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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通用12篇)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通用12篇)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1

寶?信代(?)第?號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通用12篇)

甲方: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大力拓展農村金融市場,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三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_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辦站代辦員,委託乙方為甲方辦理吸收儲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二、丙方自願作為乙方的保證人。

三、甲方的權利:

1、有權根據國家和縣聯社規定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管理;

2、有權對乙方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通報、罰款等處理,並責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權對乙方辦理的全部業務行為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

四、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2、按照規定足額支付乙方的代辦手續費;

3、在乙方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願要求解除合同並經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

五、乙方的權利:

1、有權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合法、合規開展吸收儲蓄存款業務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2、有權取得按照縣聯社規定標準計付的代辦業務手續費;

3、有權享受縣聯社規定的榮譽、獎勵和福利待遇;

4、有權接收甲方和縣聯社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5、有權向甲方介紹、推薦本轄區符合條件的農户貸款;

6、有權對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乙方的義務:

1、交納1000元風險抵押金;

2、服從甲方及縣聯社的領導、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3、嚴格執行各項業務操作規程,不得違法、違規辦理任何業務;

4、乙方應對甲方委託的業務專職負責,不經批准不得擅自交給他人辦理;

5、不得自辦企業,從事股票、債券、期貨等投機性投資,外出經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親屬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代辦與甲方委託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

7、不得透支、騙取、挪用、侵佔儲户存款或業務週轉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貸款不入帳,不得擅自發放貸款謀取利息,不得進行帳外經營;

9、不得弄虛作假,以虛報存款或者息轉本、以貸收息等方式騙取手續費;

10、嚴格按規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憑證、帳簿,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帳;

11、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經濟利益和社會聲譽的行為;

12、嚴格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披露或者充許他人使用;

13、不得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從事不正當競爭;

14、不得擅自多收貸款利息坑農、害農;

15、不得通過介紹貸款吃、拿、卡、要,損害甲方形象;

16、積極接受甲方或縣聯社對其貸辦業務的稽核;

17、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帳款安全;

18、本合同解除後,將以前業務?中使用的各種憑證、報表、資料全部移交甲方,不得作任何保留;

19、本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乙方代辦站、代辦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原有關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20、遵守甲方及縣聯社已經制定和今後制定的有關代辦站管理的各項規定和業務操作規程。

七、丙方的責任及保證義務:

1、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經常_____,並對乙方的業務行為進行監督;

2、發現乙方有違法、違規行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3、不得單獨或者和乙方串通損害甲方的經濟利益或者社會聲譽;

4、對聘用期間內因乙方違法、違規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八、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利息,損害賠償金,甲方為此支出的調查取證費、案件代理費等。

九、丙方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各方之間互負連帶責任。

十、本合同保證條款_____於本合同其他條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其他條款無效,保證條款依然有效。

十一、丙方保證責_____間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違法、違規行為被發現之日起兩年後終止。

十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決定對乙方予以解聘;

1、在規定期限內存款餘額達不到要求;

2、因違法_____被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嚴重違反甲方及縣聯社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4、因負有重大債務到期?不能清償;

5、被發現有賭博、嫖娼等不良行為的;

6、因業務需要對信用站進行整頓。

十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擔保的各項規定。

《______縣農村信用社代辦站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修改內容,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經甲方審查同意,可以續簽。

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三方應本着平等互諒、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寶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當事人各持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關甲、乙、丙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向乙、丙方做了詳盡説明,並就乙、丙方提出的疑問做了詳細解釋,乙、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已經詳細閲讀並理解其內容,甲、乙、丙各方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一致。

甲方: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2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甲方:?農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

丙方:

為大力拓展農村金融市場,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三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辦站代辦員,委託乙方為甲方辦理吸收儲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二、丙方自願作為乙方的保證人。

三、甲方的權利:

1、有權根據國家和縣聯社規定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管理;

2、有權對乙方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通報、罰款等處理,並責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權對乙方辦理的全部業務行為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

四、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2、按照規定足額支付乙方的代辦手續費;

3、在乙方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願要求解除合同並經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

五、乙方的權利:

1、有權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合法、合規開展吸收儲蓄存款業務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2、有權取得按照縣聯社規定標準計付的代辦業務手續費;

3、有權享受縣聯社規定的榮譽、獎勵和福利待遇;

