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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規範國家標準(通用3篇)

勞動合同規範國家標準(通用3篇)

勞動合同規範國家標準 篇1

1、範圍

勞動合同規範國家標準(通用3篇)

本標準規定了勞動合同的種類、內容、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管理。

本標準適用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等行為。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DA/T 42 企業檔案工作規範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勞動合同 labor contrac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

3.2 勞動合同訂立 conclusion of labor contract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上,就勞動合同條款達成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3.3 勞動合同變更 change of laborcontract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對勞動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減的法律行為。

3.4 勞動合同解除 cancellation of labor contract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以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以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使勞動合同效力停止,不再履行的法律行為。

3.5 勞動合同終止 termination of labor contract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以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或者無法繼續履行,終結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

3.6 勞動合同續訂 renewal of labor contract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經協商達成協議,勞動合同期滿後,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

4、勞動合同種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5、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必備內容:

5.1 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5.1.1 用人單位的名稱是用人單位註冊登記時所登記的全稱。

5.1.2 用人單位的住所是其主要辦事機構的所在地。勞動合同文本中要記載的用人單位住所必須標明具體地址。

5.1.3 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單位註冊登記的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5.2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5.2.1 勞動者的姓名,以身份證上記載為準。

5.2.2 勞動者的住址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經常居住地與住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址。

5.2.3 居民身份證號碼,即居民身份證上記載的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可以是護照、社會保障卡等證件上記載的號碼。

5.3 勞動合同期限

5.3.1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起止的時間。

5.3.2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選擇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5.4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4.1 工作內容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工作崗位、工作性質和工作職責。

5.4.2 工作地點即勞動者從事工作的具體地址。

5.5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5.5.1 工作時間是勞動者為履行勞動義務,在法律規定的標準下,根據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規定提供勞動的時間。

5.5.2 休息是勞動者無需履行勞動義務,自行支配的時間。

5.5.3 休假是勞動者無需履行勞動義務且一般有工資保障的法定休息時間。

5.6 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5.7 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項。

5.8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5.8.1 勞動保護是保護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不受傷害。

5.8.2 勞動條件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的正常工作所必需的條件,包括勞動場所和勞動工具。

5.8.3 職業危害防護是指對工作可能產生的危害的防護措施。

5.9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5.9.1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在勞動合同中載明的內容。

6、勞動合同訂立

6.1 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

6.1.1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可以在勞動者工作前、開始工作之日或者工作後一個月內。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6.1.2 用人單位未在開始用工之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實際簽訂日期如實填寫落款日期。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應當填寫為用工之日。

6.1.3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

6.2 訂立勞動合同的文本

6.2.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根據實際情況,選用勞動合同示範文本(見附錄A)。用人單位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應當包括以下必備內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上述勞動合同必備內容的具體情況見第5章。

6.2.2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文本,除應當載明第5章規定的勞動合同內容以外,還應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見勞務派遣服務要求標準)。

6.2.3 勞動合同文本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依法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6.3 訂立勞動合同的操作流程

6.3.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

6.3.2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並簽名、蓋章後,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負責存檔其中一份勞動合同文本。用人單位在將另一份勞動合同文本交付給勞動者時,應當要求勞動者簽收,並保留勞動者的簽收記錄。

6.3.3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證號碼、户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繫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6.3.4 用人單位應自訂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按照主管部門規定進行勞動用工備案。備案信息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招用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等相關信息。

7、勞動合同變更

7.1 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

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一方可以提出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等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但需經雙方協商一致才能變更勞動合同。

7.2 變更勞動合同的操作流程

7.2.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可以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見附錄B),並且簽名或者蓋章確認。

7.2.2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負責存檔一份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用人單位在將另一份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交付給勞動者時,應當要求勞動者簽收,並保留勞動者的簽收記錄。

8、勞動合同解除

8.1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中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了依法可以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8.2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8.2.1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勞動者未提前通過用人單位,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2.2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8.3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8.3.1 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3.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8.3.3 有下列情況之一,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主管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

