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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精選20篇)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精選20篇)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精選20篇)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自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二、遵守勞動紀律 履行教師職責

1.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2.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要服從分配。

3.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4.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5.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____________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務的;

(二)私自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6.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工作計劃,並認真執行。

7.服從園長和教研主任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本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工作。

8.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注意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9.做好家長工作,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

10.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11.服從領導安排。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保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加班、招生宣傳、業務學習等各項活動任務。

1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13.甲方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甲方保證受聘人員享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學習、民主管理等權利。

14.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三.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工資組成詳見工資附表)。每月20日發上月工資及獎金。

2.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的工資報酬。

3.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年後,獎勵1000元。

4.在聘期內終止合同扣除當押金。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不服從園所安排,與同事不能和睦相處,教學質量等不利於幼兒園發展的教師,園所有權中途解除勞動合同。

(七) 乙方在工作期間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園事故的根據事情原因,園所和當事教師分別承擔50%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八) 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 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 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五,其他: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調節機構申請調節;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 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終止後如工作需要,本人也能勝任工作的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

3.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 方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乙 方 :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聘用單位):

乙 方(受聘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幼兒園

聘用教師(保育員)勞動合同書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甲方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聘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遵守勞動紀律 履行教師職責

1.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2.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要服從分配。

3.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4.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5.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務的;

(二)私自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6.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工作計劃,並認真執行。

7.服從園長和教研主任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本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工作。

8.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注意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9.做好家長工作,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

10.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11.服從領導安排。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保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加班、招生宣傳、業務學習等各項活動任務。

1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13.甲方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甲方保證受聘人員享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學習、民主管理等權利。

14.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三.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工資組成詳見工資附表)。每月20日發上月工資及獎金。

2.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的工資報酬。

3.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年後,獎勵1000元。

4.在聘期內終止合同扣除當押金。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不服從園所安排,與同事不能和睦相處,教學質量等不利於幼兒園發展的教師,園所有權中途解除勞動合同。

(七) 乙方在工作期間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園事故的根據事情原因,園所和當事教師分別承擔50%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八) 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 方

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 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五,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調節機構申請調節;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 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終止後如工作需要,本人也能勝任工作的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

3.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 方 :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乙 方 :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法人代表(負責人):

乙方(受聘教師):

身份證號:

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明確義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教育事業,刻苦鑽研教育教學業務,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

5、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聘用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序變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6、乙方如有上述其任意一條,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押金。

四、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於從年月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現在住址:

身份證號:

户籍所在地: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幼兒園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2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在 崗位,承擔 任務。 3乙方在工作上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辦公,活動及休息場所,供乙方使用。

勞動報酬:

合同期間,甲方按雙方協商內容,為乙方發放工資、獎金。

勞動紀律:

1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

福利待遇:

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婚嫁,公休假等福利待遇,按雙方協商內容執行。 繼續教育和培訓:

1甲方對乙方的培訓,乙方必須按時參加,實行簽到制度,並且做好培訓記錄。 2甲方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崗前培訓。 3乙方應該刻苦專研業務,達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和 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4乙方的繼續受教育經費由乙方自付。

5放假後期(幼兒放假離園之後與開學幼兒來園之前),教師培訓無工資。 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

2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 不履行合同或嚴重違反聘用園規章制度的;

(2) 受聘人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的;

(3) 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三天的;

(4) 連續兩月考核最差的;

(5) 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需一次性繳納500元作為下學期任職的保證金,因行業特性,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內,乙方不管因任何理由,主動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扣除乙方一個月工資及全部獎金並且不退還保證金。

2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前一個月提出,待合同期滿後方可離園。 3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為,按照主動提出解除合同處理。

4乙方解除合同後,上交甲方提供的園服、備課本、教學資料等。若有丟失或者損壞,照價賠償。

5未經幼兒園允許,不得私自將幼兒園資料外傳,轉借,一經發現,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賠償幼兒園損失。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塗改及他人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為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元/件、 元/件。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簽名或蓋章)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6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明確義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教育事業,刻苦鑽研教育教學業務,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

