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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連鎖店加盟合同(精選5篇)

餐飲連鎖店加盟合同(精選5篇)

餐飲連鎖店加盟合同 篇1

連鎖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連鎖店加盟合同(精選5篇)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連鎖經營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資共同遵守。

2.連鎖經營的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願申請合作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資_________元(甲方投_________%,乙方投

_________%)並由甲方授權後開辦連鎖店,連鎖門店是專門經營甲方開發、加工的_________食品和配送的其他產品,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連鎖企業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連鎖門店)經營地址:_________

2.2 甲方向合夥門店授予連鎖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

系。

2.3 管理體系包括專用的商業名稱、商標、店面裝修指引、培訓體系、財務體系、_________食品、經營指導、開業指導、管理手冊,核心是_________商標,_________食品和經營管理標準。

2.4 連鎖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系列及公司的代理產品。

3.連鎖經營費用

3.1 甲乙雙方合作經營,加盟費不收。

3.2 管理費:第一年內不收,第二年開始按第一年營業額等級收取,營業額_________元以內,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營業額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

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注:管理費為上級公司對合作加盟店員工培訓、管理、廣告宣傳以及貨物配送的貼補,管理費可作經營成本。

3.3 貨款和結算:營業額為活動資金,當日營業額第二天交品牌出讓方週轉,第二個月的5日由品牌出讓方按上月營業額25%的商業毛利返回。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合夥連鎖門店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為連鎖門店提供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根據需要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提供《連鎖經營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手冊》屬於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連鎖門店不得複印和擴大使用範圍。

4.4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連鎖門店的服務質量和《手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5 向合夥門店提供所有連鎖經營資料和門店平面設計圖。

4.6 負責企業的形象、品牌宣傳,組織促銷活動。

4.7 有權向連鎖店配送本公司各種包裝物品及各種帶有企業標識商標的易耗品,由合夥門店結算。

4.8 按照合夥門店的訂貨單及時保質保量將食品送到乙方門店。

5.合夥連鎖門店的權利和義務

5.1 合夥門店按甲方要求(門店設在繁華商業網區和中高檔住宅區,並由甲方認可),自行負責籌備經營場所,申請辦理開業所需等手續,為連鎖門店落實經營面積不少於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並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設計進行裝修,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連鎖門店的開業經營條件。

5.2 合夥連鎖門店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 乙方或連鎖門店發生重大變動時,必須在3日內通知甲方,連鎖門店改變經營場址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或連鎖門店應保證連鎖門店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連鎖經營管理。

5.5 乙方或連鎖門店不得在連鎖門店之外使用連鎖權,不得擅自將連鎖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連鎖門店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甲方的標誌。

5.6 連鎖門店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價格和展示方式進行銷售。

5.7 連鎖門店只准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得經營其他企業的產品。

5.8 連鎖門店必須在甲方指定處購買營運所需的設備、器具、用具。在甲方處購買所需的包裝材料、提貨袋、標籤及其他附屬材料。

5.9 按甲方的要求參加連鎖會議和公關活動及各種培訓。

6.連鎖門店的管理

6.1 連鎖企業應嚴格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 乙方連鎖門店執行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經營,照章納税。

7.督導制度

甲方根據需要對連鎖門店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督導。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導人員工作

8.商標使用

8.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商標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註冊商標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標)。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連鎖門店遵守連鎖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 在經營管理中,合夥連鎖門店發生服務質量等其他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在連鎖門店以外銷售甲方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 乙方及連鎖門店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連鎖門店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三年內,不得將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組織。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嚴格執行《勞動法》,為其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放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除賠償相應損失外,違約方另付_______元(人民幣)以上違約金。

11.2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作合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甲方的產品由於生產過程中衞生條件差而使合夥方蒙受損失;

(2)甲方沒能按指定時間將合夥連鎖門店訂購的產品送到指定地點,給合夥方的經營造成損失;

(3)甲方違反了同一街道直徑_________米範圍內只能設一家門店的雙方協定。

11.3 乙方或連鎖門店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或連鎖門店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使用範圍,或與其他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連鎖門店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連鎖門店不能如期足額交納食品訂購週轉金;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管理,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不按規定時間向甲方交納管理等費用;

