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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公司勞動合同(通用24篇)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通用24篇)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通用24篇)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性 別: 聯繫電話:

出生日期 :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家庭聯繫人姓名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為以下方式:

乙方需經過試用並通過考核。在試用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安排轉正考核,乙方也可根據自身的工作情況提出轉正申請。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評判標準:

⑴、崗位職責説明書;

⑵、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 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 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 小時,每月不得超過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月工資(標準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標準工資的80%。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 執行。

第十條 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照法律規定予以支付 。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 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 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 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 個月平均工資 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 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 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按照相關合同比例….%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向甲方所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八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沖突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向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話、電子郵箱送達的均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若一方變更地址、電話、電子郵箱的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及__編碼: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_________鎮(鄉)_________村

__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________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____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卹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後,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年,如乙方屬本____區農業户口人員____市屬縣(市)城鄉户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____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

(三)款3項、第

(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經營地址: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編碼:_____

在臨居住地址:_____編碼:_____户口所在地 省(市)______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______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止,共 __個______月。

(三)乙方應在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1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三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民法典》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三、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含保密費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四、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第______方式。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 _____個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甲方應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法律的規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乙方應自學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依法制定並向職工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應認真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規定:_________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安全衞生等方面基礎知識的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和其它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和待遇等必須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數額不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中,試用期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標準為 元(有特別書面約定的從其約定)。乙方獎金、績效工資和津貼等按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注:雙方對工資待遇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五條 保險福利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3、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七條 合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

1、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

2、乙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暫時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備履行條件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向乙方説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3)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九條 本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甲方被吊銷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符合上述第(1)、(3)、(4)項情形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需向乙方按相關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十條第(2)項規定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條 特殊保護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6

甲 方:

住 所:

聯繫電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繫電話:

本合同由 (北京)有限公司(一家外商獨資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與 於 年 月 日在中國北京市訂立。在本合同中,甲方與乙方合稱為“雙方”,單稱為“一方”。

1.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1.1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條件是,在開始日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令其滿意的推薦材料,並且,在本合同項下的試用期結束之前,甲方完成了有關乙方的安全性檢查和/或背景檢查且結果令甲方滿意。

1.2 本合同的期限包括自開始日起 個月的試用期(續簽勞動合同時此條款不適用)。試用期工資按月基本工資80%發放。

1.3 選擇性續展條款:如雙方同意續約,在合同到期日之前三十(30)天開始協商並簽署新的勞動合同後,本合同可予續展。如雙方未正式簽署新的勞動合同,除8.10條情況之外,本合同將於到期日自動終止。

1.4 甲方不承認乙方在其原僱主處的任何服務年限。雙方亦特此同意,對於乙方針對其原僱主而可能享有的任何主張或權利,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乙方無權針對甲方提出由於其與原僱主之間的關係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主張或要求。

1.5 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説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户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説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説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甲方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甲方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衞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甲方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甲方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甲方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於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2. 崗位和職責

2.1 根據生產和業務情況,甲方將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乙方同意,根據生產或業務需求以及乙方的專業、技術能力或身體條件和工作表現,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和相應報酬進行調整。

2.2 乙方將本着誠信原則遵守甲方紀律、乙方守則、業務流程、財務規則等規章制度,盡其最大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職責和工作。乙方同意將其工作時間、注意力與精力傾注於甲方業務,並可在一切合理時間履行甲方可能要求的工作。

2.3 乙方同意在甲方位於中國境內的任何辦事處工作,和/或在甲方可能指定的、位於中國境內的任何其他地點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同意被派往海外培訓或短期工作。

3. 聲明、保證和承諾

3.1 乙方特此作出下述聲明、保證和承諾:

(1)於本合同生效日,其未同時受僱於任何其他實體,其根據本合同受甲方僱用不違反其任何合同或法定義務,並且其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能夠訂立本合同;

(2)於本合同開始日,其擁有必要的工作許可、户籍登記和/或在甲方目前所在地受甲方僱用所必需的任何其他政府許可/登記;

