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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貿公司勞動合同(精選5篇)

商貿公司勞動合同(精選5篇)

商貿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商貿公司勞動合同(精選5篇)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______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説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裏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動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有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者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種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發送。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貿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

聯繫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合同期為 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7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 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與同事或領導發生鬥毆行為的;

7. 其他任何部門經理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內容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説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品德、潛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或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執行標準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5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在員工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四、勞動報酬

1.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後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後工資的 %;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於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由部門經理、考核部和人事部門進行,根據甲方效益和規定乙方績效來確定。

3.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前(遇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後的

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2.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3.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4.在甲乙雙方合作年後,甲方為乙方交納五險一金。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 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上司任務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弄事責任的;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

(4)在試用期被證明不錄用條件的;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職工説明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型、部門人事變動、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等,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閲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因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人事調整的;

8.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後,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10.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7)因公司規定,員工不遵守紀律、制度等等因素的;

七、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合同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2.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保密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等突發事態的發生。

八、勞動紀律

1. 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於乙方。

2. 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所有規章制度,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如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爭議處理

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遼寧省瀋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繫電話為:

乙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繫電話為:

任何一方將有關通知、處罰、變更等文件寄到對方上述地址視為已送達。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變化的應當立即告知對方。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十一、其他

1.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説明書》 、《 作為本合同》、《業績承諾書》、《保密協議》等附件。

2.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並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3.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在合同期內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相關條款即行作廢,按照法律執行。

5.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條件下籤訂,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內容,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貿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XX00x

為了便於甲方投資經營的_______格子店能夠順利運營,甲方決定聘請乙方 作為該店的營業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 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 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於甲方經營的 格子店內從事營業員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 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 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 按乙方所在商場規定的營業時間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 付加班工資或為員工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五、勞動報酬

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基礎工資+職務津貼+通訊費+交通費+社保福利共計____元。

六、如乙方未辦理社保卡,甲方有權代扣代交。 合同期內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員工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 此後的一切後 果由員工享有或承擔。

七、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 序。

3、員工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4、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員工所在商場的專 櫃,盤點少貨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的 5 折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專櫃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的 5 折賠償給甲方。

八、規章制度 《營業員手冊》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九、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公司利 益的行為;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公司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公司企業宣佈解散。

d、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a、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採取欺詐手 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c、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公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4、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 10 天 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5、公司按本條 1、項第 b、第 c 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 濟補償的,公司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6、員工未提前 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

a、按正常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 3 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

b、或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公司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公司的工作脱節而造成經營的經濟損失。

7、甲方貨品從乙方所在商場撤櫃,失去銷售場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 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 凡員工參加經公司同意的培 訓,公司相應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公司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 訂培訓合同。

十一、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公司、 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承擔 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員工於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 屬於公司的商業祕密的資料,包括記載着公司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十二、離職手續

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工作 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 清點移交公司指定人員。

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公司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籤 單》。

3、公司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後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 出符合實際的評價,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時為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 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a、員工未按公司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b、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c、員工不配合,致使公司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十三、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在《就業申請書》上提供虛假信息,欺騙公司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為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公司企業工作的。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 60 日內向 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 雙方簽字後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貿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員工派往乙方參與________________項目治理工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員工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派往乙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治理工作。

二、甲方員工________在乙方工作期間,須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的治理,完成乙方交給的工作任務。該員工如有嚴重違遊記為,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由甲方進行處理。

三、乙方承擔甲方員工_________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每月___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甲方承擔其員工________的各項社會保險用度,併為之辦理繳納手續。

五、甲方員工________若提出離職,應提前___日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對方。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未提出終止合同意向,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否則,協議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

七、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商貿公司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5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40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賠償違約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賠償違約金。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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