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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聘用合同(精選16篇)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精選16篇)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1

聘任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精選16篇)

受聘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第一條 甲方聘任乙方在_________部門_________崗位工作

為保證甲方崗位聘任制度的順利實施,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以下簡稱“上述文件”)精神,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聘期

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試用期。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解聘。聘期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聘期內完成“上述文件”規定的職責;

2.乙方還應完成下列任務:

(1)參見附頁乙方申請表中的工作目標和計劃措施等;

_________。

第四條 崗位待遇

在乙方完成第三條義務、並經考核合格後,甲方兑現乙方基本年薪_________元。

具體發放按_________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甲乙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的履行和甲方對乙方的考核、晉升以及本合同的解除,按_________以及配套細則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附則

1.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外,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的約定;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處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於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

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民辦學校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自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其中實習期限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實習期滿後甲方組織考核,合格後正式上崗。

二、工作崗位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要求: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維護甲方形象,認真履行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乙方對外代表學校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學校授權方X,未經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服從學校的獎勵和處罰方案。

第七條 乙方實施教育教學過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做好包括潛能生在內的全體學生的輔導工作,努力提高成效,嚴禁體罰學生。

第九條 乙方在教學工作中必須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全面落實教書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學生的文化成績、思想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

第十條 乙方在教學工作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教學研究活動、教師培訓活動和師生公益活動。

第十一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接受各級主管的領導,不得任意推拒學校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不斷進行教學研究,加強自身的學習,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質和教育教學教研水平,以成為"學者型、科研型、創新型"名師為目標。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團結同事,發揮集體智慧,形成嚴謹,團結、合作、進取、創新的團隊。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乙方義務:____________

1、履行《義務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的教師職責和義務;

2、遵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的教師行為規範;

3、愛崗敬業、務實求新、業務過硬、效果優良,實績達到崗位目標的要求;

4、盡職盡責,教育學生,培養學生,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學生;

5、遵守學校務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從安排,及時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

6、團結協作,與人為善,維護學校榮譽,維護學校團結統一;

7、艱苦奮鬥、勤儉節約、關心學校的建設和發展,及時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8、遵紀守法,開展健康有益的娛樂活動,不賭博,不打牌,不違法亂紀。

9、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寒暑假要開展招生工作。

第十五條 乙方權利:____________

1、依法享有《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等所賦予的權利。

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喪假,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學校有重大事件除外)。具體標準按上級指示執行(即帶薪休假)。

五、勞動報酬: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乙方實習期間工資為 元/月,不享受津貼和獎勵工資。

實習期滿正式上崗後的工資為結構工資制,按月發放。分為基礎工資、課時津貼、班主任津貼、教學獎、月勤獎。

1、月總工資為 元左右(寒暑假除外)。

2、寒暑假生活補貼:____________寒暑假 元。

3、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

4、每月按兩大周發放課時津貼,每學期開學和結束時不足月按實際課時發放津貼。

六、勞保福利和待遇: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春節、教師節、中秋節、端午節享受學校福利,

第十八條 教師子女就讀本校,在合同期間,只收取基本費用,在校住宿或就餐按半價收取。

第十九條 經校領導班子同意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各種會議,各種學術活動,期間的工資,培訓費、差旅費的報銷按國家有關政策和縣教育局的規定及學校相關制度處理。

第二十條 女教師產假結束後仍到學校來工作的,可享受600元的產假補貼。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X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工作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學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給甲方或學生造成重大利益損害的;

5、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從事第二職業,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沒有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違反計劃生育規定或受到其他行政處罰,致使本合同不應繼續履行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X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不能勝任本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後,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後,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遇有本合同"乙方權利和義務"條款中所述各項權利甲方不能落實,且經乙方正式提出一個月後仍不能解決,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解除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再與乙方續訂合同:____________

1、乙方在聘用期內,在學校目標管理考核評價中,沒有達到學校的要求和標準,被證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

2、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2、3、4、5、6、7款情形的。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雙方約定時,因甲方違反約定,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各項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特別約定: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1、自解聘之日起,學校停發工資和各類津貼、獎勵等。

