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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通用21篇)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通用21篇)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1

出賣人: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通用21篇)

買受人: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並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範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範、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即________年____月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 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的首付款___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其餘價款元,買受人以方式向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並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並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確定的為準)並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____日內仍未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____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____日後,買受人應於逾期滿____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餘款和違約金(每逾期____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最終批准為準。如批准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批准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____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逾期在____日內(含____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於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____日內與前述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貸款額度小於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並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____日內仍不能與上述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於前述____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餘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後的____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確定的為準)並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後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貸款),貸款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餘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税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於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後____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户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築及設施,不屬於環境佈局範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籤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並交接商品房鑰匙後,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後,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後,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説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築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於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築、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託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託,並於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兩份)同時前往,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第七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後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於或高於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複印件、未成年人户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户口薄複印件、購房收據、委託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税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税務部門的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____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並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並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後果。

第九條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於保修範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覆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於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築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並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第十一條關於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託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XX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後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____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____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四)物業管____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____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並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其他

(一)、鑑於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於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築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____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於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佈局、環境設置及佈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佈局、樓宇佈局、道路設置及佈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為準;對於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項目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佔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樑。

(4)公共配套建築的交付指竣工並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並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並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於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出賣人本着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並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並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於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範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瞭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並瞭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於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瞭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於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税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採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鑑於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並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後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後,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範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後,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採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範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註銷、抵押登記註銷、預告登記註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後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併計算。

(十四)、乙方瞭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項目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採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為

(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____日,

(2)或公告見報____日後視為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繫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後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採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於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範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範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説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佈局嚮導、裝修裝飾和傢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築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説明

為幫助客户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説明

1、37公交車站點,距離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2、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3、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4、小區東北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5、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________年____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為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説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户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户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佈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於經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衝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於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説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2

原告:付洋,女,1983年12月15日出生,漢族,住成都市高新區蘭天路1號1棟25號。身份證號:5101075

被告:四川飛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高新區高朋東路倍特標準廠房。

法定代表人:周子飛

工商登記註冊號:成工商(高新)字5101091001017

訴訟請求:

1. 請求判令被告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金17608.58元。

2. 請求判令被告承擔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金11091.73元。

3. 請求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4. 請求判令由被告承擔逾期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違約金。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先後於20xx年5月5日和20xx年10月28日分別 簽訂兩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由原告購買被告位於雙流縣華陽鎮華龍大橋側的戛納印象.歐洲商業公園A幢227號 和3幢223號商鋪。在合同中約定逾期交房和逾期辦理房產證 的應由被告承擔違約責任,並約定了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一、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被告應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金。

1、A幢227號的交房日期為20xx年9月30日,被告交房日期為20xx年6月30日,逾期273天,根據合同約定,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2370.20元的違約責任。

2、3幢223號約定交房日期為20xx年3月31日,被告交房日期為20xx年6月30日,逾期91天,根據合同約定,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238.38元。

二、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第三條的約定,被告還應承擔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辦理房產證日期為原告交清全部資料、各項税費、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後365日內(20xx年6月30日已交付資料、繳付各税費)。

1、A幢227號實際辦理時間為20xx年8月1日,逾期31天,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702.15元。

2、3幢223號實際辦理時間為20xx年6月26日,逾期361天,被告應支付違約金10389.58元。

綜上所述,被告應支付原告違約金共計28700.31元。

三、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被告還應承擔逾期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違約金。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權屬登記”既包括房屋產權證登記,也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登記。被告至今尚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被告違約後,原告曾多次找被告協商未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訴至人民法院,望法院查明事實,依法審理並判決如前訴請。

此致

成都市雙流縣人民法院

起訴人:付洋

20xx年二月二十五日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3

填寫説明:

1、付款方式:請填寫“按揭貸款或者一次性付款”如有其他付款方式,請按實際填寫;

2、開發企業:是否同意合同變更;

3、公積金中心:是否因購房存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或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4、權屬登記中心、分局或房管所:該合同是否辦理按揭貸款、若辦理了按揭貸款是否已經提前還款;

5、買受人簽章需至房管局市場科當面簽字並提交相關身份證明材料。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經規劃部門批准,見本合同附件

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_(幢)______(座)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屬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台封閉式的__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整層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2、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價款為(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本條款適用於商品房預售,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後,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含誤差,下同),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差異值為士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2、差異值為士0.6%以上(不含本數)至士3%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按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多退少補;

