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經營合同 >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精選17篇)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精選17篇)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1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受讓方): 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個體工商户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體工商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城鄉個體工商户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精選17篇)

一、個體工商户的轉讓

1.轉讓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的價格將該個體工商户的資產及個體工商户的名稱和印章轉讓給受讓方。

2.作為受讓該個體工商户資產和名稱的對價,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

二.轉讓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為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在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____日內,受讓方應將全部轉讓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到轉讓方的指定賬户開户名: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債權、債務的約定

1、該個體工商户轉讓之前的債權、債務除消費充值卡(26萬元)之外全部由甲方負責,甲方為行使債權需要乙方配合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並提供印章,但甲方為行使債權需要交納的税收由甲方承擔。

2、該個體工商户轉讓之後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經營場所的約定

甲方對該個體工商户的經營場所不具有所有權,該個體工商户的經營場所繫甲方與房屋所有權人通過簽訂租賃合同的方式獲取的使用權,租賃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合同到期後乙方是否願意繼續租賃及房屋所有權人是否願意再繼續出租給乙方均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1.如果受讓方未按本協議第3條規定的期限內向轉讓方支付定金或轉讓價款,則每遲延一日,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逾期金額的1‰的滯納金,逾期十個工作日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違約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_____元違約金的同時仍須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六、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2.協議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對方的商業資料予以保密。

3.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4.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變更登記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2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市_____區共同簽署:

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名稱:___________公司;

2、註冊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

3、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

4、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質: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註冊並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願,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並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註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並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於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瞭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3

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地址:),前期預需投資x萬元整,甲乙雙方各投資x萬。各佔投資總額的50%,比例為5:5.。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比例為5:5。

二,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為企業負責人。

三, 合夥雙方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5:5(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5:5)負擔。

四, 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確認後簽字入賬。

由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即賬目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交予甲方用於各種開支,並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併交予甲方入賬。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貨物,如需取貨必須現金結算並做好記錄。

經營中,甲乙雙方對未經對方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三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五, 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半年(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由甲方全額賠償。如出現應有貨物與現有貨物不符,由乙方全額賠償。

六, 過期貨物處理:在經營中乙方負責盤查店內預過期貨物,需提前6個月和3個月提醒甲方知曉,並作好記錄共同處理,處理不掉按正常損耗於店內核銷,如未通知甲方和未做好記錄的過期貨物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 糾紛處理: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雙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一方經營,經營方應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經營利潤,(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並簽訂協議)以年結算支付。經營中選擇經營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本店,如造成損失由經營方全額賠償另一方,並視轉讓無效。

八, 退夥: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雙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4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1.合夥經營項目:

2.合夥經營名稱 、主要經營地:

3.合夥經營範圍:

4.合夥經營期限:自至年月日止,共

5.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5.1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夥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夥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5.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5.3本合夥經營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經營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經營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6.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經營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6.1盈餘分配:以

6.2債務承擔:合夥經營期間債務先以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時,以

7.引入合夥人、退出合夥經營:

7.1引入合夥人。

7.1.1合夥各方一致同意,不再引入新的合夥人。

7.2退出合夥經營

7.2.1自願退出。合夥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經營的事由。

合夥經營合同生效期間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出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8.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8.1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解決合夥期間的企業事務。

8.2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9.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合夥人的權利:

9.1.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9.1.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9.1.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9.1.4合夥人有退出的權利。

9.2合夥人的義務:

9.2.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9.2.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9.2.3為合夥債務承擔共同連帶責任。

10:禁止行為

10.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10.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競爭對手進行交易。

10.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11.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1.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1.1.1合夥期限屆滿;

11.1.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11.1.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11.1.4被依法撤銷;

11.1.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11.2合夥的'清算:

11.2.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11.2.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11.2.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獎金;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11.2.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11.2.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12.違約責任

12.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2.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12.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12.4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13.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大多數合夥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4.其他

14.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14.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4.3本合同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14.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5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姓名__,性別__,年齡__,住址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年_月_日以前交齊。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

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 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 以各合夥人的__為據,

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

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5)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童裝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利用甲乙兩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兩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及合夥經營地點。

1、合夥組織名稱:

2、合夥經營項目:

3、合夥經營地點:

三、合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平等出資,投入店鋪的所有費用由兩人共同平等分擔。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五、盈餘分配:除去工資、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平均分配。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

1、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共同對外開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經營範圍和管理店鋪的日常行為工作。

2、甲乙雙方如對店鋪的經營收支情況有質疑,任何一方都可無條件要

八、合夥兩人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兩人人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合夥兩人終止後的事項:

1、由合夥兩人蔘與資金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按平均的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另一合夥人(以進貨價的7折賣給另一合夥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兩人共同承擔。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九、糾紛的解決:

合夥兩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兩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兩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雙方兩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合作組建:____有限公司,乙方投資1萬元,佔____有限公司10%的優先股股權,其餘投資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____有限公司)預計在3個月內,建立和完善各地城鄉的加盟連鎖經紀人事務所,組建成:聯所經紀集團;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三、乙方作為股東會員,有權督導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四、各地經紀人事務所獨家代理乙方同類業務、事務在本地區的經紀工作。

五、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的具體內容,由乙方根據乙方的具體情況隨時簽發《授權委託書》確定。

六、甲方將乙方的具體業務、事務上傳到甲方的《連鎖經紀網》網站,並在甲方的《經紀人連鎖經營簡報》週刊上刊發,以便各地經紀人事務所執行。

七、乙方根據委託的業務、事務的'具體情況,確定支付佣金的具體標準,並與乙方所在地的經紀人事務所和甲方達成具體業務、事務的《委託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納的股金既作為乙方加盟甲方《連鎖經紀網》的會費,又作為乙方委託甲方業務、事務的保證金和預付佣金,乙方不擁有甲方實際股權。

九、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另議。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和甲方的《連鎖經紀章程》及《連鎖經紀網》公佈的內容執行。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8

甲方: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 (地址: ),前期預需投資 萬元整,甲乙雙方各投資 萬。各佔投資總額的50%,比例為5:5.。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比例為5:5。

二,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 經營許可證》,《 經營許可證》和 工商 登記等,並註冊為企業負責人。

三, 合夥雙方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5:5(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5:5)負擔。

四, 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確認後簽字入賬。

由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即賬目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交予甲方用於各種開支,並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併交予甲方入賬。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貨物,如需取貨必須現金結算並做好記錄。

經營中,甲乙雙方對未經對方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三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五, 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半年(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由甲方全額賠償。如出現應有貨物與現有貨物不符,由乙方全額賠償。

六, 過 期貨 物處理:在經營中乙方負責盤查店內預過期貨物,需提前6個月和3個月提醒甲方知曉,並作好記錄共同處理,處理不掉按正常損耗於店內核銷,如未 通知 甲方和未做好記錄的過期貨物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 糾紛處理: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雙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一方經營,經營方應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經營利潤,(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並簽訂協議)以年結算支付。經營中選擇經營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本店,如造成損失由經營方全額賠償另一方,並視轉讓無效。

八, 退夥: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雙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 民法 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夥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9

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乙出資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_________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___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____________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_________承擔。

第五條 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____________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最新二人合夥經營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____________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八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名稱),經營地點:,總投資為*萬元,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資*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11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甲方:乙方:

第一條 合夥名稱:元享服裝設備製造廠(本廠)。

第二條 主要經營地:中山小欖鎮績東二怡豐四村。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服裝設備研發、生產、銷售。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夥人(姓名)以 元。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公有資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利分配和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以以本廠年度總盈利的5﹪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 債務承擔:和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以投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

1、新入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同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肖建華 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4、 支付合法債務;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曾樑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接待行政工商事宜

2、 對合夥事業安全生產進行管理;

3、 對合夥事業流動資金進行管理;

4、 支付合法債務。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邊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配合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 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有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曾樑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處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原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 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法。

凡因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 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雙方的出資應於 年 月 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盈餘,乙方享有%盈餘。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債務,乙方承擔%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義務:乙擁有權限:義務: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蔘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着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13

合夥人:

甲(姓名):

住址:

合夥人:

乙(姓名):

住址:

經雙方同意合夥經營V1 國際 造型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V1國際造型理髮店,總投資為萬元,

甲: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佔投資總額的 % 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佔投資總額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合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合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 決定 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權;④ 。 第四條 每月 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會議。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 合夥

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 法律 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 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14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男;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男;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共同經營東營區濟南路百貨大樓五樓餐廳土耳其烤肉。

(三)甲乙雙方都出資柒萬元作為啟動資金,雙方各佔50%的股份。

(四)甲、乙協商一致,決定聘請一名店長,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店長享有每月3000元人民幣的工資待遇,年底給予店長20%的盈餘分成。

(五)甲主要負責與“土耳其烤肉”項目的百貨大樓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六)乙享有對合夥經營項目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後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夥人約定在土耳其烤肉項目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甲負責賬目,每一筆開支都得有甲簽字才能從乙方取得現金。

(八)甲乙雙方應該嚴守土耳其烤肉的配方祕密,不得私自送與他人。對有意加盟本店的雙方協商後方可決定。

(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商定每年年底進行一次盈餘分配。分配時間:暫定為12月31日。甲、乙加店長三方的盈餘分配比例四:四:二。

2、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甲乙各自股份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①合夥期限屆滿;

②合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③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確定無法完成。

(十一)違約責任:

①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②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甲):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簽名(乙):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15

1、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誠實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條 合夥主要經營地:工人村。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工人村涵洞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A和B以工程款出資,計人民幣87000元,作壓金用。

合夥人C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3000元,其中13000元作壓金用,另外10000萬作日常開支用。

合夥人D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xx0元,作日常開支用。

附:如日常開支不夠用,仍由C和D來支付。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3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利潤(或者虧損)是在歸還C和D的出資後,再按照每人25%的比例平均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每人25%的比例,平均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各合夥人平均分配。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A:聯絡與協調與上級領導關係,到工地現場監工!

