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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精選15篇)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精選15篇)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精選15篇)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

第二條標的物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計量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_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方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於___________所有。

第七條交貨方式、地點、時間、數量:

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申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或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賣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賣方: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一年。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滿足設備運輸要求,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按出廠標準。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到貨驗收合格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所有,買受人應盡到保管、維護責任。

第七條交貨方式、地點:買受人所在地。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汽運,費用出賣人承擔。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到後由出賣人按標準驗收。

第一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

第一十一條付款方式:貨到付款。

第一十二條擔保方式

第一十三條本合同解除對條件:雙方協商解決。

第一十四條違約責任:按《民法典》執行。

第一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一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第一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税號: 税號:

編碼: 編碼: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3

產方:_________

購方:_________

經產、購雙方協商,訂閲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1.產品數量:_________; 單位:市斤、市畝

2.等級標準:

(1)一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內含自然水分不超過_________%,無黴變,黃稍不超過_________%,蟲蛀不超過_________%,破碎掉把不超過_________%。

(2)二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水分不超過_________%,無黴變,黃稍、蟲蛀各不超過_________%,破碎掉把不超過_________%。

(3)三等:色全紅,黃硝、蟲蛀各不超過_________%,破碎不超過_________%,掉把不限,身幹潔淨,無黴壞變質。

(4)等外:等內不夠,無青椒,色紫紅或全紅,稍有花斑,身幹潔淨,破碎掉把不限,白乾椒不收。

(5)青椒:色青不黴,身幹潔淨,破碎、掉把不限,白乾椒不收。

3.收購價格:

一等:每市斤_________角;二等,每市斤_________角;三等,每市斤_________角;等外,每市斤_________角;青椒,每市斤_________角。

4.交貨時間: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只要符合驗級幹度,分好級,即可交售,購方不準拒收。

5.交貨地點:

本社收購點。各社收購的等內椒交外貿公司,等外椒與青椒交果品公司。

6.結算辦法:

產方憑購方收購單據,到購方辦理開款。

7.工作責任:

產方:要保證將所訂椒幹全部交售給購方。

購方:及時向產方結算兑現,產方所訂椒幹保證全部收購。在收購中,嚴格掌握等級標準,不提級提價,也不壓級壓價。

8.違約處理:

(1)產方如由於自銷的原因完不成合同所訂產品數量(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按欠交數量總值罰款_________%,交付購方。

(2)購方如在未完成合同所訂立產品數量之前,無故拒收產方合格產品,購方應賠償產方拒收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按政策付給產方拒收部分的應獎化肥。

(3)當事人雙方都違約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9.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產方、購方_________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各一份。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規執行。

產方(蓋章):_________        購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4

購貨單位:_________供貨單位:_________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的罰金付給甲方。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總值_%的罰金。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_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乙方:____

代理人:_____代理人:___

負責人:_____負責人: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開户銀行、帳號___

_____年__月__日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5

為了銷售及購買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相關事宜,,買賣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1.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數量、產品型號及價格

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_價格為_________美元/,中國_________。

6.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7.質量標準:_________。

8.原產地:_________。

9.包裝及標識

包裝:集裝箱裝運,_________/包。

標識:平均出口標準。

10.運輸

最遲裝運期:_________________

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

卸貨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許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付款方式

合同之全部款項自本合同提貨單所開之日起90天內,以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付清。

12.相關文件

-標明“運費已預付”的提單。

-已籤商業發票。

-包裝清單。

-賣方開出的原產地證明。

-賣方開出的質量數量證明。

-保險證明/保險單/綜合險,保價為發票總值的10%,可以中國境內索賠。

-第三方提單和相關文件是可接受的。

-裝船後21天內與任何銀行所作的一切可能的協商文件。

13.不可抗力

由於自然災害、火災、罷工及其他勞工阻礙,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狀態或禁運,海灘、政府或軍隊部門頒佈的條文、要求或命令,以及其他任何超出買賣雙方控制範圍的原因,不論在此是否列舉,如理致使賣方無法交貨或買方無法以正常方式收貨的,則賣方可免交貨之責,買方可免收貨之責。

14.仲裁條款

合同雙方或與第三方之間引起的與合同執行有關的及由於違反合同所導致的任何爭議,矛盾和異議,應最終交由美國紐約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據以為準,仲裁委員會所作仲裁決定效力將及於合同雙方。

15.效力條款

本合同籤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感謝貴方與本公司的合作,並期待今後更多的合作機會,如對本合同的執行有任何異議問題,歡迎詢問。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種子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種子代銷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委託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農作物種類品種名稱計量單位數量質量單價總金額純度淨度發芽率水份合計金額人民幣金額:

二、質量標準:□國家標準□企業標準種子標準號: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因種子質量問題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出賣人按《___省種子條例》規定予以賠償。

四、出賣人交付種子時,應向買受人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説明等資料及相關服務同時,向買受人交付書面的種子來源、產地、商標或品牌、質量標準、有效期限等簡要説明。買受人應按出賣人提供資料中的要求栽培、種植。

五、買賣雙方現場對種子交付、驗收。

六、買賣雙方對種子抽樣封存的約定: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貨款已付。貨款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出賣人應向買受人開具銷售憑證。

