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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精選16篇)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精選16篇)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精選16篇)

法定代表人:

經費形式: 主管部門:

地址:

乙方(招用人員)姓名: 性 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參加工作年月: 學歷: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和區編委辦、區人事局、財政局《關於規範機關事業單位臨時用工管理的通知》(餘編辦[20xx]8號)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甲方招用乙方為臨時工作人員,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限期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甲方招用乙方從事 崗位的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服從甲方的管理,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試用期內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 元。

(二)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勞動保障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後的有關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合同即行終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嚴重失職、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額由雙方在第八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儀,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2

甲方(招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單位性質: 主管部門: 聯繫電話: 地 址:

乙方(被招用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參加工作年月: 學歷: 何時畢業於何校何專業: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 住 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 年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 元。

2、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二十個工作日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福建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和南平市《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使用臨時用工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暫行)》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甲方招用乙方為臨時用工人員,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有限期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聘用崗位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從事 崗位的工種。(具體事項另行約定)

第三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作需要,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第三章 工作條件和紀律

第四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

第五條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服從甲方的管理,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章 工作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

第五章 勞動保障

第九條 甲方付給乙方工資中含單位和個人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

第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公(工)傷、疾病、因公(工)死亡等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六章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進行變更。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聘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合同即行終止。

第七章 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在第八章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實行一年一聘制,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4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為短期合同工(合同期限為1年及1年以下),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元,公休假和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班費 元;獎金根據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確定。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 。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實行。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 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1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每滿1年假期為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一)甲方因轉產等原因需要變更勞動合同的,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五)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存在傷殘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六)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三)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七)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 元,賠償金 元。

第十條 爭議處理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一)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被聘臨時工)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恪守以下條款: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學校有關規定,同意聘用 同志到我校 科從事 工作。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為使乙方能順利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職工的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三、勞動報酬:採取日(月、包乾)工資形式。每日(月、包乾)工資 元。

四、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負傷(不含上下班途中發生的意外事故),可享受醫療待遇,因公死亡的,由單位按國家規定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供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五、用工部門應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安排臨時工正常休息,平時延長工作時間按50%的日工資比例計發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按200%的日工資計發加班費。

六、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生產、工作中的各種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組織調配,搞好工作,保證完成任務。

七、合同的解除及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乙方有違紀違法行為被辭退,合同自行解除。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差,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損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其中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時,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解除勞動合同須報人事教育科備案。

八、乙方為 (一般崗位、特殊崗位)的臨時工,繳納 (300、500元)作保證金。乙方作為特殊崗位臨時工,除繳納保證金外,還必須請我校正式職工提供保證或通過相關組織介紹。經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 同志願為乙方作保證人,保證事項如下:

1、保證負責教育和督促乙方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保證嚴格負責教育和督促乙方嚴格履行合同中屬於乙方責任的各項條款,當乙方者履行合同中任一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保證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3、乙方發生違法案件時,根據案情嚴重程序,保證人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分。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學校人教科存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僱傭合同,共同遵守。

一 雙方當事人

第一條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為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勞動者(以下簡稱為乙方):

姓名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 ___ ;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中甲乙雙方的聯繫地址(包括:通訊地址,電子郵箱)為雙方在履行本僱傭合同期間的約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有任何重要文件資料需要送達時,該地址為雙方約定的收件地址。若其中一方的聯繫地址或電子郵件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沒有變化。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的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工作的地點為: 。

根據生產(工作)需要,乙方服從甲方臨時變換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的安排。

四 工作時間和休假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可以根據工作的特殊需要臨時變更乙方的工作時間。

第七條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乙方休假:(1)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五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每小時工資標準為 元(人民幣),此標準不得低於綿陽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甲方每月12日之前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向乙方支付。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按5元/小時的規定支付加班費。

六 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經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同意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在社保部門靈活就業人員窗口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商業意外保險和繳納意外保險費用,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依法報銷商業意外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一週內,乙方必須將辦理意外保險所需個人相關資料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到相關部門為乙方辦理保險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下列培訓:

1、職業道德

2、業務技術

3、勞動安全衞生及規章制度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告知下列事項:

1、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2、操作規範;

3、乙方所從事工作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結果和應當採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安全生產狀況;

4、凡患有職業禁忌症的,不得從事與該禁忌症相關的作業。

第十六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自覺接受勞動安全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續訂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解除、續訂本合同。變更、解除、續訂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僱傭合同,但必須提前五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除法律規定以外,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僱傭合同時,乙方應在 三 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拒絕移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 乙方對移交的各種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工作交接時乙方應當返還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僅限於:辦公室鑰匙、辦公工具、宿舍鑰匙、牀位、工作證件、授權資料、空白文書、公司的債權文書、款項等。如有損壞、遺失或侵佔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在此僱傭合同期間乙方也與其他企業訂有僱傭合同的,不得影響本僱傭合同的履行,否則乙方應當賠償因此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本僱傭合同存續期間及在本僱傭合同解除後直至商業祕密公開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全部保密規章制度,對其知悉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管理方法、產銷策略、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等經營信息及與知識產權相關保密事項進行保密。如有違反,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時,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在履行本僱傭合同期間,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甲方在墊付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約定的事項與今後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7

