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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正式勞動合同(通用18篇)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通用18篇)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通用18篇)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聲明如下: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為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祕密的泄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勞動報酬:

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確認已經明確被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以上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簽字:

合 同 條 款

一、合同期限

注: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並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適用範圍:

對於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為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為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注:除雙方自願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已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

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説,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説,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注:我國法律對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限制較少,用人單位可以靈活運用,故用人單位應當盡力選擇此種方式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

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任務性較強,工作相對自由,工作目標較單一。

(二)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注:不能約定試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4)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同意不約定試用期的。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法律對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如何確定試用期?

建議企業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採用最長期限的試用期,既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定的成本,又可以更好的考察員工,以實現企業招聘利益的最大化。但企業在試用期內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必須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存在其他可以法定解除的情形。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4.獲獎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5.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6.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7.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未盡事宜,以招工公告、啟示、通知等甲方所發佈的招工條件為準。

注:錄用條件應該具體、明確,這是企業在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證明新進人員能否勝任工作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也是雙方發生爭議時進行訴訟的證據!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部門     崗位上工作,職務為       。工作地點在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但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根據甲方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詳見合同附件)履行義務,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相應的工資待遇。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為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但如果企業經營有需要的,可以明確告知其工作地點在幾個地點之間調整。

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有可能被認定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而無效。但是,用人單位可以制定一個較高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當希望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或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時,即可以認為勞動者不勝任該工作崗位而對其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第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並且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但以下情形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每月為一個計算週期,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對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注:選擇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單位。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含義: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 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亦工亦農或由於受能源、原材料供應等條件限制難以均衡生產的鄉鎮企業的職工等。另外,對於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由於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的部分職工也可以參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辦法實施。其職工的平均月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如果存在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要按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根據公司安排進行。

1.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注:選擇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

不定時工作制的含義:

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 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 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二)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發乙方的工資:

a. 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將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議甲方儘量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按照此種方式,甲方可以跟乙方約定一個較低的基本工資,然後制定一個詳細的績效考核辦法,根據績效考核結果來確定乙方的績效工資,以便甲方利用考核結果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工資計發形式和標準確定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

(1)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甲方如果想不違反本條的約定,可以在合同或相應的規章制度中規定相同崗位的工資標準,再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來支付乙方的工資,那麼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就可以了。

(四)甲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甲方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七)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服從甲方加班的安排:

a.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b.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c.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九)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甲方:乙方:日期: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全額事業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學校制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簽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

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辦公室幹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按其畢業時間套專技人員工資,按所聘專技崗位執行相應工資,月工資(含社保金)為 元。試用期期間,不享受學校福利待遇。試用期後與在職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與在校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請事假、病假與在校正式職工同等標準扣除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婚假、產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第八條 暑假期間根據學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資標準計發實際工作時間工資,未安排上班的,不計發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保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或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或與今後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用人單位)

乙方:_________(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或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學徒期限的工種,學徒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下列第_________方式,平均每週工作_________小時:

1.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2.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班運轉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一般每日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並按有關規定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衞生制度及其標準,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衞生和勞動保護。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乙方患職業病,工傷等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_________(月、周、日)_________元支付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三)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四)非乙方過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不低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發放失業救濟金的月平均水平。

(五)履行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七)其他工資形式

1.加班工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2.從事午間(12時到14時)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應付給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貼,具體標準如下:_________.

3.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4.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

5.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資支付。

6.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7.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款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為:_________.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四)如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七)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八)乙方其他福利待遇,如公休假、婚喪假、節育假、產假、探親假,交通、取暖、住房、用水、洗理費、困難補助、分配住房,孕期、哺乳期、子女人託等按國家、省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乙方失業保險基金、退休養老保險基金按國家、省規定由甲乙雙方負擔。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乙方上繳當地社會保險機構;

(十)乙方退休養老保險待遇、工齡及養老保險投保時間計算,按國家,省的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十二)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八、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鑽研技術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技術業務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四)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五)乙方觸犯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教的,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九、監督檢查

(一)對乙方進行管理教育,按崗位責任,檢查督促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十、政治待遇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按照國家、省的規定,有參加政治、技術(業務)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軍、參與民主管理和擔任管理人員職務,評選和被評選先進職工等項權利。

十一、教育與培訓

(一)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向乙方宣傳國家、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四)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技術業務素質;

(五)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十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4.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5.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6.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7.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商業祕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7.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七)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提供必要勞動條件和保險福利待遇的;

7.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的;

8.乙方出境定居的;

9.乙方要求辭職甲方同意的;

除上述第(_________)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_________.?

(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乙方又沒有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5.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7.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8.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十)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正在履行中,生產、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_________年的;

3.屬於技術骨幹,擔任某項重點工程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4.其他情況:_________.

