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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案件裁定書(通用3篇)

勞動爭議案件裁定書(通用3篇)

勞動爭議案件裁定書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樑躍芳,女,52歲,漢族,原_______________市新雅樓酒家承包人(總經理),住_______________市建築設計院宿舍。

勞動爭議案件裁定書(通用3篇)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王鴻,_______________市新浦區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王其付,_______________市新浦區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______________市新雅樓酒家董事會,地址在本市連雲區墟溝鎮海棠路54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羅祖耀,董事長。

本院在審理原告樑躍芳與被告_______________市新雅樓酒家董事會承包合同糾紛,願意通過內部協調解決,要求撤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2條和第131條之規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准許原告樑芳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 ________ 元及其他訴訟費 ________ 元,共計 ________ 元由原告承擔。

審判員:______________

勞動爭議案件裁定書 篇2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茲就乙方解除與甲方勞動關係糾紛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對於之違紀事宜,甲方已經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確實給乙方造成了不良影響,甲方對此向乙方表示歉意,對乙方因此解除勞動關係之決定不再持有異議。

二、考慮到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間的實際情況,及目前的實際處境,乙方經研究決定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金額為人民幣兩萬元整;乙方支付甲方之補助費用,已經充分考慮了甲方的實際情況,並本着以人為本的原則,充分體現乙方對甲方的人文關懷,而做出的一次性補助。

三、本協議書籤訂後,甲方須在三日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雙方間的勞動爭議案件提出撤回申請,並向乙方提供該仲裁委員會製作的撤回申請裁定文書,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該裁定文書後當日支付一次性補助費用。

四、乙方將以工資形式支付甲方一次性補助費用,將該補助費用直接存入所代甲方開立的銀行存摺,甲方或者其代理人簽收領取該存摺後即視為乙方已經履行完畢支付義務。

五、甲方承諾自本協議履行完畢後,甲乙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

其他未了糾紛,甲方承諾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張任何其他民事權利。

七、本協議自雙方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由乙方向有關部門備案二份。

甲方: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勞動爭議案件裁定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要求乙方變更工作地點至

市外,甲乙雙方需協商一致對工作地點予以變更。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告知對方。

2、乙方工作內容是 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調整其工資待遇。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以下節假日,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週期和時間為: 。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內部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如果工作地點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高於本條約定的標準工時工資,乙方的標準工時工資上調至工作地當年度的最低工資數額。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3)其他形式: 。

3、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五條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為: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甲方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乙方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甲方應當定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其改正,提出建議或批評。

3、甲方應為乙方建立安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甲方派乙方在本市內甲方關聯企業執行同類工作任務或職責不視為違約和合同變更,如乙方同意,可按新的單位變更合同主體。

2.甲方如未向乙方公示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有權要求查閲和公示。

3.其它違約情形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和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如因乙方違反此保證導致甲方被其他主體索賠,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全部損失。

2.如乙方不能履行或違反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及職責或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等均屬於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應承擔績效考評不利、降薪或調換工作崗位、除名、賠償等後果和責任。

3.如乙方不遵守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責任。

4.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須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之工資或獎金中抵扣。

5、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 對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應按甲方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若甲乙雙方就培訓費用、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等事項另行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或簽訂了協議,雙方應履行該違約金條款或協議。

7、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該按照服務期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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