3、差異值超過土3%以上(不含本數)的,買受人可選擇多退少補或退回所購商品房。選擇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申請白勺30日內退回已收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上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面積差異百分比= x100%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買受人應按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該商品房項目預售款專用帳户,開户銀行為,專用帳户為、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出賣人換領交款收據。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在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告如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目,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該商品房預售後,出賣人不得擅自變更該商品房項目的規劃、設計。確需變更的,出賣人應書面徵得買受人同意。不同意變更的買受人可要求終止買賣合同。出賣人應在受買人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的30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幹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幹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乾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貴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字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

由出賣人向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

(簽章) (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籤於____________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5

通常情況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當事人、標的物及其數量和質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違約責任等。

一、當事人商品房的出賣人一般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註明其名稱、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號、住所及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買受人如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同樣予以註明。如為自然人,則應註明其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住所及聯繫方式等。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首先要註明出賣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據,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證或建設用地批准證書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如為預售商品房,還應明確其預售許可證號。其次,要註明商品房的基本情況,包括具體位置、樓層、朝向、建築面積及套內建築面積等。其他裝修、裝飾等可由當事人自由約定。

三、價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的價款包括單價與總價兩種。總價可以按幢、套或單元計價,不論商品房實際面積與約定是否存在誤差,均不對其價格進行調整。單價是按商品房面積計價,可分為依建築面積計價、依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和依使用面積計價三種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價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種方式:第一,以所購商品房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也稱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應明確約定買受人應支付的.首期金額及支付時間與方式,向哪家銀行申請貸款,如貸款申請不獲批准時有關事項的處理等。如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則應明確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條件合同需明確商品房的交付時間與程序。通常由出賣人於合同約定日期前通知買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買受人則於交付使用通知送達後按約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合同應對商品房應當具備的使用交付條件約定,主要為商品房應具備必要的驗收文件,如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消防驗收、綜合驗收登記備案表等。買受人依照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對商品房進行驗收。

五、公共配套設施設備條款由於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賴於各種公共配套條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對該部份應當予以明確約定。

六、面積差異的處理當事人可對房屋面積的差異作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確定。

七、產權登記的約定由於我國不動產物權的變動以登記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應辦理將房屋所有權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轉移到買受人名下的登記手續,合同對此應作明確約定。

八、違約責任出買人的主要義務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違約情形是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和標準交付商品房,承擔的違約責任方式主要為實際履行、賠償損失、修理或更換、解除合同。買受人的主要義務為付款並接受商品房,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實際履行合同、賠償相應損失和解除合同。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弘揚奧林匹克精神,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經協商,甲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校內標準操場上的足球場租給乙方使用,並保證租賃期間場地、設施設備達到使用標準,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二、甲方保證乙方租用時間內的場地使用權不受侵害。

三、甲方有義務在乙方租用時間內使用場地時秩序維護。

四、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賽事活動。

五、甲方保證乙方租用期間進入場地通道安全順利。

六、甲方負責場內的安全防範和體育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置體育設備和器材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場內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

七、如甲方遇到特殊事由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將場地交付乙方使用,應當提前三日通知乙方,應當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以便雙方對時間進行協商調整。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租用期間應保證場地的整潔衞生,在每次訓練或比賽結束時應自覺地對場地進行清理。

二、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三、乙方遵守甲方的《操場使用規定》,愛護甲方的一切財務,如有損壞及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四、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五、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六、乙方保證前來參加訓練和比賽的人員自覺維護校園內的各項設施和綠化苗木。

七、如需臨時改變場地使用時間,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

八、如果乙方臨時邀請其他球隊前來比賽,應提前一日向甲方通報,來訪球隊應集體入校並遵守對會員的規定。

第三條租賃時間和付款方式

一、協議有效期自2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具體租賃時間為每星期六下午,寒暑假期間週一至週五全天。

二、租金為人民幣壹萬圓整,合同簽訂時全額付清。

第四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

2、本合同11.1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範圍: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颶風、寒流、火山爆發、大雪、火災、冰災、暴風雨等;

(2)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等。

3、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提交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證明文件。相對方在收到通知後3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不可抗力發生方,逾期不回覆的,視為同意不可抗力發生方對合同的處理意見。

4、在活動尚未舉辦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5、活動進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乙方已交付的租金費用將不予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6、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遲延履行的,雙方應對遲延履行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第六條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涉及本協議的任何信息或因本協議所知悉的對方任何信息以任何形式透露或提供給第三方。

