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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僱傭合同

教師僱傭合同

教師僱傭合同

教師僱傭制改革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和核心,教師僱傭合同怎麼寫?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師僱傭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教師僱傭合同範文一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xx年 11月 11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無固定期限。本合同依法終止條件為: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二、工作任務

(一)輔助丙方__________(甲方女兒)完成家庭作業,以及複習鞏固。

(二)送丙方上學,併為丙方準備晚餐。

三、工作時間

(二)乙方實行雙休制,即週一至週五工作,週末休息;如需乙方週末工作,甲方應付30~50元每小時不等,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對於合同規定外的事情,乙方可拒絕;如需乙方在規定時間外工作,甲方應徵求乙方同意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乙方工資為人民幣20xx元/月;另乙方需補貼甲方生活費人民幣200~400元/月

(二)甲方每月11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後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福利

(一)甲方給乙方提供單獨住房一間以及簡單家電

六、責任

(一)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三)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之修正:

對於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雙方共同簽署,以書面形式承認的才能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商榷。

八、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管轄,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師僱傭合同範文二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郵政編碼:

乙方(受聘人)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河南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可續簽長期合同。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給乙方與甲方其他在編在職教職工同等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根據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並根據內部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滿工作量的福利待遇;

(4)養老、失業、醫療等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如有違反,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2)乙方享有參與學校辦學、教育、教學,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3)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有關法規規定分配的教育教學任務,滿勤滿量;

(4)乙方接受甲方根據內部崗位、目標責任制要求進行的考核,乙方必須達到合格以上的標準;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規和教學常規,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的的聲譽;

(6)乙方不得從事有償家教;

(7)乙方擅自中途解除、終止本合同後,五年內不得到其他單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及與教育教學相近的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據法律/fanwen/1578/,法規和學校規定減發或停發乙方基本工資,校內津貼和生活補貼,並視情形解除本合同:

(1)當月事假,病假超過學校規定工作日;

(2)出現曠工行為;

(3)受黨政紀律處分;

(4)不能很好履行職位職責的,且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為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第四條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因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可以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合同期滿;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7)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8)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按照國家規定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經甲方同意調出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相關工作條件的;

(3)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4.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如果甲、乙雙方要解除、終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凡屬法律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的,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2.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害的,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賠償甲方為招用乙方而支出的招錄費、培訓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教師僱傭合同

第六條其他約定

1.如本合同為續簽的勞動合同,甲方在前一個勞動合同終止前30天已經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乙方。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詳細閲看,對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並已知曉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

2.甲方對乙方的某次或某幾次違反本合同和規章制度的行為未追究,並不表明甲方不追究或默許乙方的上述行為,更不表明對乙方再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不予追究。乙方不得以自己或他人曾經違反規章制度甲方未予追究抗辯甲方依本合同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違反規章行為進行處理。

3.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學歷證、就業狀況、工作經歷、職業技能等人事資料,根據乙方的個人情況,乙方應當提交的材料以甲方通知起為準。一旦乙方的個人信息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供用工材料、個人信息或未就個人變更信息及時書面通知甲方,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的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的聯繫地址。一方向對方通過快遞或掛號信方式投遞後第2日視為對方收到。乙方聯繫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在變更當日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項變更事宜,沒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向原地址郵寄法律文書之日將視為已經送達。甲方如果在合同期內變更地址,乙方在職應視為其知道新地址,甲方無需再書面通知乙方。

5.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的新僱主發出關於乙根據本合同應有的相關權利和義務的通知。

6.若本合同中部分條款因違反法律法規而無效,但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具有約束力。

第七條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機構申請裁決。

2.本合同若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協議有衝突,以本合同約定為準。本合同取代任何以前的,包括但不限於在面試中所有書面和口頭討論、聲明等。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如與國家新頒佈政策不一致時,按新頒佈政策執行。

4.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收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教師僱傭合同範文三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為了保證甲方和乙方之間更好地交流,同時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共同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的規定。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公平合理的報酬,甲方與乙方雙方自行達成協議,結算可以按小時,星期,月份,具體何種方式可以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2.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一次試講機會,時間為兩小時。甲方對乙方在工作方面有意見時,可協商解決。

