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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技術指導人員勞動合同(通用3篇)

農業技術指導人員勞動合同(通用3篇)

農業技術指導人員勞動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同意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願意執行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願意執行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定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農業技術指導人員勞動合同(通用3篇)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聘用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

(2)合同期滿,若要續簽,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才能辦理續簽合同手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聘請乙方為__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部當任__________一職_____級別的員工,乙方在工作中要按照工種(崗位)規定的工作要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酒店經營狀況實行酒店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每月10號以人民幣的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2) 甲方執行崗位工資(按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獎金+工齡獎等)等級制度,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表現優秀者,甲方按規定對其進行獎勵。

(3)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酒店職位空缺情況,可給予乙方提供晉升的機會;當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貢獻時,甲方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精神獎勵。

第四條 勞動時間

(1) 原則上,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根據甲方經營特殊性的需要,乙方應延時上班時間,1小時之內不算加班。每週的工作時間按照酒店規定。每月有八天有薪休班。

(2) 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工時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因工作需要,如超出規定的時間,甲方應按酒店有關規定給予補休或補貼。

(3) 乙方可享受法定假日及婚、喪假及工傷等有薪假期。甲方可根據經營及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開始及結束的時間,並可以輪換倒班。在照顧乙方合理休息的情況下,可視需要安排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支持和服從安排。但甲方要嚴格控制加班,加班須經過申請和批准。

第五條 員工教育

(1)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崗位技能、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參加、接受考核或考試,不及格者,按酒店有關政策處理,有關培訓方面的個人資料將存入個人檔案,作為員工綜合考評的一部分。

(2) 對有潛質的員工,酒店將提供多種專業培訓,以使員工達到個人職業發展的目標。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2)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3) 乙方須按時按質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並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衞生操作守則。

(4) 乙方須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合同期內和期滿以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企業的商業祕密信息。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同時與其他任何企業兼職。

(5) 如果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貪污受賄,嚴重玩忽職守或有不道德之粗魯行為,引起或預示將引起嚴重損害到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由乙方不端行為所引起的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之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 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 勞動合同的解除:

1、 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七天工資代替通知,乙方違約需繳納培訓費用。

2、 試用期滿後,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 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工資低於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 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 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辭職員工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的,應按規定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應退還甲方為乙方進行培訓所需的費用,並補償甲方的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實施和批准

(1) 本合同的解釋權歸屬酒店人力資源部。

(2) 酒店《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均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 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執行,人力資源部保留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

農業技術指導人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城管所

乙方:

為了加強城管所全體工作人員在各自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職責,完成各項工作任務,遵守勞動紀律,特制定本勞動合同。

一、基本工資

甲方每月發放基本工資1200元;全勤獎300(每月全勤,無遲到、早退,甲方獎勵乙方300元);績效工資300元(創造性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獎勵300元),合計1800元。

二、勞動紀律

(1) 考勤: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每天上下班用指紋打卡機記錄真實的考勤。

(2) 上下班時間規定:

打卡時間:上午 7:00—7:10 11:20—11:30

下午 1:50—2:00 4:50—5:00

(3)月休:乙方每月可休息4天(輪休由分管和當班領導安排,有事提前書面告知)。

(4)事假:請事假需提前向分管領導書面申請,同意後方可休息、乙方事假每月不超過4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每天扣10元。

(5)病假:請病假需向分管領導書面請假,病假結束後出具醫院病歷和病假休息條,由主管和分管領導簽字,否則視為曠工。

(6)曠工:無故曠工半天扣60元,一天扣120元,以此類推,無故曠工7天,扣除當月工資。

(7)遲到、早退:每天按時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現象一次扣除20元,遲到、早退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除當日工資。

(8)因公辦事:乙方因領導安排,辦理公事不能打卡或缺勤,需及時向分管領導説明情況,並提供書面説明。

三、集鎮管理

(1)各崗位工作人員,要認真落實城管所支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因工作的特殊性,要有獨立完成任務的能力。

(2)根據安排集鎮管理人員,每個班次不能少於兩個人,全天候輪崗值班,值班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持24小時手機通訊暢通,遇到突發情況,隨時到崗。

四、完成任務、績效考核

(1)責任路段:至

(2)職責:負責該路段出店佔道經營、停車秩序、户外廣告、建築文明施工、門前三包等影響市容市貌行為的綜合管理,市區三方檢查沒有扣分的現象發生,視為創造性管理,獎勵300元。為履行管段職責,經檢查發現該路段存在問題,一處扣50元,2處扣100元,以此類推。

(3)缺崗:單位分管、帶班領導巡查時,發現不在崗位,每次扣50元。

五、完不成任務,績效考核辦法

既未完成任務,又未完成考勤(考勤中曠工達到8次以上),

甲方分管、帶班領導有權停發乙方工資,並責令停止乙方崗位工作。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______管所財務管理存檔。

七、本協議至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乙方:

時間:

農業技術指導人員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以及自治區有關勞動管理規定,銅礦機電加工維修車間(簡稱甲方)招用(簡稱乙方)為本單位職工。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一)項為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為年。

(二)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限為月。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自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個月內為試用期。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工種:

(二)乙方應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和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

甲方因生產(工作)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五小時,但是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休息休假

(一)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根據生產情況可以累計休假)。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按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等。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享受勞動報酬的形式、標準: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單位職工工資政策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單位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1)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確定為元。

以後按單位工資分配方案調整工資。

注:已包含《勞動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自治區、市有關部門規定由企業承擔的職工社會養老保險金和福利金。

2、計件工資。

按乙方崗位的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二)甲方以法定的貨幣形式按時支付給乙方本人工資,時間定於次月15日發放。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日時間的,應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

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

七、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終止、解除、變更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

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繼續招用,應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情況變化,調整生產(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發生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8、乙方患病,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10、其他符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5、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

並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七)除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後,應在十五日內作出答覆,愈期不答覆,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八)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

(九)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

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自治區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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