第七條其他

1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7

甲方(賣方): 簽訂地點: 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摩托車一事,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摩托車型號、單介、數量: 摩托車品牌: 型號: 顏色: 數量: 車駕號: 發動機號: 單價:

一、交車方式及驗收標準

1、甲方負責三包,具體按《摩托車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實施細則》執行。

2、乙方收到摩托車當場驗收,若有質量問題,立即通告甲方,否則視為貨物符合質量標準並已驗收。

二、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貨品後,首付款 結清: A:於 B:於年每月固定償還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結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貨款,該貨物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採取任何方式收回貨物。

三、違約責任 乙方保證提供的身份證、駕駛證、住址、電話等個人資料真實有效,否則自願承擔法律責任。

1、乙方不能按第三款規定向甲方按時支付貨款的,則乙方除向甲方清還所有欠款,應向甲方甲方支付滯納金,其標準為每逾期____日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一計時。

2、如在規定還款時間內,如乙方未即時還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車輛,且由乙方承擔往返路收回車費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車之日起一個月內乙方仍舊沒有付款的,甲方有權將摩托車拍賣,拍賣得收入歸甲方所有。

3、如摩托車損壞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財產賠償歸還甲方,其中車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購買的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補償甲方。

四、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法律提起訴訟。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經雙方簽字蓋章或手印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授權代表: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家庭擔保人簽字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購房計劃。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户____________元,電視天線費每户____________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後,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後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9

甲方(賣方): 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預購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層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證書號:__________),並經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 ,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採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天,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發佈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佈局、結構、建築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賣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房屋

甲方自願將坐落於 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共有權證號: ,產權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性質為: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乙方對該房屋充分了解後願意購買。該房屋轉讓時所佔有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

二、轉讓價格

經過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轉讓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含經濟適用住房補貼 萬元整,《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編號: )。

三、税費繳納

甲、乙雙方約定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過程中所繳納的税費由 承擔。

四、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全額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銀行按揭付款

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 元,餘款 元在 日內由買方向銀行申請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交付

甲乙雙方應於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日內將轉讓房屋交付給乙方,並將與轉讓房屋有關的權利憑證同時交付。甲方保證所轉讓的房屋權屬明晰,沒有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法律保障。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依本合同的約定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合同的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長沙市房屋產權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九、補充條款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年月日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房屋坐落於德州市德城區_____________________樓單元號,該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開發商為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附屬設施為:____ 。

第二條:付款方式

1.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原價款為元,甲方已經向開發商繳清{見附件},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負責去開發商處辦理乙方與開發商的換名手續。

2.協議生效後,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_____________元整,5日內甲方為乙方辦理與開發商的更名手續,屆時乙方享有甲方初始購房的一切權利。

3.甲方如不能辦理初始購房變更手續,在本協議生效10日內返還乙方首付款。

4.餘款__________元整,甲方在辦理初始購房變更手續改為乙方名字後經乙方核實,由銀行直接劃撥至甲方賬户。

5.買賣上述房產因甲方未經房產局辦理網籤交易手續,因此過户歸乙方的程續中不產生費用,如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繳納,乙方不承擔房屋開發商處甲方應繳納未繳納的任何費用。

第三條:房屋交易中的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均應積極配合辦理開發商的過户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交易完成後半年內雙方任何乙方不得將交易情況泄露給第三方,如有違反導致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義務。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並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在條件具備後的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該房產鑰匙交付乙方。

3.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後發生的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違約承擔守約方全部損失。

第七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在度假村組團內樓房___棟。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建築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築税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_元(其中10%為定金)。待房屋建築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築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後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託甲方代管,並付甲方代管費________(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保修半年,暖氣保修一個採暖期)。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度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13

出售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就位於的房屋買賣事項,經充分、平等協商一致、自願達成本合同。

一、房屋情況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區/鎮___________村_____組_______號

2、房屋結構為大門朝南落地式帶院子,房屋總佔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其中房屋佔地約為___________㎡,院子佔地面積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並徵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佔有、使用。該房屋在交易前為出售人完整所有、佔有、使用該房屋。

二、為保證本合同切實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證並承諾如下:

出售人自願根據本合同條款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售予購買人,對此不反悔,本合同項下房屋質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本合同項下房屋與他人及村集體不存在經濟糾紛。出售人僅將該房屋售予購買人該房屋售予購買人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購買人。例如可以獲取的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出售人願意積極配合購買人辦理房屋產權的相關手續以及願意積極配合購買人爭取和維護對該房屋的權益。