(3)於本合同開始日,其擁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職責所必需的職業資格、證照和/或許可,並應在本合同期限內維持上述資格、證照和/或許可;

(4)其在應聘過程中提供給甲方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為安全性檢查和/或背景檢查而提供的信息及其履歷上所述或其在面試期間提供的任何信息)均為真實、準確的;

(5)在開始日後三十(30)天內,其應將人事檔案轉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

(6)在開始日後三十(30)天內,其將向甲方提供一份經原僱主簽字的放行函,以證明其原勞動關係已解除;

(7)於本合同開始日,其健康狀況良好,如甲方要求,其將在開始日後30天內在甲方指定的醫院/診所完成體檢,且體檢結果與乙方自述的良好健康狀況相一致;

(8)本勞動合同所附甲方的規章制度以及甲方其它紀律要求,乙方已經仔細閲讀,且乙方對甲方制度的理解與甲方的解釋相一致;

(9)工作過程中利用甲方資源形成的專利技術的申請權、所有權均為甲方所有;

(10)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係或可能將有業務關係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佣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11)乙方應當賠償並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3.2 甲方特此作出下述聲明和承諾:

(1)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將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平等協商確定;

(2)甲方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甲方將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按照有關規定通知工會,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將在乙方與甲方辦理完成交接工作之後支付。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將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4.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4.1 甲方應在必要的基礎知識(如工作紀律、業務技能以及勞動安全和衞生等)方面對乙方進行教育和培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工作條件。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另行訂立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

4.2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4.3 甲方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之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供予相關乙方、員工切實有效的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保護措施、設施、裝備、工具或相關之保險。

5.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5.1 乙方應實行 項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乙方特此同意應甲方的合理要求加班工作。只有在甲方相關部門經理事先批准乙方加班的情況下,乙方方可獲得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應依本合同第6.1條所列基本月工資計算。

(2)乙方特此認可並同意,由於其職責的特殊性,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如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須經政府批准,則乙方應在所有方面配合甲方以協助該項申請獲得批准。如無需政府批准或已經取得政府批准,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將自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工時制。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5.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5.3 甲方將根據相關中國法律法規及甲方政策執行有關工作時間、休息日、帶薪年假和節假日的規定。

5.4 如由於非因公患病或負傷,乙方需請假 天以上,必須向甲方提供由甲方指定醫院/診所的醫生出具的書面通知、信函、證明或其他形式的書面文件,以證明該等非因公患病或負傷。如未提供該等書面證據,則此等請假將被視為無故曠工,導致甲方從乙方的月基本工資中按比例扣除與無故曠工時間相應的薪金。

5.5 在法定的醫療期內,乙方應當享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保障金。

6. 薪酬、社會保險和勞動保護

6.1 乙方的年薪在扣繳適用的税款以及乙方所需繳納的社會保險(或其他)費用之前為¥ ,大寫人民幣 元整。該金額包括乙方12個月月薪,每月月薪為¥ ,大寫人民幣 元整和相當於月薪金額的年底額外獎勵。只有當乙方全面履行了本合同且履行期滿12個月,才有權領取年底額外獎勵。如甲方實施新的工資制度或調整工資水平,甲方可對乙方的月基本工資進行調整。

6.2 甲方應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之規定並可根據甲方薪酬政策,如員工工作表現或年度銷售業績等,向乙方支付可變的而且是非經常性的額外獎金和獎勵和/或其他款項。甲方應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之規定與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支付任何獎金和獎勵和/或其他款項。

6.3 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工資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個人賬户或以其他雙方認為適當的方式支付。

6.4 甲方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從薪酬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6.5 經甲方管理人員批准的公務出差將由甲方報銷費用。

7. 個人行為和勞動紀律

7.1 甲方承諾在一切活動中均保持最高標準的誠信度。這一承諾將通過多種途徑實現,其中之一為確保要求所有乙方均以最高的正直誠實標準行事。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應力爭成為誠實、公正和可信的甲方形象代表,對待同事、客户和業務夥伴應不卑不亢。

