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買賣合同 >

石方買賣合同(精選5篇)

石方買賣合同(精選5篇)

石方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石方買賣合同(精選5篇)

乙方:

因甲方承建符合公路技術要求的碎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碎石規格:0-1cm、1-2cm、2-4cm。

二、碎石數量:8000 m3

三、碎石單價:/m3(或元/噸)。此單價已含資源費、江河管理費、加工費、便道便橋費、上下車費、運輸費、管理利潤、損耗、各項税金和其它損失費用及風險費用等一切費用。

四、交貨地點及驗收方式:碎石交貨地點為 。由甲方專職材料人員在收料場驗收,通過收車方或過磅稱確定數量,出具由甲乙雙方現場簽字的“實物收料單”(三聯單)。此收料單是雙方結算數量和貨款支付的唯一依據,塗改無效。對乙方供應的碎石檢測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收購併責令出場,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五、交貨時間:從方停止供貨時止。

六、結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後一天,乙方憑有效收料單進行當月結算。甲方根據工程計量支付情況,遞次支付 80 %,通過轉帳支付到乙方指定銀行及帳户,餘額部份待甲方終期計量支付完畢後 15 天內付清。若乙方委託代理人辦理結算或辦理現金支付,必須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委託書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結算和支付。

七、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影響乙方供貨、甲方收貨、造成工程進度滯後、導致支付延緩,均不屬違約。

八、乙方應對其所屬碎石加工人員和運輸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凡乙方人員發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方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奇石事宜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商品的數量、名稱和規格

本合同所涉商品為甲方自有的雞血石1塊。

二、商品的價格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雞血石以280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的價格出售給乙方。

三、交(提)貨方式及期限

乙方需在合同簽訂後7日內到甲方處自提貨物。

四、定金和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20xx0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乙方取到雞血石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260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拾陸萬元整)。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方買賣合同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買、賣雙方權利、責任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合同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龍橋高級旅遊服務區西區爆破的石方買賣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地點:龍橋加油站旁

二、範圍:

1、本合同石方工程量約為噸。

2、賣方在高級旅遊服務區西區爆破後現場指定區域內石頭,買方購置至所需場地。

3、勞動力及技術裝備的組織,土石方的爆破後開挖,裝車、石方外運, 現場運輸的臨時道路平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政府單位包括村、鎮、環衞、城建、公安、交通的協調等任何問題,均由買方負責,如需賣方協調,費用由買方負責。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完成石方運輸的90%,20xx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120天。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採用單價包乾合同,即賣方承包範圍內龍橋高級旅遊服務區西區爆破後現場指定區域內石頭和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以及環衞費、工程周邊社會關係協調等全部費用組成,買方付給賣方購置單價為: 元/噸。

六:雙方責任

(一)賣方責任

1、賣方負責石方爆破工作,並協調爆破與買方關係,共同配合做好履行合同工作。

2、賣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石方運輸的計量有關手續等工作.。

3、由於賣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應相應順延工期。

4、合同一旦簽訂,未經買方允許,賣方不得將石方處理給任何一方(除甲方預留自用外)。

(二)買方責任

1、買方應制定安全措施,應負責施工時的人身安全責任及民事責任。如發生事故應由買方全權負責。

2、買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3、買方應服從賣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

4、買方應負責辦理有關手續及協調與周邊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門的關係,費用由買方負責;買方因處理與周邊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門的關係不當造成工期延誤不予順延工期,且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責任自負。

5、賣方給予買方的石料,經買方加工後,優先供應賣方(數量約為2-3萬立方碎石和2萬立方石粉),價格按照雙方認可的價格為準(即碎石:元/M3,石粉為 元/M3)現金付款。

七、結算:

1、買方運輸石方應按照購置單價,每天雙方共同計量,最終以雙方認可的實際石料噸位,每天下午18.00進行結算當天購置數量,並以現金的方式給予賣方支付。

2、計量方式以雙方確認的廠家或第三方計量為準。

八、違約責任:

1、合同已經簽訂,買方應在兩天內付賣方20萬元保證金。 本合同工期不允許拖延,如有違約,應付賣方10萬元違約金。

2、合同已經簽訂,賣方如有違約,應付買方10萬元違約金。

3、合同已經簽訂,買方應按照合同要求每天結算,如有違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應付賣方10萬元違約金。

4、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買方貳份,賣方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方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________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層數為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____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 套內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鑑於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佔付款金額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1)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後,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後,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_____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為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於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鑑定部門確認後,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後_____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後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後,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 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牆、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後___日或公告後____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以下無正文)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_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石方買賣合同 篇5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條件。等登記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天然氣、有線電視初裝費、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合同約定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如需配套設施產生費用由乙方交納。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8 ‰,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逾期超過1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

B、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 8 ‰,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逾期超過_1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

C、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保修責任

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在保修期內(1年內)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由甲方派人維修,修復費用甲方承擔。

3、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乙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銷售價格進行保密,如乙方泄露,甲方有權追加期房價格至20xx元/㎡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

八、其他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手印)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maimai/43wpo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