4、有權接收甲方和縣聯社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5、有權向甲方介紹、推薦本轄區符合條件的農户貸款;

6、有權對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乙方的義務:

1、交納元風險抵押金;

2、服從甲方及縣聯社的領導、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3、嚴格執行各項業務操作規程,不得違法、違規辦理任何業務;

4、乙方應對甲方委託的業務專職負責,不經批准不得擅自交給他人辦理;

5、不得自辦企業,從事股票、債券、期貨等投機性投資,外出經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親屬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代辦與甲方委託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

7、不得透支、騙取、挪用、侵佔儲户存款或業務週轉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貸款不入帳,不得擅自發放貸款謀取利息,不得進行帳外經營;

9、不得弄虛作假,以虛報存款或者息轉本、以貸收息等方式騙取手續費;

10、嚴格按規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憑證、帳簿,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帳;

11、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經濟利益和社會聲譽的行為;

12、嚴格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披露或者充許他人使用;

13、不得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從事不正當競爭;

14、不得擅自多收貸款利息坑農、害農;

15、不得通過介紹貸款吃、拿、卡、要,損害甲方形象;

16、積極接受甲方或縣聯社對其貸辦業務的稽核;

17、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帳款安全;

18、本合同解除後,將以前業務?中使用的各種憑證、報表、資料全部移交甲方,不得作任何保留;

19、本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乙方代辦站、代辦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原有關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20、遵守甲方及縣聯社已經制定和今後制定的有關代辦站管理的各項規定和業務操作規程。

七、丙方的責任及保證義務:

1、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經常_____,並對乙方的業務行為進行監督;

2、發現乙方有違法、違規行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3、不得單獨或者和乙方串通損害甲方的經濟利益或者社會聲譽;

4、對聘用期間內因乙方違法、違規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八、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利息,損害賠償金,甲方為此支出的調查取證費、案件代理費等。

九、丙方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各方之間互負連帶責任。

十、本合同保證條款_____於本合同其他條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其他條款無效,保證條款依然有效。

十一、丙方保證責_____間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違法、違規行為被發現之日起兩年後終止。

十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決定對乙方予以解聘:

1、在規定期限內存款餘額達不到要求;

2、因違法_____被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嚴重違反甲方及縣聯社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4、因負有重大債務到期?不能清償;

5、被發現有賭博、嫖娼等不良行為的;

6、因業務需要對信用站進行整頓。

十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擔保的各項規定。

《?縣農村信用社代辦站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修改內容,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經甲方審查同意,可以續簽。

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三方應本着平等互諒、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當事人各持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關甲、乙、丙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向乙、丙方做了詳盡説明,並就乙、丙方提出的疑問做了詳細解釋,乙、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已經詳細閲讀並理解其內容,甲、乙、丙各方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一致。

甲方:?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約地址: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3

甲方:?農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

丙方:

為大力拓展農村金融市場,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三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辦站代辦員,委託乙方為甲方辦理吸收儲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二、丙方自願作為乙方的保證人。

三、甲方的權利:

1、有權根據國家和縣聯社規定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管理;

2、有權對乙方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通報、罰款等處理,並責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權對乙方辦理的全部業務行為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

四、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2、按照規定足額支付乙方的代辦手續費;

3、在乙方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願要求解除合同並經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

五、乙方的權利:

1、有權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合法、合規開展吸收儲蓄存款業務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2、有權取得按照縣聯社規定標準計付的代辦業務手續費;

3、有權享受縣聯社規定的榮譽、獎勵和福利待遇;

4、有權接收甲方和縣聯社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5、有權向甲方介紹、推薦本轄區符合條件的農户貸款;

6、有權對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乙方的義務:

1、交納元風險抵押金;

2、服從甲方及縣聯社的領導、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3、嚴格執行各項業務操作規程,不得違法、違規辦理任何業務;

4、乙方應對甲方委託的業務專職負責,不經批准不得擅自交給他人辦理;

5、不得自辦企業,從事股票、債券、期貨等投機性投資,外出經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親屬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代辦與甲方委託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

7、不得透支、騙取、挪用、侵佔儲户存款或業務週轉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貸款不入帳,不得擅自發放貸款謀取利息,不得進行帳外經營;

9、不得弄虛作假,以虛報存款或者息轉本、以貸收息等方式騙取手續費;

