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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勞動合同(4篇)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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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事業單位勞動合同範本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4篇)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業 類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户口種類:非農業户口( );農業户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守商業祕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十四條中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二)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九條 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條 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五)至(八)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一款、二款(五)至(八)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第二款(五)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一、二款規定的;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二條 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後,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三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鑑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籤)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籤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員(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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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並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祕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並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台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並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祕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並按乙方培訓後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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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之一( ):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年____個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 年 個月。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

止。

第二章 聘用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條件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門從事

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四條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章 崗位紀律

第五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六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 報酬與相關待遇

第七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工資報酬的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高於乙方正常時間的工資報酬(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的除外)。

第九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女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享有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等權利以及參加黨組織和羣團組織的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享有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報原登記機關留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 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 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 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業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 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 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 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 屬於國家和省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説明

一、本聘用合同須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簽訂,因故需要代簽的,須經合法授權,否則無效。

二、本聘用合同一律用藍、黑墨水鋼筆填寫,塗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三、本聘用合同一律用16開((19.69cmx27.31cm))紙,在左側對齊裝訂,用油印、打印、印刷等,雙面印,不得複印。

四、本聘用合同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曆和阿拉伯數,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用大寫。

五、本聘用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不得用金屬釘裝訂),一份登記機關留存。

六、本聘用合同文本樣式由福建省人事廳統一制定,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負責聘用合同書文本的制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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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勞動合同格式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性 別:

郵 編: 出生年月: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表人: 家庭住址:

電 話: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誠信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完成固定項目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項目,經驗收合格交付之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乙方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等情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2、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經與乙方協商達成一致,在對乙方進行一定的轉崗培訓後,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乙方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變更後的薪資福利待遇根據公司薪酬體系執行。

3、當甲方出現崗位空缺或新增崗位時,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向公司提出職務變更申請,甲方在對乙方的知識、技能、工作績效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確認勝任空缺崗位工作的,可以為乙方提供崗位變更機會,崗位變更後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體系執行。

4、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

2、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不同,提供相應的符合國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3、 甲方實行每週五天(40小時)工作制。

4、 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或給予相應時間調休。因工作性質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報勞動人事部門備案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現行薪酬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為 元整(小寫:¥ )。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整(小寫:¥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每年對薪酬標準進行調整並確保不低於員工工作地勞動部門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在企業贏利的情況下,甲方每年按照薪資管理方案提高整體員工工資福利待遇。

2、如無特殊説明,甲方為乙方所提供的工資均為税前工資。

3、甲方確定發薪日為每月10日,如遇發薪日為節假日的,則提前一個工作日發放;甲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發薪的,在提前至少一個工作日告之乙方並説明原因後,可延緩發薪時間,但延緩發薪時間最多不超過五個工作日。

4、工資發放方式分為現金髮放和工資卡發放兩種方式,原則上乙方進入甲方工作的第一個自然月以現金方式發放,自第二個自然月開始以工資卡注資方式發放。若有特殊情況的,經雙方協商確認後,以乙方能夠接受的方式發放。

5、甲方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對乙方的績效考評結果,按照甲方制訂的相關政策確定乙方的獎金或紅利。

五、保險福利

1、 甲方根據國家及上海市勞動人事政策的相關規定,若乙方具有上海市户口或引進人才居住證的,甲方全額繳納“四金”,不具備上海市户口或引進人才居住證的,繳納社會綜合保險或國家規定的其他保險。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3、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符合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或人才引進條件,並符合甲方人才引進和使用條件的,若本人提出申請,在與甲方簽訂服務期協議後,甲方可以協助辦理。

5、 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後,符合休假條件的,第二年可享有5天帶薪休假,之後每在公司多服務一年,可每年遞增1天帶薪休假,乙方最高可享受10天帶薪休假。

6、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喪假、看護假等有薪假期。

7、 符合公司福利政策規定的員工,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婚喪禮金、生日禮券等福利。

六、勞動紀律

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3、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商業機密,不得將公司商業機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給第三方,不得從事與本行業有關的任何兼職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2、 甲乙雙方對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條件有其他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解聘、辭退、開除或相關條款未有效執行等情況而產生爭議時,可以依法協商、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制度條例選編》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籤蓋章): 乙方(籤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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