(8)私自改變食品價格和營業時間;

(9)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2.1 乙方或連鎖門店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1)乙方或連鎖門店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2)乙方或連鎖門店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或其他執

(3)乙方的連鎖門店遭政府拆遷;

(4)合夥方協議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權益擅自轉讓他人;

(2)乙方擅自改變連鎖門店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連鎖門店不遵守《手冊》內容或連鎖體系程序規範。

12.3 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合夥連鎖經營的,具有優先權,但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2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重新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合作關係即自行終止。甲方的其他系列食品,乙方或連鎖門店同樣有優先連鎖權。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或連鎖門店應在10日註銷連鎖門店的登記。

13.2 乙方或連鎖門店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5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其他資料。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或連鎖門店應立即停止連鎖門店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

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條款的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7.附則

17.1 乙方承諾連鎖門店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連鎖門店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一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餐飲連鎖店加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嘉樂漢堡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 知識產權:特指“嘉樂漢堡”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嘉樂漢堡”全套VI視覺系統、“嘉樂漢堡”經 營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 嘉樂漢堡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嘉樂漢堡”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理 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縣)區,開設“嘉樂漢堡” 連鎖餐廳。

2.2、 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 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税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 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 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 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嘉樂漢堡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 、 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嘉樂漢堡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為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為,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 整 (¥ 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 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為了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 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 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為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 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户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付。

7.3、 為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 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 為維護“嘉樂漢堡”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8.3、 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為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 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負責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飲連鎖店加盟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甲、乙雙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達成如下條款,以便總部及各連鎖加盟店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繁榮市場經濟, (公司名稱)傳統的飲食文化,保持和發展 (公司名稱)的品質、文化、信譽,增強總部和各連鎖店的規模效益。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求,服務社會,造福人民。

原則:連鎖加盟店以註冊的商標為門頭,以註冊的商標為標誌。

第二條、連鎖店要進行標準化的內、外部裝修,安裝總部指定的徽記和標誌,無總部許可,不得安裝其它標誌及招牌。

第三條、接受本部及區域型管理,維護 (公司名稱)連鎖店的統一形象。

第四條、連鎖店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章 宗旨及經營範圍

第一條 宗旨: (總店名稱) 的省內外知名度,運用“ (總店名稱) ”獨特的經營管理辦法及製作技術,經營總店系列食品。贏得規模效益。

第二條、經營範圍: (總店名稱) 系列特色麪食、早點小吃、中式快餐、火鍋炒菜及特色產品、菜品。

第三章 連鎖店資格及加盟程序

第一條 加盟店資格:

1.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及管理能力。

2.熱愛餐飲行業,具有創業熱情。

3.接受總部及本地區代理商的管理。(包含跨省範圍)

4.願意參加各項培訓,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5.具有一定的投資能力。

第二條 加盟程序

(一)、申請加盟申請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法人營業執照(單位)或個人身份證(個人)複印件,個人簡歷。

2.當地相同行業菜單及價格表。

3.詳細的圖片資料,包括房屋照片、企業方位概略圖。

4.詳細闡述當地政治、經濟和文化及民俗的特殊情況。

5.簡單介紹當地類似的餐飲行業經營狀況和運作形式。

6.當地消費者口味習慣和就餐習慣介紹;

7.投資資信證明文件。

(二)、店址選擇:總部或區域加盟代理商將派專人赴申請加盟店所在地進行實地考察,協助確定位置。

(三)、開業培訓:對加盟區域代理商進行必要的專業技術及管理培訓,加盟店主要技術人員由總部委派支持或由加盟店派人到總店學習。

(四)、店面裝修:店面裝修由總部統一按標準做初步設計。桌椅、餐具及店內外廣告、宣傳畫冊等由總部有償提供。

(五)、開業準備:加盟店在開業前應做好開業的宣傳策劃工作。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第一條 機構設置

(總店名稱)(總店名稱)連鎖機構由總部和各直營店的區域管理公司、加盟店組成。總部設在(店址)。(電話)(傳真)

(一)、總部機構設置:

總經理室 發展培訓中心 企業策劃部 開發經營部 配送中心

(二)、代理商機構設置:

