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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勞動合同

單位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單位勞動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單位勞動合同

單位勞動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方保證以上信息真實有效,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確認所填寫本人郵編、地址作為甲方向乙方送達各類通告、通知或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果乙方需要變更送達地址,應及時向甲方發出正式的書面變更通知,在甲方正式收到乙方的書面變更通知之日前,本送達地址依然有效。

乙方已充分了解並熟知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和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選擇下列第 種合同期限類型: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乙方符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的,根據乙方的意願,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在 (用工單位) 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省 市行政區劃內。

如因用工單位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可以就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崗變薪變。

第三條 乙方的待遇

1.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用工單位的考勤和計酬辦法執行。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用工單位提供的保險待遇。

3.乙方的工作時間、勞動保護、休息休假等待遇按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4.鑑於勞務派遣工作的性質,乙方的工資、福利待遇、工作地點、崗位、內容、時間等標準由用工單位根據簽約時乙方的個人實際情況及工作崗位的要求確定;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個人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包括乙方患病、工傷或患職業病、懷孕等情況,甲方有權根據用工單位的建議,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安排乙方待崗,乙方的薪酬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為乙方提供就業前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負責乙方的計生管理工作。

2.按法律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有關事宜(退休和40、50人員除外)。

3.為乙方工作調動和求職提供方便。

4.作為用人單位負責和用工單位聯繫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各種事宜。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基本情況,保證所提供個人有關證件等信息材料的真實性;如乙方從事的是特種工作崗位的,乙方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2.乙方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有原單位允許自謀職業的證明。

3.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交繳納社會保險等所需資料(包括社保轉移單、身份證、户口本、照片、醫療卡、學歷證書和健康證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

4.認真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

5.保質保量地完成所承擔的工作,盡職盡責,獲取用工單位的滿意。

6.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 天書面告知甲方,或以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7.遵守計劃生育政策,即時將婚育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8.乙方應對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個人行為負全責;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或用工單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索賠的,乙方應對此應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9.乙方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乙方應在接到退回通知後7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乙方單方解除勞動關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或有以下嚴重違紀行為的:

(1)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受到一次書面警告後,再犯可受書面警告的錯誤的;

(2)乙方因行為不當而被行政拘留或觸犯刑律免予刑事處分的;

(3)乙方工作中有暴力、恐嚇、侮辱、誹謗、擾亂工作秩序以及性騷擾行為;

(4)乙方在與甲方維繫勞動關係期間累計曠工3天/年(含3天)以上,或因曠工受到書面警告又犯同樣錯誤的;

(5)乙方在與甲方維繫勞動關係期間因多次遲到或早退受到書面警告又犯同樣錯誤的;

(6)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係的,

(7)乙方向甲方或用工單位隱瞞其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係或尚有其他未了結事宜,按原單位勞動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不能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或在用工單位工作的;

(8)乙方兼職或直營任何業務並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9)違反與甲方或用工單位簽訂的培訓、保密等協議的;

(10)乙方無法定理由拒絕履行用工單位指派的工作的;

(11)提供虛假休假證明的;

(12)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1000元人民幣以上經濟損失或者給甲方或用工單位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的。

4.乙方非因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原因,主動提出不能為用工單位提供正常勞動的。

5.因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隱瞞重大疾病史,或隱瞞不適合到用工單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況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因戰爭、地震、火災、重大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因上述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或經濟補償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鑑於勞務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質,用工單位因按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整頓或企業改制、分立、合併、解散或其他法定事由等原因將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終止。

(四)鑑於勞務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質,因用工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等原因需將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終止。

第七條 因乙方原因造成用工單位設備、設施、工具損壞及其他財產損失,乙方應賠償 用工單位損失,甲方不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乙方遇工傷時,應在十二小時內通知甲方及用工單位,甲方按法律規定予以辦理工傷認定及賠償;乙方因未按生產操作規定進行操作導致事故發生的,甲方有權根據損失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並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應承擔保守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祕密的義務,維護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如乙方結束或終止用工單位的工作,應在當天與甲方辦理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者,也應在當天與甲方取得聯繫;因未及時辦理手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單位退回,乙方應在撤回或退回的次日到甲方報到:

(1)乙方不能準時報到的,視為曠工;

(2)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報到,乙方拒絕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單位報到之日起視為曠工。

3.乙方因事或因病休假的,應提交書面請假單,並經甲方或用工單位書面批准、備案後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

4.如果甲方或用工單位向乙方提供專業培訓費用,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服務期跨越本合同期限的,本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續到服務期結束時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的“用工單位”是指與甲方形成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其他組織。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應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係即行終止;雙方同意續簽的,應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內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勞動合同範文二

聘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受 聘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依法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受聘人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試用期間,經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勞動合同期屆滿即終止執行,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長,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職務説明書另訂)。為保證乙方能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須的生產、工作條件。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執行,如特殊情況須延長工作時間,甲方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勞動者加班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換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不得無理拒絕。乙方對工作變動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訴,也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及本單位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崗位,按每月

元人民幣支付工資,試用期工資為正式聘用工資標準的 %。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據有關考核規定給乙方加薪,如乙方崗位變動,則按甲方崗位工資標準執行變動後的崗位工資。

甲方應每月五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根據社會經濟增長和企業發展等實際情況,如需提高工資水平,由甲方另行規定。

第五條 勞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內,甲方每年為乙方購買勞動保險。

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負傷、致殘或死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餘一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因打架鬥毆,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致傷、致殘、致死的一切費用自負。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福利制度實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員工手冊》和其它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法人代表授權方可,未經公司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自行承擔。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 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失數額達伍仟元以上(含)的;

3、 違反《員工手冊》,符合其“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4、 員工提供虛假個人學歷、職稱、工作經歷等崗位要求重要證明材料,致使公司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後,經公司調查證實,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5、 蓄意損害公司財產,造成不良影響的;

6、 打架、鬥毆造成不良影響的;

7、 組織職工擅自罷工,有意製造事端的;

8、 辦公時間內進行娛樂、賭博活動的;

9、 改、偽造單據、證明材料的;

10、 違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11、 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

12、 其它觸及刑法及行政強制性規定行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按國家勞動法給予經濟補償: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公司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5、國家勞動法上規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昌平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 乙方勞動人事檔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雙方以本合同作為勞動關係建立的依據。

二) 甲方根據需要可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簽訂培訓合同,培訓費按培訓合同約定內容支付。

三)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祕密,不得對外泄露,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乙方在甲方單位任重要崗位職務(所有財務人員、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等)須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一條 在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仔細閲讀、學習了甲方的《員工手冊》、《部門工作職責》,並自覺遵守。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勞動合同範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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