——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用人單位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8.4 解除勞動合同的操作流程

8.4.1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當日結清並一次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用人單位在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交付給勞動者時,應當要求勞動者簽收,並保留勞動者的簽收記錄。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及原因、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數額等內容。

8.4.2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辦理工作交接,並且保證工作交接完畢。如用人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給勞動者。

8.4.3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按照主管部門規定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變更。

8.4.4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8.4.5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9、勞動合同終止

9.1 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勞動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蹤;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

——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2 終止勞動合同的操作流程

9.2.1 用人單位應當在終止勞動合同當日結清並一次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同時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用人單位在將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交付給勞動者時,應當要求勞動者簽收,並保留勞動者的簽收記錄。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及原因、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數額等內容。

9.2.2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辦理工作交接,並且保證工作交接完畢。如用人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給勞動者。

9.2.3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按照主管部門規定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變更。

9.2.4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9.2.5 用人單位對已經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10、勞動合同續訂

10.1 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

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0.2 續訂勞動合同的操作流程

10.2.1 續訂勞動合同,可以就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勞動報酬、合同期限等內容簽訂勞動合同續訂協議(見附錄C)。勞動合同續訂協議與原勞動合同共同保存,也可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文本。

10.2.2 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負責存檔一份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用人單位在將另一份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文本交付給勞動者時,應當要求勞動者簽收,並保留勞動者的簽收記錄。

10.2.3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應當自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按照主管部門規定進行用工備案。備案信息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續聘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等相關信息。

11、勞動合同管理

11.1 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對勞動合同文本進行標識、存檔和保管。

11.2 勞動合同檔案的整理和保管應當按照DA/T 42的第7.5條和第7.6條的要求執行。

11.3 勞動合同檔案的收集範圍

存入檔案的資料應當包括但不限於:

——勞動者的個人信息資料;

——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變更協議、續訂協議、往來確認事項的備案資料等;

——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其他資料。

11.4 勞動合同檔案的保管期限

11.4.1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11.4.2 其他檔案保管期限的確定參照DA/T 42對企業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勞動合同書(規範文本)

甲方:           

乙方:          

A.1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A.2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A.2.1甲方(用人單位)情況

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A.2.2乙方(勞動者)情況

姓名性別:          

民族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聯繫電話:          

A.3勞動合同期限

A.3.1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A.3.2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以內):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A.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A.4.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簽訂勞動合同以前,甲方應告知乙方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標準。

A.4.2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省市縣(市區)。

A.4.3乙方應按崗位職責要求提供相應的勞動。

A.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A.5.1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a)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不定時工作制,即經主管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主管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d)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執行。

A.5.2休息休假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A.6勞動報酬

A.6.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a)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b)計件工資:         。

c)其他形式:         。

A.6.2甲方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不得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A.6.3甲方每月日前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前支付。

A.6.4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因素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A.6.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A.7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A.7.1甲乙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地方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並承擔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其中,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可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A.7.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的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

A.7.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甲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規定辦理。

A.7.4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A.8.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A.8.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工藝技術操作規程、設備使用維護檢修規程等,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A.8.3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A.8.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A.9勞動合同的變更

A.9.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書面通知應寫明變更的有關內容和變更理由。

A.9.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A.10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A.10.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A.10.2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地方有關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

A.10.3乙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A.11當事人雙方約定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A.12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A.12.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先行協商;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A.12.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地方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A.12.3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有為乙方履行勞動用工備案的義務。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錄B】

(規範性附錄)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規範文本)

因原因,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現變更本合同部分內容。

變更內容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原合同未變更部分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者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者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錄C】

(規範性附錄)

勞動合同續訂協議(規範文本)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原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類型按照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者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者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規範國家標準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已將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3、甲方已將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聲明如下:

1、乙方在年齡、性別、身體狀況、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本崗位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2、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建立勞動關係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簡歷)、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