3.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時,應當提前3日以口頭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通知義務的,視為合同繼續有效。

4. 甲方因特殊原因導致課程不能按時進行的,雙方自行協商改動時間。

5. 甲方應保證乙方在甲方家中授課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如在晚間授課,安全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應為甲方子女提供課程教育輔導。

2. 乙方在為甲方進行家教服務期間,要盡職盡責,不遲到,不早退,不缺課,認真熱情地為甲方子女給予因材施教的教學輔導。

3. 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甲方子女的學習情況,並共同研討有關教學的一切問題。在甲、乙雙方商定的基礎上,乙方應遵從甲方及其子女所提出的教學輔導意見。

4. 乙方因個人緊急事務、傷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堅持執教的,參見本合同第五條對請假的相關規定。

5. 乙方在甲方家中執教過程中,須保證甲方家中財產安全,如有損壞,可與甲方協商賠償。

6. 乙方在甲方家中執教過程中,須尊重甲方的生活習慣。

第三條 家教老師應有以下的教學態度

1. 開課前,充分準備教材,並瞭解學生的學習背景。

2. 請重視着裝和儀容。

3. 不因個人情緒影響教學。

4. 教學應有激情,多給學生以正面的鼓勵。

5. 與學生之間保持良好的師生關係。

6. 對於學生的學習狀況,應與家長建立固定溝通管道,站在關

7. 家教老師之言行舉止,對學生有示範影響,務必塑造端正形象。

8. 因學生處於高三特殊年級,應着重對學生的在校作業進行輔導,並利用學生所擁有的教學資源輔導資料進行輔導。

9. 在不影響學生其他科目的在校作業完成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布臵相關作業。

第四條 薪金

(1)付款方式(以人民幣現金付清):

①每次 ②每五次 ③每十次 ④到期結算

(在要選的項目序號上打√)

(2)家教價格: 元/小時,每節課2小時

(3)乙方前往甲方指定的授課地點執教途中的交通費由乙方自理。

第五條 家庭教師請假

1. 總則:每5節課為一個教學週期,可在週期內進行適當調整。在5節課的週期內,缺課包含在內。

2. 遲到/早退:每5節課累計遲到/早退25分鐘以上的(或2次及以上),甲方一次性扣罰乙方一節課的費用,並且需要在本次授課結束後或下次授課結束後適當延長時間而不得收取費用(可延長至下一週期)。

3. 病假/事假:因乙方請病假/事假產生的缺課時數,由甲方視需要擇期補課,或以缺課為由不予以計算薪金。

4. 每五節課內請事假2節課及以上的或請病假3節課及以上的,下一週期每小時給付原一小時薪金的一半,下一週期過後薪金恢復正常。

5. 在扣罰期間的5節課週期內,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之規定依然適用。

6. 關於乙方惡意缺課的或未提前通知的,本週期內的薪金減半。

7. 本合同第五條的所有內容可疊加扣罰,最低不低於太原市人民政府所劃定的一類地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每小時8.3元。

第六條 工作及安全責任

在家教時間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乙方必須認真地進行授課,不得做與授課無關的事情。

第七條 工作紀律

乙方除收取協商的勞動報酬外,不得收取甲方任何禮品,不允許在甲方家中就餐,工作期間不允許使用手機,不允許接打電話,進入甲方家中時須提前調為靜音模式。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雙方發生衝突的,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根據本合同第十條之規定依法解決。

2. 一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終止本協議的,甲方需要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需要提前7日通知甲方。

3. 乙方私自延長授課時間的,甲方不發放乙方私自延長部分的工資;甲方延長授課時間的,須給乙方加付延長部分工資(加付工資標準:30分鐘以內不計費,半小時以上均按一小時收取)。

4. 如乙方因故遲到或早退,應在本次授課結束後或下次授課時間結束後適當延長時間,而不得收取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 甲、乙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情形,依法保留追究違約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3.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

4. 調解不成的,若有訴訟之必要,雙方同意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1.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附件1為《家教應徵簡歷》,附件2為乙方身份證、學生證複印件,附件3為甲方或甲方子女的身份證複印件。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於全部合同內容完結之日終止。

2.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3.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須攜帶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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