5、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聘用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序變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失職、違法、_____、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四、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_____。

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於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7

甲 方(聘用單位):

乙 方(受聘人):

簽訂日

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

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帶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帶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七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第八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二)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第九條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七、其他

第十六條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簽訂

期: 年 月 日 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8

甲方:上海博樂英教育軟件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市*幼兒園

經雙方友好協商,上海市*幼兒園以(合作 加盟 支付課時費)形式,使用上海博樂英教育集團“童樂兒童美語”的教學系統,在乙方幼兒園進行新版“童樂兒童美語”教學。

具體事項如下:

一、 招生管理:

1、 乙方自主確定每位孩子每學期學費的收費標準和每班的學員編制;

2、 乙方使用自已幼兒園的教師進行新版“童樂兒童美語”的教學授課活動;

3、 乙方自主確定英語班的上課形式和上課時間。

二、 師資培訓管理:

1、 合同簽訂後,甲方即為乙方免費提供一次首期培訓,使乙方老師能夠基本上掌握博樂英“童樂兒童美語”的授課技巧和方法等;

2、 首期集中培訓後,甲方將繼續為乙方在合同期內提供每學期二次免費的師資跟蹤培訓,使乙方師資的授課質量達到甲方“童樂兒童美語”授課質量要求;

3、 甲方應及時對培訓講師的培訓內容進行跟蹤調查,確保培訓質量。

4、 乙方若需提供更多的師資培訓,則適當收取相應師資培訓費用。(具體見合同附件)

三、 教學工作服務管理:

1、 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童樂兒童美語”教學配套的測試文檔及教學評估軟件系統,使乙方授課教師能及時給予每個學生,每月學習效果的評估結果報告;

2、 甲方可有償提供乙方為基本學完“童樂兒童美語”教材的學員頒發相應的口語認證證書。 3、

4、 乙方需要對自己英語授課教師進行評估考核,甲方可協助乙方考核。適當收取相應的費用。 乙方如有需求,甲方可有償為乙方提供外教服務,進行教學授課、口語正音、師生互動等。

四、 學生教材管理:

1、 甲方在每學期初及時聯繫乙方,確定訂購教材數量及規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時將教材送達至乙方指定地點。

2、 乙方定購學生教材,按照學期制度(一年/二學期)向甲方訂購,教材配置為每學期一套 :

其中: 童 樂 兒 童 美 語 書 2本

親 子活 動 手 冊 1本

磁 帶 2盒

DVD 光 盤 1張

電 腦 遊 戲 光 盤 1張

3、 教材定價為RMB118.00元/套/人;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由甲方的下屬學校為乙方出具相應的學生教材(學費)發票。

4、 經雙方協商,乙方達到 套定量後,(按每個學期定購的數量)甲方收取乙方教材款為/套。甲方需返還給乙方**元/套。(具體見價格表)返還部分款項的税%由乙方承擔或乙方可提供返還金額的發票(或甲方出具實際收到款項金額的發票。)

五、 教師用書管理:

1、 新版《童樂兒童美語》的教師用書主要由眾多卡片、教具以及教案組成,每階段一套,共6套,每套教師用書為200元。

2、 乙方應自行購買。

六、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乙方收到教材後,一個月內向甲方全部結清教材款及其他費用。

2、 乙方可通過銀行轉帳至甲方賬户

七 、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出售或借用甲方教材,(學生用書、教師用書、教具、教案等),如有此情況發生,則屬於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按實際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本合同內容屬於甲、乙雙方保密內容,任何一方都不得泄漏合同內容給第三方,否則屬於違約,泄漏方承擔泄漏後的一切責任。

九、 本合同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滿,如甲乙雙方對合同條款無異議,則該合同自動延續。

十、 附 件:

1.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以制定“附件協議”形式進行補充,附件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紛 爭:

1. 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 關於本合同發生紛爭時,甲、乙雙方必須拿出誠意努力解決問題,發生法律糾紛時按甲方所在地的管轄法院為專署法院。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上海博樂英教育軟件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幼兒園

