,待房產公證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七、甲方應在公證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八、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_____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

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公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甲方 願意將經適房號樓單元樓東户三室兩廳兩衞,面積平方米房子買給乙方 。

二、房款總價¥萬元(人民幣)大寫:元整,房款不包含進户費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購房資料同時付給甲方定金¥萬元整,大寫:萬元整。

(2)乙方在新都市花園領取鑰匙時將剩餘購房款¥元,大寫:元給甲方付清。

四、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資料辦理過程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

五、在開發辦交鑰匙時,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交鑰匙前一切資料。 甲乙雙方如未按以上條款履行,負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擔保人簽名:

簽訂時間:年月日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8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自乙方完成產權登記,取得產權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__按揭,並於__放款當日付給甲方。如__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__放款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義務4.1甲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交房並承擔違約責任。4.2甲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盡最大努力協助乙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協調開發商為乙方開具房屋買,協調相關部門更改備案合同,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登記等。甲方不積極協助的.除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乙方有權單方立即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履行義務。4.3甲方承諾其出賣的房屋屬於乙方可辦理一手房產權登記手續的房屋。如該房屋為乙方無法辦理一手房產權登記手續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雙方協商以二手房買賣方式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税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義務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付款。乙方未按時付款的,對逾期未付款部分按日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總額最高不超過逾期未付款金額的百分之三。

第六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金由_______方承擔,產權過户手續費、佣金等由______方承擔、公證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元,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追究違約責任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並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證機關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地址:郵編:電話:地址:郵編:電話: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於____區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9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一)出賣人以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

(二)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住宅小區現定名或暫定名為:_____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 預售房)。(用去除不需要的選項)銷(預)售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___,房屋銷(預)售許可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_號房。

(二)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______,屬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層。

(三)該房屋陽台是(封閉式 非封閉式)。(用去除不需要的選項)

(四)該房屋據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實際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

該房屋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根據市房地局、房改辦同意樓層調節係數,實際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房屋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______以內(含______)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______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一)該房屋經建築單體竣工驗收合格。

(二)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

(三)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四)該房屋取得經濟適用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者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以遭遇不可抗力的説明,告知買受人。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一)逾期不超過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逾期超過_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買房屋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如房屋的結構改變、户行、空間尺寸、朝向等。

第十一條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

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扎、設備標準承諾的為月責任

第十四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第十五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交付使用時,出賣人應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10

反訴原告: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女,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所為上海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室。

反訴原告:_________________陳_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所為上海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室。

反訴原告:_________________皇__________,女,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所為上海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室。

反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梅__________,女,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所為__________省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

反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陳_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所為__________省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

反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陳__________,女,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所為__________省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

反訴原告就_____民三初字第_______________號一案,對反訴被告提出反訴。

反訴請求

1.判令反訴原告、反訴被告之間簽訂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於20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

2.判令反訴被告支付反訴原告違約金人民幣16.4萬元;

3.本案訴訟費由反訴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20__年9月12日,陳__________、反訴被告在上海智恆房產居間下籤署了《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乙方以人民幣82萬元價格購買甲方名下位於上海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室房屋。該買賣合同附件三付款協議約定,乙方於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日支付首期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二期購房款乙方以申請銀行貸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形式支付,同時約定如貸款不足部分則用現金補足,並在過户當天以現金或轉賬方式支付。以及約定乙方貸款審核通過須在本合同約定的過户期限內辦理完畢。此後,反訴原告李_____代為收取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該買賣合同第六條規定在20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轉讓過户手續。該買賣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約定買方的違約責任即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協議約定期限付款逾期超過10日後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總房價20%的違約金;若乙方未在約定的期限內辦理該房屋過户手續,如逾期超過20日,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陳__________為改善居住房屋條件,在同一中介居間介紹下反訴原告李_____、案外人張__________雙方訂立《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以人民幣8_____萬元價格購買張__________名下房屋。該買賣合同付款協議約定反訴原告李_____應於20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幣55萬元整,並辦理過户手續。在20__年1_____月1_____日後,反訴原告李奕一直通過智恆房產催告反訴被告辦理過户及付款手續,但反訴被告一直未通過銀行貸款審核,反訴原告曾通知反訴被告1_____月1_____日為最後付款期限,否則反訴原告將解除買賣合同。此後,反訴原告因支付張為平1_____萬元房款無力承擔陳根寶醫療費,直至20__年11月25日,在中介建議下反訴被告支付了人民幣_____萬元,但反訴被告仍未無力全額支付第二期購房款。

20__年11月30日,陳__________因病醫治無效死亡。20__年12月11日及14日,反訴原告李_____收到張為平《解除合同通知》。12月16日,反訴原告李_____約反訴被告在上海智恆房產平利店見面,將該《解除合同通知》交於反訴被告通知其解除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但反訴被告提出願意做房價補償又反悔。20__年1月19日,反訴原告李_____被解約,承擔中介費 元。此後,案外人張__________簽署房屋買賣協議書,另行出售該房的價格為到手價人民幣99萬元。該房屋的另二位繼承人得知後,亦不同意繼續履行該買賣合同,欲繼承該房屋並繼續居住該處房屋。因此20__年1月26日,反訴原告委託律師發函通知反訴被告解除雙方簽訂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掛號信回執顯示,反訴被告於20__年2月1日簽收該解除函。基於上述事實,本律師認為,反訴原、被告之間訂立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真實、合法、有效。根據該買賣合同第六條、第九條及付款協議和補充條款的約定,反訴被告最遲應於20__年10月18日前完成貸款審批手續,若貸款不足或未成功,應以現金方式於該日前補足。而反訴被告自稱20__年12月14日才完成貸款審批手續,系嚴重逾期違約,已經符合該買賣合同第九條第三款的約定行使了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權,反訴原告解除合同可以同時主張房價款20%的違約金。特此,懇請貴院依法判如所請。此致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11

房屋買賣協議售房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購房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的具體情況,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的具體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所售房屋位於

面積平方,土地證號:________________,建房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和該房屋所涉及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出租、抵押、買賣、賠償、補償、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價款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

2、該價款為雙方的最終成交價款;

3、在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交付:_________________

1、在乙方付清全額款項後,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職責和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不得故意隱瞞該房屋的產權所屬和產權共有人,甲方就本合同的銷售行為已明確告知了房屋共有產權人、繼承人和其它相關人,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及甲方相關人員不得就該房屋再次發生佔有、銷售、轉讓、抵押等行為;

2、甲方及甲方相關人員就該房屋發生的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均有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如補充條款與本協議有衝突,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12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區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件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項目名稱為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經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審核,准予上市銷售,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內證字第______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願意出售,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合。

第一條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上述面積已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銀行。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並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户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税費。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後_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利率計算。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向甲方無能為力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雙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預售登記機關:

經辦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郊區屋房買賣合同 篇1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坐落於______;位於第______層______户,房屋結構為__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______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______。

第二條價格: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______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大寫______),餘款______元(大寫______)在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同時,本房屋目前尚處於出租狀態,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意願解除原租賃關係或把租賃權轉給乙方。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於產權過户登記的約定: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户手續之日起日內,將户口遷出,逾期超過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税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___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簽字,指紋)乙方:____________(簽字,指紋)

見證人:____________(簽字,指紋)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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