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勞動協議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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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勞動協議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實際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
崗位從事 ______________工種工作,擔任__________________職務。
二、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見習期)。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具體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時間
甲方對乙方實行第____種工作制:
1、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
(一)工資收入構成:
乙方的工資收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幾部分構成。
(二)工資標準:
1、試用期(見習期)工資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
2、試用期(見習期)滿後的工資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示範區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工資待遇調整按甲方工資分配製度和管理辦法執行。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並給對方帶來損害的,不承擔相應責任。
六、合同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後,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小組)或工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濰坊勞動協議書 篇2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於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週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e.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其它事項: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濰坊勞動協議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經 營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郵編: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用人單位不得招用童工(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使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元/月(小時)( 年度)。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甲方用工必須在一個月內與乙方訂立勞動合同,並在30日內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變動備案。
6.雙方應當仔細閲讀合同條款,已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明確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行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自 年 月 日起,完成 工作任務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日)。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乙方從事 工種(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工種(崗位)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為 。
2.乙方在生產(工作)中要按照工種(崗位)規定的數量和質量指標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 (定時、綜合計算、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為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工種(或崗位),綜合計算的週期為 ,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時間,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甲方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與甲方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就甲方工資分配製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甲方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後,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一)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日、小時)工資為 元(人民幣)。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元。
3.甲乙雙方約定工資按 執行。
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可以根據乙方所在崗位的變化進行調整和變更,但不得低於工資集體協議中確定的工資標準。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二)勞動報酬支付時間及要求
1.甲方要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實行月工資制的,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實行日、小時工資制的雙方約定工資支付時間為 。
工資支付日期遇到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應當在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甲方要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3.乙方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休假和產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間幾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其工資支付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甲方要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增長的情況逐步增加勞動者工資。
五、社會保險
1.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是甲乙雙方的法定義務。甲方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乙方應承擔的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享受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保護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作業,甲方應負責定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併為其採取相應的職業病防護措施以及提供的待遇為 。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對乙方進行專業培訓,並在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後上崗。
4.乙方系女職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對其進行特殊勞動保護。
5.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生產過程過程中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為: 。
八、保守商業祕密
1.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護措施的設計資料、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户名單、資源情報、產銷策略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如乙方屬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 元,乙方 年內不得在 (地域)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乙方如有違反,則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3.乙方如違反約定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並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培訓服務期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不包括以師帶徒),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雙方權利義務可通過簽訂培訓服務合同另行確定。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後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改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且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四)其他
1.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甲、乙雙方應當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經濟補償
甲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應當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相牴觸的,按現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勞動合同補充條款與合同的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當在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上簽字蓋章。
3.甲乙雙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關內容,必須共同在修改之處簽字或蓋章。本合同塗改或者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應交乙方的一份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十四、下列條款為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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