臨時工聘用合同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前的工資、醫療等各項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醫療終結後,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臨時工要求另謀職業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時間長短、傷殘程度付給乙方3至6個月本人工資總額的一次性補助費。

2、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間與勞動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醫療待遇,並按下列情況享受勞動保險待遇:連續工作不滿6個月的,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連續工作超過6個月(含6個月),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3、乙方在合同期間死亡,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發現乙方不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招用條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癒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四)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五)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二)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參軍、考入中等以上學校或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方可到臨時工户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有關規定繳納。

十、其它雙方協商事項: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乙方户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街道、鎮勞動部門(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續訂勞動合同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續訂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變更合同內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8

僱主: (以下簡稱甲方)

僱員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 聯繫電話: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道(鄉鎮) 居委會(村) 居民身份證號碼

説明:乙方的身份證地址為送達地址,甲方相關通知到達至上述地址視為乙方已經知曉。

鑑於甲方公司因臨時用工的需求,特與乙方平等協商,僱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並訂立正式《僱傭合同書》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六條 乙方的勞務報酬標準為10元/小時,按實際工作時間折算,甲方於 (時間)支付。

第七條 乙方有些列行為,甲方可視實際情況扣除乙方報酬以彌補公司損失: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其他待遇

第八條 乙方受僱期間不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如乙方需繳納社會保險,乙方可自行出資繳納。

第九條 僱傭期間乙方住宿自理。

五、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無法完成甲方指定的勞務工作內容;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三)離崗超過三個工作日未歸的;

(四)因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調整仍無法勝任的;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離職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元。

六、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僱傭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行終止。

七、爭議解決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民法通則》之規定解決,且雙方共同確認不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解決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9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承包方) : 身份證號碼: (受聘人) : 身份證號碼:

茲有甲方決定聘請乙方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安排入職部門: 組別:

2.職責範圍和要求:

三、乙方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 (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日期) 支付乙方工資,時薪為人民幣 元/小時;

2.是否包飯餐: 是□ 否□( 元/餐)

3.是否包水電費: 是□ 否□( 元/餐)

4.其他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僱傭合同,共同遵守。

一 雙方當事人

第一條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為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勞動者(以下簡稱為乙方):

姓名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 ___ ;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中甲乙雙方的聯繫地址(包括:通訊地址,電子郵箱)為雙方在履行本僱傭合同期間的約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有任何重要文件資料需要送達時,該地址為雙方約定的收件地址。若其中一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的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工作的地點為: 。

根據生產(工作)需要,乙方服從甲方臨時變換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的安排。

四 工作時間和休假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可以根據工作的特殊需要臨時變更乙方的工作時間。

第七條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乙方休假:(1)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五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每小時工資標準為 元(人民幣),此標準不得低於綿陽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甲方每月12日之前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向乙方支付。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按5元/小時的規定支付加班費。

六 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經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同意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在社保部門靈活就業人員窗口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商業意外保險和繳納意外保險費用,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依法報銷商業意外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一週內,乙方必須將辦理意外保險所需個人相關資料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到相關部門為乙方辦理保險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下列培訓:

1、職業道德

2、業務技術

3、勞動安全衞生及規章制度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告知下列事項:

1、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2、操作規範;

3、乙方所從事工作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結果和應當採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安全生產狀況;

4、凡患有職業禁忌症的,不得從事與該禁忌症相關的作業。

第十六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自覺接受勞動安全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續訂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解除、續訂本合同。變更、解除、續訂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僱傭合同,但必須提前五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除法律規定以外,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僱傭合同時,乙方應在 三 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拒絕移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 乙方對移交的各種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工作交接時乙方應當返還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僅限於:辦公室鑰匙、辦公工具、宿舍鑰匙、牀位、工作證件、授權資料、空白文書、公司的債權文書、款項等。如有損壞、遺失或侵佔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在此僱傭合同期間乙方也與其他企業訂有僱傭合同的,不得影響本僱傭合同的履行,否則乙方應當賠償因此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本僱傭合同存續期間及在本僱傭合同解除後直至商業祕密公開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全部保密規章制度,對其知悉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管理方法、產銷策略、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等經營信息及與知識產權相關保密事項進行保密。如有違反,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時,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在履行本僱傭合同期間,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甲方在墊付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約定的事項與今後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乙方被甲方聘請為廚房工友,即自20xx年2月20日到20xx年8月31日止。

一、工資待遇:按900元/月×5.5月計發

二、甲方應乙方遵守如下勞動紀律:

1. 服從領導,服從分配,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廚房各項安全、衞生等工作。不得侵佔學校財物。

2. 與同事團結協調,秉公辦事,具有集體觀念,愛校如家。

3. 認真學習,端正服務態度,改正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 參加學校安排的節、假日輪流值班,做好後勤工作,凡節假日因誤工加班,經甲方認定,可享受與教師同等的誤工補助費。