地址:上海市芙蓉江路36號215室 地址

電話:021-62194670,62194623 電話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9

甲 方(聘用單位):

乙 方(受聘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1.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2.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要服從分配。

3.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4.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5.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務的;

(二)私自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6.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工作計劃,並認真執行。

7.服從園長和教研主任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本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工作。

8.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注意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9.做好家長工作,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

10.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11.服從領導安排。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保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加班、招生宣傳、業務學習等各項活動任務。

1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13.甲方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甲方保證受聘人員享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學習、民主管理等權利。

14.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三.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工資組成詳見工資附表)。每月20日發上月工資及獎金。

2.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的工資報酬。

3.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年後,獎勵1000元。

4.在聘期內終止合同扣除當押金。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不服從園所安排, 與同事不能和睦相處,教學質量等不利於幼兒園發展的教師,園所有權中途解除勞動合同。

(七)乙方在工作期間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園事故的根據事情原因,園所和當事教師分別承擔50%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八)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 方 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 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五,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調節機構申請調節;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終止後如工作需要,本人也能勝任工作的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

3.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 方 :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乙 方 :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10

甲 方(聘用單位):

乙 方(受聘人):

簽訂日期: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 1.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2.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要服從分配。3.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4.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5.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務的;

(二)私自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6.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工作計劃,並認真執行。

7.服從園長和教研主任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本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工作。

8.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注意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9.做好家長工作,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

10.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11.服從領導安排,乙方工作時間為每週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保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加班、招生宣傳、業務學習等各項活動任務。

1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13.甲方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甲方保證受聘人員享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學習、民主管理等權利。

14.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三.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轉正後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2.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的工資報酬。

3.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公費體檢,工作滿兩年可享受免費工裝待遇。

4.工作滿一年後,經雙方同意,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5.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帶薪休假制度,婚假、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由園裏統一制定執行。

6.乙方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每年50元的工齡工資待遇。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不服從園所安排,與同事不能和睦相處,教學質量等不利於幼兒園發展的教師,園所有權中途解除勞動合同。

(七)乙方在工作期間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園事故的根據事情原因,園所和當事教師分別承擔50%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八)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 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 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

(三)乙方若想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向園長遞交書面辭職報 告, 待人員到位交接完畢後方可離職,否則扣除當月工資,另繳納違約金5000元,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五,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調節機構申請調節;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終止後如工作需要,本人也能勝任工作的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

3.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 方 :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乙 方 :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甲方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聘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四、工作報酬、與福利待遇、工資機構、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為/月,甲方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100元作為保證金,時間為10個月,合同期滿後返還。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第七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個學期後可以享受寒暑假的帶薪假期。寒暑假只發基本工資? ?元/月。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該寒暑假工資。

第八條 工資構成:基礎工資+獎金+工齡工資+年終獎勵

基礎工資:有經驗者1500元/月,沒有經驗者1200元/月。

(二)獎金:

A、職業道德獎:20元。

1、對幼兒要有耐心、愛心,不得用語言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2、對家長要熱心、真心、服務周到,不得向家長索要物品或與家長爭吵,要妥善處理與家長的矛盾,不得因個人原因影響園裏聲譽。

3、杜絕侵佔幼兒食品和物品。

4、敬崗愛業,有積極的進取精神,團結協作。

違反上述規定,扣除當月職業道德獎;如有家長投訴,經核實老師確實存在過錯,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輕重給予扣除。教師不得與家長無故發生爭吵,或有難以解決的問題爭執可移交幼兒園或學校負責人處理,否則扣除職業道德獎金20元,並扣除工資20元。若因此影響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應予辭退。

(B)出勤獎 30元。

月全勤獎30元,遲到或早退、請假、曠工一次沒有月勤獎,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請事假或病假一天扣30元工資,兩天以上扣除當天工資50元,曠工一天扣100元。

(C)安全獎、30元。

班級中出現縫針、骨折、燙傷、摔傷、變相體罰學生等事故。沒有安全獎。並且是出現縫針、骨折、燙傷、摔傷、變相體罰學生嚴重時扣除當月工資50元。班中沒有發生以上事故的獎勵30元。 ( D ) 半托費:每月每位幼兒3元,發給當班老師。