八、雙方在上述條款履行中,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按本合同總價款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因種子質量出現問題由當地農業行政管理主管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他爭議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種子種植收穫之後。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7

進出口貿易合同8

合同號碼: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 數 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 規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 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 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 單 據: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 發票四份;

b) 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 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 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 買 方:

地 址: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 傳:電 傳:

第 二 部 分

一, 總 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 交貨條件: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 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 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 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 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 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 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 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 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 對方根據儲罐, 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 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 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 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 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 裝貨定額:

① 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 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 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 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 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 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 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 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 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 滯期費:

① 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 afra 運費率計算。

② 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 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 商品檢驗:

① 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xx—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 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 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 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 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 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 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 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 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

賣方:

年月日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買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種子的基本情況

編號

農作物

種類

品種

名稱

計量

單位

數量

質量

單價

(元)

金額(元)

純度

淨度

發芽率

水分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附頁或加項)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後,買方支付定金 元;賣方交貨後,買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買方付款後,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買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方式: 。

第三條 交貨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後,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賣方於 年 月 日送貨到指定地點 ,運費 元由 方承擔。

3.買方於 年 月 日到指定地點 提貨。

4.其他方式: 。

第四條 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其他標準:

第五條 驗收及檢驗、檢疫

1.雙方約定於賣方交貨後 日內對種子進行驗收。

2.雙方應嚴格遵照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4404.1-1996《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3.雙方對種子共同取樣封存、分別保存,封存的樣品保存至生產收穫時為止。

4.其他驗收及檢驗、檢疫內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交付的種子不符合第一條規定的,買方有權要求減少價款、補足數量、換貨或退貨;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賣方應予賠償。

2.一方遲延交貨或支付貨款的,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3.因種子質量問題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予賠償。

4.其他違約責任 。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賣買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章): 買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9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經長興縣教育局批准,由長興縣教育局招投標分中心對長興縣夾浦鎮鼎甲橋中心國小進行單一來源採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樂器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1、樂器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價款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按現行的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 驗收

1、驗收方式:甲方在乙方交貨時當場驗收;

2、甲方應對樂器名稱、產地、商標或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顏色、數量予以當場驗收。

3、對質量有異議的,雙方委託國家相關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第四條 交付方式

乙方在年 月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 搬運費用

搬運費用由 乙 方承擔。

第六條 支付方式

乙方交貨後,經甲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付至合同價的100%。

第七條 售後服務

1、自開具銷售憑證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書所規定的工期,準時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拖延一天,乙方須按總工程費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罰金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書所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款項,否則,每拖延一天,甲方須按總工程費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罰金給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颱風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誤,屬於免責條件;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縣教育局招投標中心 壹 份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日期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規格型號及價格

1、結算方式:

2、交貨時間:______交貨地點:______

3、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

4、質量驗收,企業標準:______

5、包裝議定:______

6、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經濟責任。因乙方貨款不到位,不能及時供貨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在約定時間內乙方不能按時匯款的無條件承擔甲方總貨款每天10‰的滯納金。甲方未能按時交貨,甲方承擔按乙方所付總貨款每天10%的違約金,甲方未按質按量供貨,甲方除賠付乙方損失外,還需支付乙方總貨款20%的違約金。

7、附則:

①合同經雙方確認後生效,如有異議,需經雙方協商並同意後方能修改有關條文。

②合同有效期間,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終止合同。否則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處理。

③如因運輸計劃或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貨,剩餘部分由買賣雙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雙方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⑤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法定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本方案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名稱和地點

1、項目名稱:草坪種植合同

2、項目地點:

第二條、供貨內容

1、平整種植草坪場地:平整種植草坪場地面積約壹萬平方米( 00002),單價:伍元平方米(5元 2),包含填方、挖方、清理種植草場地,(挖機費運土機費、人工整地費,乙方支付。整體質量按照甲方要求,包含發票),暫定整地造價伍萬元整(¥:50000元)。填方、挖方的土由甲方定點提供,運輸路遠不能超3000米。

2、草坪總種植面積:約壹萬平方米( 00002),單價:壹拾元平方米( 0元 2),包含草坪種植工費,密度種滿,管理一個月,成活達98%以上,除淨雜草,包含發票)。暫定草坪造價拾萬元整(¥: 00000元)。草坪品種暫定中國台灣草,也可以由甲方更改。

3、造價:平地、種草,二項造價約十五萬元。

第三條、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水源供乙方澆草坪使用;

2、乙方施工過程由甲方監督;

3、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的質量、進度施工,並服從甲方管理。

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及其它分包單位的關係。

第四條、乙方責任

1、確保工程質量,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交付使用。

2、甲方不能提供必要的施工資源條件,如水源不到位,導致草坪成活率低,甲方自負。

3、場地平整或草坪種植後,甲方更改,必須對乙方進行補償。

4、草坪養護期:以立協議書一個月內屬於種植期,滿二個月屬養護到期(截止5月 5日)。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工程現場文明施工和噪音等有關管理規定,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6、及時清理現場施工垃圾。

