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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職工協議書(精選3篇)

勞動職工協議書(精選3篇)

勞動職工協議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乙方(職工):________

勞動職工協議書(精選3篇)

名稱:________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起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

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

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名或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

勞動職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化改革,促進開放,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最大限度地調動全體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促進企業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民法典},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雙方在自願和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籤訂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是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範和共同準則。

第三條 企業實行集中管理,凡企業範圍內的各__________、職工均應遵守本合同。

第四條 合同雙方都有義務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並在法律、法規範圍內,通過共同努力,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管理水平和職工待遇。

第五條 企業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權力。

企業及工會鼓動職工利用業餘時間學理論、學法律、學管理、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提高職工技能,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企業及工會禁止職工從事有損企業的行為和活動。

第六條 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

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之標準。

第七條 工會作為全體職工的代表,有義務引導職工政確處理與企業的勞動關係,有義務教育職工認真履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遵守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促進企業的發展。

工會應動員職工積極支持企業開展兩個文明建設,堅持改革開放,發展生產,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和經濟效益,教育職工與企業建成命運共同體。

第八條 企業應尊重工會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按時向工會撥繳經費,在研究,制定各項涉及職工利益的措施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支持。

企業制定的措施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二章 勞動關係的建立和終止

第一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工作的需要,有權自主決定招工的時間、條件、方式、數量。招工工作堅持男女平等、雙向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二條 企業分別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工會應幫助,指導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工會有權對企業執行勞動合同情況進行監督,並就違反勞動合同的情況向企業提出書面答覆,並委託工會在適當範圍內公佈。

第三條 企業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處理違紀職工,但事先應當徵求工會意見,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建議企業重新研究處理。

企業處理違紀職工和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決定和文件,實行工會會簽制度。

第四條 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第五條 企業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企業工會主席擔任。調解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調解結果應出具書面結論。

第六條 在勞動合同期間,如發生企業被兼併、合併、破產、拍賣或職工離退體、退職、死亡,勞動關係自然解除。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一條 企業堅持按勞分配,堅持個人收益向個人勞動成果及所在單位經濟效益相結合,通過嚴格考核適當拉開收入擋次。

第二條 企業實行以崗位技能工資為主的多種工資分配形式。

第三條 對於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報酬,企業依合法規章制度扣罰金額時,以保障職工最低生活為前提。

違反前款規定,企業須退還扣濫罰部分,並按扣濫罰部分_________%的金額向職工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工資以------形式支付給職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領取時,可由其授權的人代領,代領者必須在工資發放明細表簽名欄簽章方可領取。

第五條 工資必須按月支付,因故不能按時發放工資的必須向工會説明情況。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一條 企業實行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第二條 企業根據{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在保障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和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基礎上,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企業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工作時間,企業應説明情況,工會及職工應予支持。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過1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小時。

第三條 在法定節假日和公體日工作不能間斷的需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工作需要及用户急等交貨趕製急件的,通過與同級工會和職工協調方可加班。

第四條 下述情況,職工必須服從安排: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脅職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五條 企業實行的節假日及公體日;

元旦{一月一日}放假壹天;春節{農曆正月七年級;二;三放假叁天;國際勞動節{五月一日}放假壹天;國慶節{十月一日;二日}放假貳天;以上7天法定節假日如蓬公休日,應予順延。婦女節{限於婦女。三月八日}----;少數民族節假日根據規定執行。

第五章 勞動安全衞生

第一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各標準,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條 企業應當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高度重視安全主產。認真搞好勞動保護工作。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新建、改建、擴建、引進設備工程項目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三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防護及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和發放保健津貼。

第四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第五條 企業必須按時發放勞保用品。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認真搞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對不安規定穿,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企業有權拒絕其上崗或責令其下崗。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企業有權查處。職工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工會有權提出意見並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一條 企業應充分考慮自身特點,視工作需要招收部分女職工。

第二條 企業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育等為由辭退女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 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四條 在普級、普職、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

第五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景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它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温、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七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八條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哺育時間視為正常勞動時間,工資按_________工資加補貼執行。計劃生育假期間待遇按國家計劃生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一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變更合同;

{1}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衝突的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補充,完善和變更部分條款的

第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合同

{1}合同期滿;

{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業不能恢復正常經營生產,合同難以履行時。

第三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合同;

企業發生關、停、並、轉、抵、租、破、賣,原合同內容不適應時。

第四條 合同期滿---月前,合同雙方應協商擬訂新的集體合同或協商集體合同的續訂。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均需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履行手續後方能生效。

第八章 雙方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對企業、工會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企業、工會和全體職工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項條款。

第二條 企業要求全體職工努力完成企業經營針、生產、效益目標。企業履行合同中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衞生、女職工及成年工特殊保護等款的義務。

第三條 企業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

第四條 企業依法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其中勞動人事、勞動分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全員勞動合同制方案及企業經營方針、奮鬥目標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企業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努力實現。

第五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時,應提前30天向工會的職工説明情況,聽取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方可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時,應優先考慮錄用被裁減人員。

第六條 工會應教育職工努力完成勞動生產任務,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開展勞動競,提高文化素質、職企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的.職企業道德,推進企業文化建設。

第七條 工會應努力動員職工完成工廠制定的目標任務。

第八條 工會對企業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應予制止的糾正。

第九條 工會對違章指揮,有損職工安全的行為要求企業有關部門予以糾正和認真處理。

第十條 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工會有權要求企業有關部門予糾正和認真處理。企業應支持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為工會開展各種活動提供物質和經濟保障。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企業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徵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會議達成的協議,應記錄在案,並向職工公佈,經報勞動行政部門及上級工會認可後,產生法律效力,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查。

第二條 本合同及附件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則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的監督檢查由雙方瓦派代表,會同有關部門每半年檢查一次,促進合同的正式常履行。

第四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12份,雙方各持3份,分別__________________勞動人事局_________總工會3份備案。

第六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能過,雙方簽字,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按昭法律、法規規定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職工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委託代理人 户籍所在地地址在淄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

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簽訂類別為 勞動合同。⑴新訂、⑵續訂

第二條 本合同為 的勞動合同 。⑴固定期限、⑵無固定期限、⑶以完成一

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止。其中:試

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上工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

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⑴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每天工作

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⑵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或者不定時

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用人單位應當保

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七條 甲方應按照規定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按規定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者乙方不能按規定休息休假的,甲方應按照

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元

(或)。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參加並繳納社會保險。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期間的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為無毒無害工作(或者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崗位,容易產生 危害)。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的法律、法規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十五條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或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可以予以拒絕。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條 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書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書,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九、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

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增加以下內容:。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本合同書的附件如下: 。

甲方(公 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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