三、房屋價格

1、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為固定不變價格。該價格包括了該房屋使用所佔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税費。

2、購買人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一次性將____萬元支付給出售人,支付方式為存入出售人以下銀行賬户: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購買人存入購房款後並通知出售人後,出售人立即給購買人開具收款收據。

四、購買人根據第四條支付價款之日,出售人交付本合同項下房屋以及相關資料,購買人支付價款後不能正常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出售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中證人(簽字)________中證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14

原告: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退還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款項及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24,860元(20_____年4月1日至20_____年2月28日,共700天);

2、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於20_____年7月28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購買被告開發的位於的商品房,原告一次性交納購房款355,143元。

《合同》“第八條交付期限”(詳見《合同》第__頁)約定:“出賣人應當在20_____年3月31日前,……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至20_____年2月28日,原告未收到被告要求原告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的書面通知。

鑑於以上事實,被告逾期交房700天(自20_____年4月1日至20_____年2月28日止),依據《合同》“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詳見《合同》第____頁)約定:“自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故被告應支付原告逾期交房違約金24,860元。

原告為維護其合法權益訴至貴院,望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需準備的立案材料:

1、起訴狀2份

2、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

3、被告工商查詢卡1張(如法院要求,到薩爾圖工商局打印)

4、商品房買賣合同複印件1份

5、交納購房款票據1份

6、訴訟費421.5元,可能還有其它訴訟費50元。

務必於20_____年3月31日前立案交費。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15

公證書

(______)___年第___號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預出售方):______(全稱),營業執照/社團登記證號碼: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乙方(預購買方):______,男/女,_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或身份證件編號:______。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16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地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地產(住宅),該房地產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標的房地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一)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並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二)甲方應於拿到房產證之日起____天內和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並應在產權過户手續辦完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三)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一切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五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房屋產權過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間過户,否則乙方將另加______萬元的費用給甲方,即總房款為______萬元。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17

XX年2月大洋房地產開發公司預售其開發的空中花園別墅,因該樓盤處於預售開發階段,欲購一套聯體別墅的張某在售樓工作人員的帶領下觀看了一套樣板房。該樣板房設計精巧、裝修雅緻,並帶有地下車庫(淨高2.25米),張某對此甚為滿意。張某得知該樓房的價位比同類別墅高出許多時,對於是否購買產生了擾豫。但當其看到大洋公司的售樓宣傳材料後,得知預售別墅的設計與樣板房一樣,且地下車庫屬於贈送的,遂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購買該樓盤的一套聯體別墅,並對房價、面積、樓高、付款與交房時間等作了約定。合同簽訂後的1個月內張某付清了全部房款。XX年1月樓盤完工並經過驗收,大洋公司通知張某交接房屋,但張某發現其購買別墅的地下車庫的高度僅為1.625米,與樣板房及其宣傳資料的説明嚴重不符,於是拒絕接受房屋,並要求大洋公司承擔賠償損失及承擔由此造成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大洋公司則反駁説,地下車庫系免費贈送,雙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沒有約定,其不屬於買賣房屋的一部分,故不存在違約,大洋公司亦不承擔違約賠償的責任。大洋公司告知張某,如若因此不滿意可以退房,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糾紛與風險分析】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階段,對開發商在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所作的允諾的性質如何界定,是屬於要約邀請還是要約?這將直接關係到開發商的義務與責任承擔以及買受人所應當享有的權利。

根據《合同法》第13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採用要約、承諾方式。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經要約、承諾,即告成立。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根據《合同法》第14條的規定,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以訂立合同為目的,向他人提出的訂立合同的建議和要求,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約的一方當事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稱為受要約人。

要約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內容,一項要約要發生法律效力,則必須具有特定的有效條件:

(1)內容具體確定;