10、嚴格按規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憑證、帳簿,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帳;

11、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經濟利益和社會聲譽的行為;

12、嚴格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披露或者充許他人使用;

13、不得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從事不正當競爭;

14、不得擅自多收貸款利息坑農、害農;

15、不得通過介紹貸款吃、拿、卡、要,損害甲方形象;

16、積極接受甲方或縣聯社對其貸辦業務的稽核;

17、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帳款安全;

18、本合同解除後,將以前業務?中使用的各種憑證、報表、資料全部移交甲方,不得作任何保留;

19、本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乙方代辦站、代辦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原有關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20、遵守甲方及縣聯社已經制定和今後制定的有關代辦站管理的各項規定和業務操作規程。

七、丙方的責任及保證義務:

1、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經常_____,並對乙方的業務行為進行監督;

2、發現乙方有違法、違規行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3、不得單獨或者和乙方串通損害甲方的經濟利益或者社會聲譽;

4、對聘用期間內因乙方違法、違規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八、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利息,損害賠償金,甲方為此支出的調查取證費、案件代理費等。

九、丙方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各方之間互負連帶責任。

十、本合同保證條款_____於本合同其他條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其他條款無效,保證條款依然有效。

十一、丙方保證責_____間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違法、違規行為被發現之日起兩年後終止。

十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決定對乙方予以解聘:

1、在規定期限內存款餘額達不到要求;

2、因違法_____被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嚴重違反甲方及縣聯社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4、因負有重大債務到期?不能清償;

5、被發現有賭博、嫖娼等不良行為的;

6、因業務需要對信用站進行整頓。

十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擔保的各項規定。

《?縣農村信用社代辦站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修改內容,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經甲方審查同意,可以續簽。

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三方應本着平等互諒、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當事人各持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關甲、乙、丙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向乙、丙方做了詳盡説明,並就乙、丙方提出的疑問做了詳細解釋,乙、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已經詳細閲讀並理解其內容,甲、乙、丙各方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一致。

甲方:?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約地址: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4

寶 信代( )第 號

甲方: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大力拓展農村金融市場,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三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_____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辦站代辦員,委託乙方為甲方辦理吸收儲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二、丙方自願作為乙方的保證人。

三、甲方的權利:

1、有權根據國家和縣聯社規定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管理;

2、有權對乙方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通報、罰款等處理,並責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權對乙方辦理的全部業務行為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

四、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2、按照規定足額支付乙方的代辦手續費;

3、在乙方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願要求解除合同並經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

五、乙方的權利:

1、有權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合法、合規開展吸收儲蓄存款業務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2、有權取得按照縣聯社規定標準計付的代辦業務手續費;

3、有權享受縣聯社規定的榮譽、獎勵和福利待遇;

4、有權接收甲方和縣聯社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5、有權向甲方介紹、推薦本轄區符合條件的農户貸款;

6、有權對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乙方的義務:

1、交納1000元風險抵押金;

2、服從甲方及縣聯社的領導、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3、嚴格執行各項業務操作規程,不得違法、違規辦理任何業務;

4、乙方應對甲方委託的業務專職負責,不經批准不得擅自交給他人辦理;

5、不得自辦企業,從事股票、債券、期貨等投機性投資,外出經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親屬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代辦與甲方委託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

7、不得透支、騙取、挪用、侵佔儲户存款或業務週轉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貸款不入帳,不得擅自發放貸款謀取利息,不得進行帳外經營;

9、不得弄虛作假,以虛報存款或者息轉本、以貸收息等方式騙取手續費;

10、嚴格按規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憑證、帳簿,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帳;

11、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經濟利益和社會聲譽的行為;

12、嚴格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披露或者充許他人使用;

13、不得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從事不正當競爭;

14、不得擅自多收貸款利息坑農、害農;

15、不得通過介紹貸款吃、拿、卡、要,損害甲方形象;

16、積極接受甲方或縣聯社對其貸辦業務的稽核;

17、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帳款安全;

18、本合同解除後,將以前業務 中使用的各種憑證、報表、資料全部移交甲方,不得作任何保留;

19、本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乙方代辦站、代辦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原有關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20、遵守甲方及縣聯社已經制定和今後制定的有關代辦站管理的各項規定和業務操作規程。