第五條、草坪質量標準:按照甲方設計要求,乙方種草、管理草坪必須達到青綠旺盛一致為準。

第六條、訂立整地種植草坪時間:年月 日前進場整地種植草坪,月 日前竣工,月  日工程結束。如甲方延誤,甲方要按實際補償;乙方延誤,也按實際給甲方賠償。

第七條、驗收: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甲方在月 日前派員與乙方進行驗收,如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甲方必須在月 日向乙方提出要求修補;如乙方沒有修補,工期延遲驗收,乙方負責,如人為甲方自負。驗收面積按實際丈量為準。

第八條、付款方式

1、乙方進場清理、平整場地,甲方預付貳萬元(¥:)

2.質量保證費為草坪建植工程費的5%,在保證期過後,草坪合格甲方應付給乙方質量保證金。

十、責任與金額

1.甲方如違約乙方有權停止施工,損失由甲方負責,並加付乙方 0%賠償金。

2.乙方如違約返還甲方全部工程款,並加付 0%賠償金。

3.由於甲方單位污染造成的草坪死亡現象由甲方負責更換草坪。

4.由於乙方養護不利造成的草坪死亡現象乙方負責免費更換草坪。

十一、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三、解決合同糾分方式,在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向當地法院提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12

一.合同雙方

特許者: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者: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特許方式和內容

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__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______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___________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__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___________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6、甲方賬户所在地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五.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___________個),並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___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___公司標誌。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訂地點

買受人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及價款

標的名稱牌號商標生產單位規格等級

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合計人民幣金額:小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

第四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所有。

第六條:檢驗檢疫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七條:擔保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年月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失效。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出賣人:簽字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聯繫電話:

傳真:

郵編:

買受人買受人:簽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郵編: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14

出賣人___簡稱甲方,

承買人___簡稱乙方,茲為__貨物欠款買賣,經雙方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願將__貨__件賣與乙方,約定____年_月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__元整。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應於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契約,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日內答覆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契約。

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後_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並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並限期請求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契約外並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本契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

地址:

買受人:

地址:

____年_月_日

木炭加工公司木買賣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據《期貨經紀公司計算機系統管理制度》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所規則的規定,本着公開、公平和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期貨交易委託及其他相關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承諾:

1、甲方已認真閲讀並理解乙方《 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甲方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期貨交易委託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全部承擔該種風險。

2、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閲讀了本協議所有條款,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乙方的免責條款,並願意受到所有條款包括免責條款之約束。

3、甲方保證填寫於本協議所屬的開户資料,以及以其它方法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均真實、準確及完整,並對所提供資料產生的後果負責。甲方資料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實,使得乙方不能及時有效地與甲方取得聯繫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應確認自身用於網上交易的電腦系統安全、可靠。對於因該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5、甲方單獨使用網上交易系統,不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系統代理他人從事期貨交易,並從中收取費用。

6、凡是使用甲方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乙方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之有效委託。甲方由於自己疏忽或其他過錯而造成密碼失密,從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甲方在知道有未授權人使用其帳號、密碼時,應立即與乙方聯繫,並自我採取相應的保護、防範措施。

8、甲方不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攻擊乙方網絡,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乙方承諾:

1、乙方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並願意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的約束。

2、乙方已在我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並獲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有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合法資格。

3、乙方開展網上期貨交易業務,已具備以下條件:

3、1建立了規範的內部業務與信息系統管理制度

3、2具有一定的公司級的技術風險控制能力

3、3建立了一支穩定的、高素質的技術管理隊伍。

4、乙方對甲方的交易資料、委託事項和密碼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未經甲方明確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户資料。

5、由於技術維護、系統升級或故障導致網上期貨交易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乙方應及時告之甲方並提供電話委託等其他替代網上交易的交易方式,保證甲方交易的正常進行。

第三條特別提示

1、開户提示:甲方欲開通網上期貨交易委託,必須親自到乙方或乙方異地營業部臨櫃辦理。

2、設備提示:甲方應具備網上交易所必需的設備。包括:計算機、電話線、調制解調器等。甲方還應具備能登錄國際互聯網的能力。甲方進行網上期貨交易所必需的軟件必須是乙方提供的或從乙方指定的站點的。甲方若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件,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密碼提示:甲方辦理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置交易密碼。甲方應注意對自己的交易密碼保密,建議甲方定期變更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數據有關的密碼。

4、交易提示:

4、1甲方通過互聯網下達的交易委託,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4、2網上委託客户需自行支付上網所需一切費用,如:上網費、電話費等。交易費用收取與電話等委託方式相同。

第四條免責條款

1、因地震、火災、颱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而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等問題造成委託系統不能正常運轉,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於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突發事故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於在網絡中斷、堵塞或網上期貨交易方式被凍結等情況下,甲方應使用電話委託等其他委託交易方式作為網上委託的替代方式。否則所導致的經濟損失應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由於《 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中所揭示的其他風險而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終止甲方的網上期貨交易:

1、甲方提出撤銷申請,經本公司核准的

2、甲方蓄意破壞本公司加密設施或有其他違規行為的

3、甲方利用乙方的交易系統竊密或破壞交易系統的。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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