3、乙方保證其簽訂本合同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並且也沒有傳染病病原攜帶者未治癒或者存在傳染可能性的情況。

4、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競業限制等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關係,

5、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6、乙方有違反聲明1-4條之一的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招聘費、培訓費、仲裁訴訟費、律師費),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情況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

學歷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或者其他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失效。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依據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應於合同生效當日到甲方上崗,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三、工作任務

第四條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

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標準全部達到時/其中一項達到時(選擇適用)視為工作任務完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六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1《崗位説明書》,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勞動合 同。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後或臨時工作結束後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 標準執行。

第八條根據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基本工作地點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須的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時制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報批,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二條甲方在下列節假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適用以下第種工資計發方式:

a.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最晚不超過當月月底。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宜。/因乙方不願甲方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選擇適用)

第十八條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十九條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中確定的標準享受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對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因商業祕密泄漏造成業務量減少,經營困難等狀況形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相當於乙方因上述行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潤損失)。

(選擇適用)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或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補償金元。乙方違反此條約定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補償金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均應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1.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2.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因客觀事實無法完成。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死亡、失蹤,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事務:。

第三十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非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實出具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一條涉及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則在乙方按規章制度辦理完畢工作交接並完成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工作後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效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招聘費用、培訓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未按時到甲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元的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甲方承擔元的違約金。如之後雙方實際建立了勞動關係,則本條約定的解約權和違約金請求權自然喪失。

十二、其他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現住址、户籍所在地為乙方的送達地址,甲方的相關文件送達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視為送達乙方。上述地址和聯繫方式如有變動,乙方應於變動後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沒有變動。

第三十七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內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提交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在申請調解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任一方可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不影響合同約定的離職手續辦理、保密或競業限制等後合同義務條款以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確定。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於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成立。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規範國家標準 篇3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家政服務業行業公約》的前提下,為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各方自願簽定並自覺遵守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請在下面各項中選擇所需要服務的內容,或其它新的服務項目一併填在括號內。

1、家務;2、看護嬰兒;3、照看孩子;4、照顧老人(男、女);5、照顧老人(不能自理:男、女);6、看護病人(男、女);7、看護病人(半自理:男、女);8、看護病人(不能自理:男、女);9、醫院陪住;10、接送學生。

二、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務員。建有家庭服務員輸送基地並保持經常聯繫,家庭服務員來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續完備。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共2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300元整。在家庭服務員服務期滿,甲方將家庭服務員安全送回丙方,並確認家庭服務員服務期間內的工資已結清及無其它勞務糾紛後,丙方如數把押金送還給甲方。

3、對甲方自願贈給家庭服務員的衣物和預付的工資,屬雙方自願行為,丙方不負責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務務管理費_____元。

4、對新到的家庭服務員和服務員期滿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務員,公司視情況對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再培訓,並重新安排上崗。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家庭服務員足額的勞務工資_______元整(具體工資數額在簽定本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而定)。家庭服務員休息日每月不少於三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家庭服務員的工資。

2、交納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後,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家庭服務員的機會。

3、向家庭服務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並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保證家庭服務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

有義務對家庭服務員的家政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家庭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其它傷害時,應採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擔負家庭服務員醫療、醫藥費用。

5、不得家庭服務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家庭服務員帶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將家庭服務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根據市的有關規定,為家庭服務員辦理《暫住證》、《婚育證》等。

7、有權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務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家庭服務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8、有權拒絕家庭服務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家庭服務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

9、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家庭服務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務員的人員權益。

10、發現家庭服務員患有不能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丙方,並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丙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家政服務項目,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務工資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於三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工資。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報丙方備案,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5、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經核實屬實,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不得所服務對象。

7、不得與其他家政服務人員惡意患通,損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權益。

8、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回丙方報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務工作。如擅自離去,一切後果自負。

五、其它

1、簽定合同時,甲方應按規定交納家庭服務員使用費、手續費和押金。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和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憑押金收據條結算押金。