第九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第十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二)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第十一條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六條 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七、其他

第十九條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二十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法人(負責人):_____ 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性別: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户口所在地址:____ 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合同編號: 年 ( )號

用人單位勞動總編號: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應勝任本職工作,並提高職業技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場所、設備、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後工資為 元/月。並於每月 日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五、勞動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2、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3、故意或者過失泄露本單位商業祕密的。

4、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5、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

6、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本站 網法律快車合同範本頻道整理該文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對方違約金5000元。

乙方的各種技能,合同期間,甲方可能會根據情況出資派乙方參加各種進修、培訓學習。培訓、學習結束後,未滿甲方要求的工作年限而辭職離園的,須全額退還報銷的學習培訓費及餐旅住宿等費用。

培訓費用及需要工作的年限(從學習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表如下:

培訓報銷的

費用總額 必須工作滿

的年限 培訓報銷的

費用總額 必須工作滿

的年限

200元以下 1年 20xx——4999元 8年

200——999元 3年 5000——9999元 20xx年

1000——20xx元 5年 10000元以上 20xx年

九、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十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法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籍貫: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現在住址: 郵政編碼:

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户口所在地________(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在甲方工作起始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緊急聯繫人: 電話: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中排除適用的條款以“ / ”示之。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類型為以下第 (一) 種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任務完成之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擔任 工作,乙方在本崗位的直接上級領導為 ;同時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直接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質量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根據乙方在職時的工作表現以及甲方的經營狀況,對後續的工作崗位進行重新確認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乙方因公外出(含長、短期本地及異地出差)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第四條 在乙方任期內,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和職務,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安排,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紀,甲方有權即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補償:

(一)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二)經甲方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

(三)乙方沒有完成任職之初承諾完成的任務;

(四)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五)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

(六)符合法律法規、雙方合同約定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及直接上級領導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以下第 (一) 種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實行日標準工作時間坐班制度。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以年、季、月等為週期,綜合計算乙方在該週期內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在綜合計算週期內,乙方工作時間平均計劃到每日每週。

(三)不定時工時制度。在確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行安排工作,但除因工作原因外出的情形外,乙方仍應到崗履行職責。

第七條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執行國家的休假制度,並向乙方提供帶薪年休假,具體內容由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確定。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甲方有權根據本幼兒園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行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九條 甲方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時已經考慮了根據國家及當地政府規定應當支付給乙方的任何形式的補貼、津貼。

第十條 甲方根據幼兒園經營狀況和績效考核辦法決定乙方績效獎金的發放。

第十一條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一) 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發生變化;

(二) 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三) 乙方未完成工作任務;

(四) 甲方進行重大經營方式調整;

(五) 符合法律法規、雙方合同約定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度,工資發放週期為 1個月,方於每月 日 (遇法定節假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帳或者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若對某月工資有異議,應在收到工資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對該月工資沒有異議。

第十四條 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直接扣除如下項目:

(一) 乙方因休病事假等各種假期而引起的薪資減發;

(二) 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受到甲方的經濟處罰;

(三) 乙方違反與甲方之間合同的約定需要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

(四) 乙方因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損害賠償金;

(五) 乙方借用甲方的未在約定或甲方指定的期限內歸還的借款;

(六) 法律規定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扣減費用。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乙方嚴格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範。

第十八條 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幼兒園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不安全事故,乙方需要承擔事故責任,如產生經濟賠償,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第二十條 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幼兒園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幼兒園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保密義務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關於保密的規定,履行保密義務。

第二十三條 乙方承諾在其任職甲方期間,不自營、為他人經營、參與或投資與甲方相同、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或從事其他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為與甲方存在競爭關係的第三人提供信息和方便,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賠償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河北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聘期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允許主動辭職,次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不論在何種情況下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進行工作崗位調整,乙方均有義務進行工作交接:

(一)將所分管的工作進行整理彙總,列明所存管文件及相關事項,與接收人共同簽署工作交接單。

(二)對正在處理或將要處理事宜做詳盡書面報告,包括事件過程,目前進展狀況、處理意見或結果、相關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