B:施工及現場指揮開工 和工人吃住在一起到工地現場監工!

C: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設備,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D: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設備,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營原來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

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協議四方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目的及四方合作平台的建設與發展。

1、甲方系河北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台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乙丙丁三方現有具備合法來源的資金,欲運用該資金進行投融資盈利活動。經四方協商,決定結合甲方投融資經驗、資金和乙丙丁三方的資金進行投融資活動。

四方在充分認識到投融資活動的風險和收益的情況下,簽訂本合作協議書,欲以河北聚豐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台公司)為合作平台,各自投入約定資金,集中統一管理使用,對四方認可的投資項目進行投資盈利。

2、四方根據本協議建立鬆散型投資團體,根據本協議履行各方的權利義務。

根據項目投資需要或四方同意,四方可以根據《公司法》規定,對平台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成立投資公司,建立股東間關係;或根據《合夥企業法》另行成立合夥制投資企業。屆期,另行商議並簽署相關文書。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四方同意將約定資金在約定日注入平台公司賬户。

2、投資人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投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3、注入該賬户的資金為合作投資資產池,限用於投資項目的前期、中期、後期的經營管理費用支出,投資人認可項目的投資資本金投入。

第三條、合作組織和資產池的特徵與結構。

1、本合作組織系封閉性合夥組織,除非在先合夥人認可和接受,否則不接受新的`入夥人加入。經在先合夥人認可接受的新合夥人,必須遵守本協議的制度安排。

新投資人入夥,其投入資金所佔股本為:新投入資金與新老合夥入總投入資金的比值,在先合夥人股權比例自動稀釋。

2、簽訂本協議的投資人可以選擇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的合夥身份。普通合夥人對投資項目風險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在其出資限額內對投資項目風險承擔責任。

全體合夥人組成合夥人會議,普通合夥人組成執行委員會。

3、合夥人會議的職權約定。

合夥人會議系本合夥組織的權力機構。

合夥人按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但普通合夥人表決權放大一倍。

合夥人會議享有如下權利:

(1)、就合夥組織形式,投融資方式參與表決;對執行委員會投資建議、選聘人員提出意見和建議,進行表決。

(2)、執行委員會經營管理行為、投資管理行為違法或嚴重危及合夥人權利時,提出糾正意見。

4、執行委員會的職權約定。

(1)、對基金和投資項目進行日常管理,負責尋找投資項目和項目所需的再融資;收集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分配。

(2)、向合夥人會議負責,定期向合夥人會議通報項目投資情況,並對資產池的資產流動狀況和資產池現值作出彙報。

(3)、選聘專業人員,決定其報酬,合理使用經營管理費用,並向合夥人會議通報、備案。

(4)、履行合夥人會議決定。

5、四方約定,甲方系和或執行委員會委員。

第四條、投資項目的虧損分擔、利潤分享、成本計提。

1、四方約定,甲方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投資事宜承擔無限責任;乙丙丁三方繫有限合夥人,對合夥投資項目在投資限額範圍內承擔相關責任。

退出投資項目發生虧損,有限合夥人虧損額度不超過投資額度,普通合夥人承擔有限合夥人投資限額外全部虧損。

2、合夥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投融資的利潤。

3、投資項目的前期、中期、後期的經營管理費用按年度、按資產總額計提2%,由執行委員會管理使用,合夥人會議進行監督。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和回贖。

1、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其他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其它合夥投資人不願意受讓,並且轉讓合夥人以外的人未取得合夥人一致同意時,普通合夥人應當受讓。受讓價格不低於投資額本金。

2、合夥人會議作出與投資人相反投資決議時,持反對意見的投資人有權要求普通合夥人回贖投資額;普通合夥人應當予以回贖,回贖價格不低於投資人的投資額本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兩人合夥經營經營合同 篇17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坐落於______號的_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三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 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二) 雙方合夥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元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或由_____餐飲店支出)。

(三) 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 合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二)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三)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二)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 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① 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税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 支付合夥債務;

⑤ 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二)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三)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 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②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 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三)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ngying/rzx9pj.html
專題