地區加盟商總經理室 培訓部 開發經營部 配送中心

(三)、加盟店機構設置:

第二條 各機構職能

(一)、 (公司名稱)(企業名稱)總經理室是中國區域連鎖總部的最高權力機構。職能如下:

1.審批連鎖總部的發展規劃。

2.批准區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有權召開區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工作會議。

5.審定總部確認的其它一切重大事宜。

(二)、企業策劃部是總部的策劃、廣告、宣傳部門,負責連鎖機構的整體策劃及廣告宣傳工作。職能如下:

1.負責制定總部及各區域管理公司的年度廣告計劃。

2.負責總部統一的廣告宣傳。

3.負責各加盟店的CI導入及裝飾設計。

4.負責市場調查、形象管理。

(三)、開發經營部是總部的主要業務部門,負責連鎖事業的拓展、經營、管理和開發工作。職能如下:

1.負責指定總部的年度銷售計劃。

2.落實連鎖店工作會議的決議。

3.負責協調各加盟店、區域管理公司總部之間的關係。

4.負責商標使用費、專利費、加盟費的收取。

5.負責加盟店的選址、市場調查、合同簽定等開發工作。

6.負責指導加盟店的經營管理工作。

7.負責指定管理、經營的各項標準及規章制度。

(四)、配送中心是加盟店的原材料及半成品供貨部門。職能如下:

1.負責原材料的採購、加工和倉儲。

2.負責按時、保質的把原材料、配料、半成品配送到各加盟店。

(五)、發展培訓部是加盟店經營管理及服務人員的培訓基地。職能如下:

1.負責經營管理培訓。

2.負責操作技術培訓。

3.負責標準化服務的培訓。

4.負責向各加盟店輸送主要技術人員。

第五章 經營管理

第一條 為了 (總店名稱) 的聲譽,保持傳統 (公司名稱)的產品原始味道,樹立

1.統一的店面形象、標誌。

2.統一的調料等原材料。

3.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形式。

4.統一的服裝、胸牌、員工服務卡。

5.統一的裝修風格。

6.統-的桌椅、餐具及用品。

7.統一的服務規範。

8.統一的員工培訓。

9.統一的企業文化。

10.統一的經營理念。

第二條、總部在以下方面對加盟店進行經營管理指導

1.加盟區域加盟代理商(加盟店)的組織管理機構設置。

2.加工工藝流程及技術標準。

3.促銷宣傳。

4.經營分析。

5.服務質量。

6.其它事宜。

第三條 加盟店每月5日前需向總部信息中心以快件方式提供以下資料,以便總部能及時掌握各加盟店的經營情況,並予以及時和有針對性的指導。

1.營業收入(分類)。

2.廣告及促銷活動。

3.遇到的困難。

第四條 加盟店開業前總部將進行開業指導。

第六章 人員培訓

加盟店開業前由培訓部對加盟店的經營管理人員、服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考核。

第七章 會議

第一條 總部每年召開一次由各加盟店經理參加的工作聯誼會。

第二條 總部每年不定期舉辦各類競賽與聯誼活動。總部提前30天將活動內容、時 間、地點通知各加盟店。

第八章 區域加盟代理商的職能及加盟店的權力義務

第一條 區域管理公司的職能

1.制定所代理地區的發展規劃。

2.指定所代理地區的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負責所代理地區的原料、半成品配送。

4.負責代理地區的市場調查、形象管理、市場開發。

5.召開代理地區的加盟店工作會議。 6.協調總部和各加盟店的關係。

第二條 加盟店的權力

1.有權使用總部開發的生產、加工、銷售、科研、服務及其它經營管理方面的成果。

2.有對連鎖總部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力。

3.有要求總部對加盟店的合法權益和業務活動予以支持的權力。

4.有獲得有關資料及其它信息的權力(專利技術除外。)

5.有參加總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力。

第三條 加盟店義務

1.遵守本合同及總部制定的各項規定。

2.執行工作會議的各項決議,接受總部的指導。

3.及時向總部如實反映加盟店的經營情況,提供市場信息。

4.積極主動地搞好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配合總部搞好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活動。