所有乙方(無論是全職還是兼職)應當以這些價值觀為行為準則,遵守並簽署甲方《道德規範與行為準則》。一切商業決策和行動均須從最有利於甲方的角度出發,並以符合甲方最佳利益的方式執行。任何干擾或可能干擾乙方就甲方事務作出獨立和良好判斷的投資、權益或關係均應避免。

7.2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照上述規章制度對乙方實施獎懲。

7.3 乙方須忠實、全面地執行甲方管理層和/或甲方董事會決議作出的指令。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將被視為對甲方紀律的嚴重違反。

7.4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為個人或第三方利益從事任何其他業務,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亦不得在任何私人或官方組織中任職。乙方同意在正常工作時間或甲方業務需要的其他合理時間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未經甲方事先許可,乙方不得在任何董事會任職或擔任任何上市甲方的董事。乙方不得持有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或者降低或影響其工作表現的外部利益。

7.5 擔任經理職務或其它公司高級管理職務的乙方還需遵守《公司法》的第六章有關甲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的規定。

7.6 乙方確認已知悉並詳細閲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7.7 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於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閲讀、理解並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7.8 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並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8. 合同解除

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勞動關係,或以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或者,在乙方不符合有關該行業或該崗位的相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的資格的情況下,乙方不能從事甲方給其分派的其他工作。雙方同意,甲方有權決定現有的其他空缺崗位是否合適。視乙方醫療期的長度以及乙方工作的性質,並根據甲方業務或生產需要(由董事會確定),甲方有權聘用他人履行乙方的工作職責。在這種情況下,乙方醫療期期滿後,甲方將根據本第8.1(1)款努力為乙方安排其他合適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指乙方①不能嚴格按照甲方管理層的指示履行本合同、雙方之間的其他協議或相關甲方政策中所規定的職責,和/或②履行職責無法達到人們對擔任類似職務或從事類似工作的乙方所普遍期望的水準,並且對其進行正常的崗位培訓或被重新分派至甲方另一現有崗位(此崗位的職責和工資不必與原崗位相當)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甲方遷址、吸收合併、資產轉讓、重組、甲方的工廠、分支機構或部門關閉、與乙方相關的業務被出售等,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無法在協商開始後十五(15)天內就本合同修訂事宜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甲方董事會確定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為避免環境污染而遷址,董事會認為確需裁員的。如甲方董事會確定甲方確需裁員,甲方應向乙方説明情況,允許乙方(或工會)在一(1)周內對甲方的裁員計劃提出意見,並將裁員計劃和乙方(或工會)的意見提交當地勞動部門;

(5)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經提前通知也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該等嚴重違反包括但不限於違反保密義務、違反排他性受僱於甲方的義務、違反保持職業資格的義務、違反勞動安全和衞生規定、未經部門主管事先書面批准連續缺勤 個工作日、拒絕執行董事會或甲方管理層指令、在為甲方工作時有過激行為、在履行工作職責時酗酒或吸毒、嚴重違反本合同(包括本合同第3條項下的聲明、保證和承諾)以及嚴重違反甲方政策和程序;

(2)乙方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例如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之便詐騙、違法或謀取私利、違反有關職務賄賂或商業賄賂的中國法律法規、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違反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國際商業交易活動反對行賄外國公職人員公約》(OECD Convention on Combating Bribery of Foreign Public Officials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經甲方董事會認定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乙方和甲方約定或中國法律和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3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且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二)項之規定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8.4 一般而言,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三十(30)天的事先書面通知後辭職。但是,鑑於乙方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發出三十(30)天以上但不超過六(6)個月的事先書面辭職通知。如果乙方在服務期(定義見下文)內辭職,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第8條賠償甲方。

8.5 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

(3)雙方未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各自的義務達三個月;

(4)甲方經營期限屆滿;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要法律禁止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即不得根據本合同第8.1條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除非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另有規定;

(2)乙方非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乙方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7 乙方受到任何紀律調查時,甲方可暫停乙方的職責。如調查顯示乙方有違紀或違法行為的,則甲方有權根據第8.2條解除本合同。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甲方在乙方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暫時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甲方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乙方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乙方的損失,可由乙方本人依據《國家賠償法》要求向有關部門賠償。

