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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時工資勞務合同(精選5篇)

計時工資勞務合同(精選5篇)

計時工資勞務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計時工資勞務合同(精選5篇)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每週工作            日,分別為周            ;每日工作            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度資形式為 (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支付週期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培訓和職業培訓,為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計時工資勞務合同 篇2

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學歷:

職稱:

家庭住址:

電話:

郵政編碼:

備註:甲方在其簽定本勞動合同之前,應當由其出示提供合法用工主體資格證明,及真實的主體概況資料。不得對其人員數量、財務狀況、經營範圍進行不實陳述。

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之前,當由其提供學歷、履歷或職稱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憑證。不得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

上述雙方資料彼此給予認真審查,並做為本合同附件給予保存。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經雙方互相考察、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若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而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的,超過固定期限部分,視為本條款的變更。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 個月。

(備註: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___(工作地點)從事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能單方面變更經工作地點、崗位、工種;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接受甲方規章制度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 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備註:1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等待遇,及相關政策福利。

(四)以下情況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合同及法律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 ________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勞動產品單價標準為_________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前。甲方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應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轉移手續。

(二)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相關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明確告之乙方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注意事項____________。

(二)同時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對甲方其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五)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先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做為合同附件應向乙方提前公示,簽定本合同,視為乙方已閲讀甲方的公示,並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三)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試用期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乙方及其他所有勞動者或工會説明情況,聽取乙方及所有勞動者或工會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_______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十)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籤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的,視同合同延續,在視同延續期限_______月內,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十一)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領取到證明____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備註: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十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三)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九條 法律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甲方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6、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7、甲方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違約金,及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等。

第十條 保密協議

(一)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業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客户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祕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兼職條款

(一)本合同期內,乙方可以不可以 在 所有 僅限於業務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 機構兼職;如可以,不得擠佔本合同約定工作時間,影響本合同約定工作任務。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兼職單位相關信息情況。違反本規定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競業條款

(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

交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並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且不在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爭。

(二)在保密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_________元作為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甲方己經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數額的兩倍。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一)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十五日之內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期間,不影響勞動工作關係的存續,若涉及到影響到勞動工作關係的存續,雙方須妥善處理勞動工作的交接,甲方不得有惡意處分、懲罰乙方行為,乙方不得有故意損害企業行為。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一)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處理。

(二)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三)_________

第十五條 附則

(一)勞動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計時工資勞務合同 篇3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具體的工作要求以《職位説明書》為準,乙方的錄用條件及崗位能力必須具有按時按量完成工作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説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月薪制。乙方的月工資總收入為_________元,其中1620元為基本工資(若上海市最低工資進行調整基本工資亦相應進行調整),其餘為加班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總收入為_______元。甲方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所得税及社會保險費用。

第四條 甲方每月第10個工作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統一為: 。甲方在安排乙方加班時應當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已經在月度工資總收入中預先支付。乙方主動加班時,應當以書面形式經甲方審批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制訂了《員工手冊》,乙方已經知曉所有制度內容。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七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十萬元整。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十萬元整。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章)

__年_ _月_ _日 _年_ 月_ 日

計時工資勞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包括合同條款及附件)。

一、工作內容

(一)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甲方從事 工作(工種)。

(二)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從事的工作,包括工作地點、部門、工種及職務等。

二、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 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計時工作制。

2、計件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不定時工作制。

(二)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

(三)詳細工作制及工作時間,雙方同意按甲方的有關員工工資支付及員工考勤管理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關員工工資支付的規定及《員工工資單》的內容執行和落實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標準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2、乙方如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提供勞動的,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甲方有關規定,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乙方加班必須事先報告主管級或以上人員,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行政人事部複核,方為有效;否則,不作加班處理。

3、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狀況,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及工作業績等,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2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

(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甲方按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最低工資的80%支付病傷假期工資。

(四)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五)乙方按甲方有關規定上班,在法定節假日內,如無合理理由不能拒絕甲方下派的任務,但甲方無任務下派時,乙方可以自由處理時間。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勞動安全和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並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

(一)乙方同意甲方按廣州市黃埔區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二)乙方因工傷殘、死亡的,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處理。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A類)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被拘留、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2、以任何形式公開發布或散播任何有損公司正常運作或員工正常工作、公司或員工形象的言論或信息的(如散播謠言或發佈有損勞資雙方關係的信息等);

3、未向有關部門申請並獲准而集體3人以上(包括3人)怠工、罷工的;

4、盜竊公司或他人財物的;

5、利用職務便利侵佔、挪用公司財物或者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的;

6、不服從工作分配、不聽從管理人員或上司指揮,情節嚴重的;

7、未經許可,在其他公司兼職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的;

8、泄露或出賣公司商業祕密的;

9、偽造公司文件、私用公司印章的;

10、工作中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11、打擊報復公司員工或無根據惡性舉報別人的;

12、故意破壞公司生產及辦公設備、消防設施、物料和其他財物,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13、在公司內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聚眾鬥毆、散佈謠言、誣陷、誹謗他人的;

14、利用公司車輛進行非法活動的;

15、攻擊公司電腦網絡系統或傳播電腦病毒的;

16、對重大安全、質量、人身、設備或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的;

17、竊聽、偷聽或擅自串接公司電話的;

18、有賭博、賣淫、嫖娼、吸毒等行為的;

19、其他類似A類過失;