七、丙方的責任及保證義務:

1、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經常性教育,並對乙方的業務行為進行監督;

2、發現乙方有違法、違規行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3、不得單獨或者和乙方串通損害甲方的經濟利益或者社會聲譽;

4、對聘用期間內因乙方違法、違規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八、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利息,損害賠償金,甲方為此支出的調查取證費、案件代理費等。

九、丙方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各方之間互負連帶責任。

十、本合同保證條款獨立於本合同其他條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其他條款無效,保證條款依然有效。

十一、丙方保證責任期間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違法、違規行為被發現之日起兩年後終止。

十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決定對乙方予以解聘;

1、在規定期限內存款餘額達不到要求;

2、因違法違紀被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嚴重違反甲方及縣聯社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4、因負有重大債務到期 不能清償;

5、被發現有賭博、嫖娼等不良行為的;

6、因業務需要對信用站進行整頓。

十三、本合同適用《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擔保的各項規定。

《______縣農村信用社代辦站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修改內容,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經甲方審查同意,可以續簽。

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三方應本着平等互諒、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寶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當事人各持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關甲、乙、丙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向乙、丙方做了詳盡説明,並就乙、丙方提出的疑問做了詳細解釋,乙、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已經詳細閲讀並理解其內容,甲、乙、丙各方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一致。

甲方: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5

寶 信代( )第 號  甲方: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大力拓展農村金融市場,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三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_____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辦站代辦員,委託乙方為甲方辦理吸收儲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二、丙方自願作為乙方的保證人。 

三、甲方的權利:  

1、有權根據國家____縣聯社規定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管理;  

2、有權對乙方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通報、罰款等處理,並責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權對乙方辦理的全部業務行為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 

四、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2、按照規定足額支付乙方的代辦手續費;  

3、在乙方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願要求解除合同並經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 

五、乙方的權利:  

1、有權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合法、合規開展吸收儲蓄存款業務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2、有權取得按照縣聯社規定標準計付的代辦業務手續費;  

3、有權享受縣聯社規定的榮譽、獎勵和福利待遇;  

4、有權接收甲方____縣聯社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5、有權向甲方介紹、推薦本轄區符合條件的農户貸款;  

6、有權對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乙方的義務:  

1、交納1000元風險抵押金;  

2、服從甲方及縣聯社的領導、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3、嚴格執行各項業務操作規程,不得違法、違規辦理任何業務;  

4、乙方應對甲方委託的業務專職負責,不經批准不得擅自交給他人辦理;  

5、不得自辦企業,從事股票、債券、期貨等投機性投資,外出經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親屬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代辦與甲方委託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  

7、不得透支、騙取、挪用、侵佔儲户存款或業務週轉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貸款不入帳,不得擅自發放貸款謀取利息,不得進行帳外經營;  

9、不得弄虛作假,以虛報存款或者息轉本、以貸收息等方式騙取手續費;  

10、嚴格按規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憑證、帳簿,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帳;  1

1、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經濟利益和社會聲譽的行為;  1

2、嚴格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披露或者充許他人使用;  1

3、不得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從事不正當競爭;  1

4、不得擅自多收貸款利息坑農、害農;  1

5、不得通過介紹貸款吃、拿、卡、要,損害甲方形象;  1

6、積極接受甲方或縣聯社對其貸辦業務的稽核;  1

7、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帳款安全;  1

8、本合同解除後,將以前業務 中使用的各種憑證、報表、資料全部移交甲方,不得作任何保留;  1

9、本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乙方代辦站、代辦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原有關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20、遵守甲方及縣聯社已經制定和今後制定的有關代辦站管理的各項規定和業務操作規程。 

七、丙方的責任及保證義務:  

1、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經常性教育,並對乙方的業務行為進行監督;  

2、發現乙方有違法、違規行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3、不得單獨或者和乙方串通損害甲方的經濟利益或者社會聲譽;  

4、對聘用期間內因乙方違法、違規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八、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利息,損害賠償金,甲方為此支出的調查取證費、案件代理費等。 

九、丙方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各方之間互負連帶責任。 

十、本合同保證條款獨立於本合同其他條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其他條款無效,保證條款依然有效。 十

一、丙方保證責任期間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違法、違規行為被發現之日起兩年後終止。 十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決定對乙方予以解聘;  

