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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通用5篇)

關於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通用5篇)

關於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關於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通用5篇)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户,並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 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户。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户。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税。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餘人員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後,××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20××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字。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

關於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專業技術人員)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現居住地址: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事專業技術人員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1、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通過書面形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通過書面形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方自行安排。

2、甲方可以根據當天的工作安排適當的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但是一般不超過一小時;乙方當天加班超過一小時的,可要求甲方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中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信息。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根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和生產經營狀況,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2、經雙方協商,乙方實行 工資分配形式: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3、如甲方實行獎金(績效工資)制度的,則乙方的獎金(績效工資)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予以確定。

六、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2、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各項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甲方應予協助。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4、乙方發生工傷後,甲方將會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支付相關待遇;在工傷待遇處理期間,乙方不得無理由的擾亂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和經營。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作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④、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⑤、在試用期內的;

⑥、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①、合同期限屆滿;

②、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8、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甲方應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但乙方未能按照規定辦理工作移交的除外。

10、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應辦理完畢乙方的檔案轉移和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九、保密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及培植有關商業祕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利潤減少的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益;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等),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1、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證複印件;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按本合同乙方所填內容發出的任何通知在乙方沒有書面告知變更情形前是有效的。

2、本合同末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性別: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一、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共同執行《××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____生產(工作)崗位,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的需要,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見《崗位協議書》。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崗位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所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產、工作環境。

2.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辦法》,乙方違紀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包括經甲方批准延長的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在博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脱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5)乙方因病在十二個月內兩次不按甲方規定按時上交病假證明的。

(6)合同期內乙方由於個人原因一年內兩次被勞動組合下崗或下崗待業期間兩次不服從分配的。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確實保障職工民主管理的權利,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對甲方履行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又無違紀行為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書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致殘;並經甲方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5)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按國家規定錄用、接收的復員、退伍軍人、退役運動員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在企業工作未滿三年的;

(7)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調整工資、晉級獎勵、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經甲方同意,屬於正常工作調動的;

(6)乙方在勞動組合中下崗,要求自謀職業的;

(7)對新錄用人員,試用期內甲方未履行招工簡章的;

(8)經甲方同意,因私出國進修或定居的。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樹立主人翁責任感,維護企業合法利益。

2.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企業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3.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4.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並達到經濟責任制中規定的各項指標。

5.按甲方要求完成技術培訓任務,並達到考核標準。

6.如有違章違紀行為,應接受甲方的批評教育。

七、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崗位及崗位對勞動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按《××公司崗位結構工資實施細則》或《××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試行辦法》按月付乙方勞動報酬。

2.甲方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及乙方在生產、工作方面的貢獻,給予乙方適當的物質獎勵。

八、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公休假日、補貼、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2.乙方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患病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或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患有精神分裂症、癌症、癱瘓等難以治癒的疾病和因工負傷致殘的職工,經指定醫院確診、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討論並經職代會批准,可享受長期醫療期。

5.乙方供養的直系親屬,按國家規定享受勞動保險待遇。

6.甲方按月為乙方存本人月工資總額的%的補充養老保險金。

7.乙方因合同期滿終止合同至社會待業或屬於本合同中第五條第一款第3(3)、(5)、(6)項,第六條第一款第4(1)、(2)、(3)、(4)、(6)、(8)項規定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乙方本人相當一個月累計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本人累計工資。

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如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者,甲方可視其錯誤性質、情節、影響和本人態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十、終止、變更、續訂、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如雙方需要續訂合同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辦理續訂合同手續。

2.合同期內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發生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變更手續。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4.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和《××公司辭退違紀職工辦法》,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應説明因違紀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5.乙方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時,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照《××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的規定償付違約金和進行經濟賠償。

十二、其它具體事項

1.乙方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社會待業手續。

2.甲乙雙方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及時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按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中有關規定處理。

3.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修訂、補充。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勞動局鑑證後,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主管部門××勞動局監督執行。

十三、《崗位協議書》、《病休協議書》、《休延長產假協議書》、《離崗休養協議書》為本合同書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關於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關於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 篇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0XX年三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費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工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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