2、因乙方侵犯學生人身權,財產權而引起的民事賠償責任乙方依法承擔。如甲方因此承擔連帶責任區,則甲方在履行連帶責任後,有權向乙方依法追償。

3、因乙方工作失誤或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師生人身傷害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究相應責任。

4、乙方應嚴守甲方祕密,不得對外泄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依法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3

聘任方:________學校(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受聘崗位: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條乙方的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

一、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教書育人

二、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1.教學任務(包括承擔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博士後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

2.科研任務:_______

3.學科建設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工作目標及任務,對乙方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乙方的工作任務,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的各項合法權利。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獲得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2.若甲方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申訴。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本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

第四條考核與續聘

1.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本合同期滿後進行聘期考核。考核時,乙方須向甲方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填寫相關考核表。

2.對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聘期考核合格者,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續聘合同。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乙方在聘期內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可視其情節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解聘,終止本合同。

2.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對乙方解除聘約後,允許乙方有1-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乙方除享受基本工資外,不享受甲方其它的福利待遇和津貼。

3.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辭聘。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有三個月以上時間不在甲方工作時,甲方可予以解聘,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5.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6.本合同聘期到期時,如甲方沒有續聘乙方,則本合同自動中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時間計算,每少________年,應支付的違約金為_________元。

2.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七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學院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3.本合同中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4月19日至1月15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3000元人民幣/月薪資報酬,工作時間按26天/月按計算。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45分鐘/節課或50分鐘/節課按培訓中心統一規定)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解決培訓中心內部學生教學科目課業疑難,不得推卸責任。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具體請參考照《教員日常行為守則》。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和安全。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及上課時間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需在每月28號的支付乙方上一個月的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的;

(2)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宣佈破產,轉賣的;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因個人身體原因,產生疾病或重大身體變故,甲方不承當責任。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視違反合同條約,應當支付全額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

7。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雙方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並看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首先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造成的後果再另行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5

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子信箱:

乙方(輔導教師):

出生年月: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任職時間: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本中心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籤以下合同:

第一條工作崗位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_________教師工作。如果職務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的工作職務。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第二條聘期

本中心首次聘期為_________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工作目標

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第四條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完成中心教學任務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樹立中心形象。

第五條職業道德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中心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中心聲譽。

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第六條工資待遇

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中心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工資=基本工資700.00元+獎金100.00—400.00元不等。獎金的發放主要依據教學態度、教學質量、招生表現、學生評議、家長評價以及中心負責人評議等。

第七條成果獎勵

1、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輔導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輔導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2、乙方在聘期內做出突出成績的,甲方應積極給予鼓勵或資助。

第八條中心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中心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中心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中心及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第九條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經聘用單位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徵入伍、調出本中心到其他單位工作。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解除的處理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以協商為前提。

2、甲乙雙方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歸還甲方在聘用期間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設備和財產。

3、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2、若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5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聘用職位及期限  職位:教師  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報酬

1、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工作期間每月工資報酬。

2、工資為 元月,試用1個星期(試用期間合同簽訂日起工作未滿一個月的不付工資) ,遵守考勤制度,合同簽訂之日起到下個月的當日為一個月。

3、上班時間為:早上7:00-18:00(夏至)  早上7:30-17:00(冬至)

4、請假一天扣除當天工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遲到、早退、外出一次(15分鐘以內),扣工資5元。遲到、早退、外出20分鐘以上扣10元(超過一個小時視為曠工)。班內如有事故發生,按事故輕重情節處理。

5、工作期間甲方供乙方中餐,不提供住宿。

6、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彙報;

2、服從園長及教研組長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各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____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户外活動時間及遊戲時間;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經常與家長聯繫,落實與家長雙向溝通,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使“優質教育、愉快教學、健康成長”等得到充分體現;

7、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8、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製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9.園內舉辦的各型活動之準備與執行等各項工作;

四、教師要求  教師必須持有身份證、健康證、教師上崗資格證、畢業證原件、普通話測試證原件、教師資格證原件以便備案。

五、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國小、國中、高中一對一)按約定取得50元、60元、80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國小、國中小班教學)按約定取得50元、60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

週一到週五的託管班工資方案:以月為單位,每月基本工資300元,另外每位同學60元(第一個月每位老師限帶10人,從第二個月起按個人教學能力增加學生人數)