(十一)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十二)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十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4.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十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五)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2.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4.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的。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六)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十七)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十三、經濟補償與賠償

(一)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乙方月平均工資計發。

(四)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五)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七)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十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2.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其他內容的脱產培訓後,要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若服務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要承擔經濟損失,並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賠償的辦法,在約定事項中加以明確。

3.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4.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付給對方賠償費_________元。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_________.

十五、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六、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七)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合同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4川_省__成都市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户口種類:非農業户口;農業户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成都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1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1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3、以完成1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2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合同範本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3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2105的經濟補償。

3、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第4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10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1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106小時。

1、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5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第6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和操作規程。

4、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7條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守商業祕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104條中約定)。

第8條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9條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1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4)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5)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10條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11條本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甲方依據(5)至(8)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4、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解除合同:

(1)應提前3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1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後,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13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1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

2、甲乙雙方任何1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1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14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15條勞動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1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6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和成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甲方應在1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鑑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信陽江淮水利建設有限公司 性質 有限公司 地址: 平橋大道112號

乙方: 性別: 出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業 類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

户口種類:非農業户口( );農業户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

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守商業祕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十四條中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二)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九條 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條 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五)至(八)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一款、二款(五)至(八)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第二款(五)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一、二款規定的;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二條 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後,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三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鑑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企業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户口種類:非農業户口( );農業户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8

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本站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_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9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簽訂説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閲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

A。文化知識:。B。身體狀況:。C。勞動技能:。D。工作能力:。E。團隊精神:。F。其他:。

第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閲讀公司內網中發佈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説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勞動合同範本注意事項】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於情面關係,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後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後,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籤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後,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於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諮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鑑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麼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

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本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後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衞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後雙方一旦發生利益衝突,可以便於查證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處理。現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為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後,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為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為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為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後求職者還應該瞭解一下其他的細節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是。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繫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 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 小時、每週 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衞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 經雙方協議,同意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三條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雙方同意合同期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從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從從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從________年___月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2、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4、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鬥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部門,擔任管理人員/生產人員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位説明書”及臨時指派的輔助性工作。

(二)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_____種工作制。

1、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按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正式錄用後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元(計算加班工資基數),崗位工資隨工作崗位調整,績效工資按公司薪資制度執行;試用期工資不低於正式錄用後工資的80%,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甲方應當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並予以公佈。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勞動定額的,其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加班工資以基礎工資為基數來計算,但當員工總收入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以當地最低工資折算出的加班工資之和時,則不再另外計發加班工資。

(三)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前提是:到約定的發放時間時員工必須在職,如果員工在年終獎金髮放時已不在職的,則不享有年終獎金。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 號前(遇節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後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該工資為税前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對以上薪酬政策及相關規定,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五、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二)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產期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及《考勤管理規定》。

六、保密條款

(一)具體內容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

(二)甲方如果委派乙方參加專項培訓(即為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培訓費用以外的費用支付的培訓),甲方有權與乙方簽訂服務服務期合同,服務期合同另行簽訂。

(三)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四)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五)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1、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上司任務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弄事責任的;

4、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

5、在試用期被證明不錄用條件的;

6、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職工説明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因防止污染搬遷的;

5、其他因勞動合同訂閲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後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十)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八、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合同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二)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九、勞動紀律

(一)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於乙方。

(二)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所有規章制度,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如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甲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乙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繫電話為: 。任何一方將有關通知、處罰、變更等文件寄到對方上述地址視為已送達。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變化的應當立即告知對方。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

(一)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員工手冊》、《職位説明書》、《考勤管理規定》、《薪酬管理規定》、《獎懲管理規定》、《招聘、錄用及入離職管理規定》、《MBO管理制度》、《培訓管理規定》、《職位管理規定》、《計算機管理規定》等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甲方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等情況。乙方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已充分知悉相關情況。

(三)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並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四)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14

用人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營業執照號碼:

勞動者姓名(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實施勞動合同制度(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文明生產,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張家港市建設安全生產工程項目工資預留户試行辦法》的精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

一、勞動紀律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一、合同期限合同自月日起至月以完成項目(任務)為期限,該項目(任務)完成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從事工作(工種),並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約定為:每月元。或每工元。

(二)工資支付形式:

(三)工資支付時間: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不得拖欠、剋扣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勞動紀律、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法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五、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七、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15

勞動合同法規定違約金:

所謂違約金是指當事人預先約定,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應按照一定的計算標準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可以理解為對債的一種擔保,也是對違約行為的一種經濟制裁,設立違約金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當事人訂立的各類合同一般均有違約金的約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也多有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規定,有的約定一個固定的數額,有的則按剩餘工作年限工資數計算。那麼,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還是否有效呢,這要分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