(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不具備這些條件,要約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也不能產生法律效力。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5條的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説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根據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通常情況下開發商在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對樓房所作的説明屬於要約邀請,它不能產生要約的後果,即開發商不因發出要約邀請而受到約束。但是,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銷售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大洋公司雖然將別墅附屬的地下車庫作為贈送,但這種贈送是在買房者完全接受了其售房條件基礎上發生的,從而也構成了買房者購買商品房的條件之一,如果不贈送地下車庫,則買房者張某就有可能不購買大洋公司所售別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的規定,如果商品房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説明和允諾的具體規定,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商品房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説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可見,本案中即使張某與大洋公司沒有在合同中約定地下車庫系免費贈送,但開發商在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對贈送地下車庫作了允諾,且其對雙方訂立預售合同以及對商品房價格的確定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應將其視為要約,並因張某的承諾而發生合同的效力。因此,對於這一合同的內容,作為開發商的大洋公司應當遵守,如若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根據我國《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説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商品房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説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NO: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北京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下稱“該契約”)。現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及條件與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依該契約的約定,甲方應向乙方返還雙倍定金、已付房價款及相應利息共計人民幣元,除尚未歸還之銀行貸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實際支付人民幣元。銀行貸款部分款項共計元由甲方年月日直接返還予貸款銀行,並向乙方提供銀行的收據,做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

2.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將除銀行貸款部分外的購房款直接支付給乙方:

(1)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2)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3)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4)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5)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6)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計元,以及交付返還全部銀行貸款後銀行所提供的收據。

3.乙方如系以銀行抵押貸款方式支付部分房價款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該契約正式註銷之日,每月應向貸款銀行支付的抵押貸款月均還款(下稱“月均還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給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歸還。

4.甲方按本協議第2條第(6)款約定執行完畢後,雙方另行簽訂解約協議解除該契約。自該契約解除後,乙方不再對該契約項下的房屋及其相關建築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契約項下房產。在該契約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約的,可與甲方另行協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計元之後,並且雙方簽訂解除該契約的文件生效後,乙方應授權甲方至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下稱“房地局”)辦理該契約註銷登記手續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簽署遞交房地局的解約協議、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和合同等)。

6.甲乙雙方同意該契約之註銷登記手續於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全部直接返還款項後15日內辦理。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後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還款計元到達乙方賬户開始生效,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19

一、關於對買賣合同第四條(商品房基本情況)的補充約定

1、合同約定房價款不包含電話開户費、網絡接入開通費、電視系統開通費等,該等費用由買受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繳納。

2、買受人簽訂本合同時已知悉所購買物業以及周邊區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環境、線網架設、市政配套設施等現狀情況,出賣人也作了充分的提示和説明,買受人在合同簽訂後不得以環境噪聲、網線架設干擾等事由向出賣人提出任何權利和主張。

3、買受人所購買的 [房號],最終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房號為準(該商品房平面圖、朝向、結構、佈局等情況及在整棟中的位置圖在附件一中已列出)出賣人無需對房號變更承擔違約責任。

二、關於對買賣合同第五條(抵押情況)的補充約定

買受人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出賣人對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設定抵押,但出賣人不得因此延誤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權屬的辦理日期。

三、關於對買賣合同第十條(逾期付款的處理)的補充約定

1、買受人以銀行匯兑方式支付的匯款到達出賣人賬户之日為付款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以交付現金之日為付款日,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付款。

2、逾期在30日(含第30日)之內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實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當日一併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逾期付款超過30日的,出賣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另行處理該房屋。 出賣人選擇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總房款的百分之十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從買受人已付房款中扣除,剩餘房款無息退還買受人。如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有權繼續追償。

出賣人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且經出賣人同意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當日一併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但買受人在出賣人寬限的期限內仍未支付應付款項和違約金全款的,出賣人仍有權解除買賣合同並收取總房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無論買受人是以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銀行貸款或其他貸款方式支付房價款,均按前述約定執行。

四、關於對買賣合同第十二、十三條(規劃、設計變更)的`補充約定

1、由於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後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户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准

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築及設施,不屬於環境佈局範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20

賣方:(甲方),身份證號:

買房:(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房屋佔地面積約為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平方米,房屋為樓,一樓為個門面,

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

住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篇2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開户行: 賬號: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

開户行: 賬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商品房座落: 區、縣、路、道、街

設計用途 建築結構 建築層數為 層。

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 元(幣種: ),價款為 元,計 (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 ‰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 ‰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第七條 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電:

4、燃氣(氣源種類):

5、暖氣:

6、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採取補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 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 , 提供《天津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説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初始登記完畢後,甲方應在180日內,及時協助乙方辦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在約定期限內協助乙方辦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按下列第 種約定處理:

1、 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 %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於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商品房屋平面圖

附:商品房方位圖;分門分層平面圖(1:100或1:200),將該商品房圈紅,加蓋騎縫章。

附件二: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

附件三:商品房質量及設備等情況

附件四:商品房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情況

附件五:補充合同

合 同 登 記 備 案 欄

經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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