第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第一條 本合同經主管部門和總部共同定立,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 本合同與連鎖店加盟合同發生衝突時,以合同為準。 第四條 本合同解釋權恩施伍氏餐飲連鎖管理有限公司服務有限公司。 第舞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報各主管部門備案壹份。

公司代表人: 加盟店法人代表: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加盟地址: 公司總部地址:

公司公章: 加盟店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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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連鎖店加盟合同 篇4

特許者(總部):(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

乙方獨家買斷區域內的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為甲方第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經營方式:

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三、特許連鎖經營店的種類:

四、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為: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蛙林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為:

加盟費:萬元;保證金萬元。

六、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蛙林山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蛙林山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包括但不僅僅限於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於嚴重影響蛙林山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製和開發。

2、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並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總部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總部負責蛙林山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總部負責為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製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並免費為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於業務聯繫的電子郵件一個。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區域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餐具、標誌、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税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税,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後,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並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於驗收

後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為無效。

8、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為準則:

1、遵循"服務第一,客户至上;誠信為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2、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有責任和義務嚴守"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後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後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莊特許連鎖經營。連鎖成員申請退出蛙林山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誌,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後,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後,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據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依法經營,如果違約,甲方有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違約,乙方有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

十一、獎勵制度

總部對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加盟商的經營業績每年評比一次,對優秀經營者給予獎勵。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請見附件。

特許者(總部):(簡稱甲方)

簽字蓋章:

受許者(連鎖店):(簡稱乙方)

簽字蓋章

餐飲連鎖店加盟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地址:_____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方雅舍傢俱致力於促進中國傢俱業的繁榮和發展,努力滿足消費者隨生活質素不斷提高而日益增長的對家居環境改善和創新的需求,實現雅舍為顧客創造價值的經營理念。乙方與甲方具有共同或類似的經營理念,並願意以優勢互補、合作雙贏為原則,加盟成為雅舍全國銷售體系的一員,提高合作雙方的市場競爭能力。經友好協商,達成合作意向如下: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劃和管理的市場體系,並承諾按照雅舍傢俱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經過評估及慎重考慮,同意乙方為加盟商。

二、授權範圍:

授權的區域範圍及經營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市(縣) 區域內享有下列選定品牌及產品的區域經營權:

(二) 授權加盟品牌約定如下:

(1)ARTSYMEN牌( )

三、區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負責投資和提供雅舍產品專賣場地,甲方提供規範化、標準化的特許經營模式,供應商品及提供統一服務;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乙雙方為依法註冊登記、各自獨立的企業法人或個體工商户,雙方的法律關係是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的關係,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資、合夥、僱傭、承包等關係。乙方及其僱員並非甲方的僱員、加盟人、合夥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不具有代行雅舍職能和以雅舍委託加盟人名義做出任何決定和行為的權利。

3、簽訂《雅舍傢俱區域加盟協議書》的同時,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合同終止後,甲乙根據加盟協議約定確認應歸還的履約保證金餘額後無息返還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權力與責任:

1、乙方享有雅舍產品約定品牌和產品系列的加盟權。

2、乙方須遵循市場規劃,不得出現跨區域的違規銷售行為。

3、乙方必須在區域內以旗艦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傢俱商圈展示雅舍的產品,

4、方開設的雅舍專賣店單店面積標準(實際使用面積)如下:標準面積:20__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總購貨額指標(結算價)約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產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於 元。

七、價格及結算方式:

1、乙方作為連鎖專賣店成員享受雅舍傢俱統一出廠價。

2、結算方式一律為款到發貨。

3、乙方保證按雙方約定結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則甲方將不予保證供貨;如發生乙方拖欠貨款的情況,甲方有權保留按國家《合同法》的規定追究違約責任,並以欠款額為基數按每天2 ‰收取乙方滯納金;

5、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往來款項,或通過銀行匯兑到甲方指定的賬户;乙方如不按本條款規定操作匯款到非甲方指定賬户的款項,甲方不予承認和受理,如因此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為完善應收賬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甲方實行每月例行對帳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當月雙方的往來帳清單並傳真給乙方,乙方應在收到對賬單一週之內,採用書面的方式向甲方確認或反饋;如乙方逾期不反饋,甲方視同乙方確認看待;對賬單未能按本條款規定操作導致的往來賬不準確、不清晰或其它經濟糾紛、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品牌使用及維護:

(一)、雅舍標識的所有權和使用承諾

1、所有雅舍ARTSYMEN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違反本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2、甲方承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經甲方批准的户外廣告、促銷推廣資料中使用各種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註冊登記的商號、公司名稱中利用雅舍標識或雅舍分牌標識的全部或部分標識。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使用雅舍標識及其產品分品牌標識。

(二)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的使用規範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以此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和雅舍的統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時,禁止有以下行為。

A、降低或損害雅舍統一形象,損害甲方商譽或侵犯甲方知識產權。

B、向加盟店職員以外的第三者泄露、傳授甲方的運作規範。

C、直接或間接模仿、盜用雅舍標識、產品分牌標識、運作規範於其它品牌或項目,或引導第三者模仿盜用。

3、招牌、商標、標識的撤除

本協議一旦終止(包括合同期滿和中途解約),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喪失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必須從建築物和附屬設備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如不主動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產品交付、質量責任

1、甲方訂貨指引中的訂貨週期是通常狀態下的大約交貨期限,並非精確交付日的承諾。除非訂單有特別約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當行為或嚴重過失,甲方不應就產品的一般性遲延交貨承擔補償責任。

2、乙方應負責其已出售產品的維修、換貨或退貨。如屬甲方責任,乙方應提供證據,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3、對於乙方由於進行產品供應、運輸、倉儲或轉售而發生的任何直接的、間接的損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4、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凡因本協議規定之產品的缺陷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而提起的針對乙方的產品責任訴訟和非訴訟,經生效仲裁、判決、調解乙方已賠付的,甲方應負責補償。但乙方應在接到有關賠償請求的通知後48小時內,將該賠償請求書面通知甲方,並應按甲方有關訴訟抗辯或協商解決的指引進行活動。

十、加盟店的轉讓

1、加盟店事先未徵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的經營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轉讓第三者,甲方有權按失效合同處理。

2、如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雅舍認為其已不能再繼續正常經營時,雅舍有權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經營,乙方應以善意、利於加盟店存續經營為原則,積極處理債權、債務和營業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讓或出租店鋪時,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優先接受店鋪建築或接替、承租。具體讓渡價格和租金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一、保密條款及僱傭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規定必須公開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協議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運作規範、商業祕密及有損於雅舍的情報,並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將不直接或間接地僱傭、以共同投資、合夥等形式使用任何屬於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職員工或解除僱傭關係不滿一年的員工。

十二、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自動終止;

2、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終止,須按提前一個月知會對方;

3、 如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必要時還須追究違約方經濟責任:

(1)乙方完成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年度最低購貨額不足70%,或連續六個月購貨額未能達到年度指標月度平均值的70%;

(2)乙方多次訂貨在發貨期內資金不到位嚴重影響銷售的;

(3)未經甲方或甲方授權人的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在專賣店內銷售其他廠家、其他品牌之產品的,情節嚴重拒不改善者;

(4)乙方未遵循甲方的指導價格政策,發生嚴重擾亂市場行為,對雅舍品牌造成商譽或經濟損失的;

(5)乙方店面形象差不達標,甲方書面要求乙方整改和提升,乙方沒能在要求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內調整改造到位的;

(6)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未能按照甲方向消費者承諾的售後服務標準履行職責和服務,令消費者的滿意度和雅舍品牌的美譽度受損,導致一個經營年度內客户在公共媒介上投訴超過3次的;

(7)甲乙雙方正式簽署協議後,乙方在三個月內無法落實場地影響約定的開店速度的,甲方有權按失效合同處理。

4、 如甲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 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訂貨週期訂貨,而甲方多次出現不能按期發貨,嚴重影響乙方銷售的;

(2)甲方多次發貨不對板,或未經乙方同意而強行發貨的;

(3)甲方多次出現嚴重的原廠產品質量問題,而甲方不能按服務承諾妥善解決的;

十三、備註條款:

十四、爭議解決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規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法律適用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等各種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十六、 本協議有效期為包 年,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內不得無故終止,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可協商續簽。

十七、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增訂補充,雙方認可後生效,並視同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順德雅舍傢俱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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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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