(三)做好辦公資產交接工作,與接收人共同簽署交接單;

(四)應將其有效聯繫方式提供給接收人,並有義務對接收人續繼工作所遇問題進行指導與幫助。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繼續建立勞動關係的,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書。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因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第二、三、四、五、六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通知甲方即解除本合同,或未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或因其他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如下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一) 甲方為錄用乙方直接支付的費用,該錄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招聘廣告費用、委託人才服務幼兒園招聘的服務費用、赴外地招聘的交通差旅費用以及甲方代乙方向乙方原單位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二) 甲方為及時招聘乙方的接替人員而支出的費用;

(三) 對甲方幼兒園經營及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 使甲方所有的財產毀損或滅失而產生的損失;

(五) 導致甲方遭遇仲裁訴訟並因此而產出的有關費用及相關損失;

(六) 導致甲方遭遇名譽損害時甲方為消除影響而支出的有關費用;

(七) 其他因乙方過錯行為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一條 乙方參加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服務協議》,《培訓服務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違反《培訓服務協議》中關於服務期限約定的,應依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

第三十二條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合同時:

(一) 與任何第三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或勞動合同;

(二) 與任何第三方之間亦不存在勞動關係爭議或勞務關係爭議。否則,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 甲方通知的送達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可通過特快專遞等方式將有關人事或勞動合同方面的通知等文件發送到下列乙方指定的收件人和收件地址:

收件人: ,聯繫電話:

收件人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承諾,在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內,保證該地址可以接收本園的通知文書。如果該地址有變動,則乙方應當對甲方作出書面的變動通知。

本園文件如果因為地址變動或者收件人拒籤被退回,均視為送達乙方。

第三十五條 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已詳細閲讀甲方制訂的其它規章制度(具體羅列如下)並同意嚴格遵守。

第三十六條 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甲方(蓋章)

月日

乙方:員工姓名 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家庭電話移動電話 乙方(簽名) 月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種,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円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按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有責任協調乙方與家長的關係。

3、在政治思想上、學習上、生活上給予乙方必要的關心、幫助。

四、乙方責任與權利

1、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積極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 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保證幼兒在園的安全,如因失職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出現險情時,老師必須首當其衝保護幼兒的安全。

4、保護幼兒園的一切公共財產及保管本班的所有物品,如因工作不負責任,保管不當 而丟失,或損壞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合同簽定當月內,乙方應交納保證金 元。

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和按勞分配原則,自主確定工資 分配形式和工資標準

1、工資標準:參照〈〈好朋友幼兒園20xx秋期工資(試行〉標準》執行。

2、獎懲制度按幼兒園的獎懲制度執行。

(二)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將工資發放給乙方,實行先工作後付薪。養老保險:甲方按當年實際交付養老保險的金額支付給乙方個體基本養老保險。 [教師一個月累計請假一週以上(含雖期天〉,當月月不享受該條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不服從分配和調動。

3、工作失職,發生嚴重事故,〔天然氣失火、觸電、小孩走失、燙傷等安全事故〉。

4、犯自由主義、鬧無原則糾紛、藉故罵人、打人、搬弄是非、不團結同事、影響極壞 的。

5、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重擾亂幼兒園秩序的。

6、因行為不當,幼兒園無法再對其信任的。

7、經常違反幼兒園制度規定屢教不改的。

8、散佈謠言,損害幼兒園聲譽的。

9、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其他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的。

10、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的。

11、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12、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13、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幼兒園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還需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1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乙方出現以上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據不同情節輕重,對其給予違紀辭退或開除處分, 並扣除乙方保證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園方所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辭職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經甲方批准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婚、喪、產假的規定:

1、本園教師在園工齡2年以上者可享受帶薪婚、喪假:婚假3天,喪假3天〈僅限雙 方父母〉;