註明:

1、每次課兩個小時。

2、國小生期中或期末考試每位同學達到90分以上者,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2元(一對一學生增加5元)國中生達到A線者每次課增加3元課時費,個別學生另作要求。

3、託管班的學生下個月續費者獎勵5元/每人,流失一個罰款20元。

4、工作滿一年者每個月基本工資增加一百。

5、小班學生以六個為基準,學生每多出一個人,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5元。特別情況另行通知,達到雙方意見統一。

6、學生試課成功,在交費的第一時間將獎勵該老師50元/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每週四晚上之前將本週末上課內容發送給甲方);按時到崗、認真上課;保證每次課時(45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條其它事項

1。若乙方在試講和授課期間,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學生及家長達成協議帶走甲方資源,經證實,乙方給予甲方500元課時費的違約金或甲方在乙方課時費中扣除。

2。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4。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提供場地與品牌資源,並負責整體運營及市場招生管理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任務:乙方負責的相關教學工作。

課程名稱:

教學時間:由甲方統籌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教學工作需求的條件;

2.根據工作需要和--藝術學校的規章制度及本協議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3.對乙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

4.依據考核、考查情況對乙方實施相關獎勵;

5.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教師,給予相應獎勵。

6.按照本協議及--藝術培訓學校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從事教學工作應得的課酬及獎金。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認真如實填寫教師信息表;

2.嚴格按照課程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授課。授課一週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中心教務處審查,合格後備查;

3.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督查,並及時參加中心組織的教研活動,參加中心組織的相關會議;

4.在乙方工作期間,須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5.在甲方進行招生過程中,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招生;

6.在合作期內,必須服從統一管理,不得擅自解除合作協議;

7.根據本協議及--藝術培訓學校的有關規定取得甲方支付的課酬及獎勵。

第五條甲方支付乙方報酬的形式:

1.課時費的支付:每次課程為180分鐘,90分鐘休息一次,每月按課時計算:8人(含8人)至16人(含16人)保底100元/次;超過16人每多1人加5元/人次;8人以下按照學生實際人數五五分配(注:安排免費體驗試課的學生則不算人數。)

2.課時費支付時間:每月15日支付上月課酬。

3.甲方將對乙方在本學期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合格後甲方在學期末可視情況給予乙方獎勵。

第六條協議生效後,在約定的服務期內,乙方若確有實際困難,不能履行協議,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擅自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應支付給對方與本協議所教全年課時數相應全額酬金的違約金。

第七條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在甲方周邊2公里以內進行相同教學活動,並且不得將甲方的生源直接或者間接轉入其他同行機構或個人,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第六條中所涉及的違約金或向相關部門提起申訴。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教務處備案。

第九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有關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受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

1.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為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每滿一個學期可以享受一個寒假或者暑假的帶薪假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的時間大於三分之二學期的,按滿一個學期計算。

寒暑假工資包括: (寒暑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或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須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該寒假或者暑假工資;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聘用單位)乙方:____________(受聘人)

名稱: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教師資格種類: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第二條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合同期限為以下第種: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於________年,但乙方提出簽訂期限低於________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__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__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包含試用期為個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________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元/________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元/________月。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為(當或上)________月工資的發放________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________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________月的工資。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合同期內包含寒暑假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九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資。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並被司法機關採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或者____________年內累計曠工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11

因_________化工學校(以下簡稱甲方)教學工作需要,經協商,決定聘用同志(以下簡稱乙方)任課程授課教師,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學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同意簽定如下勞動合同:

一、聘用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治學嚴謹;

2、能獨立承擔一門課程的教學任務,具有先進的教學理念,能使用先進的教學手段和設備;

3、對所授課程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並有一定的實踐技能;

4、乙方年齡必須在十八歲以上,男性在六十五週歲以下,女性在六十週歲以下,身體健康;

5、乙方應持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本人學歷或能力的有效證件在甲方教務科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工作任務及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教學工作需要,擔任班級課程的授課工作,並按甲方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責任規定的具體質量要求按質完成教學工作;

2、甲方必須認真執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備的教學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安全;