1、在規定期限內存款餘額達不到要求;  

2、因違法違紀被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嚴重違反甲方及縣聯社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4、因負有重大債務到期 不能清償;  

5、被發現有賭博、嫖娼等不良行為的;  

6、因業務需要對信用站進行整頓。 十

三、本合同適用《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擔保的各項規定。  《______縣農村信用社代辦站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修改內容,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

五、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甲方審查同意,可以續簽。 十

六、本合同自甲方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三方應本着平等互諒、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寶____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當事人各持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關甲、乙、丙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向乙、丙方做了詳盡説明,並就乙、丙方提出的疑問做了詳細解釋,乙、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已經詳細閲讀並理解其內容,甲、乙、丙各方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一致。甲方: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6

甲方: 農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

丙方:

為大力拓展農村金融市場,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三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寶豐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辦站代辦員,委託乙方為甲方辦理吸收儲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二、丙方自願作為乙方的保證人。

三、甲方的權利:

1、有權根據國家和縣聯社規定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管理;

2、有權對乙方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通報、罰款等處理,並責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權對乙方辦理的全部業務行為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

四、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2、按照規定足額支付乙方的代辦手續費;

3、在乙方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願要求解除合同並經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

五、乙方的權利:

1、有權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合法、合規開展吸收儲蓄存款業務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2、有權取得按照縣聯社規定標準計付的代辦業務手續費;

3、有權享受縣聯社規定的榮譽、獎勵和福利待遇;

4、有權接收甲方和縣聯社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5、有權向甲方介紹、推薦本轄區符合條件的農户貸款;

6、有權對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乙方的義務:

1、交納1000元風險抵押金;

2、服從甲方及縣聯社的領導、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3、嚴格執行各項業務操作規程,不得違法、違規辦理任何業務;

4、乙方應對甲方委託的業務專職負責,不經批准不得擅自交給他人辦理;

5、不得自辦企業,從事股票、債券、期貨等投機性投資,外出經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親屬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代辦與甲方委託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

7、不得透支、騙取、挪用、侵佔儲户存款或業務週轉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貸款不入帳,不得擅自發放貸款謀取利息,不得進行帳外經營;

9、不得弄虛作假,以虛報存款或者息轉本、以貸收息等方式騙取手續費;

10、嚴格按規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憑證、帳簿,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帳;

11、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經濟利益和社會聲譽的行為;

12、嚴格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披露或者充許他人使用;

13、不得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從事不正當競爭;

14、不得擅自多收貸款利息坑農、害農;

15、不得通過介紹貸款吃、拿、卡、要,損害甲方形象;

16、積極接受甲方或縣聯社對其貸辦業務的稽核;

17、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帳款安全;

18、本合同解除後,將以前業務 中使用的各種憑證、報表、資料全部移交甲方,不得作任何保留;

19、本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乙方代辦站、代辦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原有關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20、遵守甲方及縣聯社已經制定和今後制定的有關代辦站管理的各項規定和業務操作規程。

七、丙方的責任及保證義務:

1、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經常性教育,並對乙方的業務行為進行監督;

2、發現乙方有違法、違規行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3、不得單獨或者和乙方串通損害甲方的經濟利益或者社會聲譽;

4、對聘用期間內因乙方違法、違規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八、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利息,損害賠償金,甲方為此支出的調查取證費、案件代理費等。

九、丙方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各方之間互負連帶責任。

十、本合同保證條款獨立於本合同其他條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其他條款無效,保證條款依然有效。

十一、丙方保證責任期間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違法、違規行為被發現之日起兩年後終止。

十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決定對乙方予以解聘;

1、在規定期限內存款餘額達不到要求;

2、因違法違紀被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嚴重違反甲方及縣聯社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4、因負有重大債務到期 不能清償;

5、被發現有賭博、嫖娼等不良行為的;

6、因業務需要對信用站進行整頓。

十三、本合同適用《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擔保的各項規定。

《xx縣農村信用社代辦站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修改內容,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經甲方審查同意,可以續簽。

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三方應本着平等互諒、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寶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當事人各持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關甲、乙、丙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向乙、丙方做了詳盡説明,並就乙、丙方提出的疑問做了詳細解釋,乙、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已經詳細閲讀並理解其內容,甲、乙、丙各方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一致。