2、合同期滿、合同內容變更、終止等。甲方應及時到丙方辦理相關手續。願意繼續聘用原家庭服務員,請在7天內到丙方簽定新一輪合同。如甲方與乙方私下達成服務協議,一但發生任何問題,丙方概不負責。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合同期未滿,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天通知對方,無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由違約方交納違約金元。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尋求法律幫助。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僱員: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規範保姆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為____年。

二、由甲、乙、丙三方商定以下乙方到甲方做家政的《上崗協議》內容:

乙方從年月日到年月日起,自願到甲方家工作,工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時間__________,是否吃住,休息日______,國定假日(可、不可)休息;國定假乙方工作,工資屬單薪;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工資___________及其他,乙方確認,簽名_____________。甲方確認,簽名_____________。丙方確認:簽名。

三、證件:

1)乙方、甲方、丙方均出示的是本人正確身份證和有效證明。並乙方和丙方應將有效身份證的複印件交於甲方各一份。

2)乙方出示有效、真實的體檢合格證明,體檢內容要有:胸透正常、無心臟病、無高血壓、肝功能2對半正常、無各種傳染病等。並有甲方保管。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義務

自願簽定合同:

乙方願意到甲方家為其做家政服務;接受丙方為乙方的擔保人;自願簽訂此合同。

提供有效內容,符合合同的體檢證明;

完全依照三方訂立的本合同內容的要求進行家政工作。

2、財產和生命安全:

如屬乙方不慎毀壞客户物品的,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自身因沒有(或沒有要求甲方合理的)採用必要的安全的措施,而造成乙方或甲方生命及財產的損失,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乙方自己承擔。乙方在帶小孩的工作過程中,特別要注意安全,有意或無意造成孩子的傷或亡,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乙方在工作期間,對甲方家庭內的貴重物品,不得擅自觸摸,更不得竊為己有。如觸犯刑律的,甲方將配合公安局要求國家執法部門立案,並同意甲方對乙方追加2倍經濟損失賠償。產生的後果有乙方負責;

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應當注意防火、防盜、防煤氣中毒的惡性事件的發生,以保護自己和客户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如乙方疏忽或違規操作,而對甲方造成嚴重後果者,乙方在經濟上要予以實際損失額賠償給甲方,法律上應予以追究。

3、考勤

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違反合同制定的工作紀律,若在工作中,無法適應《上崗協議》簽訂各內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二週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換人,如果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而私自曠工,作礦工處理。

乙方上崗後,在甲方沒有提出終止合同的前提下,必須為甲方服務滿壹個月後方可起薪;或未滿一個月而沒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起薪。未滿一個月的屬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予起薪:1)無故擅自終止合同2)無故曠工3)損壞業主物品或給甲方造成損失超過其工資數目。4)上崗期間違反家政服務員的職業道德(合同中約定的)而造成甲方中途解聘的。

在工作期間,按合同訂立的時間和地點工作,乙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未經甲方同意,而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內罰款10元;無故15-30分鐘罰款30元;無故遲到30-60分鐘則罰款50元;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礦工處理:礦工日無工資;另向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五天工資。

4、紀律

乙方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電話、化粧品、衣物、家電用品、食物等屬甲方的東西;如有違反,乙方願意以原物品的2倍賠償給甲方;

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進入或挪動甲方明確規定的地方、物品(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幾列乙方不能進入或用)如有違反,乙方願甲方扣除當月的5天工資;

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人事情況、經濟狀況、家庭矛盾、工作或學習的內容和地址、電話號碼、住址、身份及隱私等等的家庭信息;乙方不得搬弄是非。乙方如果有違反,願意甲方向其追回全額的經濟損失和予以1000元的賠償金額;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時間不得帶任何人進入甲方的住址和工作、學習的地點乙方如果有違反,願意甲方向其追回全額的經濟損失和予以1000元的賠償金額;