8.8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之規定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況,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裁減人員,依據該條款第一款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9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之規定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定經濟補償金: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乙方固定期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

(2)因《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10 勞動合同期滿,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11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全部經濟補償金應在乙方與甲方辦理完成交接工作之後支付。

9. 違約責任和賠償

9.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該違約方將就該等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但下述兩種情況例外:

(1)雙方特此同意,如果甲方被視為在違反本合同或違反中國法律和地方法規的情況下非法解除本合同,則可能支付的損害賠償金的最高限額為法律明文規定的數額。乙方特此同意,在此等情況下,繼續受僱於甲方無益於任何一方,因此不會要求復職,並且同意,本條規定的損害賠償金將是其可獲得的唯一救濟;

(2)作為培訓乙方所花費的時間和費用的對價,乙方特此承諾,其在雙方另行簽署的培訓合同中所述的期限(“服務期”)內不會從甲方辭職。如果乙方在服務期內辭職,其同意按照雙方簽署的培訓合同的條款和規定對甲方進行賠償。乙方亦同意向甲方償還甲方因招聘乙方所花費的全部費用。

10. 勞動爭議的處理

10.1 在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適用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爭議解決程序。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爭議。

10.2 如協商開始後三十(30)天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爭議的,爭議一方或雙方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1. 乙方專有信息協議

11.1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付由乙方控制的、載有保密信息(定義見僱員專有信息協議)或者(定義見第11.3條)或屬保密性質的所有副本、手冊、信函、筆記、清單、報告、文檔、打印件、文件以及所有其他資料或物品。乙方將進一步向甲方歸還交由乙方保管的所有屬於甲方的設備、工具和裝置(如:手提電腦、傳呼機、手機等)。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會就與甲方相關的任何事宜向報刊、電視、電台或其他媒體的任何代表作出或發表(或促使或安排作出或發表)任何口頭或書面聲明。

11.3 在乙方受僱期間,乙方可以接觸保密信息,包括關於甲方的以下各類信息(合稱“保密信息”):

(1)財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收益、資產、債務、價格、定價結構、購買量或銷售量或其他財務數據的信息,無論是與甲方總體相關,還是與特定產品、服務、地理區域或時間期限相關;

(2)供應和服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貨物和服務、供應商名稱或地址、供應合同或特定交易條款的信息或有關潛在供應商的信息,該等信息應不為公眾普遍知悉,或者,雖然已為公眾普遍知悉或普遍可得,但不同供應商的組合或對某一家特定供應商的使用能為甲方帶來優勢,而其詳情不為公眾普遍知悉;

(3)營銷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關於由或代表甲方正在進行的或擬開展的營銷方案或協議的具體情況、銷售預測或結果或有關即將發生的交易信息;

(4)人事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員工的個人或醫療記錄、薪酬或其他僱用條款、實際的或擬議的晉升、僱用、辭職、懲罰、解聘或相關原因、培訓方法、業績或其他人事信息;

(5)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過去、現有或潛在客户的資料、客户的建議書或與客户達成的協議、客户帳户或信用狀況,或有關實際或潛在客户的其他信息;

(6)技術、訣竅、數據、專有信息和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在生產過程中取得的或僅為甲方而存在的任何技術資料,技術文件、軟件、圖紙、樣品、成份、視覺演示、口頭披露的專有信息;

(7)甲方內部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甲方內部文件、程序、操作方法、董事會或管理會議的紀要、僅供內部使用的口頭或書面通訊;

(8)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

11.4 由於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乙方將有機會知悉並使用保密信息。就保密信息而言,甲方和乙方視他們之間的關係為保密的關係。因此,在受甲方僱用期間和之後,無論乙方的勞動關係因何種原因解除也無論以何種方式解除,乙方同意:

(1)對保密信息永遠保密,且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直接或間接向任何實體(甲方、企業、個人或經濟組織等)或個人討論、交流、傳播或以其他方式披露保密信息,並且不得基於任何與甲方無關的身份、職務或業務對上述信息進行任何未經授權的複製或使用;

