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買賣合同 >

個人市區買賣合同(精選3篇)

個人市區買賣合同(精選3篇)

個人市區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個人市區買賣合同(精選3篇)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 座 單元 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台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由於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房、公寓及其他高檔住宅等居住類房屋,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1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商品房的用途為非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根據本合同第四條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套內建築面積大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套內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訂補充協議。

3.根據本合同第四條按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的,根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大於合同約定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應不簽訂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1種、第2種和第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取得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該商品房取得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3. 。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

3. 。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司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2.

3.

4.

5. 。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2.

3. 。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5.

6. 。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

第十九條前期物業服務

本物業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服務內容及質量等見附件四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 /月平方米,由物業管理企業按年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

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的內容和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

買受人已詳細閲讀本合同附件四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同意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並同意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個人市區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具體條件如下:

一、甲方自願賣給乙方車,車號,駕號:,車款價格:元整(元)。

二、車輛產權屬於甲方真實沒有產權糾紛,一旦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交車時以前的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由甲方來承擔,本車在_____年月日點時交車,交車以後所有事宜由乙方承擔。

三、此車檔案的真實,完整由甲方負責,車輛過户,提檔事宜由__________負責。

四、車款一次性付清,雙方均無異議。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賣方):日期:

乙方(買方):日期:

個人市區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出賣人):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電話:  乙方(買受人):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  生產廠名稱:出廠時間:  首選顏色:X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X元,大寫_。  數量:台。  車輛總價:X元,大寫_。  運費:X元,由方承擔。  出庫費:X元,由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X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X元,大寫。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X元,大寫 。餘款計人民幣X元,大寫,於_年____月____日前支 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X元,大寫。  

(2)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X元,大寫 。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年____月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

(1)100公里口

(2)X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39;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 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 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 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 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_年口_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

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

2.5萬公里口內 (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為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____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 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於人為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 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X個月的,甲 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X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為,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____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 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 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為: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maimai/k9dpmz.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