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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行業勞動合同(通用5篇)

會計行業勞動合同(通用5篇)

會計行業勞動合同 篇1

甲方:聘任方 (以下簡稱甲方)

會計行業勞動合同(通用5篇)

乙方: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會計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 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會計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為。

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計劃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甲方單位被撤消、關閉、轉產,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 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無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逾期 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並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資額度的違約金。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法》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以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會計行業勞動合同 篇2

甲方:招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兼職會計。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根據甲方提供的單據、資料,進行建賬、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計提税金、税務申報、出具税收繳款書;財務管理諮詢。

第三條 合同期限及報酬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年,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每___支付乙方工資___元,至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甲方每年應支付資料費_____元。(資料費指賬本、憑證、報表、申報材料、交通及電話費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工作情況。

2、 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應聘會計違反合同事項,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b.應聘會計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c. 應聘會計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資格; d.應聘會計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會計資料必須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應當真實,合法,準確,並應配有專人負責日常收支和原始憑證的保管工作。

4、 甲方按照約定工資報酬及時足額的支付乙方工資。

5、 甲方對乙方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更正補充。

6、 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由雙方約定進行保管。

7、 無論是郵遞、乙方上門服務還是甲方送到乙方,對所傳遞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均由雙方簽字確認並按要求於當月25日-30日前交給甲方。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並負責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税務機關召開會議,培訓等事務,除規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場外,均由乙方參加,並及時將會議或培訓內容轉達甲方。

2、 定期向税務機關提供税務資料,負責納税申報及税務年檢等工作。

3、 為甲方提供會計、税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客户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 乙方僅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 對在執行會計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6、 乙方離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時有義務與甲方作好賬務交接工作 。

7、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第六條 應聘會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 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 因雙方協商之或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合同可以變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會計行業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户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 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為兼職財務會計。

乙方的主要工作內容為: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等,並負責妥善保管好甲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

2、定期向税務機關提供税務資料,負責納税申報及税務年檢等工作;

3、為甲方提供會計、税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甲方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享受税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在一般情況下可自由安排工作時間,不受公司考勤制度約束。但乙方每週應至少回公司一次彙報工作情況,協助和處理財務方面的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出席公司會議。如遇特殊情況(如時間較為緊急等),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及時配合。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

4、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獎勵和處罰的政策和標準依照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及合理享受公司規定的待遇;

2、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3、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會計職務,對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2、獲取勞動報酬;

3、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監督,不得從事有損於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公司的業務數據、商業祕密和有關財務數據,如造成財務數據丟失或泄密,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在履行會計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1000元;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勞動合同期滿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2、應聘會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2個月以上;

3、公司被撤銷。

第七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第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會計行業勞動合同 篇4

甲方:招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兼職會計。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根據甲方提供的單據、資料,進行建賬、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計提税金、税務申報、出具税收繳款書;財務管理諮詢。

第三條 合同期限及報酬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年,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每___支付乙方工資___元,至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甲方每年應支付資料費_____元。(資料費指賬本、憑證、報表、申報材料、交通及電話費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工作情況。

2、 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應聘會計違反合同事項,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B.應聘會計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C. 應聘會計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資格; D.應聘會計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會計資料必須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應當真實,合法,準確,並應配有專人負責日常收支和原始憑證的保管工作。

4、 甲方按照約定工資報酬及時足額的支付乙方工資。

5、 甲方對乙方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更正補充。

6、 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由雙方約定進行保管。

7、 無論是郵遞、乙方上門服務還是甲方送到乙方,對所傳遞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均由雙方簽字確認並按要求於當月25日-30日前交給甲方。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並負責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税務機關召開會議,培訓等事務,除規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場外,均由乙方參加,並及時將會議或培訓內容轉達甲方。

2、 定期向税務機關提供税務資料,負責納税申報及税務年檢等工作。

3、 為甲方提供會計、税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客户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 乙方僅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 對在執行會計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6、 乙方離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時有義務與甲方作好賬務交接工作 。

7、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第六條 應聘會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 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 因雙方協商之或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合同可以變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簽訂日期: _ 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會計行業勞動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 :

乙方(被聘用員工)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規、規章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1、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

2、 乙方: 性別:

二、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本合同自20xx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實習期)為 1 個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從事___ ______ 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積極工作,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聘用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特長、專長、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乙方申請,在與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並相應調整乙方的待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辦公用品。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紀律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乙方有義務認真學習甲方公示的執業法規、規章制度。