3、甲方為乙方提供教學工作必需的校歷、教學進程表、教學計劃表、教材(及配套的教學參考書)、備課筆記本;

4、乙方在教學過程中應切實履行教師職責,悉心備課、嚴謹執教,堅持課後輔導,認真批改作業和登記成績,按教學要求擬定試卷、批閲試卷、總評學生成績、寫出試卷分析。

三、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甲方的教學任務後,在甲方本部教學區的聘用教師均按實際完成的教學工作實行按課時計酬,甲方按15元(人民幣)/(課時)標準支付乙方授課酬金;在阜陽教學區教學的聘用教師按1200元/月支付課酬(不支付其他項補貼);

2、乙方因公致傷、致殘並經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證明,需要給予治療的,甲方按有關規定報銷醫藥費,解聘後由甲方補發乙方一至三個月的計劃授課課時課酬作為解聘後的醫療補助費。但如屬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在上下班之外非因公致傷致殘,或在合同期內乙方自行離聘者,不享受醫藥補助費待遇;

四、解聘規定:

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不能繼續承擔教學任務;

(2)乙方在聘用期內,後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根據職責範圍和崗位責任,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教學任務的;

(4)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而被勞動教養或被判刑的,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五、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領導,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任課期間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課,有事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如事先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能到堂授課,甲方將對乙方給予批評教育,扣除相應的教學課時酬金、罰款直至解聘。

六、其他事項:

1、乙方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應按原價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因個人原因,本人不能到崗履行授課職責,須至少提前一個星期向甲方請假,本人不得私自找人替崗;

3、授課期間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授課,如系臨時停課未能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到校後不能正常授課,甲方對乙方課時費應予支付;如系階段性停課,甲方應支付乙方該階段計劃授課課時的60%課酬。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終止合同。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繼續簽定聘用授課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校黨羣辦一份。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為_________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協議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聘期內甲方保證乙方全職在_________特聘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外出合作研究、進修、培訓任務的除外。從海外直接應聘的特聘教授人選如有特殊情況,聘期內保證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崗位上工作時間不少於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協議。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工作目標

1.乙方願意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2.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_________

第四條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包括承擔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博士後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_________學時以上。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2.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核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3.學科建設任務:

(1)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2)乙方在考核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誌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___大學);或考核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誌(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___大學)。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

5.隊伍建設及其他任務: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條禁止兼職

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第六條教師道德

1.乙方應當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第七條科研條件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為乙方申請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為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以下便利:

(1)實驗室及儀器設備條件:_________。

(2)科研配套經費:_________。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選聘):_________。

(4)辦公條件:_________。

(5)生活條件:_________。

(6)招生條件(包括指導博士,碩士研究生及指導博士後工作人員,高級訪問學者等):_________。

第八條作品署名

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須同時署作者及作者單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九條監督與備案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教學與科研進行監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2.乙方應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檢查,並參加必要的教研活動。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教學大綱授課。開學一週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所在系(部)審查,合格後備查。

第十條考核

1.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乙方須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考核委員會)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並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甲方根據院系意見確定考核結果。

2.對考核不合格者,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解除聘任協議。

3.乙方三年聘期結束後甲方對乙方進行屆滿考核,依據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明確考核等級,並依據考核結果以及工作需要決定續聘與否。

4.考核結果作為工資,職位津貼發放和繼續聘任的依據。若乙方經考核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職位津貼,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協議。

5.甲方應保證行使考核權時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規定程序,並保證相應的透明度。乙方對考核結果不滿時,有權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一條工資和福利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含税金)。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為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關住房的待遇按學校現行政策執行。

5.公派出國(出境)按照學校教職工出國(出境)辦法執行。

若出現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權益。

第十二條成果獎勵

1.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兼職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兼職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2.乙方在聘期內做出突出成績的,甲方應積極推薦申報有關獎勵或資助。3.乙方在本校每連續工作滿五年,在學院允許的前提下,可享受6個月的學術假,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學術假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學術假的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減半;乙方要求享受學術假,需提前6個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4.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項目,或參加重大課題研究工作並且在項目中負有較重要責任在課題進行期間,可申請額外享受不超過二年的有薪學術假,在享受學術假期間,乙方教學工作量免於考核。