20、三個月內有兩次B類行為的。

(二)乙方有以下行為(B類)之一的,甲方將給予乙方書面嚴重警告並酌情扣發乙方月工資20%以下的工資,並要求賠償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1、不配合公司工作人員(含保安部)執行公司事務,態度惡劣的;

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者違反作業程序、產品標準操作,造成公司損失的;

3、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消極怠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

4、對重大安全、質量、人身、設備或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的;

5、不制止違規操作,發現作業問題不及時報告的;

6、工作時間喝酒或在作業場所禁煙火區吸煙的;

7、在作業場所內攜帶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

8、私用公司工具、物料或其他物品,數額較小、情節輕微的;

9、隱瞞、包庇重大事故或對重大違規行為負次要責任的;

10、隱瞞或編造事由騙取假期的;

11、未經許可,私用公司車輛、機器、儀器及技術性工具的;

12、散佈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的言論的;

13、隨意塗改或撕毀公司通告欄內文件和張貼物,或在通告欄及公共場所擅自張貼廣告、傳單等資料的;

14、工作場所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阻,情節嚴重的;

15、工作時間閒聊、看報紙或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刊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其他事情及使用公司車輛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16、上班時間睡覺的;

17、其他類似B類過失;

18、三個月內有兩次C類行為的。

(三)乙方有以下行為(C類),甲方將給予乙方書面輕微警告並可酌情扣發乙方10-100元的工資:

1、出車時無故遲到或早退,包括未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沒完成收尾工作就下班的情況;

2、不按規範操作、使用公司車輛設備,未造成後果的;

3、在完成公司任務過程中受到客户投訴並且情節嚴重的;

4、上班時間未經請假接待私訪;

5、無證駕駛、違章駕駛,或超載、超重駕駛機動車輛、工作用車的,未造成後果的;

6、不按公司規定停放和駕駛車輛的;

7、私拿或隨意攀折、損壞公司花草、樹木等的;

8、亂扔垃圾、隨地吐痰、在建築物或設施上塗畫的;

9、不按公司規定辦理物品出門手續的;

10、在公司裏大聲喧譁影響工作的;

11、上班不按規定着裝、佩戴員工證或穿拖鞋的;

12、未經許可擅自搭載外人的;

13、其他類似C類過失。

(四)乙方曠工1日,扣發2日工資(計時工和計件工均以平均日薪為標準扣發)。連續曠工達3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達到10日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五)其他有關勞動紀律的內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的《獎懲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須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的;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除本條第(五)項1、3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合同續訂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勞動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續訂勞動合同。

九、保密義務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乙方對於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或掌握的所有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這些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內部商業情報及管理資料、市場計劃、產品計劃、客户資料、技術信息、經營信息、薪酬制度及其他甲方規定或需要保密的資料等。

(二)乙方承諾

乙方無論是在甲方任職期間還是在離開甲方之後,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刺探、披露、泄露、使用或允許、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其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如果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足額賠償。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三)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均不影響本條款的有效性。

十、競業禁止

(一)乙方承諾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2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不得自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乙方沒有履行上述競業禁止義務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並將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歸還甲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足額賠償責任。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二)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不影響本條款的有效性。

十一、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按規定應該應得的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並向乙方支付低於部分總額200%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未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廣州市黃埔區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項和第(五)項第2、3、4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項第2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6、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項第2、4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支付乙方相當於一個月標準工資的補償金。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在工作中有貪污受賄、玩忽職守或有不道德、不文明行為,引起或將要引起嚴重損害他人人身或財產利益及甲方利益的情況,則甲方有權立即辭退乙方,並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因乙方上述行為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的勞動爭議調解小組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已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時間足額支付工資報酬(含加班工資)。

2、乙方承諾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所安排的各類出差及外派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同意,在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之日起,甲方有權立即停止向乙方提供本合同列明的基本工資及福利待遇。

(1)甲方發現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身份證、學歷證明等應聘資料中(上述文件為合同附件)存在虛假或偽造的;

(2)乙方未達到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工作要求的任何一項,經甲方書面警告後仍未達到要求的;

(3)乙方個人道德缺失或有違社會公德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參與外界經濟活動的(包括但不限於自組公司或其它經濟實體經營業務、兼職其它有償職務或利用職權之便參與任何經濟活動)。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書面批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擅自離職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擅自離職補償金人民幣叁仟元及上崗培訓費等費用,同時甲方將保留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及名譽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仲裁、訴訟而引起的費用)。

5、本合同中所填寫的乙方地址/電話/電子郵箱為乙方確認的有效地址/電話/電子郵箱,甲方按該地址/電話/電子郵箱進行文書送達或電話通知,即為送達。合同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因本合同地址/電話/電子郵箱不準確,變更未告知甲方,乙方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拒收的,甲方文書發出之日或電話通知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的無效;由此所導致的損失,由過錯方賠償。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文件和材料為本合同的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方的《員工工資支付辦法》、《員工社保繳交辦法》、《員工工資表》、《員工休假管理辦法》、《員工考勤管理辦法》、《員工獎懲辦法》、《員工福利規定》等;

(二) 其他甲方認為必要的文件和材料。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計時工資勞務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所在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A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20xx 年 4月 日起至20xx 年 4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A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同時也要確保甲方的生產、工作任務按時優質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按與本公司規定的工資計算/ 元/天(月)。 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3.月薪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1 )

1.轉帳支付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30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衞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 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協議

2. 按甲方所規定的規章制度.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20xx年4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20xx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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