(2)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僅為與甲方相關的正當理由而使用保密信息(該等信息因該等理由而被披露或發現),並且之後不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理由使用該保密信息;

(3)採取一切為阻止擅自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或為保護甲方在保密信息中的權益而被甲方視為必要或正當的行動。

11.5 乙方認可並同意:

(1)對本第11條的任何違反將為甲方帶來即時的、不可彌補的損害;

(2)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害可能很難或無法衡量;

(3)任何補救都不會是充分的。

因此,如對本第11條有任何實際或即將發生的違反,甲方將有權向法院申請採取一切依據中國法律規定之相關途徑以獲得救濟以及/或可以獲得的任何其他適當的補救措施。上述措施系甲方根據本合同或法律可另行獲得的其他救濟以外的救濟,且不會限制任何該等其他救濟。

11.6 除中國法律和法規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職責或責任之外,乙方認可並同意,根據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2和第102條,20__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23條第一款,如果由於乙方違反本第11條項下的保密義務而使甲方遭受任何經濟損失,乙方將依法對該等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1.7 乙方同意,在乙方與甲方的勞動關係解除或期滿後兩(2)年內,乙方不會招攬甲方任何員工或向其提供工作機會,並且乙方不會招攬甲方的任何客户。

11.8 乙方承認並同意,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及之後,甲方可以為中國境內外的業務目的而收集、保管和轉移乙方的個人信息。個人資料的收集僅限用於合法和相關目的,為確保甲方所持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可採取一切可行措施。甲方將採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個人資料的安全,避免他人未經授權或意外獲得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該等個人資料。

11.9 本第11條的規定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繼續有效。

12. 其他規定

12.1 本合同簽署中、英文正本各一式兩(2)份。每一方各執每種文本的一(1)份簽署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英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中文文本為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2 除非本合同中另行規定,否則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訂均須經雙方協商後達成書面協議。

12.3 如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與甲方的規章制度牴觸,將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將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處理。

12.4 本合同未規定事宜將根據國家和地方法規處理(如存在此等法規);如國家沒有相關規定,該事宜將由雙方協商決定。

12.5 本合同受中國法律和相關地方法規管轄。如果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由於本合同日期之後任何中國新法律、法規或規定的頒佈或任何中國現有法律、法規或規定的修訂或解釋而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則雙方應立即相互協商,並盡最大努力實施任何必要的調整,以使每一方從本合同中獲得的經濟利益不低於在上述法律、法規或規定未經頒佈、修訂或解釋的情況下其本應獲得的經濟利益。

12.6 乙方簽署本合同即確認收到和理解甲方規章制度,以證明其同意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此外,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以後對規章制度所作的任何變更或修訂。

12.7 任一方依本合同的規定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訊(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本合同發出的任何要約、文件或通知)必需通過掛號郵件、甲方電子郵箱系統發出或由專人送遞。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如以掛號郵件發出,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通訊視為在郵戳日的二(2)天后收到。所有通過掛號郵件發出的通知和通訊均應發往文首載明的相應地址,若一方或雙方(視情況而定)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上述地址,則採用更改後的地址。若一方或雙方(視情況而定)更改地址未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上述地址,則視上述聯繫方式為有效聯繫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郵政編碼

現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 元,試用期間工資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 元,試用期間工資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 。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 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製造業簡易勞動合同》簽署頁]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12.8 如果本合同的一條或多條條款依法被判定為無效,其餘條款應保持充分有效。

12.9 甲方放棄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行為追究責任,並不構成也不得理解為放棄對此後違反該條款或本合同任何其他條款的行為追究責任。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名)家庭住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7

甲 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 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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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務協議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勞務協議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務協議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勞務協議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 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務協議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 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務協議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務協議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勞務協議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勞務協議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 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勞務協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勞務協議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勞務協議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 證 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

甲乙雙方要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書。

二、職責範圍:_____前台桌面、會議室、經理室、綜合辦公區、會計室及陳列的辦公設施。

三、工作職責:_____

1、服從工作安排,完成在指定時間內的一切工作任務。

2、保證責任範圍內的清潔、乾淨、無塵土。

3、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需提前請假通知甲方,誤時時間扣除當日工資或則日補班。