第十三條校方對協議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在媒體公佈解聘消息的權利。

2.聘用協議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協議: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聘用單位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內及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7)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8)受聘人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9)乙方經學校學術委員會確認,有嚴重違背學術道德,違反學術規範的情節;

(10)乙方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或出國人員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或在一個月內經兩次書面催促明確拒絕歸校。

第十四條受聘方對協議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協議。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協議,未按協議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經聘用單位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徵入伍、調出本校到其他單位工作。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報請教育部審核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的處理

1.任何一方解除協議須以出面形式通知對方,並以協商為前提。

2.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後,乙方應歸還甲方在聘用期間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設備和財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教授/副教授的名義從事學術及其他社會活動。

3.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協議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善處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協議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時間計算,每少一年,應支付的違約金為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協議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十七條乙方的申訴

乙方可就職務聘任,業績考核和紀律處分等方面的問題,向學校教師編制核定與職務聘任委員會提出申訴或投訴;申訴和投訴必需以書面形式提出,且必須充分説明理由。第十八條保密

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九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協議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有在校學生均已畢業或據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二十一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協議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13

一、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聘方(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 月

三、聘請待遇:

1.每月_____ 元,假期不付,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2.獎金:按教師考評方案兑現.

四、其它事宜:

1.乙方要服從學校(甲方)的安排,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學校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80%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學校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在本校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

5.乙方在聘期被學校解聘或經學校允許主動辭職,次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

7。乙方聘期已滿位續聘並交清各種財物,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照發,否則酌情處理。

8.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定日期: ____________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教師用 元作為押金。

3.需要辭職的,需前一個月向學校負責人打招呼,否則扣除押金。

4.需要請假的,需提前向負責人打招呼。

為了杜絕月月都有請假現象,現制定____月內有請假一次月底扣除 元工資。

需要請假的請及時與家長溝通並進行調課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人民幣月的授課報酬;甲方按月支付授課報酬。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以及甲方權利

1、給學生授課必須準備教案以及有關課程規劃,不得隨意進行課程;課堂做好回課、新課、預習工作。

2、按時上課、按點下課、不得提前下課以及推遲上課。

一經發現扣除本節課全部工資。

3、上課必須認真對待,教法新穎能吸引學生,不得使用老一套教法,強行要求學生學習以及敏感語言笨、慢、錯了等推薦鼓勵、讚美教學法。

4、佈置作業要合理,並且要求佈置課前預習作業,佈置的作業必須在課前回訪。

5、對學生進行考勤,對每節課沒來學生必須做好電話回訪工作。

對缺勤的學生安排適當時間進行補課;

6、有組織課堂紀律管理的能力,決不允許課堂中學生亂跑現象。

維持課堂紀律正常的教學秩序對學生如有突發意外情況的,乙方應及時和本中心負責人或家長聯繫並採取合理的應急措施。

7、保證教學質量的提升,學期末組織考試以及考級。

經常主動與本中心負責人聯繫,研究有關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接受教學質量檢查日常教學評價,及時反映學生的學生要求,對甲方的教學管理嚴格遵守,及時提出意見或建議。

8、乙方除特殊事由不得隨意請假。

如特殊事由不能按時間上課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9、乙方應做好教師本職工作,不得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合同。

乙方違法行為以及人身安全問題與甲方沒有關係。

10、乙方試聽學生按報名費用5%提成。

試聽未成功的不發放工資。

工資按課時記錄填寫為標準,不見課時記錄單不予以發放工資。

1

1、提前10分鐘到校備課。

不得踩點上課。

教學進度隨時記錄,不得進度太慢。

1

2、絕對不允許挖學生情況,負責扣除押金。

第四條

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五條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乙方: (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15

甲方:_____ 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崗位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四、工作報酬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支付按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病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依照《學校獎懲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全體教職員工説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子低於部分的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賠償金。

第三十一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單位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 _ ___ _ 乙方:__ _

法定代表人:___ _

委託代理人:___ _

年 月 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篇16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專任教師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 2個月。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三條 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於每下個月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説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1)第十四條。(2)第十六條。(3)第十七條。(4)第十九條(2)、(3)款。(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範》;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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