甲方: 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約地址: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於年月日簽訂的《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二、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已將以前業務中使用的各種憑證、報表和相關資料,全部移交乙方,沒有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後,甲方不得宣稱或利用乙方代辦站、代辦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原有關業務及任何損害乙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四、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在原聘用期間,採用收貸不入帳、虛開存單等不正當手段經營的行為;

(二)在原協議解除後,宣稱或利用乙方代辦站、代辦員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三)其他在原聘用期間或原協議解除後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五、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寶豐縣信用聯社留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簽約地點: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8

甲方: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

乙方:  身份證號

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為了合理有效利用魚台縣特有的土地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種水稻種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並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經營範圍以水稻種植、銷售為主的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於 20xx年 12月22日在老砦鎮邊莊村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自願入股,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入股自願、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民主管理、按股分紅的原則成立。

第二條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為單位,以入社申請表為依據,自願加入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擁有的股數金額自願入股,共計 股,金額為  元。

第三條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與合作社簽訂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內,必須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發揚相互協作精神,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社員一切以合作社利益為中心及帶動村民共同發展為目的。

社員要求退社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辦理退社手續。退股社員的社員資格於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社員須分攤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在會計年度決算後30日內,退還該社員賬户內出資和公積金的份額。如本社經營盈餘,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第四條、損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員給本社名譽和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社員,經成員大會批評教育無效,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員簽字要求該社員退出,合作社辦理該社員退社手續。(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合作社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為合作社股東。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字)生效後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簽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9

甲方:___ ___村九組

乙方:___ ___村十二組村民李______

______合作社於___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___米,南北長___米,面積為___畝,現有破瓦房___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______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______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___年1月1日一20______年1月1日,為期___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村九組

乙方:___ ___村十二組村民__

代表人: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10

甲方:地址:聯繫電話:乙方:____________合作社地址:聯繫電話: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此項目。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二條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條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作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有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作期間的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淨利利潤分配,甲方佔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合作期間的債務按照上述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場合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償清自己應付擔的部分。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合作項目的報批手續。

2、享有對項目建設管理的權利。

3、對方的建設項目有權進行建議、審議和監督。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產經營。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負責向政府申請與項目有關的優惠政策。

3、負責項目的建設。

4、對該項目進行論證及實地考察的權利。

第八條 甲乙雙方盈保證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及合法性。

第九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到政府徵收、佔用合作項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因徵用或佔用上述土地而獲得的相關的補償費、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進行投入的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比例享有。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十一條 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本協議無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繼續合作,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不再繼續合作,則合作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的分配甲乙雙方佔的比例來分。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一點情況下,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對方因其行為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協議雙方簽字即可生效,一式兩份,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簽章)代表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作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養殖增產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養殖龍蝦買賣協議。

1、乙方負責對龍蝦養殖,甲方負責對龍蝦養殖技術指導。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收購要求向甲方承諾龍蝦養殖的面為並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龍蝦公斤。

3、乙方養殖的龍蝦只要符合質量標準和規格,甲方負責包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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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應搞好養殖龍蝦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乙方科學養殖,提高龍蝦的產量和質量。

5、甲方向乙方提供種蝦,第一次種蝦下種時全面消毒,農户開工時技術全面指導生產規劃,農户一次性按每畝元交給合作社。

6、下種以後,甲方向乙方提供消毒水、飼料,應該批發價格供應。

7、本協議在履行中雙方產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8、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履行完畢後失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辦站合同 篇12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合作社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此項目。

第二條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條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作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有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作期間的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淨利利潤分配,甲方佔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合作期間的債務按照上述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場合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償清自己應付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合作項目的報批手續。

2、享有對項目建設管理的權利。

3、對方的建設項目有權進行建議、審議和監督。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產經營。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負責向政府申請與項目有關的優惠政策。

3、負責項目的建設。

4、對該項目進行論證及實地考察的權利。

第八條 甲乙雙方盈保證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及合法性。

第九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到政府徵收、佔用合作項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因徵用或佔用上述土地而獲得的相關的補償費、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進行投入的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比例享有。

第十一條 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本協議無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繼續合作,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不再繼續合作,則合作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的分配甲乙雙方佔的比例來分。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一點情況下,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對方因其行為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協議雙方簽字即可生效,一式兩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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