4、在做經理室工作時,不得擅自動用經理的物品、不得翻閲。

5、損壞的物品,按原價賠償,從工資內扣除。

四、工作時間:_____

每日工作 _____個小時,雙休。 工作時間為:_____

五、薪資:_____每日25日發薪。國家規定最低每小時_______元。本公司支付每小時_______元。

六、保險福利待遇:_____

乙方自行購買社會保險,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_____

甲方提供乙方勞動所用工具和勞動保護工具,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動。在工作期間盡職盡責。

八、解除協議:_____

甲乙雙方需解除本協議,提前兩天通知對方。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分別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字)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共 ______年 ______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將安排乙方在 生產車間 (地點)從事 縫紉車位 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額定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服從甲方工作時間調整安排。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春節的休息、休假的權利;具體事宜由甲方通知。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約定工資為:工資實行計件制,多勞多得,年終有年終獎。

第七條、自______月起,工資至年底放假一次性付清,年底放假之前每月可以支取相應的生活費。

五、規章制度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擅自離職的,並給甲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條、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乙方因故意或違規操作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因乙方涉嫌違法被相關部門處罰或者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開除、辭退的人員,除未領取的勞動報酬(即基本工資)外,公司不支付任何性質的賠償金或補償金。

第十四條、乙方因故意或違規操作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其他

第十五條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甲方廠區內大門左側宣傳欄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12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臨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_____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

(三)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合同範本《裝飾公司勞動合同》。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於:______(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有關國家有關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政策,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鑑證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為每日__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____元。

(三)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 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五)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及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六)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_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和第六條第六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批准應徵入伍的。(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癒,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 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

(二)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三)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四)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五)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元。

九、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一)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鑑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一、本合同自勞動部門鑑證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____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____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____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九條第

(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

第九條第

(三)項、第

(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九條第

(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

第九條第

(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

第九條第

(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

第九條第

(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

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

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

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

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________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15

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私營企業,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XX年 12 月 1 日至XX年12月1?日止,為期兩年。

2. 在期間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公司條件,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當月出勤工資和政府規定的補貼。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影視後期製作 工作。

2.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3.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 甲方實際每週工作6天,休息1天。

2. 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3.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

4. 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准,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薪酬、獎金和補貼(除國家規定補貼外)。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 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認乙方月底薪1800元。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

2.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10-15日。

3. 甲方將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對乙方的工作考評結果,按其所擔任的職、級,不定期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還將按董事會制定的各有關規定及職工的勞動態度、工作效率,給予獎金和津貼。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 乙方工作期滿一年以上,甲方根據《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投保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2. 在職中國職工因工受傷的醫療、生活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工傷經過醫療終結後,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工作的,由單位分配適當工作。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內,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1個月,以後工作時間每增加1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在企業工作10年以上以及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有較大貢獻的,醫療期可由甲方決定適當延長。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4. 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並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 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被判刑、勞動教養的,以及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 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3)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企業調整而多餘的職工;

(5) 企業宣告解散或合營期滿的。

2.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 乙方因工傷在治療期間和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 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間的。

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 乙方有正當理由,不能或不願繼續工作,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4. 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誤餐補貼、交通補貼等福利費用,並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5. 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內受過甲方出資培訓(含間內、外實習進修)需延長合同期限,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如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自行離職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上崗工作不滿1年的,辭職或自行離職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以後工作每滿1年減免賠償培訓費的20%,合同期滿不賠償。

6. 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章程、制度》規定辦理。如需續訂,應在期滿前1個月雙方協商同意。

第九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勞動爭議

1.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2. 勞動爭議的程序為:

(1)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2) 協商不能解決的,可通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3) 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由爭議的一方或雙方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如本合同所列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應以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為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

常住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________,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此協議。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一、協議前提:

1、乙方願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受僱於甲方不違反其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訂立本合同。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3、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關的情況。