五、勞動報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工資待遇及獎金根據中興華富華會計師事務所員工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對乙方給予獎勵或處分。

3、甲方服務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北京市當年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如乙方已在其他行政區域建立了勞動保險帳户,可以在國家主管部門允許的情況下為員工報銷在外地繳納的

社會保險中應由企業負擔的部分。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甲方停止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並按有關規定辦理保險轉移手續。

2、乙方根據其崗位享受甲方規定的相應的福利待遇。

3、甲方應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積極創造條件,改善和提高乙方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甲方要求完成規定數量、質量指標的工作任務。甲方各項管理制度已經向乙方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如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將甲方的審計方法、審計計劃、客户信息、執業資料等商業祕密對外提供,乙方應承擔相當於本人三個月工資的違約金;如果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該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另行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報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完成規定工作的,在此期間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按照本人月工資標準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不接受乙方在接受規定工作的時間內提出辭職請求。

3、甲方在其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及客户網絡以及甲方在開拓業務方面的任何作法和文件(包括軟件)均屬乙方應當保守的商業祕密。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以外的單位兼職。

八、職務發明權: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所作出的屬於甲方業務範圍內的任何研究、發明、設計、改進及創新屬於職務發明,其所有權歸甲方。

2、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或利用其為甲方工作上的便利所作的研究、發明、發現、設計、改進及創新所取得的成果,甲方由此申請專利權、版權、註冊權或其他保護性權利的所有權歸甲方。

九、勞動合同的履行

1、甲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2、甲方發生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需支付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有意隱瞞或未如實向甲方介紹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個人基本情況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或與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事務所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經股東會討論取得超過2/3股東的同意意見,向勞動人事部門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二)下列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終止:

1、甲方經主管部門批准變更主要業務方向,調整經營任務,或者由於經營方式、所有制形式發生變化;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發生變化;

3、出現甲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的情形;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四)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甲方批准後生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甲方批准後生效。但是,項目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在合同期限未滿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四十五日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甲方批准後生效。乙方未按本約定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不辦理工作交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無法辦理其工作交接:

A:辦公物品、業務圖書未歸還;

B:工作未交接;

C:借款未歸還;

D:工作檔案未歸還;

E:審計底稿(含電子版文件)未整理、移交;

F:筆記本電腦的開機密碼、電子文檔的密碼未交接;

G:未按離職流程辦理手續等。

(五)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甲方同意,考入脱產學歷再教育學習的。

十一、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合同期內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

5、乙方身為會計、審計專業人員,由於個人原因被判令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的;

6、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7、乙方受到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中任意一項達到15日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如合同到期日,乙方仍未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務的,乙方應當繼續完成工作任務,權利與義務與合同期內一致,合同到期日自動延長到工作任務完成之日。

(三)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一年。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如經乙方提出,甲方與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1、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20xx年的;

2、乙方從20xx年5月1日起,已經與甲方連續簽署2次合同(補充協議除外);且乙方沒有出現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合同的。

十二、損害賠償:

1、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第十條(四)、(五)款的規定,合同期限未滿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者未按照第十一條(二)款規定的手續提出解除合同申請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以及當年應發的各項補貼,作為乙方違反本合同的違約金;除第十條(二)款、第十一條(一)款情形之外,如乙方在當年十一月一日至第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之間辭職,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甲方未批准乙方辭職申請之前,乙方應按照甲方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務,如乙方未完成甲方安排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相關制度規定予以賠償,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損失以乙方辭職上月實發工資為標準計算的年度工資額為限)。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因乙方個人原因所出現的工作失誤,給甲方的客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客户向甲方提出賠償請求的,甲方將可根據不同的情況對乙方進行經濟索賠和降級、辭退等處分。如乙方已經離職,甲方有權通過仲裁、訴訟等法律手段向乙方行使追償權;如因乙方與客户串通,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除負責賠償給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外,乙方還應承擔由此導致的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十三、經濟補償: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一個月職級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的職級工資發給經濟補償金;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職級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事務所另行安排的工作,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裁減人員的。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標準不低於當年北京市最低工資。

(三)由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賠償標準以雙方簽訂的服務期協議為準。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計算,數額不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當服務期長於勞動合同期限時,應當優先適用服務期約定,甲乙雙方可變更或續訂勞動合同,以與服務期的約定相一致。

十四、勞動爭議的處理及其他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經中興華富華會計師事務所股東會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合同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

法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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