2、在園工齡3年以上者,可享受90天產假(從生產之日起計算〕,產假期間,幼兒園按 園內執行標準每月發給該教師養老保險費,並連續計算工齡,此養老保險費在教師銷 假回園工作半年後一次性付給乙方,(生第二胎者產假不享受養老保險〉,產假超過 90天,甲方不再支付養老保險費。

3、本園教師在園工齡未滿2年者,婚、喪假按事標計算,在本園工齡未滿3年者,產假 按事假計算。

十一、本合同訂明的補充條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

合同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違約責任及損失賠償: 1、乙方自動離職,甲方不退還保證金。

2、甲方無故辭退乙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3、乙方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乙方應另賠償甲方已支付培訓費的 80%。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甲方不退還其1500元保證金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用於另行聘請教師所造成的損失等)。 ^

十三、本合同分一年一簽和三年一簽兩種,詳情參照《20xx年好朋友幼兒園工資標準》 十四、合同終止:

因不可抗逆的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終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好朋友幼兒園 乙方:

法定代表: 蓋章:

年月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現在住址:

身份證號:

户籍所在地: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幼兒園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2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在 崗位,承擔 任務。

3乙方在工作上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辦公,活動及休息場所,供乙方使用。

勞動報酬:

合同期間,甲方按雙方協商內容,為乙方發放工資、獎金。

勞動紀律:

1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

福利待遇:

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婚嫁,公休假等福利待遇,按雙方協商內容執行。 繼續教育和培訓:

1甲方對乙方的培訓,乙方必須按時參加,實行簽到制度,並且做好培訓記錄。

2甲方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崗前培訓。

3乙方應該刻苦專研業務,達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和 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4乙方的繼續受教育經費由乙方自付。

5放假後期(幼兒放假離園之後與開學幼兒來園之前),教師培訓無工資。

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

2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 不履行合同或嚴重違反聘用園規章制度的;

(2) 受聘人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的;

(3) 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三天的;

(4) 連續兩月考核最差的;

(5) 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需一次性繳納500元作為下學期任職的保證金,因行業特性,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內,乙方不管因任何理由,主動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扣除乙方一個月工資及全部獎金並且不退還保證金。

2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前一個月提出,待合同期滿後方可離園。

3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為,按照主動提出解除合同處理。

4乙方解除合同後,上交甲方提供的園服、備課本、教學資料等。若有丟失或者損壞,照價賠償。

5未經幼兒園允許,不得私自將幼兒園資料外傳,轉借,一經發現,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賠償幼兒園損失。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塗改及他人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16

方(聘用單位):

方(受聘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第七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個學期後可以享受寒暑假的帶薪假期。寒暑假只發基本工資? ?元/月。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該寒暑假工資。

第八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九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第十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二)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第十一條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六條 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七、其他

第十九條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二十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乙方試用期為( )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工作滿意,經雙方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學歷、職稱、工作能力及經驗等擬聘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接受甲方規章制度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具體指標和要求按《崗位工作標準》)。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適當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工作崗位或工作性質,並按調整後的崗位計薪。

3、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搞好安全生產,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

第三條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和本機構工資、獎金分配製度,按月支付乙方報酬,基本工資( )元/月,當月的工資在下月的15-20日前以貨幣的形式向乙方支付。甲方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應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的年休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的發放,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表現及本機構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4、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改善員工的膳食、住房、交通、文娛設施、幼托等物質條件。

5、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工傷、生育險視情況而定),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轉移手續。

第四條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或摺合為乙方一個月工資。

4、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機構的實際依法制定勞動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處理。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解除勞動合同等。

5、乙方不得向外泄露或相互詢問他人的薪資待遇。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乙方需要轉移工作單位的,可以與甲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2)必須經甲方批准同意;

(3)結算清單。

5、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甲方生源流失的,按實際損失金額賠償甲方,甲方保留對乙方的法律追索權。

6、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籤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的,視同合同延續,在視同延續期限一個月內,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

7、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三十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領取到證明三十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七條 競業條款

1、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

2、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期內每月工資的兩倍。

第八條 法律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甲方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6、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7、甲方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違約金,及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等。違約金按最低800元支付(注:月工資高於800元的,以高的為準,即工資表簽字基數為準)。

