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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綜合性勞動合同(精選3篇)

企業的綜合性勞動合同(精選3篇)

企業的綜合性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公章)

企業的綜合性勞動合同(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

合同續訂: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續訂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 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下列第 項: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 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地點)承擔 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 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 (周、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

技術

、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治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 勞動報酬

1、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

保險

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

政府

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 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企業的綜合性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崗位_________,為工種_________。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實行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_________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_________。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癒的再延長_________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擔_________%,乙方負擔_________%。病假工資為_________元。

(3)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於本人實得工資_________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_________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醫療期為_________月(年),期滿未治癒的延長_________月。

(2)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_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應付給喪葬費_________元,直系親屬撫卹費_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_________天;婚假_________天,喪假_________天,女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金額。生活補助費、失業補償費最高均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實得工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份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於本條第2款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富餘職工時,以及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臨時調動,期限為_________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或當地沒有調解組織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企業的綜合性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贈與方):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____(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權利:____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____。

5.乙方應於____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6.其它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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