有義務交清甲方交代的家中經濟帳目。

(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二週後,有權要求享受甲方為其所承保的意外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和保險額度。

2、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當愛護甲方的家庭財產,對貴重易碎、易損物品及危險動作的清潔,應當首先採取安全保護措施,也有權要求客户提供安全保護措施,方可小心進行清潔工作。

3、國定假期有權向甲方要求休息,但應扣除相應的工資。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乙方雙方談妥的福利(包括:工作時間、工作地點、餐用次數、住宿條件、提供的生活用品、國定假期、探親時間工資等等)。

5、乙方有權在雙方約定的發薪時間,向甲方催討當月的工資。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義務

1、甲方願意接受乙方為其做家政服務;接受丙方為乙方的擔保人。自願簽訂此合同。

2、甲方應在乙方工作後二週,對乙方買好意外醫療保險(保額為人民幣)和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人民幣)。並此時,有乙方為該保險的受益人;

3、甲方在合同期間,乙方除了請假、礦工或損毀甲方物件及合同中約定款項,按合同照扣服務費外,不滿意乙方服務可同乙方溝通、協調直至甲方可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合同,但不可剋扣乙方的服務費,甲方不得以乙方服務不到位為藉口剋扣甲方服務費,甲方如以此為由而剋扣甲方服務費,則屬甲方違約。終止合同後的乙方前未拿的服務費,甲方要按實際天數同乙方照算。

4、甲方有責任對貴重的易碎物品或其他,在採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指令乙方進行工作,如屬甲方明知有安全隱患,而不提醒或誤導乙方,至發生物品或人員傷亡,甲方要承擔一半的責任。

5、甲方有責任對其貴重的財、物實施嚴格的保管。

6、甲方必須在每月乙方工作滿月後的第天,給乙方發相約定的薪水。不得拖欠。

7、定約合同後,甲方要改變原定的《上崗協議內容》必須徵得乙方的同意(除了要終止合同),否則,甲方擅自改變上崗協議內容,而使乙方月內的工時薪水損失,仍有甲方補足;

8、在乙方家裏或乙方本人確實有突發事件發生或必要事件,有義務給乙方准假或同意乙方終止合同。

(二)權利

乙方在工作期間,對甲方家庭內的貴重物品,不得擅自觸摸,更不得竊為己有。如觸犯刑律的,甲方有權將配合公安局要求國家執法部門立案,並追加實際經濟損失的2倍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作內,在地點、時間不變的情況下,指令乙方的工作順序、要求等方面的安排;有權在任何時間終止本合同;

在國定假期,符合國家的國定假薪水的前提下,有權同乙方商議加班事宜;

有權瞭解乙方的家庭人員情況和乙方的社會關係;

有權清查已交給乙方的家中經濟帳目。

六、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義務

1、保證乙方的身份、住址、年齡、身份證號真實、有效,否則,將承擔乙方違約後的甲方一切經濟、精神損失;

2、對乙方的來源有對甲方説明、擔保的義務,如果今後乙方違約,丙方有義務提供乙方的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地址、現住址、年齡、身份、家屬地址、及家屬身份等;如果丙方今後不能向甲方提供約定的乙方真實身份信息,丙方將有向甲方賠償所有乙方違約所造成的一切經濟、精神損失的義務。

二、權利

有權留下甲方的身份證地址、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

有權知道甲方給乙方的工資待遇、工作地點、工作時間;

在任何時候能提供乙方的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地址、現住址、年齡、身份、家屬地址、及家屬身份的前提下,不對乙方的違約行為和後果負責。

七、三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應遵守本合同訂立的內容和要求,如有違反,也應以本合同訂立的制約方法進行;三方如遇到矛盾,應盡力協商和謙讓;如遇在本合同未詳盡事宜,三方在予以協商;三方有糾紛,協商不成,可到甲方的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起訴。

八、此合同系三方自願訂立。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簽名、或蓋章有效。

甲方簽名: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丙方簽名: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住地:________現住地:________現住地: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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