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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臨時用工聘用合同範本3篇

單位臨時用工聘用合同範本3篇

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來劃分,勞動合同可以分為錄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調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單位臨時用工聘用合同範本3篇,歡迎參考閲讀!

單位臨時用工聘用合同範本3篇
單位臨時用工聘用合同範本一

聘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受 聘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依法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受聘人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試用期間,經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勞動合同期屆滿即終止執行,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長,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職務説明書另訂)。為保證乙方能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須的生產、工作條件。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執行,如特殊情況須延長工作時間,甲方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勞動者加班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換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不得無理拒絕。乙方對工作變動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訴,也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及本單位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崗位,按每月

元人民幣支付工資,試用期工資為正式聘用工資標準的 %。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據有關考核規定給乙方加薪,如乙方崗位變動,則按甲方崗位工資標準執行變動後的崗位工資。

甲方應每月五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根據社會經濟增長和企業發展等實際情況,如需提高工資水平,由甲方另行規定。

第五條 勞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內,甲方每年為乙方購買勞動保險。

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負傷、致殘或死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餘一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因打架鬥毆,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致傷、致殘、致死的一切費用自負。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福利制度實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員工手冊》和其它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法人代表授權方可,未經公司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自行承擔。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 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失數額達伍仟元以上(含)的;

3、 違反《員工手冊》,符合其“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4、 員工提供虛假個人學歷、職稱、工作經歷等崗位要求重要證明材料,致使公司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後,經公司調查證實,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5、 蓄意損害公司財產,造成不良影響的;

6、 打架、鬥毆造成不良影響的;

7、 組織職工擅自罷工,有意製造事端的;

8、 辦公時間內進行娛樂、賭博活動的;

9、 改、偽造單據、證明材料的;

10、 違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11、 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

12、 其它觸及刑法及行政強制性規定行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按國家勞動法給予經濟補償: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公司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5、國家勞動法上規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昌平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 乙方勞動人事檔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雙方以本合同作為勞動關係建立的依據。

二) 甲方根據需要可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簽訂培訓合同,培訓費按培訓合同約定內容支付。

三)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祕密,不得對外泄露,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乙方在甲方單位任重要崗位職務(所有財務人員、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等)須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一條 在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仔細閲讀、學習了甲方的《員工手冊》、《部門工作職責》,並自覺遵守。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臨時用工聘用合同範本二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崗位職務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部門從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xx年8月28日至20xx年8月28日止,為期三年。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20xx年8月28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政府簽訂聘用合同儀式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1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1500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元,並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15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五)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各項待遇

(一)聘方接漳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修訂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2、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4、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沒有為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方:(蓋章) 受聘人:(簽字)

主要負責人

日期 日期

單位臨時用工聘用合同範本三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前的工資、醫療等各項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醫療終結後,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臨時工要求另謀職業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時間長短、傷殘程度付給乙方3至6個月本人工資總額的一次性補助費。

2.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間與勞動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醫療待遇,並按下列情況享受勞動保險待遇:連續工作不滿6個月的,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連續工作超過6個月(含6個月),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3.乙方在合同期間死亡,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發現乙方不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招用條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癒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四)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五)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二)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參軍、考入中等以上學校或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方可到臨時工户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有關規定繳納。

十、其它雙方協商事項: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乙方户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街道、鎮勞動部門(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續訂勞動合同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續訂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變更合同內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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