【勞動者不承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5條明確規定,除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兩種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紹),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這樣的規定,對於人才的合理流動,以及促進用人單位自身完善人才激勵約束機制,真正實現人力資本的價值都是具有積極意義的。如果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也是無效的,勞動者無須支付。

【可以約定用人單位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的只是“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並沒有限制用人單位違約應承擔的違約金,也就是説,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應承擔的違約金。不過從就業的形勢和長期以來形成的用人單位的主導地位而言,很難説約定上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可以約定勞動者擔違約金的情形】

可以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一種是有競業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當然,用人單位在競業限制期限內須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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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合同雙方對違約金有約定,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如果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一般等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3、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債權人或債務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必須按約定給付他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是債的擔保的一種,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即使對方沒有遭受任何財產損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給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依法定或雙方在合同中書面約定。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正式勞動合同範本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説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2、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3、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裏支付。

4、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2、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3、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6、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五、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六、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七、 勞動爭議處理

1、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八、 其他規定

1、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2、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3、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代表人(委託人):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17

甲 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科爾沁區百花新城芙蓉園小區聯繫電話: 乙 方:(勞動者)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聯繫電話: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整體管理水平、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保證送貨及時,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本着長遠真誠合作的共同願望,就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具體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形成勞動用工關係,乙方作為勞動者接受甲方的用工管理。

二、乙方的工作職責及工作範圍:

甲方聘用乙方為公司送貨員,負責以下工作:

1.保質保量及時地把藥品送到客户手中。

2.貨款按次結算並及時上交,如有特殊情形不能上交者必須上報部門經理。如出現短缺、偽鈔等現象均由本人負責。

3.及時收取經銷商有關的資質材料。

4.收集客户信息、意見,建議並及時向公司反饋。

協議期限:協議期限共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為一個月,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勞動報酬:

1.工資標準:甲方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資。試用期 元人民幣,試用期為一個月(可以縮短試用時間,試用期內無休息日,試用期內無請假申請,重大特殊情況可協商並經甲方批准同意,否則按《通遼市連成藥業有限公司員工試用期協議》執行)。

2.試用期過後經考試合格填寫轉正審批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按簽訂時的日期雙方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甲方負責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工作滿兩年的從第三年開始增加交納住房公積金(個人應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20%,乙方8%,以上五險一金的繳納均按通遼市社保局最低工資標準基數)。

3.工資結構: 元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考核工資=崗位工資±職稱工資±績效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績效工資=滿勤工資±效率工資±獎勵工資±保密工資±提成獎勵±(獎勵、或扣罰款)

(1).基本工資:元,指已進行績效工資核算時

(2).崗位工資: (採購部經理按10條,每條10分,滿分發放全額崗位工資,未做或遺漏扣該項全部分數,否則按實際分數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4).績效工資:

<1>滿勤工資:100元(每週休息時間為一天,休息時間選在週六或週日,漏崗或本人應工作時間內請假均無此獎勵)。

<3>.保密工資:100元(堅守職業道德,對企業的相關管理制度、細則,對本部門的相關資料嚴格監控,做到不外泄漏)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薪資,逾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2%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工作崗位的相關制度。

(三)在乙方沒有提出改進和合理化建議,雙方未為協商更改原工作方案和相關內容的,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相關工作。

(四)乙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工作質量提出合理建議,甲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出相應調整。

(五)試用期滿後,雙方應立即簽訂勞動合同及崗位聘用協議。因乙方原因未簽訂的按試用期的工資標準執行(不簽訂勞動合同和崗位聘用協議的可填寫聲明(公司根據其工作情況按試用期工資發放薪資或酌情),公司對該員工按試用期員工對待。

(六):如因工作需要和客觀情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的工作崗位工資按新崗位同工同酬。

七:違約責任

1、試用期間或轉正後工作未滿一個月離崗,甲方只為乙方提供基本工資(按通遼市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正常的工作,若乙方私自造成空崗影響本職工作的扣100元/天,若甲方未能夠按期支付工資,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2%滯納金 。

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支付違約金5000.00元(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執行,以培訓協議約定的內容為準)。

八: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留存一份,檔案留存一份(備註:為保證甲方的商業機密的安全性,乙方可隨時到檔案管理處查閲,如發生爭議糾紛,乙方可執原件解決,甲方無權干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的訴訟請求必須在科爾沁區內的人民法院 (備註:本協議共五頁,為保證協議的真實有效性、每頁的下角標註出甲乙雙方均簽字按指紋)

甲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按指紋):

乙 方(簽字、按指紋):

年月年月日 日

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含其他費用) 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五、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原來已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應乙方要求甲方不再為乙方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而將應承擔的費用併入工資一併發放,由乙方按原渠道自行購買。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及有關勞動安全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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