5. 因事離校離崗必須先向甲方請假,事假請人代班,由乙方自行解決工資,代班應及時完成甲方協議規定的本職工作,否則扣除乙方的缺班工資,如屬曠工,則加倍扣發乙方的工資。

三、凡學校所發福利和補貼,均與教師同等享受。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一間,乙方若需在學校用膳,需要按要求交納伙食費用。且只能帶一名家屬在校膳宿。

四、如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終止合同,辭退乙方。

(1)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工,工作嚴重失職者。

(2)嚴重違法違紀者。

(3)屬上級有關部門政策規定解聘者。

五、乙方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任勞任怨,甲方可以繼續聘任。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相互信守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12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前的工資、醫療等各項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醫療終結後,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臨時工要求另謀職業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時間長短、傷殘程度付給乙方3至6個月本人工資總額的一次性補助費。

2.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間與勞動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醫療待遇,並按下列情況享受勞動保險待遇:連續工作不滿6個月的,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連續工作超過6個月(含6個月),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3.乙方在合同期間死亡,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發現乙方不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招用條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癒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四)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五)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二)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參軍、考入中等以上學校或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方可到臨時工户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有關規定繳納。

十、其它雙方協商事項: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乙方户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街道、鎮勞動部門(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續訂勞動合同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續訂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變更合同內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終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

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通知乙方。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商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

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

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 (用人單位稱號) 乙方: (勞動者姓名) 乙方願意成為甲方員工,甲方願意招用乙方為其員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執法、法例和政策的規定,經同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6月1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四、甲方保證每月按時發給乙方工資,從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6月1日工資是1500元整,不予漲工資。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押金300元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乙方被甲方聘請為廚房工友,即自20__年2月20日到20__年8月31日止。

一、工資待遇:按900元/月×5.5月計發

二、甲方應乙方遵守如下勞動紀律:

1. 服從領導,服從分配,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廚房各項安全、衞生等工作。不得侵佔學校財物。

2. 與同事團結協調,秉公辦事,具有集體觀念,愛校如家。

3. 認真學習,端正服務態度,改正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 參加學校安排的節、假日輪流值班,做好後勤工作,凡節假日因誤工加班,經甲方認定,可享受與教師同等的誤工補助費。

5.因事離校離崗必須先向甲方請假,事假請人代班,由乙方自行解決工資,代班應及時完成甲方協議規定的本職工作,否則扣除乙方的缺班工資,如屬曠工,則加倍扣發乙方的工資。

三、凡學校所發福利和補貼,均與教師同等享受。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一間,乙方若需在學校用膳,需要按要求交納伙食費用。且只能帶一名家屬在校膳宿。

四、如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終止合同,辭退乙方。

(1)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工,工作嚴重失職者。

(2)嚴重違法違紀者。

(3)屬上級有關部門政策規定解聘者。

五、乙方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任勞任怨,甲方可以繼續聘任。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相互信守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機關單位臨時工合同範本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僱傭合同,共同遵守。

一 雙方當事人

第一條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為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勞動者(以下簡稱為乙方):

姓名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 ___ ;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中甲乙雙方的聯繫地址(包括:通訊地址,電子郵箱)為雙方在履行本僱傭合同期間的約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有任何重要文件資料需要送達時,該地址為雙方約定的收件地址。若其中一方的聯繫地址或電子郵件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沒有變化。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的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工作的地點為: 。

根據生產(工作)需要,乙方服從甲方臨時變換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的安排。

四 工作時間和休假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可以根據工作的特殊需要臨時變更乙方的工作時間。

第七條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乙方休假:(1)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五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每小時工資標準為 元(人民幣),此標準不得低於綿陽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甲方每月12日之前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向乙方支付。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按5元/小時的規定支付加班費。

六 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經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同意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在社保部門靈活就業人員窗口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商業意外保險和繳納意外保險費用,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依法報銷商業意外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一週內,乙方必須將辦理意外保險所需個人相關資料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到相關部門為乙方辦理保險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下列培訓:

1、職業道德

2、業務技術

3、勞動安全衞生及規章制度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告知下列事項:

1、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2、操作規範;

3、乙方所從事工作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結果和應當採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安全生產狀況;

4、凡患有職業禁忌症的,不得從事與該禁忌症相關的作業。

第十六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自覺接受勞動安全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續訂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解除、續訂本合同。變更、解除、續訂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僱傭合同,但必須提前五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除法律規定以外,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僱傭合同時,乙方應在 三 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拒絕移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 乙方對移交的各種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工作交接時乙方應當返還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僅限於:辦公室鑰匙、辦公工具、宿舍鑰匙、牀位、工作證件、授權資料、空白文書、公司的債權文書、款項等。如有損壞、遺失或侵佔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在此僱傭合同期間乙方也與其他企業訂有僱傭合同的,不得影響本僱傭合同的履行,否則乙方應當賠償因此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本僱傭合同存續期間及在本僱傭合同解除後直至商業祕密公開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全部保密規章制度,對其知悉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管理方法、產銷策略、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等經營信息及與知識產權相關保密事項進行保密。如有違反,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時,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在履行本僱傭合同期間,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甲方在墊付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約定的事項與今後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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