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並保證其執照、證件或資格在受僱期間的維持。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適當調整,乙方應當服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期限不超過_____個月)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雙方無需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現,經考核乙方不勝任原工作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否則,甲方可根據《民法典》及甲方規章制度依法視乙方為曠工,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調整工作崗位後,工資待遇亦根據崗位實際作相應調整。

三、工作時間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安排,乙方屬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甲方不再作加班處理。

四、教育培訓: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以提升自身素養與職業技能/乙方自願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正常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培訓不計入加班時間。

五、規章制度: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合理規章制度(見《員工手冊》);遵守職業道德;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作出相應處罰(包括罰款、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要求賠償。

4、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後_____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及甲方規定和合同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或公司規定履行交接義務的,或者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不辭而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補償中予以扣除,工資、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6、乙方正常離職的,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

(2)拒不辦理離職手續的;

(3)因無法聯絡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六、送達條款:

1、甲乙雙方向對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對方均應配合簽收,否則發送方以可確認收悉的方式,郵寄至勞動合同首部載明的甲方地址、乙方現住址或户籍地址,郵件一旦發出,即視為送達。以上內容為勞動合同補充內容,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_ __月_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日止,共_ 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 _ _年_ __月__ _日起至__ ___年_ __月__ _日止,共 _ _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民法典》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民法典》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民法典》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民法典》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1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民法典》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民法典》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三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民法典》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

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民法典》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19

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合同約定的終止情形

出現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

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

第四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工程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春節、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四、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六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七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八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

勞動報酬,工資計發形式為月薪(含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 元,年終固定獎金 元,年終浮動獎金0至 元。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6日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下述保險(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乙方要求自行解決或放棄社保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

聲明的等。

(2)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後合同義務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二十七條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扣除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除按合同二十條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十一、培訓服務期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規定

第三十三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第三十四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三十六條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20

甲 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職工):_______________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 )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止。

(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本民法典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xx年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 )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_____年____ 月______ 日止。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 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 個月以上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 日;合同期限在 年以上3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 日;合同期限在3 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 個月。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 東莞 市 長安 鎮街(區)新民 社區(村) 新民路7號a棟二樓東莞旭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廠區(公司、門店)的 生產 部門普通操作員工 崗位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並按以下第( )項明確

(1)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衞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衞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衞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 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每週工作 5 天,每週至少休息 天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正常工時制度。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以 (周月季年)為計算週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 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 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 )( )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 )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 一 個月,試用合格後工資按照 xx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貼,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祕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新籤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離職連續 3天后或 年曠工屢計超過 0 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並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供職的(提前3 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2 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 )~(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

(1)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

(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 )~(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 )~(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 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 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 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 年支付 個月工資, 6個月以上不滿 年的按 年計算,不滿6 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 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 倍限額支付,並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 2 年。

第三十一條 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並在 5 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違反合同責任

第三十二條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 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 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 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牴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21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____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____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____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籤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____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或受委託的項目部):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係,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1、不足一個月時間的用工:從________年____月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設試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為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  從事(工種):  數(質)量要求:  

三、勞動報酬  

1、工資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資的,每月人民幣 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資的預付 ‰,計人民幣  元,餘款待任務完成後全部付給。  甲方應制作工資發放花名冊,並由乙方本人簽字或書面委託他人代簽,領取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 元。  

五、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其它約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23

________房地產諮詢服務有限公司茲決定聘用 為本公司土地估價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此合同。

甲方:__________房地產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對乙方實行聘用制,按評估業績評定其貢獻。

二、甲方對乙方的報酬與勞動成果掛鈎,多勞多得。

三、甲方必須依法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必須按時兑現所做的承諾,充分調動乙方工作和學習的積極性。

四、甲方必須為乙方作好各項社會性福利工作,如不能保障,乙方有權辭職,甲方不得以任何經濟制約方式滯留。

五、乙方一經聘用,必須遵守公司的章程及各項制度,維護本公司利益,兢兢業業完成本職工作。

六、乙方不得兼職其他土地評估機構,一經發現公司有權報估價師協會申請取消其評估資質。

七、其他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原則共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房地產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小型公司勞動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 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甲方:乙方:日期:

標籤: 勞動合同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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