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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公司正式員勞動合同(精選5篇)

合資公司正式員勞動合同(精選5篇)

合資公司正式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合資公司正式員勞動合同(精選5篇)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甲方公司總部;

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簽約代表人:職稱:

乙方: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地址:聯絡方式:

年月日:

合資公司正式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______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各方發起行為的規範,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組織形式:

責任承擔: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經營宗旨:

經營範圍:

第三條 註冊資本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乙方:出資額為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丙方:出資額為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第四條 出資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及時依法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及時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户;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户;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户。

第五條 出資評估

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____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所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六條 出資證明

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 股份轉讓

任何一方股東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時,必須經過其他股東同意,且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以公司章程規定為準。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八條 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九條 公司治理結構

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第十條 各發起人權利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6、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各發起人義務

1、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成立後,發起人不得抽逃出資。

5、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各自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二條 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第十三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前____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的____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閲。

5、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第十四條 經營期限

1、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2、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賠償金。

2、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七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年。

第十八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合法方式。

2、甲方通訊方式:

乙方通訊方式:

丙方的通訊方式: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印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雙方各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合資公司正式員勞動合同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全體股東討論,並共同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企業經營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件經營】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

公司實收資本:_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出資額

出資方式

出資時間

(上述表格適用於股東一次繳納全部出資;

若股東採用分期繳納的方式出資的,可用下列表格:)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出資方式

認繳出資額

實繳出資額

出資時間

第六條 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第七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臵備股東名冊。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注:可以約定其他不違反公司法的職責)。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自然人股東簽名、法人股東蓋章 )。

第九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_________日(注: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定期會議每召開一次(注:會議召開時間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

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

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條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注:可由股東自行約定)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項的決議,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注: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三條 股東不能出席股東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由被委託人依法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四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___________(注:此處填寫董事會或者股東會)作出決定。

(此處還可以約定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的限額)其中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

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該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

第十五條 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_____________人(注:三至十三人),任期三年(注:可約定,不超過三年)。

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董事長由__________(注:股東可以約定產生方式,如:董事會選舉、股東會選舉、股東委派等)。

第十六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注:可以約定其他不違反公司法的職責)。

第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須由過半數董事(注:具體比例可約定)出席方可舉行。

董事如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由被委託人依法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九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由全體董事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注:可由股東自行約定)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經理每屆任期為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臵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注:股東對於上述八項職權可另行約定)。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注:經理非公司必備機構,不設經理的此條不寫入章程)。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為______人(注:三人以上),監事任期每屆______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監事會中有職工代表______人(注:股東約定,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

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 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草案;

(六)依法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注:可以約定其他不違反公司法的職責)。

第二十四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

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五條 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 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____________擔任(注:由董事長或經理擔任)。

第七章 股權轉讓

第二十八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注:此條內容股東可另作約定)。

第二十九條 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注:股東可約定)繼承股東資格。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二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具書面報告。

第三十三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注:股東可約定)分取紅利。

第三十四條 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由_______________(注:選填股東會或董事會)決定。

第三十五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___________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七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時,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三十八條 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九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解散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清算組成員及負責人備案、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公告。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條 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具體成員由股東會決議產生。

第十章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

第四十一條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四十二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四十三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四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股東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公司根據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公司應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作變更登記。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全體股東蓋章 、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一式__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__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___份。

全體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 ):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資公司正式員勞動合同 篇4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出資金額各為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合資公司正式員勞動合同 篇5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務。

三、勞動時間:

每天勞動時間從上午至1,下午至.每個月休息四天,每個星期休息一天,如無特殊情況不可連續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時間在4小時以內,加班費於發薪日同時發放。 乙方辭工需提前______個月通知甲方。

四、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甲方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貨幣工資。

五、乙方自行處理吃宿問題。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保密責任: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客户資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責任,並終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條約, 其補充條約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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