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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勞動合同

濟南勞動合同

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那麼簽訂濟南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濟南勞動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濟南勞動合同
濟南勞動合同範文一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山東東宇巖土工程有限公司

住 濟南市天橋區藍翔路時代總部基地二區19號樓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於桂濤

乙 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現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一)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20xx年08月01日起至20xx年07月31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聯繫 電話: 0531-67602366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辦公室行政人員 崗位(工種)工作。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濟南市 。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一)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七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八條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 甲方按下列第 (一)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1500.00 元/月。

(二)計件工資。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應制定科學合理的

勞動定額標準,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 ,計件單價為 /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元/月(不得 低於前款第(一)、(二)、(三)項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 15--20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 , 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 職業危害防護制度 ,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如不續簽,視為合同期滿解除,屆時乙方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離

2、合同期滿不續簽的員工,公司將按照《勞動法》規定,停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合同期滿前,甲方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是否和乙方續簽合同, 職、工作交接、社會保險轉接等手續; 發工資,並不再繳納社會保險。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濟南勞動合同範文二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別: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

甲方因工作需要,擬聘用乙方擔任 工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根據我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注:2年最低)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為___月,即_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資

乙方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 元,每年十二薪:乙方的轉正後工資為每月 元,每年十二薪:年終獎根據公司實際的盈利狀況決定。

三、社會保險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按濟南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必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1、乙方已辦理退休手續的。

2、乙方不能將社會保險關係轉入甲方賬户的。

3、乙方同意購買商業保險以抵銷社會保險。

4、乙方主動放棄繳納的。

四、工作時間和休假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1、 一週5天為工作日,2天為休息日。

2、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帶薪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 法定休假日根據國務院相關規定安排協調。

四、合同的解除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三種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有權不支付經濟補償。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因以上三種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的。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

9、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種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此甲方實際損失(包括培訓費用、經濟損失等)的,乙方還應予以賠償。

五、規章制度

甲方已經制定詳盡的內部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具體的內容,乙方簽訂本合同視為已對此規章制度知悉並已完全理解。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受損方有權要求對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濟南勞動合同範文三

甲方:

乙方:動 合 同 勞

甲方: 合同履行地: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現住址:

根據《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持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卹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自願委託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A: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B: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 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 工作。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 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採用: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的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 元/日,如甲方的工資分配、支付制度發生變更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中明確。

3、甲方以法定貨幣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 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5、加班工資: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 150%支付工資;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須按乙方 日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 準的300%支付工資。

甲方應當將加班工資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給乙方。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應當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後的數額確定。乙方上一月份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向前順推至其提供正常勞動月份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後的數額確定。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後四項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第1項約定支付工資的或經有關部門鑑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義務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五、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 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下同)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

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50%或100%增發醫療補助費。

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乙方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 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於補足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瞭解本合同內容後,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名)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人(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標籤: 勞動合同 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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