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版勞動合同範本(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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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版勞動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 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24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 至 週歲,並具有 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
工種 人數 每人月工資(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税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一千元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
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一九九九 年 月 日在 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名):
標準版勞動合同範本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一下第 一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一 種工時制度: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士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報告。
五、 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分局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底薪 、 加班費 ,其底薪標準為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30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公式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勞動工資報酬,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六、 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接觸、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接觸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 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 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外培訓的約定:
(二) 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 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約定:
八、其他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附則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及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版勞動合同範本 篇3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補償情況: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裏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最新版勞動合同範本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人力資源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人力資源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人力資源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甲方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人力資源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人力資源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範本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範本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人力資源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人力資源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勞動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勞動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人力資源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人力資源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勞動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標準版勞動合同範本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地 址: 性 質: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 名: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身份證或社會保障號碼: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勞動合同自年月 2、無固定期限。本勞動合同自年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勞動合同自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 月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工作地點 在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工作制度,每日工作時間周工作時間 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標準為 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 。
3.甲方按有關政策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非乙方原因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且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 元/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哦支
付夜班補貼 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月底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至 年 月 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見了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應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甲方可與有關規定範圍內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八、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3、甲方可與有關規定範圍內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簽定競業限制 ②
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至五十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 、附則
1、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
2、本合同為約定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未經協商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4、乙方確定本合同首部註明的乙方家庭住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住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5、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代表乙方接收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均應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合 同 鑑 定
簽證編號: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人(簽章):
年月 日
標準版勞動合同範本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崑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雙方對勞動合同履行地約定為 (可能跨地區安排人員的合同履行地約定為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 A、每週工作 日,每天工作 小時。
B、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C、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國家出台具體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現行崗位是否屬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是 否 )可能存在的危害為: ;
甲方所採取的措施、待遇: 。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雙方約定為: 。
(四)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標準,雙方約定為: 。
(五)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六) 。 六、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雙方對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約定為: D、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通訊)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鑑證單位:
鑑 證 人:
鑑證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簽證機構蓋章: 簽證人簽名:
簽證日期:
標準版勞動合同範本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重慶*有限公司 姓名:
經濟性質: 國有股份制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400000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試用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 合同期內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離職,因私自離職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停發未支付的工資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作制度和休息休假方法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協商後,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由於甲方的經營性質,乙方在合同期內凡法定節假日因甲方的經營需求需加班的原則上甲方給予銷售淡季補休;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自主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多勞多得、勞動報酬工資制即: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工資+激勵考核
(三)乙方月出勤數量達到21.7工時時甲方每月一次性支付乙方基本工資1250元,乙方月出勤數量達到25.7工時時甲方每月一次性支付乙方基本工資1600元,甲方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在探親、病假、婚喪假、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支付工資,但乙方應提供以上有薪工資所需要的法律性證明文件。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為證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
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違規操作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失和全部賠償;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合同到期乙方需要終止勞動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如無書面申請,合同自動續約,續約期為1年,勞動合同自動續約時間為3年,3年後續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
(三)經甲乙雙發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單方面需要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支付甲方違約金20xx元並賠償經濟損失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監理的勞動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患病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和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的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定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安排相關人員在期限內完成交接工作,由於特殊原因甲方未能及時到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最長期限可延長1個月,乙方擅自離崗未做離崗交接甲方有權停發應支付乙方的相應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造成的損失照價賠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該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一週內,一週以後離崗應提前一週通知甲方,甲方在不超過兩週內給予乙方辦理手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的;
5.用人單位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是應該將期限順延至規定的到期時間:乙方患職業病者或因公負傷
九、甲乙雙方約定的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者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以外還應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節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正義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況出現,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一定的工作達到完成標準,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標準版勞動合同範本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版勞動合同範本 篇8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
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
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為了保證企業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乙方應服從甲方臨時性或緊急性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注: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這是法定的標準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依據法律規定安排乙方進行加班。 (注: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支付其加班費。支付加班費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依據法律規定安排休息、休假,依據法律規定給以乙方相應的假期待遇。
(注: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項目不屬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注: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注: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工資以法定貨幣支付。
(四)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支付上個月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採取相應措施,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注: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4)勞動者死亡的,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並簽訂變更協議或解除協議。
(二)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完成工作交接工作,甲方在乙方完成交接的情況下為乙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和結算工資。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另行約定服務期;
如未另行約定服務期,服務期為培訓完結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屆滿日止,乙方應支付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乙方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營私舞弊、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的;
2)乙方聚眾停工、怠工、鬧事,時間長達半天,經勸阻無效的;
3)乙方擅自離職3天的或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6 天的;
4)其他因違反甲方規章制度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如乙方憑藉虛假不實的個人身份、學歷、資歷、資格證書等資料獲得甲方聘用等;
6、乙方在合同期間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送勞動教養等的;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注: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應付經濟補償金的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須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
2、雙方約定,甲方就規章制度及各項通知,只要在單位的公告欄內張貼公告,視為乙方已收到。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聲明:乙方簽約時已知悉本公司《規章制度》,並承諾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版勞動合同範本 篇9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係,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任務完成時止。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
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後,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不得兼職),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行為,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並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及考核結果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與降職。
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並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乙方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是計算加班工資等非基本工資勞動報酬的唯一基數,不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由公司按崗位性質決定基本工資數額,公司有權按考核結果調整崗位及相應的基本工資,每月發放;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下列各項不作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一)績效獎、年終獎以及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週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等。(三)各類補貼、全勤獎、津貼、獎金、工資工齡等除正常工作時間外的各種工資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費:在經過無加班工資36小時加班後,員工如還有通過正常程序經批准後的加班的,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結合考勤上的加班時間計算平時、公休、法定節日加班費,按每月發放。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五)乙方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甲方因暫時經濟週轉困難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規定時間支付工資報酬的,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明確支付的日期。
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於無故剋扣行為: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的應當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
3、 法院判決、規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的。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況根據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銷售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規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有貪污盜竊、職務侵佔、走私販私、行賄受賄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乙方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由於乙方違法行為或不良社會行為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甲方可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予以相應的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簽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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