(三)乙方在甲方中擔任重要職務,工作未按時完成交接的,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園內的崗位職責制度給予處罰。

第九條 合同爭議處理

1、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有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期間,不影響勞動工作關係的存續,若涉及到影響到勞動工作關係的存續,雙方須妥善處理勞動工作的交接,甲方不得有惡意處分、懲罰乙方行為,乙方不得有故意損害企業行為。

第十條 附則

1、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18

編號:

學校(教師或者幼兒園教師崗位)

全日制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 責 人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性 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坐落於盱眙縣 學校內。

三、工作內容

1、乙方從事 崗位的工作,擔任 職務,乙方應完成該崗位(職務)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依據乙方的績效(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平時表現,下同)考核情況,調整乙方的職務。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結合法定假日調休、帶薪休假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權利,以利於工作任務的完成。

2、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具體以盱眙縣人民政府及甲方主管部門通知的機關工作時間為準,一般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間。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1、甲方要對乙方經常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

2、乙方在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六、勞動報酬

1、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工資、獎金(以下簡稱報酬)。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職務、報酬分配辦法、考核情況等調整乙方的工資、獎金。

2、雙方約定執行固定制報酬計發形式:即乙方每月報酬(包括加班工資在內)的總額為 元。其中每月基本工資為 元、職務工資 元(含考勤、課時補貼、崗位獎、福利等)、績效獎金 元(含常規管理補貼的考勤、課時補貼、崗位獎、福利等)。

3、甲方於每月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報酬中的基本工資與職務工資,其餘部分隨乙方在學校常規管理補貼中發出,不足部分,甲方在學期結束時一次性補齊。

七、社會保險

1、甲方在正式錄用乙方後30日內,為乙方申請辦理社會保險事項(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按國家規定比例執行,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其中養老保險為28%(甲方承擔20%、乙方承擔8%)、醫療保險為9%(甲方承擔7%、乙方承擔2%)、失業保險為3%(甲方承擔2%、乙方承擔1%)。工傷、生育保險由甲方承擔。

2、所有保險按照盱眙縣(地方)統一公佈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測算申報,乙方實際工資與該繳費基數下限不符的,乙方自願按繳費基數下限享有權利承擔義務。訂立本合同時按20__年度的1770元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況出現時,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其中,適用第1至第7項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提供虛假資料、證件,或偽造經歷、學歷、資格證明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相關勞動紀律、規章制度,12個月內考核被扣200分以上的。

4、乙方失職、營私舞弊,在教育教學工作中違規違紀,給甲方造成一定社會負面影響的。

5、乙方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未經同意一學期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3次以上,或累計達5日以上的。

7、乙方在外兼職,或者從事有償家教,或者不能履行工作職責,導致教學質量下降,或者給學校造成其它損失的;8、乙方非因公受傷出院後不能滿足工作崗位要求,換崗後仍不能滿足要求的。

9、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甲方學校招生量下滑,進行裁員的。

1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

13、勞動合同期滿的。

14、雙方約定一致的。

15、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九、解除合同後雙方的義務:

1、甲方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解除合同於甲方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學校公告欄內張貼一份,同時向乙方提供的通訊地址寄送一份。

2、甲方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績效證明等。

3、乙方應於解除合同的2日內向甲方人事科交接工作,應完好歸還其佔有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工具等甲方資產。

十、合同的生效與糾紛處理:

1、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4、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19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甲方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聘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日止,其中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

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五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個學期後可以享受寒暑假的帶薪假期。寒暑假只發基本工資 元/月。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該寒暑假工資。

第七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保險。但乙方自願要求甲方:將為其辦理保險所需要的資金兑換成現金,每月跟隨着工資直接發放,不需要甲方為其辦理保險。

四、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第九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

關內容。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其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辦幼兒園勞動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幼兒園勞動合同。

聘用職位及期限

職位:教師 /

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彙報;

2、服從園長及教研組長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各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户外活動時間及遊戲時間;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7、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8、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製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9.園內舉辦的各型活動之準備與執行等各項工作;

10.其他上級支付之任務。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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